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绵城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重庆海绵城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重庆海绵城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试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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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重庆市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推动重庆市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和规范重庆市低影响开发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编制了《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试行)》(以下简称“要点”),并与《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试行)》配套使用。

本要点按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程序,分别对低影响开发建设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查提出要求,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及其他勘察设计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低影响开发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时参考使用,也可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科研院所参考。

本要点的主要内容是:总则;行政审查;技术审查。

本要点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69号,电话:67738852,邮箱:870319013@https://www.360docs.net/doc/792270806.html,)。

主编单位: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重庆市风景园林规划研究院

项目组织:游正焜程建林

总负责人:吕波古霞

主要起草人:蒲贵兵龚毅靳俊伟程吉建毕生兰

张靖强敖良根谢天刘杰潘终胜

蔡岚彭颖陈杰云樊崇玲秦江

苏醒陈圆苏定江王胜程巍评审专家:盛国荣龚安军黄显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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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则 ................................................................................................. - 6 -

2 行政审查 (7)

3 技术审查 (8)

3.1方案设计 (8)

3.2初步设计 (9)

3.3施工图设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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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重庆市低影响开发建设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试行)》和《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等文件,制定本要点。

1.0.2 本要点适用于重庆市市域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的低影响开发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

1.0.3 本要点技术审查章节主要为低影响开发工艺部分,配套的结构、电气、自动控制、仪表及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的审查要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定执行,不再另行规定。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有效,其深度是否达到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要求。

2 是否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政策、标准的要求。

3 设计控制指标是否符合上位规划或上阶段主管部门的批复(对于海绵城市规划尚未覆盖的区域,是否符合《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的相关规定)。

1.0.5 重庆市低影响开发建设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查除应满足本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规定。

1.0.6 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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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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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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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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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doc 34页)30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doc 34页)30

普通砖混(纯剪力墙)住宅设计技术措施

第一章:砖混住宅 一. 砖混住宅设计一般如下: (1).一般建筑条件: 层高: 1~5层: 2700, 6层: 2800 窗高: 1400 窗台高: 850 阳台的门联窗: 主: 1500X2250, 1800X2250, 副:800X2250 进户门、室内门、厨厕门: 1000X2000, 900X2000, 800X2000 楼梯间一般: 2400X4800, 2700X4800, 楼梯进户洞口高: 2100(最低2000) 室内外高差: 750 楼板上一般做厚35的豆石混凝土。厨房、厕所一般用88J1楼23, 厚102。 板底不抹灰, 刮腻子。 楼梯梯段板一般做厚20的水泥砂浆。 如有半地下室, 层高一般2700, 室外地面下不得小于1500。 (高)X240 纵筋最小: 4φ10 箍筋一般为φ6@200。基础圈梁最小: 180(高)X240 纵筋最小: 4φ12 箍筋一般为φ6@200。

二.住宅的荷载: 1. 一般为预制板, 上面35厚的细石混凝土, 板下刮腻子 : 2.06+25*.035=2.94 活荷载: 1.5 2. 厨房、厕所一般用88J1楼23, 厚102, 重: 2.3 KN/M2, 板现浇, 再加上现浇板的重量, 活荷载: 2.0 , 比一般楼面低20 3. 楼梯间: 楼梯段、休息平台均预制, 按梯段折合成面荷载: 恒: 5.85, 活: 1.5 4. 屋面一般采用屋43: 屋43 重量: 2.92 KN/M2 ──────────────────────────────── 做法: 1. 防水层 0.35 KN/M2 2. 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 0.40 KN/M2 3. 1:6水泥焦渣最低30,找坡2%垫层(按153厚计) 14*.153 2.14 KN/M2 4. 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温层(50厚) 0.03 KN/M2 5. 钢筋混凝土楼板 加预制板重量共: 2.92+2.06=4.98 , 活载: 0.70 荷载汇总:

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技术导则(试行)

