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市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SM-ZD-36235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

关于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施工项目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

害为三大类: 1、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2、生产性躁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躁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躁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躁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3、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五、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 为保证我单位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全园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神与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对我园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 适用范围: 适合我园与食品有接触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 2、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堂员工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

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岗位,将追究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责任。 2、入职体检:凡食堂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职体检。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我园食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予安排入职。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健康证上墙,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早晨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如果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生产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园所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园所园长室,如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开展是为了保障职工们的健康,减少职业病的侵害。下面是我推荐给大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一 为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狠抓职业病预防,全力控制、消除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现编制20xx年江油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体系。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事项和内容,并建立健全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总公司、分公司到车间、班组、工种、岗位,特别是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车间、重点班组、重点工种、重点岗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 (二)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建立健全以下13 项主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三)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要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确保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职业危害严重或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劳动者超过100 人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 号)有关规定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四)前期预防。要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规定,真正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工作场所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作业现场检查,明确每月检查的频次。职业卫生管理员要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检测、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监测仪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等的检查巡查,确保工作场所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六)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并有效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立和完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并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按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

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4303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 4.1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 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 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职业健康监护计划

职业健康监护计划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主管公司职业卫生的安全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计划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员工名单由人事部提供。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 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公司安全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 员进行登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人事部门及时向主管职业卫生的安全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安全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员工 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 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及时告知员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 察。 六、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主管职业卫生 的安全部门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 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 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 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 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 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 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 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 解除劳动合同。 八、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2015 年 3 月 26 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5 号公布,根据2019 年2 月28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4 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 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 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 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 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 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 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 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 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

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 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 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 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 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 项目等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 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400 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 少于 6 平方米; (三)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 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 1 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 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 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DOC)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 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 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 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 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北湖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 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 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 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 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北湖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医院外出职业健康体检方案(1)

XXXX医院 外出职业健康体检方案 1 原则 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中,外出体检是一种常见的工作方式,它以体检车为核心,实现了体检业务的移动化。外出体检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对提升体检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营业收入有巨大帮助,有些体检机构外出体检甚至占到总检量的60%以上。外检与在体检机构内体检有着一些明显的区别,下面我讲一些工作经验。 外出职业健康体检需要注意三点:严、快、灵。 严:外出体检最容易发生的就是乱,在医院,体检者只能按照我们的安排(导检人员、墙上指示等客观条件约束),而外出体检不同,如果体检者没有按照我方的安排,或者体检者打乱了我方的安排,那么就可能出现问题,比较轻的体检者情绪急躁、现场体验差,严重的是出现有人替检、项目漏检、或者体检人与体检数据混乱。给我们下一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所以外出体检首先要严格遵守流程。我们首先制定出人性化的合理流程,再在现场促使体检者遵守。 快:外出体检要求医护人员在保证体检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同时,加快工作速度。 灵:外出体检方案是以体检车为核心,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灵活布置场地和工作人员,比如彩超、心电图、常规科室的设置,可以在空地隔断、可以用客户的厂房、可以在车上。心电图、彩超的数量和医

生数量也能够灵活增减,一切以保证体检质量、服务质量和速度为目标。在工作过程中,我方能够总结和积累应对不同情况的方案,使得外出工作越来越合理,越来越高效。 2 流程 2.1 检前导数据 2.2 了解顾客情况,包括: 2.2.1 顾客体检的人数和项目,细化到每一天的人数和项目,考虑男女比例,据此安排检能(设备、人员、耗材)。 2.2.2 场地情况(空场还是厂房),厕所位置。合理设计体检车位置、登记位置、采血位置等关键点。 2.2.3 对方现场负责人是谁。同时告知我方负责人是谁。 2.2.4 体检车电源,饮水、午餐(有些单位包午餐)、垃圾和医疗垃圾处理。 2.3 准备设备人员和耗材。确定了受检单位的人员、场地情况后,就可以准备我方的设备、人员和耗材了。 2.3.1 设备。一直在体检车上的设备不用说,与在医院体检共用的设备需要特别注意,合理安排两边的工作然后分配设备。 设备装卸都应有负责人,频繁地移动和装卸设备,很容易加大损坏风险,降低设备使用寿命,需要专人负责。 设备配件容易丢失和遗忘,会对当天体检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建议设备的配件建议分箱保存,详见2.3.4。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示范文本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和健康档案制度。拟经营食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取得 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食品经营者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 方可参加食品经营活动。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 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的工作。 4、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或有疾病征兆须向食品安全

管理人员报告,及时就诊,凡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务必离开工作岗位,待完全康复后可继续上岗工作。 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健康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健康档案的管理应当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2019年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及方案

