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2020)一、规划范围太原市

太原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2020)一、规划范围太原市
太原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2020)一、规划范围太原市

太原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2016-2020)

一、规划范围

太原市城六区及开发区的管理范围,即146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2016-2020年

三、规划目标

本专项规划以贯彻城六区及开发区的五年规划总量目标“1+6和320+242”以及2016年近期实施项目发展目标“1+6和79+77”为着力点,以“项目申报——规划核查——部门审核——规划布局——实施建设”为主线,以先进的养老理念为指导,构建集老年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养护院、老年公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为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市委、市政府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的目标要求。

四、规划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

(二)层层审核,分期实施

(三)老人为本,优化布局

(四)盘活存量,发展增量

五、规划指标

至2020年,全市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将达到老年人口的3.5%。依据市民政局提供的人口预测资料,规划期末太原市

城六区及开发区的老年人口将达到约48.48万。通过核算,规划期末城六区及开发区需建成约1.7万张机构养老床位,全市平衡。其中,2016年城六区及开发区规划床位数约1.09万张。

至2020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将实现太原市社区全覆盖,依据市民政局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需求,规划期末城六区及开发区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规划320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规划242处。其中,2016年城六区及开发区规划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9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77处。

六、规划结构

按照空间布局以及分区分级规划,因地制宜,全面覆盖城市的规划原则,提出“一心、六区、多点”的布局结构。

一心:以市级公办老年福利院为核心。

六区:小店片区:以区级公办老年福利院为中心。

迎泽片区:以区级公办老年福利院为中心。

杏花岭片区:以区级公办老年福利院为中心。

尖草坪片区:以区级公办老年福利院为中心。

万柏林片区:以区级公办老年福利院为中心。

晋源片区:以区级公办老年福利院为中心。

多点:散布在城六区及开发区的街道级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七、养老服务设施分类规划

本规划界定的养老服务设施,指专为老年人提供中长期生活照料、专业养护以及生活辅助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两大类。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指为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集中居住、文化娱乐、康复训练、照料护理等多项服务设施,包括老年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和老年公寓等。本专项规划主要研究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床位数、用地面积以及2016年计划实施项目等规划控制要素。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指为居住在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托老服务、短期全托服务和上门服务等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本专项规划主要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五年规划总量目标,以及2016年计划实施项目的空间布局、建筑面积等规划控制要素。

老年大学、老年医院等专业类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无障碍步行道、户外座椅等相关老年人服务设施,不作为本规划的对象。

(一)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通过合理配置空间资源,逐步建立以“老年福利院为引领,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和老年公寓为主体”的发展模式,推进我市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按照行政管理主体可分为三级,包括市级、区级、街道级。

1、市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市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是以示范和培训功能为主,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满足“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等经济困难老人的基本服务需求。至规划期末,新建一处市级示范老年福利院。

2、区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区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是以示范和培训功能为主,承担城六区更专业的养老服务。至规划期末,城六区各新建一处区级老年福利院。

3、街道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街道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和老年公寓三类。街道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多为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项目,具体床位数、用地面积等指标需经市民政局认定审核。

4、配置标准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类型为:老年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养护院、老年公寓。

表1 机构养老设施的配置类型及标准指标表

用地条件紧张,可只控制每床位的最低建筑面积,其用地面积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确定。旧区的范围边界详见附图《新旧城改造类型划分图》。

5、选址要求

(1)应避开闹市区、商业区和工厂区。邻近老年人较为集聚、养老需求较为集中的城镇社区。

(2)交通方便,与外部衔接顺畅。主要出入口宜设在城市主次干路上,方便救护车、消防车及轮椅通行。

(3)尽可能选择绿化条件较好、空气清新等环境优良的地段,并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机储运用地。

(4)尽可能邻近医疗卫生设施和基本的商业设施,如医院、生活便利店,药房等。

(5)严禁选址在基本农田、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采空区、滞洪区、地震断裂带、城市总体规划及控规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范围内。

6、改造方式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指引方式包括保留、新建、改建、扩建四种。

(1)现状保留类

对城六区现存的21处机构养老设施进行评估,依据市民局提供的《太原市现状保留民办养老机构》资料,保留19处运营完善、配备设施相对齐全的现状机构养老设施。

(2)新建类

新建机构养老设施要具有一定土地规模,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符合选址原则,邻近养老需求较为集中地区。远离污染,交通便利。

(3)改建类

改建类机构养老设施指利用现状工业厂房、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招待所、社区闲置用房、废弃学校、住宅房屋等改造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有相对独立出入口,确保老年人设施安静、安全、避免干扰等要求。

(4)扩建类

现状扩建类机构养老设施包括现状用地扩建类和现状建筑提升改造类两种形式。

现状用地扩建类是对现有养老机构周边用地进行梳理整合,有条件扩建的,划定扩建范围,提出床位扩容需求。

现状建筑提升改造类是对于周边用地无条件扩建且养老条件急需改善提升的,需扩大建筑面积、增加床位数。

注:本专项规划不能代替养老项目的政策认定程序。在改造实施中,所列项目仍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7、远期规划建议

