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现行法规汇总

医疗器械现行法规汇总
医疗器械现行法规汇总

医疗器械现行法规汇总

一、主要注册法规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6号令)

2004年8月9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25844.html

关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重新注册有关问题的解释意见(国食药监械[2006]284号)2006年6月26日发布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10568.html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8]409号)2008年7月23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31612.html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暂行规定》中涉及重新注册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说明》

2009年2月23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CL0111/698.html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

2007年6月15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10708.html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31号)

2002年1月4日发布,2002年5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24469.html

关于执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223号)

2002年7月2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382.html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407号)

2002年11月7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811.html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5号令)

2004年1月17日发布,2004年4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24475.html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2004年7月8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24517.html

《关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后说明书更改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食药监械[2004]55号)2004年3月11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10263.html

《关于境外医疗器械标签和包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8]634号)

2008年11月3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33922.html

《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778号)

2007年12月25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27326.html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关于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若干技术问题的说明》2009年7月30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CL0013/846.html

关于执行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8]314号)

2008年6月26日发布,2008年7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30867.html

《关于清理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8]518号)

2008年9月16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32830.html

《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文件受理标准》(国药监械[2002]18号)

2002年1月22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381.html

《关于启用新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的通告》(国食药监械[2003]202号)

2003年8月13日发布,2003年10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362.html

二、针对特定产品的注册文件

《关于禁止从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或地区进口和销售含有牛羊组织细胞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国药监械[2002]112号)

2002年4月22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10070.html

《关于含有牛、羊源性材料医疗器械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国食药监械[2006]407号)2006年8月2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10584.html

关于印发《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生产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472号)

2002年12月24日发布,2003年10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388.html

关于印发《外科植入物生产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473号)

2002年12月24日发布,2003年10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386.html

《关于硅橡胶充填式人工乳房产品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203号)2007年4月11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10695.html

《关于印发X射线诊断设备等6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09]95号)

2009年3月18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37499.html

《关于印发B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二类)和多参数患者监护设备(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09]231号)

2009年6月18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39413.html

《关于规范口腔义齿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23号)

2002年9月17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942.html

《关于印发定制式义齿注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365号)

2003年12月23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363.html

《关于加强定制式义齿生产监管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336号)

2009年7月6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39655.html

《关于药械组合产品注册有关事宜的通告》(国食药监械[2009]第16号)

2009年11月12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087/43215.html

三、针对特定产品的其它文件

《关于规范磁疗和含药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286号)

2002年8月16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912.html

关于器官保存液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药监械函[2002]83号)

2002年9月17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943.html

《关于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加工的后续产品类别判定的批复》(国药监械[2002]379号)2002年10月24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998.html

《关于设备吊臂等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406号)

2002年11月17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999.html

关于转发《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等4项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3]102号)

2003年3月17日发布,2003年7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392.html

关于发布YY 0330-2001《医用脱脂棉》等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3]101号)

2003年3月17日发布,2003年5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391.html

《关于印发高强超声聚焦治疗机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222号)

2003年8月26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10223.html

关于发布YY 1116-2002《可吸收性外科缝线》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356号)

2003年12月18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369.html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行业标准YY 1036-2004《压陷式眼压计》勘误单的通知

2004年10月10日发布,2005年1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400.html

四、其它国家法规(非注册直接参照法规,但与注册相关)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6号令)

2000年1月4日发布,2000年4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063/16570.html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2号)

2004年7月20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24452.html

关于执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498号)

2004年10月13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10311.html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2号令)

2000年5月22日发布,2000年7月1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16569.html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省兼并有关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械函[2009]68号)2009年6月3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38514.html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5号令)

2000年4月5日发布,2000年4月10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24454.html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药监械[2002]302号)

2002年8月28日发布并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891.html

《关于修改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98号)

2003年6月13日发布,2003年6月20日实施

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270/9873.html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整理