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技术导则(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专项监测方案 (4) 5 监测技术要求 (6) 5.1 一般规定 (6) 5.2 在线监测要求 (6) 5.3 人工监测要求 (9) 6 在线监测设备要求 (11) 6.1 一般规定 (11) 6.2 降雨监测设备 (11) 6.3 水位监测设备 (12) 6.4 流量监测设备 (12) 6.5 水质监测设备 (12) 6.6 视频监测设备 (13) 7 数据的质量保障 (14) 7.1 一般规定 (14) 7.2 数据采集 (14) 7.3 数据传输 (14) 7.4 数据存储 (14) 8 数据分析 (16) 8.1 一般规定 (16) 8.2 在线监测数据 (16) 8.3 人工监测数据 (19) 9 安装与维护 (22) 9.1 一般规定 (22) 9.2 安装 (22) 9.3 维护 (23) 附录一典型设施监测点位位置示意图 (25) 附录二引用标准名录 (29) 附录三海绵城市专项监测方案报告编制大纲 (30) 附录四海绵城市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大纲 (33)

1.0.1 为规范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工作,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及后期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支撑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城市建成区内海绵城市水质水量监测系统的建设及应用。 1.0.3 海绵城市监测应采取适宜的监测技术,确保监测结果可靠。1.0.4 海绵城市监测应充分收集和共享气象、水利、环保、城管等部门的既有相关监测数据,宜与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实施。 1.0.5本导则在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技术指南》基础上,因地制宜的突出适用于重庆山地和气候特征的监测技术。 1.0.6 海绵城市监测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海绵城市建设 · 六大要素

海绵城市建设·六大要素 2015-11-10 1海绵城市--渗 由于城市下垫面过硬,到处都是水泥,改变了原有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因此,要加强自然的渗透,把渗透放在第一位。其好处在于,可以避免地表径流,减少从水泥地面、路面汇集到管网里,同时,涵养地下水,补充地下水的不足,还能通过土壤净化水质,改善城市微气候。而渗透雨水的方法多样,主要是改变各种路面、地面铺装材料,改造屋顶绿化,调整绿地竖向,从源头将雨水留下来然后“渗”下去。 透水景观铺装

传统的城市开发中无论是市政公共区域景观铺装还是居住区景观铺装设计中多数采用的都是透水性差的材料,所以导致雨水渗透性差,而在这一方面可以通过透水铺装实现雨水渗透,或通过水渠和沟槽将雨水引流至街道附近的滞留设施中。 2透水道路铺装 传统城市开发建设中道路占据了城市面积的10%-25%,而传统的道路铺装材料也是导致雨水渗透性差的重要隐私之一,除了景观铺装方面可以通过透水铺装实现雨水渗透之外,还可以将园区道路、居住区道路、停车场铺装材料改为透水混凝土,加大雨水渗透量,减少地表径流,渗透的雨水储蓄在地下储蓄池内经净化排入河道或者补给地下水,减少了直接性雨水对路面冲刷然后快速径流排水对于水源的污染。 绿色建筑

海绵城市建设措施不仅在于地面,屋顶和屋面雨水的处理也同样重要。在承重、防水和坡度合适的屋面打造绿色屋顶,利于屋面完成雨水的减排和净化。对于不适用绿色屋顶的屋面,也可以通过排水沟、雨水链等方式收集引导雨水进行贮蓄或下渗. 对于不适用绿色屋顶的屋面,也可以通过排水沟、雨水链等方式收集引导雨水进行贮蓄或下渗。 2海绵城市---蓄 即把雨水留下来,要尊重自然的地形地貌,使降雨得到自然散落。现在人工建设破坏了自然地形地貌后,短时间内水汇集到一个地方,就形成了内涝。所以要把降雨蓄起来,以达到调蓄和错峰。而当下海绵城市蓄水环节没有固定的标准和要求,地下蓄水样式多样,总体常用形式有两种:塑料模块蓄水、地下蓄水池。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填报管理系统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填报管理系统 (外地入渝) 操作手册 编写单位:重庆市建设信息中心 2013年3月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网上备案填报流程 注意事项: 1、企业信息填写完成后,当选择“保存”后,可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当选择“上报”后,则不能再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2、企业上报后,如勘察设计处审核通过,则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如审核不 通过退回企业,则需要重新修改上报企业信息。 在填写“在渝技术负责人”信息时,需要填写该负责人两到三年的业绩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渝承揽项目备案登记流程 注意事项: 1、项目信息填写完成后,当选择“保存”后,可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当选择“上报”后,则不能再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2、项目信息上报后,如勘察设计处审核通过,则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则需要重新修改上报项目信息。