(1)鼓励“医养融合”服务模式

规划鼓励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医疗设施开展“医养融合”协作模式,在充分利用周边医疗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服务模式。

(2)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产业,开发银发经济

规划鼓励远期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开发老年产品,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分为街道级——社区级两级,包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1、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包括日间托老服务、短期全托服务、上门服务等功能,服务半径宜为500-1000米,且每个街道至少

设置1处。

2、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包括日间托老服务、上门服务等功能,服务半径宜为300-500米,且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处,对于社区内已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可不设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3、配置标准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内容、设置规定等内容详见下表。

表2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配置标准

后期监管以市政府办公厅已经出台的《太原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试行办法》和《太原市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试行办法》(并

政办发(2016)25号)为准。

②在建筑面积和用地紧张的社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可将相对独立的功能切割分为两处进行设置。即保证两处的建筑面积和功能相加后符合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设置标准。

4、选址要求

(1)鼓励以租赁和购置两种方式获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且租赁和购置的建筑必须为合法建筑。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严禁选址在基本农田、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采空区、滞洪区、地震断裂带、城市总体规划及控规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范围内。

(3)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宜布局在相对集中的区域,或与街道公共服务设施合建。选址应邻近街道的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应远离污染源、噪音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等用地。另外,非独立占地的设施应选在建筑底层,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在两层以上需设电梯或无障碍通道且满足消防要求。

(4)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在本社区内的集中生活地段,尽量靠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方便老人出行。宜在建筑物底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两层以上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通道。

5、改造方式

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指引方

式主要分为新建类、插建类和改建类三种。

(1)新建类(含配建):指新建小区及城中村中新建或配建、

利用零星土地新建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报送时必须取得所在地块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并且确保项目在规定年度内竣工。报送项目时需将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复印件一并提交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2)插建类:指现状小区内插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报送时必须征求小区居民及相关利害人同意,将项目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3)改建类(含租赁和购置):指改造、租赁及购置既有建筑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需将具体建筑的详细门牌号码一并提交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时尽快办理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注:本专项规划不能代替养老项目的政策认定程序。在改造实施中,所列项目仍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八、规划实施

(一)政策保障

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本专项规划应与太原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出台的其他配套文件共同执行。建议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地局、市公安局消防部门等部门共同出台制定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配建、插建等)的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供应、建设、验收与移交的行政审批手续,保障太原市的养老服务设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建立弹性预留机制

到2020年,规划预测我市城六区及开发区老年人口将达到48.48万人,按照“90、6.5、3.5”的发展目标,我市需规划机构养老床位数约1.7万张。目前,由区民政局初报、市民政局初审后上报的项目为五十八处,总床位数约2.6万张,比规划预期多0.9万张。

由于初审上报的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准确性,本次专项规划未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删减,按照规划弹性进行控制。市民政局在2016-2020年发放养老许可时,按照项目的区位、进度、运营条件等方面进行筛选,保证到2020年,规划床位数达到1.7万张。

3、建立增补和退出机制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对于已纳入专项规划的机构养老项目,在土地未出让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项目终止,应由建设单位书面向市民政局说明情况,市民政局对项目审核后书面对项目终止提出意见并上报太原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备案后,该项目从专项规划中删除;在土地出让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项目终止,应由太原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联合市级各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研究,一事一议,以太原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对该项目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书中结论为准,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性质不得改变实际用途;对于未纳入专项规划的机构养老项目,应由区民政部门初步、市民政局初审,同时书面征求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的意见,若项目无矛盾,市民政局出具书面材料

同意该项目,同时将相关材料汇总整理上报太原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与专项规划共同执行。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居家养老分为年度实施计划和2016年近期实施计划。本次专项规划重点对2016年计划实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控制。在专项规划批复后,项目由于后期实施中的各种问题需要对具体项目进行替换,应由区民政部门书面向市民政局说明情况,市民政局批准后书面回复区民政部门,同时将书面材料汇总后与专项规划一并归档。

4、土地供应政策以市国土局出台的《太原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实施和配建管理细则》为准。

5、建立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设置机制

结合规划,遵照有关政策法规,整合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资源。充分利用现有闲置的空房、设施及其他资源,开展多种公共服务功能,解决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和其他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如在新建的居住区,引导建设混合功能型社区中心,将养老服务设施安排在低层,将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站、图书阅览室等安排在二三层以上,地下设置停车场。

6、建设专业服务队伍

(二)规划执行

1、规划效力

本规划经批准后,作为市民政局发放养老许可的初步依据,具体项目在申报时应提交其相关材料,由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方

能发放许可证。在审核的过程中应结合项目的总平面方案最终确定其用地边界和床位数。

2、滚动编制规划

本规划的内容分为五年计划和2016年度实施计划。后续年度需对前一年度的规划实施进行评估,总结存在问题,根据问题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滚动进行编制。

