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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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工作制度

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跨地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之间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由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同志担任。

第三条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如实填报《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后,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信息登记表》录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a8519719.html,)的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系统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管理子系统。联络员如有变化,该企业应重新填写《信息登记表》,并在发生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变更。

第四条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省相关地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二)分析本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三)督促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快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与施工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等情况上报工作。对本企业承办事项进行督促和协调,以保证承办事项按照要求时限反馈,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反馈的,要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并说明情况;

(四)提出改进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按时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召开的部分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六)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五条部分联络员会议制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组织部分联络员会议。部分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年度会议的内容为:分析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年度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年度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部分企业的联络员参加。

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时,或有重大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为:通报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临时会议由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地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以及事故企业联络员参加,必要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邀请部分企业联络员参加。

(二)每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通知。

(三)联络员会议纪要应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联络员。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员会议,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请假,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联络员信息传递制度

(一)联络员每年半年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本企业近半年在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本企业近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情况、在粤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企业新制订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措施、企业面临的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等。报告要简明扼要,内容翔实,层次清楚,文字简练。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通过文件、简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有关信息,保持日常联系。

(三)联络员所在企业应为联络员的工作创造条件。第七条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范本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海南省贯彻实施方案》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的确定: 各部门(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干部作为节能联络员,并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办公室,联络员如有变更,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 第三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 (二)协调督促所属单位和相关部门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 (三)分析汇总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 (四)提出推进本部门(单位)或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六)向本部门(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

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四条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会议。联络员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和临时会议。 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内容包括: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工作会议由全体联络员参加。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内容包括: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门课题的调研;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部分联络员或者全体联络员参加。 (二)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各部门(单位)需提交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应于会议召开前15个工作日内由联络员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合理化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以书面形式随时报送。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说明原因,并由本部门(单位)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各部门(单位)联络员应加强工作联系,增强沟通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组织督察委员会与各二级学院及各学生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好的为我校学生服务,学生组织督察委员会学生组织服务中心联络部建立了“联络部联络员制度”。由联络部各成员组成,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及时反馈各二级学院和学生组织在学习和活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学生组织督察委员会与各二级学院及学生组织的信息沟通渠道,特制定联络员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生 第三条组织督察委员会对学生组织服务中心联络部全体联络员的管理。 第二章联络员职责与权限 第一条联络员在与各学院学生会联络时的职责: (一)安排联络员进入各二级学院以及各学生组织,并与其进入的学院或组织成员建立良好的关系,与他们做好工作交流。 各联络员积极参加所负责的二级学院或学生组织召开的品牌活动。收集负责的学院活动策划、总结。 (二)收集二级学院日常教学管理、班风、学风建设情况以

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确定联络部联络员名单,建立联络员花名册并确定组长。联络组组长定期与本组其他联络员进行沟通,了解整理各联络员收集到的工作相关情况;及时将必要的信息向学院及中心反映;向学生反馈二级学院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结果。 (四) 必须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遵守学生组织督察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在与各学院学生会联络时的权限: (一)联络员有权要求各学院负责人上交一段时期以内的工作报告,活动策划等一系列能反映该院在这段时间里开展的活动的书面说明。 (二)联络员有权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对该学院一段时期内的日常测评打分。 (三)联络员有权跟进自己所负责学院的各项活动,并要求该学院学生会进行相应的配合。 第三章联络员的选拔制度 第一条联络员的选拔标准 (一)热爱学生会工作,积极为全体同学服务。 (二)乐于奉献,敢于做出牺牲。 (三)能团结协作,富有开拓创新意识。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规章制度

常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台账 管 理 制 度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熟市住建局节能台账目录(节能管理制度)

1、能耗统计制度 2、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3、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4、公务公车节油和维修管理制度 5、节气管理制度 6、用能系统和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7、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8、电梯使用与管理制度 9、节能联络员制度 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节约空调用电。改进空调控制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