类型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通用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3/72014/6/1通用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4/242015/9/1通用卫生部令第82号《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2011/5/202011/7/1通用局令第3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4/4/282014/6/1通用局令第14号《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2015/6/292015/9/1通用局令第15号《医疗器械分类规则》2015/7/142016/1/1通用局令6号《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14/7/302014/10/1通用总局令第19号《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2015/12/21 通用国食药监械[2011]425号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2011/9/16 通用食药监办械监函〔2015〕723号 征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5/11/12 通用征求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意见的函 2016/9/30 通用食药监械管便函〔2014〕66号 征求《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4/10/24 通用食药监办械监〔2016〕9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的通知2016/2/4 通用食药监办械监〔2016〕76号印发2016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2016/6/3 通用食药监械监〔2014〕235号 印发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 2014/9/30 通用征求《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2014/12/30 类型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临床总局令第25号《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3/232016/6/1临床食药监械管〔2014〕13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2014/2/102014/3/1临床2014年第14号关于发布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8/25 临床2014年 第12号 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8/21 临床2014年 第13号 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8/21 临床2016年第133号关于发布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二类、三类)2016/9/30 临床2016年第98号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工作的通告2016/6/8 临床2015年第117号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7/22 临床征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5/7/20 临床 临床食药监械管便函〔2014〕44号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和《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临床2014年第16号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4/9/11 临床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2014/9/11 临床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6/12 临床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2015/5/19 类型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注册局令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7/302014/10/1注册局令5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办法》 2014/7/302014/10/1注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2014/5/30 注册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8/5 注册总局2015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 2016/4/1

医疗器械标准

1、6822-1(验光师、配镜师资格证)、6840(主管检验师1名、初级职称2名)、6846(1名销售人员医学相关专业)。 2、除第一条以外的只需3名有学历人员(大专以上)医疗器械专业,质量负责人、质管员、验收员;零售的(眼镜店、药店)至少一个质量负责人,专营医疗器械至少2名有学历的人员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如果有学历要求的人员,必须去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3、6822所有企业都不能选(眼镜店选6822-1),如果选的话必须6822-1除外。 面积 批发企业经营场所最低不低于60平方,库房面积不低于100平方(6815、6840、6846均无,库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零售经营场所最低不低于50平方,可以没有库房(眼镜店、药店大于30平方,可以不到50平方)。 租赁协议 必须标注面积,必须是公司承租的。 离职证明 如果原单位是外地企业需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是经营公司、生产企业的,医院的不行。必须是在原单位从事质量工作的。

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不受理,经营范围必须有医疗器械的销售。 仓库和办公平面图(必须标注长、宽、高,面积) 仓库至少5区(合格、不合格、发货、待验、退货、有效期产品区、包装物料区) 办公平面图必须和组织机构一致,有多少人员有多少办公桌。 如果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合理缺项申请表没有体外诊断试剂的,一般项都是10条。 变更的必须提供变更信息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行政许可申请书必须填满(无委托人的除外),理由不能一句带过。 重复受理的按原来的号不变。大厅受理通知书改成20日。与原件一致姓名日期由哪个部门XX收集复印。 行政许可申请书后边附上: 身份证(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卫生材料、口腔材料可以不设阴凉库。

(完整版)医疗器械全部法规汇总2018.1.8

目录 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 2.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28) 3.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47) 4.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 (70) 5.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71) 6.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78) 7.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 (87) 8.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90) 9.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通知 (116) 10. 关于印发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 (119) 11. 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133) 12.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154) 13. 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告 (165) 14.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 (231) 15. 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35 16. 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 (242) 17. 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 (356) 18. 关于发布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 (378) 19.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的通知 (382) 20.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 (385) 21. 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 (414) 22. 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435) 23. 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 (450) 24. 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461) 25. 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 (465) 26. 关于印发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 (476) 27.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公告 (492) 28. 关于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南的通告 (499) 29.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506) 30.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17) 31.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534) 32.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的公告 (549) 33.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公告 (560) 34.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的公告 (574) 35.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 (587) 36.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 (596) 37. 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607)

新版中国医疗器械法规清单

新版中国医疗器械法规清单 一、行政法规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 二、部门规章 1.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4号) 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5号) 3.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CFDA局令第6号) 4.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7号) 5.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8号) 6.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CFDA局令第14号) 7.医疗器械分类规则(CFDA局令第15号) 8.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18号) 9.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CFDA局令第19号) 10.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CFDA国家卫计委令第25号) 11.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29号) 1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CFDA局令第30号) 13.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CFDA局令第32号) 14.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33号) 15.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38号) 16.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三、通告 1.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8号) 2.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9号) 3.关于发布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4 号) 4.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6号) 5.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7号) 6.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8号) 7.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1号) 8.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14号) 9.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18号) 10.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31号) 11.关于生产一次性使用无菌注、输器具产品有关事项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71 号)

