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模版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模版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模版

xx农村信用社协助

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信用社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在我社开立的单位、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农村信用社各级法人机构(含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其所辖营业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查询、冻结、扣划”是指农村信用社各市县法人机构及所辖营业网点协助国家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农村信用社存款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在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中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农村信用社和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农村信用社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业务时,不得拖延推诿,及时处理协助

事宜,相关协助工作应由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办理时应注意保守秘密。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由各市县法人机构会计核算部门承担存款账户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的管理及实施,专人负责接待、审核、批转、登记、执行工作;需要营业网点协助执行的,相关网点在接到通知后负责实施存款账户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相关材料档案按具体执行部门或机构归档管理。

第八条办理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业务时,营业网点柜员应要求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出具以下资料:本人有效工作证,人民法院的还应出具执行公务证。

查询时提供有权机关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冻结时提供有权机关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中人民法院还应出具《冻结存款裁定书》,其他有权机关还应出具《冻结存款决定书》。

扣划时提供有权机关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还应当附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九条会计核算部门人员应对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出具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核实《协助查询、冻结、扣划通知书》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一)《协助查询、冻结、扣划通知书》填写的需被查询、冻结或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的开户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是否准确。

(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

(三)《协助查询、冻结、扣划通知书》上的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是否完整,是否确定冻结金额、币种等要素。对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农村信用社经办人员应当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第十条经审核通过后,农村信用社经办人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登记薄中对下列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的名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日期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登记完成后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农村信用社经办人、复核人员签字确认。其中:区、县级(含)以上国家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税务部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律师(或当事人)持法院调查令及其他现行法律

未明确的其他国家机关至金融机构办理查询、冻结事宜,应经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办理。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在接到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扣划存款手续后,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协助执行完毕后,农村信用社经办人员将如实填写《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回执加盖业务公章交有权机关执行人员。

第十三条各法人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下法之日起施行,原《xx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会计基本业务操作规程(试行)》(〔2007〕229号)中的相关规定同日失效。

附件1:《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存款账户机关

哪些衙门可以动你的银行存款? 都说钱放在银行里是安全的,这是因为银行根据宪法、法律以及储蓄合同的规定,对于储户负有保密和保管义务,他人是没有权利查询或者划拨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公权力机关还是有权力查询、冻结、划拨公民在银行的存款。关于国家机关对公民在银行存款的查询、冻结、划拨权限,且看下文详述。 一、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概念及依据 (一)概述 首先弄明白几个概念:查询、冻结、划拨。查询是指有权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银行告知被查询对象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冻结是指有权机关依法要求银行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储户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冻结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司法冻结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期满后,执行机关如不办理续冻手续,原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账户自然解冻。冻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向其开户行发出协助冻结通知书,不经查询也不根据被执行人账户上存款金额的多少,直接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的行为;另一种是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或部门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先向其开户银行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在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的协助下,先查明应冻结的现存金额,再根据查明后的情况决定是否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再说划拨,也称之为扣划,是指有权机关要求银行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这就是真正出血的过程了,所以学理上叫做“处分性执行措施”。 有权力查询、冻结、划扣银行存款的公权力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具体哪些职能部门有相应权限、权力行使的合法程序等问题在实践中一直比较混乱。1995年7月1日施行的《商业银行法》首次从法律上对这一问题进行基本界定,原来政出多门的现象等到

工作周报管理制度

工作周报提交截止时间为:双休周最迟必须在该周周六24:00前提交,单休周最迟必须在该周周日24:00前提交,遇法定节假日则节前24:00前提交。 如遇出差在外等情况,周报仍需按时提交,无电脑情况下以手机微信文字直接汇报。 员工请假期间包含周末的,则在请假开始之前提交工作周报。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提交周报,须向总经理汇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缓交等,否则视为未交。 5、违规处罚 无特殊情况,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作周报的,视为逾期未交。逾期未交第一次给予100元扣款处罚,从第二次开始给予200元/次扣款处罚。 逾期未交工作周报的,经总经办或管理部提醒,1天内还未补交的视为不交,给予500元/次扣款处罚。员工年度内累计3次不交,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记大过处分。 工作周报内容不尽详实、模棱两可、虚假隐瞒及工作问题点无建议方案或存在明显的敷衍上级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周报提交人50-500元/次扣款处罚。 工作周报将作为员工评优、晋级、调薪、年终奖及其它奖励的考核依据之一。 6、其它 工作日报:总经理要求提交工作日报的岗位必须按要求每日进行工作汇报。 要求提交工作日报的岗位,务必在当天24:00前通过微信提交。 工作日报以当天重点和常规工作完成情况为汇报内容,格式和形式不限。 如遇出差在外等情况,日报仍需按时提交。未出勤期间(请假等)不用提交日报。 处罚:逾期未提交工作日报的,给予100元/次处罚,并责成当事人1天内补交,否则,逾期未交再给予提交人100元处罚。 五、实施 1、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即时生效。 2、本制度经会签阅读、张贴或培训后视为员工已充分理解该制度。 附件: 《工作周报》表格

