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分院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分院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总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成本核算制度是分院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院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一、定额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七条定额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考虑各单位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

顾各单位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但随着各单位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二、原始记录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定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工具请领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并做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四)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从材料投入至验收入库的过程,如产品代码、制造单号、路线单、投料单、半成品领用单、转工单、废品通知单、零件短缺报告单以及零部件和产成品交库单等,并做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

(五)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

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做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六)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根据动力电的实际耗用量,并做好动力电消耗统计报表。

第九条各单位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计量验收

第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都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

四.内部结算价格

第十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各单位的工作业绩,分清各自的经济责任,分院应当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内部价格体系,进行内部经济核算。

第十二条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

(一)部门之间内部转移的材料物资、产成品以基于市场价格的内部转移价格作为内部结算价格。

(二)分院辅助部门的劳务供应,可以市场价为基础,由分院主管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情况审定结算价格。

(三)生产的零部件、半成品在生产部门内部进行转移时,采用定额成本作为转移价格。

第十三条各种内部结算价格,每年修订一次,如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动,影响成本的准确性由有关部门协作研究修订,经批准后施行。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价格标准。

第三章二级成本核算

第十四条分院二级成本核算的形式为:二级财务负责统计生产工时、材料物资消耗、产品产量等成本核算所需基础资料,协助分院财务部进行产品成本分配核算。

第十五条分院财务部设置成本核算组,负责成本核算有关工作的协调及制度的修订,负责分院产品成本的计算和分析。

第十六条分院二级财务为研究所(直属工厂)级成本核算机构,接受分院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第十七条二级财务成本核算机构和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分院成本核算制度在研究所(直属工厂)的宣贯和实施;

(二)加强存货管理,确保存货帐实相符;

(三)负责本单位的内部结算有关工作;

(四)在本单位领导组织下,会同其他职能机构和人员,加强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五)协助本单位领导对生产费用耗费进行控制,贯彻成本管理责任制;

(六)协助本单位领导对内部各级机构或人员在执行成本计划和经济技术指标方面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

第四章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满足分院成本管理及内部经济核算的需要。

第十九条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客观反映产品实际成本。对于已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在制产品成本与已完工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二十条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产品生产所发生

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五章产品成本项目

第二十一条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

(一)直接费用

1.直接人工费指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等;

2.直接材料费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等的费用;

3.燃料动力电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动力电。

(二)制造费用

指生产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生产组织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研究所直接生产人员是指研究所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包括研究室及车间生产人员;直属工厂直接生产人员是指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即车间生产人员。

第二十三条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

分院及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分院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第二十四条 ?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分院以每一批次产品或配件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确定成本项目。分院产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

(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帐:

1.生产成本明细帐,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费用。

2.制造费用明细帐,按生产部门和明细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

3.待摊费用、予提费用明细帐,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4.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帐,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

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帐,根据销售清单及出库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四)二级财务对本单位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集;财务部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五)财务部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别的成本计算单(或称成本二级明细帐)。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六)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第七章材料费的核算

第二十五条分院材料物资应按其性质进行分类类别的规范与调整由总库负责,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设“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帐,按材料类别设置二级帐,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入费用。库房按材料品种和规格设置三级明细帐;按低值易耗品类别、品种、规格设置辅助帐薄,以控制其数量,掌握使用状况;库房保管设置数量卡片。材料三级明细帐根据采购验收单和领料单逐笔凳记。

第二十七条材料的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材料采购成本包括:

(一)购入材料的原价(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购入材料包装物或容器的押金);

(二)购入材料的外地运杂费;

(三)符合生产中心制订的、材料运输途中定额损耗率限额内的损耗;

(四)材料入库前,整理挑选时发生损耗的净损失及其整理费用;

(五)进口材料的国外进价,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和其他进口费用,以及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的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

以上第1项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第2、3、4、5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

第二十八条核算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要根据经批准的材料出库、退库原始凭证,按材料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对于尚未付款已经入库材料的领用,要按计划成本或合同估价入帐。所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当期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实际领用期。出库材料成本的计价,除单独为某项产品采购的材料采用个别计价法外,其余采用加权移动平均法计价。

第二十九条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可分别按消耗定额比例、耗用重量比例、产品数量比例等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对需切割(如钢板)的材料,应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在领料控制单中反映,库房填制移库单将整数单位的该类材料转移至生产现场,生产人员签收后在定额范围内使用,库管员定期不定期对该类材料进行核实清点。

几种产品共同使用的生产专用工具、工艺装备、油料、气体等,领

用后在“制造费用-机物料消耗”中核算,按制造费用分配比例分摊计入各种产品成本。

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无法再用于生产的废料、边角短料,应按月回收交库,还能再利用的应办理退库手续,并冲减当月完工产品成本。

