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选举代表的方案

教代会选举代表的方案
教代会选举代表的方案

教代会选举代表的方案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

4.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根据各校实际确定在30%。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职工,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学校教研组室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2)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

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工会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学校党总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

教代会选举代表的方案

阿旺中学第届教代会 代表选举办法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体现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做到规范办学、依法行政,更好地实现学校持续、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思路,依据《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选举教代会代表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认真推荐教代会代表,是开好教代会的重要环节。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教代会的质量。代表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主体,是教代会发挥作用的基础。 二、代表条件 1、有强烈的公益心,处事公正,为人正派,有大局观; 2、有强烈的事业心,潜心治学,教风端正,善于育人;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积极进取,淡泊名利,乐于奉献; 4、“敬业”、“爱岗”、“爱校”主人翁意识强,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本职工作比较出色。 5、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

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三、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2.凡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 4. 教代会代表产生的有关规定,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 部和后勤人员,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三十,领导、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老年教职工都应占适当比例,并尽量照顾到各学科。 名额分配:语文教研组、数学教研组、英语教研组、理化生教研组、政史地教研组、体信艺教研组、后勤组七个小组为选举小组,根据该组教工数的 %(四舍五入)计算代表名额数。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教学副校长、后勤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为当选代表,不占代表比例。 四、代表产生程序

关于第八届工会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汇报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第八届工会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及教职工代表 大会筹备情况的汇报 各位代表: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强化学校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工作,维护全体教工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经学校工会研究并报上级工会和学校党支部批准,决定于2019年12月日召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换届选举。现将大会筹备情况报告如下:一、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1、听取学校领导关于学校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2、审议、通过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提案执行情况的报告;3、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4、听取和审议《大洛中心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草案)5、听取和审议《提案征集及处理情况报告》。二、会议筹备情况1、成立了学校教代会筹备小组,制定了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方案。确定了教职工代表总数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和分配办法。制定了代表选举办法。2、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代表的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选举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代表。3、选好教职工代表。为保证所选代表的质量,我们以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按分配的代表名额,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共选举产生了名代表。经审查,确认全部代表资格符合要求。4、认真做好提案的发放、收集与整理工作,对属于一般性建议或意见的提案,工会已经提供给学校加以采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并具有广泛性的提案,工会经整理后交有有关部门进行 1 / 2

(完整版)职代会成立程序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职工代表的条件及比例: 1.职工代表的条件:《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正;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企业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 2.职工代表的比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人数为1000-1500 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区,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2.进行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的侯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选举的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为有效),也可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厂级领导应分到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选举后的代表填写《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职工代表资格的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对于审查合格后的予以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填写《代表花名册》。 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下发《职工代表提案表》)。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 (一)建立筹备工作的领导机构(小组)和工作机构(小组) 1.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小组)的成员组成:在会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送同级党委审批。

教代会实施方案

大湾镇中心校教代会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 第三条教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依据法律和法规行使职权,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学校工作,学校也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的决议。教代会依照相关法律和条例行使职权,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教代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第六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听取、审议、通过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 第八条讨论、通过学校校委会制订的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第九条讨论教职工集体福利,并提交代表大会讨论,进一步听取意见后再作决定。 第十条对学校领导的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学校领导和工会主席作为代表候选人经群众选举成为教代会代表参加教代会工作。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占全部教职工30%左右。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各方面的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80%。 第十二条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教代会代表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正确代表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第十四条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并应得到认真的答复; 3、有权对教代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选举的程序

教职工代表选举的程序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按照程序罢免、更换或补选本单位的代表。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必须获得原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过半数的同意。 2、凡学校中依法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民主管理意识,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4、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一线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后勤职工,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含中层以及以上的管理和领导)应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外地教师应占适当比例。 5、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民主选举教代会代表,设计特邀代表。其中200人以下的学校,代表比例为全体教职工总数的50%以上。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⑴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学校教研组室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⑵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⑶教研组室工作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⑷选举单位(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示一周,并发给代表证。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利: ⑴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⑵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对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大会各项议题的讨论、审议; ⑶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批评; ⑷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参与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 ⑸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教程文件

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 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届中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党政工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代表资格审查、提案、会务等若干个工作小组。 2、提出召开教代会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等。 3、代表的产生。 根据实际,以专业组、处室设选区,并分配名额。代表名额一般占教职工数的30%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区参

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校工会或提案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教代会的代表。 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6、印发有关资料征求意见。 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在正式会议前十天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7、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8、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向上级教育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教代会的届次、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主要议题等内容。结合教代会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还应同时上报“工会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呈批表(一式两份)并取回批示。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职工代表选举方案