第八章 仓储设施布局规划与设计讲解

第八章仓储设施布局规划与设计 第一节普通仓库的布置规划与设计 一.仓库的布置规划设计的含义 普通仓库一般由:物料储存区、验收分发作业区、管理室及生活间及辅助设施组成。仓库的布置规划就是对上述区域的空间面积配置作出合理安排的同时,重点对仓库的储存区域的空间及技术要求、设备选择及作业通道宽度等进行规划设计。 普通仓库规划与设计的主要内容 1.仓库的储存区域空间规

划 储存货物的空间规划是普通仓库规划的核心,储存空间规划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仓库的作业效率和储存能力。储存空间规划的内容包括: 仓储区域面积规划 柱子间隔规划 库房高度规划 通道宽度规划。 2.仓库常用设备的选择 二.仓库储存区域空间规划 1.储存区域空间规划的影响因素 (1)存储方式。一般存储方式有散放、堆码、货架储存三种。

(2)货品尺寸、数量。 (3)托盘尺寸、货架空间。 (4)使用的机械设备(型号/式样、尺寸、产能、回转半径)。 (5)通道宽度、位置及需求空间。 (6)库内柱距。 (7)建筑尺寸与形式。 (8)进出货及搬运位置。 (9)补货或服务设施的位置(防火墙、灭火器、排水口)。(10)作业原则:动作经济原则、单元化负载、货品不落地原则、减少搬运次数及距离、空间利用原则等。2.仓库储存区域面积的计算仓库面积含储存区域面积和辅助设施面 积两部分 储存区域面积指货架、料垛实际占用面积。 辅助面积指验收、分类、分发作业场地、通道、办公室及生活间等需要的面积。 这里主要介绍货物储存区域面积的计算。

(1)荷重计算法 荷重计算法是一种常用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仓库有效面积上的单位面积承重能力来确定仓库面积的方法。 举例:某建材公司计算建造一座建筑材料仓库,年入库量为20000吨,一年中工作300天,物料平均储备期50天,有效面积上平均货重0.7吨/平方米,仓库利用系数为0.4,试用荷重计算法求仓库面积。

最新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1 (公开稿) 2 1 规划背景 3 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5 质,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促进“人文北京、科技6 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积极应对北京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解决当前养老7 服务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自2009年起,市8 规划委和市民政局共同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至2010年底基本编制完成初稿。 9 10 此后,根据市政府要求,市规划委会同区县政府、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11 发改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梳理和落实了2015年前有条件建设的集中养老设施12 用地。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3 35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 14 号)、《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13]56号)15 对编制成果进行完善补充,进行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委办局意见,形成了《北16 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最终成果。 17 18 1.1 规划依据 19 1.1.1 政策文件 20 (1)《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国办发[2006]6号)2006年2月21 (2)《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2000年10月22 (3)《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京民福发[2008]543号)》2008

年12月 23 24 (4)《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2009年10月25 (5)《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2005年1月 (6)《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09]17号)2009年6 26 27 月 28 (7)《老年人权益保护法》2013年7月 29 (8)《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2013年7月 30 (9)《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2013年7月 31 (10)《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013年8月 32 33 (11)《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2013 34 年10月 (12)《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13]56号) 35 36 2013年10月 37 (13)《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5年5月 1.1.2 规范标准 38 (1)《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 39 40 (2)《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京政办发[2008]19号)(3)《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 41 42 (4)《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 43 (5)《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 (6)《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 44 45 (7)《关于住宅适老性规划设计有关意见的通知》(市规发[2015]164号)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公开稿) 1 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促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积极应对北京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解决当前养老服务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自2009年起,市规划委和市民政局共同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至2010年底基本编制完成初稿。 此后,根据市政府要求,市规划委会同区县政府、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梳理和落实了2015年前有条件建设的集中养老设施用地。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13]56号)对编制成果进行完善补充,进行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委办局意见,形成了《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最终成果。 1.1 规划依据 1.1.1 政策文件 (1)《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国办发[2006]6号)2006年2月(2)《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2000年10月

(3)《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京民福发[2008]543号)》2008年12月 (4)《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2009年10月 (5)《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2005年1月 (6)《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09]17号)2009年6月(7)《老年人权益保护法》2013年7月 (8)《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7月 (9)《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13年7月 (10)《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013年8月 (11)《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2013年10月 (12)《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13]56号)2013年10月 (13)《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5年5月 1.1.2 规范标准 (1)《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 (2)《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京政办发[2008]19号)(3)《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 (4)《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 (5)《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 (6)《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