第八章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

第三十条分院支付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的各项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范围内的辅助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都应当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计算、支付、汇总、分配,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门的人员工资由二级财务根据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按费用性质进行分配。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车间及研究室人员工资计入直接人工费,科研及四技项目人员工资计入科研及四技成本,对于既参与产品生产又参与科研及四技项目人员的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分配率,分配后分别计入相关费用科目。

对于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直接人工费,根据工资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项目共同负担的直接人工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1.采用定额工时制的,根据工时定额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工时定额×单位工资标准

某一产品直接人工费=∑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

2.采用计件工资制的,根据完工量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完工量×单件工资标准

某一产品直接人工费=∑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

3.采用实际工时制的,根据实际工时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

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该法适用于研究所及工厂未实行1、2的人工费的分配。

直接人工费分配率=(当期直接人工费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实际生产工时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直接人工费=该产品实际生产工时×直接人工费分配率

研究室或生产车间实际生产工时可以按天也可以按小时统计。有条件的生产车间原则上应按小时计算,并与工时定额对比,作为修订工时定额的依据,研究室暂按天统计,多产品情况下,分别统计各产品工作天数。

第九章动力电的归集与分配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内部经济核算,分院电费管理部门应在生产部门安装电表,在其生产车间安装分表。每月向供电局支付电费后,财务部凭电费支付有关单据先在“管理费用-电费”科目核算,月末根据电费管理部门编制的动力电分配表进行分摊,冲减“管理费用-电费”科目。

第三十三条生产部门及其生产车间消耗的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动力电,根据电费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项目共同耗用的动力电,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1.定额工时制下

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定额工时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定额工时×动力电分配率

2.计件工资制下

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直接人工费总额)×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直接人工费×动力电分配率

3.实际工时制下

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实际生产工时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生产车间实际生产工时×动力电分配率

规模相对较小、动力电耗费较少的研究所所属研究室及生产车间,暂不单独核算动力电,其支出在制造费用-电费科目中核算。

第十章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第三十四条制造费用发生时,先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末进行汇总并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记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生产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各成本计算对象直接人工费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产品直接人工费×制造费用分配率

第十一章完工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

第三十五条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产品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划分。其平衡公式为:

完工产品实际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全部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

第三十六条期末未完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采用约当产量法。

约当产量法是指将月末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算为完工产品产量,并按在产品约当产量与完工产品产量比例分配在产品与完工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原材料不折算)。(为简化计算,暂采用50%作为综合折率计算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计算公式是: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月末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

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成本(原材一次投入时不含直接材料费)=(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本月实际完工数量+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

=材料费+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成本第三十七条各种自制零件及自制售后用备件应按品种单独计算自制件成本。为简化工作,自制件成本的计算采用定额成本法,不分摊间接费用,“动力电”“制造费用”月末全部计入产品生产成本,自制零件作为材料进行管理。即:

自制件成本=材料消耗定额+人工费定额

各种自制零件及自制售后用备件期末无在产品余额。

第三十八条各种用于销售的半成品应按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计算自制半成品成本,自制半成品作为成品进行管理。

第十二章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

第三十九条成品管理部门应会同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制定产成品出入库、退库流程,健全产成品库房管理制度,建立发出商品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产成品帐实相符。

第四十条月末,财务部根据成品库房编制的产品出库汇总表采用移动平均法结转销售成本。

第十三章成本计算的分批法、分类法

第四十一条根据分院产品生产实际,各单位零部件生产可以采用分批零件法计算零部件成本,进而计算产品成本。

第四十二条根据分院产品多规格多型号实际,各单位同类产品的成本计算可以采用分类法,按品种分类计算产品成本,再以分类标准系数计算各规格、型号产品成本。

分类标准系数的确定方法:以该类产品标准配置的定额成本基数1确定其他产品的相应基数。

第十四章成本核算原始记录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成本核算原始记录填制时可以用钢笔或圆珠笔,也可以采用计算机程序编制,签章齐全、字迹清楚。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填制的原始记录必须经审核签章后才能向接收部门传递。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记录,接收部门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记录,应返还经办人,重新填制或予以更正;原始记录有错误的,应当由填制单位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填制单位章或更正人个人名章。原始记录一般不得向外部单位报出。

第四十五条成本核算有关汇总表、统计表、登记表、帐、卡等的数据必须以审核过的真实的原始记录为基础,必须经过复核程序,由填制单位安排人员进行专门复核,填制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方可向接收部门传递。编制单位不得对原始记录进行篡改和错误引用。

第四十六条各种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分院主管领导批准,并经财务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四章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七条分院对各单位成本核算的执行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成本核算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及岗位间不协调的现象。

(二)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始记录的填制是否合规,传递是否及时。

(三)了解基本的生产流程和作业规程,检查生产程序是否合理,内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超限额领料责任处理情况。

