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定点维修合同

单位车定点维修合同

甲方:洛阳市洛龙区立阳汽车修理厂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确保送修车辆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二、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

服务车辆见附件。

三、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

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救援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登记油量,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将车开出,如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500元,同时甲方还要对违纪当事人

做出处罚并通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内物品进行登记核实,清点后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认签字,乙方不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入车内,如有遗失与甲方无关。

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并确定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

协议可续签。

五、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所进厂维修车辆的所有款项

开户行:工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厅

卡号:17xxx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签单。

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

汽车定点维修服务合同最新版

汽车定点维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定点维修单位。为保证车辆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维修车辆为甲方审核批准的车辆;送修车辆均应具有加盖甲 方公章的送修单,乙方方能承修。特殊情况不能开送修单,有甲方委代理人电话通知乙方方能生效。 二、收费标准: 乙方必须对甲方车辆维修实行价格上的优惠。 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汽车维修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费优惠率为____%、材料费优惠率为____%。加价率:按市物价局、市交通局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三、优质服务保证: 1.设置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甲方车辆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 2.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24小时救援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等。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甲方所有车辆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 3.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四、结算方式: 1.汽车在结算收费时,乙方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

名称、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 2.维修费用每______结算一次,或维修金额达到______元结算一次,以上时间金额以先达到为准,乙方在下______初将甲方在本______的发生业务清单和汇总表报送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开具付款通知单,并予以付款。 3.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车,办理提车手续,提车人(指定的代理人)验收无异议后,在“结算单(送修单)上签字。 五、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 2.保证经修车辆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六、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至二○○年月日止,自二○○年月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书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 乙方:维修公司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将单位的部分车辆定点在乙方维修。 二、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送修车辆和接受修复竣工的车辆,并确保送修车辆的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三、乙方保证原厂配件和维修质量,严格按照《省颁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执行,并在维修派工单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修竣车辆。 四、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优惠条件: (1)24小时现场施救; (2)车辆常年免费检查; (3)对修复的车辆,乙方承诺质保期为一年,此期间内因乙方维修技术问题,均予免费维修; (4)对维修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为三个月; (5)每车每年一次免费四轮定位; (6)市区(10公里以内)免费施救和拖车服务。 六、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 甲方:(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地点: 乙方:(定点企业)签订日期:年月日 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的规定,甲方选定乙方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定点维修企业,并与乙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保养的时间 车辆维修、保养从20 年1月1日起20 年12月31日止。 二、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结算方式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结算方式。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公司车辆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甲、乙方双方本着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协议书,以便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一、定点维修范围及内容 1、甲方愿意将本公司的机动车辆送到乙方维修,凡属甲方本公司用车,必须按甲方本公司规定办理维修手续,维修范围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车辆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乙方必须热情承接,并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负责人签认的《车辆维修申请审批表》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审批表包括车型、车牌、送修时间、维修明细等内容。乙方不得接受无维修审批表的送修车辆。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应及时补办审批表给乙方。 3、乙方对维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维修纪录,做好服务跟踪工作。 4、乙方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乙方修车须保证维修质量,对同一故障的返修不重复收费(新故障除外)。

5、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认真核对“天力车辆修理厂材料工时结算明细表”(以下简称结算明细表)并签字,结算明细表已列出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总金额。 6、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修理厂而自行处理故障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一般情况下,甲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原则,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在外修理,如因甲方车辆在外修理而出现的连带问题及后果由甲方负责。 7、乙方接车时认真检查车内物品,行驶证等,交车时保证无丢失,并仔细检对接车人的真实身份,保证车辆安全。 二、维修费用的结算 1、维修总费用包括材料费,工时费,税金等。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湖南省车辆维修行业工时定额》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优惠计算维修总费用。 2、乙方每月初将甲方上一个月送修车辆的维修清单交甲方本公司车辆维修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甲方本公司财务审核无误后在十日内付款到乙方指定的账号。 3、甲方凭材料工时结算明细表结算,车辆大修及单次维修金额在1500元以上当月结算,其余车辆维修或保养金额累计达到3000元以上的予以结算。 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共二页),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到期,如果双方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 月 ____ 日 甲方: 乙方:

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送修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大、小修理,做漆、美容,代办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公务用车的维修服务。 (4)“维修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送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⑸“甲方”系指组织XX省省级及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的XX省政府采购中心、XX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及XX市政府采购中心。 ⑹“乙方”系指提供XX省省级及XX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单位。 (7) “送修方”系指具体接受维修服务的XX省省级及XX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2. 服务范围 XX省省级及XX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宁的公务 用车维护,大、小修修理,做漆、美容,代办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公务用车维修的服务项目。交通事故车辆维修除外。

3. 送修手续 3.1送修方送修车辆时必须填写“XX省省级及XX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送修单” (以下简称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发动机号码、底盘号码,并经送修单位领导审核和加盖送修单位公章,同时需将行车证提交给乙方。 3.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并根据需要维修的项目和标准在送修单上注明工时单价、维修工费、料费和配件进销差价率。 3.3对送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送修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 3.4送修方自带零部件的,乙方应免配件加价; 3.5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 3.6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通知送修方。如送修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未以书面形式 (含传真)明确表示同意,则视为送修方不同意。 3.7送修单一式三份,需由送修方、乙方双方经办人签字认可;送修方车管部门和财务部门、乙方各持一份。乙方应妥善保存送修单。 4. 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现行《XX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中规定的工时定额标准及乙 方承诺的工时单价计算维修费用。 4.2维修总费用=(工时定额X工时单价)+材料进价X( 1 +配件进销差价率) +外加工费。 4.3料费应为实际购进的含税料费。 4.4以上费用均含税金。

公司车辆维修定点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车辆维修定点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送修方): 乙方(承修方): 一、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到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 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及道路救援等服 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五、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七、送修手续 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以下简称“维修单”)。维修单上应填写活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八、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公务车委托维修保养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公务车委托维修保养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一台XX小汽车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报价 1、项目工时:按照《XX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1998版)所确定的工时定额标准。 2、正厂配件销售价:以对应品牌车型4S店对外销售公示价格(不得高于人保或平安保险公司价格平台) 3、从事汽车装饰、轮胎更换业务价格按市财政局发布的指导价执行。 4、如零配件市场价格浮动超过+5%时,须由乙方向XX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申请价格调整并经批准同意后才可调整结算价格。 二、协议范围 服务范围为:以维持、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整车维修、维护、总成维修,小修、专项修理维护,维修救援,汽车装饰,轮胎更换等相关行为。 三、维修程序 (一)维修时限 乙方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天大修不超过15天,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并为公务车辆提供24小时随时接修及道路施救服务。 (二)送修手续

1、车属单位驾驶员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定点维修报修单》(一式二联),经维修专干审核,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修,报修单位第一联由车主单位存档,第二联交由乙方结算。 2、乙方在实际维修过程中发现与报修范围不符时,必须先告知车属单位,经车属单位确认并重新开填报修单后再进行维修,严禁先修后补、后确认行为。 3、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中确需增加修理项目的,需经车属单位同意,将增加的维修事项及理由报XX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核准。 4、乙方要坚持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根据送修单位出具的《XX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工时费、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并提供修前检验报告反馈给送修单位,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维修程序。对二级维护以上的维修项目,应实行维修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承修过程中,发现需增加维修项目的,应征得送修单位同意,并补办报修手续。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不该更换的零件不得更换,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 (三)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结算清单,并附乙方维修明细清单,维修明细清单应注明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位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此单一式二联甲方和定点维修厂家各执一联)乙方将结算清单、送修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2、送修方应在送修前的接车时仔细检查应修部分是否还在质保期内,以便得到免费维修。车辆竣工,应索取维修出厂合格证,对返修或质保期内维权做到心中有数。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送修方应在《结算清单》上