2016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城市)养老设施的规划与开发建设概览

2016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城市)养老设施的规划与开发建设概览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居家养老是指以()为核心,以社区(村)为依托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 A.机构 B.社会 C.市场 D.家庭 用户答案:[D] 得分:6.00 2.针对养老设施补贴,一般分为()和运营补贴。 A.投资补贴 B.规划补贴 C.建设补贴 D.管理补贴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3.美国的养老产业发展现状已经比较成熟,分为盈利性和()两类。 A.福利型 B.非盈利性 C.救助型 D.介护型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4.根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有关规定,老年公寓配建规模不应小于()床。

A.70 B.80 C.90 D.100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5.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成为西方国家影响老年人养老保障和社区服务政策倾向的最重要因素。 A.经济因素 B.社会因素 C.文化因素 D.政治因素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根据使用方式分类,养老设施可分为()。 A.居家养老设施 B.社区养老设施 C.社会养老设施 D.居家社区养老设施 E.机构养老社区 用户答案:[] 得分:0.00 2.2006年英国当局明令,在社区内对老年人提供服务和供养,内容包括()。 A.生活照料

B.医疗服务 C.物质支援 D.心理支持 E.整体关怀 用户答案:[ACDE] 得分:8.00 3.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的老年人政策出现了以下趋向()。 A.以机构照顾服务转移到社会形式照顾服务 B.以机构照顾服务转移到社区为基础的照顾服务 C.加强政府的直接作用 D.发展商业的、非盈利的和非正规的提供老年服务的部门 E.促进具有更大选择机会的、个性化的照顾服务的发展 用户答案:[BDE] 得分:0.00 4.根据建设类型分类,养老设施可分为()。 A.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B.居家养老设施 C.介护养老设施 D.老年学校 E.老年养护院 用户答案:[ACE] 得分:0.00 5.美国养老住宅业的产业链由()组成。 A.借贷

如何把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做下去

如何把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做下去 做好养老服务首先应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应该有非常详细的调查,对每一个街道,明确指导养老设施怎么落地。养老调研不详细会带来很多的问题。 中国的老龄化发生在2000年,已经延续了16年,城市规划的欠账非常明显,老年人不宜居,没有办法享受好的生活。中国老龄人口基数非常巨大,2015年已经超过2亿人,解决这么大的老龄人口问题不是简单的事情。再加上随着医疗条件的发展,人均寿命不断增长,以及由于体制上的原因造成他们大多数没有积累足够多的财富保障老年生活,国家和政府也没有积累足够多的财富保障他们享受养老的福利,多因素共同导致了中国老龄化的现状,即老龄基数大,但没有资金保障和照料他们。 老年人一般有两个去处,一是离开家,一是不离开家。离开家,可以去养老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等,离开自己一直生活的地方,离开自己的社区、家庭,到另外一个地方和其他人一起生活。 但是,不离开家是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的方向。首先在自己家,其次可以在社区里,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生活服务,在社区和周边的城市当中可以完成。

2013年国务院35号文提到,2020年,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社会为支撑的养老体系。人们怎么解读的呢?2015年,北京提出了“9064”的格局,90%的老人在家养老,6%在社区照料,4%可以到机构去,这意味着北京必须为100位老人提供4张床位,为96%提供比较好的居家养老条件;上海提出的是“9073”。基本国内都是这两个模式。 据我们长期调研的结果看,这样的布局基本能够反映老年人自身的愿望,97%的老年人不愿意离开家,2%的人可以去老年机构,条件比较好的、对生活要求比较高的3%的老 人可以离开家,去高端养老公寓。 城市规划可以为养老做些什么?我认为,首要一点便是对养老设施进行统筹的安置。养老服务设施有三种类型,第一个养老机构,第二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这两种都叫养老服务设施,第三种可归纳入其他城市设施里面。 城市一级养老机构可以分成养老院、福利院,社区级的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这两者是有法定地位的,民政部有日间照料中心标准,活动中心正在拟定标准,初稿差不多已经完成。 我们城市空间功能,实际上除了公共部分以外,还有很多社会化的、社区的支持。多少面积多少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服务的,门前无障碍设计还是台阶,这些内容都是社区支持的体现。

余姚养老设施专项规划

余姚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 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余姚市行政区域范围,即1527平方公里,包括兰江、阳明、凤山、梨洲、朗霞、低塘6个街道和临山、黄家埠、小曹娥、泗门、马渚、牟山、三七市、丈亭、河姆渡、大隐、陆埠、梁弄、大岚、四明山、鹿亭14个镇及1个乡。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余姚市域总体规划》一致,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其中: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0-2030年。 三、养老设施布局原则 1)根据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养老设施现状和城镇老年人口规模,合理确定养老设施等级结构和规模; 2)现有的养老设施原则保留,通过改建、扩建、迁建等措施完善服务功能,达到规范要求,提升服务水平; 3)新建老年人设施应根据老年人口空间分布情况、用地、交通、环境等条件综合确定选址,体现就近服务的原则。 4)统筹平衡、差异配置,合理预测老年人口规模,统筹和优化养老设施布局。在行政划分的基础上,分区域平衡供需;在用地充裕、景观优美的区域可以在布局时适当进行倾向;在交通便利性相对较弱、老年人口规模相对较少的山区,适当考虑其他形式进行补充。 四、机构养老设施规划 规划扩建市级机构养老设施1处(长青老年公寓);新建养生养老基地3处,分别位于城区近郊区域、姚东区域、四明山区域;街道(乡镇)级机构养老设施新建21处(其中3处机构养老设施包含老年护理院),扩建3处,改建提升1处,保留30处。 规划共增加机构养老床位9100张(其中市级机构养老设施300张,养生养老基地2100张,街道(乡镇)级机构养老设施6700张),满足规划末期老年人口对于机构养老床位的需求。

