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

一、保护目标和原则

1、保护目标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实施机制,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中华文化重要枢纽、南方都城杰出代表、具有国际影响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目标。

2、保护原则

(1全面保护

拓展历史文化保护的对象和内涵,建立由整体风貌、古都格局、历史地段、古镇古村、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构成的保护框架,实现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

保护对象从单纯的文物保护单位扩大到其他文物古迹,从历史文化街区拓展到一般历史地段,从物质文化遗产拓展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20世纪遗产、古镇村、老字号、历史典故等均纳入保护

体系,对历史文化资源“应保尽保”。

(2整体保护

把历史文化资源及其所依托的城市作为有机整体,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本体和周边环境,保护老城及其所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保持南京特有的古都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

宏观上突出名城格局和风貌的整体保护,合理调整老城功能,疏解老城人口容量,改善老城交通和市政设施;微观上从强调对历史文化资源“个体”保护,扩大到对历史文化资源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

(3积极保护

在保护的基础上强调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复兴,加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与现代城市功能的有机整合,促进历史文化永续利用,提升老城活力。

结合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公共空间环境的改善,构建历史文化空间网络,整体展示南京的名城风采。

二、整体格局和风貌的保护

1、名城山水环境的保护

(1山体、水体的保护

保护和彰显南京“襟江带湖、山水相依、龙盘虎踞”的地理形胜。

重点保护宁镇山脉楔入城市的三支余脉。保护北支的栖霞、乌龙、幕府和狮子等山体,中支的钟山、富贵、九华、鸡鸣、鼓楼、五台和清凉等山体,南支的青龙、黄龙、雨花台、牛首和祖堂等山体。禁止任何建设活动破坏山体绿化,加强环境整治。

重点保护秦淮河、金川河、历代护城河以及玄武湖、莫愁湖、前湖、琵琶湖等水体。对水体进行清污治理,加强水体两岸的绿化和文化小品建设。

(2环境风貌保护区的保护

结合城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对体现南京整体格局风貌的山水资源及相关的人文要素进行整体保护与展现。将历史文化内涵较为丰富的自然山水资源集中区划为环境风貌保护区。环境风貌保护区包括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山水保护范围及其周边的环境协调区。

本次规划划定13片环境风貌保护区,分别为(1紫金山—玄武湖环境风貌保护区、(2雨花台—菊花台环境风貌保护区、(3幕府山—燕子矶环境风貌保护区;(4栖

霞山环境风貌保护区、(5牛首山—祖堂山环境风貌保护区、(6汤山温泉—阳山碑材环境风貌保护区、(7老山—珍珠泉环境风貌保护区、(8方山环境风貌保护区、(9青龙山—黄龙山环境风貌保护区、(10桂子山—金牛湖环境风貌保护区、(11灵岩山—瓜埠山环境风貌保护区、(12天生桥—无想寺环境风貌保护区、(13固城湖环境风貌保护区。

积极发掘环境风貌保护区的历史文化内涵。环境风貌保护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严格按照相应的法规进行保护、控制和建设管理,严禁开山采石、填塞水域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行为。自然山水保护范围主要用于建设绿地,确需新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其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不符合保护规划的建(构筑物和设施应当依法改造或者拆除;其周边的环境协调区内应保持高绿地率特征,增加绿色开敞空间;新建设项目的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应与其所处的山水环境相协调。

2、历代都城格局的保护

整体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托的山水环境。重点保护六朝、南唐、明代及民国四个重要历史时期的历史遗存和重要遗址。考古、施工中发现的重要遗址遗存应当原址保护,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向公众展示。

(1六朝都城格局

保护六朝建康城遗址,划定六朝宫城及御道遗址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加强对六朝建康城都城以及东府城、西州城的考古勘探,进一步勘定六朝建康城的范围。

(2南唐都城格局

加强南唐都城现存城墙、城河及宫城遗址的保护控制。

1南唐都城城墙与城河

南唐都城城墙的现存部分与与明代都城城墙南部的汉西门—通济门段重叠,按照明城墙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与控制。

北半段城墙已毁,应重点保护城墙遗址及护城河,结合绿地、文化小品建设和公共空间的整合予以展示。洪武北路至通济门有护城河段应保护现有河道(内秦淮河北支和东支的走向和宽度,清理整治河道,加强两岸绿化,每侧绿带宽度不少于10米。洪武北路至中山路原护城河被掩埋的,应择机恢复或部分恢复被填埋的河道(干河沿,结合沿河绿化小品或通过建筑底部空间处理局部展示南唐城池格局,保护并展现南唐都城北门桥遗迹。中山路以西段结合广州路的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组织,加强对南唐都城轮廓的展示。乌龙潭公园段结合乌龙潭公园的更新整治进行展现。

2南唐宫城遗址

重点保护南唐宫城遗址,划定南唐宫城及御道遗址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加强考古勘探,保护地下文物。

保护对南唐宫城位置起界定作用的秦淮河中支和内桥,在沿河绿地中通过绿化、小品、说明牌等多种方式展示南唐宫城的历史格局。

3南唐御道

南唐御道为今中华路,北起内桥,南至中华门瓮城。

保持中华路现有线形和宽度,沿线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应当与自然、人文景观、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沿线人行道路面铺装、街道家具、小品等要与城南地区的传统风貌相协调。保护并完善建康路以南段落街道尺度和沿街传统建筑风貌特色,保持现有街道空间适宜的高宽比,控制沿街建筑贴线率。建康路以北段落延续南段的风貌特色,逐步整治街道空间界面。

(3明代都城格局

保护明代四重城郭格局。

1明代皇城、宫城

重点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故宫遗址,保护皇城内现存的西华门、西安门、东华门、午朝门、内外五龙桥等遗迹,保护明御河、玉带河等水系。

将明故宫宫城范围划为明故宫遗址的保护范围,区内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逐步置换用地功能,为将来明故宫遗址作为大遗址保护、整体展示留有余地。

划定明代宫城及御道遗址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加强考古勘探,保护地下文物。

2明代御道

明代御道为今御道街,北起午朝门,经外五龙桥至正阳门遗址(护城河岸。

保持御道街现有宽度、线型和断面形式;加强御道街两侧绿带建设,控制沿街建筑高度、体量和形式。道路两侧各保留10米绿化带,午朝门至外五龙桥段,道路两侧不得进行新的建设;外五龙桥至光华门段,新建建筑退让绿线不小于10米。道路红线以外20—40米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沿街不宜增加大体量的建筑和商业建筑,严禁现有单位破墙开店,新建建筑在高度、体量、形式上尽量强化轴线对称效果,烘托明故宫的庄严气势,与明故宫地区的整体环境相协调。

3明代都城城墙与城河

按照“城墙、城河一体”的保护原则整体保护明代都城城墙与城河。

南京明城墙已经纳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中国明清城墙”,要按照《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进行保护。

现存城墙及遗迹的保护范围为城墙内侧不少于15米(依附山体的段落到山体坡脚线;城墙外侧到护城河对岸15米(无护城河的段落不少于1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城墙内侧不少于100米,其中30米为绿地或道路,30米—50米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50米以外地区的新建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8米。

