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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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工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工区长、

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工区负责人对本工区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对整个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环保部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环保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每月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安全环保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工区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照整改措施,制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工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工区长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工区长或其他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对项目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安全环保部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销项。对不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月末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安全环保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安全环保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外协施工队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安全环保部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督查,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安全环保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

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出验收申请。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附后。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

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三)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敀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二、引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亍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三、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丏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亍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亍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属重大危险源的场所。

三、内容1、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2、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制度 4、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 5、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6、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7、重大危险源报告、备案制度 8、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9、重大危险源事敀应急救援预案10、重大危险源事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奖惩办法四、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组长:组织全场员工讣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协劣组长讣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劣领导检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 成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带领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1、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工作全面负责,讣真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总经理劣理对重大危险源负直接责任,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劢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应严格审批,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3、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审批重大危 险源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完整版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关于颁发《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我部制定了《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现予以颁发,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公共场所(以下统称单位)。 第二章 评估和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五条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评估。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评估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支付。第七条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即报告主管部门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初步评估结果报送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并申请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第九条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估,并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二)事故隐患等级;(三)影响范围;(四)影响程度;(五)整改措施;(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七)整改目标。 第三章 组织管理

危险源安全管理控制方案

危险源安全管理控制方案

风险源安全管理方案 一、风险源的识别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识别7项风险源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 4.触电; 5.坍塌; 6.火灾、爆炸; 7.淹溺; 二、对风险源的评价: 1、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作业,建筑物四口五临边、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2、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3、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 4、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5、坍塌——基坑开挖、脚手架、模板搭设与拆除,脚手架板上超负荷堆放,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6、火灾、爆炸——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绝缘

性能达不到要求,未按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对人体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 7、淹溺——深基坑积水、泥浆池,对人体造成伤害及财产损失。 三、风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风险源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风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4、严格加强各种风险源和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风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四、七个风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护措施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不安全状态。 第三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施工中重大事故隐患相关管理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督办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经验制定的管理式台账,其包括工程类别、施工环节、隐患编码、隐患内容、易引发事故类型等内容。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的督办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及督办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本企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建立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审定本企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组织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八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督促落实重大风险源管理措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督促实施。 第九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依据本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本企业发布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及风险评估报告,制定本工程项目可能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在清单基础上增加排查负责人、排查频率或时间,治理负责人、治理时限、治理措施等内容。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工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工区长、

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工区负责人对本工区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对整个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环保部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环保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每月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安全环保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814-42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及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责任主体管理与分

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治全面负责。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O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煤矿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采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科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井下工作面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安全科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队长、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

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负责人对井下工作面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科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科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四)安全科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科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安全科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照整改措施,制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采区工作面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队长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制度大全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及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第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责任主体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治全面负责。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O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排查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在自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之日起20日内,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 第八条? 公司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

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3、职责 工业安全部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工业安全部制订和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安全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督查的职责。 重大危险源的所在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 4.管理要求 车间或部门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同时确定一个安全承包人,负责所属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火防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等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滤毒罐等应急器材保持完好。 公司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每年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公司每季不得少于一次安全综合检查;车间或部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安全综合检查。 当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或部门负责人报告,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报告工业安全部。 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合格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工业安全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审批手续。 车间或部门主管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重大危险源区域内静电接地、搭车线、静电跨接线必须保持良好接地。谢谢分享!安全第一!谢谢观看不一样的时代学无止境看,天上有灰机!了解了啊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021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制度(2021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021 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关于印发《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你去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84号) 三、职责分工:1、各车间负责人对自己车间及负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责任划分实行“属地管理”。 2、各专业负责人对自己本专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安环处负责各车间的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事故

1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康达集团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隧道工程施工; 7、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8、特种设备施工; 9、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加理长效机 制,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 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 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或时间整改治理方

能排除的隐患,者因外部因素影或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放学品、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制度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建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 1.2.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活动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等级划分遵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1.3.本制度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以及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1.4.重伤死亡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5.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工作主体职责 2.1.公司、分公司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制度;负责对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 2.2.项目部负责项目管理范围内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落实、整改。 2.3.事故报告职责: 1.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

