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条例

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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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条例

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条例有哪些?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了解更多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条例,请见下文。

(一) 校园暴力的行为人责任 1、刑事责任

同学间因故看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过失至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过失至人重伤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等等。

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现在还有些学生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我们知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校园暴力的施害人如达到法定年龄,则法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罚,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我刑事诉讼法采取国家追诉主义的原则,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2、民事责任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九种人格权力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这九种人格权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被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家属因此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可以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支付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行为人因过失或故意不法侵害他人身体,致使被害人残疾或死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至被害人残疾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费 ;至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

校园暴力的被害人如若死亡,就死亡本身来说并无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为被害人已经死亡,权利能力因而随之消灭,因此被害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不能以被

害人如果尚在人世时可以得到的利益为借口,请求施害人赔偿。(二)校园暴力的学校责任仅仅以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来界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忽略了学生是未成年人这一重要事实。未成年人行为能力不健全,在校学习学校当然应该承担监护责任。从法理的角度考虑,虽然父母是监护人,但父母把孩子送到全日制寄宿学校,就没有办法对孩子实施监护,监护权实际上转移到学校。不管学校是寄宿学校还是非寄宿学校,学校对学生的监护责任都是不容置疑的。关于校园伤害事件中学校的责任问题,迄今为止,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此调整的范围性文件内容有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它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引发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

校园暴力 (一)校园暴力事件产生的因素: 一、人的潜在本能——攻击性是校园暴力的渊源 在校园暴力中,我们会发现产生校园暴力的主要诱因之一是青少年的个体攻击性太强。根据心理专家的研究,当一个人受到挫折时,容易引起情绪上的冲动和愤怒,因而产生对一定的对象报复和攻击的行为。各种导致挫折感的动因,如受欺辱、遗弃、排挤、自卑等都容易引发攻击性的行为。据1996年、1997年对中国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与教育的调查发现,80%以上的城市中小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攻击性行为。现在的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由于家长的宠爱,极易染上心胸狭隘、自私、任性、万事以我为中心的毛病。所以在学校学习和日常生活中,一遇冲突就会把这种不良的心理带出来,酿成校园暴力。 二、家庭因素 一个人的人格是否健康地形成与家庭的教育很有关系。如果家庭成员文化素质低下、道德品质败坏;父母的管教方法过严或者过于溺爱或者父母疏于管教;家庭气氛紧张、不和谐,使孩子缺少关爱和安全感等情况都会对孩子的健全人格培养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值得强调的是,父母本身的心理健康对孩子的成长也极其重要。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许多父母在社会经济文化转轨中自身产生的社会心理疾病,例如紧张、恐惧、冷漠或不安全感等,潜移默化地传染给了孩子,使他们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也产生人格障碍,这也是校园暴力的诱因之一。 三、学校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教育一直偏重于知识教育。教师被沉重的教学任务以及升学率压着,学生也被老师布置的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来。师生间处于一种紧张的关系中,很少有时间进行交流和沟通。一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由于他们学习不好,自然而然地被别人贴上“坏学生”或“差学生”的标签,时时处处地受到别人的歧视。在这种情景下,这些所谓“坏孩子”、“差学生”从内心经常会产生不平衡的感觉。他们认为,老师和同学这样对待他们是不公平的,这样做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所以从行动上自觉不自觉地站到老师和同学的对立面,尤其在老师对他们进行批评时,行动上易出现攻击性。校园里师生间的暴力行为的发生,即学生打老师的情节大多发生在学习不好的学生与老师之间。此外,个别素质低下的老师对待学生不是以身作则,而是以打骂、讽刺、挖苦或体罚的形式替代教育,致使某些学生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在这种情形下,由于老师的打骂,极易引起学生的反击,校园暴力的发生也就在所难免了。

