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

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
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

郑州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推动校市校企合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我校社会服务水平,结合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产学研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本校所属各、系、所、技术/工程/咨询中心及校内各类研究机构(以下简称“院(系)”)和师生员工与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在科技研究、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实习实训、职业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产学研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是指以郑州为一方当事人,以本校师生员工作为项目负责人,与其他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产学研合作关系的书面协议书。

第二章合作条件与内容

第四条合作条件

1、开展合作的对方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定的规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合作诚信度。

2、合作要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发展,促进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实训与就业的良性循环,适应

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第五条合作内容

1、合作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联合举办有关学科方向定位、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研讨会;共建有关学科建设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邀请校外专家为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指导和考评等。

2、合作开展科研机构建设:依托学校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地方企业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与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共建国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

3、合作开展产业技术联盟组建:由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创新技术创制、共性技术攻关组建相应的产业技术联盟,集中优势力量实现产业技术创新,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4、合作开展技术服务: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项目合作形式,解决企业实际技术难题。

5、合作开展人才交流及职业培训:安排学校有能力懂技术教师队伍到对方单位挂职交流;不定期为对方单位技术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对方单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一定的实习、就业岗位等。

第三章协议管理

第六条协议洽谈

1、以院(系)和项目负责人为主,自主展开与对方单位进行协议洽谈。洽谈后的结果要与校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进行沟通。

2、从全校角度出发开展双方合作协议洽谈,洽谈后的结果与相关院系进行沟通。涉及培训收益分配事项及科研、技术服务项目收益

比例标准,需征得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同意。

3、其他不涉及场地、培训收益、科研与技术服务收益的项目,在不损害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对方进行协议洽谈。

第七条协议审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参照协议示范文本(详见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网站),与对方当事人商定具体内容,也可协商自拟协议书。双方需从合作目的、意义、内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方面撰写清楚。涉及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企业的各类协议,必须提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中、外文协议文本,报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审查。

2、项目负责人填写《郑州产学研合作协议签订备案表》,协议经院(系)初审后报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复核审查。协议内容涉及其他院(系)的,复核审查前应由相关院(系)会签。

3、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依据签订协议的有关法律文件,审核协议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协议审核通过后,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负责人签字(章)并加盖“郑州科研合同专用章”;如需学校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郑州”公章的,由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开具郑州用印单,报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办理盖章手续。

4、作为急需开展的项目,若工作需要而来不及签署协议,必要时可签订意向书,待条件成熟时再签订协议。

第八条院(系)负责对协议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项目组成员是否具备完成项目的条件和能力等。

第九条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负责对协议复核审查。复核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协议条款是否完整;协议内容是否合法;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管辖约定是否清晰等。

第十条学校有资金投入并具有重大风险的协议,须由学校法律顾问审阅并出具审查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协议签订手续。

第十一条协议一式至少4份,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协议双方、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各执1份。协议由我方首先盖章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我方盖章后1个月内将经对方单位签字(章)、盖章的协议原件分别交其所属院(系)和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归档备案。

第十二条对方单位不得在协议规定的合作区域之外开展项目,或使用校方和项目的名义开展其他活动。不得将对方单位依据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让、委托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未经校方书面授权许可,对方单位不得在其单位名称、商号、广告、宣传资料、产品目录、办公用品、名片、办公场所的装潢装饰中使用“郑州”的名称、简称、注册商标和标志、标识等。

在双方合作终止后,除非有其他合法授权,对方单位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郑州”的字样、标志和标识。

第十四条对方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所需宣传资料,凡涉及“郑州”的内容,须报校方审批,经校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

本条款所指宣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平面媒体广告,此类宣

传材料样本应以1:1的大小比例报送;各类影视广播媒体广告;各类网络媒体广告;受众为不特定人的其他材料。对以上材料的审查包括文字、图案、色彩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级管理部门如有新规定发布则按新规定执行。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中心的科研创新能力,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产学研合作项目是技术中心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主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二)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三)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四)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技术中心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技术中心的科研实力,促进陶瓷行业的技术进步。