延长县供电分职代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草案)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名额 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例》,结合延长县供电分公司工作实际需要,第六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25人左右,占173公司职工总数的15%。各所属单位以职工总数的8-10的比例产生。正式代表中,操作人员代表占50左右;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30左右;领导干部代表占20。同时,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也应占适当比例。 2、职工代表的条件 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必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关心集体,负有责任感,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职工代表要敢于和善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肯为大家办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为职工群众所拥护,有一定的威信。 具体条件为:

(1)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系统或本岗位上较为突出; (2)积极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近几年中提出了各类各层次的合理化建议; (3)与本单位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 (4)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5)认真执行各项公司规定纪律,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二、选举办法 1、选举程序 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由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做选举中相关事项的说明和要求。 (2)、由各部门站所组织职工进行职工代表选举。组织召开部门及基层会议,传达厂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文件精神。 (3)、以所属各部门及站所为选区,由各主管部门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由各单位工会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基本满足职工代表条件后,确定本单位的候选人。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靖远五中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征求意见稿)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教代会代表的选举产生是实现上述任务的组织保证。依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条件 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是本校在职职工。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敬业”、“爱岗”、“爱校”主人翁意识强,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本职工作比较出色。 4.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5.理论政策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6.熟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并能够积极落实。 二、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表决权。 2.按学校教代会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可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4.有对教代会工作和议程发表意见、建议以及提出批评的权利。 (二)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主动地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地听取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代表选举办法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部门为选举单位,学校共设13个选区,部门负责人为选区召集人。各小组按分配名额民主选举,产生代表。 2.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代表产生要自下而上提名,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酝酿、协商、评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方案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方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教代会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更好地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提高学校的民主管理水平,...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教代会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更好地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提高学校的民主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教代会的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二、教代会工作程序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本单位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具备规定条件的,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参加基层单位选举。 4.教职工人数80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名额按教职工人数确定。(1)教职工人数80—100人的代表名额为50—55%。 (2)教职工人数101—200人的代表名额为40—45%。 (3)教职工人数201—500人的代表名额为30—35%。 (4)教职工人数501人以上的代表名额为20—25%。 (5)教职工人数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组织制度、运行规则与教代会相同。 5.教职工代表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有一定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教职工代表的选举,由学校工会制定代表选举方案,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实施。根据学校组织机构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的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比例、选举方法、步骤等。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地一般程序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 一、筹备阶段 1、由工会向党组织写出召开教代会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时间、代表团的组成、提案送交的截止时间、筹备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2、经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向州教育工会上报“召开教代会报告表”,并向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宣传动员; 3、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小组(负责秘书、宣传、提案、会务、代表资格审查),履行相应职责; 4、做好提案的收集和审理; 5、协商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6、协商议定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提案、福利)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7、起草筹备工作报告; 8、大会的主题文件应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发到代表手中,以便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二、预备会议的一般程序 1、筹备组报告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 2、如召开代表大会的应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换届); 3、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征集的情况; 4、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5、通过大会程序; 6、通过表决方式。 三、正式会议的一般程序 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则宣布本次会议有效; 2、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介绍领导和来宾; 4、宣布大会议程; 5、致开幕词; 6、领导、来宾致词; 7、行政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8、听取提交大会审议的其他报告和方案; 9、分组讨论审议报告和方案; 10、主席团听取讨论情况的汇报; 11、对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进行表决; 12、通过大会决议; 13、评议干部; 14、致闭幕词; 15、奏国际歌,大会闭幕。

届次教代会提案表 2、本提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送实施部门。

召开教代会报告表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于召开正式会议前一周报送市教育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1

博平镇联合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选举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支部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教代会代表的选举产生是实现上述任务的组织保证。依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条件 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博平镇联合校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敬业”、“爱岗”、“爱校”主人翁意识强,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本职工作比较出色。 4、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 5、熟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并能够积极落实。 二、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表决权。 2、有按联合校教代会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可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4、有对教代会工作和议程发表意见、建议以及提出批评的权利。 (二)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主动地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地听取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代表选举办法 1、在学校支部的领导下,以中心校为选举单位,学校共设7个选区,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选区召集人。各小学按分配名额民主选举,产生代表。 2、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代表产生要自下而上提名,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酝酿、协商、评议。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时,必须一人以上附议。 3、选举代表时,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应超过小组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4、代表选举时,各选区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同意的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否则视为废票。 5、代表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6、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7、各小学将选举结果报博平镇联合校工会。 四、代表审查 1、代表选出后,由代表资格审查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精)

