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指引(试行)

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指引(试行)
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指引(试行)

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制订依据

为规范理财产品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指引。

(二)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运营管理的新规理财产品。本指引适用范围不包含《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规范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理财业务是指投资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三)三单要求

理财管理人和理财托管人对所管理、托管的理财应当以理财产品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对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四)会计原则

理财管理人和理财托管人进行理财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保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真实、可靠、完整、相关及可比。

(五)科目设置

理财管理人和理财托管人原则上应按本指引相关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或合并会计科目。对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科目。

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理财管理人和理财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明细科目。

(六)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理财产品净值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公允价值披露以及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等内容。

(七)会计档案

理财管理人与理财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管理理财产品核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档案。理财产品的会计档案的立卷、保管、调阅、销毁以及保管期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会计核算管理要求

理财管理人和理财托管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审慎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严格履行会计核算审批流程,切实提高理财产品会计信息质量。

(九)理财产品审计要求

理财产品应当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年由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报送金融监管部门。

第二章会计政策

(十)会计主体假设

理财产品核算以单个理财产品为会计主体。理财产品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在理财产品独立的账务体系中。

(十一)持续经营假设

理财产品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上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十二)会计分期假设

理财产品的会计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理财产品首期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理财产品成立日起至相关年度的12月31日止,理财产品末期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相关年度的1月1日起至理财产品终止日止。

(十三)货币计量假设

理财产品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作为计量尺度。理财产品可根据募集和兑付的币种确定记账本位币。如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十四)记账方法

理财产品会计核算应根据复式记账原理,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十五)会计要素

理财产品独立账务体系中涉及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及利润。

(十六)资产定义

理财产品资产是指根据理财协议要求,由理财管理人管理、运用、处置理财募集资金而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债券及其他债权投资、股票及非上市股权投资及结构化主体投资等。

(十七)负债定义

理财产品负债是指由理财管理人管理、运用、处置理财募集资金而形成的各项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赎回款、应交税费等。

(十八)净资产定义

理财产品净资产是指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在理财产品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理财产品资产减去理财产品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但不限于实收理财资金、未分配利润等。

(十九)收入定义

理财产品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收入等。理财产品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受托人代收的款项。

(二十)费用定义

理财产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报酬、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交易费用、利息支出等由理财产品承担的各项费用。

(二十一)利润定义

理财产品利润是指理财产品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理财产品利润应按理财协议的约定,分配给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

(二十二)理财产品净值计量

理财管理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净资产,在此基础上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估值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列报理财产品的净值。

(二十三)利润分配

除特别规定外,理财产品利润应按理财产品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三章主要账务处理

(一)债券投资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

(1)初始确认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初始成本,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尚未收取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面值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借/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贷:证券清算款交割日,资金清算时按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借:证券清算款贷: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2)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计提,利息调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贷:利息收入贷/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3)收到利息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4)计提预期损失准备借:信用减值损失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减值准备预期损失转回时,做相反分录。

(5)终止确认交易日,包括卖出、行使回售权或提前赎回权的确认日,对于自然到期的,交易日和交割日为同一日。借:证券清算款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面值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贷/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贷/借:投资收益债券价差所使用的债券成本应当按会计准则所允许的方法计算。交割日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证券清算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

(1)初始确认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初始成本,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尚未收取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面值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借/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贷:证券清算款交割日借:证券清算款贷: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2)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计提,利息调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贷:利息收入贷/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3)收到利息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4)估值债券估值增加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估值减少做相反分录。

(5)计提预期损失准备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其他综合收益—预期损失准备预期损失转回时,做相反分录。

(6)终止确认交易日借:证券清算款借/贷:其他综合收益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面值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贷/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贷/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借:投资收益交割日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证券清算款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

(1)初始确认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初始成本,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尚未收取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成本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借:交易费用贷:证券清算款交割日借:证券清算款贷: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2)确认投资收益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贷:投资收益

(3)收到投资收益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4)估值债券估值增加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估值减少做相反分录。

(5)终止确认交易日借:证券清算款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成本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贷/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借:投资收益交割日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证券清算款

(二)结构化主体投资

当投资结构化主体不构成合并的,依据金融资产分类结果进行确认和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