项目周报管理规定

项目周报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项目周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组织与管理,及时反映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为项目管理人员及公司领导提供准确的项目实时情况,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大型工程设计、技术咨询项目。 1.定义和作用 1.1 项目 “项目”通常定义为:一次性的、有时间要求的、需要技术和资源支持的“程序”。“项目”也可描述为:人才与非人才资源的结合体,在一个临时组织或一个项目组织中协作,去完成一个特定目标。 1.2 周报 “周报”通常定义为:在工作中以一周为单位,写一篇关于这周内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对下周的工作计划。 1.3 项目周报的作用 让工作更加有计划,有效总结本周工作成果,合理安排下周工作内容,从而把项目工作进展的更有条理,同时能为项目管理人员及公司管理层提供最新、最可靠、最准确的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的进行起到一种定期整理和引导的作用。 2.项目周报的组成及主要内容

项目周报应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要求填写周报内容,其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周报表 项目周报表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项目进展情况;二是下周项目进展计划及解决方案;三是各单元详细周报。各表内容如下: 项目进展情况 ①项目主要完成工作情况 该部分应用总结性或概括性语言整体描述项目从开始至目前所完成的所有工作,其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目前项目已完成那些工程阶段、主要长周期设备询价或订货文件完成了哪些,剩余哪些、主要项目节点完成情况等。 ②制约项目进展的主要因素 该部分应列举目前制约项目进展的主要因素,并应逐条明确责任方以及应对方案。项目制约因素消除后,应在下周周报中删除。 下周项目进展计划及解决方案 该部分应列举项目下周的进展计划,明确责任人,对一周内无法完成的任务应明确任务的完成时间。 各单元详细周报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及时处理协助事宜,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第九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十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

查询冻结扣划相关规定

关于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的若干法律问题 司法.行政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以下简称查冻扣)是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现象。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许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这一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相互之间亦存在冲突之处,出于对权限。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人身冲突以及拘﹑罚款等后果。199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具有里程碑性的意义,它以法律的形式从根本上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基本界定,结束了以往多、散、乱且缺乏权威性的局面,导致许多依据失去效力,进而导致一些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失去了原有的查冻扣权力。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存款的查冻扣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存款查冻扣行为的法定权限 目前,确定查冻扣权力及权限的最重要依据是1995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各机关的权限如下:有权查询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监察。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审计。证监会。有权冻结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有权扣划单位:法院、海关。税务 (一)具有完整的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权力的部门 l.人民法院。公,检、法部门在查,冻、扣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这里,人民法院所获得的是在义务人不主动履行的情况下,为保证生效法律文书获得履行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这里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作出的裁判和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 2.税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l日起施行]第54条规定:“税收机关有权…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以此为依据,税务机关可查询单位和个人存款;第38条规定:“……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以此为依据,税务机关可冻结、扣划存款。 3.海关。《海关法》[2000年7月8日的起修改后施行]第6条第5项规定:“……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这样,法律就赋予海关查询存款的权力。第61条规定:“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此规定明确赋予了海关扣划存款

