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档案表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档案表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档案表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档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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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平罗县众鑫冶炼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 一、电工 1、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应由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 2、所有用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机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设置。 3、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线路地面要有埋设电缆标志;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与金属接触必须套上防护套管。 4、场内禁止使用裸体导线。 5、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悬挂“高压电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6、配电系统必须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箱和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保护。 7、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设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器开关箱和电器设备,按规定设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禁止电源开关箱内存放工具、杂物,配电箱在不使用时要锁好。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9、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 10、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11、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的连接必须采用编织软铜线。 1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3、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应挂有“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派人看管,严禁带电作业。 14、生活照明用电,严禁个人私自拉接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和大功率电器。 15、露天照明,采用防水灯头,残缺的灯头、灯炮及时更换,防止发生电击事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6、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线。 17、隧道沿线照明使用白炽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灯每15m 一盏。 18、掌子面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灯,若照明不足,距掌子面20m外采用220v大灯进行补充照明,220v大灯的安装高度不低于3m。 19、竖井提升、衬砌施工点等使用220v大灯进行照明,井下严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范围 1.1电工作业 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特种岗位原则上须持证上岗,特殊情况需无证员工从事特殊作业时,由公司办理申报手续,员工按要求参加劳动或安监部门组织的学习和考试,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2持证在岗员工除定期接受劳动或安监部门的复审外,公司安全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持证在岗员工进行业务素质和技能考核。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4.1由公司申请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由公司负担。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报销。 4.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5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5.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5.3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5.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5.5连续两次内部考核不达标者。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全

电工 1、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应由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 2、所有用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机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设置。 3、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线路地面要有埋设电缆标志;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与金属接触必须套上防护套管。 4、场禁止使用裸体导线。 5、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悬挂“高压电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6、配电系统必须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保护。 7、室配电柜、配电箱前设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器开关箱和电器设备,按规定设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禁止电源开关箱存放工具、杂物,配电箱在不使用时要锁好。 8、配电箱、开关箱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9、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 10、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

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11、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的连接必须采用编织软铜线。 1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3、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应挂有“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派人看管,严禁带电作业。 14、生活照明用电,严禁个人私自拉接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和大功率电器。 15、露天照明,采用防水灯头,残缺的灯头、灯炮及时更换,防止发生电击事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6、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线。 17、隧道沿线照明使用白炽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灯每15m 一盏。 18、掌子面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灯,若照明不足,距掌子面20m外采用220v大灯进行补充照明,220v大灯的安装高度不低于3m。 19、竖井提升、衬砌施工点等使用220v大灯进行照明,井下严禁使用碘钨灯。 20、照明线设专线,各施工工区线路均安漏电保护开并独立控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复审和档案的管理要求。 三.术语和定义 (一)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包括: 1. 电工作业; 2. 压力容器操作; 3.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4. 锅炉司炉作业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四. 职责 (一)设备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二)特种作业岗位所在车间、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安环科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的档案管理。五.内容

(一)特种作业相关培训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安全技术理论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包括实际操作要领及实际操作技能。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内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本工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上次取证后个人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教训进行回顾总结。 (二).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凡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人员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正本)备查,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处罚。违章行为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事故者,禁止从事特种作业。 3.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作业。转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 (异地)调入办证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AQ2.7.1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工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 发证 日期 有效期 至年月 1 陈容女1972. 4.8 丝索信号工 浙 A0312014000013 2012. 10.15 2016.10.15 2 肖世武男1966. 5.30 丝索信号工 浙 A0312012000379 2012. 8.17 2016.8.17 3 袁仲萍女1968. 7.1 人货梯司机 2013. 11.05 2017.11.5 4 5 6 7 8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AQ2.7.1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工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 发证 日期 有效期 至年月 1 王凤兰女1974. 06.04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3000053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3. 05.08 2015.05.08 2 李小兰女1988. 4.28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3000190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3. 08.21 2015.08.21 3 陈容女1972. 04.08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4000013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2. 10.15 2016.10.15 4 方德官男1964. 10.6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2000644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2. 12.10 2016.12.10 5 肖世武男1966. 05.30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200037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20. 08.17 2016.08.17 6 刘成云女1978. 05.10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4000022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4. 06.24 2016.06.24 7 董素贞 8 李作会 9 谢在华 10 宫清艳 11 程培培 彭善琼 填表人:卢继翔填表日期:2015 年 1 月15 日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AQ2.7.1工程名称: 杭政储蓄[2010]32号地块商业金融用房(中国人寿大厦)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有限集团

特种作业煤炭特有工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一览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附件:特种作业目录。

