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流程

公章使用流程
公章使用流程

公章使用流程

一、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该流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盖公章;

2、使用公章部门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行政后勤部经理审批;

4、对需要公司总经理审批的,由总经理审批;

3、行政后勤部专员根据审批表进行登记后盖章并备份留存。

三、附表

公章使用审批表

公司合同用章管理制度.doc

公司合同用章管理制度1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同专用章(以下简称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防止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不正当经济活动,保证以合同专用章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有业务经办人员从事经济活动订立合同可以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专用章,业务单位的范围由公司规定。 第三条公司各有关人员办理刻制合同专用章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程序: 1、由申请人员写出申请报告同时注明合同专用章用途和专门保管人员,并附章样和枚数。由部门领导签字报请公司领导同意。 2、申请人员持申请报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办理,刻制合同专用章必须按照公司统一规格、样式。 3、申请刻制的合同专用章,刻制后须送行政管理部门印模备案。 第四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1、合同专用章仅限于订立各类经济合同时使用,不能代替行政公章。持有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经办人员对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承担全部责任。

2、公司其他类型公章(公司公章除外)不能作为合同专用章使用,对外不能用于订立合同等一切经济活动。 3、一般情况下,合同业务员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订立合同,如确需携带时,应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出具书面借据,且制定相应的保管措施后方可借出。出借人及借出人对该合同专用章在外借期间 承担全部责任。 4、公司指定专人(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合同专用章及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的管理,掌握本单位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情况,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记录台帐,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 5、公司合同专用章若出现丢失的,应登报挂失,并报告公司领导,同时到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合同专用章的变更 1、公司需要增刻或变更合同专用章,依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2、公司变更合同专用章后,应当将报废的合同专用章公司行政管理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存用。 第六条有丢失、变更、作废合同专用章后应及时将章样发函告知有关合作单位。 第七条凡因使用和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违纪处理;对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经济活动的,要给予相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避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 管理。 第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发放合同专用章: (一)对外联系购销、加工任务较多的部门; (二)取得授权委托具独立经营资格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金龙酒厂或部室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监督机构 第四条具备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条件的部门、分支机构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实行合同专用章专责人保管制度,由企业的负责人授权合同专用章专责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被授权人员工作变动的应办理用章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厂部法律事务室负责对企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情况。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记录和材料。 第三章用章的流程及档案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用章申请审批权由企业依据合同的审批权限授权相关负责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的,将追究负责人和使用人的责任。申请人依据已获审批的《用章审批登记表》到用章管理员处办理用章。 第七条《用章审批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用章单位、用章内容、批准用章人、经

手人、盖章人等内容,必须逐项登记字迹要清楚。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应对《用章审批登记表》上记载内容予以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章,并将用章记录在《用章登记簿》上登记。 第八条对须经过多部门会签的合同,凭会签表并在《用章登记簿》登记,可使用合 同专用章,会签表复印件应保存备案。 第九条禁止在空白文本或空白合同书上预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所有用印申请审批流程必须按以上流程严格执行,特殊紧急事项需要用章的,如单位领导均外出,用章人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有用印审批权限的领导口头请示核准后,用章管理人方可用章,事后用章人应补齐用章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管理人不在岗时,印章保管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临时用章管理人,临时用章管理人除按照用章程序在合同上用章外,应于《用章审批登记表》 的盖章经手人处签名备查。 第十二条盖章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用章审批登记表》、《用章登记簿》或相 关文件审批表复印件等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单位外使用。如确需在单位外用印时,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办理印章出借手续,并由印章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指定的 专人到场监印。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用章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擅自出借、携带外出。 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得越权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企业有权给予处分,并要求责任人员 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专用章发生遗失、损毁、被盗等情况时,用章管理人应即日向办公室

(完整)某某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公司合同审批权限,规范公司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制度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规范公司合同制定行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及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规范公司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格式合同、部门合同文本的制定,以及对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合同的会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4条本制度所称会审,指合同在拟稿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如技术、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会同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5条为监督合同的有效履行,及早发现违约情况,避免或减少因违约或纠纷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保障本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6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违约及纠纷情况的处理。 第2章合同授权与审批 第9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10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11条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公司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12条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13条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确有必要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14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公司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15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联系方式和法定办公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标的物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合同终止条件;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3.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