2017注册咨询继续教育考试-养老设施的规划与开发建设概览试卷(92分)

【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92.0分,用时613秒,通过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根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有关规定,老年公寓配建规模不应小于()床。 A.70 B.80 C.90 D.100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2.据联合国有关规定,“老年型”国家是指: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超过()。 A.5% B.6% C.7% D.8%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3.针对养老设施补贴,一般分为()和运营补贴。 A.投资补贴 B.规划补贴 C.建设补贴 D.管理补贴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4.从健康产业链的角度,前端产业是为了达到()的目的。 A.保健预防 B.修复健康 C.维持健康 D.促进健康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5.()是美国养老产业中发展最为成熟的产业。

A.老年公寓 B.养老院 C.老年养护院 D.养老住宅业 用户答案:[D] 得分:6.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2006年英国当局明令,在社区内对老年人提供服务和供养,内容包括()。 A.生活照料 B.医疗服务 C.物质支援 D.心理支持 E.整体关怀 用户答案:[ACDE] 得分:8.00 2.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的老年人政策出现了以下趋向()。 A.以机构照顾服务转移到社会形式照顾服务 B.以机构照顾服务转移到社区为基础的照顾服务 C.加强政府的直接作用 D.发展商业的、非盈利的和非正规的提供老年服务的部门 E.促进具有更大选择机会的、个性化的照顾服务的发展 用户答案:[ABDE] 得分:8.00 3.根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的规定,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 A.养老院 B.老年学校 C.老年活动中心 D.老年服务中心 E.老年公寓 用户答案:[ABCDE] 得分:0.00 4.根据使用方式分类,养老设施可分为()。 A.居家养老设施 B.社区养老设施

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 见》,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县、教育为本和富民强县、教育先行的治县方略,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结构,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使教育适合城镇化的趋势,办人民需要和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全面提高质量为宗旨,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的学校这一目标,科学合理地布局,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进 社会城镇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立足长远,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提高质量原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处理好提高教 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 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村小和教 学点教学质量,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 求。 就近入学、科学合理原则。农村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每个乡(镇)都设置初中;保留和恢复必要的教学点。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分步实施、先建后撤原则。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要严格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的规定履行论证、听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统筹考 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生设施等条件保障,保证平稳过渡。要结合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加强趋势预测,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学校,做好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 坚持标准、内涵发展的原则。布局调整的学校规模,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平均班额、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学校建设标准。新建的学校在师资设备、办学力量上都要配套跟进,使新建的学校成为内涵发展的特色学校。 三、发展目标 一)小学。现有小学128所,其中城区四所(桃花江小学、桃花路小学、桂花园小学、近桃小学),农村完小100所,教学点24个。 规划到201X年: 1.城区。新建城南学校小学部,计划招生小学30个班1350人,其他四所完小,提质扩容,解决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 农村。撤并桃花江镇肖家山小学、桃花江镇莲花小学、大栗港镇铁锚村教学点和金牛村教学点,恢复重建学校1所: 大栗港镇黄龙嘴教学点。 届时全县共有小学125所。其中城区4所,教学点22所,农村完小99所(寄宿制小学18所)。 二)初中。现有初中学校44所(包括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寄宿制学校为42所,城区现有4所初中(桃花江镇一中、桃花江镇二中、桃花江实验中学、玉潭实验学校),农村有40所。 规划到201X年:

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及标准

附件2 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及标准 1、护理型养老机构:是指机构建设床位为集体居住、以介护为主(护理床位达到60%以上),配备有公共食堂、专门(职)医疗卫生(康复)机构和医护人员、专职管理团队、护理服务人员,主要收住需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和日常需大量照料服务的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和管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2010〕194号)、《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如福利院、护理院、照护院、康复院、关怀院等。床位及护理人员配置标准:护理床位室内使用面积每床平均8平方米以上,机构综合建筑面积每床平均50—70平方米,房间设置为大开间,单间摆放床位4—8张,室内须设有独立护理室(台)和卫生洗浴间。护理人员与休养人员按1∶3—4配备。 2、助养型养老机构:是指机构建设床位为集体居住、以介助为主,配置部分护理床位(达到20%以上),配备有公共食堂、专职管理团队和护理服务人员,提供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提供老年人休养、用餐、娱乐、健身和文化教育等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主要收住自理和日常需要介助服务的老年人。建设和管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