“预防校园暴力,防止欺凌”主题班会

“预防校园暴力,防止欺凌”主题班会 一、活动目标: 让学生认识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认清校园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恰当的引导和暗示教会学生察觉自己的攻击意识,并合理控制与调整不合理的观念。掌握应对校园暴力的正确方法,从而提高防暴能力,进而学会保护自己。 二、活动过程: 活动一:走近校园暴力 校园本是静美之所,然而这片静土也染上了血腥。如果任由这种校园暴力发展下去,那无疑会在青少年中间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这是相当危险的,所以要拒绝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的最可怕之处在于其施暴者是孩子,而受害者也是孩子。对施暴者来说,其过早染指了不良恶习,日后的成长令人担忧。而对受害者来说,这样的经历无疑是一场梦魇,很容易留下永久的伤痕。列举一些校园暴力事件: 2010年9月30日下午3时50分,西安市81中初一学生于某与同班同学李某在教室因琐事发生打架,于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不锈钢单刃匕首捅入李某左肋部,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10月24日下午4时20分,高陵县原后小学三年级学生巨某与五年级学生唐某放学回家途中,戏耍发生口角,打闹中唐某用随身携带的小水果刀划破巨某的颈部,巨某因流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11月2日晚10时40分,西安桃李旅游烹饪专修学院中专学生甄某与同学史某等打斗,被史某用雕刻小刀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活动二:分析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校园暴力的产生原因比较复杂,受多方面的影响。有家庭原因,有社会因素,也与教育工作者和学校管理有关。调查中发现,仅从施暴者自身来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学习压力大,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排解。 第二、心理不健康,精神空虚。 第三、传媒渲染(网络、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等),社会暴力文化的影响。 活动三:校园暴力带来的危害 这一环节让学生就常见的校园暴力进行深入的分析,经过学生分析总结后让学生自己先说出校园暴力带来的危害。之后,教师进行总结。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四方面来看校园暴力危害。 校园暴力在很多人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对于施暴者而言: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最终都走上犯罪道路。 对于受害者而言:带来肉体损伤甚至残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气;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厌学甚至辍学。 活动四:如何预防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常见情形:1.是索要钱物,不给就拳脚相加;2.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3.是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4.是同学之间因“义气”之争;5.是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 有关校园暴力常见的情形及预防暴力的办法。

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原因的分析和对策

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原因的分析和对策 发布日期:2011-0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年来,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行凶闹事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如2010年5月12日,陕西省南郑县一幼儿园发生了一起恶性砍杀儿童的校园暴力事件,已造成7人死亡,20多人受伤;还有2010年4月12日,广西合浦县男子砍死8岁小学生;2010年4月28日,广东雷州男子砍伤16师生;2010年4月29日,山东泰兴男子幼儿园内砍伤32人;2010年4月30日,山东潍坊男子小学内锤伤5人等血案惨剧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如何应对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笔者试对校园暴力案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原因的分析 灵山法院2009年审理的校园暴力案件有2件,如陈某、邓某等4人于2009年3月30日凌晨3时许开摩托车窜到灵山县伯劳中学,持刀对该校多名学生进行威胁、殴打及搜身,共抢得26名学生的人民币930元;又如刘某、彭某于2009年5月3日晚上9时许及5月5日凌晨4时许先后窜到灵山县那隆镇第一中学男生宿舍,以持刀、威胁、殴打等方法对学生进行抢劫,共抢得16名学生的人民币141元。灵山县发生的校园暴力案件虽然不多,但严重威胁了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安定的学习环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影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窜到学校制造暴力事件的被告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灵山县发生的校园暴力案件,只是全国校园暴力案件中的一敝。纵观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有: 1、案发凶手多为青壮年男性,这些人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他们收入状况都不太好,对自身生活环境不满意,案发前都处于无业状态。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是所谓的“失意者”或正在经历挫折的人。这部分长期失业在家的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心理状态是最脆弱的,最容易做出极端的行为。 2、极少数凶手或多或少有一定的精神问题,对前景感到失望。在众多校园暴力案件中,犯罪人有精神问题的毕竟是少数,其他人均是精神正常人,只有少数凶手是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精神问题。如广西合浦凶杀案犯有精神病史,其他人均无精神病史。 3、一些凶手在成长中缺乏关爱,容易形成两种性格极端,一种是懦弱,一种是偏执。性格懦弱的人对自己没有信心,易忍气吞声,可以委屈自己而顺从别人,但其实心中会认为自己正遭遇不公平对待。这些人一般表现得胆小、老实、不爱说话,只在一些小事上会表现得偏执,所以当他们制造凶案后,周围的人会感到非常意外,这种懦弱性格最常见也最危险的。有专家分析认为,凶案的制造者不少都属于这种情况。内心的压抑、不平感长期得不到释放,若再加上在人生重大事件上不断受挫,积累到一定程度或遇到“导火索”就会爆发,就想用不择手段报复社会、报复他人。于是他们多选择对弱小、无力还手的学生或妇女、老人进行

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

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 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条例有哪些?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她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就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了解更多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条例,请见下文。 (一) 校园暴力的行为人责任 1、刑事责任 同学间因故瞧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有可能触犯的法律就是:过失至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过失至人重伤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等等。 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她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就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现在还有些学生认为自己就是未成年人,即使就是犯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我们知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校园暴力的施害人如达到法定年龄,则法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罚,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我刑事诉讼法采取国家追诉主义的原则,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2、民事责任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她人的人身权与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九种人格权力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这九种人格权就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被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家属因此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可以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支付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行为人因过失或故意不法侵害她人身体,致使被害人残疾或死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至被害人残疾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费 ;至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 校园暴力的被害人如若死亡,就死亡本身来说并无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为被害人已经死亡,权利能力因而随之消灭,因此被害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不能以被

