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计划

2016统计所2040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所统计工作的思路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改革创新、数据质量、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市局总队“质量提高年”的要求,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努力提

高统计服务水平,继续坚持“抓好一个根本,突出两项重点,落实三项保障”的工作格局,重点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大力加

强统计基础建设,认真完成统计调查任务,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研究,不断提

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增强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为全市社

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职能,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1、要加大统计监测力度。切实关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变化情况,不断

深化对经济社会总量、结构、效益、速度的监测,及时提供监测预警报告,

增强监测性、预警性和前瞻性,为乡镇政府把握调控力度,提供有价值的咨

询建议。

2、要加强专题分析研究。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

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导关注的重点问

题等,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政府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依据,多出统计分析精品。

3、要规范统计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统

计公报、统计年鉴和季度监测资料和统计月报。

二、完成各项统计任务,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1、按照市局总队要求的质量和标准,按时完成统计年定报工作任务。

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开展对部门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落实部门统计制度。

高质量完成一次性调查和专项调查任务,提高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数据质量

责任追究制度。

2、设置专职信息员,统一负责所里统计数据信息和工作动态的管理。

理顺报送渠道,制定撰写质量标准,落实责任,提高统计所信息的采用率。

3、加强统计分析调研工作。要求每人要撰写1篇统计报告。每个部门

要制定调查工作计划,重点开展1至2个课题的研究,2016年至少撰写一

篇高质量的分析报告。

4、各种日常统计产品按时出版。按照统计数据发布计划,按时按质发

布统计数据,为社会各界服务。编印“十一五”资料,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

员服务。

三、全力以赴,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的部署,2016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是要抓好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二是要精心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普查实施方案,抓好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区地图绘制、普查试点工作;三是要抓好普查员和

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四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

大张旗鼓地开展普查宣传动员,让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五是完成人口普查登

记质量抽查和快速汇总工作。此外,要抓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经济普查数据的发布、资料的出版及开发利用等工作,为制定“十二五”规划,监测和评估本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进程提供依据。

四、强化全员宣传意识,树立统计良好形象

1、树立宣传意识,倡导统计宣传人人有责和人人都是宣传员的理念。

统计所各部门要设定一名兼职宣传员,为统计宣传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同时

加强对宣传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宣传业务能力,为做好宣传工作奠定

基础。

2、以典型事迹报道工促宣传。在宣传工作中,以采访、跟踪报道的形式,系列宣传报道我市统计系统内的标兵模范和各类先进经验,在系统内形

成相互促进、彼此提高的氛

围,最大限度的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局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范围。在大兴报开设“数说大兴”专栏,定期公布统计数据,介绍统计知识。与大兴电视台合作,宣传统计生产过程,解读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扩大统计宣传范围。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执法检查水平。首先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新《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条例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率和配合度,为做好统计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开展新《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知识竞赛,在局队干部中掀起学法高潮。其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新《统计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调查项目审批制度、统计信息共享制度等相关制度,推进我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教育,促进统计队伍和谐建设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政治素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总队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经济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扩大参与范围。同时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公德和统计职

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准。努力转变工作

作风,解放思想,进一步增强统计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2、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

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严肃

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开展深入生产

一线学习实践活动,2016年每名业务人员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强化管理,提高效率。抓好质

量管理,继续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和满意度测评制度,努力提高公务员的质

量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机关的管理权限和范围,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以

提高办事效率。

5、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创造良好和谐的统计工作氛围。

6、加强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培训采取“逢训必考”的形式,将每人的培训考试

成绩纳入绩效考核。2016年的主要培训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培训,统

计信息化知识培训,新录用人员培训,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等内容。

7、实施科级后备干部储备机制。制定局队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实施方案

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统计文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继续宣传局队统计文化价值理念,增强认同感。在全系统组织开展

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活,通过活动带动统计文化发展。

2、扎实推进党团组织建设,确定党员固定学习日,有计划开展党员学

习活动,确定每月25日为党员固定学习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同时认真做好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重培养、慎发展的原则,做

好新党员的发展。另外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参加全市统计系统第

四届文化艺术节;信息撰写竞赛;法制宣传竞赛;义务植树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篇二: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5篇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5篇

第1篇

一、加强宣传,深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1.以“12·4”、“12·8”法制宣传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

日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参与普法办组织的上街宣传活动。

2.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与组织部、普法办、党校等部门的沟通,力争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内容。

3.加强统计系统内部普法工作,领导干部一般安排2次法律学习,普

通干部一般安排不少于1次学习。通过理论学习活动、统计执法培训、法制讲座、统计讲坛以及业务工作会议等形式开展学法,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落实全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市六五统计普法测试,以

企业联审辅导、业务培训、年报会议、普法讲座、继续教育等为抓手,不断加强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在统计系统中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完善机制,夯实统计法制工作基础