车辆定点维修合作协议

车辆定点维修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与需要的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内容: 为便于甲方对所报修汽车修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降低修理费用,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同意乙方承担甲方所报修的汽车维修及汽车玻璃更换工作。汽车维修及更换玻璃前须由甲方负责人到现场确认,乙方更换竣工后要在《维修项目明细表》上填写修理工时费、汽车玻璃价格、贴膜、玻璃修复等价格,由甲方负责人或车主确认签字,作为双方结算时的主要凭证。 二、付费方式: 1、甲方每月结算一次本期发生的维修费用。(如款额超出叁仟元,可提前 进行结算) 2、甲方经审核确认修理费用后由乙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依据发票 在5 日内付款。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维修车辆时,须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现场确认。(有特殊情 况时,甲乙双方负责人应联系进行确认)。 (2)甲方无故逾期支付维修费用或无故延期接车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维 修费3 倍的赔偿金。如甲方拒不支付,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汽车,因乙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维修 质量问题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自接收待修汽车至完工交付甲方前,除因维修或检验外,不得动用 在修汽车。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造成汽车损坏或报废的,负责修理并赔偿损失。 (3)乙方自接收待修汽车后,应用最短时间完工,不得因故拖延。 (4)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无甲方指定负责人确认 的维修车辆、维修项目,乙方不得进行维修。乙方维修了无甲方指定负责人确认的车辆或维修项目的,甲方将拒绝付该维修款。(如遇特殊情况,未开具临时 增加维修项目的,甲方指定负责人在与乙方联系确认后,乙方可进行维修。) (5)乙方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对甲方的维修问题要详细介绍、合理建议、精 致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车辆损失或不利影响,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单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1]

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定点车辆信息请附表)。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 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维修单中须注明车牌号码、驾驶员签字确认当次的结算单。 3、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4、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5、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 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6、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 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 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搞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 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免费24小时施救;在 外地抛锚,施救费用按成本价(油费、路费和100元/台/日的司机补助)由甲方承担。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定点汽车维修合同协议范本

定点汽车维修合同协议范本 篇一:定点汽车维修合同 甲方: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乙方:怀化市鹤城区广联汽修厂 为加强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的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大修,乙方处维修,车辆发动机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养,底盘做到每个季度一次二级保养。甲方车辆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 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时结算。 3、甲方发现乙方对车辆维修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冲好等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及其它馈赠。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 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他使用寿命为(三个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随意接纳甲方驾驶员检修,必须由甲方驾驶员凭车辆报修单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修理,否则发生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二)乙方在修理期间,甲方驾驶员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修复,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当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一个星期,若整车做漆可延迟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车辆成乙方维修期间如发生违、事故等一切后

车辆定点维修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合同 发包方(甲方):供水公司公司承揽方(乙方):

发包方:供水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单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为乙方对甲方的公务用车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范围为: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和故障修理 □施救抢修 □故障测试 □清洁保养 □技术咨询 以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公务用车详见本合同所附《供水公司公司定点维保服务车辆表》。(附件一) 第三条本合同不包括甲方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的事项。 第二章车辆维修、保养质量标准 第四条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配件(正厂件标准),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五条维保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有关国家、汽车行业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具体为: 1、大修:公里或天 2、二级维护:公里或天 3、一级维护、小修:公里或天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为了做好对甲方的公务用车维保服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履行《定点维保服务承诺》(附件二); 2、乙方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 3、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4、保证维保质量; 5、乙方应妥善保存好所有的维保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6、乙方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保项目或延长维保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6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不同意; 7、车辆需进行大修时,应当事先经由甲方同意。大修车辆竣工后须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由乙方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8、乙方在维保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保结算单”(附件三,以下简称“结算单”)。“结算单”须写明车辆维保的具体部位和损耗的材料、零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 9、维保修车更换下的旧零部件归甲方所有; 10、乙方及其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因主观原因或过错造成自身财产、人员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送修车辆出示“车辆送修单”(附件四,以下简称“送修单”),甲方人员不提供“送修单”的,乙方有权不予修理; 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保费用;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保服务以外的要求。

