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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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师[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14年1月11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

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

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赤金中学教师行为规范 忠于学校成绩显著 , 招生有方吃苦耐劳 创新求实爱岗敬业 守时守纪热情接待 诚实可靠宽容仁爱 教师行为规范-上班“十要” 按时签到来去告知 热情接待多用敬语 井然有序主动问好 打扫卫生仪表整洁

精神饱满认真负责 : 赤金中学教师形象标准 一、依法执教,明德笃志; 二、爱岗敬业,乐群敦行;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关爱学生,呵护心灵; 五、修炼身心,完善自我; 六、终身学习,求真至善。 赤金中学教师行为规范-上班“十不准” 不准接打电话; 不准打牌下棋; ' 不准私自外出; 不准闲聊神侃; 不准冷淡来宾;

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pdf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点。当前,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他们不但要用丰富学识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过语言传授知识,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学生的品格,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秩序的一代新人。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社会对教师的职业

2018.9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30条

时间:2018.9.1 地点:办公室 领学人:孙嘉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潍坊市教育局规定并在社会公布的“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予以印发,望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抓好落实,自觉杜绝以下行为: 1.语言不文明,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的; 3.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的; 4.育人导师制中,由于方法不当导致所负责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的; 5.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的; 6.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的; 7.无教学方案上课,或备课不认真、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8.无故不上课,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严重不负责任耽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7805

附件一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二 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三、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四、不缺课、迟到、早退、无教案和浓妆异服上课。 五、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六、不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七、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 八、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乱收费。 九、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十、不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本着指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的原则,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提出了以下规范要求:一要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 二要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勤奋工作,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认真完成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环节的教学T作,并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做到未备课、无教案不上课,不旷课,不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三要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同时坚持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

中,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不偏袒、歧视、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要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考场。严禁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五要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仪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在上课前饮酒;不在课堂上吸烟、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得透露各类考试内容或组织、参与学生考试作弊;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 六要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策解读 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日前,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时修订《规范》意义何在?与过去相比有什么特点?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为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作了政策解读。 一、重新修订并颁发《规范》的意义 修订颁发《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8·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全国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在这个时候修订颁发《规范》,对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英模教师学习,以英模教师为榜样,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方式、手段等,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同时,修订颁发《规范》,也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有效措施。 二、《规范》修订遵循的基本原则 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2016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2016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一、规范具体条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新增)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新增)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新增)二、规范的核心内容解读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一个人的文明礼貌的言行,在展示着自身形象的同时,也在展示一种职业、一个部门,乃至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形象。 而教师的文明礼貌的言行,在学生面前更是胜过千百句空洞的说教,它会成为学生仿行的榜样。 那些一提到学生种种不文明、不礼貌的现象便痛心疾首,轮到自己时却将文明礼貌置之脑后的教师,是不是应该从学生的行为中看到自己的影子?身为教师,还应强化自身"明礼"的意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9年修订.doc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修订 2019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以下是就业指导网为您提供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9年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9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

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相关阅读】权威解读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9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修订版,这是我国继1997年以后首次对规范进行修订。与旧版本相比,新规范从原来的8条缩改为6条。在保留原来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些条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保护学生安全"一条。 此外,规范新增的内容还包括抵制有偿家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终身学习等。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刘彭芝说,新规范明确规定"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是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单纯搞应试教育的现实而提出的要求,有利于真正实现素质教育,达到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的全面育人的目标。 但她也提出,在这一点上,不仅需要学校、教师的自觉规范,更有待于国家、各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所有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协同努力,转变教育观念,加大教育改革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5、1991、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然需要不断完善。

新 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韩渠小学杨海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为何重新修订《规范》 《规范》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背景下修订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5、1991、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根本性转变。在教育事业飞速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有学上、有书读”,而且进一步要求“上好学、读好书”。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对教师队伍师德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规范》修订的基本原则

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的读书笔记5篇

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的读书笔记5篇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 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下面是学习啦的小编为你们整理 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的读书笔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为祖国的建设与发展培养人才的历史使命。 怎样才能不辜负“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光荣的称号,怎样才能完成党赋予的培养人才 的责任,这是每个教师必须认真对待并要用实践作出回答的问题。 我认为,好教师首先必须有敬业精神,要毕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要做到这一点,就应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意义,从而深深地热爱教育事业。现代的时代是一个竞争激 烈的时代。地区与地区的竞争主要体现为综合区力的竞争,综合区力的竞争归根结底 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培养靠的是教育,靠的是教师兢兢业业的工作。只有深深地 认识这一点,才能激发对教师工作的热爱,也才能把这种爱倾注到对学生的教育中去。教师的具体工作在于“传道、授业、解惑”,也就是说教师要通过自身的教学实践,给 学生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懂得、各种事理。这就要求教师应具有“学而不厌,悔人不倦”来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丰富学生的知识储备,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教师要有崇高的理想,完善的道 德情操,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品质,并用它们对学生进行浅够默化的影响和熏陶。这样,才能培养出祖国需要的,全面发展的,能适应竞争形势的有用之才。 其次,必须热爱自己的教育对象——学生。教师应该是一位雕塑大师,能将一块 坯材,用自己的思想与感情,将它雕塑成一件艺术精品。从本质上看,学生并不存在 好与差之分,“差生”之所以“差”,原因在于他们潜能被种种主客观因素所束缚,而未得 到充分的释放而已。来自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和来自客观的影响。主客观的因素,都 会严重束缚学生内在潜能的发挥,都会成为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的障碍。正因如此, 我们教师对这些所谓的“差生”,更应加备...... 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的读书笔记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思想认识;学习教育阶段;对照检查阶段;整改提高阶段;今后努 力的方向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在政治思想方面,能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 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科学发展观》、《教师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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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2008)年(9)月(1)日,教育部经广泛征求意见后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3、《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4、《规范》在“爱国守法”中要求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校内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5、《规范》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 其核心和灵魂是(爱与责任)。 6、《规范》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7、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就是(为人师表)。 8、教师公正的核心是对(学生的公正)。 9、教师要公正地对待学生,首先是要真正(尊重和信赖)学生。 10、教师在履行教育义务的活动中,最主要、最基本的道德责任是(教书育人)。 11、《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12、《规范》第二条“爱岗敬业”中,教师要做到的三个认真是(认真备课上课)、(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批改作业)。 13、《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中特意提到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14、《规范》第四条“教书育人”中对评价学生作了明确要求: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15、《规范》中对教师的言谈举止作了明确规定,这就是:(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16、《规范》要求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2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精编新编