煤矿十类特种作业人员 一、煤矿十类特种作业人员主要从事工作 电气作业、爆破作业、井下安全监控、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煤矿提升机操作、采煤掘进机操作、矿下瓦斯抽采作业、井下防突作业、井下探放水作业等都是井下特殊工种,必须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发证,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煤矿十类特种作业人员具体职责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井下变配电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井下电钳等作业。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监测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瓦斯检查作业。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适用于煤矿开采、掘进过程中的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放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地面和井下瓦斯抽采作业。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煤与瓦斯防突作业。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特种作业工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徽恒瑞木业有限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索、起重工等(本公司特殊工种:叉车工、锅炉工),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1)班组长及带班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特种安装(拆卸)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塔吊 一、危险源告知高空坠落,物体打击 二、塔吊司机安全操作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2、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钉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分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3、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4、下降吊钩或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5、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转到第一档,然后依次按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提倡文明开机,开机时由慢到快,停机时由快到慢,机未停妥严禁变换行驶方向。 6、驾驶员必须服从指挥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应先鸣号后开机。 7、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米。 8、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⑴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⑵超负荷不吊;⑶工作紧固不牢不吊;⑷吊物上有人不

吊;⑸安装装置不灵不吊;⑹工件埋在地下不吊;⑺斜拉工件不吊;⑻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⑼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⑽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9、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 10、下班前将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有摆动。 三、起重指挥 1、起重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到能够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出的信号应事事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清楚; 2、严禁酒后指挥作业。80T以上的设备及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遇到大雨、大雪、大雾或阵风达六级以上时,吊装也应停止;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有缺陷的卸甲、轧头严禁使用; 5、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五倍,并且不短于30cm,用轧头轧成的绳扣,轧头不少于三只;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表模板【新版】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表 1.培训时间; 2.培训地点; 3.培训内容; ①电焊机注意事项; ②气焊注意事项; ③电弧焊注意事项; ④交流电焊机注意事项; ⑤临电(配电箱)注意事项; ⑥叉车,起重作业注意事项。 4. 培训人员签到表。

一、培训时间: 2013 年 9 月 20 日 二、培训地点:荣成鑫邦船业有限公司 三、培训内容: 1.电焊机注意事项: 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朵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电电工进行。 3.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5.在潮湿地点工作台,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工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7.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8.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必须开设进、出风口,通风良好,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并应有人监护。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有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同在现场监护。 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0.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12.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3.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不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4.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15.焊接装好模板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16.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17.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18.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9.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0.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证,方可施焊。21.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培训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518-16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生产规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设备在更新、技术在提升,这对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存在认识偏差,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企业对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只停留在自己企业的师傅带徒弟的老观念上,由培训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为,要想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入手: 一、严格把关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在企

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考核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与考核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它不仅能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实现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而且对于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特性 特种作业人员归属于技术工人,特种作业工种种类多,要传授的安全生产知识涉及的专业广,而且有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素质相对比较低,接受新知识的能力相对比较弱,这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特性。特种作业工种有电工作业等16种,每个工种都有它自身的特性,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工种专业的特点,向工人传授该工种的专业操作技能,同时要结合该工种作业过程中常出现的违章操作现象讲解违章操作的严重后果,以强烈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docx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中铁八局兰新 LXS-9标项目部三工区二○一零年六月一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电工)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吴云其电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T5453209.09.22是 2王贞洪电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1957808.10.30是 3梅畅轩电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922708.10.30是 4 5 6 7 8 9 10 11

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架子工)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 王贞树架子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00281是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电焊工)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石天福2杨前海3王东强4王应凯5徐松6雄杰7戴献地8陈代利9 王为川电焊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19243是电焊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00299是电焊工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8534是电焊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1904是电焊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1902是电焊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14322是电焊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局33是电焊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8534是电焊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8534是

10电焊工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320是 朱成 11 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旋挖司机)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宋允超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71是 2王允银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72是 3王永金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28 4许艳山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27 5谭彪栋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6 6货严蚲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100135 7方金牛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101015 8顾建龙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09086x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 平罗县众鑫冶炼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 一、电工 1、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应由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 2、所有用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机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设置。 3、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线路地面要有埋设电缆标志;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与金属接触必须套上防护套管。

4、场内禁止使用裸体导线。 5、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悬挂“高压电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6、配电系统必须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箱和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保护。 7、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设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器开关箱和电器设备,按规定设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禁止电源开关箱内存放工具、杂物,配电箱在不使用时要锁好。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9、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3 米,小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 10、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必须设在箱 体的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 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的连接必须采用编 织软铜线。 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应挂 有“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派人看管,严禁带电作业。 14、生活照明用电,严禁个人私自拉接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和 大功率电器。 15、露天照明,采用防水灯头,残缺的灯头、灯炮及时更换, 防止发生电击事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6、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 线与接地干(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 个接地(零)线。 17、隧道沿线照明使用白炽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灯每15m 一盏。 18、掌子面必须使用安全电压(W 36v )灯,若照明不足,距掌 子面20m 外采用220V 大灯进行补充照明,220v 大灯的安装高度不 低于3m 。 19、竖井提升、衬砌施工点等使用220v 大灯进行照明,井下严 禁使用碘钨灯。 20、照明线设专线,各施工工区线路均安漏电保护开并独立控 制。 21、竖井照明靠人行梯安装,便于维护。 二、电焊工 11、 12、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3、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模版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体检号:体检时间:年月日 说明:1.此表由特种作业人员自带身份证原件,到社区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2.在“体检结论”栏的“合格”或“不合格”后的“□”中打“V” ,并写明“不合格”的原因;3. “胸部X光检查”、“化验检查”项仅限于“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人员” ;4.此表存入特种作业人员个人安全技