青少年校园暴力产生原因及对策研究

青少年校园暴力产生原因及对策研究 近年校园暴力的问题不时见诸报端,而且还有逐步增长的趋势,成为让全球头痛的问题。由校园暴力的特殊性所决定,学校对校园暴力的产生负有首要责任,教育模式的明显功利性、教师权威的负面作用,以及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漏洞,均是校园暴力得以产生的重要原因.而家庭和社会对校园暴力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是家庭教育的失败、家庭结构的缺陷,还是暴力文化的泛滥、大众传媒的影响等,都是校园暴力的重要致因.此外,主体自身生理、心理素质,对于决定其能否抵御外界各种不良影响,是否实施暴行具有根本意义.因此,从家庭、学校、社会文化以及犯罪心理学等多种角度分析校园暴力的成因,进而从心理学及教育学的角度研究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 [关键词] 校园暴力成因防治 随着近年现代化脚步的加快、人民生活形态的改变,社会治安的恶化已成为人民心中的痛。其中,最大令人忧心的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社会充斥着享乐、坠落与暴力。使得一向安静的校园也存在了暴力的阴影。校园暴力发生事件逐年提高,暴力行为的伤害也日趋严重。使得校园暴力问题,一夕之间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 一、校园暴力及其现象、危害 所谓的校园暴力是近年在教育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暴力是指以语言、或明显的肢体动作侵犯他人,使对方感受到威胁、痛苦或身体上受到伤害。从广义上来说:应是指发生于校园内的所有暴力行为,包括同学彼此间或老师与同学之间以及学生对学校的破坏行为等。然而在我国发生最多的是学生间的暴力行为,所以狭义的校园暴力是专指学生对学生暴行。至于暴力的形态,则不一定非限定于要造成身体或物质的伤害,凡是口语恐吓、辱骂、被迫做不喜欢做的事、被故意侵犯身体、被故意陷害、强借物品乃至殴打、勒索等均应包括在内。 (一)校园暴力现象 从近几年学生管理情况来看,校园暴力现象有逐步增长之势。据2001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约有10.5%的学生面临校园暴力的威胁。综合近年来各报章杂志的报道,职业中专,普通中学的校园暴力问题比重点中学和大学严重得多。因此,我根据本市部分学生和心理学老师提供的案例可以把各类校园暴力现象分为三种形式,即语言暴力,力量暴力和心理暴力。 1.语言暴力。语言暴力主要指包括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等一系列对学生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2.力量暴力。力量暴力主要指包括校园凶杀,肉体伤害等一系列对学生身体及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力量暴力在校园暴力现象中最为普遍。据警校学生反映,力量暴力在警校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力量暴力表面上对受害学生的身体造成很大的危害,很有可能让受害者残废,甚至死亡。但除了身体上的伤害,更大的是精神上的伤害。因为暴力已经对人性有歪曲的认识,严重的很有可能导致反社会人格的形成,严重影响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对施暴者也有极其严重的影响,对他们的心灵成长增添了大量的阻力,很有可能导致他们成人后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人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社会归属感长期得不到满足。 3.心理暴力。心理暴力主要指包括孤立,侮辱人格等一系列对学生的精神造成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心理暴力的问题常被忽略,但其危害又非常大。心理暴力可能无处不在,而且任何学生和老师都可能成为施暴者。

