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形式及利弊分析

持股形式及利弊分析
持股形式及利弊分析

XXX公司及其控股或

参股公司持股形式利弊分析

XXX公司及其控股或参股的各公司股东可采取股权代持方式或中小股东通过入股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两种方式,现对两种方式的利弊做出如下分析:

一、股权代持方式

所谓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是指实际投资者(又称隐名股东)向公司出资,但不以自己的

名义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而是委托他人(又称显名股东)作为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

法律文件记载的股东。

优点(由无关联关系的不同自然人分别代持):

1、可隐藏公司实际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各公司间形成关联关系;

2、多个公司拥有某一共同客户时,不会因个别公司原因对其他公司业务造成系统性负面影响。

3、个别公司股东被列入工商、税务、法院执行、人民银行征信等黑名单后,不会引起连锁反应。

缺点:

1、显名股东如违反代持协议约定,擅自对所帯持股权进行处分,直接造成隐名股东丧失对公司的所有权益。隐名股东无法向受让股权的第三人主要股权,只能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如显名股东个人对外发生经济纠纷,其债权人启动诉讼前或诉讼中财产保全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对显名股东名下股权进行冻结或者强制变卖、拍卖、过户,会造成隐名股东对公司的股权丧失。隐名股东只能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页脚内容1

3、隐名股东入股后如果因公司持续亏损不愿承担损失,有可能以为实际享受股东权利为由主张与公司间不是出资入股关系而是借贷关系。

二、中小股东入股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方式

优点:

1、相较于员工直接持股而言,设立持股平台可以避免目标公司股东增减导致的工商登记的频繁变动以及股东众多导致的议决程序的低效,维持目标公司股东的相对稳定和股东会决策的相对高效。

2、相较于代持股方式,各股东对自己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份额对应的公司股权负责,个人经济纠纷不会影响他人股权。

3、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唯一普通合伙人,可以少量的出资完全控制合伙企业。

缺点:

1、有可能出现同一个人成为多家公司的股东或股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进而这些公司可能被认定为具有一定的关联关系。

2、多个公司拥有某一共同客户时,会因个别公司原因对其他公司业务造成系统性负面影响。

3、个别公司股东或股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被列入工商、税务、法院执行、人民银行征信等黑名单后,可能会引起不良连锁反应。

页脚内容2

持股形式及利弊分析

XXX公司及其控股或 参股公司持股形式利弊分析 XXX公司及其控股或参股的各公司股东可采取股权代持方式或中小股东通过入股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两种方式,现对两种方式的利弊做出如下分析: 一、股权代持方式 所谓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是指实际投资者(又称隐名股东)向公司出资,但不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而是委托 他人(又称显名股东)作为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法 律文件记载的股东。 优点(由无关联关系的不同自然人分别代持): 1、可隐藏公司实际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各公司间形成关联关系; 2、多个公司拥有某一共同客户时,不会因个别公司原因对其他公司业务造成系统性负面影响。 3、个别公司股东被列入工商、税务、法院执行、人民银行征信等黑名单后,不会引起连锁反应。 缺点: 1、显名股东如违反代持协议约定,擅自对所帯持股权进行处分,直接造成隐名股东丧失对公司的所有权益。隐名股东无法向受让股权的第三人主要股权,只能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如显名股东个人对外发生经济纠纷,其债权人启动诉讼前或诉讼中财产保全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对显名股东名下股权进行冻结或者强制变卖、拍卖、过户,会造成隐名股东对公司的股权丧失。隐名股东只能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隐名股东入股后如果因公司持续亏损不愿承担损失,有可能以为实际享受股东权利为由主张与公司间不是出资入股关系而是借贷关系。 二、中小股东入股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方式 优点: 1、相较于员工直接持股而言,设立持股平台可以避免目标公司股东增减导致的工商登记的频繁变动以及股东众多导致的议决程序 的低效,维持目标公司股东的相对稳定和股东会决策的相对高效。 2、相较于代持股方式,各股东对自己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份额对应的公司股权负责,个人经济纠纷不会影响他人股权。 3、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唯一普通合伙人,可以少量的出资完全控制合伙企业。 缺点: 1、有可能出现同一个人成为多家公司的股东或股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进而这些公司可能被认定为具有一定的关联关系。 2、多个公司拥有某一共同客户时,会因个别公司原因对其他公司业务造成系统性负面影响。 3、个别公司股东或股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被列入工商、