〔1999〕131号)、《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2010〕194号)、《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如养老院、敬老院、益寿院、颐乐园等。床位及护理人员配置标准:介助床位室内使用面积单人、双人、三人间分别为10、14、18平方米以上,机构综合建筑面积每床平均40—60平方米,房间内须设有独立卫生洗浴间,卫生洗浴间面积5—7平方米。护理人员与修养人员按1∶8—10配备。 3、居养型养老机构:是指机构建设床位为集中居住、以为老年人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式为主,允许配置部分家庭厨房,床位按套计算(每套两床),须设置专门护理区域(护理床位达到10%以上),配备有公共食堂、专职管理团队和护理服务人员,提供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提供老年人休养、用餐、娱乐、健身和文化教育等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主要收住自理和日常需要介助护理服务的老年人。建设和管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第149号)、《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如老年公寓等。床位及护理人员配置标准:居家型套内使用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床位租费按月或按年收取,一次性租费收取最多不能超过3年。护理人员与修养人员按1∶12—15配备。 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是指社区内建设的既有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生活照料服务、信息登记、状况评估、补贴发放,同时又具有供20人以上老年人午餐、午

固安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年简介

固安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年简介《固安县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年) 简介 固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一、规划编制背景 固安县近邻首都北京,城市规模发展迅猛,未来城市人口将迅速增多。根据固安县总体规划和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人口分布、交通、环境和学校布局的相关规定,以满足全县适龄人口的教育需求为宗旨,参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结合固安县现状实际,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实施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以指导教育设施的建设。 二、规划编制概况 该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层面的专项规划,以中心城区为重点,覆盖全县。规划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等内容。分乡镇和县城两空间进行编制,分近期和远期两阶段实施。 发展目标:到2030年,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到高中阶段的12年国民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95%左右;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7%;加强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特殊教育社会福利化,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布局原则:

1、现状保留学校:针对布局合理,但现状用地不能扩建的学校。学校虽然规模不达标,学生数超标的学校降低办学规模;班额超标的学校,按照标准要求配置。 2、扩建学校:针对学校建设规模不达标,周边有条件可进行扩大建设的学校或结合城区旧城改造可新增建设用地的学校。 3、迁建学校:学校布局不合理或现状用地不满足建设要求,需要进行异地重建的学校。异地迁建学校可适当扩大学校规模,提高办学条件。 4、改建学校:可将建设规模小的学校进行办学转型,中学变小学,小学变幼儿园,调整办学层次,改善办学条件。 5、新建学校:新开发建设地区及服务半径过大的地区,规划新建学校。 三、规划布局 (一)学前教育规划 1、乡镇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乡镇幼儿园76座,规划班级数495班,规划学前适龄生14310人。 2、县城学前教育布局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幼儿园115座,规划班级数1035班,规划学前教育适龄生31050人。 (二)小学教育规划 1、乡镇小学布局规划 规划教学班1008个,规划学生45360人。规划学校总用地面积 2104.3公顷,学生人均用地22.99m。 2、县城小学布局规划 规划县城小学共36座,规划班级1458个,规划学生数65610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公开稿) 1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促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积极应对北京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解决当前养老服务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自2009年起,市规划委和市民政局共同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至2010年底基本编制完成初稿。 此后,根据市政府要求,市规划委会同区县政府、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梳理和落实了2015年前有条件建设的集中养老设施用地。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13]56号)对编制成果进行完善补充,进行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委办局意见,形成了《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最终成果。 1.1 规划依据 1.1.1 政策文件 (1)《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国办发[2006]6号)2006年2月(2)《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2000年10月(3)《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京民福发[2008]543号)》2008年12月 (4)《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2009年10月(5)《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2005年1月 (6)《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09]17号)2009年6月

(城市)养老设施的规划与开发建设概览100分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根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有关规定,老年公寓配建规模不应小于()床。 A.70 B.80 C.90 D.100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2.美国的养老产业发展现状已经比较成熟,分为盈利性和()两类。 A.福利型 B.非盈利性 C.救助型 D.介护型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经历了年轻型人口结构、()及老年型人口结构。 A.青年型人口结构 B.成年型人口结构 C.壮年型人口结构 D.中年型人口结构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4.根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有关规定,老年人设施场地范围内的绿地率:新建不应低于()。 A.30% B.35% C.40% D.45%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5.根据《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 A.全额免征 B.减半收取 C.先征后退 D.先征后补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养老设施开发建设产业链条的领域包括()。 A.投资领域 B.规划领域 C.建设领域 D.运管领域 E.设计领域 用户答案:[ACD] 得分:8.00 2.根据使用方式分类,养老设施可分为()。 A.居家养老设施 B.社区养老设施 C.社会养老设施 D.居家社区养老设施 E.机构养老社区 用户答案:[ABE] 得分:8.00 3.2006年英国当局明令,在社区内对老年人提供服务和供养,内容包括()。 A.生活照料 B.医疗服务 C.物质支援 D.心理支持 E.整体关怀 用户答案:[ACDE] 得分:8.00 4.根据建设类型分类,养老设施可分为()。 A.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B.居家养老设施 C.介护养老设施 D.老年学校 E.老年养护院 用户答案:[ADE] 得分:8.00 5.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的老年人政策出现了以下趋向()。

