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药房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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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1、采购

1.1本门店为连锁门店,只能从公司总部采购医疗器械,不得从其他医疗器械生产、批发、连锁等企业采购医疗器械。

1.2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

1.2.1营业执照;

1.2.2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1.2.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1.2.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1.2.5必要时,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1.2.6企业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3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1.4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1.5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2、收货

2.1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采购员购进产品 1.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把好进货第一关。 2.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过程中比价,议价的处理事宜。 3.对首营企业、品种的填报审核承担直接责任。 4.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质管员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5.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6.购进产品应开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7、做好用户访问工作。 验收、储存、养护 1.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及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逐批进行检查验收。 2.验收保管员凭入库凭证(合同、运单、有关证明文件等)对入库医疗器械逐批按《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和有关医疗器械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3.规范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名负责,按规定保存备查。医疗器械的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验收记录应有:到货与验收日期、名称、数量、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验收人员等。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 (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章。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 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 1、未经审核批准的请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2、库内已有闲置物质应首先使用; 3、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 4、对长期订货和大款项的进货,应通过签定合同和实行银行结算方式(转帐支票、电汇、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5、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6、对于先试用的物资,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二、物资采购管理 为节约采购成本,公司实行按月上报采购计划。各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避免盲目填报,由于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失误,造成物资积压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 各部门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编制(附样表),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按程序进行上报。在每月25日前向公司采购人员上报下个月的采购计划单,物资采购人员根据库存和实际使用情况审核后,按工厂和工程项目分别汇总编制采购用款计划表(附样表),于每月30日前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财务备案。各部门

如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计划,造成物资缺口及发生经济损失,由迟报部门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 计划外急需采购的物资,由基层部门填制《急需物资请购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 办公用品的采购,各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填写办公用品申领表于每月25日前统一报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汇总后统一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 物资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原则、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保证做到不错订、不漏订,及时准确做好物资货源落实工作。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要严格执行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中要明确数量、规格、型号、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结算方式、运杂费承担者、发票、包装、运输、验收方式、经办人经济责任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一般按照先验收后付款的原则进行,特殊情况先款后货的需经总经理批准,质量、数量有误的全部由采购人员承担。 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部门的意见,在使用部门同意后方能采购可以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人员负直接责任。 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期限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对采购人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异常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使用部门沟通,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强化劳保用品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劳保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单位,各建设工地、生产现场以及其他使用劳保用品的部门。 二、细则 (一)劳保用品的主要种类 (1)安全帽类:是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主要有防尘、防毒、供氧等护具。 (3)眼防护具:是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是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等护具。 (5)防护鞋:用于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 (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

于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 (7)工作服:用于统一工装和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 (8)防坠落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 (9)洗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清洗,主要有洗衣粉、香皂、洗涤剂等。 (二)劳保用品的采购 1、各分厂和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劳保用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并上报行政管理部和物资管理部备案,以便采购及发放审核。 2、各分厂和部门定期对木单位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劳保用品请购单,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根据库存情况对各单位请购明细整理汇总,编制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经物资管理部经理签字、采购副总签字、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送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3、采购中心接到请购单后,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 1、凡是木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工作岗位而定。 2、发放劳保用品时,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办理

采购收货与验收管理

采购、收货和验收管理 1.目的:规范职能部门在采购、收货与验收环节的质量把关。 2.依据 2.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部、行政财务部。 采购管理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 (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包括: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章。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 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四、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质量验收的管理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器械采购收货验收规定

. 为加强公司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质量管理,特制目的:一. 定本规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依据:二采购、收货、验收适用范围:三. 责任者:采购员、收货员、验收员四. 内容:五. 1.采购采购员把质量作为选择所购入医疗器械和供货者条件的1.1.1. 首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采购,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入医疗器械;采购员在采购前应当获取完整供货者、所购入医疗器械1.1.2. 营业执照;①、并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医疗器械注③、②、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加盖本企业公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册证或者备案凭证;④、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1.1.3. 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采购员将供货者、所购入医疗器械相关