股权激励方案(持股平台模式)示范文本

股权激励方案(持股平台模式) 要点 用于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整体的介绍,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权激励方案 第1条背景 1.1本股权激励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章程》制订。 1.2 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计划设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目标公司拟由控股股 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由持股平台受让本次股权转让 份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持股平台将持有公司股权的%。 1.3本激励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2条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管 理人才和技术(业务)人员,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第3条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3.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未来引 进的优秀人才。 3.2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主要业务(技术)人员; (4 )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

员工持股平台涉税分析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涉税比较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创业环境分析

第三章创业环境分析 第一节创业环境概述 创业环境分析是发现创业机会的基础,是进行创业可行性分析的前提。随时变化的环境,能给创业者带来机遇,也能给创业者造成威胁。创业者必须清楚宏观的、微观的、行业的等各种环境因素及其发展趋势,以及对具体行业、企业的影响是限制性的还是促进性的,只有这样,创业者才能抓住机遇,避免严重威胁,成功创业。 一、创业环境 (一)创业环境的概念 所谓创业环境,是指围绕创业者的创业和发展的变化,并足以影响或制约创业行为的一切外部条件的总称。一方面指影响人们开展创业活动的所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要素;另一方面指获取创业帮助和支持的可能性。 创业环境是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有机整体。创业者的创业过程并不仅依靠某一方面的推动,也不仅是某一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它的运作需要环境各方面的支持。 (二)创业环境的特征 1.整体性 创业环境是一个由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联系而组成的有机整体,创业环境的各要素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而存在的。由于创业环境具有整体性的特征,在研究创业环境的时候,应该运用系统的原则和方法,从整体的角度来考察创业环境,不能割裂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从创业环境的整体去研究个体要素的表现。 2.主导性 在创业环境的各要素中,总有一个或几个要素在某一阶段的发展中居于主导的地位,即在创业环境这个整体中规定和支配着其他的要素。因此,对主导要素的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3.可变性 区域环境和创业环境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包括经济结构的调整、政治制度的优化、市场需求的变化、消费水平的提高等,这些都极大地影响着创业环境,使创业环境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并且逐步趋于完善。因此,必须用动态的观点来看待、研究创业环境,才能正确认识创业与创业环境之间的关系。 4.差异性 差异性是指地区的差异。创业环境是个空间概念,所在的区域不同,内容也不尽相同。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创业环境的地区差异。 二、创业环境的分类 创业环境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其基本的分类如下。 (一)按创业环境的构成要素分类 从宏观层次看,可以分为经济环境、政治法律环境、科技因素、商务环境、教育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等几个方面。

开办公司合伙的利弊分析

开办公司合伙的利弊分析 令狐采学 合伙经营也是许多小型企业的常见模式,尤其是相对复杂的创业构想。实际上,很多生意上了规模之后,通常都会进行合伙经营。因此,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合伙现象是很常见的。如今的市场基本上进入买方市场,各种经营类别都已经有太多的企业在参与,因此市场竞争格外激烈。在这种市场大背景下,合伙创业或者强强联合,就有了更多的吸引力。 一、合伙之所以能成为一种经久不衰和广受欢迎的企业模式,是因为合伙形式具有许多优点:(1)合伙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活,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很低。(2)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较稳定,内部凝聚力较强。(3)合伙人负无限责任,虽增大了个人风险,但也有利于刺激合伙成员的责任心和巩固合伙组织的信用。(4)合伙不是纳税主体,也较少受政府干预和法规限制。实践证明,合伙是创业的最好形式。美国的波音公司就是由合伙发展而来。在现代,合伙不仅是个人集资创办企业的形式,而且是企业之间经营联合的形式。比如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温州,目前有民营有限责任公司2万多家,其中绝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但从数量上讲,民营中