城墙遗址段上现有建(构筑物应当逐步拆除,结合道路、河道建设明城墙绿带,宽度不得小于30米。

加强明城墙沿线绿化环境建设,形成环城公共绿带。组织明城墙内外环游览线路,增强明城墙两侧用地功能的公共性。

4明代外郭

将明外郭本体划为保护范围,保护现存较为完好的观音门—夹岗门段的走向、断面和树木;郭墙两侧控制为公共绿地,宽度控制为50~100米。依托观音门—夹岗门段,串联沿线的历史文化资源和

自然山水资源,组织明外郭历史文化之旅。通过优化周边地区道路系统和交通组织,逐步取消郭墙(今土城头路之上机动车交通功能,合理组织游览道路。

明外郭已毁段落,应进一步加强考古论证,相关重要遗址遗迹应结合道路、绿地和开敞空间等设置标识。

(4民国历史轴线

民国历史轴线为今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东路,西起中山码头,东至中山门。

保护、延续和择机恢复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东路三块板的道路断面形式、行道树和环形广场。

保护民国历史轴线沿线的民国建筑,保持沿线以公共建筑为主体的功能特色。中山北路重点保护热河路广场至盐仓桥广场段、原国民政府行政院和交通部段、原国民政府立法院至外交部段等;中山东路重点保护新街口广场至原国民政府中央通讯社段北侧、中央饭店至中山门段北侧等。对重要段落内严重影响民国建筑环境和整体风貌的建筑和界面,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和整治,新建建筑在高度、体量、风格、色彩上与相邻民国建筑相协调。

(5其它朝代重要遗存

加强太平天国及宋元等其它朝代历史遗存的保护,对已湮灭的历代都城格局要素应进一步加强考古研究,重要遗址遗存应当原址保护,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向公众展示。其中,对太平天国时期的天朝宫殿、瞻园、堂子街太平天国壁画等重要历史遗存,加强考古研究与保护展示。

3、老城整体保护

明城墙、护城河(湖围合的老城是南京历史文化的集中承载地,是古都南京的核心,南京历代都城的遗址、历史文化遗存的精华大都分布在老城内,应作为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进行整体保护。

整体保护老城“龙蟠虎踞”的山水环境、“环套并置”的历代都城城廓、历史轴线和街巷格局。控制老城景观视线走廊,划定老城高层禁建区,整体保护老城空间形态。

加强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周边地区和明城墙护城河等格局要素所依存环境的保护。历史资源周边、涉及古城历史格局地区的城市更新,应延续传统风貌。保护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部队等用地内的附属绿地。加强包括地下文物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串联整合,建立整体彰显老城历史风貌的文化景观空间网络。

继续加快外围新区建设,合理调整老城功能,降低老城人口密度,改善老城绿化环境,完善老城交通和市政设施。

(1老城建筑高度的控制

严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保持老城现状“近墙低、远墙高;中心高、周边低;南部低、北部高”的总体空间形态。

老城为高层控制区,其建筑高度、开发强度根据老城合理容量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

三片历史城区新建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5米以下(公共建筑可以控制在40米以下。

明城墙沿线、玄武湖周边、御道街两侧,以及建康路、升州路以南的城南历史城区为高层禁建区,新建建筑原则上不得超过18米,并符合历史风貌保护要求。其中集庆路和长乐路以南至城墙地区、越城遗址—大报恩寺遗址地区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建康路、升州路以北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内,新建建筑高度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该区域周边新建建筑的,应当通过视线分析确定其建筑高度和体量。

(2老城景观视廊与界面的保护

1重要景观视廊保护

保护老城内鼓楼、北极阁、鸡鸣寺、中华门、中山门、神策门、午朝门、阅江楼等标志性历史文化景观点及其相关的9个重要景观视廊:1鼓楼—北极阁(鸡鸣寺塔—九华山;2狮子山—石头城;

3狮子山—长江大桥;4中华门—雨花台;5中华门—内桥;6午朝门—富贵山;7午朝门—光华门;

8神策门—小红山;9神策门—北极阁(鸡鸣寺塔。

严格控制景观视廊中的建设活动,重点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和体量,任何新建高层建筑必须做景观影响分析。

2重要景观界面保护

重点保护玄武湖和紫金山之间以及老城边缘的景观界面。

控制城墙、玄武湖和紫金山之间的建筑高度,展现山水城林交融一体的景观特色。

保护老城重要的景观界面(老城南地区与城东干道、城西干道、纬七路之间的景观界面;苜蓿园大街与城墙之间的景观界面;城西干道与清凉山、石头城及城墙、狮子山阅江楼与长江大桥之间,新建建筑原则上不得超过城墙高度,必要时应做景观影响分析,并经过南京市规划委员会专家论证。

(3老城道路街巷格局的保护

1道路格局

保护和延续城南六朝、南唐以来形成的南偏西的道路走向与格局。保护民国时期以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东路为骨架的道路格局。老城内任何新的城市建设都应以保护、延续历史道路街巷格局并保持它们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为前提。

2历史街巷

将老城内保存完整、内涵丰富、特色明显和对名城风貌特征起着重要作用的街巷确定为历史街巷。历史街巷的走向、名称一般不得改变,保护历史街巷的历史环境要素。

历史地段内的历史街巷共计100条,原则上不得拓宽;保护历史环境要素,保持现有的空间尺度、历史风貌和环境氛围。

城南历史城区内的历史街巷共计20条,一般不宜改变现有尺度;保护历史环境要素,延续城南历史风貌和环境特色。

老城其他地区的历史街巷共计13条,要强化文化氛围。

(4老城历史城区的保护

在全面保护南京老城整体风貌的基础上,将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等3片历史范围相对清楚、反映不同时期的风貌特征、需要特别保护控制的地区,划定为历史城区。保护历史城区内现有的空间尺度、街巷格局和环境风貌。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等必须与地段的历史肌理、传统风貌相协调。历史城区内不得新

建高架等大流量机动车通行道路,不得设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应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要求相适应,市政管线应当地下敷设。

1城南历史城区

城南历史城区主要指门东、门西及周边地区,北至秦淮河中支(运渎、东西分别至外秦淮河、南至应天大街。总面积约6.9平方千米。

城南历史城区以夫子庙为核心,以秦淮河、明城墙为纽带,形成集中体现明清南京老城传统风貌的特色片区。

复兴城南历史城区,以中华门城堡为核心节点,串联东水关、西水关与白鹭洲、周处读书台、三条营历史文化街区、钓鱼台历史风貌区、胡家花园、凤凰遗址、荷花塘历史文化街区,并与中华门外地区1865街区、大报恩寺遗址、古越城遗址、雨花台风景区有机联系,构建城南地区“城、河、山、塔、寺、民居”融为一体的独特城市文化景观。

城墙内侧形成贯通的绿化带及步行环路;城墙外,加强护城河对岸游览线路和观赏节点建设,控制明城墙——纬七路区域的建筑高度,加强明城墙——纬七路——雨花台风景区的景观视廊控制,整体彰显城墙风貌和宏伟气势。

新建建筑应以传统风貌为主,并与区内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相协调。已改造地区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应当逐步改造。

2明故宫历史城区

明故宫历史城区主要指明故宫遗址及周边地区,东、北、南至明城墙、护城河,西至龙蟠中路、珠江路、黄埔路和解放路。总面积约6.5平方千米。

明故宫历史城区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故宫遗址为核心,依托中山东路沿线的民国建筑,形成展现明代皇城格局、布局舒展、与钟山风景名胜区相协调的特色片区。

