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引言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医院病区内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发和使用等环节,以确保药品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二、采购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价

格合理。

2. 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病区备用药品的需求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3. 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及时与其沟通药品的质量

要求和交货时间等事项。

4. 采购人员应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包装完好、标签清晰、有效期内,

并及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采购台账上。

三、存储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中,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

稳定性。

2. 药品储存间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3. 药品柜应设有合适的温湿度控制装置,以保持药品的质量稳定。

4. 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摆放,并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等信息。

5. 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与记录一致。

四、配发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的配发应由专门的配药人员进行,确保发药准确、及时。

2. 配药人员应按照病区医生的开药单进行配发,确保药品的种类、剂量和数量

与医嘱一致。

3. 配药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发药的准确性。

4. 配药人员应及时将配发记录登记在配药记录表上,并将药品交付给护士或病

区医生。

五、使用管理

1. 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开具医嘱,并填写

用药单。

2. 护士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医嘱要求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剂量,并及

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上。

3. 护士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和使用方法,并及时向患者和

家属进行相关说明。

4. 护士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并及时将即将过期的药品报告给病区主

管护士。

六、药品报损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如出现过期、变质、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报损处理。

2. 报损药品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记录,并填写报损单,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报损原因等信息。

3. 报损药品应集中存放,并定期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销毁,确保药品无法再

次使用。

七、培训与考核

1. 病区医生、护士和药剂师等相关人员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提高

其管理和操作水平。

2. 医院应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的考核机制,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和操作进行评估,

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八、总结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病区工作的重要环节,合理规范的管理能够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通过采购管理、存储管理、配发管理、使用管理和报损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操作,能够有效地提高备用药品的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医院应加强培训与考核,不断完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以适应医疗服务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引言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医院病区内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发和使用等环节,以确保药品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二、采购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价 格合理。 2. 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病区备用药品的需求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3. 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及时与其沟通药品的质量 要求和交货时间等事项。 4. 采购人员应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包装完好、标签清晰、有效期内, 并及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采购台账上。 三、存储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中,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 稳定性。 2. 药品储存间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3. 药品柜应设有合适的温湿度控制装置,以保持药品的质量稳定。 4. 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摆放,并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等信息。

5. 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与记录一致。 四、配发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的配发应由专门的配药人员进行,确保发药准确、及时。 2. 配药人员应按照病区医生的开药单进行配发,确保药品的种类、剂量和数量 与医嘱一致。 3. 配药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发药的准确性。 4. 配药人员应及时将配发记录登记在配药记录表上,并将药品交付给护士或病 区医生。 五、使用管理 1. 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开具医嘱,并填写 用药单。 2. 护士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医嘱要求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剂量,并及 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上。 3. 护士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和使用方法,并及时向患者和 家属进行相关说明。 4. 护士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并及时将即将过期的药品报告给病区主 管护士。 六、药品报损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如出现过期、变质、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报损处理。 2. 报损药品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记录,并填写报损单,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报损原因等信息。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

1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 (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三)摆放药品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

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八、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清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对接近有效期____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因长期未用过期失效的,护士长填写《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病区备用药品(包括治疗室、抢救车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柜)是医院药房的延伸,是药品应用于患者前的临时存储场所,其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加强病房小药柜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医院病房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基本标准 (一)建立存放于急诊科、病区抢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抢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 (二)药学部和各相关科室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备用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到病区药房交旧领新。 (三)各科室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四)各病室药品,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作私用。 (五)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别放置并按保管原则保存,标识规范、完整、清晰,病区备用药柜须有专人管理,药品编号定位放置,每日检查,定时适量领取,防止积压,保证供应。 (六)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或标签不清及涂改者,不得使用。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屉、箱)存放并加锁(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保存于专用保险柜内),按需要固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开具处方,向药房领回,班班交接清楚,麻醉药品除设有交接班本外,还须有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并保留其空安瓿备查,如有剩余药液,须有残余量登记并经第2人核实后方可丢弃,登记并签名。 (八)抢救药品必须按基数与医院统一规定的排列顺序保存于急救室或柜(箱)内,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取用,用后及时补充。 (九)病区备用药柜应随时接受药学部的检查、核对与指导。 (十)药学部对备用(抢救)药品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二、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满足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需要设立的备用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药品专管员,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清理工作。 (二)备用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设立备用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学部中心药房会同病区根据其需要设定品种数量,用后凭处方或医嘱单及时补充。 (三)备用药柜一般不配备麻醉药品、易制毒药品类特殊管理药品,如临床确需配备时,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并按特殊管理药品相关制度管理和使用,用后必须登记以备查。 (四)备用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交药学部统一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0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__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哌替啶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八)急救药品的管理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 1.根据专科疾病特点和需要,确定病区备用药品种类,包括基数药、抢救药、高警示药和毒麻药等,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并在中心药房备案。 2.病房内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设有备用药品基数及效期一览表,专管护士每周检查药品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交药学部统一处理,并重新请领补齐基数。护士长每月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并登记签名。 3.设有专用交班本,定储存位置,每班清点记录并有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4.病房内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定期与药房核对并根据临床需要增减备用药的种类和数量。 6.护理部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 二、病区备用药品保管、存放、使用规定 (一)基数药管理、存放要求 1.基数药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类存放药柜中,药柜保持清洁、整齐、干燥。