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区别解析

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区别解析 会计盖章绝对是一个很频繁的活儿,然而问题来了,有很多章要改,不知道咋盖?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确实挺多的,不会盖的不要紧,实操君给大家统一汇总下。 每个公司都有印章,每个印章的作用各不相同,但是都代表着公司的意志,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因此了解各印章的作用并加强印章保护工作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那些令人头大的章。公司章主要有5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它4个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最近问我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采购与供应商签合同,但有的公司是盖公章、有的公司盖合同专用章,有的章是圆的、有的章是椭圆的,有的还不盖章。另外,有时财务要对方盖财务章,这财务章、公司章、法人代表章的,这里有什么讲究吗?” 法人代表章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签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也不是某个单位的领导。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出了事儿,第一个责任人就是这个法人代表。视小野做过法人代表,每天诚惶诚恐,因为有责任。

法人代表章是以法人代表的名字篆刻的印章。 法定代表人章如果单独使用代表法定代表人自己,如果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公章就是一个公司或组织的章,对外对内代表公司。 名称与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一个字都不能差。 公司的几个章各有什么用? 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2、财务章: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3、合同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 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 4、发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

推荐-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行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维护 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是指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时所使用的专用印章的管理。第四条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经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公司暂定刻制一枚合同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印章管理工作。未经许 可,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需要签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应由合同承办人持已分类编号的合同文本到合同专用管理部门(财务部)用印,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已签署的盖印申请单(必须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相关主 管领导审核会签同意,总经理阅签); 2.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批准并签署的正 式合同文本,合同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需同时提供有效

授权委托书; 3.为方便公司业务部门开展工作,采供部、销售部、设备部 对外签订合同文本,须经主管副总审阅后,在指定专用邮箱发给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在财务部按规定手续用印。 第七条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 1.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遗失、毁损或擅自交与他人; 2.严格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印章; 3.建立使用台账,严格使用登记; 4.不得擅自将合同专用章携带外出签订合同,也不得在空白 合同书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情况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第八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第十五条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公章与合同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也是企业权利的象征,为了保证和维护公司公章与合同章的合法性、可靠性、严肃性及公司利益,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公章与合同章的刻制与启用 1、根据需要或公司原有印章损毁等原因需要刻制公司公章与合同章,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由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审批通过后,方可刻制,审批表由综合部备案储存。 2、由公司出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理正规手续到指定合法场所进行刻制,印章形体、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公安机关备案。 3、未经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公章与合同章。 4、新的公章与合同章在启用前要在《印章备案簿》上做好戳记,由公司领导签批并由综合部留样和备存,以便备查。 5、新公章与合同章在启用前应有综合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在《印章备案簿》的戳记日期。 三、公章与合同章使用范围

1、公章主要使用范围: ①公司对内或外签发的文件。 ②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③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④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及工资发放表或社保数据等。 ⑤公司章程、协议。 ⑥员工调动。 ⑦员工的任免发文、聘书等。 ⑧公司对内外的协议、合同、担保、承诺、证明等。 2、合同章主要使用范围: ①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②各类经济类合同等。 四、公章与合同章的授权范围及管理职责 1、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 负责公章与合同章对内外重大决策的文件、合同、协议、公文等重要文件的签发与使用。 2、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授权本部门范围内或本部门内及日常内外公务的授权签发与使用。 3、综合部(印章管理部门) ①负责印章的保管。 ②负责设立印章的使用登记台帐。 ③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④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与制度。 五、公章与合同章的管理、使用、保管 1、公章与合同章管理部门由综合部专人进行保管与负责。 2、印章必须加密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3、特殊情况需要外带的必须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签批并登记《公章与合同 章使用登记表》。 4、公章与合同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使 用部门住.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盖印。 签批顺序为:经办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批→登记→审核→盖印 (注:文件由提出部门负责人签批,经办人进行登记,印章保管人见文件上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符合管理要求然后盖印,当文件上不允许或无部门负责人签字地方时,则需要部门负责人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与批准,否则一律不予盖印。) 5、使用部门负责人在签批印章的时候,应本着对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审 核与谨慎签批。

法人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的区别

法人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印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印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 法人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专用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有关的业务,合同章只能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 合同专用章在单位对外签订商业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公司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