明故宫宫城遗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逐步置换用地功能,为将来明故宫遗址作为大遗址保护、整体展示留有余地。

重点保护明代皇城和宫城格局以及宫城城门、护城河、坛庙、衙署等遗迹遗址,保持明故宫地区大气疏朗、静谧雅致的空间氛围,突显御道街轴线,强化御道街两侧绿化空间和轴线对称的布局,保持区内高绿地率的环境特色。

3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

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主要指鼓楼以西至石头城一线及周边地区,西至外秦淮河,北至模范西路、宁夏路、南秀村、北京西路,东至天津路,南至永庆巷、广州路、乌龙潭公园南侧围墙。总面积约6.2平方千米。

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依托民国历史文化资源和清凉山、石头城等自然环境,形成展示“龙蟠虎踞”地理形胜、近现代南京城市风貌、人文气息浓郁的特色片区。

保持区内以颐和路公馆区、金陵大学、金陵女子大学为代表的民国建筑风貌,强化区内文化氛围,保持区内高等院校、行政办公等大单位为主的空间格局和高绿化覆盖率的环境特色,避免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和大单位高密度开发。结合“老城添绿工程”加强区内绿化建设。

新建和改建建筑在建筑形式、体量、风格以及环境配套等方面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山水环境和以高绿地率为主的空间格局,绿地率指标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5老城整体保护措施

1疏散老城功能

老城内主要发展文化、商业、旅游、居住等功能。除文化展览和旅游设施外,其他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向老城外转移。

老城内现有工业仓储等用地的更新改造应优先用于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绿地广场的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品质。

2控制老城容量

控制老城人口容量和居住人口密度,疏散现有居住人口。控制新建住宅及开发强度,严格控制高层住宅,力争将老城居住人口逐步缩减到100万人以内。

3优化老城交通系统

严格控制新建高架等大流量机动车通行道路;限制老城机动车总量,强化公交优先,优化出行结构;挖掘路网潜力,提高通行效率;改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实施停车调控。

4改善老城市政设施

完善市政管线和设施,不宜设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市政管线宜采取地下敷设方式。当市政管线和设施按常规设置与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应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加强水环境的综合整治,逐步建立雨污分流系统,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和相关处理设施建设,改善水环境品质,为沿线环境景观改造创造条件。

结合建筑与环境整治建设垃圾收集站、变电箱、公共厕所等设施,设施的外观和色彩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5健全老城防灾体系

推广使用安全、清洁能源,尽可能减少火源。建立由城市消防站、社区消防队、家庭消防员等构成的多层次的消防体系;

消防车辆不能到达的地段,应建立消火栓系统、手抬式或推车式消防泵、家庭灭火器、消防水池和水缸、砂池和砂桶等消防设备。

结合主次干路设置疏散通道,结合现有的停车场、展览馆、绿地广场等空旷地区设置避难场所。

三、历史地段的保护

1、保护原则及保护等级

(1保护原则

保持和延续历史地段的整体格局、空间尺度和风貌特色。保护历史地段内的各类文物古迹,保护历史地段的相关物质环境和文化背景。强化风貌特色,完善地段功能,提升整体品质。

(2保护等级

历史地段分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一般历史地段。

(3保护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必须单独编制保护规划,划定保护界线,并对外公布名录。

保护规划应对历史地段内的各类建筑和历史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并制定和公布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档案,不得拆除和灭失。对不同建筑分别采用保护、修缮、改善、整治等方式进行保护。在保持历史地段原有主体功能的基础上,允许、鼓励旅游、文化产业等多种形式的适度开发利用。

加强对工业遗产类型的历史地段的保护,进一步开展工业遗产的调查、评估、认定工作。引导企业在转产、改制或者拍卖、置换资产等过程中,妥善保护工业遗产。

历史地段内的历史街巷原则上不得拓宽,保护历史环境要素,保持现有的空间尺度、历史风貌和环境氛围。

保护规划应提出历史地段内环境整治要求和对策,对不符合风貌的环境要素,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缮、整治或拆除的具体要求。

历史地段内的道路、停车、绿化、消防、市政、日照等规划控制要求必须根据南京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技术方案。

2、历史文化街区

(1保护名录

划定9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别为:(1颐和路;(2梅园新村;(3南捕厅;(4门西荷花塘;(5门东三条营;(6总统府;(7朝天宫;(8金陵机器制造局;(9夫子庙。其中,颐和路、梅园新村、总统府已公布为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风貌区。

(2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必须根据《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保护,并公布名录。

保护规划应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深度需达到详细规划的深度,保护规划必须通过专家论证,并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本次规划中初步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具体界线应在保护规划中核准划定,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报批后予以公布。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要遵循保护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维护生活延续性的原则,保护范围内不得改变历史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保护范围内对建筑的保护和改善行为,必须保证其功能、高度、尺度、体量、风格、色彩乃至建筑主要构成要素与历史环境相协调;不得改变民居型历史文化街区的主体功能和用途,其他历史文化街区应引导发展展览、文化、休闲等公共活动功能;保护更新方式宜采取小规模、渐进式,不得大拆大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风格应与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相协调。

3、历史风貌区

(1保护名录

将历史建筑相对集中、能够体现南京某一历史时期风貌特点、未达到历史文化街区标准的历史地段确定为历史风貌区,实行登录保护。

划定22片历史风貌区,分别为:(1天目路;(2下关滨江;(3百子亭;(4复成新村;(5慧园里;(6西白菜园;(7宁中里;(8江南水泥厂;(9评事街;(10内秦淮河两岸;(11花露岗;(12钓鱼台;(13大油坊巷;(14双塘园;(15龙虎巷;(16左所大街;(17金陵大学;(18金陵女子大学;(19中央大学;(20浦口火车站;(21浦镇机厂;(22六合文庙。

其中天目路、复成新村、慧园里、西白菜园、宁中里、江南水泥厂、百子亭等7片历史风貌区,已公布为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风貌区。

(2保护措施

本次规划初步划定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范围,应进一步分片编制保护规划,保护规划应达到详细规划的深度,并参照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

重要近现代建筑风貌区按照《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及近现代建筑风貌区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保护规划需经通过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规划应经南京市规划委员会论证后,报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

重点保护整体格局和传统风貌,新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等必须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居住类的历史风貌区一般不得改变其主体功能。保护更新方式宜采取小规模、渐进式,不得大拆大建。

4、一般历史地段

(1保护名录

将历史建筑相对较少,但仍保存一定历史风貌或街巷格局的地段划定为一般历史地段,包括仙霞路、陶谷新村、中央研究院旧址(北京东路71号、大辉复巷、抄纸巷、申家巷、浴堂街、燕子矶老街、龙潭老街和中国水泥厂等10片一般历史地段。

(2保护措施

一般历史地段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规划控制,可以采用多元方式对特定历史文化要素进行保护与更新。保护一般历史地段的历史格局和风貌;新建建筑要延续传统风貌,建筑高度原则上控制在4层以下。确需进行拆除或改造的,需经规划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四、古镇古村的保护

1、保护原则及保护等级

(1保护原则

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古镇古村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