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力争每天少开1个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户,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节能效。 三、节约照明用电。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的数量,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开全部。会议室一律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区道路、院落照明、厕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下班、夜晚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办公室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四、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药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开水茶炉下班、双休及节假日期间断电停用,锁闭房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随时关闭,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五、加快使用设备改造。大力推进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太阳灯能、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在空调节电上积极应用变频技术节电;因地制宜进行节能改造,确保办公区的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耗能设备逐步改进或更新。 六、凡新建、改造办公用品房时,一律安装节能设备、装置、灯具等。 七、每个职工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科室要加强节约用电检

信息安全联络员制度

*********** 信息安全联络员制度 一、根据要求,我公司建立信息安全联络员制度: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从事本单位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二)在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工作。 (三)向公安机关及时报告发生在本单位网上的有关信息、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和技术取证工作。 (四)有关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计算机病毒、黑客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与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员的领导,担负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二)加强防范意识和措施,确保网络设备的安全。密切与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联系,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的规章。 (三)安全管理员要熟悉掌握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要定期对设备安全检查。 (四)按照计算机安全管理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五)负责新购置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对新购置的操作系统、维修后的计算机系统或从外拷贝回来以及要与外单位交换的软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确认无毒无害后才能使用,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三、公司信息安全岗位负责人、安全员名单、联系方式如下:

四、如联络员调动或变更联络方式时,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省通信管理 局上报备案。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 通用版(一按原创,仅供参考)

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通用版 (一按原创,仅供参考)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工作的信息通报和协调机制。 2. 职责和工作内容 2.1生产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联络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2.1.1收集、整理、传递各自生产、安装、重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2.1.2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动态; 2.1.3提出改进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建议; 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1.4向所在单位、部门领导汇报联络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 3. 联络员组成人员 各单位、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4. 会议制度 4.1公司负责生产副总经理、安全保卫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联络会议。联络员会议为季度会议。 4.2联络员会议内容: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前一段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如重大事故发生时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4.3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会议,应向公司安保部负责人请假,并委派代表参加。 5. 信息传递制度 5.1各联络员每季度初5日内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措施和重要活动。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分析与对策,建议等。 5.2各联络员对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意见建议一般在联络会议提出。 5.3 安保部门通过文件,简报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有关信息和保持日常联系。 5.4联络员所在单位,部门应为联络员的工作创造条件。 6. 奖励 6.1公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安全生产联络员给予表彰。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1.doc

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1 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我局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如下: 一、根据《昭平县201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指导性意见,确定今年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以2010年为基数,2010年用水、电、油等主要能源消耗比上年下降3%以上。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把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纳入本单位学习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二是开展节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大小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全县有关节能的宣传活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参加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三、抓好本局(馆)的节能工作。一是建立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节能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用电用水管理,要求干部职 工节约用电、用水,下班关好电,严禁“常明灯”、“长流水”;三是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核算公用车辆行驶公里数和耗油量; 四、是采用节能灯具;五是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要严格

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尽量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努力降低日常性能耗;六是档案馆的库房使用控调、抽湿机要根据季节性来调控,既保证恒温恒湿又保证达到节能效果。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联络员工作制度

综合防控示范区部门协调制度 为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成员部门依据《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 马市创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各成员部门在充分讨论、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各项工 作制度,领导组定期对各部门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项目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开展督查指导,通报 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成员部门按时参加领导组、联络员会议,专家资源 共享。 五、各成员部门对涉及到需不同部门联办的事项,主办部 门与协办部门主动沟通、协调,主办部门在工作结束后,需向协办部门反馈结果。当职能发生交叉时要加强协调,各部门要主动沟通,妥善理顺工作关系,不得推诿工作。

综合防控示范区联络员工作制度为了使我市创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一条联络员的确定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侯马市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联络员,报市创建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办公室备案,如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时,请及时通知办公室。 第二条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传达贯彻。向本部门及时传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提出本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具体建议 和工作措施。 (二)督促协调。督促协调本部门各项创建工作的开展,完成创建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 (三)工作汇报。在日常工作中,汇集掌握本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向创建项目办公室报送阶段工作总 结、相关工作记录及其他资料。 第三条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联络员会议制度,包括联络员工作会议和临时会议。(二)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为:沟通交流创建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新情况、