一、工会委员会暨教代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次大会选举产生湖南工程学院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5名,主席1名,副主席2名;湖南工程学院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主任1名;湖南工程学院女职工委员会委员7名,主任1名。湖南工程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中教学科研委员会7人,生活福利委员会7人,民主评干委员会7人,提案委员会5人。 3、选举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由大会直接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委员、女工委委员和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步在各委员会中分别选举正副主席或各委员会主任;第三步将选举的工会正副主席和经审主任报省教育工会审批确定。 4、大会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选举有效。各类候选人须获得应出席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只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重新投票,补足所缺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侯选人中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5、选举候选人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提出建议人选,由学校党委会审定,其中工会委员会候选人要报省教育工会同意确定。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6、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1人,选举工作人员若干人。本次大会选举的各类候选人,均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由工会提名,经大会通过。 7、选举符号。选举人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请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打"×";不划符号为弃权。另选他人的,请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投的赞成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 多于应选名额的全票作废。 8、本选举办法,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如遇到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依法作出决定。 二、湖南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建议名单(15名)朱培立现作副校长、校工会主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马松庭现任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教授 黄自力现任校工会女工委主任、高级政工师 陈意军现任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唐唤清现任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 凌毅现任纺织服装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高级实验师王迎旭现任计算机与通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王超英现任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副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称职代会)代表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凡我公司正式职工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代表受原选举部门职工的监督,必要时由原选举部门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 二、首届职代会的正式代表定为 人左右。代表的构成要具有广泛性,老中青的比例要适当,女同志也要有一定的代表。筹备组根据测算结果向各选举部门下达代表分配名额。 三、根据工作的需要,公司领导将推选适当的代表做为大会正式代表参加大会。 四、代表的选举以 一级部门(公司行政以办公室为部门)进行选举,并组成代表团,代表人数较少的部门联合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选举正、副团长各一人,负责本团的有关事宜。 五、根据职代会的任务和代表的职责,代表的条件是: 1. 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关心公司的建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 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群众办事。 5.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有一定的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能胜任职代会的工作。 六、代表的选举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进行。各部门组成选举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选举工作。 七、代表选举的方法步骤 首先,以 店铺为部门推荐代表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分配名额。领导小组集中各部门的意见,提出复议名单交全体职工讨论。在充

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部门候选人名单。然后,由全体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部门正式代表。 选举时可以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当选人按得票多少计算。 八、各部门要在 日前把选举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时要填写统一印制的登记表。当选代表要立即在群众中广泛征集提案。 注:代表名额分配以2010年12月底各部门在册职工总数为依据;

有关教代会工代会代表产生的规定

迤山中学教代会筹备材料之三 有关教代会(工代会)代表产生的规定 1、教代(工代)会代表要在筹备小组主持下,拟定教代会代表分配名额,选举办法和代表资格或条件。 2、本单位党政工主要领导一般应为教代(工代)会代表,但不是“当然代表”,一定要经过民主选举且过半数才能当选。 3、需参加教代(工代)会的学校党政领导可带名额分到各基层单位参加选举。 4、选举代表时,既要考虑本单位各部门的人员构成,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的特点,重点照顾教学一线的教师,教学一线教师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 5、代表选举实行差额制,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 6、代表选举应在基层工会(分会或小组)主持下,召开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先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然后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办法进行选举,其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本单位应参加选举人的半数方为有效。 7、代表人数的规定:基层教育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25%;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20%。

迤山中学教代会筹备材料之四 迤山中学第四届教代(工代)会代表产生 办法(草案) 根据有关教代(工代)会代表产生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草案)。 1、按在职正式职工(290人)的25%确定本届教代(工代)会代表名额(72人)。 2、本届教代会(工代会)代表的产生,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由各教研组,各处室按筹备领导小组划分给各组、各处室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按30%的比例从本组、本处室推荐名单中推荐本届教代(工代)会代表候选人,行政组推荐代表的比例另行确定。由工会汇总各组、各处室推荐结果,并报告筹备领导小组,由筹备领导小组审查所推荐候选人的资格,并最终决定正式候选人。 3、第二步,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筹备领导小组将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划分为若干选区,并将正式候选人分为若干组,每选区选举一组候选人。选举正式代表时,每选区参选的教职工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得票超过本选区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的候选人,视为当选。 附一推荐教代(工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条件

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和方案

王集镇徐楼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成立流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届中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组长:孙运良 副组长:王洪勇胡广胜 组员:魏潇刘林张韶行李爱阁蔡翠蕊沙非男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党政工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代表资格审查、提案、会务等若干个工作小组。 成立秘书组: 组长:魏潇 组员:沙非男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胡广胜 组员:韩学成宋晓旭 提案申报组: 组长:李爱阁 组员:王保怀田冰 会务组 组长:张韶行 组员:郝秀东郑孝丰 2、提出召开教代会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等。 3、代表的产生。 根据实际,以年级(或科组)、部门设选区,并分配名额。代表名额一般占教职工数的30%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