(2保护等级

本次规划将古镇古村分为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重要古镇和重要古村、一般古镇和一般古村。

(3保护要求

古镇古村应单独编制保护规划,在保护规划中具体划定古镇古村的保护界线。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实行分类保护,道路、停车、绿化、消防、市政、日照等规划控制要求必须根据南京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技术方案。在保持古镇古村原有主体功能的基础上,允许、鼓励旅游、文化产业等多种形式的适度开发利用。

2、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

(1数量和名录

高淳县淳溪镇现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进一步推动江宁湖熟镇和六合竹镇镇申报历史文化名镇,推动江宁杨柳村、高淳漆桥村申报历史文化名村。

(2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进行保护,由区、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保护规划,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并积极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高淳应按照《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的要求,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保护规划中应具体划定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应纳入所在镇总体规划或村庄建设规划。

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关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应重点保护历史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及色彩,保护历史街巷的走向、尺度、地面铺装及沿线建筑风貌。除必要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应当与历史镇(村的整体风貌相协调,新建建筑高度原则上控制在4层以下。

3、重要古镇和重要古村

(1保护名录

将未达到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标准、但整体格局和风貌保存尚好,能够体现南京历史文化特点的古镇古村,确定为重要古镇古村,实行登录保护。规划确定高淳的东坝镇、阳江镇和六合的瓜埠镇为重要古镇;溧水的诸家村、仓口村,高淳长丰村、双进村、河城村,江宁的佘村、窦村等为重要古村。

(2保护措施

重要古镇古村应编制保护规划,并纳入镇总体规划以及村庄建设规划,在保护规划中具体划定保护范围,并报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

保护重要古镇村的历史格局和风貌,保护历史建筑,不得随意改变历史街巷的走向、尺度、地面铺装及沿线建筑风貌;保留与传统镇村相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建筑的体量、风格等应与镇村整体风貌相协调。

4、一般古镇和一般古村

(1保护名录

将整体格局和风貌保持一般,但仍有一定价值的古镇古村确定为一般古镇古村。规划确定高淳的固城镇、浦口的桥林镇、汤泉镇、栖霞的龙潭镇、栖霞镇、江宁的汤山镇等为一般古镇;江宁的杜桂村、六合的东王村、老河口村等为一般古村。

(2保护措施

一般古镇村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规划控制,采取多元方式传承历史文化,延续历史风貌,并赋予适当的现代功能。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应重点加强对一般古镇村的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

五、文物古迹的保护

1、保护原则及保护等级

(1文物古迹的保护应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

(2文物古迹的保护包括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文物古迹(含历史建筑、一般文物古迹以及地下文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

2、文物保护单位

(1保护名录

全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10处,其中国家级27处81点,省级100处107点,市级260处,区县级123处。

(2保护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条例》进行原址保护。只有在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需要,使迁移保护成为唯一有效的手段时,才可以原状迁移,易地保护。易地保护要依法报批,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3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单位应划定保护范围。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3、重要文物古迹

(1保护名录

将具有一定价值、保存状况较好且能够反映南京历史文化特色的文物古迹确定为重要文物古迹,实行登录保护。重要文物古迹509处,包括历史建筑314处,古墓葬、古遗址195处,由市政府分批公布。进一步推动历史建筑的普查、建档和公布。

(2历史建筑

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较高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构件。本次规划确定历史建筑314处,其中65处已于2007年公布为南京市的重要近现代建筑。

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其中重要近现代建筑按照《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及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进行保护。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依法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要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合理划定保护范围,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利用要求,并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作为依法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

历史建筑的建筑立面、平面布局、院落、牌坊、树木等不得破坏,其改建、扩建在高度、体量、风格、材料、色彩等方面应当与原有建筑相协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作者:互联网政策法规来源:互联网点击数:2113 更新时间:2013-5-6 1总则 1 . 0 . 1 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 . 0 . 2 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1 . 0 . 3 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 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 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 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 . 0 . 4 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 . 0 . 5 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 . 0 . 6 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 , 0 . 7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人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 . 0 . 8 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 . 0 . 9 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 . 0 . 10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 . 0 . 1 历史文化名城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2 . 0 . 2 历史城区historic urban area 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涵盖一般通称的古城区和旧城区。本规范特指历史城区中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 2 . 0 . 3 历史地段histori .area 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2 . 0 . 4 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 .onservation area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称为历史文化街区。 2 . 0 . 5 文物古迹histori .monuments and Sites 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论文)

昆山市周庄镇保护与旅游开发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完成时间:

目录 摘要 (3) 引言 (5) 一、昆山市周庄镇规划背景 (6) (一)背景资料 (6) (二)规划内容 (6) (三)规划特色 (6) (四)规划内容 (7) (五)总结 (7) 二、昆山市周庄镇规划思路 (8) (一)周庄现状主要问题 (8) (二)周庄规划主要思路 (9) (三)周庄规划总体目标 (9) (四)周庄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 (9) 三、昆山市周庄镇经济人口 (10) (一)经济发展现状 (10) (二)经济发展分析 (10) (三)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1) (四)产业发展策略 (12) (五)主要就业提供 (12) (六)人口分析 (13) (七)城镇化水平 (14) 四、昆山市周庄镇规划内容 (14) (一)规划期限和层次 (14)

(二)城镇性质和镇区用地规模 (15) (三)镇域总体规划 (15) (四)镇域村镇结构 (16) (五)镇域土地利用 (17) (六)镇域设施分布现状 (18) (七)城镇用地规划 (19) (八)古镇保护规划 (20) (九)周庄历史文化 (21) (十)古镇保护规划 (22) (十一)旅游发展现状 (23) (十二)旅游规划 (24) (十三)交通规划 (25) (十四)绿地湿地系统规划 (26) 结语 (28) 参考文献 (29) 附录 (31) 附件一 (31) 致谢 (32)

摘要 周庄镇位于昆山市西南隅。1995年,周庄镇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998年11月,周庄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清单2003年,周庄镇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杰出奖,又被列为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被誉为“江南第一水乡”。1997年,周庄古镇旅游业已经开始发展,并带动了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申请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地”的想法以及古镇的发展要求促使古镇寻求规划援助,研究新出现的问题,并将周庄的发展定位于世界水平。但是伴随着城市的发展,文化遗产、历史环境、城市特色受到相当程度的破坏、冲击,并主要表现为建设性的破坏。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昆山市周庄镇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的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旅游开发 Abstract Zhou Zhuangzhen is located in kunshan city southwest corner. In 1995, was rated as the provincial Zhou Zhuangzhen history culture famous town. UNESCO's world heritage list in November 1998 ,zhouzhuang preparatory directory listing in 2003, Zhou Zhuangzhen gain UNESCO asia-pacific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outstanding award, and is listed as the first batch of national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 (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智慧树知到《人类文明的源与流》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人类文明的源与流》章节测试答案第一章 1、根据目前考古发现,世界上第一部法典是() A.《乌尔纳姆法典》 B.《汉谟拉比法典》 C.《十二铜表法》 D.《法经》 答案: 《乌尔纳姆法典》 2、古巴比伦最著名的统治者是() A.阿卡德 B.汉谟拉比 C.居鲁士 D.尼布甲尼撒二世 答案: 汉谟拉比 3、穆罕默德统一阿拉伯半岛的时间是() A.570年 B.610年 C.622年 D.631年 答案: 631年 4、公元830年,阿拔斯王朝的()修建了智慧馆。 A.欧麦尔