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合作协议

车辆定点维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与需要的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烙守。合同项目内容: 为便于甲方对所报修汽车修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降低修理费用,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同意乙方承担甲方所报修的汽车的维修工作。修车前须由甲方负责人到现场确认,乙方竣工后要在维修项目明细上注明修理工时费、零配件价格等科目,并向甲方做详细介绍,由甲方或车主确认签字,经甲方负责人审核后,作为双方结算时的主要凭证。 二、付费方式: 1、甲方每月结算一次本期发生的维修费用。(如款额超出伍仟元,可提前进行结算) 2、甲方经审核确认修理费用后由乙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依据发票在15日内付款。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维修车辆时,须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现场确认。(有特殊情况时,甲乙双方负责人应联系进行确认)。

(2)甲方无故逾期支付维修费用或无故延期接车的,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汽车,因乙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维修质量问题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自接收待修汽车至完工交付甲方前,除因维修或检验外,不得动用在修汽车。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造成汽车损坏或报废的,负责修理并赔偿损失。 (3)乙方自接收待修汽车后,应用最短时间完工,不得因故拖延。 (4)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无甲方指定负责人确认的维修车辆、维修项目,乙方不得进行维修。乙方维修了无甲方指定负责人确认的车辆或维修项目的,甲方将拒绝付该维修款。(如遇特殊情况,未开具临时增加维修项目的,甲方指定负责人在与乙方联系确认后,乙方可进行维修。) (5)乙方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对甲方的维修问题要详细介绍、合理建议、精致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车辆损失或不利影响,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单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五、其他

车辆定点维修合同范本模板

车辆定点维修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作为甲方车辆的定点维修企业,为甲方提供故障维修、保养维护、定期检测、证件审验、车辆保险、救援、办理索赔等一系列服务,并享受相关优惠条件。 二、甲方定点维修的车辆应依据《定点维修车辆登记表》的要求,填写好后交给乙方。 三、甲方在乙方维修车辆的收费标准为按照局规定的一类维修企业标准工时的最低标准收费。 四、结算方法:以月结的形式。每个月日前由乙方财务人员将上个月维修车辆对帐单交给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于当月日前将维修款结算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2)保证乙方的商业机密(如数据资料、客户信息等)不被泄露。 (3)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

2、乙方的责任: (1)对甲方修理后的车辆,因属于乙方修理技术上的问题在保修期内需返修的,乙方应及时给予返修,并不再收费; (2)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车辆维护信息和保险信息; (3)乙方有责任保存甲方维修车辆的维修记录。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方的权利: (1)享有乙方定点维修单位的规定待遇。在合作期间,若乙方推出有关的促销方法,甲方有权享受,但若享受促销方法后,项目则不再同时享受本合同所示的优惠。 (2)询问乙方车辆维修状况和保险资料。 (3)追究乙方损害甲方名誉行为的责任。 2、乙方的权利: (1)准时收回欠费并有权追究甲方欠费责任。 (2)了解甲方车辆相关信息以便于维修保养。 (3)提供车辆维修项目信息。 (4)追究甲方损害乙方名誉行为的责任。 七、甲方车辆经乙方维修后将享有保修服务,其保修内容依据局颁布的保修标准执行。其承诺为:一级维护,小修公里或天,二级维护,中修公里或天,大修公里或个月。保修期以先达到的为准。

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合同书

XX市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合同书 (参考格式) 甲方(车主单位): 乙方(定点维修企业): 为规范公务车辆维修工作,根据《XX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平等互利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检查,共同做好定点维修工作。 二、定点维修的范围及内容 1.凡甲方的机动车辆凭加盖甲方公章的《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均可在乙方进行维护和修理。乙方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并在XX市城区范围内实行免费施救。 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的《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包括车属单位、车型、车牌号码、送修时间、维修明细、经办人员签章等;若费用较高时,应得到甲方认可方能进行检修。 3.凡在乙方修理的车辆,不准转厂修理。乙方要根据车辆