公章管理协议

公章管理协议 一、目的: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三、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 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 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 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四、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 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 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 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五、附加说明: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六、移交原因: 七、枚数: 八、印章图样: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公章与合同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也是企业权利的象征,为了保证和维护公司公章与合同章的合法性、可靠性、严肃性及公司利益,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公章与合同章的刻制与启用 1、根据需要或公司原有印章损毁等原因需要刻制公司公章与合同章,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由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审批通过后,方可刻制,审批表由综合部备案储存。 2、由公司出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理正规手续到指定合法场所进行刻制,印章形体、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公安机关备案。 3、未经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公章与合同章。 4、新的公章与合同章在启用前要在《印章备案簿》上做好戳记,由公司领导签批并由综合部留样和备存,以便备查。 5、新公章与合同章在启用前应有综合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在《印章备案簿》的戳记日期。

三、公章与合同章使用范围 1、公章主要使用范围: ①公司对内或外签发的文件。 ②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③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④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及工资发放表或社保数据等。 ⑤公司章程、协议。 ⑥员工调动。 ⑦员工的任免发文、聘书等。 ⑧公司对内外的协议、合同、担保、承诺、证明等。 2、合同章主要使用范围: ①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②各类经济类合同等。 四、公章与合同章的授权范围及管理职责 1、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 负责公章与合同章对内外重大决策的文件、合同、协议、公文等重要文件的签发与使用。

公司内部盖章审批规范及流程

公司内部盖章审批规范 及流程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盖章流程目录

1 概述 1.1 目的 规范盖章工作过程,提高盖章效率,合理分配人力资源,保证盖章工作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流程规范。 1.2 适应部门 本规定适应于公司设立的各个分支机构及财务部、运营部、工程部、产品部等所有有盖章需求部门。 1.3 适用工作性质 本规定特别针对有盖章需求的部门及相关申请人在提出盖章申请时需要遵守的流程及盖章人对申请要求应满足的服务标准,以保证盖章工作及时、有效、保质、保量的完成。 1.4 文档历史 1.5 术语 2 发布要求

3 盖章流程 4 流程说明 4.1 盖章目的 各部门对盖章一般分“合同、证明”、资质二类需求,本文档重点从需求申请、批准人批准、受理盖章、部门备案等方面详细阐述盖章过程。 a)合同、证明类 ?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运营、营销、租赁”及“销售、技术、人才招聘”两类合同及签署合同需要提供的有效资质等; ?公司给员工、合作单位等出具的信息、数据、介绍信、出入证等证明性的材料。

b)资质类盖章包括 需求部门或个人需公司提供年检、备案、政审等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应公司资质,如增值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4.2 申请要求 4.2.1 合同、证明类 a)合同类:申请人以邮件的方式将定版合同及会签表同时发给批准人; b)证明类:申请人以邮件的方式将定版证明及会签表发给本部门批准人、 直属副总或总经理及盖章人。 4.2.2 资质类 申请人以邮件的方式将申请需求发给本部门批准人、直属副总或总经理及盖章人。 4.2.3 邮件需求 a)是否需要骑缝章:所有文档同一份文档超过1页的没有特殊说明默认为 盖骑缝章; b)需要时间:所有盖章工作得到批准后根据不同地域大致完成时间为2个 工作日-7个工作日,没有特殊说明默认为7个工作日到达; c)传递方式:如快递、传真、扫描等,没有特殊说明传递方式的由盖章人 自行决定;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分类 第三章合同拟制的前提条件 第四章合同内容 第五章合同的拟制 第六章部门职责 第七章合同审批流程 第八章合同用章流程 第九章合同的履行及跟踪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一章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十二章合同归档管理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明确管理重点,细化管理内容,规范集团内各类合同的签署、履 行、变更、终止、解除等行为,控制合同法律风险,监督合同实际履行,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不论该文件冠以“合同”、“合约”、“协议”、“意向书”之类的何等名称)。 第三条、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 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2、书面合同原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正式签署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贰仟元以下且能即时结清的合同除外。 3、事前签订原则: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未签署合同即先 行履行合同。 4、招标原则:凡符合公司招标条件的,需进行招标,具体程序按照《招 标管理制度》实施,拟签订的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的附 件,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5、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 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的现象。 第二章合同分类 第四条、公司合同分类的原则以区分公司主要业务为原则,兼顾合同保管的方便。 第五条、建设工程类合同,包括测绘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包括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样板间设计等)、工程监理合同、工程造