证明文件(归质1.1.3. 管部存档)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后,交质管部审核合格后采购。采购员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1.2.1. 、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的名称、规格(型号)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并建立档案。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1.2.2. 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采购部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交财务1.3.1. 部存档);、注册采购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1.3.2. . . 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2. 收货 2.1.购进医疗器械收货 2.1.1. 收货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 2.1.2. 随货同行单(交财务部存档)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加强物资管理,严格物资管理制度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营效果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企业经济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物资纪律,合理分配物资,及时、齐备、保质、保量、经济合理地组织供应,切实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加强物资科学管理。在物资计划、采购、供应、核算、统计等各个环节上做到“计划有依据,分配有道理,消耗有定额,用料有核销”;合理储存和保管物资,定期清查库房,合理调剂余缺,压缩库存,保证在库物资数量、质量完整无损,降低仓储费用。 第四条:加强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物资工作岗位本着因事设岗,适当配备定员,不能缺岗、代岗,以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章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物资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制度制定、运行、修改与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承担相关指标的完成。 2.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各过程监控、建立采购制约机制;协调物资供应,保障工程项目施工正常进行。 3.负责物资采购、验收、发放、保管以及周转材料租赁、使用、退场等过程管理。组织分析主要材料、周转材料费用消耗,以便对管理薄弱环节加以控制。 4.掌握部门人员状况,负责系统人员培训、考核。 5.负责制定系统工作规划并根据公司要求适时调整。 6.负责与主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各项目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7. 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信息共享。

劳保用品内部检验标准

劳保用品部检验标准 一、安全帽 1 生产资质要求 检查采购的安全帽是否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三证”不齐全的,不准接收。 2 结构形式要求 2.1 帽壳顶部应加强。可以制成光顶或有筋结构。帽壳制成无沿、有沿或卷边。 2.2 塑料帽衬应制成有后箍的结构,能自由调节帽箍大小。 2.3 无后箍帽衬的下颏带制成“Y”型,有后箍的,允许制成单根。 2.4 接触头前额部的帽箍,要透气、吸汗。 2.5 帽箍周围的衬垫,可以制成条形,或块状,并留有空间使空气流通。 3 尺寸要求 3.1 帽壳部 a)长:195--250mm; b)宽:170--220mm; c)高:120--150mm。 3.2 帽舌:10--70mm。 3.3 帽沿:0--70mm,向下倾斜度0°--60°。 3.4 透气孔隙:帽壳上的打孔,总面积不少于400mm2。特殊用途不受此限。 3.5 帽箍: 分下列三个号 1号:610--660mm; 2号:570--600mm; 3号:510--560mm。 帽箍,可以分开单做,也可以通用。 3.6 垂直间距 a)塑料衬:25--50mm; b)棉织或化纤带:30--50mm。 3.7 佩戴高度:80--90mm。 3.8 水平间距:5--20mm。 3.9 帽壳周围突出物高度不超过6mm,突出物周围应有软垫。 4 颜色 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 5 重量

a)小沿、卷边安全帽不超过430g(不包括附件); b)大沿安全帽不超过460g(不包括附件); c)防寒帽不超过690g(不包括附件)。 二、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1 术语 1.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防御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颗粒物(如毒烟、雾等)等危害其呼吸系统或眼面部的净气式防护用品。 1.2 全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住眼、面、鼻、口和下颌等的面罩。 1.3 半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口和鼻,或遮盖口、鼻和下颌的面罩。 1.4 过滤件(过滤盒、过滤罐)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的,可滤除吸入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过滤组件)。 1.5 吸气阀 只允许吸入气体通过其进入面罩,防止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的单向阀门。 1.6 呼吸阀 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其排出面罩,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入面罩的单向阀门。 1.7 导气管 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件的气密性软管。 2 分类及标记 2.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按照面罩与过滤件的连接方式可分为导管式防毒面具和直接式防毒面具。 2.2 面罩 面罩按结构分为全面罩和半面罩。 2.3 过滤件 2.3.1 过滤件类型 2.3.1.1 普通过滤件 普通过滤件包括: a)A型:用于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汽; b)B型:用于防护无机气体或蒸汽; c)E型:用于防护SO2或其他酸性气体或蒸汽; d)K型:用于防护氨及氨的有机衍生物; e)CO型:用于防护CO气体;