附件: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最新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最新解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5年、1991年、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规范》。现今我国 ___和教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xx年9月, ___、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规范》基本内容有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教师爱国守法内容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得有违背 ___方针政策的言行。 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第一,爱国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各族人民道德品质的重要特征,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热爱自己的祖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爱国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点。教师要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不断强化自己的爱国意识,培养爱国情操,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做一个忠实的爱国者。

第二,守法要求教师依法执教。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教师职业的神圣性、示范性,要求教师成为守法的楷模,进而对受教育者的守法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实现全体国民法律素质的提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 教师爱岗敬业包括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感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关爱学生包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十不准》 1、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4、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5、不准酒后上课 6、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 7、不准空堂、拖堂、无教案上课 8、不准让学生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或试卷 9、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10、不准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违反《十不准》处理办法:违反《十不准》处理办法: 违反十不准之一,经教育批评不改的处以行政警告处分;给与行政警告处分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与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降低职务一级;给与行政记大过处分仍不改正或违反规定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性质恶劣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与撤销教师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触犯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开除公职。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并实施《规范》,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体现了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

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教书育人意识淡薄,缺乏爱心;有的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有的要求不严,言行不够规范,不能为人师表;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职业声誉。这些问题的存在,虽不是主流,但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贯彻《规范》作为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与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一要认真抓好《规范》学习宣传。各地各校要组织宣讲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范》的热潮。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规范》精神,努力营造重德养德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规范》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使师德规范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二要全面落实师德规范要求。各地各校要根据《规范》

学习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会

学习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会学习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会 在上级领导和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我校全体组织学习了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之后感觉到这次新修订的《规范》与时俱进,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的《规范》与原《规范》相比,在条目的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得到了充实,并在很多提法上与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教育形势、时代背景紧密结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更突出了对教师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时代诉求。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小学教师,我认为新《规范》体现了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精神,把握住了时代脉搏,既有传承,也有创新。 新《规范》对教师既有底线要求,又有较高标准。前者反映在前五条上,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达到的基本标准;后者则反映在最后一条"终身学习"上。 另外,新的《规范》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三个方面,对教师的"爱"作了科学而全面的解读。其核心指向和落脚点,与第四条"教书育人"的实践活动紧紧相连,明确要求我们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其实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有深深的爱的情感,正如我校的德育

方针一样:;以德育德,以爱育爱,只有在爱中成长的学生,才会真正懂得如何做到去爱人。教师在工作中,要把这种爱的情感转化成职业自律,转化成专业能力,更要转化成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的教育态度,转化成不断汲取、不断学习的动力。 新的《规范》从六个方面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要求。其中,我对《规范》中"关爱学生"条目里写入"保护学生安全"的体会尤为深刻。安全工作是学校的生命工程,这是首次将"保护学生安全"纳入了《规范》中,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我们面对的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必需的能力,我们更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安全应该包括"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方面,当学生的身心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责无旁贷地担负着保护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像在这次汶川地震中,灾区的老师们表现就是我们的榜样。 新《规范》第六条提出的"终身学习",对办好教育很有重要意义。中国要建设成学习型国家、创新型国家,就需要有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创新型人才,我们现在要培养的是全面发展、有创新精神、品德高尚的学生,同时,现在的学生学习途径广泛、知识面广,作为教师的我们就更应该、而且必须终身学习。教师如果不学习,其所教授的内容、教学的手段、自身的内涵和修养,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落后、老化,就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终身学习这一条的提出,适逢其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认为要求教师"终身学习",学校必须加强校本培训制度,使之成为教师继续学习、专业发展的外部助力。作为一名在实小工作20多年的老教师,可以说我对新颁布的《中小学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及其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解读 内容如下: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建国以来,国家正式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四次, 200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吸取以往师德规范的基础上,又体现了新的时代精神。现对其予以解读。 (一)爱国守法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守法”是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化水平逐步提高,法治进程进一步向前发展,公民的自觉守法显得越来越重要。爱国和守法是全社会人员都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教师当然也不例外。 不过,中小学教师的爱国守法又具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教师要做到将爱国守法统一于整个教育活动中,除了自己模范地爱国守法外,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在这方面能够分辨是非。近二十年来,我国在教育法制化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l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l994年1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l995年9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教师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学习和宣传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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