小企业主要是以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温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大部分实质上是合伙制企业)为主。 二、合伙经营的优势非常明显,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首先,资金的压力较小。所谓合伙,就是一方的力量不强,因此合作创业,这是可以理解的。其次,创业期间千头万绪,两个人,甚至更多的人共同创业,则可以分工合作,可以促进创建的进程,并顺利展开经济活动。第三,合伙人各有特长和自有资源,因此可以取长补短,并各自负责特定的工作,可以实施较为复杂的创业构想与计划,规模也可以比单枪匹马大很多,而发展速度上,也远远优于单打独斗的企业。第四,合伙企业有较大实力,可以进入起点相对较高的行业,也因此可以承担较大的市场压力与风险。 三、当然,合伙经营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首先,由于是几个人共同创业,产权区分上,如果没有精确的划分,会有很大的隐患,在企业发展到一定时候,会对原始分配比例提出疑问,而又很难达成一致。其次,付出与收益之间,并不是精确对应。比如几个人共同创业,每个人的能力、对企业的作用也有一定的差异,分工合作往往会加大差异,出现苦乐不均的现象。同时,利润的分配往往是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人之间往往会有一定的想法,并影响工作的积极性。第三,利润被合伙人分配,往往十分有限,降低了创业经济利益的吸引力。第四,合伙人在管理方面、企业发展、利润分配等方面往

持股平台几种模式分析

持股平台优劣评析 个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比较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因此,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股息红利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员工直接持股税收总结 综上所述,员工直接持股时: (1)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 二、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如合理避税,税率可以降低不少,但一般限售股转让金额都比较大,因此要大幅降低实际税负比较困难。

创业利弊分析

大学生创业的利弊分析 1.前言 近年来关于大学生创业问题的讨论越来越成为一个热点话题,正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种关注,一方面表明大学生创业的社会影响力正在扩大;另一方面,也表明大学生创业所带来的某种不确定性,有时甚至是负面的影响,或许还不能为人们所普遍感知。而且,这种影响可能还不仅表现在当下,更可能作用于未来。因此,关于大学生创业的利弊进行深入的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是否应该鼓励大学生创业,社会存在两种舆论导向,一类持积极支持态度,另一类则相反,反对盲目鼓励大学生的创业活动。介于这两者之间,人们大多数持有的观点应该是“尽管我们不断呼吁、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但受资金、经验、人际关系等方面局限,目前大学毕业生选择创业的还是很少。”对于我们来说,了解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方方面面对于我们的发展,有可能对于我们以后的创业,会有很大的帮助。现在创业是一个热门话题,大部分人认为现在的大学生具有更强的挑战精神,再加上工作难找,更多的人选择自己创业。并且觉得大学生年轻有活力,勇于拼搏,学习能力超强,敢于创新。为顺应环境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己创业。创业在大学生中也掀起热潮。任何事都有利有弊,对于利弊分析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决定我们做事的方式方法以及最终的结果。 2.调查问卷及结果分析 为了贴近我们的实际,我们组员根据任务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借助互联网,设计了关于大学生创业以及创业的利弊讨论的问卷,一下是问卷内容及结果分析: 2.1 大学生创业调查表 亲爱的同学: 你好,我们是来自南航的学生,耽误几分钟,填下调查表,谢谢!!! 年级:性别: 1.你对创业的理解() A、开办一家公司 B、挣钱 C、拥有自己的创造、发明 D、其他 2.你认为大学生创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A、利大于弊 B、弊大于利 C、不清楚 3.你认为大学生创业的好处有()可多选 A、增加就业机会 B、实现个人价值 C、挣钱 D、提高自己的能力 4. 你认为大学生创业的弊端有()可多选 A、不能安心学习 B、会增加人的拜金主义 C、风险较大 D、其他 5. 现在大学生创业是一个热门话题,你认为这是因为() A、工作难找 B、学生更富挑战精神 C、社会潮流 D、其他