B.阿布·阿拔斯 C.曼苏尔 D.马蒙 答案: 马蒙 5、亚历山大去世后,帝国被其三位部将一分为三,分别是()()() A.帕提亚王朝 B.托勒密王朝 C.安提柯王朝 D.塞琉古王国 答案: 托勒密王朝,安提柯王朝,塞琉古王国 6、以下著作属于阿拉伯学者所著的有() A.《苏莱曼东游记》 B.《黄金草原和珠玑宝藏》 C.《印度志》 D.《马可波罗游记》 答案: 《苏莱曼东游记》,《黄金草原和珠玑宝藏》,《印度志》 7、现代伊拉克历史上发生了三次比较大的战争,分别是()()() A.第一次世界大战 B.两伊战争 C.海湾战争 D.伊拉克战争 答案: 两伊战争,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

8、古巴比伦人发明了数学史上第一条公式。 A.对 B.错 答案: 对 9、在古代历史上,亚述帝国是一个喜好征战和杀戮的国家。 A.对 B.错 答案: 对 10、亚历山大东征期间没有到达过印度。 A.对 B.错 答案: 错 第二章 1、 世界第一长河所孕育的文明古国是( )。 A.古代埃及 B.古巴比伦 C.古代印度 D.古代中国 答案: 古代埃及 2、 四大文明古国中,位于北非的是( )。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苏州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吴中区和吴江区,面积约2743平方公里(不包括太湖、阳澄湖等大型湖泊水域面积)。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13-2020;远期:2021-2030。 三、指导思想 全面的名城保护观——保护、利用与发展三者相互协调、相辅相成,使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成为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 四、保护目标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统筹保护与发展,完善名城保护机制,促进名城可持续发展,使苏州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示范区。 五、保护原则 1、全面保护,专业保护 2、合理利用,有效利用 3、特色发展,协调发展 六、保护体系 规划分层次、分年代、分系列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历史城区”、“城区”和“市区”三个层次。 《规划》将苏州划分为隋唐前、隋唐宋元、明清、民国和建国后几个历史年代,并提出各历史年代特色、保护内容及重点和利用策略。

《规划》总结了包括园林系列、工艺美术系列、建筑系列、蚕桑丝绸系列??列、民俗系列、名人系列、宗教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系列等苏州主要文化系列,并分别提出保护内容和保护策略。 七、历史城区保护 1、保护目标: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促进转型发展,提升宜居环境,优化交通组织与管理,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的保护和示范目标。 2、保护结构:“两环、三线、九片、多点”。 两环:城环、街环 三线:山塘线、上塘线、城中线 九片:阊桃片、拙园片、平江片、怡园片、天赐片、盘门片、虎丘片、西留片、寒山片 多点:城门、代表性园林、标志性古塔、标志性近现代建筑 八、城区历史文化保护 1、整体山水格局 整体山水格局:以水为脉、以文为魂、以山为缀、以业为根,突出“东方水城”的保护主题,重点保护城市与四角山水相互依存的整体关系。 2、整体特色引导 根据城市发展演变过程,结合城市价值认知,形成以水为主题的城市特色,将城区划分为网水、山水、新水、文水以及乡水五大特色片区。 3、历史文化名镇与历史老街 保护城区内历史文化名镇木渎;保护姑苏区葑门横街和相城区的陆慕老街。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目录 1总则

2基础资料搜集 3保护规划 4规划文件和图纸 附录:名词解释 3

1总则 1.0.1为子贯彻执行部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统一我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与深度,提高规 划成果的质量水平,便于技术管理,特制订本技术措施。 1.0.2 本技术措施适用于本院承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 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参照本措施执行。 1.0.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称保护规划)就其内容深度 讲是总体规划阶段的规划,主要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以下 称名城)保护的宏观控制原则和目标、保护内容和重点、 保护范围和措施。但对于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要进行深 化,以避免建设对重点保护地段产生不利影响 1.0.4编制保护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和 重要标志物,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 城市的传统文化,保护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编制 和落实。 4

(2)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充分认识和分析城市历史演变及性 质、形态、文物分布等特点和价值,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目标、重点和要求,突出名城的历史环境特征。 (3)编制保护规划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规划措施,为保护城 市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进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4)编制保护规划应当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掘与 继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没。 (5)编制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重点。即:保护文物古迹、 风景名胜及其环境;对于具有传统风貌的商业、手工业、居住以及其它性质的街区,需要保护整体环境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集中连片的地区,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群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 (6)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当前特别要注意 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不使继续破坏。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要坚持以保护为主,采取保护、整治和进行必要的改造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力求避免大拆大建,以假代 5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 名城保护的决定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1.21 【实施日期】2016.0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 (2016年1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苏州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历史和典型江南水乡特色的古城,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在苏州设立全国唯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要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呼唤,也是回应群众呼声、建设宜居城市、提升城市竞争力、谱写中国梦苏州篇章的必然要求。为此,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苏州自公元前514年,吴王阖闾命伍子胥“相土尝水”建城以来,虽历经时代变迁,但其古城城址、规模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和改易,“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保持完好。在建筑风貌上,始终保持传统建筑形制、风格与纹理,保持了“黑、白、灰”,“素、淡、雅”色彩基调。2500多年历史积淀形成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交相辉映,风貌犹存,文脉肌理延续不断。今天,这座人口众多的活态的历史文化名城,作为长三角地区最繁荣、最活跃的经济文化集聚地之一,仍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世界城市史上极为罕见和珍贵,是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瑰宝。1986年和2000年,国务院两度批复苏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苏州全面保护古城风貌、正确处理好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的关系,并明确了保护原则、基本框架和保护手段。 苏州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并致力于古城的保护和传承,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在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开展古城保护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对古典园林、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实施全面抢救和保护;合理配置资源,搬迁部分工厂、机关、医院和学校等,松动古城人口和交通压力;相继实施了街坊“解危安居”保护与更新工程、环古

城市规划实例之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城市规划实例之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 划 「规划背景和进展情况」 南京有2470余年的建城史,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与北京、西安、洛阳并称四大古都。在1995年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中编制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从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看,南京的城市建设和古都风貌的保护工作基本上是按规划实施的,对南京城市建设和古都风貌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保护、控制、开发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名城保护在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过程中,主要在保护力度、总体风貌(特色)塑造、文化内涵显现和潜在效益的发挥上,与同类城市比较、距规划要求和市民期望仍有一定差距。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南京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总体安排,在2000年总体规划开始调整的基础上,同时开展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调整工作。规划的调整是在继承现行规划构思和框架的基础上,针对名城保护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体系,确定保护的重点和措施。在南京城市总体规划调

整总体方案得到建设部认定后,又对保护规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深化,并于2002年5月2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专家组认为本次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原保护规划框架的基础上,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完善了环境风貌保护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增加了对地下文物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等内容,对指导快速发展时期的城市建设、保护好南京的历史文化特色非常及时和必要。 「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 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两个层次,即南京市域和南京主城,面积分别为6597平方公里和243平方公里,其核心部分在南京主城范围内。 规划原则和目标 (1)体现和符合"古都"这一城市性质和将南京建设成为富有文化特色的城市——国际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名城。 (2)努力保护南京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充分挖掘南京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使之成为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扩大国际影响的主要资源。 (3)坚持"抢救、保护、继承、发展的方针",抢救濒临毁坏的珍贵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遗存。 (4)系统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保护有价值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通过对城市格局和风貌的保护,将城市各个历史时期的遗迹有机地组织起来,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从总体形象上体现南京历史