各单位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成本核算中的薄弱环节,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四十八条监督检查小组由分院财务部牵头,经营部、生产中心主要负责人参与,每月不定期检查,检查报告经参加人会签后报院长办公会通报,分送策划部备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五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分院财务部拟订,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分院财务部。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分院产品成本核算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分院成立成本核算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成本核算的领导、协调工作,通过明晰职责、强化考核确保成本核算制度的贯彻实施。

成本核算的实施由财务部具体组织,二级核算由二级财务负责组织实施,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的成本核算有关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在成本核算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成本核算有关制度,狠抓基础工作,完善内部流程。

第四条定额成本由生产中心会同科技中心、经营部、财务部、研

究所、直属工厂制订,每年修订一次,并作为成本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内部结算价格由经营部会同生产中心、销售公司、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每年修订一次,作为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

第六条产品(含半成品及自制件)代码由生产中心会同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建立代码库,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通过部门协作,合理组织,科学安排,实现均衡生产,增强成本信息的可靠性和实用性,更好地进行成本管理。

第八条分院成本核算单证传递基本流程:

1.销售公司根据顾客定单(合同)填制合同任务通知单,分别向生产中心(调度)和销售发货部门下达,送仓库和财务部。

2.生产中心(调度)根据合同任务通知单编制生产任务通知单,下达生产部门(研究所、直属工厂),并送财务部备查。

1、2为订单制下生产任务下达流程;生产任务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市场预测、分院指导性计划下达的,生产计划必须经生产中心批准后,生产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生产计划编制生产任务通知单。

3.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及定额资料编制领料控制单、外购外协计划报送生产中心审核,依审批权限报院领导批准后分送库房和财务部。

4.生产部门根据外购外协计划实施采购和外协。材料到达后须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根据合同和材料验收情况支付货款。(区别:外协、外委)

5.委托加工需签定委托加工合同,并将委托加工材料发运到协作厂。委托加工材料到达后须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根据合同和材料验收情况支付加工费。

6.生产部门在领料控制单范围内支领料,超限额支领填制“超限额领料单”,其他领料填制“领料单”。领料单必须详细写明用途。领料

必须经过批准,生产部门应制定领料核准权限,库管部门对领料单要严格把关,有权拒收字迹不清晰、用途不明及未经批准的领料单。

7.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做好各种生产记录,组织班组及时登记作业卡片,各班组要严格按分院要求的工艺流程及技术指标进行生产;产品、自制件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8.二级核算根据研究室、车间汇总的各种生产记录,编制按品种分制造单号归集的材料消耗汇总表、生产工时及工资分配汇总表,编制月份产品生产汇总表,每月的26日(3.6.9.12月为当月的最后一天)报送财务部门。

9.电费管理部门应编制部门电费分摊表,每月的26日(3.6.9.12月为当月的最后一天)报送财务部门。

10.资产管理部门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转移、毁损、减值的有关报表,每月的26日(3.6.9.12月为当月的最后一天)报送财务部门。

11.财务部门依据各单位提供的成本费用信息进行整理、归集、分配,计算完工产品成本。

12.每月财务部门应向有关部门报送当月产品成本报表。

第九条分院产品出库及销售流程:

1.销售发货部门根据合同通知单到库房提货,填制出库单(四联,第一联为发货部门存查联,第二联为库房登记台帐联,第三联为销售公司登记台帐联),库房凭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商品由在库转作发出。

2.销售发货部门发货时,应核对发运货物与合同或顾客定单是否一致,并经销售公司合同经办人签字确认。

3.库房负责在库商品的管理,销售发货部门及销售公司负责发出商品的管理,并分别设置发出商品台帐。开票结算时,销售公司开具开票(代销售出库)通知单到财务部开具销售发票。月末,财务部根据开票通知单、发票、出库单、产成品台帐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4.财务部定期与库房核对在库商品、与销售公司核对发出商品台帐。

第十条因特殊原因货物退回的,应办理退库手续,并注明原因。因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应先办理退库,注明原因,并编制可识别的造单号,单独记录维修的料、工、费,完工后再一次办理入库手续。已出售产品的维修其发生的费用在“营业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本规程由分院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二条本规程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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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分院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分院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总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分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成本核算制度是分院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院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公 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一、定额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

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七条定额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考虑各单位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各单位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但随着各单位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二、原始记录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定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工具请领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并做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浙江中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管理意识﹑降低产品成本与控制各项费用,提高本公司经济效益。 2. 制度适用范围 浙江中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 部门/岗位职责 4. 工作程序及流程 4.1. 成本中心分类 4.1.1.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部门为生产成本中心。 4.1.2.提供产品生产服务的其它各职能部门为公共生产成本中心。 4.1.3.从事工厂管理和辅助服务的职能部门为管理成本中心。 4.2. 成本核算对象