(二)以广东宏陶陶瓷技术中心为主体,大力推进技术中心、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技术中心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技术中心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技术中心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技术中心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技术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本中心或其依托单位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技术中心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技术中心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三章组织架构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及集团公司发展的要求,为规范公司与有关合作方的市场行为,按照优势互补、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市场协作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双赢,促进相互间稳定协作和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及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工程开发中合作方起主导作用中标,并组织施工的项目。 2 合作方资格审查 2.1合作方应是社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强、工作作风严谨、施工组织严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合作方与公司合作开发项目前,分公司或部门应严格审查合作方信誉情况及履约能力,确认信誉良好并有履约能力的合作方,报市场开发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或部门审查以下经年审的证件原件并保留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进市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企业简介(业绩、人员结构、机具设备、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情况)。 2.3合作方须承诺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公司要求提供各种相关的资料(包括经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种证照、劳务工人的上岗证、安全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各类报表、机械设备的准用证等)。 3 投标过程管理 3.1市场信息管理 3.2投标管理 (1)合作开发的工程项目报价由组织投标的分公司或部门负责管理,本着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而且有利润的原则,做到成本、利润底数清。低价中标的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确保零风险。

(2)预结算管理部负责监督、审查所有合作项目的投标报价,市场开发部将项目的信息传递到预结算管理部。 3.2.6 一般情况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在公司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由合作方自行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协助编制的,应根据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等情况,经双方协商,按照市场价格,收取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的编制费用。 3.3投标所需保证金或办理投标保函所需资金由合作方负担。办理投标保函需交纳保证金的比例由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风险系数及银行(或担保公司)的要求确定。如发生以下情况,合作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部或部分扣除:陪标、卖标或虚假投标;中标后单方放弃履行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害。 4 中标后管理 4.1项目中标后,在办理开工手续及合同签订时施工单位应缴纳的费用由合作方负担。 4.2公司派往合作项目人员的工资及附加、差旅费、办公及通讯等费用(因工程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合作方负担。 (1)由公司派到项目工作的公司职工,派出人员的工资及工资附加等各项费用,采取定额向合作方收取,公司统一发放和缴纳。公司外聘人员派到项目工作的,向合作方统一收取,由单位统一发放。 (2)由公司派到合作项目的工作人员,在该项目所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均由合作方负担;派出人员的通讯费可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施工地点远近、通话量的多少,由合作方(项目部)采取据实报销或定额补贴的办法。 4.3为按期、高质量的履行合同,避免因合作方管理不到位给公司带来风险,合作方应采取一定的履约保证措施。 4.4总包合同的评审及签订

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及运行机制

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及运行机制 1 产学研协同创新概述 产学研协同创新是创新主体和要素在产学研合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升级。20 世纪80 年代以来,我国的产业界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政府之间的产学研合作不断形成和发展,直至协同创新概念正式提出后助力其升级为产学研协同创新。2011 年4 月,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建校百年大会上讲话提出:“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 这是首次从国家战略高度对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出明确要求。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产学研合作并不矛盾,而是其在创新型国家建设背景下的延伸发展,是对自主创新内涵的丰富和深化,反映了当今科技革命和技术进步的新趋势。 通过高校与其他相关单位比如科研院所、地方政府、企业组织、金融机构以及有影响力学术组织的交流、结盟或联合,构建多学科、多领域交叉研究平台,探索建立科技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新模式,最终实现国家科技实力提升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增强。当今时代,世界各国都面临一系列重大问题,协同创新要求创新主体和要素之间实现跨一级学科和研究机构的深度交流与合作,打破传统科研组织之间的壁垒,反映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在高度分化基础上实现横向联合发展的趋势。产学研协同创新具有动态性、多元化、融合性和持续性等特点,近年来得到世界上各个科技强国的普遍重视,并逐渐向跨学科和区域化、国际和网络化方向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各级各类的协同创新中心不断涌现,产学研协同创新进入了实质性发展的新阶段。 2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合作模式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产学研合作逐渐起步并缓慢推进,经历了产学研联合、产学研结合阶段后,发展成为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之相对应,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也在不断演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要求,鼓励产学研各方特别是高等学校探索建立新的协同创新模式。产学研协同创新在国家创新体系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呈现出多元化、多样性的合作模式。 (1)从主导组织的类型可以分为政府推动、企业主导、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导的协同创新模式。其中政府推动型协同创新模式是指由地方政府投资主导,重视并强化协同创新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建设,引导地方高校联合科研机构和产业部门,围绕地方经济、政治、科技、社会、文化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的区域性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主导型协同创新模式是企业为了一定目的,比如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或者仅仅为解决某个技术难题,通过合作、委托开发等方式吸引高校或者科研院所参与企业研发过程,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其研发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范围由企业决定并支付费用;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导的协同创新模式又称为学研主导或者联合开发模式,是学研两方在地位平等基础上,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联合起来,建立研究实体或者形成战略联盟,共同参与研发和经营管理,风险和收益共担,利用各自优势分工协作进行研究和创新活动而形成的一种协同创新模式。