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周报制度

工作周报制度 为有效推进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业务沟通和交流,更好的促进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总结问题,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月日起,实行工作周报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均应定期按规定格式撰写,先就工作周报制度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目的 为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控制,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其目的在于: 1、将每个员工的实际工作以文档形式汇报保存,作为员工工作状况以及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2、为尽早发现问题与缺陷,提供文档化的汇报和交流渠道。 3、当问题发生时,提供问题追踪和责任归属的依据。 4、通过工作周报反馈,加强质量管理规范等工作推进的控制。 二、范围 各部门部长、各部门员工。 三、职责 员工:按工作周报的模板详细填写,并及时提交给部门部长。 部门部长: 1、作为对本部门员工工作周报的批阅人,对周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仔细阅读员工工作周报,进行审核与评价及时填写批复意见,与员工就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进行交流。 2、作为部门工作周报的报告人,按工作周报的模板详细填写,并及时批阅人、抄送人。 批阅人:报告人的上级主管领导工作周报的批阅人应对部门工作

周报进行审核与评价并及时填写批复意见,与部门就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进行交流。 抄送人:总经理作为部门工作周报的抄送人,应对部门工作周报的内容及批阅人意见进行审核与评价,与批阅人就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进行交流。 行政管理部部长: 1、对工作周报的考勤情况、批阅情况、评分情况进行详实统计,为考核提供相关依据。 2、将工作周报以及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存档。 四、内容 工作周报采取标准化表格,主要内容包含如下: 1、本周主要工作内容:本周工作内容分为重点工作的常规工作两部分。 (1)重点工作:是指上级领导安排的周工作内容和重点项目,目标要明确。工作周报必须汇报重点工作的完成进展和问题。有多个重点工作的部门,周报表格中所列分项目必须填写。 (2)常规工作:是指本部门责权范围内的各项常规性工作。 2、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是指该项工作的内容在进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和阻力的反馈,以便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3、需各部门协调的问题:是指在工作进行中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工作,以便批阅人及抄送人就问题的情况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4、下周工作主要计划:简单扼要地写出下周准备开展的工作内容。

查询冻结扣划管理办法

自贡农商村镇银行 单位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三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五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六条营业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

机构经办人签字。 第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对个人存款账户不能提供账号的,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实名证件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第八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要求对同一个人的同一笔存款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应当优先协助先行送达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第二章查询存款 第九条有权查询机关。有权机关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法律文书实施查询,实施查询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条审查证件、文书。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认真审查、核实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受理查询 1、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办理查询手续时,应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进行登记:有权机关的名称,执法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姓名,被查询单位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行文单位、协助查询结果,并要求执法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登记簿上签名章。 2、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审查无误后,选择相关查询交易码(9100、9140等)查询被查单位存款余额,填写《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回执)》,加盖业务公章,退查询单位,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与相关资料粘贴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里保管,并在登记簿中登记查询情况。 3、网点负责人将业务办理情况电话报一级支行财务会计部经理。 第三章冻结存款 第十二条有权机关冻结。执法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法律文书实施冻结,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协助有权机关进行账户查询、冻结、扣划及个人查询工作,依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2002〕1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法发〔2000〕21号)、《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4〕53号)、《自治区民政厅、广西银监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意见》(号)、《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查询、冻结、扣划”是指协助有权机关对单位或个人的财产信息所进行的查询、冻结、扣划。 第三条协助查询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第四条协助冻结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第五条协助扣划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的行为。 第六条协助个人查询是指自然人对本人或其家属的存款情况所进行的查询。 第二章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操作流程第七条总行会计运营部负责受理有权机关的各类查询业

务,各网点负责有权机关的各类查询、冻结和扣划业务。 第八条查询受理原则:对有权机关到我行各网点查询存款的,各网点应依据首问负责制的原则给予办理;对于需要打印流水且被查询对象不在本网点开户的,可告知有权机关到开户网点或会计运营部进行查询;对于有权机关到网点查询X年X 月X日之前的账务的,网点应填写《旧系统查询存款申请表》(附件2),并通过OA电子流程中的会计运营部业务相关流程申请由会计运营部进行查询,会计运营部查询后将电子信息返回到网点。 第九条对查询被执行人在我行财产信息,冻结和扣划被执行人在我行存款的,支行长助理(营业部经理/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要严格核对执行人员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执行人员一定要两人或两人以上),核对准确并由支行长签字确认后再予协办。对于有权机关到会计运营部进行查询的,经办人员也要认真核对执行人员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执行人员一定要两人或两人以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 司法和行政机关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资金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有时因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人身冲突以及拘留﹑罚款等后果,所以正确认识并处理好金融机构存款、资金的查询、冻结、扣划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摘录的相关要点:(一)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二)金融机构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3.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三)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3.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四)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1.“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 2.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 3.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五)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 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表,并严格保守有关国家秘密。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按内控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工作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工作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控制,尽早发现问题与缺陷,提供问题追踪的依据,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和质量;以及将每个员工的实际工作以文档形式汇报并保留,作为员工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工作考评、调薪、晋升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不含总经理)以下的全体员工。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本制度由常务副经理主管,办公室负责实施,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四、主要内容 1、总结本周、月、季度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办法,对未按工作计划完成的事项说明具体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根据整体工作计划、实际工作进展及要求工作进度情况安排下周、月、季度工作计划(各部工作侧重点2 不同)。各部门之间需要报送有关报表,根据工作需要及项目进展情况再定。 3、员工周、月、季度报表为本人报送给上级负责人的计划,最终工作计划内容及完成时间以上级负责人审批签字的结果为准。 、年报:以全年主要工作内容为主,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办法,讲述个人全年的感受体会及4 对工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意见;制订具体的下年度工作计划,以年终工作总结的形式报送办公室。 五、要求