医疗器械标准大全

企业质量考核所需备案之各医疗器械标准 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1995 2.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1.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GB 9706.15-1999 3.医用有机硅材料生物学评价试验方法-GB/T 16175-1996 4.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评价与试验-GB/T 16886.1-2001 5.编写和使用医用电气设备教材的导则-GB/Z 17994-1999 6.管理、医疗、护理人员安全使用医用电气设备导则-GB/T 17995-1999 7.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第1部分:通则-GB 18281.1-2000 8.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GB/T 19633-2005 9. .医疗器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术语-YY/T 0047-91 10. 医疗器械产品工作图样的基本要求-YY/T 0048-91 1 1. 医疗器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格式-YY/T 0049-91 12医疗器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YY/T 0050-91 13. 医疗器械产品图样及其主要设计文件的完整性-YY/T 0051-91 14. 医疗器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办法-YY/T 0052-91 15. 医疗仪器设备用产品铭牌-YY/T 0083-92 16. 质量体系医疗器械GB/T 19002-ISO 9002应用的专用要求-YY/T 0288-1996 17.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YY/T 0316-2003 18.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YY 0466-2003 19. 医疗器械保障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公认基本原则的标准选用指南-YY/T 0467-2003 20. 命名用于管理资料交流的医疗器械命名系统规范-YY/T 0468-2003

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材料

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的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 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 段参与并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作用旨在达到目的下更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二)对操作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四)妊娠控制。 第四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六条生产和使用以提供具体量值为目的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

定。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计量行政管理 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医疗器械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医疗器械新产品,医疗器械新产品,是指国内市场尚未出现过的或者安全性、有效性及产品机理未得到国内认可的全新的品种。第八条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通过临床验证。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 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机构进地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进行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的医疗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条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的临床需要,可以研制医疗器械,在执业医师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培训资料

宁波市美迪尔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培训资料 培训内容: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培训时间: 参加人员: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检验员 (本条例国务院276号令2000年4月1日施行)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点: 1、总则 1-1、不是通过用药、免疫学、代谢的手段获得治疗手段,为医疗器械。 1-2、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作。 1-3、医疗器械分为三类: 1-3-1、一类:常规管理可保证安全性、有效性的品种,如病床等。 1-3-2、二类: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负压吸引器等。 1-3-3、三类:植入性,植入人体的如骨科用于固定断骨的钢板、心脏病心脏起博器等必须严格控制的品种。 2、医疗器械的管理 2-1、属于二、三类的医疗器械新产品(国内市场尚未出现过或安全性、有效性未得到国内认可)临床试用,应批准后进行,并经专家评审、国家局批准、发新产品证书。医疗机构研制的医疗器械也应按本条例报相应的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2-2、医疗器械生产实现产品生产注册制度; 2-2-1、一类产品的生产注册证由地市级局审本批准发给。

2-2-3、三类产品的生产注册证由国家局审查批准发给。 2-2-4、二、三类产品还应通过临床验证。 2-3、首次进口的医疗器械应申报进口注册证。 2-4、申报注册医疗器械应当提交技术指标、检测报告和相关的其他资料。 2-5、注册证有效期为四年,期满前6个月申请重新注册,连续停产二年以上,证书自行失效。 2-6、医疗器械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注册产品标准。 2-7、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标签、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2-8、医疗器械的外包装应当标明注册证编号。 3、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 3-1、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场地、环境、生产设备满足生产需求,质量检验机构人员及检验设备满足产品检验需求。 3-2、开办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到市局登记,省局备案。开办二、三类医疗生产,应经省局批准,发给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3-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证合格证。 4、监督 4-1、县级局设医疗器械监督员。 4-2、医疗器械的检测,要资格认证,方可实行检测。 4-3、对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县级以上管理部门可予以查封、扣押。 4-4、对不能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由省局撤销其产品注册证。 4-5、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经省局以上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医疗器械注册相关法规汇总