节能环保管理规定

节能环保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电、气(汽)、水管理的组织机构,提出能源(加工能源:电、气(汽)、水)的使用及能源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公司内部的能源管理工作。 2、总则: 为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全面实行能源集中管理,统一调配,规范考核。 根据公司《能源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电、气(汽)、水管理,把电、气(汽)、水管理工作细化到车间、班组,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3用电管理办法: 3.1 设备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节电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节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中电力消费的损失和浪费,更有效、合理地利用电力资源。 ⑴、设备部与公司各分厂的电气技术员负责公司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的节电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对公司供电线路应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有隐患和不合理的供电线路,要及时协调改造进行处理,以保证供电线路的电力损耗降至最低。 ⑵、公司厂区照明根据需要和节电的原则,按国家照明标准采用节电灯具,加强路灯管理,实行定时开关,节约用电。 ⑶、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区域开关,做到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采光较好的作业场所严禁白天点灯,车间和办公

室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在照度满足的前题下,减少用灯数量,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建立照明节电时间表,定时开关,夏天、冬天分别规定开停时间,会议室等处公用的饮水机,做到会前打开,会后及时关闭。,⑷、严禁使用非节能灯具做路灯照明。作业场所内照明灯具较多的地方,要分别设置开关,尽量局部照明。严禁使用500W及500W以上的灯具,尽量选用200W及200W以下的节能灯具。 ⑸、经常无人作业的场所,如变压器室,配电室等要做到检查时开灯,检查后立即关灯。 ⑹、配电间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公司设备部报告,每月按时配合抄录电度表数。 ⑺、严禁设备开空车。 ⑻、严禁私接用电设施。 3.2 安全生产部应对公司生产设备合理调度,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做到计划生产、平衡调度,合理调整企业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并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对一些重点耗电设备(如石墨化炉),利用峰谷时间段运行,技术研发部严格控制工艺送电曲线,提高负载率。各生产单位在维修设备过程中相互沟通,应及时关闭生产线上其它空转设备。 3.3 加强电炉的使用管理,凡生产必须用电加热器(电炉)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设备部发“电炉准用证”后持证使用。 3.4 为了确保供电线路的运行质量,原则上不对外转供电。需要新增对外转供电用户的,办理相关手续后,严格按公司《能源管理规定》执行。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2011-2011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完成2011年的节能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根据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我局制定的《2011-2011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到2011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11年为基数,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节电5%、人均节水5%,公车百公里油耗控制在升以内;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我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能耗监测平台。 主要措施 (一)健全我局各驻郑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 目前,我局已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各驻郑单位也要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等。下设领

导小组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督促、监督本单位各部门节能减排的推进。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文件报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着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内部刊物、网络等多种媒介进行节能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培养良好的办公用能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落实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1、实行规范管理,狠抓日常节能。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节电、节水、节油、节暖、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制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办公及业务用房照明、空调、采暖及办公设施设备方面的能耗监管制度和措施。继续实施拉闸限电、水电动态监测、及车辆公示管理制度等。以上制度在局机关实施后,实效显着,并得到了省节能工作检查组的肯定,从2011年起在驻郑单位推广以上节能措施。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篇一: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 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联络员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了建立工商部门与企业密切联系的有效服务机制,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更好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工商联络员(以下简称工商联络员)是指由企业自愿推荐,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受企业委托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联系,办理本企业工商行政管理相关事务的企业工作人员。 第三条全县工商管理系统对工商联络员按照“谁确认谁培训,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营业单位均可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荐一名工商联络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认,并指定专人与企业建立双向联系。 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企业的推荐予以确认,方便与企业的联络,同时应当重点加强与下列企业联络: (一)地方重点骨干企业; (二)政府重点项目、重点扶持企业; (三)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和改制企业;