告。 2.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分公司、公司报告。 4.分公司、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组织相关领导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和抢救。 5.事故信息对外传递由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及时、如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2.4.重大事故隐患处理职责: 1.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由各级分管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负责;未配备分管领导人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负责。 2.分公司对所辖区域内和项目部的重大事故隐患负安全管理责任。应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 3.对重大事故隐患负有实施管理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4.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把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制

企业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辨识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的危险源, 对其进行科学评价 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平稳运行。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危险源的辨识、 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 等管理。 第二章 制度基本内容 第三条 职责 、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公司 ? 级危险源汇总表。 ?、安教处: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 并编制 ? 级危险源汇总表。 ?、各单位:组织实施本单位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 险控制等工作。 第四条 危险源识别 、危险源分类:危险源分类主要有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 害因素分类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方法。 、危险源识别条件 ?? 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即:正常态:指正常、持 续的生产运行;异常态:指生产的开、停、检修等情况;紧 急态:指发生爆炸、火灾等重大突发情况。

?? 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即:过去:过去的作业活 动、 系统或设备等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未遂 事故;现在: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维护、改进、报废的 安全状态;将来:可以预见的未来作业活动、系统、设备等即将 产生的安全状态。 ?? 六种能量逸散类型,即:动能、势能、电能、物理能、 化学能、生物能。 ??? 四种事故起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危险源识别方法 ?? 各单位部门按作业场所、设备、岗位辨识,并结合现场 观察、查阅资料和记录、访谈等进行。 ?? 各单位、各部门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汇总后由员工代 表、专业部门和单位部门领导审议, 第五条 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方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 、判定准则 危险性指数大于 ??? 的,确定为 ? 级; 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 ??? 但小于等于 ??? 的,确定为 ? 级; 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 ?? 但小于等于 ??? 的, 确定为 ? 级; 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 ?? 但小于等于 ?? 的,为 ? 级; 危险性指数小于 ?? 的,危险性不大不列入等级。 ?、判定方法: 作业危险性是下列三个因素的乘积: 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 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下的状况 ?; 事故的可能后果 ?; 危险指数 ??????? 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 完全预料到 相当可能 不经常,但可能 意外,很少可能 可以设想,但极少可能 极不可能 实际上不可能 分 数 ?? ? ? ? ??? ??? ??? 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中的状况(?) ? 连续处在危险环境中 每天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工作 每周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每月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每年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极难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分 值 ?? ? ? ? ? ??? 事故的可能后果

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济东高速十八项目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工程类别施工环节隐患编号隐患内容 易引发 事故类型 判定依据 工程管理方案管理GG-001 未按规定编制或未按程序审批危险性较大工程或新工艺、新工法的专 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 专家论证、审查;未按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坍塌等JTG F90-3.0.2 辅助施工工地建设GF-001 施工驻地及场站设置在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雪 崩等危险区域 坍塌JTG F90-3.0.8、4.1.1、 4.1.2、4.1.3、4.4 GF-002 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未按规范实施火灾 通用作业模板作业GT-001 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或拆除模板(包括翻模、爬(滑)模、移动 模架等);各类模板使用的螺栓安装数量不足 坍塌 JTG F90-(5.2.13、5.2.14、 8.9.4、8.9.5、8.11.2); JTG/T F50-(5.3、5.5)支架作业 GT-002 未处置支架基础;支架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搭设、预压、验收 坍塌 JTG F90-(5.2.1~5.2.7); JTG/T F50-(5.4、5.5)GT-003 支架搭设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管材、构件 特种设备 设施作业 GT-004 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 起重伤害 JTG F90-5.6.1、5.6.9、 5.6.16、5.6.17 GT-005 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拆除桥式、臂架式或缆索式等起重机械 GT-006 使用吊车、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人员 路基工程高边坡施工GL-001 含岩堆、松散岩石或滑坡地段的高边坡开挖、排险、防护措施不足坍塌JTG F90-6.8.1、6.8.2 桥梁工程深基坑施工GQ-001 深基坑施工防护措施不足 坍塌 JTG F90-8.8.4 墩柱施工GQ-002 桥墩施工未搭设施工作业平台JTG F90-8.9.2 梁板施工GQ-003 梁板安装未采取防倾覆措施JTG F90-8.11.3 备注:1.JTG F9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 F90-2015); 2.JTG/T F5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1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930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company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青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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