的情况,随到随修,不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一般不超过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天,若整车做漆可延至天内完成。 三、定点维修的管理 1.定点维修范围内的所有大修车辆及更换基础件或单个配件500元(含)以上换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参与维修方案的制定及对更换配件的鉴定。 2.乙方应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造成偷盗、事故等损失的要全额赔偿。 3.乙方对所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纪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4.乙方将维修信息、维修费用等输入XX市公务车辆消费信息系统,并按通知要求上传至甲方。 5.乙方所更换、维修的旧件必须退回甲方。 四、维修质量标准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质保期可高于国家标准),即:一级维护车辆行驶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 凡因修理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针对乙方车辆定点在甲方维修保养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汽车的各种维修与保养,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确保维修质量,做到实事求事、价格合理、提供优质服务,坚持诚信原则。 二、甲方应本着对乙方车辆使用费用节约、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原则,为乙方车辆的零配件更新把好关。 三、乙方所有车辆维修必须坚持呈报审批制,需维修时由驾驶员呈报维修项目,填写维修呈报表,甲方须按乙方维修呈报表填写的维修项目及时估算维修费用,再按乙方呈报的审批意见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需扩大维修项目需告知乙方司机,待乙方呈报批准后,才能扩大维修项目。 四、甲方在对乙方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对确实需要更换的配件应当更换,所更换的配件应交乙方驾驶员带回。对保质期内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费和工时费均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其它意外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费用的结算:车辆维修保养合格后,由乙方驾驶员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的维修相关票据交给乙方,乙方收到结帐通知经核实无误后,每月三十号前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甲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换及修理等费用。

六、如乙方车辆在以为中心的公里范围内发生故障,若不能自行开到修理厂内,需甲方施救时,甲方应免收施救费(材料费和工时费另计)超过15公里范围按每公里3元收费(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如需请外部拖车公司时,应按拖车公司的费用计算,并由乙方承担。 七、如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定损索赔事宜,并由甲方负责修复。 八、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开户银行: 帐户及帐号: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合同协议书范本简版

编号: _______________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单位现有车辆交付给乙方按时保养、维修和汽车美容(含洗车),现就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一、合同时间: 本合同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二、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所发生的车辆维修保养美容等费用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支付,原则上每个季度结算一次。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的所有车辆信息,乙方对甲方签约车辆每月免费进行一次底盘、发动机 检查。 2、甲方送修车辆时,应出具本单位车管领导签字的《车辆维修审批表》如单位用车较急而没 时间开具《车辆维修审批表》来乙方应急维修,事后应填补《车辆维修审批表》交给乙方。 3、乙方接修甲方车辆后,按乙方提供的《车辆维修审批表》上的内容进行检查维修,如维修 中乙方检查发现有新增内容的,应先与甲方取得联系提供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4、乙方承若绝不使用伪劣配件、报废配件。工时费、材料费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如因配 件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免费更换)。 5、乙方要为甲方车辆建立维修、保养档案,并提供车辆维修情况记录(包括更换配件情况)。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对车辆进行验车,合格后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反对回扣行为, 虚报冒领等危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带回换下的旧件,如不带走,乙方可自行处理。 7、乙方实行24小时施救服务,在城区30公里范围类实行免费拖车服务,乙方有义务告知甲

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1844 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标准范 本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the parties protected by the contract shall use the contract to apply for arbitration to solve the disputes and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正式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协议文件适合在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