公章及合同章管理制度 - 副本

公章及合同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确保公司公章及合同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章及合同章的保管 (一)公司公章及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 (二)公章及合同章保管员不得将公章及合同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由第三人监交,同时填写公章及合同章移交登记表。附件一《公章及合同章移交登记表》 三、公章及合同章的刻制 公司公章及合同章的刻制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公章及合同章。 四、公章及合同章的启用 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在综合管理部保管员处留样保存,并填写公章及合同章保管登记表。附件二《公章及合同章保管登记表》 五、公章及合同章使用 (一)公章及合同章的使用严格遵循审批流程,按照公章及合同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如果用章材料等已经由总经理签字,视同签批方可用章;如果用章材料没有总经理签字,则需单独填写申请表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用章。在公司内部盖章均由综合管理部执行,不允许借到部门使用或脱离综合管理部监管。附件三《公章使用申请表》或附件八《合同章使用申请表》。 (二)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及合同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及合同章带出使用,需填写借用登记表,

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公章及合同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及合同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及合同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附件四《公章借用申请表》或附件九《合同章借用申请表》。 (三)员工办理各种证明需加盖公章时,还需要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进行审核,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用章。 (四)对已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用章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用章。 (五)公章及合同章保管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文件上用章。用章材料必须已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六)在审批过程中,如遇总经理出差或其他情况不能立即签批的情况,总经理需授权安排好签批用章事宜。 (七)公章及合同章的使用由保管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按时间发生顺序进行登记。附件五《公章登记台账》或附件十《合同章登记台账》 六、公章及合同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公章及合同章须停用:公司名称变动;公章及合同章使用损坏;公章及合同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公章及合同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及合同章送综合管理部封存或销毁,建立上交、存档、销毁档案。 七、失职责任 由于使用人、审批人的过错决定或印章保管者的过错行为履行盖章手续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补偿或者由公司酌情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严重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本制度自2017年9月20日起实施。 2017年9月19日

公章、合同章等的法律效力

公章、合同章等的法律效力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2、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3、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4、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5、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6、电子签名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办法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和各地市分公司综合部为合同专用章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设计、刻制及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用印等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不得用其他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刻制之前可用行政印章代替)。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四条合同专用章不得借用,不得携带外出。 第五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分公司由综合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用印时应严格审查、合法使用,不得让他人代管。 第六条合同经审查同意需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经办人应持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经办人页签后的合同文本,向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或分公司综合部申请加盖合同专用章。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有用印记录。 第七条未经审查和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以及没有本公司合同编号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出现丢失、损毁或被盗时,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报告,综合部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各种可能损失。 第九条合同专用章保管纳入员工离职、换岗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须办理合同专用章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换岗手续。 第十条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结算手续,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并可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中心、分公司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不得伪造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 同检查范围之内。 第十三条本办法作为《合同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XXXX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XXXX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因合同不规范或不合法引起的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中凯良好的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本制度规定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签订合同时,各职能部门应相互协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审核相关材料,规范操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 第四条公司法务专员根据公司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拟定 第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一)单笔业务金额达壹万元(含)以上的; (二)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三)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四)有封样要求的; (五)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八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提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承办部门应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的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公章与合同专用章讲解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也常常有人来问: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答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人章俗称私章,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部门章依然受法律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行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签订的各类购销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是指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时所使用的专用章的管理。 第四条使用范围: 合同专用章只限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各类购销合同签订,禁止在其他范围盖用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程序: 1.由业务部门打申请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交总经办留档; 2.专用章的刻制由公司总经办专人负责刻制,其他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刻制。 第六条公司合同专用章设专人保管(后附使用部门清单,保管人签字,总经办留档)。 第七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需要签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应由合同承办人到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处用印,如保管人遇出差等特殊情况,需交出合同专用章,并由其指定保管人,不得将合同专用章放置于办公室公共场合。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人员)职责: 1.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遗失、毁损或擅自交与他人; 2.合同专用章保管人要严格做好用章登记手册; 3.不得擅自将合同专用章携带外出签订合同,也不得在空白合同书上加盖合同 专用章,特殊情况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批准的除外。

第九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 湖州双力自动化科技装备有限公司 20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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