(1)初始确认交易日,确认结构化主体投资初始成本,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本金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应计利息(如有)借/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利息调整贷:证券清算款交割日借:证券清算款贷: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2)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应计利息按合同利率计提,利息调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应计利息贷:利息收入贷/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利息调整

(3)收到利息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应计利息

(4)计提预期损失准备借:信用减值损失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减值准备预期损失转回时,做相反分录。

(5)终止确认交易日借:证券清算款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本金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应计利息贷/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利息调整贷/借:投资收益交割日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证券清算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

(1)初始确认交易日,确认结构化主体投资初始成本。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本金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应计利息

(如有)借:交易费用贷:证券清算款交割日借:证券清算款贷: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2)计提投资收益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应计利息贷:投资收益

(3)收到投资收益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应计利息

(4)估值结构化主体投资估值增加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估值减少做相反分录。

(5)终止确认交易日借:证券清算款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本金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应计利息贷/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借:投资收益交割日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证券清算款

(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以下账务处理适用于除浮动净值型以外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浮动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核算请参考“(二)结构化主体投资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

1.初始确认交易日,基金申购份额

(金额)确认时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成本贷:证券清算款交割日借:证券清算款贷: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2.计提红利借:应收红利贷:投资收益将红利收入结转为基金份额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成本贷:应收红利

3.终止确认交易日借:应收红利贷:投资收益借:证券清算款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成本贷:应收红利交割日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证券清算款

(四)权益工具投资

以下账务处理不包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股票投资

(1)初始确认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股票投资—成本借:应收红利

(如包含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交易费用贷:证券清算款

(2)估值股票估值增加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估值减少做相反分录。

(3)确认现金股利收入借:应收红利贷:投资收益

(4)收到现金股利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红利

(5)终止确认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股票投资—成本贷/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借:投资收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上市股权投资的核算请参照“(四)权益工具投资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股票投资”。

(五)衍生金融工具投资

以下账务处理不包括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中规定的套期工具。

1.初始确认,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本金进行备查登记。

2.估值按照估值日的公允价值,确认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当为非汇率类衍生金融工具时:借/贷:衍生金融工具贷/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当为汇率类衍生金融工具时:借/贷:衍生金融工具贷/借:汇兑损益

3.终止确认:到期交割日

(或按约定提前到期日),先冲回上日估值,终止确认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非汇率类衍生金融工具)/汇兑损益

(汇率类衍生金融工具)贷/借:衍生金融工具若衍生金融工具按照差额交割确认损益:借/贷:投资收益/汇兑损益贷/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若汇率类衍生金融工具存在头寸交割情况请参照“(六)外汇买卖业务”进行核算。

(六)外汇买卖业务

1.即期外汇买卖业务借:银行存款—即期买入币种本金贷:外汇买卖—即期买入币种本金借:外汇买卖—即期卖出币种本金贷:银行存款—即期卖出币种本金

2.外汇买卖业务损益确认借/贷:外汇买卖贷/借:汇兑损益

3.远端未交割外汇买卖业务远端未交割外汇买卖交易形成的汇率类衍生金融工具的核算,请参照“(五)衍生金融工具投资”。

4.远端交割日头寸交割借:银行存款—远期买入币种本金贷:外汇买卖—远期买入币种本金借:外汇买卖—远期卖出币种本金贷:银行存款—远期卖出币种本金

(七)同业往来业务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初始确认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成本贷: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2)计提利息收入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贷:利息收入

(3)收到利息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4)计提预期损失准备借:信用减值损失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预期损失转回时,做相反分录。

(5)终止确认借: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成本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初始确认借:结算备付款等科目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成本

(2)计提利息支出借:利息支出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计利息

(3)支付利息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计利息贷: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4)终止确认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成本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计利息贷: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八)债券借贷业务

1.借出债券业务借出债券,原债券投资的核算不变,账务处理继续按照“(一)债券投资业务”执行,借出的账务处理如下

(1)初始确认:借出债券时进行备查登记。

(2)计提借出债券收入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借出债券收入贷:投资收益

(3)收到借出债券收入借: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借出债券收入

(4)终止确认:到期收回借出债券时,进行备查登记。

2.借入债券业务

(1)初始确认:借入债券时,进行备查登记。

(2)计提借入债券支出借:投资收益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借入债券支出

(3)支付借入债券支出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借入债券支出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4)收到登记公司支付的借入债券利息借: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借入债券支出