如何构建员工持股平台

如何构建员工持股平台 一、员工持股平台 1、概念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说员工持股平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大家可能对股权激励这个词儿都不陌生了,那么持股平台就是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过程当中比较常用的一种操作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在母公司之外以被激励对象作为主要的成员来搭建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是特殊目的公司,然后用有限合伙企业或特殊目的公司去持有母公司的股权,从而实现被激励对象间接持有母公司股权的目的。 2、员工持股条件 在以往其他的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以个人持有母公司的奖励股份。但是在员工持股平台当中,员工个人是不能直接持有母公司的股份的,而是通过持股平台来间接持股,作为持股平台的持股人或者说是股份的认购者,他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这是一个大前提。员工持有的这个平台的股份是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交易的,如果说员工离开了企业,比如说退休或者员工提出辞职或者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除名或由于意外事故员工身故了,那么他所持有的这个股份必须全部由持股的公司也就是持股平台来收购,再重新分配给新来的也就是被激励的员工,员工也不能直接参加母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通常是会由持股平台来选出几名代表,从员工当中选出几名职工代表参加母公司的职工大会,持股的员工以这种二次利润分配参与母公司的利润分红,也就是说先由员工持股平台享受公司的这种利润分配,然后再由持股公司按员工个人持股的数量进行一个二次的利润分配。二、员工持股平台模式 目前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持股平台的模式主要有公司型的持股平台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还有国外上市公司的持股平台以及信托持股。经常使用的有公司型的持股平台和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 1、公司型员工持股平台 首先来讲公司型的持股平台,持股公司是指员工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说是股份有限公司,当然这个出资有的时候是象征意义的或者说是以一个很优惠的价格。而且现在公司法改革了,就是注册资本也没有最低的要求,所以对于员工来说成立公司的成本是很低的,那么这个公司设立的唯一目的就是受让母公司的股权,进而实现员工间接持有母公司的股权。但是公司制的这种持股平台他的特点就是税是非常高的,排除一些特殊的优惠和税务的筹划,首先持股平台从母公司分配利润就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而员工个人如果要从持股平台分配利润,又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涉及到双重征税的问题。所以当年平安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就是由于这种高昂的税负不得不在分配利润的时候将公司的注册地址迁移到了新疆这种税负比较低的地方。 2、有限合伙型员工持股平台 第二种持股平台的模式也是最常用的,就是有限合伙型的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在中国是一种比较新的企业形式,2006年我们国家颁布了《合伙企业法》正式确认了有限合伙的制度,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的合伙人,俗称是管理合伙人或者说是GP;另外就是有限合伙人,也叫LP,有限合伙企业就是由这两种类型的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承担的是管理职能,一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他不参与企业管理,所以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把股东都放到有限合伙企业里面,这里的股东指的就是员工持股,然后让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母公司的股权,同时让母公司的创始人和其创始人名下的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GP控制整个有限合伙,然后通过有限合伙持有和控制公司的部分股权,除了创始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只能是有限合伙的LP,这个

大学生创业环境SWOT分析

天津师范大学创业管理结课论文 题目:中国大学生创业环境的SWOT分析 学院:管理学院 班级:会计1402班 姓名:王芷婷 学号: 1430130277 日期: 2016年6月30日

目录 【摘要】 (3) 【关键词】 (3) 【引言】 (3) 一、个人因素 (3) 二、家庭因素 (4) 三、学校因素 (4) 四、政府因素 (4) 五、投资者因素 (5) 六、SWOT分析 (5) (一)我国大学生创业环境优势与劣势分析 (5) (二)我国大学生创业环境机会与威胁分析 (5) 七、案例分析 (6) 1、简介 (6) 2、SWOT分析 (6) 3、启示 (6) 【参考文献】 (7)