(整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知识要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知识要点)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程 一、古董与古建筑------截然不同的态度 劫难------ 四大人为破坏:宗教、流失、战争、“建设” 二、百年来的保护理念与历程 较早源起欧洲,18世纪中 保护与修复,18世纪末 理论化与科学化,19世纪中 三、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各国立法 1933年的《雅典宪章》 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由文物建筑所在地段到历史街区 文物古迹的概念 保护的宗旨 四、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1976年《内罗毕建议》 《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 延伸了历史地段保护的内容 拓展了保护的内涵 历史环境的五个方面 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 进一步扩大保护的内容 1987年《华盛顿宪章》 《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 确定保护意义、原则及方法等 历史地区保护的五个内容 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纳入整体规划中去 五、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当今发展状况 保护对象不断增加 保护内容涵盖更广 保护深度加大(尤其是“软件”) 保护方法更加综合化 六、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 定义 选定标准 七、我国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 1987年进入缔约国 到1997年底为止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一、建国前 1922年考古学研究所、考古学会 1926年考古发掘

1929年中国营造学社 1930年国民政府的《古物保存法》 1932年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及《条例》 二、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 三、以各种通知、指示、暂行办法和指定机构为主体的早期管理 四、1961年《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五、1961年第一批180处“国宝” 六、1976年《刑法》中的规定 七、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八、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 九、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公布 十、加强与城市规划的结合 十一、国际交流与接轨 十二、研究机构、决策机制 十三、法规与制度建设 十四、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体系 十五、1996年屯溪会议---历史街区保护国际研讨会 十六、1997年建设部转发《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十七、1999年始专项资金援助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 一、中国名城的特点 历史悠久、数量众多、特色丰富 先规划后建造 类型多、差异大 文化职能 未曾衰落过的发展历程 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三、保护名城的思想的提出 四、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 五、历史文化名城核定的标准和程序 核定标准 审批程序 六、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 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 单独审批的名城:凤凰、山海关 分布情况 七、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 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 单独审批的名城:凤凰、山海关 分布情况 中外名城的基本类型 一、欧洲名城的基本类型 地区中心城市、历史性城镇、旅游性城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苏州意象

苏州意象 4102090103 郝瑞凯 【摘 要】 在回顾苏州辉煌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从城市意象的角度解读苏 州的城市格局,并叙述苏州这座城市的变迁及城市规划的作为和追求。 【关键词】 人间天堂 城市意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雕几块中国的花窗,框起这天人合一的融洽。构一道东方的长廊。连接那 历史文化的深邃。是一曲绵延的姑苏咏唱,吟唱得这样风风雅雅。是几幅简练的 山林写意,却不是那般细细微微。采几块多姿的湖畔奇石,分一片迷濛的吴门烟 水,取数帧流动的花光水影,记几个淡远的岁月章回。” ——《苏园六记》 1 人间天堂 1.1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中国有句谚语“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此语道出了古时苏州的繁华,也表达了人 们对苏杭两地的向往。尽管江南名郡遍布, 但苏杭显得更得世人垂青,稳居头牌。《双 调蟾宫曲·咏西湖》中写道“西湖烟水茫茫, 百顷风潭,十里荷香,宜雨宜晴,宜西施淡抹浓妆。尾尾相衔画舫,尽欢声无日不 笙簧,春暖花香,岁稔时康。真乃上有天 堂,下有苏杭。” 1.2 历史悠久,人杰地灵 苏州有秀美的山水环境,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积淀,曾经一直延续着天 地人和的栖居方式。农业发达工商业繁荣,人民富足,在历史上被誉为人间天堂。 在城市规划方面它延续了2500年的建城史成为我国历史上的建城典范,《 平江图》 图1 水上人家(吴冠中)

所记录的苏州古城“湖山环绕,天然清旷” 的山水意境,水路并行的双棋盘格局,向人们展示了当年的天堂胜景。 公元前541年,伍子胥“相土尝水,象天法地,建筑大城,周围四十七里”,与现在苏州古城的位置、规模、格局基本一致,苏州可以堪称我国城建史上的活化石。 苏州西部山优水美,北东南侧是广阔的平原水网地区,农业发达,繁体字的“蘇”就是表意“鱼米之乡”。 经过千百年的孕育积淀历史的苏州可以从资源禀赋、空间形态。文化特征三个方面概括出九大特质: 1.2.1天下粮仓:历史上有“天下之利,莫大于水田;水天之美,无过于苏州”的说法,而“苏州熟,天下足”是天下粮仓的真实写照。 1.2.2工商之都:白居易曾经写道:“况当今国用,多出江南:江南诸州,苏最为大,兵数不少,税额至多”。《天工开物》记载:“良玉虽集京师,工巧则推苏郡,清朝鼎盛时期,《江南通志》记载:“今吴中赋人,几半九洲”由此可见,苏州经济之发达,工商之繁荣。 1.2.3人才辈出:清代苏州府苏出的状元占全国总数的1/5强,是浙江省(第二名)和山东省(第四名)之和。 1.2.4世间美景:天堂究竟是什么样?不得而知,想必集真善美于一身。苏州既然被誉为人间天堂,必是人间之至境了。 图2 大城平面图

浅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浅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需要充分结合科学发展观,以全新的理念与视角,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与更新。本文主要以全面保护,永久保护的理念,由经济保障,法制建设以及组织机构等方面入手,对南京城的保护措施进行强化,并且以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南京的文化,社会以及更好更全面的发展,才能不断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标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更新 一、创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念 (一)全面保护理念 无论什么样的城市都是处于自然环境中的城市,因此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由整体出发,不仅是对历史文化名城本身,对周围山川风貌以及自然环境的保护,也需要归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之内。南京,自古以来其周围自然风貌就有“十里秦淮”以及“虎踞龙盘”等美称,因此需要将自然风貌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并举。传统的取土开矿以及城市建设等,时常出现幕府山,象山,郭家山等自然环境被破坏,今后需要做到历史文化名城周围自然风貌尽可能的保持原生态,同时加强对自然景区如玄武湖,雨花台等的人为保护。 而对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本身的保护,则需要对以前将保护重点集中在文物个体的情况进行改变,进行整体文化保护,对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分为历史文物,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格局,历史风貌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等进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全面保护。并且注重加强对地下文物的保护,以防进行城市基本建设对地下文物的破坏以及非法盗取地下文物的事件发生。 (二)永久保护理念 目前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受到浮躁以及盲目模仿的风气影响,盲目的建设“罗马城”或是“巴黎城”,将历史文化名城搞的不伦不类,甚至找不到一处历史文化街区的存在。因此,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中,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抛除传统的城市更新就是拆旧建新,建起高楼大厦,霓虹灯以及立交桥。这样的错误思想直接导致在对旧城改造中,将富有特色以及文物特点的历史街区一概推倒建立起现代化的“水泥森林”,将历史文化名城弄的面目全非。因此,树立起正确的历史文化名城更新观尤为重要。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仅仅是文化,文物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交通,经济,城建以及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保存历史的延续性,让现代文化以及历史文化能够更好的和谐共存,并且创建出良好的人居环境以及人文环境,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的根本目的所在。 二、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措施