××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公司“持续不断的创新与改进”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增强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引进外脑,广泛、深入地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使产学研合作项目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产学研合作项目是公司贯彻实施公司经营理念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提高公司产品性能、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二)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三)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四)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公司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公司的科研实力,促进公司的技术创新与进步。 (二)以公司为主体,努力推进公司、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和联合开发的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大力提升公司创新能力。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公司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的生产条件和设备优势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实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公司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本公司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公司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公司技术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十一条为了搞好产学研合作,合作各方成立合作研发团队,××有限公司为产学研合作活动的主管单位,对产学研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合作各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4-04-09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教重〔201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经费来源为“985工程”等计划及国家引智专项经费,项目分为学校学科国际化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队伍国际化建设、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和海外合作平台和外事工作信息平台建设5个类别。 第三条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总体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建设内容 第四条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资助分为5个类别18项具体计划。 第五条针对学校学科国际化建设,设立“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包括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和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校内“111”计划))、“一流学科建设对接计划”、“全英语授课专业建设辅助支撑计划”和“全英语教学课程体系建设辅助支撑计划”。资助经费用于“111”基地聘请本领域海外一流专家来校工作产生的国际旅费、酬金;基地教师和学生出国费用;我校重点学科教师和学生到海外重点参照院系访问、进修与交流产生的出国费用和对方人员来我校进行交流、讲学、合作研究所产生的国际旅费、授课酬金或生活补贴;全英语授课专业聘请海外教师授课酬金、专业教师参加海外培训出国费用以及专业建设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等业务费。 第六条针对学校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辅助支撑计划”、“优秀海外学生交流计划”、“外国来华留学生支持计划”、“毕业生国际化就业计划”。资助经费用于我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出国(境)进行长短期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产生的国际旅费、学费、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20120911

XX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结合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开放办学的理念,为拓展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水平,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为地方和行业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院(各系处室)与国(境)内外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就业、招生、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校企合作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是高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 第三条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先进技术信息平台,引进现代企业的先进理念、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先进管理,重点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现代企业场景化的实验实训环境,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合作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经营、按时交纳国家及地方的税费、按时交纳学院规定的各种应缴费用。 第二章合作 第五条合作原则。校企合作应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坚持“学院以教学为中心,服务企业,企业以经营为中心,为教学服务”的互动原则。坚持“企业应达到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科技进步、提升员工素质等目的;学院应达到增强教学实力,促进产学结合,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的互利原则。 第六条合作目标。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优化学院专业设置;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实施企业在岗人员培训,提高学院开展社会培训的服务能力;建立适应企业需要的招生就业渠道。 第七条合作条件。 1.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进行了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应属国家和地方的支柱产业企业或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2. 校企合作的项目应符合学院的定位和发展需求,基本符合学院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设备仪器的配置条件,合作企业提供的设备、技术、管理应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 3.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不能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和技术;也不能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占有的学校资源量与其产、学、研项目效益明显不相一致;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合作形式 1.“订单”合作模式。学院或系部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保证不低于90%的“订单”学生就业;坚持“严格选拔、双向选择”的原则,既考虑合作企业的要求,也尊重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合理选拔和淘汰培养对象,实现企业、学校和学生的“共赢”,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开展培养方案的外部论证,实现培养内容的社会适应性和合作企业岗位针对性的兼顾与融合,形成“合格+特长”的培养模式,避免因培养内容的针对性太强而知能面过窄,导致转岗困难;学生的基础理论课由学院为主完成,专业课由企业为主负责完成,学生的院内实训环节企业参与指导,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学院派人参与管理。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 2. 工学交替模式。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院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院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准备教育。其方式为学