校园暴力案例剖析

兴仁县第六中学学生“校园暴力”典型案例 剖析材料 打架斗殴是校园里最常见的暴力行为,可以称之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顽疾,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尽管学校三令五申打架斗殴事件的危害性及严惩制度,但学生打架斗殴事件还是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不好的声誉,而且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显而易见。杜绝打架斗殴事件一直是教育工作者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一、具体案例: 2014年11月9日(星期日)下午15:30左右,正是我校学生陆续返校高峰时间,学校值班组人员分散在学校几个重要地点迎接学生返校,突然,有个学生慌张地跑来向值日组长报告,声称看见有一个人把一把1米左右长的刀丢在了学校宿舍区不远处围墙下的草丛中,听此消息后,值班组带领学校保卫人员立即展开搜查,经过大约十分钟的查找后,值班组果然在学生所说的大概位置找到了一把长约1米的形似日本武士砍刀。 值班组感觉此事非同小可,立即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做了汇报。以黄贵忠校长为首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马上就此事展开调查,在大约两个小时的调查后,事件终于水落石出,原来这把刀是一个我校上一届毕业生带来的,目的是想找我校现在一名九年级学生打架,以报复他在上学期在宿舍区购买东西时被欺负之仇,随后学校对此事进行了善后处理。此事虽然没有对学生造成伤害,但它给我们以警醒,校园暴力事件是可能随时发生的。 二、案例分析: 凡事的发生必定有它存在的原因,针对上述事件,我们认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存在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父母疏于管教。这部分学生由于父母疏于管教而在外结交不三不四人等,成帮结派,惹事生非。不少学生家庭或因单亲、或因父母忙于打工挣钱、或因家长责任心较差而忽略了对子女的关心教育,致使学生结交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尚未具有明辨是非能力的孩子从所谓的“哥们儿”那里寻求到“温暖”,受他们挑唆、利用而参与斗殴。 2、父母管教手段过于暴力。这也是造成子女心理上的暴力倾向,多数表现为“在家是羊,在外是狼”,内向寡言,情绪易激动,喜用暴力解决一切。 3、早恋引起“争风吃醋”,这种颇有中世纪欧洲骑士决斗风格的打架斗殴事件是在校园暴力事件中早是屡见不鲜了的。 4、虚荣心作祟。死要面子,往往于“骑虎难下”之势,挥舞起拳头;这

中小学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中小学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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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浅谈中小学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作者】白志仙 【关键词】校园暴力概念原因现状防治 【指导老师】向从武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正文】 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学校内,校园暴力相当突出,且呈蔓延发展的趋势,在众多学生的心灵深处蒙上了不安全的阴影。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本文就从校校园暴力的概念人手,剖析目前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从而为防治校园暴力提出相关的理论思考。 一、校园暴力的概念及现状 (一)校园暴力的概念 1996年在日内瓦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正式宣布暴力为危害健康的重要原因,并从医学的角度将暴力定义为:“暴力(violence)是指蓄意地运用躯体的力量或权力,对自身、他人、群体或社会进行威胁或伤害,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损伤、死亡、精神伤害、发育障碍或权利剥夺的行为”。相对于暴力而言,校园暴力是个综合性问题,它涵盖了诸如社会学、伦理学、犯罪学、心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内容,目前国际上尚未给它做出一个确切的定义。一般而言,在国外提到校园暴力,通常使用的术语是“胁迫”,但这一定义未能包含所有的校园暴力行为。国内研究校园暴力现象的学者给校园暴力所下的定义与国外差别较大,仍未形成关于校园暴力的统一定义。有的研究者认为,“校园暴力,顾名思义是指发生在校园及其附近的以学校教师或学生为施暴对象的恃强凌弱的暴力行为”①。也有的学者认为“校园暴力,亦称校园暴行,是指主要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暴力行为以及学生对学校设施的破坏行为”②。还有研究者指出,“校园暴力是指发生于学校内的暴力行为或犯罪行为”③可见,在我国学界,对于何谓校园暴力的看法仍是五花八门,争议很大。虽然国内学者关于“校园暴力”概念的表述有所不同,但是通过对各种定义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校园暴力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校园暴力必然是发生在校园,但是对于校园这一概念我们应对它进行重新诠释。从目前的学校管理体制和学校功能上来看,我认为这里的校园不应仅局限于校园内部,即校园不仅包括学校的教育、生活区域,也包括校园附近的其它一些范围。“校园”包括学校的教学区、生活区,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还当看到,现在学生上学时的活动范围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学校围墙内,学校周边的如小卖部、网吧、饭店等也成为学生经常光顾的场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这些区域里也很有可能发生暴力行为。因此我认为,在学校正常教学时期,学校附近的公共场所也应当成为“校园”概念的外延。其次,校园暴力不应当仅指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同时也应当包括师生之间、校外人员对在校师生所实施的暴力行为。在师生关系中,往往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产生老师体罚、辱骂甚至殴打学生的事件出现,这也应该属于校园暴力的一种,因此校园暴力应当包括师生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最后,校园暴力的作用对象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写法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写法

很多同学经常咨询我们:开题报告怎么写?借此机会,我们和同学们谈一下开题报告的写作方法和技巧,首先,我们看看开题报告包括哪些部分。由于各大高校下发的开题报告模板格式不一,因此,开题报告包含哪些部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一般而言,以下几个部分是必需的。 开题报告的作用是表明你写作的主题、论述的主要内容、引用的材料等,以获得导师的认可。如果你的导师不认可你的开题报告,那比较麻烦,可能要反复修改,甚至要重新选题。所以,开题报告一定要一次搞定,以此获得老师对论文良好的印象。 第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第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第三、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提纲 第四、文献综述 第五、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