4.2.1.各种完工入库的产成品。 4.2.2.各生产作业场所之间移转的半成品。 4.2.3.委托外部单位提供的劳务服务或加工的产品和半成品。 4.3. 成本核算方法 依据公司产品生产状况及经营管理需要,采用品种成本法核算成本。 4.4. 成本核算要素 产品成本核算应根据直接原材料﹑间接材料、包装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要素分别核算。 4.5. 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流程 4.6. 成本核算计算方法 4.6.1. 原物料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在制品及产成品采用品种成本法计算。 4.6.2. 直接人工以实际发生额入账。 4.6.3. 制造费用依照工时或工作量分摊入账。 4.7. 成本核算期间设定 公司生产成本及各项费用核算从上月结账日次日至本月结账日止。4.8. 成本核算会计科目设置及说明 会计科目科目说明 生产成本--原材料消耗因生产需要,消耗的原材料 生产成本--半成品消耗因生产需要,消耗的半成品 生产成本----周转材料消耗因生产需要,消耗的包装材料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生产线上直接操作员工、生产线上品质管理

服装制造公司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设计-(2431)

服装制造公司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设计 某服装生产企业根据客户要求成批生产风衣,生产过程分为裁剪、缝纫和成衣三 个加工步骤,为加强成本管理,管理者要求成本核算部门及时提供产品成本资料和每 一步骤的成本资料。在所发生的生产费用中,布料费用和人工费用所占的比重较大。 一、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设计的原则 ( 1)有利于控制生产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从而做到增收节支。 (2)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促使企业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 (3)保证企业实现增产节约、高产、优质、低消耗、多积累 (4)严格控制各种物料消 二、产品成本核算流程设计 1、根据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各种费用分配表,分配各种要素费用 2、根据在产品盘存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计算在产品盘盈和盘亏或毁损价值,并从有关费用中冲减盘盈价值,将盘亏或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3、根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明细账记录,编制费用分配表,分配各该项费用。 4、归集和分配辅助生产费用。 5、归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 6、根据上述各种费用分配表,登记管理费用明细账,归集和结转管理费用 7、根据上述各种费用分配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登记产品成本明细账,分别归集各种产品的生产费用,并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算各种产品的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三、资料 1、企业根据客户要求成批生产风衣,分为三个步骤,分别由第一(裁剪车间)、第二(缝纫车间)和第三(成衣车间)三个车间进行。三个车间产品所耗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均是在生 产开始时一次投入的。半成品通过半成品库收发。 2、第二、第三车间所耗半成品费用按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单位成本计算,三个车间的完 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的分配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 3、各个车间的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的费用分配采用综合逐步结转分步法计算产 品成本。 四、产品成本核算凭证的设计 1、风衣成本核算流程图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2015年执行)

附件: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石油石化行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一节 油气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二节 炼化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一节 油气产品成本核算要素 第二节 炼化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一节 油气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二节 炼化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附件:石油石化行业产品生产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规范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石油石化企业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提升企业之间成本信息的可比性,促进行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石油石化企业,包括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和石油炼化生产企业。 其他石油石化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石油石化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油气产品和炼化产品。 四、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核算,包括油气产品成本核算和炼化产品成本核算。 五、油气产品成本一般采用作业成本法或按照重点成本类别进行核算。油气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 (一)确定油气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 (二)根据实际管理需要,以行政组织架构、油藏经营管理单元或区块为基础设置成本中心。 (三)采用作业成本法核算的,根据油气产品生产过程划分作业类型,识别作业单元,并将各作业单元发生的成本费用要素

归集到对应的作业过程,形成作业成本。 按照重点成本类别核算的,根据油气产品生产流程和费用性质划分重点成本类别,按照重点成本类别归集油气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要素,形成按照重点类别归集的生产成本。 (四)采用作业成本法核算的,根据作业成本与成本核算对象(产品、区块,下同)之间的因果关系,将作业成本按受益原则直接计入或采用当量系数法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按照重点成本类别核算的,根据重点类别归集的生产成本与成本核算对象的受益关系,将油气生产成本按照受益原则直接计入或采用当量系数法分配计入油气产品成本。 六、炼化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 (一)确定炼油产品或化工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按照成本中心(车间或装置)归集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二)以产品产量、材料用量或固定资产原值等为基础,将制造费用合理地分摊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三)根据辅助生产部门提供劳务或动力的受益对象,将辅助生产成本采用交互分配等合理方法转入基本生产成本。 (四)将基本生产成本按照受益对象直接计入或采用系数法分配计入炼化产品成本。 七、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根据油气产品生产特点,通常设置“油气生产成本”