【摘要】: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就业问题成为应届毕业生关注的焦点,在经济不景 气的宏观大环境下,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成为政府工作重点。创业环境是大学生创业是否能够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应从个人、家庭、学校、政府、投资者,五个视角着手,分析大学生创业环境中出现的问题。现运用SWOT分析法对中国大学生创业环境做出分析。【关键词】:大学生创业环境个人家庭学校SWOT分析 【引言】:大学生毕业人数逐年攀升,但社会提供的适合大学生的就业岗位却少之又少。面临这种“毕业即失业”的尴尬境地,大学生自主创业无疑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可以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也极大地减轻家庭压力和社会的负担。现在面临的环境较为复杂,无论从个人、家庭、学校、政府、投资者来看,创业欲望、创业政策、创业平台都多种多样。但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还是阻力重重,现在由创业角色为切入点,运用SWOT分析法研究大学生创业环境现状。 一、个人因素 这是2001年到2016年的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柱形图,2016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为770万,较2015年上升了2.8%,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虽然增长速率放缓,但对应届就业生来说,就业压力仍十分巨大。2015年大学生创业比例为4.4%,比2014年增长了近一倍,但创业成功的仅占1.1%。就此比例来看,大学生创业仍困难重重。 就大学生自身因素来看,现状如下: 1.大学生缺乏创新创造意识,对于中国的大学生来说,从小所接受的教育和价值观就是要遵循先人的指导,就要听从老师的教诲,并且从六岁起就开始接受应试教育,课本化的教条答案,泯灭了大部分学生的创造性。对于中国的学生问的最多的问题不是“为什么”而是“怎么办”,自主思考的环节缺失对于创造力的打击是致命的。对课本知识的生搬硬套,桎梏了当代大学生的发散思维。对于创业来说,创意是最重要的。创意的好与坏直接影响了项目能否把握市场脉搏,能否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2.大学生缺乏社会实践经验与能力。在考入高校之前,大部分学生都只埋头于书本,根本没有社会工作经验,但理论和实际的距离是客观存在的,这样一味地研究课本知识,只是在“纸上谈兵”而已。对创业的实施阶段的帮助很小,甚至说有可能起到反作用。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大学生往往会轻视社会关系,会单纯、简单地认为社会如同学校一般公平性竞争因素较大。但一旦进入社会,这种幻想就会破灭,这对大学生创业者的打击是致命的,甚至会打击他们的信心,使他们产生放弃的念头。 3.“90后”大学生自有特点。现在的大学生大多是“90后”。“90后”学生身上明显具有市场经济和互联网时代所赋予的特点,他们是在网络影响下成长的一代,对新鲜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乙2月10日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答案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大学生创业利弊分析

大学生创业的利弊 一、大学生创业的自身优势 创业意识逐渐增强。年月对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的应届生做的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意向的调查报告中发现,的调查者认为创业是实现理想的一个途径的调查者认为自主创业不现实,纯属纸上谈兵调查者持反对态度,觉得大学生应该以学习为主。可见,越来越多大学生摒弃“就业”带来的压力,开始走上创业之路。在强烈创业意识的支配下,势必会推动创业者形成从事创业活动的强大内驱动力。 具有创业精神。创业精神主要指某人或某群体通过有组织的努力,以创新的和独特的方式追求机会、创造价值和谋求增长,着重于一种创新活动的行为过程。大学生有对传统观念和传统行业挑战的信心和欲望,往往造就了大学生的创业动力,更好的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充分发掘自身潜力,发挥更大作用。 具备知识和技能优势。大学生接受了系统的高等教育,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积累了创业专业知识、组织管理能力、策划、公关等特质,同时对事物较有领悟力,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强,思维普遍活跃,年轻有活力,勇于拼搏奋斗。 二、大学生创业的自身劣势 缺乏具备商业前景的创业项目。创业项目的选择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冷热程度,还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是困扰大学生的首要因素。现在,各类型的项目招商广告遍布各大网站和平面媒体,供创业者选择