第六、所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 第七、参考文献 以上七个部分是一个完整的开题报告所必须具备的内容,但是各大高校教务处下发的开题报告并不必然包含上述几个部分。例如,有的学校需要学生单独提供文献综述,有的学校需要学生将文献综述置于开题报告之内,因此同学们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开题报告模板进行写作。 下面,我们简要谈一下开题报告各部分的要点。 第一部分:研究背景及意义。 这部分其实要表明的是你为什么要选这个题目,以及你选这个题目的意义在什么地方。所谓的研究背景,就是你的选题目前在学术界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其社会背景是什么;所谓的选题意义是,你的选题对学术研究会产生什么样的实际意义,对社会发展产生什么样的积极效果。这两点必须明确,否则导师会觉得你的选题毫无意义,并且遭致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部分:国内外研究状况。 笔者认为,对于一个开题报告来说,国内外研究状况是应该要提及的,但是

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校园暴力是指校园内的暴力行为,包括语言侮辱,运用躯体力量及机械对师生的身体造成伤害,以及对师生名利、财产的侵害等行为,校园暴力的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并会对学生造成永久的伤害,因此填补法律缺位,完善法律法规,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至关重要。 一、校园暴力的概述 校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校园暴力行为主要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或校外人员对师生造成的身体或精神伤害。广义的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对受害人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到一定程度的侵害行为,暴力行为的发生范围较广,侵害程度较重。一般情况下,校园暴力会被分为五类,一是打架斗殴,打架斗殴是最常见的一种暴力行为,普遍存在于学校各处。二是敲诈勒索,敲诈勒索主要是指高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学生索要财物的行为,会使受欺辱学生产生心理阴影,致使学生胆怯,懦弱。三是恃强凌弱,恃强凌弱主要是指家世显赫或者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学生的暴力行为,属于常见暴力行为之一。四是性暴力,性暴力属于严重暴力行为之一,不仅会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更严重的是会对受害者造成心理以及精神上的伤害,影响受害者以后的生活。五是凶杀案,凶杀案是严重暴力行为,影响极其恶劣,虽极少发生但近些年发生的概率有加大趋势。 二、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现状 当代中国校园暴力行为发生几率较高,影响较恶劣,常见的校园暴力行为层出不穷,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也时有发生,如南安小学生被扇25巴掌事件,初中男生遭围殴脾被切除事件,三名初中女生扒衣羞辱小女孩事件等影响都较为恶劣,对受害者的身体以及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由此可见,校园暴力已经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必须受到重视。校园暴力具有三个显著特点,即残忍性,团体性以及报复性。在多起校园暴力事件中都是二人以及二人以上的小团体实施暴力,且手段残暴,侮辱性极强,扒衣、拍裸照、按入粪坑等伤害性暴力行为对学生的心理伤害远大于身体伤害,严重影响学生以后的生活发展,甚至扭曲受害学生的人格,因此研究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提出应对方案,加强预防措施,遏制校园暴力至关重要。 校园暴力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教育的缺失,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都存在问题,父母对孩子缺乏关爱,不恰当的教育方式,家长主张以暴制暴等因素都会使学生产生暴力行为,在加上学校主要以讲授知识为主,忽视对学生相关知识的教育,致使学生易产生暴力行为,校园暴力现象严重。其次,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在出现校园暴力时,学校采用的主要的管理手段是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记大过,写检讨,通知家长等方式,但是由于学校的这些管理手段的惩治力度不够,对学生没有约束力,学生的校园暴力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最后,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针对中国校园暴力现象,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了校园暴力的保护伞,由于施暴者普遍未满十六周岁,对施暴者会实施司法保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由此可见由于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遏制校园暴力行为较为困难,校园暴力行为发生频率越来越高,暴力程度越来越严重,社会影响也越来越恶劣,现状不容乐观。 三、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 (一)刑事责任的缺位 当代中国校园暴力刑事责任缺位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相关立法部门对学生暴力行为的主观恶性认识不足,相关部门认为校园暴力只是学生由于理性不足,年轻气盛而引发的打闹行为,学生之间存在冲突矛盾是较平常的事情,学生只是处置方法不恰当。因此对于学生的学校暴力行为应以教育感化为主,除了在情节极其恶劣的情况下,采取惩治