公司企业成本核算制度

4.12.3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本公司产品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的管理及控制,结合本公司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燃料动力和制造费用的总和。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生产工厂的产品成本核算。 2.机构与职责 2.1.财务部门 (1)负责制定有关成本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等; (2)组织全公司及各部门的成本核算,编制和落实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 (3)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及成本项目,参与制定有关成本项目及费用定额; (4)负责对成本水平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成本计划及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 2.2.生产技术部门 (1)负责制定技术经济定额和运行材料、生产用水、检修等消耗定额,加强日常定额管理工作; (2)负责生产性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的管理,制定设备的运行、检修、保养计划,挖掘设备能力; (3)负责编制、实施排污费用控制计划,管理“三废”排放。 2.3.生产车间 (1)负责按照成本目标控制生产过程的各项消耗; (2)负责记录、统计生产过程的各项投入和产出,为成本核算提供原始资料; (3)负责车间的物料管理、盘点和差异分析。 3.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3.1.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正确区分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正确归集生产费用。 3.2.各工厂成本核算中的各种处理方法,包括材料的计价、费用的分配、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变更。

如需变更,要报经总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3.3.为增加产品成本在公司内部的横向可比性,公司内部同类别产品的成本核算方法应当一致。由事业部财务部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统一制定本事业部的成本核算办法。各工厂依据本制度和事业部的成本核算办法制定本厂成本核算的具体规定。事业部和工厂的成本核算办法、规定须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审核。 3.4.工厂必须加强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1)建立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等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 (3)制定或修订材料、工时、费用的各项定额; (4)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 3.5.按月计算产品生产成本,月度为每月一日至当月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材料消耗、费用开支与产品产量,起讫日期必须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3.6.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3.7.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 3.8.成本核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的界限。 3.9.生产费用归集必须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费用项目和车间、部门进行核算,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10.成本核算会计和统计人员必须熟悉每一类产品的工艺流程,了解每道工序耗用的资源(如人工、设备、材料、动力等)和产出,工序之间的物料流转情况。

成本核算管理规定(准则部分参考加入制度中)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三)多步骤连续加工产品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每种(批)产品及各生产步骤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产品规格繁多的,可以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条农业企业一般按照生物资产的品种、成长期、批别(群别、批次)、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劳务作业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一条批发零售企业一般按照商品的品种、批次、订单、类别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一般按照订立的单项合同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单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的,按合同合并的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三条房地产企业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制度细则完整版

成本核算制度细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成本核算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所属单位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及核算工作,根据公司实际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制定本制度。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本工作要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相关管理规章,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二)加强和完善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 (四)进行成本预测,参予生产经营决策,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 (五)编制先进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 (六)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耗费,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七)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控制和监督成本和费用执行情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八)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公司要结合经营责任,贯彻成本管理责任制。依靠全体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组成成本管理体系。同时也要注意学习借鉴其他公司成本管理的先进经验,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促进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 各级成本管理的责任承担者,都必须作到责任内容清楚,职权范围明确,考核奖惩分明,贯彻责、权、利三结合。成本管理责任承担者对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了解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要求和资料来源; (二)能了解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实际执行情况和计算依据; (三)能调节、控制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耗费数 第二章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公司应在高层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定额管理 集团公司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各项定额的制订,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在定额制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考虑公司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但随着公司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原始记录?

成本核算管理方案

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成本管理总体方案 全成本管理是医院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是医院管理的发展方向和科学化管理的永恒主题。当前,随着医疗卫生市场的逐步规范化,各级主管部门对医院单病种收费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产品价格标准的认定也进一步明确,为此,力行节约、降低成本将是增加两个效益和医院生存与发展的唯一出路。为此我院提出创建节约型医院,减少患者负担,加强成本管理。现制定医院“二五”期间成本管理总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全成本管理的目的 通过全成本管理,将我院现有的理论成本、计划成本和医院成本进行充分比较,从中找出节约的途径和方法,进而提高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益,促进医院在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环境及设施等诸多方面最终达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二、实施全成本管理的目标 每一个经济周期(年)成本节余应达到500万元,在“二.五”规划时间段,预计医院由于控制成本而增加节余金额应达到2000万元。 三、实施的时间跨度 该方案适用于“二.五”规划中的五个年度周期中,每个年度为一个经济周期。 四、实施步骤 从部门产出的产品形式不同,分步骤、分目标实施。 (一)后勤科室第一年度要比照2005年的同季度消耗节余成本10%。 (二)机关和非收入科室第一年度要比照2005年的同季度消耗减低10%。 (三)医技科室第一年比照2005的同季度变动成本要降低2%;外科系统变动成本要降低3%;内科系统变动成本要降低4%。非核算科室变动成本系数要降低5%(系统内部平均数,不是每个科室都要降低)。 以上是三类部门“二.五”规划的第一年要完成的分段目标和任务。同时也是我院“二.五”期间创建节约型医院的第一步。随着成本测算和成本控制的不断加强,逐步使我院的变动成本系数固定在一个比较科学的比例上,并以此进行相应的考核。 五、具体核算办法 由物流中心和医院采购中心提供数据,以医院核算科核算的数据为准并以季度通报的形式直接兑现。 六、成本控制措施 1、全面预算控制 以预算为核心,制定全院总成本及各明细项目成本,每季度进行考核。 2、标准成本控制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

