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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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

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三、学生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贪污提出起诉讼。

四、学生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五、为了预防、减少和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除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外,还应对其强化纪律观念,尽量减少因自违纪行为而导致的伤害事故的发生。

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_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_ 法律教育作为培养法制国家中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不仅要关注法律人才职业技能的培养,更要关注法律人才职业道德素质的塑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篇1 通过这次专家讲座,我知道做为一名中学生,在校应安分守纪,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应用大气的言语,优雅的举止,高尚的品德,而让我们拥有书香飘满的校园,在课堂上应多于老师交流,谈谈有关学习的问题,同学之间应互相帮助,让整个校园充满温暖、和谐。

据之,在校期间,有的学生因网络上瘾而做出不可收拾的场面,轻者而幸运逃过此劫,重者则将刚点燃的光而熄灭,同学们你们为了这而作出的牺牲值得吗?你们难道不为你们的大好前程而毁而不感到惋惜吗?有的同学背着教师、同学偷偷躲起来抽烟,难道你们肯为你们的一时舒服、一时快乐而让未来的身体将受到致命的打击吗?有的同学因为报复心太重,而影响别的同学勾结在一起夜间群打。同学们,你们难道不怕法律制裁,你们虽然未成年,但是犯的错误大了,也会让你们在阴森的大牢里蹲几年。在牢期间,你一定会明白这句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可在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后悔药”。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认真细读法律知识,相信法律,好好读书,为国效力,成为国家栋梁,为国争光。 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篇2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题答案

???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其核心是(C )。 A、有法可依,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有法必依,法律面前 C、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农民、公务员、解放军、知识分子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D、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2、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目标是(B )。 A、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B、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C、建设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国家 D、建设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制国家 3、我国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是(C )。 A、“三个代表”思想 B、四项基本原则 C、宪法 D、邓小平理论 4、我国现行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第(A )部宪法。 A、 4 B、 1 C、 3 D、 2 5、我国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实行(D)负责制。 A、委员会 B、政府全体会议

C、政府常务会议与行政首长 D、行政首长 6、在我国,行政立法权是指制定(C )的权力。 A、行政法规和部分规章 B、行政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C、行政法规和规章 D、部分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B )。 A、公民 B、人民 C、劳动者 D、爱国者 8、行政处罚法规定,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可以( C )。 A、自己执行 B、自己执行,但应当由上级机关批准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9、行政复议法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一般期限为(D)天。 A、 15 B、 10 C、 30 D、 60 10、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违法行为在(B)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 1 B、2 C、 3 D、 4 11、行政机关应当在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将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B )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A、 5 B、 7 C、 10 D、 15 12、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D )

2016年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目及答案

2016 年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目 及答案 一. 判断题(共30 题,共30 分)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应在全面衡量公益与私益的基础上选择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侵害最小的适当方式进行,不能超过必要限度。()[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备案机关法制部门或者法制机构应当每个月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定聘用人员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监制的协助执法证件协助执法,一律不得单独执法或进行行政处罚。()[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对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 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行政首长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1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B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教育法律法规精华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精华知识 依法执教——当代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 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微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答: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①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②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④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⑤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⑦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微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教育有关法律《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5、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施至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 6、“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教师资格证考试】

法制知识教育

法制知识教育 教学时间教学地点讲解人 教学目标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 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 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 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 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 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 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 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 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 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 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 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 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教育法律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基础知识一: 1、狭义的教育法,是特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订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即教育法律,在我国它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最高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简答,重点看) 2、教育法的特点: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的;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 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③教育法是统治阶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鲜明的阶级性角度)④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特殊的强制性角度)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遵循的客观规律性的角度) 3、教育法的体现的统治阶段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段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复定的。 4、教育法的基本原则:①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 ②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③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原则;④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原则;⑤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原则。 5、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体现受教育机会一律平等。教育机

会平等表现三个方面:起点上(入学上)的平等、过程上(就学过程)的平等和终点上(学业成就上)。 6、教育法的作用:①指引作用;②评价作用;③教育作用;④预测作用;⑤强制作用;⑥奖励作用。 7、教育法律规则的结构三要素:假定、处理、法律后果。 8、教育法律规则的类别:三个类别,分别是①按照教育法律规则调整方式的不同划分授权性规则和义务规则。②按照教育法律规则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划分,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③按照教育法律规则内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划分,确定性规则、委托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教育法律基础知识二: 1、判定是不是教育法律关系标准:如师生是,朋友不是。 l是教育法律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2、教育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权利和义务)、客体。 3、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必须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少数情况下至少也应具备权利能力。 4、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为:①公民;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③国家机关。