目录 1系统简介 (1) 1.1登录系统 (1) 1.2界面说明 (1) 1.2.1欢迎信息 (2) 1.2.2导航区 (2) 1.2.3工作区 (3) 1.2.4工具栏 (3) 2企业填报 (3) 2.1外地入渝企业 (3) 2.1.1入渝企业备案信息 (3) 2.1.2企业备案人员信息 (4) 2.1.3近三年在渝承接项目 (5) 2.1.4入渝企业备案登记 (5) 2.1.5在渝承揽项目备案登记 (16) 2.1.6企业良好行为 (21) 2.1.7企业不良行为 (23) 2.1.8上报审核信息 (24)

1系统简介 重庆市建委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填报管理系统。 1.1登录系统 在浏览器输入地址后,显示系统登录界面,如下图: 1.2界面说明 登录后台系统以后,将看到系统的首页(如下图所示):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3.6 建筑电气 3.6.1在初步没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 3. 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5)上一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行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关专业的设计分工与分工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 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供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 变压器、发电机的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电气设备的环境特点; 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单位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 9)谐波:说明谐波治理措施; 10)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控制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11)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1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1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1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4 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主要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 2)光源、灯具及附件的选择.用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 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控制方法等; 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线路的选择和接地方式);若设置应急照明.应说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 5 电气节能和环保, 1)拟采用的节能和环保措施; 2)表述节能产品的应用情况。 S 防雷。 1)确定建筑物防雷类别,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 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侵入的措施; 3)当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8]13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13 【实施日期】2018.09.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13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3日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系统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充分保护、修复和恢复城市水生态系统,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利用,并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设施,是指落实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各项设施。 本办法所称低影响开发,是指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的小型雨水控制设施,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基本不变,有效缓解因不透水地面增加而导致的径流总量、径流污染、径流峰值等增加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低影响开发设施是指实现低影响开发目标的各项设施。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海绵城市政策法规体

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思路

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思路 为缓解城市内涝情况,优化城市环境,海绵城市理念已受到众多城市规划和建设者的青睐。海绵城市即城市可以像海绵一样排水、吸水及储水。该类城市除了弹性良好外,还可更好地适应环境变化,使城市水资源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提升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及自身的防御能力。 1工程概况 某市在开展沙湖港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将工作重点放在了排涝方面,基于周边区域发展情况,科学运用滨水景观资源,并对其进行深入利用再开发。本工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处理港渠黑臭水体,提升渠道排涝能力,同时建设一个集海绵景观游憩、宣教及科普为一体综合性公园。基于工程所在地的地势情况对公园进行规划,通过多种办法建立综合海绵系统,将雨洪处理设施与城市景观结合,做到景观及防洪工作的相互结合,使公园不仅具有丰富景观,同时滨水空间也可向纵深延伸。 2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要点论述 在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时,需考虑各种基础设施和周边情况,科学使用现有条件;需对雨落管断接技术进行优化,围绕建筑周围绿地布置使用屋顶雨水,如雨水花园等。通过建筑绿色屋顶的使用,使雨水得到净化,提升水质,同时使汇流时间得以放缓,降低公园内涝压力;