附件1: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附录:煤炭产品生产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规范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煤炭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煤炭企业,其他煤炭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的煤炭企业,是指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或洗选加工的企业。 三、本制度所称的煤炭产品,是指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原煤、洗选煤等。 四、煤炭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 (一)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设置成本中心。 (三)以成本中心为基础,归集成本费用。 (四)对成本中心成本费用进行分配和结转,计算产品成本。 五、煤炭企业根据产品生产特点,通常设置“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按照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 六、煤炭企业应当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产品成本核算的组织和管理,根据本制度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煤炭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应当以煤炭产品为核算对象,具体包括原煤、洗选煤等。 一、原煤,是指开采出的毛煤经过简单选矸(矸石直径50mm 以上)后的煤炭,以及经过筛选分类后的筛选煤等。 毛煤,是指从地上或地下采掘出来的,未经任何加工处理的煤炭。 二、洗选煤,是指经过破碎、水洗、风洗等物理化学工艺,去灰去矸后的煤炭产品,包括精煤、中煤、煤泥等,不包括煤矸石。 精煤,是指经过分选获得的高质量煤炭产品。 中煤,是指在分选过程中获得的中间质量煤炭产品。 煤泥,是指在分选后获得的低质量煤炭产品。 煤矸石,是指在开采煤炭过程和洗选煤炭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在成煤过程中与煤伴生的一种含碳量较低、比煤坚硬的黑灰色岩石。其中,对外销售或自用的洗矸石作为洗选煤过程中的副产品。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一、产品成本项目

产品成本核算方法

产品成本核算方法 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和财务核算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 一、中小企业的管理特点决定其适用简易的成本核算方法 中小型企业一般指资产规模不大、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及所耗原材料大致相同的、管理(含财务人员)较少的企业,组织体系通常利用垂直式管理体系,管理跨度较小。中小型企业因数量众多而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到来,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人员创办新兴的科技企业将呈不断增长趋势,其中将有为数众多的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由于受到规模、财力和人力的限制,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一般不完整,不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数据采集不准确。 在生产方面具体表现为: 1.没有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 2.辅助核算部门不独立核算; 3.车间划分不明显或虽明显但传递手续不完善,经常失真; 4.车间管理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不易区分——说到这,是否有人会说,那还能核算准,核算不准核算又有何意义?我也有这要样的疑问,也正是如此才更想通过介绍这样一种简单的方法以期能对中小企业成本核算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中小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应对成本核算方法进行简化,使成本核算方法能适应其管理现实的需要;也同时决定了他们多数应使用的是实际成本法,而做不到使用标准成本法或作业成本法。 二、核算方法的选择 无论什么工业企业,无论什么生产类型的产品,也不论管理要求如何,最终都必须按照产品品种算出产品成本。按产品品种计算成本,是产品成本计算最一般、最起码的要求,品种法是最基本的成本计算方法。若有需要或管理上是按订单生产,可使用分批法。 同时因小企业一般不对外筹集资金,(待查措词)不向公共部门报送报表,所执行的也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是参照税法规定的一种四不像的尽量能起到一些避税效果的会计政策。这在本文所要介绍的核算方法上也能体现出来。 三、相关科目设置及核算思路 1.不再分别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科目,将其合并为一个生产成本科目,不按产品设明细账,直接设原材料、工资及福利费、电力(燃料动力)、制造费用等几个二级明细科目对大项费用进行归集。因为一般中小企业经营范围有限,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及所耗原材料大致相同,除了主要原材料能归属到具体产品外,其它项目并不能归属到具体产品,核算到产品没有实际意义。但当所用原料及所产产品区别较大,可以按产品设明细账;也可不设,而用成本核算表代替,即所谓的以表代账。