采购与验收管理制度

采购与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本公司所经营的产品来源的可追溯性及产品品质的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应向有医疗器械生产资质的供货商采购有产品注册证的产品。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进货时,应向供货方索取产品质保单,并将所进货物的名称、型号、批号(编号)、规格、数量等详细记录登记在《报验单》上。第四条购进的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且做好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第五条检验部门在接到供方的产品质保单和《报验单》后,应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填写《产品入库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包括: 单位名称、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注册号、生产批号、生产厂、有 限期、质量状况、包装、标签、说明书、检验结论、验收人员、入库 日期等。 第六条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交由仓库保管员填写《货位卡》,进行妥善的保管。 第七条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员应与技术部门联系共同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并交质检部审批。 第八条经质检部审批最终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通报销售进行退货处理。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将供应商的供货业绩(供货数量、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或退货情况等)记录在案。 第十条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规定验收,并注明原因。 第十一条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二年,但不得少于三年,长期

植入人体的产品记录应永久性保存。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报验单文件编号:CXJ7.5.3-02 No.

填表人:日期: 报验单文件编号:CXJ7.5.3-02 填表人:日期: 供方业绩记录表 企业: 产品:

业务员:日期:审核:日期: 不合格品评审表文件号:QZJ 8.3-01

医疗器械采购

: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 1.1.1. 采购员把质量作为选择所购入医疗器械和供货者条件的首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采购,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入医疗器械; 1.1. 2. 采购员在采购前应当获取完整供货者、所购入医疗器械并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 包括:①、营业执照;②、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③、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④、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1.1.3.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1.1.3. 采购员将供货者、所购入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文件(归质管部存档)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后,交质管部审核合格后采购。 1.2.1. 采购员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并建立档案。 1.2.2. 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1.3.1. 采购部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交财务部存档); 1.3. 2. 采购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2. 收货 2.1.购进医疗器械收货 2.1.1. 收货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 2.1.2. 随货同行单(交财务部存档)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2.1.3.交货员和收货员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 2.1.4.收货员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1.5.收货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2.销售退回医疗器械收货 2.2.1.收货员应当依据计算机系统中销售人员的退货凭证,没有退货凭证或者退货凭证内容不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不得收货。 2.2.2.收货员要根据退货凭证对销后退回医疗器械进行核对,确认为本公司销售的医疗器械,方可收货并放置于验场区。在收货清单上签字,并与验收员交接。

物资验收管理制度

物资验收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物资验收程序、杜绝不合格物资入库,确保医院入库物资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采购物资入库的验收,包含器材、器械、卫材、耗材等。 3 组织机构 3.1物资采购科库房保管员负责物资到院入库前的验收。 3.2所有采购物资入库的验收都要经过相应库房保管员验收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成员由采购员、计划员、保管员和供应商等组成。负责物资验收及取样、过磅、送检等。 4职责划分 4.1物资采购科库房保管员负责物资到院后验收及验收工作的组织。签定合同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计划员必须出具合同或技术协议书、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未签定合同的物资,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内控指标验收。 4.2采购员主要负责物资质量方面(外形尺寸、内在质量)的验收。并审查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是否按审定的采购计划执行。 4.3计划员主要负责验收相关资料的提供,验收报告单的填写,并对物资外观(合格证、铭牌等)进行验收。 4.4保管员主要负责物资外观(合格证、铭牌等)的验收、物资的存放及根据库存价格对新进物资价格进行把关。 5验收程序 5.1物资到院后采购员首先向保管员提供到货物资清单,保管员应在到货物资登记本上分项登记物资名称和数量并把物资放置仓库待检区待检。 5.2物资到院后采购员第一时间通知库房保管员组织验收,并将相关采购资料交验库房保管员。 5.2库房保管员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及技术协 页脚内容2