2018专业技术人员协同创新答案

? 1.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根本原因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缺乏好的创意和科技能力 o B.创新的过程存在问题 o C.缺乏优秀的高科技人才 o D.重视程度不够 ? 2.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协同创新管理的困难的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价值观的统一 o B.文化的冲突 o C.地域整合 o D.利益的统一 ? 3.大学和企业结成战略联盟的根本目的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提高自身的科研创新能力 o B.降低科研风险,实现风险分担 o C.获得经济收益,促进组织发展所必须的物质条件 o D.实现共同利益,将高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 4.产学研三方从各自的组织特性与目标来看,存在着很强的创新互补性。其中,研究机构主要以()为主,注重知识的技术化。(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发现知识、培养人才 o B.应用研究 o C.基础研究 o D.开发研究 ? 5.协同创新政策的本质目标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促进协同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 o B.建立健全鼓励协同创新主体之间合作的法律制度 o C.加强协同创新的外在环境建设,努力建设一种公平、公正的创新合作环境 o D.克服协同创新系统的缺陷,从而更好地促进协同创新在深度和广度上拓展 ? 6.我国未来15年科技发展的目标是:()年建成创新型国家,使科技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2020.0 o B.2025.0 o C.2030.0 o D.2035.0 ?7.创新的主体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个人 o B.企业 o C.高等院校 o D.科研机构 ?8.欧洲工商管理学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发布2012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在创新等级排名上,我国被列为()。(单选题3分)得分:0分 o A.以效率驱动发展的第二等级国家 o B.以创新驱动发展的第三等级国家 o C.以效率驱动发展的第三等级国家 o D.以创新驱动发展的第二等级国家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稿 对合作项目的管理是自投标开始,至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管理。通过规范化管理,规避公司资质风险,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宽市场。 一、项目投标阶段 1、公司坚持强强联合的灵活经营理念,以优惠便利的条件促进与具有较强实力的单位进行合作,以开拓公路施工市场。 2、合作方应与公司签署书面合作协议。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应由合作双方根据相关信息共同确定,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且具有合理利润。 二、施工准备阶段 1、工程中标后,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择优选用项目管理人员、主办会计进驻现场与合作方共同组建项目经理部,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的具体工作;公司派驻人员待遇费用由公司制订标准统一发放,合作方负责提供食宿及办公条件,该人员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2、公司与合作方签订书面施工承包合同;公司与经营管理中心签订项目管理合同,确定权、责、利各项指标及具体细则。 3、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审批存档后方可予以使用。项目经理部负责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正本原件和监理下发的设计图纸复印件(包括变更图纸)及时送达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存档。 4、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组织对项目部驻地建设、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施工方案的审定、施工计划的确定、关键工序的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 三、项目施工阶段,公司经营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财务人员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一)项目资金控制 1、项目资金控制是对合作项目管理的核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资金由合作双方共同控制,银行账户由公司按业主要求进行办理,账户印鉴由双方各持一枚,保证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实施、优先上缴公司管理费用。 2、项目资金的使用,由合作方根据阶段性资金需求及账户资金情况,申报阶段性资金使用详细计划,由驻地项目管理人员(若有)或公司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工程需要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

示建领导小组成员、系主任(院长):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已起草完毕。请各位仔细审阅,如有修改意见请用红字在上面修改,修改后于2月14日前发回示建办,若没有意见也需回应表态注明“同意”。谢谢合作。 示范建设办公室/2009-2-10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只有建立健全了校企合作机制,才能培养出企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与企业形成资源共享、人员互动、双向介入、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学校本着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的原则,通过引进企业的设备、技术、销售、培训业务等,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企业在实现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接受学生的专业实训,使学生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尽快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角色的转化转换,更快地融入到社会中去。 二、组织机构 (一)校企合作委员会 该机构是固定机构,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校企合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校企双方的互动,共同推进校企双方发展。 (二)校企合作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固定机构。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建立和强化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自我完善机制,保证合作项目科学、规范地运行,更好地满足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三)校企合作项目组 该机构为非固定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由院、系、部或校企合作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小项目可由一人担任,大项目可由多人担任,但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人。选派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组长。项目组长的选派要考虑该老师的任课任务不能太重,学期任课超过平均12节/周以上者不适宜担任组长。一旦担任项目组长,将来院系排课时也要考虑不能任课太多。院、系、部在指定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组员在学期内的任课任务,以免负担过重。 三、校企合作的任务与方式 (一)校企合作的任务 1、合作开展师资培养:企业为学院进行教师培训。每年安排部分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学校为企业兼职教师培训,提高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 2、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各专业应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院不定期邀请企业代表举办专业建设研讨会、讲座,每学年邀请企业专家为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指导和考评。 3、合作开展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企业提供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专业改选、实验实训环境改善等方面。包括:共建二级学院的建设资金、进入学校财务的建设实验实训场地资金、提供给学校用于购置专业实训及科研设备的资金。合作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