-1- (四)高危及重点行业企业; (五)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 (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要特别关注的其他企业。 第六条工商联络员的基本条件: (一)在本企业任职,工作相对稳定,熟悉本企业基本情况,熟悉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和较高的文化素质; (三)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第七条企业工商联络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企业工商联络员是企业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联络人、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和工商行政管理行风的监督员。具体职责如下:(一)代表所在企业加强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联系,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所在企业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帮助所在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对本企业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反映反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改进工作; (三)协助、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调查研究,为工商行政管理决策提供建议;

诸城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

诸城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国管办[2008]295号)、《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和《潍坊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的确定 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 联络员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三条:联络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节能工作规划和计划,督查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节能工作落实情况。 (二)收集、整理、传递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含下属单位,下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 (三)分析、整理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能源消费状况和特点,按时报送能源消耗统计情况。 (四)分析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节能工作动态。

(五)提出推进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七)向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八)完成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指令性工作任务,参加有关学习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 第四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和实行垂直管理的市直部门的联络员,应承担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实行会议制度,会议由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召集,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 年度会议由全体联络员参加,会议内容为:学习国家、省公共机构节能法律规章;传达上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年度会议由全体联络员参加。 临时会议由部分联络员或者全体联络员参加,会议内容为:研究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工作或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企业联络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企业的联系,切实为企业搞好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四个统一”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企业联络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联络员是指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资格,受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委派办理企业工商事务,并负责企业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联系的企业工作人员。 第四条企业联络员的基本条件: (一)在本企业任职,熟悉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三)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第五条企业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本企业所涉及的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 (二)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及时反映企业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态度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六条企业联络员应由企业对照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荐1名人选,并填写《企业联络员登记表》,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备案。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做好企业联络员的资料管理工作,建立企业联络员信息档案。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适时召开企业联络员工作会议,并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 第九条企业联络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建议企业更换其资格: (一)不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 (二)有参与企业登记管理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本企业有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该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不宜再担任企业联络员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企业应保持企业联络员的相对稳定性。企业联络员因工作调动,企业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重新申报备案。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消防联络员制度

企业消防联络员制度 一、企业消防联络员应由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担 任。 二、严格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法规及制度,并 做好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三、负责企业内动用明火作来的审查和现场监护工作。 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培训和学习,掌握灭火技能;组织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五、定期对企业消防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积极主动的与公安消防机关或辖区防火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协助做好防火检查、整改和培训 工作。 七、确保企业内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有效;确保企业内消防通道畅通。 八、发生火灾时,协同消防机关现场指挥,积极组织员工疏散、自救。 九、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可辖区防火员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企业消防通讯制度 一、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 具体实施,辖区防火员负责监督指导。] 二、企业应严格建立消防值班制度,要定人、定时、定位、定责,确保突发性火灾的顺利 扑救和处理。 三、确保企业内消防设备、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确保社区内消防通道畅通。 四、企业消防值班室(控制中心的电话属专用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五、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应有个人联系 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 六、消防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应坚守值班岗位,需离开消防值班室出外巡查时,必须随身 携带对讲机,随时保持联系。 七、遇有火灾时,应及时、正确地报警。 八、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应经常保持与 公安消防机关和辖区防火中联系,及时了解消防动态和消防疑难问题的咨询。 九、做好其它消防通讯工作。