临清市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7-2030)

临清市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7-2030) (征求意见稿) 山东鲁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8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前教育规划 第三章普通小学规划 第四章普通初级中学规划 第五章普通高级中学规划 第六章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规划 第七章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 第八章附则 附:市域中学、小学布点规划图市域幼儿园布点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指导思想及编制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按照“立足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资源优化,规范办学、均衡发展”的整体思路,合理布局全市各类教育设施,为逐步形成结构完善、功能齐备、具有临清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提供基础。 1.1规范发展学前教育,以实验幼儿园、中心幼儿园为示范,促进学前教育办园水平提高; 1.2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构建均衡发展的空间体系,满足义务教育公平、普惠发展的要求; 1.3合理确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布局,满足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 1.4以产业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布局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满足社会对各类技能性人才的需求; 1.5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教育科研用地空间,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促进临清市特殊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2条规划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3)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9)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30年)》 2.5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2.6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6号) 2.7 《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 2.8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 2.9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09.2) 2.10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2010) 2.1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2.12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2.13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GBJ99-86) 2.14 《幼儿园管理条例》 2.1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 2.16 《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2.17 《临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18教育主管与规划部门提供的相关政策文件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技术要点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 (2013-11-11 13:17:34) 转载▼ 标签: 分类:养老行业政策文件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要点 养老机构建设标准 适合老人住宅设计要求 一、总则 (编制目的)为加强对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和住宅适老性规划设计的技术指导与监督,规范相关项目的建设,保障我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际需要,避免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依据国家和我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政策,特制订《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要点》)。 (适用范围)本市新建养老服务设施和住宅进行规划设计时,除应符合本《技术要点》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改建和扩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基本术语)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居住、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方面专项或综合服务的建筑通称。含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设施,如老年养护院、养老院、敬老院等。按照建设形式可划分为独立占地的养老服务设施和结合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独立占地的养老服务设施是指进行独立规划选址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与医疗设施、教育设施、酒店等其他功能建筑结合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 社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是指在社区内,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有关规定配建的专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膳食供应、生活照料、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紧急救援等服务的设施,如托老所、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场站等。 二、规划设计要求 (一)独立占地的养老服务设施 1、(规划选址)规划选址应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及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域规划等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并应充分考虑养老服务设施的专业特征。根据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发展需要,可将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以及村镇集体建设用地进行适当调整,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 2、(床位设置规模)床位设置规模一般为300-500床,最小不宜低于100床,超过500床的应设置管理分区。人口

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中的“教育白地”策略初探——以《张家港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为例

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中的“教育白地”策略初探 ——以《张家港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为例 潘晖婧 摘要:教育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教育资源的空间配置是新常态下城镇化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但传统的教育设施规划编制方法已不太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文以《张家港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为例,基于案例分析中总结的教育设施规划配置方法,创新性地提出“教育白地”的概念,对教育设施规划分为“刚性保障”和“远景预留”两个层面,探索教育设施规划编制方法的转型思路。 关键词:教育设施,弹性预留,教育白地,张家港市 1.引言 教育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我国经济社会和民生改善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伴随着我国进入新常态的发展时期,教育发展在区域、城乡和群体之间的优质均衡发展将助推我国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毕波,2016)。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是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编制思路的合理性、设施布局的科学性也是每一位社会成员享受均等化教育服务服务的基本前提(韩高峰,秦杨,2014)。 然而,教育设施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情况屡见不鲜。基于规划编制的角度出发,可以发现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教育配套编制方法不太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如规划的教育配套人口与现状实际居住人口差异较大,“一刀切”式的教育配置标准不适应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尤其在苏南城市,早年大量的外来人口涌入和当下产业转型带来的人口增长趋势变缓,这些问题都造成了教育设施规划和社会发展之间的不适应性。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结合《张家港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探索教育设施的新思路、新方法。 2.张家港市教育设施发展现状 2.1张家港市概况 张家港位于中国大陆东部,长江下游南岸,是苏州市所管辖的县级市。作为沿海和长江两大经济开发带交汇处的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张家港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百强县、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市前列,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县级市之一,在经济、文化、金融、商贸、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解读及原文