标准成本核算制度

公司标准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成本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及程序,除普通会计事务处理准则、程序、法令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及程序处理。 第二条、本公司的成本会计事务由会计部成本核算课处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成本会计核算采用标准成本法核算,在标准成本下,库存价值按物品的标准成本反映。 1、采购订单接收入库时,按采购件的标准成本增加库存价值; 2、采购订单价格与标准成本的差异,将进入专门的采购价格差异帐户; 3、在进行发票匹配时,发票价格与采购订单价格差异将进入专门的发票价格差异帐户; 4、在进行生产任务发料时,按所发物料的标准成本结转库存成本到在制品成本; 5、在生产过程中,工人工资和各项制造费用,以资源、资源管理费、物料管理费的形式,按事先确定的费率分 摊进入在制品成本; 6、完工入库时,按制造件的标准成本结转在制品成本到库存成本。 7、未结转(或是超量结转)的在制品成本,在生产任务单关闭时确认为“制造差异”。这部分差异实质上反映 的是生产成本的量差; 8、当发生销售业务时,将按成品的标准成本结转库存成本到销售成本。 第四条、对于采购件,其标准成本通过手工进行定义;对于制造件,其标准成本是根据物料清单和工艺路线通过成本卷积方式,由系统自动计算获得。 第一部分标准成本要素 公司将标准成本划分为五大成本要素:物料、资源、外协资源、制造费用、物料管理费;对于采购件而言,一般只包含两项成本要素:物料、物料管理费。对于自制件而言,前三项被视为直接生产成本,主要是根据其物料清单、工艺路线确定,包含了物料、生产设备折旧、生产线工人工资、外协加工费等;后两项被视为间接生产成本,按一定方式,以一定比例分摊进入成本。 下面将详细描述各成本要素的具体构成。 一、物料 采购件成本包含了两个部分:物品采购价(不含增值税) 物料成本子要素: 按材料性质不同,区分电子料、结构料、包装料、其他。 二、物料管理费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为深化医院管理,优化各项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打造节约型医院,现制定《人民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一、成立医院成本核算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院长、党支部书记、业务副院长、党支部纪律监督委员、计财科科长。工作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计财科会计、药品会计、行政会计;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科科长、物资管理人员;各临床科室负责人、护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落实。医院计财科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各职能科室对成本费用实行归口管理。各业务科室、信息科、物资管理部门应配合做好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完善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各项物资财产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内部转移、报废、清查、盘点等制度。 (二)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加强定额管理。 (三)建立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四)积极进行电算化管理,提高医院成本核算效率和效果。

三、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和目的 (一)医院总成本。按照会计核算分期归集医院各期的成本。主要通过对医院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的各项活劳动和物资消耗进行计量和 计算,从而获得可靠的数字依据。目的是在保证医疗业务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费用消耗,节约使用人、财、物,以减少病人经济负担,提高医院竞争力。 (二)科室成本。以各科室为具体核算单位,对业务活动中的各项消耗,通过记录、计算、对比、分析,力求用较少的劳动和物资消耗,换取较大的经济效果,达到明确经济责任、开源节流的目的。 (三)项目成本。根据医院管理需要,对医院开展服务活动中的各种手术、检查、化验、治疗等具体项目进行成本核算,达到较为全面、较为有效地控制成本的目的。 四、医院成本核算遵守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二)配比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受益期分配确认成本。 (三)一贯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四)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五)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对其他内容,则可在综合性项目中合并反映。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三)

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内容相结合的原则或者成本性态等设置成本项目。 解读: 一、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既存在共同的规律和原则,也表现出一定差异。 (一)共同规律:企业所发生的费用,能确定由某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都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二)共同原则:实务中具体表现为: 1.受益性原则:谁受益谁承担,且受益多的多承担,受益少的少承担。 2.及时性原则: 3.管理性原则: 4.基础性原则: 5.成本效益性原则: (三)具体差别:行业和产品之间的特点,生产经营中有关耗费的发生方式及其对产品发挥作用的方式等差异较大,在分配标准方面体现出差别。 二、成本按其性态分类: 成本按其性态分类可分为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三大类。 其中:变动成本又可分为:技术性变动成本和酌量性变动成本两类。 固定成本又可分为:约束性固定成本和酌量性固定成本两类。 混合成本又可分为:阶梯式混合成本、标准混合成本、低坡式混合成本、曲线混合成本等多类。 三、成本性态分析: (一)成本性态分析的方法: 1.技术测定法 2.直接分析法

3.历史资料分析法 (1)高低点法 (2)散布图法 (3)一元线性回归法 (二)成本性态分析的目的: (三)成本性态分析的相关范围: 四、成本按其性态分类与成本性态分析的区别 第二十二条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燃料和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解读: 注意: 一、直接材料:除包括产品制造过程中耗用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还应包括外购零部件、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周转材料等费用。 二、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或自制的燃料和动力。不含照明用电等费用。 三、直接人工:直接人工也称生产人员薪酬,是指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耗用的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和各种津贴等。通常不含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四、制造费用:是指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耗用的除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企业各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设备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用)、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