联络员工作制度

泰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联络员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泰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整合泰州市汽车经销行业信息资源,加强与各会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双向传递渠道,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联络员的管理 第二条联络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热爱联络工作,并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二)了解行业的政策、法规,熟悉所在单位主要工作,掌握其基本情况;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三条联络员原则上由各会员单位市场部负责人或行政人员担任,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按上述条件推荐,指定专人担任,并出具单位有效证明,报协会秘书处登记备案。协会秘书处经核定,对符合条件者发文公布。 第四条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当联络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报协会秘书处。协会要求报送信息、推荐稿件任务连续两次未报送者或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协会举办的联络员会议者,协会可向其所在单位反映,提出更换人选。 第三章联络员的权利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联络员的权利 (一)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联络员工作会议和活动, 对协会联络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本人撰写或推荐的稿件,可被协会优先采用; (三)享有参加协会“年度优秀联络员”的评选资格。 第六条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所在单位及领导与协会秘书处的双向工作联系,及时传达协会理事会的精神和要求,通报协会的工作动态。 (二)报送所在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人员、资质变化,办公通讯地址及法人变更等)及重要工作动态和先进技术,反映行业难点、热点问题及企业诉求; (三)负责收集、汇总所在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协会秘书处; (四)按协会章程规定,联络员在每年1月底前,积极做好所在单位年度会费交纳和催办工作。 (五)承办协会秘书处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报送信息的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现予印发。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五日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并经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决定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会议主要任务。

联络员会议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交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建立利用各部门现有应急资源,参加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根据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协调相关事宜。 第三条联络员会议由以下部门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防局、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电监会、国防科工局、海洋局、民航局、总参作战部(应急办)、武警司令部(作战勤务部)。 联络员由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的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司局级部门负责人担任,同时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系人,协助联络员开展工作。 联络员及联系人发生变更或调整,应及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第四条联络员会议组织机构及职责。

联络员工作制度

结构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更好地实现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运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根据省市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规定,我乡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科学素质工作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科学素质联络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联络员在本单位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接受科学素质办公室的指导。联络员要当好单位领导贯彻落实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发挥本单位与科学素质办公室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联络员要经常关注本单位的纲要年度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不足和存在问题,提醒工作责任人,使之及时完善和解决。 三、注意总结本单位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报科学素质工作办公室加以推广。 四、负责把其他责任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带回本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加以学习推广,促进本单位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五、对加强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向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积极协助单位领导搞好本单位科学素质工作资料的日常

收集工作。 七、参与科学素质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八、按照县、乡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科学素质工作资料。 九、按时参加科学素质办公室的有关会议、活动,保持与县科学素质工作办公室的经常联系。 十、每月报送信息一条,每个季度末(20日前)及时负责地向科学素质工作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工作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jgx3008001@https://www.360docs.net/doc/7a8519719.html,。 结构乡人民政府科学素质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工区日常作业实行“一单三卡” 1:班前填写日作业计划单,保证其与当日作业项目一 致,与日作业计划一致。 2:班前工长对照“一单三卡”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技术教育。 3:作业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携带“一单三卡”,并在作 业过程中逐项对规。 4:作业防护: (1)日常作业必须设置现场防护和驻站防护员。 (2)驻站联络员必须提前40分钟进入行车室通报列 车运行情况。 现场防护员未到严禁上道作业。

(3)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若联系中断,立即停止施工,下道避车。 (4)通讯条件不畅时应增设中间联络员。 (5)恶劣天气或作业区段较大可根据需要增设中间联络员。 5:防护员作业纪律: A:防护员应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不干与防护无关的事。 B : 防护员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岗。 C: 驻站联络员在行车室不得大声喧哗。 D: 防护员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携带防护备品。 E: 防护员必须保持通讯设备畅通,随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严格执行预报和确报制度。 6:严格执行“天窗修”制度。

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管理制度

附件1: 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则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日常化、规范化的信息化兼职人才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司信息化应用能力,强化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内各单位。 第二章任职要求 第二条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任职基本要求 1.责任心强,热爱公司信息化工作。 2.有一定的文字表达、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术基础。 2. 熟悉本单位业务情况及信息化现状,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信息管理处职责 1.信息管理处是公司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公司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信息台帐,指导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联络员开展信息化各项工作。 2.信息管理处应制订信息化工作联络员培训计划,组织信息化工作联络员进行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 3.信息管理处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的信息化业务考评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职责