(5)将收到借入债券利息划付给借出债券方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借入债券支出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6)到期归还借入债券,进行备查登记。

(九)金融资产减值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预期损失准备的计提

(1)计提损失准备借:信用减值损失贷:银行存款—减值准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减值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减值准备等

(2)损失准备发生变动借/贷:银行存款—减值准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减值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减值准备等贷/借:信用减值损失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含非交易性权益工具)预期损失准备的计提

(1)计提损失准备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减值准备等

(2)损失准备发生变动借/贷: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减值准备等贷/借:信用减值损失

(十)理财主体其他会计核算

1.理财资金账务处理

(1)客户认购理财借:银行存款贷:实收理财资金

(2)客户申购理财借:应收申购款贷:实收理财资金贷/借:损益平准金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申购款

(3)理财收益结转份额

(红利再投)借:应付利润贷:实收理财资金贷:损益平准金

(4)客户赎回理财借:实收理财资金借/贷:损益平准金贷:应付赎回款贷:应付赎回费贷:其他收入

赎回资金划付借:应付赎回款借:应付赎回费贷:银行存款

(5)结转利润①

结转支出至本期利润借:本期利润贷:所有支出科目

结转收入至本期利润借:所有收入科目贷:本期利润

结转本期利润至未分配利润借/贷:本期利润贷/借:利润分配

(6)分配利润

分配利润时借:利润分配贷:应付利润

支付利润时借:应付利润贷:银行存款

红利再投涉及到利润分配核算如上。

2.费用核算

(1)管理人报酬核算①

管理费计提借:管理人报酬贷:应付管理人报酬②

管理费支付借:应付管理人报酬贷:银行存款

(2)托管费核算①

托管费计提借:托管费贷:应付托管费②

托管费支付借:应付托管费贷:银行存款

(3)销售服务费核算①

销售服务费计提借:销售服务费贷:应付销售服务费②

销售服务费支付借:应付销售服务费贷:银行存款

(4)其他费用核算

其他费用计提借:交易费用/投资顾问费/其他费用等贷:应付交易费用/应付投资顾问费/其他应付款等②

其他费用支付借:应付交易费用/应付投资顾问费/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3.增值税核算为准确核算理财产品净资产,应在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同时预估应交增值税及其附加,待实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将预估税金结转至应交增值税及其附加相关科目。尽管资产估值损益暂时不构成应税收入,但其会随未来资产的终止确认而转化为投资损益,形成应税收入,因此需进行增值税预估处理。

(1)资产持有期间利息收益的增值税处理对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益(如应税利息收入),若相关损益在纳税义务产生前计提,则在计提损益时预估增值税。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贷:应交税金—预估应交增值税结息时将预估应交增值税结转至应交增值税科目。

(2)估值变动的增值税处理对资产持有期间的估值变动部分预估增值税。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贷/借:应交税金—预估应交增值税

(3)投资损益的增值税处理资产终止确认,估值变动转化为投资损益时,冲销上述预估增值税账务。对于投资损益产生的金融商品转让价差,计提应交增值税。借/贷:投资收益贷/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4)增值税附加处理根据确认的预估增值税和应交增值税计提增值税附加。借/贷:税金及附加贷/借:应交税金—预估应交增值税附加/应交增值税附加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指引

附录一

会计科目

本指引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实施会计软件系统参考,理财管理人和理财托管人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会计科目

附录二

主要科目说明

(一)1002

银行存款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活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定期存款等及相关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2.本科目为一级科目,可下设活期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二级科目,分别按“成本”、“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二)1021

结算备付金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为证券交易的资金结算而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款项及相关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2.本科目为一级科目,可按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明细核算,分别按“成本”、“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尚未用于结算的款项。

(三)1031

存出保证金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包括日常存出保证金、远期存出保证金、权证存出保证金等及相关

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2.本科目为一级科目,可按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进行明细核算,分别按“成本”、“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实际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

(四)13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股票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的实际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2.本科目一级科目,可按股票的种类,分别按“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理财产品持有的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