最新法律知识学习总结(精选3篇)

最新法律知识学习总结(精选3篇) 最新法律知识学习总结(精选3篇) 一段时间的学习生活已经结束了,我们在不断的学习中,获得了更多的进步,这个时候该写一份学习了吧。那么好的学习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精心的最新法律知识学习总结(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 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 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 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 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 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 行为;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法制教育培训心得体会5篇

法制教育培训心得体会5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下面是搜集的法制教育培训心得体会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制教育培训心得体会(1) 春寒渐渐退去,桃花姗姗而至。二十余天的培训快要结束了,我坐在技侦楼三层的图书馆里,看着心得体会的标题,一时间万千思绪奔涌,不知道从何处下笔。翻阅几十页的培训笔记,一位位前辈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我想对各位在繁忙工作中挤出时间来为我们授课的领导、老师们说声谢谢,想对为我们制定、安排培训课程的党组领导说声谢谢,想对陪着我们听讲每一节课的培训科王科长说声谢谢,是你们赠予我这样一份沉甸甸的财富。 二十天前,我对检察院的了解还只限于书本上的法条,而领导、老师们通过面对面的生动解说,不仅介绍了检察院的整体部门设置、各处室工作流程和环节,而且无私地传授给我们珍贵的工作经验、礼仪规范和为人处世的道理。如果说二十天前的我还是一个检察工作的门外汉,那么现在我相信自己已经迈过那道门槛,面对一个崭新的天地。我一定不会忘记这二十余个匆匆而过的日夜,不会忘记技侦楼二层那个舒适明亮的会议室,因为我检察工作的第一个脚印就源自那

里。 我把我的体会和感想整理部分,汇报如下: 一、关于平谷、关于农村 报考平谷检察院之前,我从没有来过平谷,却吃过朋友带给我的平谷大桃,甘甜味美的桃子下肚,齿有余香。初到平谷,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听着别具特色的一二声互换的方言,平谷给我的第一印象直观而浓烈。 在培训的第二天,我们观看了原区委书记秦书记的区情报告视频短片,对这片土地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2018 年,平谷的GDP在北京各区县中名列倒数第三,而GDP增速却排名正数第二;平谷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经济实力不强,但常年雄踞北京市果品产量第一,同时拥有生态旅游的天然资源优势和”西连首都机场、东连黄渤海港”的区位优势;平谷正处在一个艰难爬坡的时期,正以清醒的认识、稳定的心态逐步加快发展的脚步。 短片最吸引我一段话莫过于秦书记对于”龙马精神”的新解:”龙是神游云端之物,代表远大的理想抱负;而马是脚踏实地的动物,代表踏实的工作作风。将二者结合到一起,就没有完不成的任务。”我愿以这样的”龙马精神”自勉,把平谷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扎根于斯,服务于斯,志存高远,埋头苦干,交出一份理想的成绩单,为自己的未来,也为这块蕴含着无穷潜力的土地。 平谷是一个有300多个行政村和社区的远郊区,农村土地面积和农民人口数量都占据了全区相当大的比例,在培训中,许多领导和老

小学生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

小学生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 各位同学: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小学生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 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

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

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一)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必须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透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透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用心宣传法律知识。在自我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个性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忙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构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二)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就本人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一、务必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礼貌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务必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就应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我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明白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取暴力、有的选取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我的法律素质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复习时要侧重时间、部门、法律责任和具体数字。 第一章教育法律基础 教育法规概述 一、内涵:教育法规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具有共同目的,都决定与上层建筑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不同点:两者主体不一样,执行 方式不相同;法规效力比较强,政策适用比较广;法规 政策有区别,解决问题不一样 二、类型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 2、根本法和普通法(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 a、《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 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根本法也叫基本法 b、《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 的根本法、基本法 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规的内容) 4、一般法和特殊法(适用范围) 三、体系结构(纵向结构) 宪法(根本大法、母法);教育基本法(教育宪法、教 育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教育单 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2006 年修订;教育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 《教师资格条例》《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地方性教 育法规(条例、办法、规定、规则、实施细则等)《河 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教育法规的层级