在对公园内部的绿地展开设计时,可通过多种滞留设施的使用来对其进行处理,要求布置溢流口。在进行公园设计时可降低雨水管道的布置量,若一定要使用雨水管道,须布置雨水口。从各种源头对雨水进行处理后,就将其投入到绿化及景观水体的使用中。为降低公园对水资源的使用量,景观水体应避免使用自来水作为补水水源;而应积极进行雨水积蓄利用,通过一系列措施开展雨水收集,雨水要优先投入到补充景观水体,绿化及喷洒道路方面。雨水的处理途径具体为:雨水在降落到屋面后,需要通过初期弃流,使其汇集到高位花坛及雨水桶中,之后需使其溢流汇集到低势绿地内,其中雨水桶中的雨水可以投入到绿化用水中;降落到地面上的雨水可通过雨水花园、低势绿地或渗透铺装等形式使径流得到净化及消纳,其他超标准雨水需要近排入雨水管道中。为降低雨水管道内杂质含量,可把各种截留装置,如旋流沉沙或截污挂篮等悬挂于雨水口。雨水通过处理后,其中一部分可排入雨水管内,通过间接方式加以使用,其余可流入景观水体或雨水池内得到调蓄、储存,并对其进行过滤消毒处理后再集中配水,之后可投入到道路浇洒、绿化灌溉及景观水体补水方面。由于公园本身很难消纳全部的雨水,所以过多的雨水可排入到公园周边其他公园及广场中。公园中雨水的应用流程具体如图1所示。 3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技术 3.1透水性铺装方法在使用透水性铺装方法时,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1)进行铺设时,材料之间应有更宽的衔接缝隙面积,从而增强缝隙透水量;(2)选择材料时,应要选择透水率更高的透水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1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 ]90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暂行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建委,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78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5月30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部第78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后对施工单位履约情况的检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必须完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竣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有关材料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文件,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基本资料调查工作指南(试行)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基本资料调查 工作指南 (试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录 前言 (3) 第一章总则 (4) 1.1 海绵城市的内涵 (4) 1.2 编制目的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范围 (5) 1.5 工作依据 (5) 1.5.1 相关法律法规 (5) 1.5.2 相关标准规范 (6) 1.6 工作原则 (6) 1.7 工作内容 (7) 第二章主要术语及定义 (10) 第三章城市自然条件 (12) 3.1 地形地质地貌 (12) 3.1.1 地面高程及坡度 (12) 3.1.2 岩层 (12) 3.1.3 土壤 (12) 3.2 植被 (12) 3.3 气候 (13) 3.3.1 气温 (13) 3.3.2 降水 (13) 3.3.3 蒸发量 (14) 3.3.4 风 (14) 3.3.5 日照 (14) 3.3.6 湿度 (14) 3.4 水文与水资源 (14) 3.4.1 城市水系 (14) 3.4.2 未开发水面率 (17) 3.4.3 水资源量 (17) 3.4.4 年径流特征 (17) 3.5 城市下垫面 (17) 第四章城市水环境 (19)

4.1 城市黑臭水体 (19) 4.2 城市排污口 (19) 4.3 城市面源污染 (20) 4.4 地表水环境 (21) 第五章城市供水及回用水 (22) 5.1 城市供水 (22) 5.2 城市回用水 (22) 5.2.1 中水回用 (22) 5.2.2 雨水回用 (23) 第六章城市排水防涝防洪 (25) 6.1 排水体制 (25) 6.2 城市污水 (25) 6.3 城市排水(雨水)防涝 (25) 6.4 城市防洪 (30) 第七章主要问题分析 (32) 7.1 水生态 (32) 7.2 水环境 (32) 7.3 水资源 (32) 7.4 水安全 (32) 第八章组织实施与成果评估 (33) 8.1 组织实施 (33) 8.2 成果评估 (33) 8.2.1 评估内容 (33) 8.2.2 评估方法 (33) 附表1 基本资料调查附图要求 (35) 附表2 基本资料调查对口部门及工作衔接建议 (38) 附件1 城市黑臭水体定义、分级与判定 (42)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2016-2030)方案公示 1 、海绵城市解读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 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 “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

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6)合理分期,操作性强 在保证远期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协调系统性和城市建设的时序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构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和低影响开发系统。并考虑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2010修订)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建发[2010]15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2.01 【实施日期】2010.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2014修订)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 理规定》的通知 (渝建发〔2010〕1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和实体水平,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计取与有效投入,规范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技术

标准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对原《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06〕177号)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的要求,为适应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的需要,保障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08计价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1轨道定额),2013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计价),均按照“价税分离”和营改增前后各项费用水平不变的原则调整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11%) 其中,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5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3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宫中、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第1章 总则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 1.0.3 条 工程建设标 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 校审,避免 “错、漏、碰、缺 ”。 第 1.0.4 条 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 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 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 1.0.5 条 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 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 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 进行认真分析。 第 1.0.6 条 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 由设计说明书 (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 、 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1) (2) (3) (4) (5) (6) (7)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 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 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 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 .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 (1) (2) 第 1.0.1 条 第 1.0.2 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 封面 扉页 初步设计文件 目录 设计说明书 图纸 主要设备及材 料表 工程概算书 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 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 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 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能 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年月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重庆市建筑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发包方经年月日经过投标方式对工程进行招标,经过现场议标,决定由承包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及报价书所包括的内容。 2、中标范围未包括的工程内容:1、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2、地面砖、墙面砖材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 (一)本合同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包干价。其中:装修工程元;土建工程元。 (二)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甲方要求增加装修内容,按实际增

加工程量经审定后结算。 第四条工期 (一)本合同总工程为日历天 60 天。(包括10天收费时间在内) (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开工期前 2 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指定日期进场,或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一次连续停水停电达4小时(含4小时),累计超过8小时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和价格 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由甲方采购安装,地面砖、墙面砖材料由甲方采购,其余材料由乙方采购。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