(五)130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股票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的实际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2.本科目一级科目,可按股票的种类,分别按“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理财产品持有的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

(六)13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上市股权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上市股权的实际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2.本科目一级科目,可按股权的种类,分别按“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理财产品持有的非上市股权的公允价值。

(七)13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上市股权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上市股权的实际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2.本科目一级科目,可按股权的种类,分别按“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理财产品持有的非上市股权的公允价值。

(八)13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

(如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的投资成本、应计利息和公允价值变动。2.本科目可按债券投资的品种,分别按“成

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债券的公允价值。

(九)13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的面值、折溢价、应计利息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2.本科目可按债券投资的品种,分别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

息”“公允价值变动”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债券的公允价值。

(十)130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的面值、折溢价、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等情况。2.本科目可按债券投资的品种,分别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减值准备”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债券的账面价值。

(十一)13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债权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本金、应计利息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中,不属于结构化主体投资的,在1108—1110科目核算。2.本科目可按其他债权投资的品种,分别按“本金”“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其他债权的公允价值。

(十二)13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债权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本金、应计利息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2.本科目可按其他债权投资的品种,分别按“本金”“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其他债权的公允价值。

(十三)131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债权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本金、折溢价、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等情况。2.本科目可按其他债权投资的品种,分别按“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减值准备”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其他债权的账面价值。

(十四)13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结构化主体投资的本金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结构化主体投资包括对信托、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的投资,其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债券投资相关科目反映。2.本科目可按结构化主体投资的品种,分别按“本金”“公允价值变动”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结构化主体的公允价值。

(十五)13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结构化主体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结构化主体投资的本金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2.本科目可按结构化主体投资的品种,分别按“本金”“公允价值变动”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结构化主体的公允价值。

(十六)131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结构化主体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结构化主体投资的本金、折溢价、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等情况。2.本科目可按结构化主体投资的品种,分别

按“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减值准备”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

(十七)13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其他投资的本金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2.本科目可按其他投资的品种,分别按“本金”“公允价值变动”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其他投资的公允价值。

(十八)13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其他投资的本金、应计利息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2.本科目可按其他投资的品种,分别按“本金”“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其他投资的公允价值。

(十九)131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投资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其他投资的本金、折溢价、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等情况。2.本科目可按其他投资的品种,分别按“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减值准备”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其他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十)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按照返售协议约定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2.本科目可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分别按交易场所、“质押式”和“买断式”,并设置“成本”“应计利息”“减值准备”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融出资金的账面价值。

(二十一)1131

应收红利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因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而应收取的红利。2.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或红利代付机构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取的红利。

(二十二)1132

应收其他投资收入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投资应收取的其他投资收入。

2.本科目可按投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各项其他投资收入。

(二十三)1133

应收申购款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应向办理申购业务的机构和个人收取的申购款项

(不含申购费)。2.本科目可按办理申购业务的机构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有效申购款。

(二十四)1221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除除上述应收款项之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2.本科目可按其他应收款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二十五)2001

同业借款1.本科目用于核算理财产品借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同业借款及相关应计利息。2.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分别按“成本”和“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同业借款。

(二十六)21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理财产品承担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理财产品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都在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衍生金融负债不在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2.本科目可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将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类别,分别按“本金”“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理财产品承担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二十七)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理财产品按照回购协议所融入的资金及相关应计利息。2.本科目可按卖出回购证券的类别,分别按“质押式”和“买断式”,并设置“成本”“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卖出尚未回购的金融资产款。

(二十八)2202

应付赎回款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载明的相关事项计算的,应付投资人的赎回款。2.本科目可按办理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或申请赎回业务的投资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赎回款。

(二十九)2203

应付赎回费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载明的相关事项计算的,应付给办理赎回业务的机构的赎回费。2.本科目可按办理赎回业务的机构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3.应付赎回费的账务处理,可以比照应付赎回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产品赎回费用。

(三十)2204

应付管理人报酬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载明的相关事项计提的,应付给产品管理人的报酬。2.本科目可按管理人报酬的类别(如固定费率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给产品管理人的管理费。

(三十一)2205

应付托管费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按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载明的相关事项计提的,应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2.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

(三十二)2206应付投资顾问费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理财产品应向第三方投资顾问支付的投资顾问费情况。2.本科目可按投资顾问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给第三方的投资顾问费。