1、实事求是、客观负责、详细具体的填报个人/部门各类报表,不得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2、报表中计划工作及完成时间尽量准确并按时限完成。 3、各类报表按规定时限上报。 六、时间安排 1、周报:员工每周五下午15:00前向部门负责人递交周报表,部门负责人将部门人员周报审阅并填写评语后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本部门周报表,于当日下午16:30前将部门周报递交办公室复核后呈送总经理审阅。 2、月报:员工每月最后一周内向部门负责人递交月报表,部门负责人将部门人员月报审阅并填写评语后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本部门月报表(及电子档),于当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前递交办公室复核后呈送总经理审阅。 3、季报:员工每季最后一周内向部门负责人递交季度报表,部门负责人将部门人员季度报表审阅并填写评语后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本部门季度报表(及电子档),于当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前递交办公室复核后呈送总经理审阅。 4、年报:员工于次年1月10日前将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自行密封后递交办公室呈送总经理审阅。 5、以上报表如遇节假日等可提前或顺延,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6、每周、月、季度报表在审批结束后返回原部门或本人阅读并记录领导批示意见后由办公室统一存档管 - 1 - 理。 七、违规处理 1、未按时提交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并弄虚作假者,将做出警告惩处处理。

查询冻结扣划管理规定

查询冻结扣划管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自贡农商村镇银行 单位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三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五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六条营业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第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对个人存款账户不能提供账号的,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实名证件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第八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要求对同一个人的同一笔存款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应当优先协助先行送达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第二章查询存款 第九条有权查询机关。有权机关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法律文书实施查询,实施查询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条审查证件、文书。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认真审查、核实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受理查询 1、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办理查询手续时,应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进行登记:有权机关的名称,执法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姓名,被查询单位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行文单位、协助查询结果,并要求执法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登记簿上签名章。 2、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审查无误后,选择相关查询交易码(9100、9140等)查询被查单位存款余额,填写《协助查询存款通知

工作周报、月报、年报制度

工作周报、月报、年报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控制,尽早发现问题与缺陷,提供问题追踪的依据,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和质量;以及将每个员工的实际工作以文档形式汇报并保留,作为员工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工作考评、调薪、晋升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裁(不含总裁)以下的全体员工(不含场地施工人员)。 三、主要内容 1、总结本周、月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计划外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办法,对未按工作计划完成的事项说明具体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2、根据整体工作计划、实际工作进展及要求工作进度情况安排下周、月工作计划。 3、员工周、月报表为本人报送给上级负责人的计划,最终工作计划内容及完成时间以上级负责人审批的结果为准。 4、年报:以全年主要工作内容为主,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办法,讲述个人全年的感受体会及对工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意见;制订具体的下年度工作计划,以年终工作总结的形式报送上级。