议规定进行验收,并签署明确验收意见。 5.3对验收合格的物资,验收成员和库房保管员签字认可的验收报告单方能生效。生效后的验收报告单仓库保管员必须当日办理完入库手续。 6 验收要求 6.1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及技术协议进行验收,对于无检测手段的物资由验收人员进行外观验收,检查合格证、铭牌、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6.2凡需分析化验的物资(包括盐酸、液碱等),必要时物资采购科负责向供应商索要出厂检验单及分析方法。由物资采购科协调进行检验,分析结果由专业检验部门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单,分析化验单发各部门。 6.3需过磅确定数量的物资,由采购员、库房保管员或计划员负责全程跟踪过磅,并将过磅单提供给保管员作为数量验收依据。 6.4现场验收物资时,若出现下列情况一律按不合格品处理,拒绝验收入库。 6.4.1 “三无”产品: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使用说明书。 6.4.2 物资出现破损、残缺、外观差、锈蚀严重等情况。 6.4.3分析化验不合格,不符合技术协议书。 7、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页脚内容2

劳保用品进货检验制度

劳保用品进货检验制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1.Purpose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进货检验,避免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的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Scope 适用公司内所使用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焊接面罩、打磨面罩、焊工手套、绝缘手套、焊工服、防尘口罩、护目镜、护耳器、其他焊工防护用具等。 3.Definition 无 4.Procedure 4.1.职责: 4.1.1. QESH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进货检验。 4.1.2. 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来料接受。 4.1.3. 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的联络。 4.2.作业程序: 4.2.1. 采购部在下单之前应先对劳保用品进行试用,试用反馈合格后方可下单采购。 4.2.2. 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送QESH部: 4.2.2.1.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当年度该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4.2.2.2.所检批次劳保用品的出厂检验报告(非合格证书); 4.2.2.3.属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还应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4.2.3. 仓库在接到劳保用品供应商来货时应第一时间通知QESH进行检验。 4.2.4. 仓库接收来货时应检查品名与数量是否与订单相符。 4.2. 5. QESH在收到中所要求资料之后方可进行检验。 4.2.6. 劳保用品检验分外观检验及性能检验,性能检验如无专用检测仪器则以出厂检验报告及国家检验机 构报告结果为准。 4.2.7. 劳保用品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并依照GB 2828-2003《抽样检验标准》执行。 4.3.检验要求: 4.3.1. 安全帽: 4.3.1.1.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1.2.是否有产品使用说明,包括保质期、适用头围大小等。 4.3.1.3.帽衬、帽箍、吸汗带、缓冲垫、衬带、下颏带、锁紧卡等部件是否齐全。 4.3.1.4.系带宽度不小于10mm。 4.3.1. 5.安全帽质量不超过430g。 4.3.1.6.帽壳内部尺寸:长:195-250mm;宽:170-220mm;高:120-150mm; 4.3.1.7.帽舌:10-70mm。 4.3.1.8.佩戴高度:80-90mm。 4.3.1.9.垂直间距:不大于50mm。 4.3.1.10.水平间距:5-20mm。 4.3.1.11.通气孔:当帽壳留有通气孔时,通气孔面积为150mm2-450mm2。 4.3.1.12.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大 于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3.耐穿刺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 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4.下颏带强度:下颏带发生破坏时的力值应介于150N-250N之间。 4.3.2. 安全鞋: 4.3.2.1.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2.2.安全鞋的所有测试均依据GB/T 20991-2007〈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进行。 4.3.2.3.除缝合底外,鞋帮/外底结合强度不应小于4N/mm;如果鞋底有撕裂现象,则结合强度不应小于 3N/mm。 4.3.2.4.足趾保护: 4.3.2. 5.鞋内保护包头不能移动,保护包头应有一层边缘覆盖层从保护包头后部边缘开始在其下方延伸至少 5mm,并在相反方向延伸至少10mm。脚趾部位的抗磨损覆盖层厚度不小于1mm。 4.3.2.6.保护包头的最小长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医疗器械进货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验收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 工作。 三、验收员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 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逐批验收并记录,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核对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项目,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 四、验收工作中抽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 真实、准确、完整。 五、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 行逐一检查。 六、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 复原封箱。 七、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 (二)、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产品商品名称的标注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八、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 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九、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拒收, 并进行系统锁定报质管部处理,由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员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货事宜。 十、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凭总部开票员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