(三十三)2207

应付销售服务费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载明的相关事项计提的,应付销售机构佣金和服务费。2.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三十四)2208

应付交易费用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因证券交易而应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交易费用和结算费。2.本科目可按中介机构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交易费用。

(三十五)2221

应交税金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理财产品在投资过程中取得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等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其他附加等各项税费情况。2.本科目可按税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各项税费情况。

(三十六)2210

应付利润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载明的相关事项计算的,应付产品份额持有人的投资利润。2.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给产品份额持有人的投资利润。

(三十七)2241

其他应付款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除上述应付款项之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款。2.本科目可按其他应付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相关款项。

(三十八)3001

证券清算款1.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因买卖证券、回购证券、申购新股、配售股票等业务而发生的,应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资金清算的款项。2.本科目可按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证券清算款,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应收证券清算款”项目反映;本科目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证券清算款,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应付证券清算款”项目反映。

(三十九)3002

开发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开发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如何归集,以及开发间接费用如何分摊,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同时还影响到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允许税前扣除的开发间接费用组成内容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由此可见,土地增值税中的开发间接费用,与当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中“开发间接费用”的组成内容是完全一致的。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从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各自对开发间接费用的表述来看,土地增值税中的开发间接费用并未包括企业所得税中列举的工程管理费,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虽然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用中并未列举“工程管理费”,但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当允许扣除;

对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在土地增值税上应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小区内、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应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售楼部、样板房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二是房地产企业在主体内修建临时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三是房地产企业利用规划配套设施(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发生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借款费用是组成开发期间的一项重要费用,但在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列举的“开发间接费用”中均未列举“借款费用”这一项,是否意味着开发间接费用就不包括“借款费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含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所称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

研发支出会计分录

新准则中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企业应能够证明可以取得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应能够证明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声明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等。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这要求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则需计入当期损益。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需要转入无形资产。

销售合同范本:工业产品销售合同范本电子版

销售合同范本:工业产品销售合同范本电子版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甲方:签定地点: 乙方:签定时间: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卖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地———种方式解决;

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学生姓名:所在学院:专业:财务管理学号:40801610指导教师:2012 年 3 月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创性及知识产权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取得的成果。对本论文(设计)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毕业论文(设计)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本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西南财经大学所有。特此声明。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签名:作者专业:财务管理作者学号:40801610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论文(设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计)名称论文(设论文(设自选A—理论研究导师彭颖计)来源计)类型学生姓名徐冰莹学号40801610 专业财务管理一、研究目的和意义在我国,过去,人们温饱问题尚不能解决,更谈不上“为他人做嫁衣”,替别人“规划理财”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个人收。从发达国家银行个人理财业入的增加,理财问题开

始提上了个人和家庭的“议事日程” 务的发展趋势看,个人理财业务具有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益稳定等优势,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而在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贴身的个人理财服务也成为近年来银行业竞争的主要焦点,花旗、汇丰、渣打、恒生、东亚等主要银行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理财套餐,针对不同收入的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推动了港岛整体个人理财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在国内,各家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各自地理财产品同时各种理财中心也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中。我国公民的理财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将自己多余的资金用来购买理财产品。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例如经营理念、理财产品创新等方面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就具有了实际的意义。二、研究思路本文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个人理财业务概述第二部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现状第三部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问题第四部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三、资料收集计划 1.从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和超星数字图书馆中查找 2.陈雨露、刘彦斌: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年2 月3.中国银行从业资格认证办公室,中国银行从业个人理财,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年四、论文写作时间安排2011 年

研发费用财务核算制度

研发费用财务核算制度 编制: 审批: 批准

1、目的 为规范公司项目研发,加强研发项目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研发产品的特点,特制订研发项目财务核算制度,望研究院及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2、适用范围 东莞市凯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的财务核算工作。 3、职责 3.1研发中心经办人负责编制《研发项目人员分配表》、填写《领料单》、《工作联系单》、《设 备(研发专用)使用汇总表》。 3.2研发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核《领料单》。 3.3研发中心总监负责审核《研发项目人员分配表》、《设备(研发专用)使用汇总表》、《借用 设备统计表》。 3.4仓库主管负责收集、保管研发中心填制的《领料单》,月末将《领料单》提交财务部。 3.5生产部文员负责保管《工作联系单》,并依据《工作联系单》及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设 备使用表》。 3.6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核《工作联系单》及《借用设备统计表》。 3.7财务部会计负责计算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并编制相应的记账凭证。 4、制度内容 4.1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4.1.1职工薪酬 包括参与研发中心参与研发项目的员工,以及研发过程中借调的其他部门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4.1.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等。 4.1.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1.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 4.1.5设备调试费用