产学研合作协议模板

“产学研”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校企之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和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讨论和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和基础上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原则 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技术、人力等资源以及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利用企业的生产条件,提高学校的科研能力,将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双发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企业与学校的全面合作,形成科技与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努力实现“校企合作,产学双赢”。 二、合作内容 (一)构建XXX行业人才共享机制 1、根据工作需要,双方选派工作人员到对方单位挂职锻炼或定期跟班学习,提升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能力及技术水平。

2、根据甲方教学改革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的业务专家、业务骨干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甲方客座教授、兼职教师,并定期邀请到校进行现场教学和专题讲座。 3、乙方聘请甲方教师参与XXX行业研究管理工作,指导业务工作实施、技术设计和管理,参与XXX行业研究工作。 (二)搭建无人机行业“产、学、研、培”四位一体的技术服务平台 1、技术服务的合作 (1)甲方利用学校的人才和技术资源,同乙方一起搭建XXX行业系统技术服务平台,协同XXX行业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2)乙方利用自身丰富的管理经验优势,帮助甲方解决相关专业的教学难题。 2、教育培训的合作 (1)乙方支持甲方选派青年教师到XXX行业企业锻炼,鼓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担任兼职教师。 (2)甲方支持乙方干部、职工和各类人才培训,采取定向办班、岗位技能培训、短期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积极开展行政及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部的研发创新能力,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力,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产、学、研 的资源整合和互补效应,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 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 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二)产学研合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 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 强研发部的科研实力,促进公司的技术进步。 (三)产学研合作以公司研发部为主体,大力推进公司研 发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 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研发部形 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四)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 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 调工作。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研发新产品,推广新成 果。 (二)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进行软件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 (三)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信息和技术支持。 (四)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开辟新的研发领域,获 取信息和技术支持,加快项目的研发周期。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的优势和研发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 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研发部开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公司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研发部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研发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备、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公司研发部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我校经费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现制定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项目经费(以下简称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章经费支出范围与比例 第一条本经费支出范围: (一)设备采购支出:含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招标、实训设备或工具采购、网络平台建设、资源库建设等。 (二)社会服务支出:因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产生的耗材费、差旅费、生活补贴、考证费等 (三)项目调研支出:含差旅费、会务费、市内交通费、专家论证费等。 (四)资料汇集支出:含信息查询费、图书购置费、资料打印费等。 (五)校企往来支出。含项目合作单位接待费、因工作需要馈赠礼品等。 第二条本经费各项支出均应按项目实施时间每半年进行预算。

第三条本经费支出比例。设备采购支出不得低于经费总额的50%,社会服务支出不得低于经费总额的30%,项目调研支出不得高于经费总额的10%,资料汇集支出不得高于经费总额的5%,校企往来支出不得高于经费总额的5%。 第三章经费支出审批流程 第四条本经费各项支出大于五万元(含五万元)的须经学校经审小组审批。 第五条本经费各项支出低于五万元的,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批、指导、调度、监控。 第六条本经费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校企合作项目预算低于五万元的由校企合作工作小组组长填写《XXX学校通用经费申请表》由专业组组长签字同意后,连同具体实施方案,报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经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主管副校长审批;高于五万的填写《XXX学校大额经费申请表》由专业组组长签字同意后,连同具体实施方案,报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经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主管副校长审核,审