学校物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学校物品采购和验收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作好财产物资采购的计划,并努力组织实施。财产物资的采购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1、一般财产物资的采购: 学校在资金综合安排的情况下,根据事业发展的计划,以及各科教学的需要,结合有关规定,按照优先保证教学需要与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采购计划,经校长批准后分期分批地执行。 专用(实验)室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配备标准,结合本校的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 大批量的财产物资采购以及采购计划中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项经费的项目,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定手续。并由区教育局设备组统一采购。 2、精贵仪器设备的采购: 精贵仪器设备的采购,学校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采购理由、效益预测、造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仪论证通过后方可执行。或由区教育局统一采购。 3、仪器设备的自制或改造:

自制仪器设备或改造仪器设备(包括请外单位加工制造的),在加工制造前应先制定出自制或改造的预算计划;在加工制造中要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避免材料及零配件的浪费;在试制完成后,应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才能予以验收入帐。 二、作好财产物资的采购工作 1、购物必须先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务处主管签字审核后安排统一采购,(超过500元须经校长签字)大件物品的采购规范,单件物品1000元以上或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物品,应由两人以上进行采购。 2、财产物资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收受任何“回扣”、“劳务费”,确有“回扣、劳务费”发生,应及时入帐,对劣质产品以及不正当的推销手段,要坚决予以抵制。 3、凡属政府采购的商品学校必须在上一年度的预算制定时予以申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凭政府采购编号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凡没有列入计划的,又未经领导审核批准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准擅自采购。违者财务部门应不予报销。 (二)财产物资验收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管理员对采购(调拨、捐赠、自制)来的物品,都应根据采购(调拨、捐赠、自制)进来的实物和有关原始凭证对其名称、数量、金额、型号

劳保用品内部检验标准..

劳保用品内部检验标准 一、安全帽 1 生产资质要求 检查采购的安全帽是否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三证”不齐全的,不准接收。 2 结构形式要求 2.1 帽壳顶部应加强。可以制成光顶或有筋结构。帽壳制成无沿、有沿或卷边。 2.2 塑料帽衬应制成有后箍的结构,能自由调节帽箍大小。 2.3 无后箍帽衬的下颏带制成“Y”型,有后箍的,允许制成单根。 2.4 接触头前额部的帽箍,要透气、吸汗。 2.5 帽箍周围的衬垫,可以制成条形,或块状,并留有空间使空气流通。 3 尺寸要求 3.1 帽壳内部 a)长:195--250mm; b)宽:170--220mm; c)高:120--150mm。 3.2 帽舌:10--70mm。 3.3 帽沿:0--70mm,向下倾斜度0°--60°。 3.4 透气孔隙:帽壳上的打孔,总面积不少于400mm2。特殊用途不受此限。3.5 帽箍: 分下列三个号 1号:610--660mm; 2号:570--600mm; 3号:510--560mm。 帽箍,可以分开单做,也可以通用。 3.6 垂直间距 a)塑料衬:25--50mm; b)棉织或化纤带:30--50mm。 3.7 佩戴高度:80--90mm。 3.8 水平间距:5--20mm。 3.9 帽壳内周围突出物高度不超过6mm,突出物周围应有软垫。 4 颜色 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 5 重量