中学生校园暴力现状及原因分析

中学生校园暴力现状及原因分析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或校园周围的暴力行为以及对学校或师生财物的破坏行为,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率不断升高,暴力行为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相关的研究表明,校园暴力的现状不容乐观,不仅表现为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也表现在暴力的程度越来越严重,很多校园暴力已经超出单纯的打架斗殴的可控范围,甚至在个别地方正演变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制造敲诈、勒索、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除此以外,同学起外号、语言讥讽、歧视等非典型的暴力形式也普遍存在。为此,分析中学生暴力行为的现状、探讨其中的原因,进而思考减少中学生暴力行为的策略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中学生校园暴力行为的现状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比如,2003年美国关于危险行为的监测,其中有33.0%的高中学生在过去1年内打过架,4.2%的学生因为打架受伤而到医院治疗,5.4%的学生在调查前1个月内由于感到学校或途中不安全而不去上课。日本文部科学省2012年11月的调查显示,在4至9月的近半年时间内其国内中小学中已发现的校园暴力事件超过14万件,是2011年全年的两倍多。 从上面所列有限的资料看,校园暴力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相关的研究还显示近十年来校园暴力事件表现出情节越来越严重、暴力事件制造者和受害者的年龄越来越小的特点。在我国,校园暴力还表现出明显的地域特征,即经济发达地区其校园暴力发生率更高、手

段更加残忍、性质也更加恶劣。 2、校园暴力犯罪的特点。 ①、团伙性。由于青少年年龄与生理等各方面的原因,决定了他们具有强烈的模仿性。由于受影视、报刊中描写的“帮会”、“行会”的影响,有些学生在校园内拉帮结派,各自为政,形成各自的势力。这样的帮派是中学校园中的一颗毒瘤,让学校难得安宁,并且各团伙之间往往会为了一些各自的利益或者是为了扩大势力,就会出现打群架的现象,具影响了其他中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又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 ②、偶发性。因受中学生的心理特点所决定,他们的情绪、情感处于急剧变化的时期,易激动,重友谊,讲义气,好感情用事。这一切都表明了中学生校园暴力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很多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只是为了一些很微不足道的事情,但由于易冲动,往往一急,在气头上极易丧失理智,一念之差,而铸下大错。如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5岁的初中生林岚由于把羽毛球打在一女生的头上,随之发生口角,便遭到了该女生及其同学的暴打,以至落水而亡。 ③、报复性。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个别学生心胸狭窄、个性孤僻,不能宽容他人,还容易产生报复心理的行为的习惯。这一类中学生在心理上严重失调后极易引发校园暴力的行为,我们在报刊上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报道。报复行为的产生往往是由于一方吃了亏,咽不下这口气,总想找个机会报复以求心理上的满足与平衡。 ④、侵财性。侵财犯罪在中学生校园中占首位,从侵财的方式上

预防校园暴力演讲稿

预防校园暴力共创和谐校园 法制副校长:孙志刚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预防校园暴力,共创和谐校园。大家都知道,校园是一个供我们读书和掌握知识的地方,这里承载着我们美好的梦想,但是,如果这片圣洁的土地上因充斥着暴力而失去生命,将是何等的悲哀啊! “暴力”,它不但可以摧残人的肉体;还可以使一颗纯净的心灵走向弯曲;更能使人的精神受到痛苦的折磨,严重时,能威胁人的生命安全。 近几个月来我们国家发生了多起校园惨案,让人触目惊心,也让我们更加关注校园安全。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校园安全极端事件,我们学校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在学校加强安全保卫的同时,同学们也要学会一些面对危险的应急方法: 1.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正如刚才那位升旗手说的,万一发生危险,要像小老虎一样会撕咬,像小山羊一样敢顶角,不能听之任之,要想方设法逃离。 2.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纪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迅速找到电话准备报警,或者大声呼喊求救。 3.如果危险发生,可用自己的书包、扫把、凳子、桌子等物来挡,可以躲避受到的打击;若是隔壁班发生危险情况,要赶快关紧自己班的门、窗,不让歹徒进来。 4.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报案。不要让不法分子留下“这个小孩好欺负”的印象,如果一味纵容他们,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频频受害,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5.如果周围有人,要大声喊叫,引人注意,同时也要避免激怒歹徒萌生杀机,须以保全生命为第一考虑。 6.要冷静与歹徒合作,先取得信任,再运用机智逃离。 7.找机会逃到人多的地方求救,或躲入商店、民宅。 8.在公共场所应找服务台人员或向警察求助。 9.若在大马路上,可以用手敲打路旁停放的车辆,让车子警报器大响以吓退坏人。 同时希望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上课期间,学校大门、小门关闭,任何同学都不得私自走出校门;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家长来接的,要经过班主任同意,开具《学生离校通知单》后,方可离校。 2.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坚持不懈地养成守时的好习惯。 3.遵守学校的秩序,课间不在走廊追追打打,横冲直撞;上下楼梯靠右走,一定要做到,不推、不挤、不跑、不跳。 4.上午、下午放学清校铃声响后,任何同学不得在校内逗留。上午离校时间为11:30,下午离校时间为4:55。 5.放学后排好路队,出校门后到指定位置及时回家,不在路上玩耍,不搭理陌生人。一旦被坏人纠缠,要冷静与其周旋,并设法向路人或警察求助;及时将情况向家长、班主任或学校安保人员报告。 老师、同学们,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提高安全意识,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做到警钟长鸣。 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预防校园暴力,共创和谐校园。从你我做起,从大家做起,从现在