1.深化统计义务权益告知确认工作,逐步向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一

体化调查户铺开,做到经常性调查单位全覆盖,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维护统计合法权益和依法履行国家统计义务意识。

2.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市统计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提高对统计

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行政执法“一把手”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统计法制工作条件,切实保障必要的统计执法普法经费和设备。

3.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及配套制

度、统计执法查案内部讨论审批程序制度。清理行政职能、行政事项,行政行为公开、公平、公正,打造阳光行政,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4.规范统计执法操作程序,严格按相关要求规范执法工作,积极探索

统计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加大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提升统计队伍业务素质和统计部门执法水平。

三、强化执法,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1.按照省、市局要求,认真制定统计稽查计划,加强统计稽查工作,

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大工程”建设、“双强争先”专项行

动、第三次经济普查等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杜绝统计稽查工作走过场行为。

2.围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选择相关

部门和镇(街道)进行统计巡查,分析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难题和薄

弱环节,进一步理顺全市统计工作关系,确保统计资料准确、及时,

推动各项统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3.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是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

群众署名的举报案件,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适时予以曝光。统计违法行为人涉嫌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送任免

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处理。

第2篇

一、以双强争先活动为载体,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夯实统计基础。深入贯彻省局“双强双型”行动和市“双强”行动,以统计调查网格化管理、统计执法联动机制、个性化服务长效机制为手段,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围绕省统计局乡镇统计示范点建设,深化洲泉

镇统计规范化示范点,深入推进镇街区统计机构星级评价,对基层统计人员

配备、队伍稳定、统计服务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提高

统计中心星级等级。

(二)提升业务能力。完善专业互助提升机制,开展业务技能比赛,营

造相互交流学习的氛围;深化统计讲坛,开展专业技能大比武,加深专业统

计内容,形成倒逼机制;建立健全业务学习与课题研究制度,开展课题评比,提高分析问题、提出见解的能力;通过传帮带、老带新等多种形式,提升统

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管理等多种能力。

(三)加强教育培训。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及早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有

针对性得学习新的考核评价体系,新的统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统计工作实效;积极参加省及市局组织的培训,提升统计人研判宏观经济趋势、把握社

会发展重点、分析微观经济运行的能力;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统计业务骨干

培训,突出培训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对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要有针

对性;组织开展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继续教育等工作。

二、以统计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强统计业务建设

(一)探索新的统计改革。充分关注国家、省和市经济转型升级统计指

标体系和统计评价,及时提供思路、方法,跟踪动态并以此为参照系,测算

分析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进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监测经济转型升级进程,

加强经济管理和引导提供依据;配合我市旅游强县建设,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在分析我市旅游业现状的基础上,探索提出面向需

求构建旅游业统计方法制度,多渠道建立旅游业增加值测算体系,并对我市

旅游业增加值做出初步测算;探索电子商务统计改革,全面摸清我市网上零

售规模、结构、发展变化及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影响。

(二)扎实推进统计业务建设。做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和2016年

及以前年度gdp总量的修订工作,加强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对新兴行业、新兴业态进行研究;进一步强化规上工业能耗统计数据及季度全社会能

耗数据的审核评估,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的准备工作,实施高新技术

产业新的统计制度;做好畜牧业生猪大县调查,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开展科技创新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的各项工作。

(三)做好统计中介及小城市培育。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推进统计

中介机构规范运作,鼓励统计中介机构在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一指导下参与

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承担专项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任务;深化小城

市培育中的统计工作,规范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完善

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方案,建立健全小城市培育的出数保障机制。

三、以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

(一)抓好现场登记与联网直报。组织实施好现场登记工作,做好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挖掘亮点经验;把握工作进度,及时做好规下、限下企业pda数据采集工作;抓好“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制定数据质量审核要点,深化镇街区数据质量联审辅导,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二)抓好普查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对经普数据进行审核、汇总、评估;以问题为导向,仔细分析数据结构和趋势;认真做好数据处理工作,严密防范数据传输和存储中的风险;全面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底数。

(三)抓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尽早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对普查成果进行开发与应用,依据普查资料,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

四、以服务发展转型为目标,强化统计服务能力

(一)加强能动统计工作。坚持做到月月预测预警,季季召开好统计中心主任和主要专业数据质量评估会议;继续做好短信汇报工作,根据出数情况,向市领导汇报数据变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通过统计课题研究项目制,加强经济形势的分析与研判,及

时提出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建议。

(二)优化统计监测评价。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需要,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进程和成效的统计监测分析,完善各镇街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扶贫统计监测、社会发展水平、科技进步、文化产业、浙商回归、工业强市、新市镇建设、企业景气等一系列统计监测。

(三)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市级领导牵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以考核、评价为核心,加强部门沟通对接,研究建设市级宏观经济数据库,实现全市统计信息资源及时共享;同时建立业务科室对接制度,按照工作分工和专业内容,深入对接联系部门,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指导好统计工作。