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赏析论文

曲阜市历史要素保护规划方法的研究 学院名称: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建筑研究与设计中心) 助教:×××(建筑研究与设计中心) 时间:2015年1月20日

曲阜市历史要素保护规划方法的研究 (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 摘要: 文化影响力逐步成为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软实力”。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宝贵的财富,如果能够得到妥善的保护与集中合理的展示,不仅能展示城市独特的文化,同时也是城市发展的助力。曲阜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被列为第一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孔府、孔庙、孔林”被评为5A级旅游景区,并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综合原始文明、古城文化、宗教文化等多种类型文化遗产,在中国历史与文明进程中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对这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的保护也给予了更多的重视。 关键词: 曲阜;三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正文: 一、前言: 曲阜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故乡。1982年,成为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城市虽然比较小,但知名度和影响力却是世界级的。以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大量的文物古迹和古老朴素的城市风貌闻名海内外,受到国内外各界尤其是学术界的重视。笔者的家乡距离曲阜非常近,基于对曲阜的了解,对其城市保护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以及不足之处进行简单剖析,并对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进行回顾与思考。 二、城市历史要素 2.1城市自然环境 2.1.1地形地貌 曲阜北、东、南三面环山,有凤凰山、九仙山、石门山、防山、尼山等百余座山头分布,中西部是泗河、沂河冲积平原,位于鲁中南山地丘陵区向华北平原的过渡地带,构成了东北高、西南低的基本地势。境内最高点是北部的凤凰山,海拔548.1米,最低点在西南部的程庄,海拔47米,城区中心海拔60.5米。 2.1.2自然气候 曲阜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温带季风影响显著,冬天干冷,夏天闷热,春秋季节短暂。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解析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自1986年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济南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名城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为了对济南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更为有效地和具有针对性的保护,2014年9月,济南市规划局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总则 1.1 规划目标 为保护济南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处理好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名城及其历史文化遗存,特编制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整个济南市市域范围,面积约8177平方公里。 2.价值特色 (1)济南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一座因泉而生、泉城共生的城市,具有独特的泉水文化,是古城冷泉利用体系的典范。 (2)济南名城山、泉、湖、河、城一体,古城与商埠区东西并举,格局独具特色。 (3)济南是中国近代首批自开埠城市之一,丰富的近代遗产是济南近现代城市发展的缩影,是中国近现代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 (4)济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龙山文化、儒释道文化、名士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 3.目标原则 3.1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3.2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 3.3保护目标 (1)保护济南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2)保护和延续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格局和风貌,保持济南山、泉、湖、河、城一体的风貌特色; (3)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与泉水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5)面向城乡治理,促进保护规划措施与要求的切实落地,使名城保护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可管可控; (6)将济南建设成为“山河秀美、泉溪间流,山、泉、湖、河、城一体共融”的特色泉城。 4.保护框架 4.1保护层次 本规划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与特色,确定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优秀工业遗存三个保护层次,同时,增补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两个层次,并将济南名泉文化景观作为专项保护层次纳入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框架之中。 4.2保护内容 (1)市域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山体、水体、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廊道、文化遗产聚集区和历史村镇等文化遗产; (2)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层次:保护历史城区的格局、肌理、风貌、历史街巷、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历史城区周边与名城价值特色相关的15条河流、2处湖泊及众多看山视廊; (3)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层次:保护将军庙、芙蓉街——百花洲、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3处历史文化街区,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 (4)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优秀工业遗存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21处全国重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一.名词解释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明显的本国特色和实践意义。从政策角度而言,是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制定保护专项规划,并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渗透到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经济、法律、行政政策之中。 传统建筑群:是指和周围环境形成一体构成历史景观的并具有较高价值及传统建筑形态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集合体。 保护框架:保护框架是指历史文化名城中要保护的实体对象和通过保护规划的实施预期达到的目标。 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冻结保存:即将保护对象原封不动地保护起来,允许必要的修缮和加固,但必须以不改变原貌为前提,并且修复和增添的部分应该是可以识别的,即修旧如旧原则。 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镇、村、建筑群等等。 无形文物:指没有具体物质形态的,在历史上、艺术上有一定价值的戏剧、音乐以及工艺品的制作技术等。二.填空 1.自然遗产(九寨沟)(黄龙)(武陵源) 2.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武夷山) 3.欧洲对历史传统城市的分类大致存在着三种类型的概念(地区中心城市),(历史性城镇),(旅游性城市) 4.历史文化名城的特征(名城特色的含义),(名城特色的构成要素),(名城特色的结构)。 5.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经历了(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前进阶段)。 6.西安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最多的,(秦兵马俑)被誉为八大奇观之一。 7.历史文化名称规划成果(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附件) 三.简答 1.简述列入文化遗产的选定标准 (1)能代表一项独特的艺术或美学成就,构成一项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在相当一段时间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于建筑艺术、文物性雕刻、园林和风景设计、相关的艺术或人类住区的发展已产生重大影响的; (3)独特、珍稀或历史悠久的; (4)构成某一类型结构的最富特色的例证,这一类型代表了文化、社会、艺术、科学、技术或工业的某项发展;(5)构成某一传统风格的建筑物、建造方针或人类住区的典型例证,这些建筑或住区本身是脆弱的,或在不可逆转的社会文化、经济变动影响下已变得易于损坏;(6)与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思想、信仰、事件或人物有十分重要的关系。(7)真实性标准: 在设计、材料、施工或环境方面符合真实性标准 2.历史文化名城当中城市保护的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从城市全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来做好保护和规划工作,而不是单纯地考虑保护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3)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对一些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 (4)研究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充分发掘和继承历史文化内涵,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5)保护维修、整治和修复中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 3.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表现方面 1.文物古迹的特色2.自然环境的特色3.城市的格局特色4.城市轮廓景现及主要建筑和绿化空间的特色5.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的特色6.名城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特色 4.北京古城具体保护内容: (1)保护河湖水系,特别是与北京城市发展历史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如护城河、六海、长河、莲花河等;