研发支出的概念和会计核算

研发支出的概念和会计核算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淮安会计咨询网上公布相关研发支出的概念和会计核算等内容总结如下: 随着科技创新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国从企业到政府都加大了对研发项目的投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报显示,我国2006年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2943亿元,同比增长20.1%,占GDP的1.4%。 在新准则实施的条件下,研发支出有特别的规定,另外2008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也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实行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研发支出的正确核算,对企业意义重大。 1、研发支出的概念 所谓研发支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 2、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 如何将研发活动人为划分为两个阶段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研究开发项目很可能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过程,研究和开发很可能是交叉同时进行的。在新准则的相关应用指南中,对可以计入研究阶段的活动,是以列举的形式说明的:“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均属于研究活动。” 会计人员在对属于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因为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 这一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为:费用发生时记“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期末记“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开发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新准则中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工业产品销售合同范本3篇.doc

工业产品销售合同范本3篇 ,,xx合同牵连到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工业产品销售合同范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的供应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二、商品的质量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三、商品的价格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 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

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四、商品的包装方式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

我国商业资料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浅议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现状与发展策略 一、我国个人金融业务发展中的现状及问题 西方有关调查资料表明,未经专家理财的家庭,90%以上存在财务不合理的问题,随时都可能导致财务危机。因此,从90年代开始,在一些欧美国家,先后开办了银行利用其信息、设备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此后,国外商业银行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务发展非常迅猛,几乎深入每一个家庭,其业务收入已占到商业银行总收入的35%以上,对应的业务收益已占到银行业利润的40%左右。如美国花旗银行个人银行业务利润贡献度超过60%,其中个人理财业务利润贡献度接近50%。 而在国内,长期以来,我国银行对个人的金融服务仅仅局限于储蓄、代收代付等简单的业务。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业务才开始出现。虽然个人理财业务日益受到国内商业银行的重视,理财产品也日益丰富,业务扩展十分迅速。但从长远来看,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性的问题。 (一)政策“瓶颈”问题 我国金融业目前采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银行不能全面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这一政策规定一方面导致国内银行只能代销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的产品,而不能充分的运用这些产品,让其真正的服务于大众;另一方面,也因市场的割裂使得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为客户实现增值,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因此,现阶段的商业银行理财只能停留在业务品种介绍、咨询建议、投资方案设计及办理简单的中间业务等方面,至多也不过是传统的储贷、外汇业务的整合,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 (二)客户需求问题 其一,目前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定位于少数高端优质客户,服务门槛过高,造成客源稀少。如外资银行一般“门槛”在5万美元以上,国内银行一般“门槛”也在5万元以上。从现有品牌看,门槛偏高,压制了大量客户的理财需求。

研发支出会计分录

1、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研发支出,不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等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研发支出,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等 2、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期末,转销费用化支出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新准则中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投资公司的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1212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山西富达恒业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买受人: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 第二条质量标准: 按企业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无_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_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出厂标准—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货 到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货运至华苑煤业场地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免费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技术协议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付 100%。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合同法》执行,买卖双方责任义务完成。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_)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研发费用核算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研发费用核算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研发费用核算综述 研发费用核算与普通的会计核算原理是一样的。 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就是对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发生的这些费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确认解决的费用是性质问题,首先判断是不是研发费用,这个主要与研发项目的立项相关,是否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范围;这个领域选定要由技术部门牵头,通过申报立项、科技部门的鉴定来解决。 会计人员要核实实际发生的费用与研发计划和研发预算中的费用是否性质一致,将来能否加计扣除; 计量解决的费用是数量问题,所归集的费用与研发预算是否大体相等,一般情况下不要超过研发预算,所归集的费用中各成本项目的比例基本符合常理; 记录解决的是费用归集流程是否合理问题,会计记录是各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发票、合同、单据等其他原始资料的统称。费用发生后,在确认和计量以后,记录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使用研发费用归集的专用报账批准格式,要有研发负责人审核批准的签字,凭证摘要规范,要按对照研发项目的时间归集费用,。 报告解决的所列费用是对外反映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的问题,在研发经费明细表中规定的八项费用,要根据项目账面情况如实填写。 一句话,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要明确确认、分别计量、单独记录和专门报告。