序号关键词文件名称生效日期链接编号 1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6/1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784/97814.html国务院令第650号 2法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2016/4/1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053/139000.html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3法规《医疗器械分类规则》2015/7/14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053/124222.html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4法规《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14/10/1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053/103758.html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5法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10/1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053/103756.html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4号6法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2014/10/1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053/103757.html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5号7法规(解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五2015/11/19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1692/135463.html 8法规(解读)关于执行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11/4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845/134021.html食药监械管〔2015〕247号 9法规(解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四2015/11/2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1692/133864.html 10法规(解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三(关于《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的修订说明)2015/7/16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1692/124283.html 11法规(解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二(《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部分)2015/2/5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1692/113955.html 12法规(解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法规解读之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管理办法》部分) 2015/2/5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1692/113956.html 13注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2015/8/18https://www.360docs.net/doc/8617470701.html,/WS01/CL0056/126821.html国发〔2015〕44号 博济医药汇总:医疗器械相关法规

医疗器械相关法规汇总

一、主要注册法规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31号) 2002年1月4日发布,2002年5月1日实施 《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文件受理标准》(国药监械[2002]18号) 2002年1月22日发布并实施 关于执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223号) 2002年7月2日发布并实施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407号) 2002年11月7日发布并实施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5号令) 2004年1月17日发布,2004年4月1日实施 《关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后说明书更改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食药监械[2004]55号)2004年3月11日发布并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2004年7月8日发布并实施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6号令) 2004年8月9日发布并实施 关于向生产企业提供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副本有关操作程序的通知(食药监械函[2005]42号) 2005年7月5日发布并实施 关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重新注册有关问题的解释意见(国食药监械[2006]284号)2006年6月26日发布并实施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咨询管理规范》

2007年3月26日发布并实施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纠错-技术审评环节管理规范》 2007年3月26日发布并实施 《医疗器械说明书备案审查规范》 2007年4月30日发布并实施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 2007年6月15日发布并实施 《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778号) 2007年12月25日发布并实施 关于执行GB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8]314号) 2008年6月26日发布,2008年7月1日实施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8]409号)2008年7月23日发布并实施 《关于清理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8]518号) 2008年9月16日发布并实施 《关于境外医疗器械标签和包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8]634号) 2008年11月3日发布并实施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暂行规定》中涉及重新注册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说明》 2009年2月23日发布并实施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关于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若干技术问题的说明》 2009年7月30日发布并实施

2020年最新国内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清单

2020年最新国内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清单 一、行政法规 1 项 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 号) 二、部门规章 16 项 1.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CFDA 局令第4 号) 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CFDA 局令第5 号) 3.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CFDA 局令第6 号) 4.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CFDA 局令第7 号) 5.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CFDA 局令第8 号) 6.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CFDA 局令第14 号) 7.医疗器械分类规则(CFDA 局令第15 号) 8.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CFDA 局令第18 号) 9.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CFDA 局令第19 号) 10.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CFDA 国家卫计委令第25 号) 11.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CFDA 局令第29 号) 1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CFDA 局令第30 号) 13.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CFDA 局令第32 号) 14.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CFDA 局令第33 号) 15.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CFDA 局令第38 号) 16.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 号) 三、通告 40 项 1. 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告(CFDA 通告2014 年第8 号)

2.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 通告2014 年第 9 号) 3.关于发布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 通告2014 年第14 号) 4.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 通告2014 年第 16 号) 5. 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 通告2014 年第 17 号) 6. 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 通告2014 年第18 号) 7.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CFDA 通告2015 年第1 号) 8.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 通告2015 年第14 号) 9.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CFDA 通告2015 年第 18 号) 10.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通告(CFDA 通告2015 年 第31 号) 11.关于生产一次性使用无菌注、输器具产品有关事项的通告(CFDA 通告2015 年第71 号) 12.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程序等5 个相关工作程序的通告(CFDA 通告 2015 年第91 号) 13.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指定检验工作管理规定的通告(CFDA 通告2015 年第 94 号)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检查工作的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分类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员库及其管理工作,负责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认证管理中心)受国家局委托,承担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第二类和除认证管理中心承担的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之外的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申请和资料审查第四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并保存相关记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自查,符合要求后,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医疗