我眼中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

我眼中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 ——六朝古都悠悠南京 遥看中国悠悠几千年历史长河,它的历史瑰宝绚烂悠久。这是生长在这片华夏大地上炎黄子孙心中永远不可磨灭的骄傲,即使是远离故国,身居异地的国人心中仍旧有着浓浓的自豪感。而提到这些历史瑰宝,不得不提的就是历史文化名城。 细看这上百个历史文化名城,最吸引我的不是那所谓的与天堂齐名的苏杭,而是有着龙蟠虎踞之称的南京。在那场大屠杀的浩劫中,在日寇惨无人道的践踏之下,在那段被鲜血洗礼的岁月里,它傲然坚强地屹立着。这份岁月的洗礼让我不禁好奇于它的文化它的历史它的传奇! 南京——地处于长江下游的中心地带,是长江文化凝聚出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浩荡江流,从安徽芜湖东、西梁山夹峙的“天门”奔腾而出,自西南向东北,进入南京境内,急转向东,形成了一个弧顶向北突出的“长江大转弯”,南京就处在这个大转弯的顶端,主城在江南,跨江而立。它北接辽阔坦荡的黄淮平原,溯江西上连通江汉平原直到巴蜀“天府之国”,顺流东下就是锦绣富饶的长江三角洲,向南则是浙北的杭嘉湖地区。自古以来,舟楫车驿之利是南京成为大江南北的要津、山海东西携手的重镇,连结起中国的南方与北方、东部与中西部。 “龙蟠虎踞”的评价,流传久远,相传源于诸葛亮驻马观察南京山川时的感叹:“钟山龙蟠,石头虎踞,此乃帝王之宅也。”主城内外,岗峦起伏,河湖相连,错落有致,山水相映,气象万千,而且山山水水各有不同寻常的经历,各有令人神往的历史文化印记。城在景中,景就是城,移步就能换景,就是一段历史。南京城“山环水绕,形势天成”,既有山水的自然美,更有深深淀积的文化遗存。

南京人用“江水东流无限情”来表达对母亲河长江的感激。滚滚不尽的长江水,滋养着南京;长江的航运,使得南京成为各方经济文化的汇聚点;长江的屏障,更是立都南京的各个王朝的必然考虑。 南京古城的成长,还不能不提到秦淮河,秦淮河是“南京人文的摇篮”。秦淮河全长103公里,由南向北,在南京汇入长江。历来传说是秦始皇南巡时为“谢金陵之王气”而“凿断长垅”,引河通江,故名秦淮。其实它是已经形成有300万年的一条天然河道,古名龙藏浦,又称淮水。至中唐以后,始有“秦淮”之名出现。南京地区最早的居民院士聚落和最早的城邑,就主要分布在秦淮河沿岸。早在南京有城之前,一些沿河居民区就已经迎来了南京最初的繁荣。 不论提到“六朝金粉池”还是“桃花扇底送南朝”,也无论讲述“秦淮灯火历清明六百年而不衰”还是“一代秦淮洗去前朝污泥浊水”,古今兴衰荣辱多少事,都在“十里秦淮”上演。 除了长江和秦淮河,南京还有不少负载着历史影像的水面,如珍珠河、胭脂河、固城湖、前湖等;其中被称为“两颗明珠”的玄武湖和莫愁湖尤为引人注目。 古来有“万叠青山抱石城”之说。北支诸山,岗阜相连至下关长江边狮子山,历代为江防要地。狮子山脚原有天妃宫和静海寺。宫、寺历经战火,损毁殆尽。现天妃宫碑尚存;静海寺已重新修建,成为南京条约史料陈列馆。当年鸦片战争中,清政府代表曾在英国军舰的炮口下,同英国人在静海寺“议约”;如今,这里浸透了中国人民斑斑血泪与屈辱的史料,伴随着“警世钟”的长鸣,唤醒每一个参观者:“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名城南京,十朝古都,风云变幻,人杰地灵。几千年来,多少组现在这里辛勤耕耘,多少风云人物在这里争雄角逐,多少知名人士在这里撒注心血!南京的山山水水,都在讲述着历史和文化,无怪史家感叹:南京是一座历史无比的博物馆!

世界历史文化名城

世界文化名城 1.世界名城柏林 它位于德国东北部,面积883平方公里,人口330多万,是德国的首都和最大的城市。柏林始建于1237年,1871年成为德意志帝国首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美、英、法4国分区占领柏林,1948年被分为东、西两部分。1961年开始修建柏林墙将东西柏林隔开,1989年底柏林墙被推倒。1990年10月,德国重新统一,并规定正式合并的柏林成为统一后的德国首都。1991年6月,德国联邦议会决定将联邦议会和政府所在地从波恩迁往柏林。柏林是欧洲的旅游胜地,很多古典建筑和现代建筑群点缀在森林和草地的环抱之中。古典与现代建筑艺术互相映衬,相得益彰,体现了德意志建筑艺术的特色。建于1861-1869年的绛色市政厅、有800年历史的圣母教堂、宫殿式的国家歌剧院、雄伟的勃兰登堡门、壮观的宪兵广场及“菩提树下大街”两旁恢宏的建筑群等都令人强烈地感受到柏林辉煌的历史。一批现代化建筑物也为市景增添了色彩,如1957年落成的会议大厅是现代建筑的代表作之一,屋顶是向上张开的蚌壳状。在其北面,过去的帝国国会大厦已部分修复。1963年建成的交响音乐厅和著名建筑师路德维希设计的国家现代美术馆风格新颖。柏林也是德国文化最大的对外窗口。著名的德国国家歌剧院始建于1743年,是一座典型的巴罗克式建筑物,剧院内精美的雕像和绘画比比皆是。柏林有很多剧场和剧院、博物馆、画廊、电影院和露天剧场等。柏林爱乐乐团享誉世界,创办于1950年的柏林国际电影节是世界最重要的电影节之一。历史悠久的洪堡大学和柏林自由大学都是世界著名学府。柏林主要工业有电子、机器制造、化工、印刷、纺织和食品加工等。1994年4月5日,柏林与北京结为友好城市 2.法国首都 巴黎(Paris) 是欧洲大陆上最大的城市,也是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之一。地处法国北部,塞纳河西岸,距河口(英吉利海峡)375公里。塞纳河蜿蜒穿过城市,形成两座河心岛(斯德和圣路易)。市区人口217万。城市本身踞巴黎盆地中央,属温和的海洋性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1月平均气温3℃,7月平均气温18℃,年平均气温10℃。全年降雨分布均衡,夏秋季稍多,年平均降雨量619毫米 3. 东京 是日本首都,也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位于日本列岛中部,本州关东平原的南端,东南濒临东京湾,面向浩瀚的太平洋。东京全称为“东京都”,“都”是一级行政单位,表示首都的意思。900多年前,东京这个地方是一个荒凉的小村庄,村民们主要靠下海捕鱼为生,当年称之为千代田,今天东京市区有一个中心区称为千代田区,以作为城市来历的一种纪念。公元12世纪,一个名叫江户氏的豪族占据了这个地方,修建城堡,小村庄变为一个集镇,并以江户命名。在日语里,江户一词意为“江之门户”,恰好隅川和荒川等河流流经这里汇入东京湾,以江户来作为这个地方的名称在地理上是十分合适的,这就是东京旧称江户的由来。1457年,一位名叫太田道灌的武将下令召集民工,大兴土木,筑起江户城。尽管当时的城市规模并不算大,但已成为关东地区一个引人注目的重要城镇。此时的江户城开始为官方文字所记载。从1603年到1867年的200多年时间里,江户是德川幕府政府(即中央集权制的军政府)所在地,成为统治日本的政治中心。在这一段时间里,市区范围不断扩大,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变为拥有百万人口的大城市。1868年,德川幕府政府被推翻,日本实现明治维新,明治天皇下令将首都由京都迁至江户,京都亦称西京,因江户位于京都的东面,便将江户改称为东京,意为“东方的京城”,以便同古都京都相区别。明治天皇将江户改称东京的诏书是这一年的7月7日发布的,10月30 日明治天皇率皇室人员正式进入东京。1871年设东京府,1889年由15个区正式组成东京市。1943年,日本政府以法令条文形式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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