1. 各单位应按公司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任职要求选拔推荐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联络员,报信息管理处核准。 2. 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更换。联络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信息管理处核准。 3.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为本单位信息化工作联络员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联络员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与信息管理处有关信息化事宜的联络工作; 2.按时参加信息管理处组织的信息化工作会议及信息化应用相关培训; 3.了解掌握本单位人员信息化知识的状况,负责对本单位计算机使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协助进行各种客户端软件的安装和维护;协助进行本单位信息化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做好本单位信息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4.负责本单位信息化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安全使用,建立本单位信息化资产(包括设备、设施、应用软件等)台帐; 5.负责本单位网络及应用的管理、维护及一般性故障的处理; 6.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需求的征集及可行性初步分析; 7.负责各类应用软件在本部门的推广和使用,做好本部门信息化应用及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 8.公司其它信息化应用及建设工作。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六条信息管理处负责对公司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进行年度评比,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

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西营中心小学工作联动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我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全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对我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 (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将辖区各学校纳入属地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校长负责、镇(乡)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联动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建立联络机制。辖区派出所兼职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与辖区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为安全联络员,明确双方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并填表存档。 (三)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走访工作机制。所、校双方安全联络员应适时互通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管理情况和可能发生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先期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及其周边治安动态,研究并适时开展治安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强化治安管理。 二、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职责 (一)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履行的职责 1、学校应当遵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设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2、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应当坚持每天开展五分钟安全教育,并在开学初、放假前等重要时机,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做到学生“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及时将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告知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清楚知晓。 3、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有条件的要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做好校园门卫安全工作。学校保卫人员及担任门卫工作的保安员应当做到:按照岗位责任制度,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来访人员进行盘问、检查、登记身份材料,经核实后方可放行,对进出学校的车辆和物品进行核对、检查,凭出门条放行。有条件的学校要设定专用停车区域,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进入学生活动区域。严禁将非教学用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学校。白天应及时清理学校门口的摊贩,驱赶违规停放车辆。课间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巡校、巡课,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学校领导。夜间应安排人员值班,并按规定的时间及巡逻次数巡视校园和重点防范的部位,及时报告各种隐患。 4、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进行跑步等体育活动。

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实用版

YF-ED-J439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 我局节能工作,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 行,完成20xx年的节能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主要目标 根据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 通知》的要求,到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以20xx年为基数,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节电 5%、人均节水5%,公车百公里油耗控制在 13.32升以内;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

是制定我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能耗监测平台。 主要措施 (一)健全我局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 目前,我局已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各所也要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其中,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督促、监督本单位各部门节能减排的推进。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文

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洮砚九年制学校 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2014年3月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兼职普法队伍建设,规范普法联络员的选任、配置、培训等管理工作,有效整合普法宣传人力资源,构建以点带面,覆盖沿黄社会的普法组织网络体系,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普法联络员是协助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落实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具体责任人,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补充力量,在县局普法办公室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普法联络员的选任、配置、培训等管理工作由县局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 为进一步壮大普法宣传力量,县普法办公室应面向辖区内的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社区积极选聘系统外普法联络员。 第四条普法联络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强的法律素养; (三)熟悉与本单位或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上级或所在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确定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分别配置1名普法联络员。

第六条县局普法办公室应对已经选任的普法联络员认真登记,制发普法联络员证。普法联络员名单应报市局普法办公室备案。 普法联络员队伍原则上应保持稳定,但根据普法工作需要或者人员变动情况确需调整的,县局普法办公室可以对所选任的普法联络员进行调整。 第七条普法联络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学习贯彻上级和本单位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二)组织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按要求完成确定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三)组织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参加上级和本单位普法办公室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法制讲座等集中学法活动; (四)提供本单位或本部门普法工作信息,反映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八条县普法办公室应将普法联络员列为重点培训对象,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普法联络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 对不履行或者消极履行职责的普法联络员,县局普法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调换,并取消其评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资 洮砚九年制学校 201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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