XXXXX医院 2019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及方案 一、目的 为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并早期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人。 二、适用范围 不同类型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员工就业前、在岗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初与上级部门沟通协商,制定我院全年职业性体检工作计划,与用人单位商定检查项目、经费和体检日期等事宜,并签署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 2、体检准备工作: (1)要求各受检单位在体检前30日向我院提供受检人员花名册(及工人体检情况一览表)。 (2)我院科室根据名册进行统一编号,填写在每位受检者的体检表化验单、检查报告单上,交用人单位发给每位受检者。 (3)做好体检人员安排,检查器材,下厂检查时与用人单位配合,预先布置好体检场所以及车辆安排等。 3、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凡来我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就业人员都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并在体检表上张贴本人近期小二寸彩照,经体检中心核实后方可体检。体检结果必须有医生签字、

检验单或检查报告单上必须有检验或检查医生的盖章或签字方生效。 4、体检表的总汇与核查:体检结束后,由体检中心汇总体检表,检验单、检查报告单,按编号、姓名整理后,逐个登记并将结果填写到体检表上,逐个写出检查结论。 5、体检结果的发放: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填写汇总一览表,并编制体检结果报告书,报告书内容包括体检目的、检查结论,具体处理意见,编制人、审核人、签发人,单位盖章等。在体检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反馈到用人单位。体检异常的,在发放体检表时告知进行复查,复查后在将最结论写在体检表上,盖章后发给本人或用人单位。 6、企业用人单位团体体检结果的信息传输:对企业用人单位团体体检,在体检完成后尽快告知初步结果,提出进行复查的前来我院复查,复查结束后,体检结果做出最后结论交给体检单位。 7、体检资料的存档:体检结果、表格、单据全部整理成册,由资料室分类存档,保存至少15年。 8、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应立即上报到网报系统中、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9、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10、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

2021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021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35

2021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

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

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 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编写:审核:批准:日期:职业健康检查计划为了做好项目部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防患于未然,特制定项目部职业健康检查计划。 1上岗前的健康检查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就业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能从事新岗位工作。不适当从事新岗位工作的坚决不能录用。 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从业人员必须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统一进行岗前健康检查。 2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在岗期间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与上岗前进行对照.比较,以便判定是否适应继续从事该项工作,如发现异常,应根据情况,增加检查频率及检查项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体检工作安排如下2.1体检对象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岗位的人员2.2体检地点郑州市预防控制中心2.3体检日期员工进场后按照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4体检项目参照《职业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执行2.5受检人员要求受检者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并请当日早空腹。 2.6体检报告及健康证明的告知体检结束后,综合办公室将体检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每个从业人员,告知书上应有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是否可以继续从事有害工作的证明。 2.7其他事项2.7.1体检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2.7.2体检日期一旦确定,不再更改,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需调整体检批次,必须在体检开始日前三天向综合办公室说明。 2.7.3除长期病假.产假工外,其他应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3离岗健康检查从事人员因故调离工作岗位,项目部组织离岗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损害责任,根据健康检查结果评价离岗者的健康状况.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对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并发放伤残后抚恤金。 离岗者必须及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统一进行离岗健康检查。 4应急健康检查对因长期从事职业危害工作所致异常的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根据患者的临床症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 日常操作规范 一、原料采购卫生要求 1、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禁止采购的食品: a、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b、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c、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d、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建议不采购的食品: 黄花菜,四季豆及亚硝酸盐腌制的食物 2、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生产厂家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等。 3、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 二、食品运输贮存卫生要求 1、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

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库房内要建标立卡,各类食品应建立标签,标明编号,产品名称,过期时间,采购时间等。其中编号应与索证资料相对应。 3、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 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a、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b、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c、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成品和半成品应尽量使用密闭容器保存,也可用保鲜膜进行覆盖。 d、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3篇

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3篇 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一: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为了做好20XX年有害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拟要求全公司所有工人员必须1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现将20XX年健康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二、体检单位 晋城市疾控中心 三、体检日期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计划在xxxxxxxx(时间)在xxxxxx(卫生机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受检人员要求 受检者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并请当日早空腹。 五、体检报告及健康证明的发放 参加体检的有害从业人员,自健康体检结束后,向单位索取体检报告原件,并将原件移交给公司安全设备部,体检报告上应有医院出具的是否可以继续有害从业工作。 六、工作协调 请综合办公室和工程管理部,将新招拟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和已从事有害工作的离岗人员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安全设备部,以便于安全及时安排职业体检。

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二:员工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 (341字) 为确保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分公司特制定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计划,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体检。 一、体检时间 每年1月-8月,计划用时8个月 二、体检地点 迁安疾控中心 三、体检项目 参照《职业健康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执行。 四、体检人员 各车间、部室操作岗位职工及与操作岗位职工同等作业条件下工作的职工。 五、体检安排 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根据公司体检计划,确定体检项目、体检人数、具体时间等事项后,组织员工到迁安市疾控中心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并将体检材料存档。 六、其它事项 1、体检日期一旦确定,不再更改,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如需调整体检批次,必须在体检开始日前3天向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 5、除长期病假、产假职工外,其他应参加职业健康检查职工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体检。 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三:公司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1043字) 为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做好在职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现拟对公司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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