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的申请。第五条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的生产企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申请表》(附表1),同时附申请表电子文本;(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四)生产企业负责人、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五)申请检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如有)、拟注册产品标准;(六)生产企业总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生产区域分布图;(七)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八)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生产环境检测报告。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生产企业申请后,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对于第二类和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并填写《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资料审查表》(附表2);对于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在 5个工作日内转寄国家局认证管理中心。对于第二类和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要求生 产企业进行补充。生产企业未在2个月内提交补充材料并无正

与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相关法规要求

与售后服务相关的法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产企业或者其他负责产品质量的机构进行检修;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继续使用。 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 第十七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服务,也可以委托有条件和能力的维修服务机构进行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或者自行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委托维修服务机构或者自行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八条由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维修服务机构对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质量要求、维修要求等相关事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在每次维护维修后索取并保存相关记录;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自行对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的,应当加强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十九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不得继续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结果,并纳入监督管理档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对相关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维修服务机构等进行延伸检查。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维修服务机构等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 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8号) 第三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从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与供货者或者相应机构约定由其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不设从事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部门,但应当有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三十八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售后管理,对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当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当通知供货者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64号)

2020年最新整理医疗器械法规清单

2020年最新整理医疗器械法规清单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通告、公告、通知性文件、政策解读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行政法规 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 二、部门规章 1.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4号) 2.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5号) 3.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CFDA局令第6号) 4.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7号) 5.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8号) 6.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CFDA局令第14号) 7.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CFDA局令第15号) 8.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18号) 9.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CFDA局令第19号) 10.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CFDA国家卫计委令第25号) 11.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29号) 12.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CFDA局令第30号) 13.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CFDA局令第32号) 14.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33号) 15.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38号)

16.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三、通告 1. 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8号) 2.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 9号) 3. 关于发布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 年第14号) 4. 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 16号) 5. 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 17号) 6. 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CFDA通告2014年第18号) 7.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1 号) 8.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14 号) 9.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第 18号) 10. 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通告(CFDA通告2015年 第31号) 11. 关于生产一次性使用无菌注、输器具产品有关事项的通告(CFDA通告2015 年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医疗卫生药品法律法规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医疗卫生药品法律法规汇编》 详细目录: 第一篇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 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 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中医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 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提高护士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试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农村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设置装备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 医院财务管理办法 医院会计制度深圳慈海医院 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 中医医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标准(试行) 医院工作制度 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试行) 中医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试行)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司法部、卫生部关于出国护士执业证书办理公证的规定 关于清理整顿医疗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等卫生学校与医院联合办学培养护士的暂行规定 医院职业服装管理暂行规定 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的培养使用和晋升的规定(试行)关于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港澳人员认定医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聘用社会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颁布“医疗机构名称代码编制规则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进行医院工作方针再教育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关于启用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的通知 厦门华兴医院 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考试题及答案

医疗器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考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14分) 1、《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实施前已获准注册项目得处理明确要求在2014年月日前已获准注册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在内继续有效,经注册审查得医疗器械与原可继续使用。 2、医疗器械延续注册得,应当提交原原件、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与 原、得对比说明,以及最小销售单元得标签设计样稿。如说明书与原经注册审查得医疗器械说明书有变化得,应当提供更改情况对比说明等相关文件。 3、2014年10月1日后作出准予变更决定得,发放新格式得变更文件,与原医疗器械注册证合并使用,注册证编号。 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得文件中涉及临床试验资料得,实施后以、代替。 5、跨省设立得生产场地得或需要继续生产得,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得有关规定,单独向其申请生产许可。 6、医疗器械标签就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得用于识别与等信息得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7、医疗器械标签因位置或者大小受限而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得,至少应当标注产品名称、型号、、与或者失效日期,并在标签中明确“、”。 8、《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年,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部门、发证日期与有效期限等事项。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载明生产产品名称、注册号等信息。 9、《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在原发证部门指定得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个月后,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原发证部门及时补发《》。