公司成本核算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1. 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 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 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 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 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 对外投资的支出。 3.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 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 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 各种捐赠支出。 8. 各种赞助支出。 9. 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 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 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 1.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 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3. 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 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 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6. 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7. 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8. 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78893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公司财务通则》和《公司会计准则》、《工业公司财务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原则,是提高经营效果的重要手段。成本核算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劳动消耗,资金占用和经济效果进行计划、记录、计算、控制和分析。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必须全面,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形成完整的核算体系。 第三条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成本核算的基本工作要点是: 1、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3、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 4、进行成本预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 5、编制切实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 6、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耗费,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7、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控制和监督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 8、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第二章成本核算组织与分工 第四条公司在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五条公司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切实合理的定额,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规定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公司财务通则》和《公司会计准则》、《工业公司财务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原则,是提高经营效果的重要手段。成本核算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劳动消耗,资金占用和经济效果进行计划、记录、计算、控制和分析。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必须全面,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形成完整的核算体系。 第三条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成本核算的基本工作要点是: 1、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3、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 4、进行成本预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 5、编制切实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

6、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耗费,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7、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控制和监督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 8、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第二章成本核算组织与分工 第四条公司在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五条公司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切实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六条各项定额的制订,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在定额制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考虑公司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切实可行。

成本核算制度审批稿

成本核算制度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本公司产品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的管理及控制,结合本公司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燃料动力和制造费用的总和。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生产工厂的产品成本核算。 2.机构与职责 2.1.财务部门 (1)负责制定有关成本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等; (2)组织全公司及各部门的成本核算,编制和落实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 (3)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及成本项目,参与制定有关成本项目及费用定额; (4)负责对成本水平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成本计划及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 2.2.生产技术部门 (1)负责制定技术经济定额和运行材料、生产用水、检修等消耗定额,加强日常定额管理工作; (2)负责生产性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的管理,制定设备的运行、检修、保养计划,挖掘设备能力; (3)负责编制、实施排污费用控制计划,管理“三废”排放。 2.3.生产车间 (1)负责按照成本目标控制生产过程的各项消耗; (2)负责记录、统计生产过程的各项投入和产出,为成本核算提供原始资料; (3)负责车间的物料管理、盘点和差异分析。 3.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3.1.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正确区分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正确归集生产费用。

3.2.各工厂成本核算中的各种处理方法,包括材料的计价、费用的分配、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要报经总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3.3.为增加产品成本在公司内部的横向可比性,公司内部同类别产品的成本核算方法应当一致。由事业部财务部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统一制定本事业部的成本核算办法。各工厂依据本制度和事业部的成本核算办法制定本厂成本核算的具体规定。事业部和工厂的成本核算办法、规定须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审核。 3.4.工厂必须加强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1)建立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等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 (3)制定或修订材料、工时、费用的各项定额; (4)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 3.5.按月计算产品生产成本,月度为每月一日至当月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材料消耗、费用开支与产品产量,起讫日期必须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3.6.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3.7.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 3.8.成本核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的界限。 3.9.生产费用归集必须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费用项目和车间、部门进行核算,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司成本核算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成本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及核算细则 第一条根据本公司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企业成本核算制度,公司成本计算方法采用“分批法“,以固定环、垫片、支架为例。 第二条本公司主要成本是指制造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劳务及其他开支,即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第三条本公司产品成本包括下列各项并分以下三大单元作业: 1、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 3、制造费用。 第四条本公司以产品的批别(或订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立成本单,登记生产费用和生产量,以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采用分批法,通常不存在批内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分批费用的问题。各定单或批次的产品在未完工以前,成本明细账中的归集费用累计数就是在产品成本,当该定单或批次的产品全部完工时,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费用就是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如果一份定单内或同一批次内产品跨月完工数量较多时,或者若干份定单或若干批次的产品中跨月完工的定单或批次较多时,则应采用约当产量法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以便确定和报告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第五条本公司成本计算以产品为中心。 第六条成本结算期间以每批完工后产品成本计算一次为原则。成本计算期与会计报告期不一致,与生产周期一致。 第七条计算成本金额以元为准,但单位成本以小数点以后两位为准。 第八条本公司产品的计算以个或套为单位。 第九条本公司成本报表主要有:产成品成本表,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各种期间费用报表,生产损失(废品)报告表。 第十条本公司产品成本分车间核算,分别是制造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 第十一条本公司生产成本科目核算的内容设置为: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生产成本-福利费,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第十二条制造费用发生时应按其性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记入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各项费用,每月终了结帐后编制制造费用汇总分摊表,分摊到每款产品的成本,主要是指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租赁费,折旧费,水电费,劳保费,差旅费,运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社保费,医药费,修理费,办公费,电话费,财产保险费、其他。 第十三条生产部门应提供原材料领用报表、生产月报表、派工计时单供会计部门作为计算成本的依据,另外人事部门应于次月4日前提供各部门上月考勤、薪资资 料供会计部门计算直接人工及间接工资。 第十四条成本会计计算应按产品类别提出单位成本的分析,以供各部门、班组作为生产管理或决策的参考,具有超量耗用材料、人工或费用发生重大差异的时候, 应查明原因,提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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