的项目很多,筛选后发现真正适合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很少。因为,大学生创业者一方面缺乏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甄别项目优劣,另一方面创新项目,无可靠的市场基础,经不起市场考验。 启动资金不足。大学生创业筹措的资金主要来源为自筹和外部资助。自筹方面主要依靠家庭资助,同时因缺乏资产抵押,从银行和民间借贷的可能性小,自筹能力有限外部资助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学校针对社会捐赠的配比、政府资助,这部分资金一般需具备一定的条件限制而且来源渠道较窄,获取几率较低。 社会经验匾乏成“绊脚石”。大学生对创业有热忱,但是由于其长期在校内生活,对市场缺乏实际调查,缺少必备的实践能力和经营管理经验,社会经验不足,在开拓市场和企业运作上,很容易陷人眼高手低,纸上谈兵的误区。对于创业中的挫折和失败,缺乏理性的对待。 三、大学生创业的外部机会 国家、政府的政策支持。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等诸多方面。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年内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注册,同时可免年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金融贷款方面,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在企业运营方面,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人事档案管理免年费用。以创业带动就业是时代需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

开办公司合伙的利弊分析

开办公司合伙的利弊分析 合伙经营也是许多小型企业的常见模式,尤其是相对复杂的创业构想。实际上,很多生意上了规模之后,通常都会进行合伙经营。因此,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合伙现象是很常见的。如今的市场基本上进入买方市场,各种经营类别都已经有太多的企业在参与,因此市场竞争格外激烈。在这种市场大背景下,合伙创业或者强强联合,就有了更多的吸引力。 一、合伙之所以能成为一种经久不衰和广受欢迎的企业模式,是因为合伙形式具有许多优点:(1)合伙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活,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很低。 (2)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较稳定,内部凝聚力较强。 (3)合伙人负无限责任,虽增大了个人风险,但也有利于刺激合伙成员的责任心和巩固合伙组织的信用。 (4)合伙不是纳税主体,也较少受政府干预和法规限制。实践证明,合伙是创业的最好形式。美国的波音公司就是由合伙发展而来。 在现代,合伙不仅是个人集资创办企业的形式,而且是企业之间经营联合的形式。比如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温州,目前有民营有限责任公司2万多家,其中绝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但从数量上讲,民营中小企业主要是以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温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大部分实质上是合伙制企业)为主。 二、合伙经营的优势非常明显,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首先,资金的压力较小。所谓合伙,就是一方的力量不强,因此合作创业,这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创业期间千头万绪,两个人,甚至更多的人共同创业,则可以分工合作,可以促进创建的进程,并顺利展开经济活动。 第三,合伙人各有特长和自有资源,因此可以取长补短,并各自负责特定的工作,可以实施较为复杂的创业构想与计划,规模也可以比单枪匹马大很多,而发展速度上,也远远优于单打独斗的企业。 第四,合伙企业有较大实力,可以进入起点相对较高的行业,也因此可以承担较大的市场压力与风险。 三、当然,合伙经营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 首先,由于是几个人共同创业,产权区分上,如果没有精确的划分,会有很大的隐患,在企业发展到一定时候,会对原始分配比例提出疑问,而又很难达成一致。 其次,付出与收益之间,并不是精确对应。比如几个人共同创业,每个人的能力、对企

