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海有限公司章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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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 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不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0 0 0 0 0 0 0 0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制

备于公司。

第八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 ________ (注:此处填写执行董事或者股东)作出决定。(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免。执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0 0 0 0 0 0 0 0 (注:股东对于上述职权可另行约定)

第^一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

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任可以连任。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

(八)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股东对于上述八项职权可另行约定)

(注:经理非公司必备机构,不设经理的此条不写入章程)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注:一或二人),监事任期每

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四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0 0 0 0 0 0 0 0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

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监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_________ 担任(注: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0

第七章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第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上海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出资,发起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股东应在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缴足所认缴的出资。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做出决议。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上海工商局 有限公司章程 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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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出资,发起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股东应在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缴足所认缴的出资。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做出决议。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

[完整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成都润生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成都润生堂健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街18号1层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养生、健康、保健咨询服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1个: 姓名:杨昌权,性别:男,年龄:45岁,户口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县合什镇保宁村跃进组,身份证号码:512527************。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杨昌权,以货币出资30万元,总认缴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00%,其中:实缴出资0万元,未缴出资于2020年12月31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五)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六)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签署股东决议并留存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两方出资设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法》已作法定强制性规定的,按《公司法》执行。《公司法》允许公司规定的任意性事项,由本章程作出规定,若与中国的法律法规的条款相抵触的从其规定。本章程未作规定的任意事项,适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 公司经营范围: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据《公司法》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

东会作出决议,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未按照出资表履行出资义务,或到期末缴足的,公司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所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设股东会。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第十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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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情况 第一节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六条公司类型: 第七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登记机构: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 [也可总经理] 担任。 第十条营业期限:公司经营期限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 6 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二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共有股东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

第十三条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第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高估、低估作价的情况,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公司成立后,如有股东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补交其差额,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决议。 第十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第十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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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是本公司最高行为准则。 第二条公司名称: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河北衡水市桃城区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贰拾伍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城市综合管廊专业工程施工,综合管廊中金属支吊架、光伏支架、抗震支架、波纹管、金属模板、预埋槽道、消防管件、紧固件等配套产品的制作,销售,安装施工。销售:防水防腐防渗材料、橡胶密封垫和止水带、玻璃钢桥架和线槽等配套产品。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万元。 (注:全体股东所认缴的出资额,应于公司成立之日起25年内缴足。)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三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有限公司章程就是依据《 * 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甲乙丙共同出资制定的,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依据《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甲、乙和丙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市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某某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一、二、三……。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资本 第四条、公司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标准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缴纳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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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公司章程范本2019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和______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市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上海市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额(万元) 出资期限 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 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

原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首次缴纳出资情况: 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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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

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名称、住所和经营期限 (2) 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2)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3) 第五章出资人 (3)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3) 第一节出资人职权 (3) 第二节董事会 (5) 第三节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11) 第四节监事会 (13) 第七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及法律责任 (16) 第一节任职资格以及忠实勤勉义务 (16) 第二节法律责任及追究 (18)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9) 第九章财务制度 (19) 第十章解散与清算 (20) 第十一章劳动人事 (22) 第十二章社会责任和突发事件处理 (23)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24)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效力] 为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的设立和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及上海市国资委的监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依法接受上海市国资委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约束,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国资委的各项监管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执行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国资委下发的各项决议文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和公司、出资人的有限责任] 公司是公司法人,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对外投资及限制] 公司投资要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规模应当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率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不得超过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投资要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效益不应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公司投资要坚持突出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规模,非主业投资不得影响主业的发展。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说明:建议公益类公司对本条第二款可选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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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凯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宝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宝凯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环城路2222号-2428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石材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 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上海融冠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525 货币 2011.6.17 上海神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25 货币 2011.6.17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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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由一人出资设立上海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所: 第三条股东: 住所: 注册号: 第四条公司注册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00%。 在年月日出资完毕。 第八条股东的下列方式出资: 以货币资金投资人民币万元; 第九条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重大经营决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二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有权将自己的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内,并将重大决定予以公示: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4.对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修改公司章程; 6.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7.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任期为3年,可连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执行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因故不能参加有关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完整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英文)---副本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for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第一章总则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Article 1 These articles are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pany Law of the P.R.C., the Regulations of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on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 an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 律法规的保护。 Article 2 The current business (hereinafter “the Company”) shall conduct all activ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stat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subject to the protection thereof.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Article 3 The Company is registered with Shenzhen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on Bureau. 名称: Company name: Jiande Dijia Textiles Co., Ltd. 住所: Domicile: Huangliyang industrial zone,Qiantan town,Jiande,Zhejiang,China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为:纺织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货物进出口。 Article 4 Business scope of the Company: Production, sale and operation of texti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but the state limit the company to operate or prohibit the import and export of goods and technology except.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The business scope as approved by the registration authority will be final and valid. The Company shall conduct business within the approved business scope.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Article 5 The Company may, according to actual development, make investment and establish branches and offices in foreign countries.

2018上海工商公司章程范本最新版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上海工商公司章程范本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和______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市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上海市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额(万元)

出资期限 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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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和______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市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上海市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 理组成。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 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 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制定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面是章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1997)41号文〕批准,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在上海汽车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基础上采用社会募集方式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28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为310000000000840。 第三条公司于1997年11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1997)501号文《关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A股发行方案的》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其中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并上市的内资股为30,000万股,于1997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S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第五条公司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25号 邮政编码:201203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51,029,090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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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上海有限公司章程范本WORD文件格式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方(人)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注意:股东以认缴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认缴金额不是越高越好,请谨慎评估自己的责任能力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注意: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可以是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出资采取认缴方式,在公司存续期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实缴到位即可。可以分期出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列表格中调整。) 股东的姓名 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其中,________________为核心创始人。(认定核心创始人后可以设定控制权保障条款。)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注意:出资证明书对股东很重要,尤其是隐名股东,这是股东资格的证据之一。股东名册上预留股东地址,作为以后通知股东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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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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