2.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区域放置,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远效期在左,近效期在右,从左向右摆放,使用时按从右向左顺序使用。 3.基数药标签上注明药品、浓度、剂量和数量,标签规范、完整、清晰。 4.对相似、相近、易混淆药品应分区域放置,标识明显。 5.病区备用药柜应随时接受药学部的检查、核对与指导。 (二)高警示药品管理、存放要求 1.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物本身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物。 2.在高警示药品存放处设置专用“高警示药品”标识贴,粘贴于药品储存处进行警示。 3.高警示药品药应单独存放并分柜放置,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高警示标识清楚。 4.护理人员进行该类药品的配置与使用时,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配制与使用准确无误。 5.各科定基数,每班清点交接,使用后及时补齐。 (三)抢救药品管理、存放要求 详见《抢救车管理制度》。 (四)胰岛素管理、存放要求 1.未开启的胰岛素放冰箱冷藏室(2-8℃)保存。 2.胰岛素第一次开启使用时要注明开启日期、时间、床号、姓名、住院号,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使用有效期为4周,使用前检查胰岛素笔外观(胰岛素颜色、是否完好及有效期)。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背景介绍 病区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内为患者提供急需药品的储备品,以应对突发情况或 临床需要。良好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对于提高患者安全性、优化医疗资源利用以及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 制定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储存,保 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三、管理职责 1.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包括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 更新等工作。 2. 病区护士长应与药剂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药品的供应情况,并根据病 区的需要进行合理的备用药品采购。 3. 病区护士长应建立备用药品的档案,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时淘汰过期药品。 4. 病区护士长应制定备用药品的分发制度,确保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避免浪 费和滥用。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和保管 1. 病区应设置专门的药品储存间或柜子,保持干燥、通风、阴凉的环境,避免 阳光直射和潮湿。 2. 药品储存间或柜子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以免污染药品。

3. 各类药品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放置,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4. 药品储存间或柜子应配备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情况,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5. 药品储存间或柜子的门应加锁,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并建立访问记录。 五、备用药品的采购 1. 病区护士长应根据病区的需要和药剂科的供应情况,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并及时向药剂科提出申请。 2. 采购药品应选择正规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3. 采购药品应与药剂科签订合同,并明确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4. 采购药品应及时验收,检查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要求,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供应商反馈。 5. 采购药品应保留相关的采购记录,包括采购日期、供应商信息、药品批号、有效期等。 六、备用药品的分发和使用 1. 病区护士长应根据医嘱和患者需要,合理分发备用药品,并做好记录。 2. 分发备用药品前,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分发备用药品时应向患者或家属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指导,包括药品的使用方法、剂量、不良反应等。 4. 患者或家属应签字确认收到备用药品,并在需要时向护士报告药品的使用情况。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9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内容: 1.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基数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2.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由药剂科指定人员参加基数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3.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 4.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5.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记帐凭证领取。如发现因长期未用造成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申请(同时如数交回过期变质的药品),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药房予以补充。 6.贵重药、自费药不作科室备用基数,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作备用基数。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8.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9.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10.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11.各病区应定期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详细做好登记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12.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各临床科室应定期自查,对到效期仍用不完的药品,应做好登记并报药房统一监督销毁。凡属各病区责任心不强导致药品过期失效的,需向药房交回过期药品,并提交报损申请,相关药品报损金额由本科室相关负责人承担。 13.各病区基数药品若有使用应当天补充,抢救用药可随时补充。补充基数时,可向相关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14.药剂科组织相关人员每三个月到临床科室检查药品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贮存条件、帐物相符、批号/效期、特殊药品管制等项。总结基数药品管理情况,经分管院长批阅后上报院相关部门。 15.基数药品只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 16.本制度印发各病区护士长人手一份,并传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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