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所得税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所得税 篇一:一张表看懂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扫码关注识权智库更多原创 篇二:员工持股计划财务处理 持股计划涉及到激励成分的会计、税务处理相关问题:如果上市公司出资进行回购,以市价回购股份,但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进行 员工持股计划,那么关于这笔钱: 一、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何?是作为利润分配还是作为成本费用? 二、员工缴纳税的税基为何?问题解答: 一、 (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 (证监会计字[20XX]15号)中明确指出提取激励基金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 处理。具体如下:“问题:公司可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激励基金?若以税后利润为考核依据提 取激励基金,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解答:一、根据财政部的复函, 公司能否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多少,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作出安排。从 会计角度出发,公司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支出,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处 理。”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成亮律师分析,员工持股计划会计处理及参与对象个人所得 税缴纳,应当根据股票来源方式不同区别执行。具体案例如下表1所示。表1不同股票来源方式下的会计处理办法列举 (2)会计处理时点: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时点,但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 推断,应当在提取年度计入成本费用。比如,在x年度为考核年度,则在x+1年度根据业绩 完成情况进行提取激励基金,因此在x+1年度计入当年度成本费用。实务中,焦点科技、利 尔化学、龙净环保明确指出当年度计提的奖励基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即在 哪一年度提取激励基金,就在哪一年度年度计入当期费用,这也支持了我们根据法理作出的

大学生创业利弊资料

大学生创业利弊资料

弊大于利自由辩问题 1你要想将实践和理论联系在一起的话,完全可以通过大学教育及其他学习。非得只有创业才能培养这一切吗?非得要在在校期间? 2较高的专业技能和广博的知识都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积累,而综合素质的完善,创新能力的培养也要遵循一定的客观原则,这是一个有步骤、有条理的过程。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没有厚积,何来薄发? 3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和头脑来创业了吗? 4风雨过后是否还能静下来在课堂上继续读书学习这仍然是一个对方辩友的乐观假设? 5那些创业的公司大部分都是有技术特点的,那么让对方辩友分析一下全国上下又有多少人是搞技术的?剩下的人怎么办?文科类的怎么办?这个理论适合绝大多数的人吗?只能说对特殊的群体利大于弊,而对大多数来说弊大于利! 6你有足够的金钱,足够的时间去创业吗??不要忘了:你是学生!!!不是商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一个比尔站起来,无数个无名创业者倒下去。

7如果在校大学生创业那么简单,多少大学毕业生还是失业?深思啊!大学生毕业后都要辛苦好几年,才能作出一点成绩。成功的花环凭什么轻松戴到在校大学生的头上? 8对方辩友连自己的专业知识都没有学好,知识与实践的统一又从何谈起? 9这个时代乃至就扬大而言,又有几个能够完美结合的人呢?我们说我们绝大多数的人谁又能断定自己是能处理好两全的事? 10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吧。针对这些无法逃避的问题,难道只要有梦想就能面对解决吗? 1、请问对方辩友,在校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有多少呢?最成功的行业的成功率又有多少呢?如果成功率偏低,为什么你们还去做呢? 2、那么你们四位辩手中有哪位去创业了? 3、失败率很低,你们还提倡大家去做,而你们之中没有一位去做?这是什么道理? 4、那请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一下创业的流程?你是否有信心去走好每一步? 5、我这边有本创业计划书,麻烦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这本出自学生之手的策划书要花多少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