五、以统计法制建设为保障,规范统计各项行为

(一)开展六五普法专题学习。组织领导干部统计法学习,提高统计法制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执法检查中。

(二)规范统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统计单位准入、项目准入和从业准入,确保单位真实、行为规范、数据可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

数据质量评估,完善统计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分局运作机制,提高分局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深化统计权利义务确认制和统计信用单位建设,探索柔性执法、调研执法等统计执法新途径,通过统计督查、专项检查和统计巡查等手段,着力查处在网络直报条件下拒报、屡次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六、以统计信息技术为支撑,提高统计工作效能

(一)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围绕“四条红线”,深化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从名录库建设、数据采集、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研究企业“一套表”制度下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加强对企业网上直报数据的审核,强化数据之间的逻辑分析、趋势分析和对比分析。

(二)创新统计信息化手段。完善pda功能,扩大使用范围,将pda运用于专业统计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报表智能系统,抓好统计报表的催报、统计质量的反馈、统计工作的互动;探索部门统计信息化平台,提高部门数据交换速度和质量;加强机房标准化建设,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创新统计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效率。

(三)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加强统计网站建设,对现有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完善小微企业网上直报平台,动态维护企业名录库,为培育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打基础;深化农村统计信息库建设,严格做到先台账后报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推进科技项目经费统计电子台账,加强对企业台账的检查指导。

七、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导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树形象,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结民亲,注重调研,“走下去”深入了解基层统计工作动态,着力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将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请上来”,面对面交流,了解真实情况;听建议,不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到统计工作中来,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管理办法”和市“四个严禁、四个不准”,出台《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提高统计践行党的宗旨、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反对

铺张浪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提升干部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继续

推行统计abc岗工作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多岗位锻炼,拓展干部成长

空间,让广大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培养能力、提升素质;深化统计先进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风气和氛围。第3篇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根据市局统计稽查工作相关要求及本局《关于建立统计执法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夯实统计基础、强化数

据质量、提高法制意识、服务经济发展为目的,以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基础工作,坚持依法统计、服务发展大局、用数字说话,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二、稽查对象

主要稽查2016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统计单位。

重点稽查:

(一)上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劳动工资等统计报

表的单位;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

(三)上报农业数据的行政村。

三、稽查数量

根据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计划,我市今年的稽查单位数计划为45

家以上,其中:工业25%、农业10%、劳动工资15%、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

业企业20%、房地产企业10%、贸易餐饮业和服务业20%。

四、稽查内容、时间

(一)稽查内容

1、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市统计管理办法》、依法开展统计

调查和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情况。

2、统计基础建设情况(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统计台账、原始统计记录设置等)。

3、名录库建设、“一套表”制度等执行情况。

4、统计资料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

5、贯彻执行统计制度方法情况。

(二)稽查时间

稽查时间为5月至9月。局队各科室队、各专业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对稽查对象的具体稽查时间,原则上要求按月自行组织开展,对日常统

计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随时组织稽查。

五、稽查组织方式

(一)经常性统计稽查,以局队各专业科、室、队组织为主,局法制科、执法稽查大队负责组织、协调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并给予业务指导和配合。

(二)专项的、重点的、领导交办的、部门移交的和群众举报有线索的

统计稽查,由法制科、执法稽查大队牵头,各科、室、队配合;如遇全国、

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则与相应检查相结合。

(三)统计稽查对象由各科、室、队经过排摸和随机抽样,在开展统计

稽查前报局法制科备案,具体稽查对象由各稽查组确定。

六、稽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早做安排。实施统计稽查,是全市统计部门推行依法

统计的一项重要

举措,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局队各科、室、队要高

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统筹安排,

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统计稽查任务。

(二)严格程序,严明纪律。2016年统计稽查工作,要进一步注重稽查质量,严格稽查程序,严明稽查纪律,各稽查组在稽查中要主动作好法制宣传、业务指导工作,并做到查前有沟通,查时有亮证,查后有结论。在查处

各类统计违法案件过程中,要严格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

性准确、处理恰当和适用法律准确。

第4篇

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省市法制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强化

统计执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实现全市双强争先和应统尽统目标提

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夯实基础,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充实统计执法稽查大队力量,保障法制工作

条件。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努力推动统计

中介机构培育,促进统计中间机构发展。

(二)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围绕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学习宣传加快推动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区域

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认

真执行局队执法检查制度和行政许可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三)深入开展权利义务确认告知工作。总结和推广“四上”单位权利

义务确认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规下、限下单位中推进统计义务确认

制工作,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职责、义务,增强企业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四)稳妥推进统计信用单位建设。对统计调查对象按照统计信用单位

评分标准进行评定,评出一批统计信用单位,对于未达到统计信用单位的单位,进一步培育和指导。通过统计信用单位建设,增强调查对象依法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数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创新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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