遏制校园暴力主要靠法律

暴力是一个法律名词 指使用武力或人身攻击或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纷争。暴力行为程度非常严重,级别为R级。校园欺凌 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 近些年来在应试教育的冲击下,许多学校重视知识教育,轻视法制与规则教育,忽视生命、尊重以及心理教育等非硬性教育,由于很多国家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在欺凌过程中,欺凌者会对受害者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调查显示;校园暴力比较主要原因校园的霸王们,他们社会有保护伞,欺负同学恐吓同学,殴打不听话同学。 李克强总理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 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15年各

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教育惩戒功能丧失后的放纵 当教育民主被哄抬到一个不切实际的高度之后,教育就成了一个什么人都可以指手画脚的行业。教育的神圣外衣被媒体用尖刻的文字描绘成了一个令人望而生厌的黑斗篷。从事阳光下最伟大的事业的教师,也时常被定格成了一种“禽兽”。所以,绝大多数学校再不敢轻易地处分一个学生,哪怕这个学生已经无恶不作。更有的省份干脆由决策机构下文来统一规定,彻底废除中小学校沿袭多年的最高处分——开除。 然而,教育永远都不是万能的。失去了必要的惩戒功能后的校园,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那种人人知书达理的好现象,反而是因为没有了高悬在头顶的“达摩克里斯利剑”,一些原先收敛的恶行便都敢于公开表现出来。这些校园病毒又相互感染,使得原本健康的校园文化肌体上开始出现块块腐烂的肌肉。 惩戒功能的丧失,催动了畸形心理的自由萌发,使得丑陋和猥亵都变得无所畏惧;反过来,这些个性中的丑陋,又在惩戒的日益退缩中越发的强大起来,并慢慢地自发凝结成一个个的团体,形成了带有明显江湖色彩的小集团。这些小集团,常常为了点滴小事而发生殴斗,甚至是团伙持械玩命,严重地干扰正常的学校教学,也直接危害了社会治安。但即使如此,

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主题班会活动方案

生命至上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方案——“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主题班会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基础一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做好学校师生安全教育,综合整治校园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以保障学校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我校将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文化建设,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素养,使学生真正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能力、养成安全习惯。 二、活动目的 今年3月28日是第二十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为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我校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避险能力,组织开展一次“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安全主题班会。 三、活动对象: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各个班级 四、活动时间: 3月30日——4月1日 五、活动内容 每个班以班级为单位,在3月30日——4月1日的第七、八节课统一召开“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安全主题班会。各班要做好活动记录。 一、抵制校园暴力,辨别是前提 一些同学在遭遇校园暴力、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却全然不知,以为校园暴力仅仅是不礼貌行为;另一些同学在目睹校园暴力时也无动于衷,以为只是同学间的“嬉闹”。要抵制校园暴力,首先要具备对校园暴力的识别能力。

校园暴力包括行为暴力、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行为暴力在校园暴力现象中最为普遍。 行为暴力主要指包括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劫财物等一系列对人身及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二、向校园暴力说“不” 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打破了校园里原本属于我们的宁静与和谐,为了不让校园这方净土成为另一个“江湖”,为了不让我们的“花季”变成“花祭”,我们要坚决向校园暴力说“不”! 1、崇拜暴力文化,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2、不参与校园暴力。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坚决不充当校园暴力行为中的帮凶。 3、注重心理的健康发展。要保持乐观的心态,主动与他人沟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4、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施暴者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无知,这是校园暴力产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既要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要以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自己,关注他人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校园暴力的发生通常有两个原因:一是同学间因口舌之争或其他原因的肢体冲突。二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而引起的争执、事端。预防争执和事端应做好以下两点: ①与同学友好相处。有的同学遇到矛盾时,不愿意吃亏,认为忍让就是没了面子失了尊严,最终只能使得矛盾不断升级,不断激化。我们应该宽宏豁达,不应为一丁点儿小事僵持不下,斤斤计较,甚至拳脚相加,做出降低人格的事情。 ②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我们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太多的钱和手机等