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案

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案 发表时间:2018-11-05T19:01:53.59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9期作者:王振华[导读] 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主要是针对包括城市排水防洪、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城市水环境问题的解决。 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局江苏苏州 215100 摘要: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主要是针对包括城市排水防洪、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城市水环境问题的解决。规划方法主要涉及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海绵城市理论是指城市建设在尊重自然、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下,通过绿色与灰色基础设施相结合,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确保城市水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进而促进城市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海绵城市建设打破了传统以“快排”、“末端控制”为单一控制模式,构建了以“源头”、“分散式”、“生态化”、“多目标”为指导思想的新型雨水控制利用系统,实现了对城市雨水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流程控制和利用,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关键词:海绵城市理论;新型城市规划方案 一、背景技术 在城市内涝频发、径流污染加剧、水资源短缺等城市水环境问题尤其突出。了解以城市规划中所遇到的城市水环境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有效落实到城市规划设计中,是有效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的关键。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现有城市规划体系对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支撑作用体现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定量分析不足、用地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脱节,城市竖向规划不够重视等。因此,了解以上城市规划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有效落实到城市规划设计中,是有效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的关键。 二、技术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从城市规划的源头着手,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到城市各层级规划中,涉及到规划、园林、水利、市政、道路等多部门、多专业之间的相互协调运作。 在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城市水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估,依据自然现状条件,确定城市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明确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主要职能和性质,确定城市规划范围等。依据对城市的定位,确定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原则、策略和要求,明确城市雨水总体控制目标等。通过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竖向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划定城市蓝线、绿线,确定海绵城市建设区域,指导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空间布局、控制目标的制定等。最后,确定城市用地布局和规划结构等,以水系或绿道为构架组织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明确城市的用地性质和重大设施的布局,同时对海绵城市的规划管控、建设时序等做出要求。城市的总体规划还应统筹流域综合开发和治理,处理好城市小排水系统和河流大排水系统、城市点源污染和流域面源污染的关系,确保城市水安全,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上下游洪涝、污染问题。尊重自然规律,修复城市原有湿地、河流、绿地等生态系统,渗、滞、蓄、排结合,进而实现城市的生态排水。 三、具体实施方式 规划方法主要涉及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三方面的内容。 1、在总体规划层面,首先做好在规划前期对各种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结合现状调研,开展对城市各要素的专题研究。如对城市水环境、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的专题研究;区域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的专题研究;生态城市、智慧城市等的专题研究。在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城市水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估,依据自然现状条件,确定城市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明确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主要职能和性质,确定城市规划范围等。依据对城市的定位,确定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原则、策略和要求,明确城市雨水总体控制目标等。 2、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应根据地块的地质地貌、用地性质、竖向条件及给排水管网等划分汇水分区。通过对地块的开发强度评估,确定地块低影响开发策略、原则等,优化用地布局,细分用地性质,为地块配置市政、公共设施等。然后以汇水分区为单元确定地块的雨水控制目标和具体指标,确定地块的单位面积控制容积率、下沉式绿地率等。根据雨水控制要求确定地块的建设控制指标,如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以及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总体布局。最终提出地块的城市设计引导,对地块内的建筑体量、建筑围合空间及其附属硬化面积等做出相关规定。 3、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通过对场地的土壤特性、竖向高程、水系、绿化及工程建设情况等的分析评估,通过模型分析评估场地开发前后地表产汇流情况。确定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空间布局等,并合理利用场地内的坑塘水系,根据场地现状选择合适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组合。最后应综合分析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可行性、经济性等。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通过对场地的土壤特性、竖向高程、水系、绿化及工程建设情况等的分析评估,通过模型分析评估场地开发前后地表产汇流情况。确定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空间布局等,并合理利用场地内的坑塘水系,根据场地现状选择合适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组合。最后应综合分析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可行性、经济性等。 四、有益效果 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尊重自然、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能够将绿色与灰色基础设施相结合,使城市像海绵一样;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进而促进城市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海绵城市建设打破了传统以“快排”、“末端控制”为单一控制模式,构建了以“源头”、“分散式”、“生态化”、“多目标”为指导思想的新型雨水控制利用系统,实现了对城市雨水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流程控制和利用,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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