术培训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各工种体检合格标准及说明 一、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共同的基本条件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特种作业人员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工种标准 (一)从事金属焊接切割人员双目裸视力均在0.4 以上且矫正视力在 1.0 以上; (二)从事起重机械作业的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人员双目裸视力均不低于0.7 , 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等; (三)从事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身高 1.5 米以上(驾驶大型车辆1.6 米以上);双目裸视力均不低于0.7(包括矫正视力);左右耳距音叉0.5 米能辨清声音方向,无听觉障碍;无色弱;心、血、肺、血压正常; (四)从事登高架设作业人员无高血压; (五)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无听觉障碍。 三、说明 (一)拟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初次培训或复训,其年龄符合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自带身份证原件和 2 寸近期免冠蓝色背景 彩色照片(须与培训报名时交的照片同底),持在安全培训机构免费领取的《四川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到市、区县安监局指定的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初次培训或复训。 (二)凡是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初次培训或复训,安监部门不考核不发证。 (三)担任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人员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四川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负责地进行体检,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肯定体检结论,并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对体检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是无肯定体检结论或无体检医疗机构公章的《四川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视为无效体检表。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流程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流程 1 目的 为了特种作业人员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达到以工作的高质量,保证产品的高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 3 术语 3.1特种作业的范围:公司内机动车辆作业、锅炉作业、起重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射线探伤作业等。 4 职责 4.1人力资源部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复训及培训档案建立的组织管理工作。 4.2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部上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名单。 4.3生产部负责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名单的审核及培训取证过程的配合工作。 4.4用人单位负责上岗前的实际操作培训。 5 工作程序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流程图 5.1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5.1.1年满十八周岁; 5.1.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1.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人员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1.4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5.1.5有以下禁忌症之一,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1.5.1机动车辆、起重司机:癫痫、神经病、高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两眼矫正力0.8以下、严重眼疾、色盲; 5.1.5.2锅炉、司炉工:各型活动性肺结核、高血压、动脉硬化、胃(十二指肠)溃疡、贫血、中枢神经系统性疾患; 5.1.5.3压力容器操作工: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包括癫痫)贫血、活动性肺结核; 5.1.5.4起重工:癫痫、精神病、明显的神经功能症、高血压、低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 5.2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培训 5.2.1从事特种作业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培训人员名单由使用单位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交生产科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将培训人员名单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安全技术监督局和质量监督局要求进行表格登记,实施培训。 5.2.2 培训合格的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 5.2.3人力资源部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报生产科备案。 5.3特种作业人员的复训 5.3.1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 5.3.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复训的计划编制和组织工作。 5.3.3复训合格人员才能从事原特种作业工作。 5.3.4人力资源部将复训合格人员名单报生产科备案。 5.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 5.4.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档案。 6 记录与表单 6.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登记表 6.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现状及对策(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现状 及对策(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现状及对策(通 用版)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以及他人或生产设备造成重大危害的工作。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的从业人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相对较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防范特种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但长期以来存在的种种问题,导致特种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从这个角度来说,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 认识模糊,对持证上岗缺乏重视

目前,部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无证上岗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笔者以为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一些企业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对持证上岗的意义、法律责任认识不到位,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盲目降低生产成本,舍不得进行必要的安全投入。另外一种情况是,企业特种岗位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有证,这也是用来应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另外,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不重视,认为取到证后就可以终身使用,不对其进行定期复审。每年,企业都会有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持过期证件、不进行再培训就直接上岗。 2、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强,尤其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其工作岗位、单位更换频繁,或者由于企业的短期急需,使特种作业培训工作难以组织。 3、一些企业负责人本身未参加过安全培训,对安全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片面认为一些技校毕业学生领取的技术等级证书或毕业证书,就等同于持证上岗,或者认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的“三级教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XXXXX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深圳市XXXXX有限公司

目录 1、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2、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 5、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花名册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满足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管辖的各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指: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规定 第四条公司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各项目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即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安全操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并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台帐(格式见附件),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备。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复审,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档案。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范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中的规定要求。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电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电气布置图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4、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5、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6、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8、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9、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0、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11、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塔吊和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塔吊和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闸刀开关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目录见附件。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称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以下称考核发证机关)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考核发证机关可依法委托市(地)级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第二章培训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本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凭学历证明可免予培训。 跨地区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培训大纲进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依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的培训大纲进行。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必须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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