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定额承包、费用统付、超 支不补、节余分成的原则,双方就本定点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定点维修内容: 甲方将辆使用中的公务车辆(事故车、车内音响设施和沙发及内外装潢除外)交由乙方承担正常维修和保养工作。包括日常的小修、二保、钣金维修、电路检修、 空调调试、电瓶更新、正常行使磨损必须的配件、全车做漆、钢圈更换、大修、总成 修理等。 二、合同期限 定点维修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非完整年度维修车辆定点维修期限为自定点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按车辆实际定点期限和中 标价计算维修费承包定额。 三、质量标准 维修质量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国家质量标准;质保期按《机动车 维修管理规定》执行。 四、合同价款 年承包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指财政供给车辆。非财政供给车辆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公务用车维修承包定额由芜湖市财政局按季度直接支付给定点维修单位。甲方按 下表所列单车维修费承包定额计算出应向乙方支付的年定点维修费后,按季度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于每季度结束10日前,送达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汇总审核后,在7日前将定点维修费转帐支付给乙方。第一、二、三季度的支付比例均为20%;第四季度经清算后,支付年度剩余维修费。 车辆购置时间单车承包费定额车辆数年承包费

2007.1.1以后 80 2005.1.1~2006.12.31 150 2003.1.1~2004.12.31 120 2001.1.1~2002.12.31 100 1999.1.1~2000.12.31 90 1997.1.1~1998.12.31 80 1995.1.1~1996.12.31 50 1994年以前 30 六、乙方承诺 1、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节假日,随时有人值班维修。 2、车辆随到随修。故障车进入乙方厂区内随时有人接待,30分钟内安排人员检修;一般故障当日下午6时前报修,次日上午8时前修复交车。 3、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需要更换,国产车不超过2个日历天,进口车不超过5个日历天。 4、本市范围内出现故障(车辆无法行驶),乙方维修人员1小时内赶到现场;车辆在外地(100公里范围内)发生故障抛锚,乙方维修人员3小时内赶到现场;车辆 在外地(100公里范围外)发生故障抛锚,甲方与乙方取得电话联系后,由甲方就地 及时安排抢修,维修费用凭发票由乙方报销。 5、每行使10000公里(或3个月,以先到数为准),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作全面检查、紧固、调整。 6、在车辆未发生重大车损事故的前提下,保证车辆全年有以下完好工作车日(按365日/年计算)。 车辆购置时间完好工作车日 2007.1.1以后 95% 2005.1.1~2006.12.31 92% 2003.1.1~2004.12.31 90%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协议书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协议书 托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更方便的为甲方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乙方接受甲方为车辆的定点维修保养会员单位。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指定乙方为贵公司车辆定点维修养护单位。 2.甲方对维修服务质量及价格不满意,甲方有权提出意见。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及时支付维修费用,保证维修经营正常进行。 二、乙方的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协议职责和义务,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为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服务项目: (1)乙方拥有二级维护资质,设置24小时救援人员和救援电话,为甲方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20公里内免费救急,20公里以上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和道路桥梁费用);保证甲方车辆维修时间优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车辆维修登记卡和维修记录建档,进行车辆追踪回访,及时听取甲方维修后意见和满意度。 (2)夏季空调的免费检测。 (3)冬季防冻液免费检测。

(4)汽车维护保养技术免费咨询。 (5)定期提供免费的车辆全车检测(包括四轮定位、胎压检测、动力平衡度检测、底盘系统检测) (6)喷油嘴、节气门清洗。 (7)免费提供酒后代驾2次。 凭甲方车辆主管部门开具的车辆维修保修单或其他类似的单据进行检测维修。 (1)在检测维修过程中检测出新增加的修理项目,需及时向甲方据实反映真实情况,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根据实际计算费用,执行车辆定点维修说明中的工时报价。 (2)对甲方的定点维修、保养车辆,保证竣工车辆完好,不得擅自使用。 (3)车辆维修的各种零部件,乙方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4)按国家交通部有关规定对竣工甲方完工车辆进行三包制度。其中:总成大修质量保证里程为10000公里,或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二级维护保质期为5000公里,或者从出厂之日起30日内;小修质量保证里程为1000公里,或者从出厂之日起3日内。 (5)由于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其他技术因素造成返修,乙方不再收取相关费用。 (6)积极配合和支持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供与其维修车辆有关的各种数据和材料,依法经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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