二、研发费用核算中的具体要求 1.人工费用,核算的为项目部整体正式工的工资及部分合同工工资,工资要与研发项目参与人员及研发期间相符;项目要根据研发计划和研发预算合理确定研发人员。注意:架子队劳务费是不能认定为研发费用支出的。 2.直接投入材料,领用单要明确列示研发领用,研发项目中不得将设备直接计入,不得一笔记入研发费或者直接由工程施工调整记入,要按照研发进度分次分月计入; 3.设备租赁费主要核算研发所用设备的租赁费用,不是项目部租赁车辆的费用; 4.其他费用不包含部门招待费及食堂等费用。 5、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名称要与事实相符,有研发项目的项目会计要按照年度科技研发计划及时向财务部申请加设科目,通过集团公司加设研发项目辅助明细核算科目。工程技术部门在研发立项名称调整后,要及时的通知财务部门。 6、研发费用凭证摘要明确写明为研发所用费用,严禁“架子队工资”、“施工用材料出库”等字样出现,今后一律以研发项目名称(简写)加费用名称列示。 三、可核算的研发费用与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关系 (一)人员人工 公司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研发人员)的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出勤奖、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研发支出会计分录

研发支出会计分录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1、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不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 借:—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2、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 借:研发支出— 贷:

应付账款等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4、期末,转销费用化支出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新准则中资本化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

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企业应能够证明可以取得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企业不足以提供支持的,应能够证明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声明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等。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这要求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则需。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需要转入无形资产。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 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三、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四、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程序,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六、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七、每笔业务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八、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九、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认真学习 第一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流动资产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核算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路桥费.油费. 5. 差旅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四、“应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五、“预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公司5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收股利”核算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范本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范本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范文一出卖人:合同编号:合同履行地: 买受人:签订时间: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公司三包规定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公司配备标准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清货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公司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在公司自提。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买受人自理。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无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技术指导、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内全部付清合同货款后在公司内提货。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条件:履行后解除。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双方确保履约合

同,如单方面撤销合同,违约方向对方赔偿合同额的10%。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住所:出卖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范文二出卖方:买受方: 工程名称: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方与买受方根据工业产品买卖合同的要求,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标的物、数量、价款: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指标值。 第三条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物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标准要求,由出卖方承担(更换合格品或退货),负责期限:一年。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细则

一.研发费用按以下八大范围进行归集: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

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 20%)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 20%,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会计科目设置 研发支出可以作为一级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在管理费用下面设研发费用进行核算。如果财务软件支持项目辅助核算,建议按研发项目进行项目辅助核算。 1、研发费用作一级科目进行核算,按研发项目进行项目辅助核算。 科目级次辅助核算项目 科目一级科目代二级三级科四级科 代码科目码科目目目XX 研发 项目 (RD01 ) XX 研发项 目(RD02) XX 研发 项目 (RD03) 工资

新准则下研发支出如何核算

新准则下研发支出如何核算 随着科技创新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国从企业到政府都加大了对研发项目的投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报显示,我国2006年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2943亿元,同比增长20.1%,占GDP的1.4%。 在新准则实施的条件下,研发支出有特别的规定,另外2008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也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实行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研发支出的正确核算,对企业意义重大。 研发支出的概念 所谓研发支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

计处理的关键。 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 如何将研发活动人为划分为两个阶段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研究开发项目很可能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过程,研究和开发很可能是交叉同时进行的。在新准则的相关应用指南中,对可以计入研究阶段的活动,是以列举的形式说明的:“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均属于研究活动。” 会计人员在对属于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因为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 这一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为:费用发生时记“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期末记“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开发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文件 财会[2004]1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投资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投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投资公司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 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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