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研究

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研究

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研究 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把加强产学研合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产学研结合计划”为促进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学研联合工作起了重要作用。随着围绕市场、技术、资源、能源的竞争日趋激烈,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力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实现崛起的核心竞争力。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要进一步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解决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意识不强、动力不足、体制机制不完善、缺少实质性的深层次战略合作等问题。 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必须具备战略高度 当前,我们已经积聚了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有利条件,如何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首要问题是要具备战略高度。 具备人才支撑理念。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必须坚持以人才为本。产学研合作创新,必须强调研究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优势互补。必须牢固确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地位,逐步建立与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围绕产业链需求培养技术型与应用型人才,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从企业招聘教师和科研人员,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到大学和科研机构进修,加强大学、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的双向交流,为产学研合作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用、聘用或兼职等方式到企业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健全人才市场体系,消除人才体制障碍,要从立法层面确定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实现人才引进常态化。二是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培养。加大培养优秀青年科学家的力度,培养高层次后备人才,形成具有特色的优秀人才培养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具有战略开拓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家队伍。 建立完善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加大政府的引导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型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的引导投入,要按市场机制,遵循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滚动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和导向作用。二是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对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投入。激发企业增加产学研合作创新投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开发经费逐年递增,滚动发展,真正做到以企业为主体。三是加大对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金融支持。建立“金融贷款为支撑、外资与民间资金并重、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稳步发展”的融资体系,大力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学研合作创新。 建立完善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机制。一是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风险共担的责任制度。要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投资机制来保证风险投资资金充足:寻求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参与的投资体系;完善

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产学研协同创新作为提升国家产业技术能力的基本途径,是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国家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本文以创新型国家建设为研究背景,以协同创新理论在产学研合作中的应用和发展为研究对象,介绍了协同创新理论,分析了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现状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现状;对策建议 引言 产学研合作作为一种促进社会技术创新模式,综合了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优势资源。通过产学研合作,可以促进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科研水平,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促进高校院所、企业和地方政府等相关各方的协同创新和发展,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创造能力。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此外,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鉴于产学研合作涉及政、产、学、研、金、用等多个单元,必须多方协同并进,才能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一、协同创新理论介绍 协同创新(Collaborative Innovation)理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中心(MIT Sloan’s Center for Collective Intelligence)研究员彼得·葛洛(Peter Gloor)最早将其定义为“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1]国内以许庆瑞为首的浙江大学创新管理研究团队,先后采用理论推导、案例研究、统计实证等方法,以全面创新管理为中心,连续、系统地对协同创新进行了多角度、不断深入的研究,从技术、组织与文化的协同创新,技术—市场创新的协同与管理,企业技术与制度创新协同及其动态演化过程,技术与非技术要素协同创新,各创新要素全面协同程度与企业特质的关系等方面开展研究。 协同创新不同于原始创新的协调合作,有别于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的产品技术要素整合,其本质是管理创新,打破部门、领域、行业、区域、国别界限,实现创新要素的最大限度整合。随着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不断加速,协同创新重要性日益凸显,协同创新思想已经成为当今创新理论最重要的核心理念,协同创新理论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的“技术——经济”范式,主要表现拥有组织内部形成的知识分享机制,拥有共同的目标、内在动力,可以便捷地直接沟通;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资源平台;开展多方位交流和多样化合作[2]。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风险管理)建设公司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及风险控制最全版

(风险管理)建设公司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及风险控制

建设公司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及风险控制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建设公司 2016.2.29 建设公司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及风险控制 建设公司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筛选项目信息,不随意投标. 建设公司对任何项目信息采取班子委员商议,随后安排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考察(业主情况﹑资金情况﹑施工环境﹑合作人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后做决定。例如2013年咸阳开发区一条施工道路现场考察不具备合作条件放弃;2014年宁夏银川在建项目现场考察并经分公司会议因垫子太大不具备合作条件;2015年西安市凤城路住宅后期施工约4000万,经现场考核存在劳务纠纷和合同纠纷等风险因素放弃合作。 二、对合作方进行评估,控制合同履约风险 建设公司将合作方进行评估分级,根据合作方施工和管理能力,