校园暴力的成因分析及对策

校园暴力的成因分析及对策 近年来,校园暴力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既是一个新闻名词,也是一个社会名词。当你在百度键入“校园暴力事件”,便约有714个相关视频弹出来,没有影像的更是不计其数。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校园暴力案件不断发生,在校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校园暴力”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十分普遍。在世界各地,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暴力的事件,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案件中那些心灵被扭曲的孩子们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近年来所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 2011年5月27日,瑞安市陶山中学发生了一件暴力犯罪事件,三名学生在短短几分钟内打死了一名学生;2010年3月17日,遂溪县乌塘中学发生了一起歹徒闯校园殴打学生事件,造成15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2010年4月5日,南海九江中学校内一座山上废弃的防空洞内发生割喉案,一名高三男生怀疑同班女同学造谣将其杀死;2007年4月16日,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事件,该校的韩国学生赵承熙在宿舍楼及教学楼,使用两支手枪和大量子弹,导致33人死亡。2007年5月15日,广东电白第三中学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凶杀案:该校一名叫吴建国的初二级学生,用刀捅死两名学生、捅伤4名学生…… 硝烟没远,伤痛没去。面对如此之多的事件重演,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重新反思校园暴力事件呢? 一、根据目前校园暴力事件的情况,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学生之间相互实施的暴力。在校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在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很高。有的学生为了自身的安全,不得不加入不良群体,以此来反抗校园暴力侵袭;有的学生为了自卫,不得不带上刀具,以防不测;有的则采取以暴制暴的方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第二、校外不法势力对在校学生实施的暴力。我们常常听到或看到校外的一些社会非法势力对在校学生勒索钱财,弄得这些学生往往害怕而不知所措的报道。学生上学受到社会非法势力的勒索和敲诈,已具有普遍性的一种社会犯罪现象。第三、师生之间实施的暴力。校园师生之间的暴力日渐引起人们的重视。老师和学生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在学校教学的过程中,有些老师对学生经常进行体罚,动手打耳光,挥拳头和踢学生,对学生身心发育造成很大伤害。此外,有些道德品质恶劣的学生对老师的真诚批评教育怀恨在心,便纠集他人一起对老师实施暴力,动手殴打老师,这种现象有蔓延的苗头。 二、校园暴力是学生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健全的外显。既是未成年人生理成长处于特殊阶段叛逆、逆反心理外化的反映,也是社会问题在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中的蔓延和反映。校园暴力是“先天不良”与“后天失调”的混合产物,因而它的产生必然涉及到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它的成因主要可以归纳为: (一)学校因素: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doc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篇一:法学本科开题报告范文 XXX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开题报告 论文(设计)题目:中西方法观念对比学院、系:法学院(法学系)专业 (方向):法学(XXXX法)年级、班: 20XX级法学X班学生姓名:指导教师:XXX 年日 2 3 4 5 篇二: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三:武大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学院:学号:_ _ 姓名:__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

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

校园暴力发生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浅析校园暴力成因及预防 广水市马坪镇中心中学 众所周知,校园校园暴力行为已愈演愈烈,不文明现象几乎每天都在上演,且触目惊心,愈演愈烈。打架、斗殴、拉帮结伙等,对社会、学校、家庭尤其是对学生自身的成长和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特别是以近些年来呈疯狂上升趋势的校园暴力行为造成的危害最为严重。因此,校园暴力现象应引起各有关阶层和个人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本文旨在对中小学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如何预防做一下简单探讨。 一.校园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发生在中小学的校园暴力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可谓五花八门。近几年来,在中小学校内外,类似的暴力伤害事件,我们做了一个简单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索要财物,不给就拳脚相加,威逼利诱;二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三是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恶意伤害他人身体;四是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长短;五是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六是对老师批评教育不服,引发师生之间的暴力伤害等等。频繁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让老师和家长头痛,使很多学生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也严重地破坏了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校园暴力形成原因分析 (一)家庭教育严重滞后 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现在的中小学生以独生子女居多。而现在的一部分家长过于溺爱子女,使得养成了蛮横、娇诈、自私、嫉妒、虚荣等性格;还有相当一部分家长为了打工挣钱,长年在外,能照顾他们的只是他们的爷爷奶奶等,由于在家里可能失去父母的爱,性格变得极其内向和偏激。正是由于青少年这些不良性格的出现,再加上再加上,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处世无知、盲目、争强好胜、报复心强或怯懦、逃避、承受能力差等不良倾向,当接触群体(特别是学校)生活时,面对种种的不适,特别是遇事不为自己所愿,或受不良现象或文化影响时,往往经不起诱惑,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导致了校园暴力的出现。例如,某些学生因过早的钱财需求、青春性意识萌动或者仅仅是模仿录像某些情节,发泄心中怨气等而面对其他学生施暴的行为。因此,增强学生的自身认识显得尤为重要。 (二)社会不良文化冲击校园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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