四、要求 1、实事求是、客观负责、详细具体的填报个人/部门各类报表,不得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2、报表中计划工作及完成时间尽量准确并按时限完成。 3、各类报表按规定时上报。 4、所有报表公司提供统一标准格式,年报表自行以PPT的形式,并以电子版本的形式上交。 5、报表文件命名标准:部门名称+姓名+周报/月报/年报+日期,(如:2013年11月8日人力资源部小张的周报,则文件命名为:人力资源部-小芬周报1108) 五、时间安排 1、周报:员工每周五下午15:00前向部门负责人递交周报表,部门负责人将部门人员周报审阅并填写评语后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本部门周报表,于周六中午下班前将部门周报递交总裁秘书复核后呈送总裁审阅。 2、月报:员工每月最后一周内向部门负责人递交月报表,部门负责人将部门人员月报审阅并填写评语后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本部门月报表(及电子档),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递交总裁秘书复核后呈送总裁审阅。 3、年报:员工于次年1月10日前将个人年终工作总结及下年计划自行递交总裁秘书,由总裁秘书统一呈送总裁审阅。 4、以上报表如遇节假日等可提前或顺延,以总裁办通知为准。

工作周报及月报制度学习资料

明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作周报及月报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控制,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和质量,特制定并执行此工作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应用范围是明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各员工、各级主管、部门经理及高管。 三、周报、月报的报送 员工每周、每月定时向上级主管发送周报、月报,具体发送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高管及部门经理应于每周五下午4:30前上报工作周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将月度工作总结及计划发送至专用邮箱()。 如果一个员工在工作上需要向多个领导汇报工作,则应分别将工作报告发送给所有的汇报领导。如不涉及到保密问题,可将周报活月报填写在一份报告中,如涉及到保密问题,则应分开填写并分别抄送。 四、工作周报及月报的填写

各员工可使用以下统一模板进项填写,如有需要也可适当进行修改。考虑到成本节约的原则,采用无纸化电子文档形式发送。 五、工作周报、月报的管理和监督 各员工的工作周报及月报由直接上级领导进行管理,应保证文档的完整、安全。 高管及部门经理的工作周报、月报需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同时抄送总裁办。 总裁办要在每周五下午和每个月最后一天下午将相关周报和月报整理汇总,并及时发送给公司总裁。 高管及各部门的周报、月报会根据具体安排定期在有关会议上进行交流和汇报。 对于没有定期及时报送有关周报、月报的,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批评和教育,并通知人力资源部在其当月的绩效考核中扣减10分。对于高管及各部门没有定期及时报送有关周报和月报的,总裁办要及时通知总裁,并在其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减相应分数。 六、其他 此制度由总裁办负责解释修改,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二0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 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账户管理 【发文字号】银发[2002]1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2.01.15 【实施日期】2002.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发[2002]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 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导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项目周报管理制度

项目周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组织与管理,及时反映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为项目管理人员及公司领导提供准确的项目实时情况,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大型工程设计、技术咨询项目。 1.定义和作用 1.1 项目 “项目”通常定义为:一次性的、有时间要求的、需要技术和资源支持的“程序”。“项目”也可描述为:人才与非人才资源的结合体,在一个临时组织或一个项目组织中协作,去完成一个特定目标。 1.2 周报 “周报”通常定义为:在工作中以一周为单位,写一篇关于这周内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对下周的工作计划。

1.3 项目周报的作用 让工作更加有计划,有效总结本周工作成果,合理安排下周工作内容,从而把项目工作进展的更有条理,同时能为项目管理人员及公司管理层提供最新、最可靠、最准确的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的进行起到一种定期整理和引导的作用。 2.项目周报的组成及主要内容 项目周报应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要求填写周报内容,其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周报表 项目周报表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项目进展情况;二是下周项目进展计划及解决方案;三是各单元详细周报。各表内容如下:项目进展情况 ①项目主要完成工作情况

该部分应用总结性或概括性语言整体描述项目从开始至目前所完成的所有工作,其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目前项目已完成那些工程阶段、主要长周期设备询价或订货文件完成了哪些,剩余哪些、主要项目节点完成情况等。 ②制约项目进展的主要因素 该部分应列举目前制约项目进展的主要因素,并应逐条明确责任方以及应对方案。项目制约因素消除后,应在下周周报中删除。 下周项目进展计划及解决方案 该部分应列举项目下周的进展计划,明确责任人,对一周内无法完成的任务应明确任务的完成时间。 各单元详细周报 该部分应按专业详细描述项目进行中该单元的主要节点、本周主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制约该单元项目进展的因素、预计完成时间等内容。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模板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 规定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 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 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 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含外资金融机构) , 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 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详见附表) 。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 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 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 及时处理协助事宜, 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 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 含, 下同) 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第九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 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 一) 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哪些部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