区分进行管理;首先选择人品、经济实力、出身正统(长期干工程的)的优秀企业,定位长期合作客户;从这里启发我们寻求合作方时考虑合作方出身、选择出身于建工集团、安装集团、专业公司等有影响力、出来下海的企业。例如目前合作的陕西铭通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山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这些企业无论在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综合实力等都比较突出。我们分公司经常去这几家企业进行交流、对他们的项目进行观摩和学习,取其之长,补己之短。 对实力一般、管理较差的合作企业,我们不设置许多门槛和条件来规避自己的风险,而是积极配合合作方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制定措施,用我们分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去指导和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比如有的企业不知道如何去规避劳务风险,那么我们就有针对性的拿出我们在其他项目上的成功的做法去指导他们,我们都用心去指导他们如何去解决问题,都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整合各方资源,服务好,维持长期合作合伙人 创新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做好项目是业主对品牌的最大认可;国网电力科院研究院分别在陕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综合大楼施工完毕后,2015年分别中标省计量中心楼项目、外围地下车库项目总计约1.13亿,离不开建设公司各个部门为合作单位良好的服务建立信

产学研结合创新模式的基本结构范文

产学研结合创新模式的基本结构 产学研合作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为了市场需求和共同利益, 以各自拥有的资源进行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市场开拓等一系列开发、经营活动。这也是企业界、学术界、技术开发领域为了共同实现创新目标而形成的合作交流活动。产学研合作是基于创新而进行的合作, 是技术创新上游、中游、下游的对接与融合。 基于产学研创新的分析, 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是指产学研合作主体之间所采取的不同合作方式、合作类型的标识。显然这种标识是由多个要素构成的具有内在结构和功能的一个复杂系统, 也是产学研结合研究中的一种范式。 产学研结合的主体要素是直接参与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动性因素, 即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直接参与者。大学、科研机构、企业是产学研结合中不可或缺的3 类主体, 这3 类主体的角色各不相同:科研机构和高校是创新知识的源泉和人才的主要输出者, 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创造者; 企业是科技的主要输入者, 是技术创新的的主体, 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实现者。但由于以上3 类主体的目标存在着不一致, 因此需要政府出面充当推动、沟通、调和和监督的角色, 这样产学研结合的主体要素就包括: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和政府。 产学研结合的环境要素是指构成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之环境系统中的诸要素。它包括经济体制、文化传统等。

产学研结合系统中各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就主体要素之间的关系而言, 科技的进步, 教育的变革, 必然会带来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会进一步促进科学的进步和教育的变革。就主体系统与环境系统之间的关系而言,产学研联合是一个开放系统, 一方面, 主体要素与环境要素之间进行物质和信息的交换;另一方面, 主体要素结合的方式, 结合的紧密程度, 结合的持久性, 无时无刻不受到环境要素的影响。从产学研结合系统结构中, 能清晰看出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 2] , 如图1所示。 产学研结合的基本模式 虽然对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理论研究有很多, 但目前仍然没有形成系统的产学研创新模式的科学分类,按照不同视角, 对产学研创新模式进行区别和划分,确立产学研不同模式的组织建制与实施方略, 对于促进产学研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3.1 产学研合作的阶段划分 确定产学研合作的基本模式, 对产学研合作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是必要的。按照产学研合作时间、方式、核心内容可将产学研合作划分为6 个

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合作共赢融合发展

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合作共赢融合发展 ------亚泰集团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质量年报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要求,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彰显企业先锋的示范引领作用,履行行业企业支持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于2013年9月24日,与全国示范高职院校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开展了全方位、深层次、重实效的系列校企合作,取得了“企业和学校互动、专业与市场对接、育人为生产服务”的良好效果,为学校培养的技能人才提供了“纵向有深度,横向有宽度,发展有高度”的职业发展空间,走出一条支持高职教育发展,校企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创新之路。 一.行业先锋追求卓越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成立于1994年,是国家大型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资信等级为AAA级,拥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建筑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园林古建筑、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等8个国家一级资质和国际承包、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设计甲级资质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有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市政、古建、钢结构、高速公路、水电设备安装施工、房地产开发以及商品混凝土等生产能力。公司先后荣获“北京市守信企业”、“首都文明单位”、“全国消费者满意施工企业”、“全国诚信建设示范单位”、“中国优秀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优秀质量品牌文化奖”等荣誉称号,并通过了ISO9001、 ISO14001以及ISO18000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董事长曹国章曾荣获“中国优秀企业家”、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优秀项目经理”、“北京市经济技术创新标兵”、“北京市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家”“北京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届当选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公司党委书记: 潘寿林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集团党委被评为全国企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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