简要梳理—— 一、界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老年酒店不在此列 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老年酒店、宾馆、会所、商场、俱乐部等商业性设施占用土地,不属于本《意见》中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根据意见界定,养老机构中入住老人的住房、康复医院、餐厅等属养老服务设施。 二、确定土地用途和年期,租期最长可达50年 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明确规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也就是说,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租赁期限最长可达50年。 三、回收闲置土地可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的,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可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一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四、鼓励租赁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土地成本高企,已经开始制约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租赁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利于降低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成本。意见明确各地可制订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出租或先租后让供应的鼓励政策和租金标准,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向社会公开后执行。希望各地能够尽快出台相应的细则,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问题。 五、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偿供应

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原则上以租赁方式为主。土地出让(租赁)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在强调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偿供应的同时,也强调了要公平公正。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 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或转租,这是为了避免出现管理混乱,有点象北京打击群租房。 七、老年公寓、宿舍等居住用房,限定在40平方米以内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内建设的老年公寓、宿舍等居住用房,可参照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限定在40平方米以内;限定每套房的建筑面积40平米,也是为了严格管理规范,尽量避免出现养老用房往大户型、豪宅化方向发展,而更强调养老用房的实用性。 八、老年公寓出租服务合同最长不能超过5年 向符合养老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出租老年公寓、宿舍等居住用房的,出租服务合同应约定服务期限一次最长不能超过5年,期限届满,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明确约定5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原承租人可优先承租。 九、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使用农民集体土地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文本 (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7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第二章市南区教育设施设校标准...................................................2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第三章市南区教育设施需求预测...................................................4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第四章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5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第五章分期建设计划..................................................................7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第六章实施保障措施与建议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相关要求,适应市南区城市更新、新建居住区的推进,满足人口变化对教育设施的需求,统筹市南区教育设施资源,切实保证教育设施在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中得到优先考虑,为新增教育设施预留用地条件,实现城市规划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特组织编制《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市南区行政所辖区域,总用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研究对象 本规划的规划研究对象为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不含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设施和校外教育设施等其他教育设施。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至2020年。 第五条规划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16年版) (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7)《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 (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9)《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 (10)《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

天津市机构养老设施总体布局研究

天津市机构养老设施总体布局研究 文强 摘要:同我国东部沿海许多大、特大城市一样,天津市是进入老龄社会时间较早、程度较重的城市之一,也是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加速背景下,在全国老龄率排名下降、老龄化形势显得“相对不严重”的城市之一。实际上,这种现象掩盖了以天津为代表的同类型城市老龄化空间分异程度大、老城区老龄化严重并仍在加剧的问题。因此,机构养老设施的总体布局对于有限养老资源地高效利用显得尤为重要。文章通过分析天津市人口老龄化现状与发展趋势,揭示了目前天津市机构养老设施布局存在的问题。提出在市域层面采用层次分析法,制定合理的机构养老设施分区引导与控制策略。在中心城区层面,构建相互衔接、梯度明显、分工明确的四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从而形成较为合理的机构养老设施总体布局。 关键词:机构养老设施;总体布局;老龄化;天津市 1、天津市人口老龄化现状与发展趋势 1.1天津市人口老龄化的总体进程 从全国来看,天津市进入老龄化社会较早。1990年天津市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9.61%,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5.85%,两项指标均已接近“老龄社会”的国际通用标准,即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较全国总体进入老龄化社会早十年左右。 从总体进程上,天津市老龄化呈快速上升趋势:根据1982、1990、2000、2010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和2005年天津市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天津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从1982年的8.52%上升到2010年的13.02%(表1-1)。此过程具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缓慢上升阶段、快速上升阶段、缓慢下降阶段(图1-1)。 表1-1 1982至2010年天津市老龄人口比重 (资料来源:天津市历年人口普查资料和2005年天津市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绘制)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地土地政策

3 加强社区服务类设施建设,按照人均用地 不少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 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 城改造要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方 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 交付使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国土资源厅、民政厅 和各省辖市、省直管 县(市)政府 20l4年6月底前出台 具体措施 4 落实养老服务用地政策。各省辖市、县 (市)年度用地计划要合理安排养老服务用 地需求,并向社会公布。对新办的非营利 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 用地条件的,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后, 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对新办的营利 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明确用地性质, 按照国家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 优先保障供应。 省国土资源厅、农业 厅、民政厅和各省辖 市、省直管县(市) 政府 国家政策出台后3个 月内制定具体措施 5 省本级及市、县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的彩票公益金,确保50%以上用于支持养 老服务业。 省民政厅、财政厅和 各省辖市、各直管县 (市)政府 持续实施 6 政府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机构 运转、人员经费和机构内集中供养对象的 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 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 构管理经费、人员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列 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各省辖市、各直管县 (市)政府 持续实施 7 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 措施。 省财政厅、发展改革 委、民政厅 2014年8月底前出 台具体措施 8 对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 费。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 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 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 比例扣除。 省财政厅、地税局持续实施 9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 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 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 提供养老服务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省财政厅、发展改革 委、民政厅、国税局 持续实施 10 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 生活类价格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和各省 辖市、省直管县 (市)政府 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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