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 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校工会或提案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教代会的代表。 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6、印发有关资料征求意见。 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在正式会议前十天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7、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8、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向上级教育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教代会的届次、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主要议题等内容。结合教代会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还应同时上报“工会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呈批表(一式两份)并取回批示。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2、预备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工会报告教代会筹备情况;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执行主席名单; (5)通过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三、正式会议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2年版

民主进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2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今年1月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始施行。制定《规定》,是施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中国教育报》记者唐景莉就此采访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解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问:1985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请问《暂行条例》实施20多年来,效果如何? 答:1985年1月,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0多年来,教代会制度逐步完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 二是由高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 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 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利逐渐落实。 六是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 目前,全国98%以上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代会的建制率也达到40%,体现了教代会制度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问: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调查和多次研究,制定了全口径规范、指导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请问《规定》有哪些制度创新? 答:《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对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组织原则、职权、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以及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与《暂行条例》比较,有很多制度创新。 一是《规定》明确了教代会的法律效用和适用范围。 《规定》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具有更强的法律效用;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涵盖范围大大扩大。 二是《规定》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中基本形式的地位。 与《暂行条例》相比,《规定》明确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与学校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经受了30多年实践的检验,由此确立了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 三是《规定》创新了教代会的组织方式。 《规定》明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除了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对规模较大的学校在其下属单位,如院、系建立二级教代会,此外,针对规模较小的学校,一些地区设立区域性、行业性教代会制度,行使相应的职权。 四是明确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以下与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规定》规定:“学校应当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五是《规定》赋予学校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和发展方面的自主权,学校根据《规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要点+工会换届选举程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要点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届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为每三到五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名称为:某某学校某届某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1、非换届期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教代会常设机构承担具体工作。换届时的筹备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或筹备组,下同)承担。筹委会由党委(党总支部、支部、下同)领导、日常具体组织工作可授权由工会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大会的中心议题、拟开会时间、代表构成、应出席会议代表人数、主要议案及表决方式等。 3、根据中心议题征集大会提案。 4、需要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于会前一周发给代表,听取讨论意见并进行修改。 5、拟定大会议程。发出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三、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代会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2、大会中心议题。 3、大会议程。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与处理工作 1、提案的认定与提案内容。 提案:既提出问题又要分析问题,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方案,列为提案。 提案内容:从单位实际出发,按本届(次)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要求提出。 2、提案的立案与提案处理。 提案的立案:提出的提案必须填写提案表,每表要求由一人填写,一个提案内容,并有二人或二人以上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一式二份。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或提案小组,下同)审阅后正式立案。 提案处理: (1)提案的审议和立案登记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以提案征集表为依据进行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要立案登记,然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综合分类,向行政汇报并转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 (2)职能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通过会议或提案表等反馈形式向提案人及所在代表团予以答复。 (3)所有提案处理之后,由职能负责签属意见并及时返回教代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4)对没有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到提意见和建议本人。 (5)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提案落实过程中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文件编号:200701 威海电子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运行办法 为加强企业民主建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条件 按照《山东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具体条件为: (1)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职岗位上较为突出; (2)与公司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 (3)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 (4)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职工代表的名额 依据《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人,其中一线员工、科技人员代表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代表不低于30%。 二、选举办法 1、选举程序 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由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对选举办法中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和要求。 (2)由工会传达公司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文件。 (3)以所属车间、单位为基础,由各车间、各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举职工代表并上报公司工会。 (4)具体选举程序为:

A、由车间、部门按所分配名额按:1比例推荐产生候选人,经工会同意后,按姓氏笔画填写选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 B、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该达到选举车间或部门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C、职工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划写选票时,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职工代写,但不得请候选人代写。 D、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当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一半。 (5)由工会对被选举的员工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结构、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其代表资格。 (6)公司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存档。 (7)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在职工代表大会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2、补选和撤换职工代表 当职工代表在任期内与本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在本单位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而对保留劳动关系,暂不离开本单位的短期待岗的职工,则可保留6个月的代表资格。如职工代表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增补职工代表的程序和正式选举职工代表一样。 当职工代表不具备代表条件时,原选举车间、部门职工有权要求撤换。撤换职工代表要依照程序进行。其程序是: (1)每个职工和选举单位发现职工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等,都可以向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厂工会)提出撤换代表的要求。 (2)公司工会及时对被要求撤换的代表的问题调查核实。 (3)撤换的职工代表经工会核准后,撤换其职工代表的资格,并备案。 (4)职工代表被撤换后,应在原车间或部门及时补选,以确保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组成的合理。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职工代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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