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优点: 1、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充分体现了合伙企业的自治性,突出了合伙协议的作用,大部门除了协议没有约定的才适用规则,体现了协议——“小宪法”作用。 2、合伙人之间是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关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 3、合伙企业的资本来源比独资企业广泛,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 4、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减少开支 5、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这点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同 6、出资方式多样,劳务(有限公司无),评估作价都可以合伙人协商。 缺点 1、相对于会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个人独资企业 优点 1.创立容易。例如,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并取得一致,只需要很少的注册资本等。 2.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例如,政府对其监管较少,对其规模也没有什么限制,企业内部协调比较容易。 3.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缺点 1.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时企业的损失会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需要用个人其他财产偿债; 2.企业的存续年限受制于业主的寿命; 3.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优缺点 优点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降低了投资的风险 其最能吸引投资人之处就是使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在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公司的债权人不得请求公司的股东承担超出其出资义的责任,公司也不得将其债务转让到其股东身上(前提是股东能够说明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分裂)。在现代,人们从事商事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投资者都希望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资者通过有限责任原则锁定了经营风险,可以避免了因其投资失败而倾家荡产,失去投资热情。法人投资者通过全资子公司形式,分别经营数种不同的业务,避免某一产业失败而拖累其他产业。采取这种方式经营的企业,对其债权人而言起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也不至于因为该企业某一产业的失败而危害到其整体的权益。这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使惟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说,有限责任意味着定量资本金的风险和无限利润的可能性,这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最富有吸引力之处。正如美国前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巴特勒1911年称誉:“有限责任原则是当代最伟大的发明,其产生的意义甚至超过蒸汽机和电的发明。” 2、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 公司内部里可以不设立传统的三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将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二为一。可以由一人做大股东,兼董事长、兼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这一方面可以避免很多诸如股东之间意见不一致、债务纠纷等问题。另一方面在经营理念、运行机制上更加灵活、便利,如可以省去股东会议、董事会议执行的繁琐程序。可以使得股东可以直接参加公司业务经营,灵活迅速做出相应的决策。因

员工股权激励涉税问题

股权激励,最终实现的是员工持股。持股的形式有三种: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包括设立新公司持股和信托持股)。 在股权激励时,(1)选择合适人员;(2)确定合适的价格和个人申购量;(3)确定合适的持股方式是三大重点,下文分析了直接持股方式和间接持股在税收、变现、控制权等方面的优劣: 一、税负 1、直接持股 (1)关于所得税 ?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

持股平台几种模式分析 全

持股平台优劣评析:个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比较 佚名发表于2014-12-3013:465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因此,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大学生创业利弊辩论赛资料(正方)

1(自主创业原因) 有一份关于大学生创业目的调查报告显示(为多项选择),自身发展需要实现人生价值占52.0%,积累经验,为以后工作作准备占46.1%,就业压力、为了赚钱和生存占41.4%,而受传媒影响、英雄崇拜占23.7% a自身发展需要实现人生价值 b积累经验,为以后工作作准备 c就业压力,为了赚钱和生存 d传媒影响、英雄崇拜。 社会上有一种创业英雄主义,这些是创业者的一种寄托。 2(大学生创业的好处以及重要意义) 经济全球化时代不论是社会上,还是校园里,创业都成为了最热门的话题之一。Google、微软、Dell等都是由学生创业成功的。在探索中慢慢提高自己的种种能力。 (1)对于学生自身来说 a大学生具有自身优势b大学生具备自觉性、坚毅性、果断性、自制力、勇敢等品质。c大学生有敏锐的商业意识,按照商品经济的运行规律办事,遵循公平交易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可靠;同时要善于寻找、捕捉和创造商机。d大学生有务实精神,踏实做事,诚恳待人。有献身精神,有达到目标的自信心、勇气和执著。f创业过程中,克服困难对大学生的良好心理品质的建立起很大作用

(2)对于社会来说:a)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也能有助降低失业率。创业,既可以缓解大学生就业难的压力,又可以让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b)加速社会信息发展,为市场注入新元素。 (3)对学生的家庭来说,使自己更急独立,减小对家庭的依赖,减轻对家庭的负担。 A创业的理由 1学生创业符合当前素质教育的大方向. 2学生创业促进知识成果向生产力转换。 3学生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 4鼓励学生创业从总体上有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 5学生创业壮大了私营企业队伍,还将改善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结构。6学生创业促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7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创业来完成学业。 8学生创业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 9创业利弊是重在过程,而不是结果。 10大学生比一般人更有创业优势 11大学生创业可以培养合作精神以及综合能力。 12 大学生创业可以建立高知识团队,促进技术市场的良性竞争。 13 影响大学生创业成败的关键因素是自身的修养,而不是精力。14创业与学业是统一的,是知与行,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创业是学习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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