a)小沿、卷边安全帽不超过430g(不包括附件); b)大沿安全帽不超过460g(不包括附件); c)防寒帽不超过690g(不包括附件)。 二、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1 术语 1.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防御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颗粒物(如毒烟、雾等)等危害其呼吸系统或眼面部的净气式防护用品。 1.2 全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住眼、面、鼻、口和下颌等的面罩。 1.3 半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口和鼻,或遮盖口、鼻和下颌的面罩。 1.4 过滤件(过滤盒、过滤罐)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的,可滤除吸入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过滤组件)。 1.5 吸气阀 只允许吸入气体通过其进入面罩,防止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的单向阀门。 1.6 呼吸阀 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其排出面罩,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入面罩的单向阀门。 1.7 导气管 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件的气密性软管。 2 分类及标记 2.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按照面罩与过滤件的连接方式可分为导管式防毒面具和直接式防毒面具。 2.2 面罩 面罩按结构分为全面罩和半面罩。 2.3 过滤件 2.3.1 过滤件类型 2.3.1.1 普通过滤件 普通过滤件包括: a)A型:用于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汽; b)B型:用于防护无机气体或蒸汽; c)E型:用于防护SO2或其他酸性气体或蒸汽; d)K型:用于防护氨及氨的有机衍生物; e)CO型:用于防护CO气体;

公司验收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单位)公司 验收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验收管理制度 第1条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使用部门对所购货物或劳务等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2条验收人员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采购部或有关部门报告,采购部或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3条货物的验收由质量管理部门主导,会同仓储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部共同验收,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 第4条收货准备。 1.货物验收人员在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订购单”时,按供应商、货物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方便收货作业。 2.对于需要按重量、长度、体积等方面计量的物资,应借助称重仪器、检测工具、容器等进行试测验收,不得虚估。 第5条待验货物处理。 已经到货、等待验收的货物,必须在商品的外包装上贴上货物标签并详细注明货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到货日期,并且应与已验收的货物分开储存,并规划出“待验区”以示区分。 第6条实施验收。

1.货物到货后,货物验收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根据“装箱单”、“订购单”、“合同”等采购文件核对货物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或过磅、测量重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订购单”。同时,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并在上面签字。 2.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使用按顺序编号的验收报告,对那些没有对应采购申请的商品或劳务,一律不得签收。 3.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完毕后,对验收合格的商品或劳务应当编制一式多联、预先编号的验收证明,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收货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和质量以及运货人名称、原购货订单编号等,作为验收商品或劳务的依据,并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4.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载的货物与“装箱单”、“订购单”或合同所载内容不符,应通知办理采购的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验收过程发现货物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情况而且达到一定程度时,验收人员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供应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其状态以利于公证作业。 6.公证单位或供应商确认后,验收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部门负责人核实后,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 第7条超交处理。 1.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的部分应退回供货商。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 8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 58 号)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搞好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及时了解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情况和进行复核,企业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供货资质、产品标准等资料,并认真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医疗器械采购: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如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5、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8、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二、医疗器械收货: 1、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三、医疗器械验收: 1、公司须设专职质量验收员,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 2 年,但不得低于 5 年; 3、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4、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采购单处理 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即应按物资类别、 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物资标签 物资在待验人库前应在外包装上贴好标签,详细填写批量、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库日期。 第三条内购物资入库 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对物料名称、规格、 数量、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 收数量填人“请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 知采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 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部门会签。 第四条外购物资入库 1.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人“采 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 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如发现所装载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现象,经初步估算 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保管人员应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

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此前应尽可能维持原来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2000元,可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在“采购单”上注明损失程度和数量。 4.受损物品经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保管人员即开具“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批示,再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索赔。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人“进货日报表”作为人账依据。 第五条交货数量超额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示采购部门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 第六条交货数量短缺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原则上应予以补足。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届时保管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入库 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若保管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员应先询问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第八条验收与退货 1.为保证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须高度重视来料质量标准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生产要求制定“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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