哪些部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 在司法与行政中,经常会涉及查询、冻结和扣划案件责任人的银行存款问题。但长期以来,由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散乱,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不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强制银行执行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在银行存款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银行客户的存款是受法律保护的,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必须依据法律授权和法定事由及履行完整的手续。我国1995年5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对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法定事由及手续、程序,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 有权查询银行存款的部门。查询银行存款是指有权查询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被查对象银行户内存款的存入日期、期限、金额以及款项等情况进行查实取证的行为。《商业银行法》对个人储蓄和单位存款的查询,分别进行了约束:现行法律规定下列11个部门可以依法对个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公证机关。查询单位存款,可以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有权查询单位存款的有12个部门。有权查询个人储蓄存款的11个部门都有权查询单位存款。另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因查处已正式立案的违法、违纪案件,也可以查询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 有权冻结银行存款的部门。冻结银行存款是指有权冻结机关依法要求银行在一定期限内限制银行帐户所有人支取其帐户内资金的法律行为。《商业银行法》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和单位存款实行冻结,必须要有法律依据。现行法律仅明确以下7个部门有权冻结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 有权扣划银行存款的部门。扣划银行存款是指有权扣划机关指定银行强行将银行帐户所有人帐户内的款项划归他人(或国家)所有的法律行为。《商业银行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划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属"准法律")规定以下6个部门有权依法扣划银行存款:人民法院、海关、税务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军队。 除上述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一律无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和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金融机构也不能因为借贷合同纠纷,直接冻结、扣划客户帐户内的存款。 另外,有权冻结、扣划银行存款机关因审理、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执行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存款时,应通知被执行的金融机构自动配合履行,而不能对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的存款采取"强制措施"。

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周工作计划的提报及执行事宜,确保各部门周重点工作计划的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除保洁及司机等基础操作类岗位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归口管理 集团公司办公室是周工作计划机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一)向集团公司员工宣讲本制度的程序及要求; (二)编制周工作计划模板(见附件),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更新; (三)按本制度要求的时间节点,收集员工提交的周工作计划。 第二章工作程序 第四条部门计划制订 各级管理者根据集团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定本级工作计划,并向下进行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人,确保计划工作有效落实。

第五条员工计划制订 员工按照集团公司提供的《周工作计划模板》,填写本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于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5:30前完成,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本部门负责人,抄送至办公室。 第六条计划提交 部门负责人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1:00前完成本部门周工作计划的汇总及沟通,并将部门周报(格式与员工《周报》相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本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及董事长,抄送办公室。 第七条工作汇报及回复 每周由各部门负责人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集团公司各分管领导就其所分管工作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进行工作汇报。如遇法定假期等因素,使当周工作日不足4天时,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将本周与下周工作合并汇报。 上级管理者应于《周报》沟通当日完成《周报》中“直属上级管理者点评”内容的填写(可选择性点评)并反馈《周报》提交人。 第三章填写要求 第八条目标制定原则 “工作描述及周目标”的填写遵循SMART原则(设置的

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管理办法模版

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的管理,依法合规履行协助执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客户及银行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合规风险、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协助执行,是指农村信用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在农村信用社财产情况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客户财产情况包括:客户在农村信用社的存款、股金、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财产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及辖内各成员行社。 第六条有权机关通过与农村信用社共同建立网络,并约定通过该网络进行司法查询、冻结、扣划的工作另行规定,不适用

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应当依法履行协助义务,建立健全有关协助执行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本着不介入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损害客户权益的原则,依法合规做好协助执行工作。 第八条非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及人员要求农村信用社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农村信用社不得受理。 第九条协助有权机关执行的事项和范围应严格限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之内,不得超出法定范围。遇有本办法“附件1”以外的机关要求协助执行或有权机关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或范围超出规定的,农村信用社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法律、法规依据,必要时,可咨询上级法律事务部门后再予办理。 若法律、法规已修改和补充,或新的法律、法规已颁布实施,其涉及协助执行内容的,农村信用社应遵照执行。 第十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财产冻结、扣划时,农村信用社应根据最先收取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冻结和扣划。在协助执行时,如对具体执行哪一个机关的冻结、扣划通知有争议的,由争议的机关协商解决或者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在协助有权机关执行时,如对执行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