世界各国医疗器械认证标准列表汇总表

世界各国医疗器械认证标准列表汇总 医疗器械标准 这些医疗器械标准已被许多国家广泛采用。

医疗器械指令列表 欧盟 欧盟指令中涵括许多基本保健及安全规定,以及评估产品符合规定程度的订定程序。每项指令在区域性标准制订机构所订定的调和欧洲标准中均会具体说明详细的基本规定。 因此,相关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及配销商都必须明显标示,产品完全符合每项指令在“基本规定”所列出的保健及安全规定。 形成“新方法”基础的指令,包含了广泛的产品类别(横向指令)或某种特定的产品类别(纵向指令)。 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企业必须具有表示自我符合声明的CE标志,以说明产品符合欧盟制定的相关指令。 医疗器械需要满足的指令有: 《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AIMDD, 90/385/EEC)、《医疗器械指令》(MDD,93/42/EEC)、体外诊断器械指令(IVDD, 98/79/EC) 医疗器械指令(MDD),MDD指令适用于大多数进入欧盟销售的医疗设备。它根据不同的要求共分为6个等级,供认证机构评估。 北美 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是监督和管理获准向消费者进行销售的食物,药物,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法定机构。器械及放射线健康中心(CDRH),作为FDA的一个分支,专管医疗器械。其对医疗器械按不同等级进行不同程度的监管(医疗器械分为I级,II级或III级,I级作为低风险范畴,而III级属高风险范畴):

大多数属于I级或II级的医疗器械,需要获得510(k)或称上市通告,只有低风险的I级器械,可以豁免510(k)。FDA要求准备上市的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和已被肯定的器械(指已获准在市场销售的器械)等同的安全性和效力。因此制造商需提供报告说明其产品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的详细比较情况。 制造商有责任获取和验证已被肯定的器械的相关信息,比如目录,使用说明书和510(k)其它要求的资料信息。 通常,有三种情况需要申请510(k): ①传统审核,适用于推介新器械,申请时需递交适用的性能报告。 ②特殊审核,适用于依照设计控制程序作了较小修改的器械。 ③简化审核,由制造商提交,制造商必须确保并声明其产品符合现有FDA认可的标准。 FDA 510(k)审查 从2002年10月1日起,审查需直接向FDA缴纳用户费。经过FDA的初次审查,申请人将收到FDA出示的产品缺陷报告或声明,这个过程通常需时90天。经过改正和/或其它资料的补充后,FDA随后还将再进行为期90天的复审。 要缩短510(k)审查的周期,并减少工作量,第三方510(k)审查是完成审核的另一选择。如您选择诸如UL这样的第三方评审机构,那么整个审查可在四周内完成。 加拿大 在加拿大方面,加拿大医疗器械认证认可机构(CMDCAS)要求医疗器械厂商提前获得经CMDCAS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如UL的质量体系审查,证明其质量系统符合CMDCAS的ISO13485/ISO13488标准。对CMDCAS认证的了解对于完成FDA的质量系统注册(QSR)非常有帮助,因为如上所述的QSR是以ISO 9001和ISO 13485标准为基础的。 亚洲 亚洲的医疗设备市场是发展潜力最大的市场之一,随着生活质量和保健意识的提高,亚洲的消费者比以前更愿意在保健产品上消费。 医疗设备在日本、中国和韩国拥有最大的消费市场。仅日本,2001年医疗设备的销售额高达230亿美元。 日本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试题-答案

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题( 15 题,每题1分) 1、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 A、10 B、15 C、20 D、30 答案:D 2、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非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B、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C、产品标准 D、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答案:C 3、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不用提交的资料( ) A、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产品、技术要求; B、产品检验报告; C、注册产品标准 答案:A 4、医用中心制氧系统按医疗器械的结构特征、使用状态分类,为( ) A、有源医疗器械、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 B、有源医疗器械、非接触人体器械 C、无源医疗器械、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 D、无源医疗器械、非接触人体器械 答案:B 5、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者以期货形式非法转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由县组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 )罚款。 A、5000元以上10000 万以下 B、5000元以上20000 万以下 C、 3 万元以下 答案:C 6、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法律责任主体是( ) A、医疗器械制造商 B、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C、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复核备案部门 答案: A 7、医疗器械使用状态可分为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和非接触人体器械,属于非接触人体器械的内容是:( ) A、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其程序分为:基本不影响;有间接影响;有重要影响 B、使用时限分为:暂时使用;短期使用;长期使用 C、接触人体的部位分为:皮肤或腔道;创伤或体内组织;血液循环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 D、有源器械失控后造成的操作程序分为:轻微损伤;损伤;严重损伤 答案: A 8、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的依据。 A、不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依据 B、可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依据 答案:B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