1、教育法规的纵向层级: a、宪法中的教育条款 b、《教育法》:1995年由全国人大制定, 又称“教育母法”或“教育宪法” c、部门教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单 行法律 主要法律及时间: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全国人大通过的,2006年人大常委 会修订,地位稍高)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教育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教 育法实际操作的主体,内容多;有细则、 条例、规定等 e、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 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省、直辖市、省 会、较大的市),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备案 f、教育行政规章:最低级别的法规 教育法规体系结构:“一最高,二基本, 三单项,四行政”(《宪法》是教育法 律法规的最高层次,教育基本法是《教 育法》人大常委会指定的单行法律。国 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 2、横向结构: a、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 b、基础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育法》1986年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规基础》知识点 第一讲依法执教 11999年3月15日把“依法治国”写进了宪法,依法治教就是依据法律管理教育,它是指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是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方略。 2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它是依法治教方略在教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特点有A执教主体的特定性,B执教依据的专门性C执教性质的特殊性D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七部教育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行政法规有:《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

校卫生工作条例》《幼儿园工作条例》〈教师资格条例〉等 部门规章有〈幼儿园工作规程〉〈小学管理规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4当代教师如何依法执教:A提高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B努力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C注重培养和提高依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讲教育法律基本知识(上) 5广义教育和狭义教育:前者是指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思想品德的活动。后者是指学校教育,是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层的要求有目的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6教育法狭义:特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即教育法律。 教育法的特点有a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b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题库

宁海县县管领导干部2009年度学法用法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1-80题) 1.( A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A.依法治国 B.党的领导 C.服务大局 D.以人为本 2.( B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人民当家作主 C.实现工农联盟 D.无产阶级掌握政权 3.胡锦涛同志提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D )”,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 A.党的事业至上 B.人民利益至上 C.经济发展至上 D.宪法法律至上 4.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监督体系?( A )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 B.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 D.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5.现行宪法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 A )。 A.转让 B.赠予 C.买卖 D.继承 6.现行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C )。 A.提出批评的权利 B.提出申诉的权利 C.取得赔偿的权利 D.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权利 7.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 B )。 A.指导、帮助和管理 B.引导、监督和管理 C.鼓励、指导和帮助 D.指导、帮助和监督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有权修改宪法的是( A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9.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是( D )。 A.民主集中制 B.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 C.少数服从多数 D.行政首长负责制 10.( D )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A.依政策执政 B.民主执政 C.执政为民 D.依法执政 1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项原则的含义之一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 A )。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 1986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 ? 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 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

新提拔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模拟题1

一.判断题(每小题1.0分,共20小题,共20分。)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致公民死亡的,其亲属均具有要求行政赔偿的资格。()(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3.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都是“谁主张,谁举证”。()(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4.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5.机关可以对居民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6.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7.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不需要说明理由。()(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8.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9.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10.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11.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12.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因此党可以超越宪法和法律范围进行活动。()(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13.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14.《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1.0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15.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1.0分)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

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姓名:性别:职务: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30题共60分) 1.(A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A.依法治国B.党的领导 C.服务大局D.以人为本 2.我国法律规范体系有: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规章,浙江省人民政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 C )。 A.行政法规B.地方法规 C.地方规章D.自治条例 3.胡锦涛同志提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D )”,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A.国家利益至上B.民族利益至上 C.经济发展至上D.宪法法律至上 4.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其效力(A )。A.与法律相同B.小于法律 C.多数情况与法律相同D.多数情况小于法律 5.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C )。A.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设定 B.可以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 C.只能由法律设定 D.只能由行政法规设定

6.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监督体系?(A )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 B.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 D.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7.我国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的活动始于 (C )。 A.1979年 B.1982年 C.1988年 D.1993年 8.地方性法规是指(C )。 A.全国人大为地方所制定的法规 B.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所制定的法规 C.省级人大和较大的市的人大所制定的法规 D.省级人大和政府所制定的法规 9.行政立法指(A )。 A.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B.国家机关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C.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 D.限于国务院的立法活动 10.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为2年,是从(C )之日起算。 A.行政机关作出侵权行为B.受害人知道侵权行为C.侵权行为被确认为违法D.受害人知道有赔偿请求权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及答案

>>>>>>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 6.《刑法》是规范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8 小时,小学不超过 6 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 年7 月 1 日正式施行。

2019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及答案

2019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及答案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 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6.《刑法》是规范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8 小时,小学不超过 6 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 年7 月 1 日正式施行。1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0.权利是以法律形式规定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有的一种利益。 二、选择题(分单项选择和多向选择,共30分) (一)单项选择(共10小题,每小题1分,计10分) 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么特征?( C ) A、优益性 B、单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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