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指标

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指标

附表三: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指标

企业类型一级指标条件备注

高新技术企

产值5000万元(含)-10000万元

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

(近三年)

产值5000-7000

万元

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20%以上

产值7000-9000

万元

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5%以上成本费用利润率

企业成本费用利

润率%

8%以上

纳税额(近三年)

平均增长率%

5%以上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

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

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

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

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3%以上

要求注明是

否进行了加

计扣除。

小巨人企业调研报告

盘锦市小巨人企业发展 调研报告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目录 目录 (1) 一、影响小巨人企业发展要素分析 (1) (一)建设载体汇聚人才 (1) (二)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 (2) (三)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3) (四)优化创新环境 (4) 二、盘锦小巨人企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6) (一)发展现状 (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9) 三、盘锦小巨人企业发展对策与建议 (10)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定位 (10) (二)对策与建议 (11) 1、强化科技支撑,增强小巨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11) 2、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平台 (11) 3、打造高端专业化园区,加强双创载体系统化、链条式建设 (12) 4、着力打造创新服务环境,完善小巨人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13)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环境下,技术创新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使得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日益扩大,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器,这种变化也为小巨人企业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小巨人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产品有特色、有市场,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它将创新技术和成果应用于生产和管理,通过商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了其“小而专”、“小而活”、“小而特”的优势,成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也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力量。盘锦市一直把“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思路,积极培育和壮大小巨人企业,与我市的发展方向高度契合,对于盘锦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影响小巨人企业发展要素分析 为了加快我市小巨人企业的发展,转变盘锦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市科技局对中关村、武汉、常州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美国硅谷、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和江苏常州等小巨人企业发展较好的地区,其成功经验里都有一些共性的要素,重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首先,要有人才和技术创新的载体,这是小巨人企业产生的前提;其次,要有资本的注入,才能使小巨人企业得以发展;第三,要有平台的支撑,为小巨人企业的壮大提供快捷的渠道;最后,要有积极的创新环境,为小巨人企业的成长提供肥沃的土壤。 (一)建设载体汇聚人才 技术创新是小巨人企业成长的决定性因素,在对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的地区进行调研后,我们发现这些地区都是技术创新和高端人才的汇聚地,也正因如此,小巨人企业的发展才拥有不竭的动力源泉。 斯坦福工业园区的建立奠定了“硅谷”电子产业的基础。80年代后,随着生物、空间、海洋、通讯、能源材料等新兴技术研究机构的出现,硅谷发展为高科技企业和人才的集聚地。2016年,硅谷的GDP已达到2.5万亿美元,超过法国

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评价办法(2017年9月14日印发)

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31号),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在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促进其做大做强,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是具有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具有一定的硬件平台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的成长性;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较强融资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三条“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省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服务平

台和信息库建设与运行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评价对象和评价程序 第四条“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对象是纳入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各年度数据填写完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五条“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分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第六条“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前两个年度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 (含)以上; (三)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25% (含)以上; (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五)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

小巨人培育计划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小巨人”企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驱动区域经济增长,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五”时期科技发展规划》中“‘小巨人’孵育工程”提出的“培育一批产值过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目标 “小巨人”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达到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培育对象为目前尚未达到“小巨人”企业标准,但发展势头强劲,有望在“十二五”期间跻身“小巨人”行列的企业。培育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小巨人”企业力争达到100家。 二、认定标准 1.在“一区六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生物医药、新媒体、新能源汽车、军民结合、生产性服务业、新空港产业园)注册、纳税并入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新区重点推进的十大产业发展方向; 3.企业拥有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具有较完善的创新体系、创新机制以及与

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有在“十二五”期间达到“小巨人”企业标准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4.企业被认定前一年度的销售收入及增长率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销售收入在5千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 (2)销售收入在2千万元(含)至5千万元之间且前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三、培育措施 1.重点推荐被培育企业申报国家、北京市、中关村的各种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对被培育企业的成果转化、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市统筹资金。 2.对符合科技政策支持条件的被培育企业优先予以资助;对于确实能在短期内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项目,可以突破政策支持上限。 3.被培育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优先推荐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4.优先协助解决被培育企业急需人才的引进问题。 5.优先解决被培育企业的发展空间问题。 6.优先为被培育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担保等融资支持,优先为被培育企业提供上市辅导。

上海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上海科技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小巨人工程的实施对象,是指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其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第三条科技小巨人工程采取市区(县)联动方式,实行市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受理,市区(县)科技和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评审、共同授牌的方式。 本市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组织申报、会同区(县)产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产业部门”)审核推荐,实施管理,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规范、规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集中受理市区(县)共同支持的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申报,会同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联合评审,共同授牌,实施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支持对象与条件 第四条支持对象: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五条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第六条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4、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5、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第七条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Shanghai

附件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 申请类别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盖章)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邮政编码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联合印制 — 1 —

填写说明 一、本填写说明仅供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企业)申请书 使用。 二、申请企业应根据申请书中明确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内容叙述 文字简练、简明扼要,书写一律打印。 三、申请类别指:企业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或“科技小巨人培育 企业”。 四、研究开发费用:指企业用于技术创新的支出,含产品的技术 研发、小(中)试研究、技术(工程)中心建设、实验室、测试平台、技术引进(含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等支出的全部费用。 五、表中“高新技术企业”系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六、企业申请书底页中,应有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及加盖公章。 七、申请书须附上规定的有关附件资料,电子版的附件企业需自 行扫描附上(详见附件材料要求)。 八、申请书报送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本一份。电子 文本通过网络递交。申请企业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九、装订要求: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 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 — 2 —

小巨人培育和小巨人申请条件

小巨人培育和小巨人申报条件 小巨人工程的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 企业。申报的企业须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2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 (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3)研发人员一般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4)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5)应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科技小巨人企业 (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6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 (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 (3)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4)应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应拥有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 (5)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6)应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样式【模板】

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样式 (2020年) 申报材料附件 1、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 2、注册登记证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4、近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附件1 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 说明:按申请书填报要求逐项填写,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件2 注册登记证件 说明:提供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问题提示:发生更名企业需提供企业变更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件3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说明:提供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样式) 企业职工总数人,其中在职人员数人,兼职人员数人,临时聘用人员数人。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数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数人。 企业科技人员数人,其中在职人员数人,兼职人员数人,临时聘用人员数人,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 科技人员名单表(样表) 问题提示: 1、年度累计工作时间按自然日统计。 2、提供的科技人员口径、范围扩大,与企业实际人员不一致。 3、人员数据统计方法错误,数据不一致。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详见《工作指引》)。 附件4 近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证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 认定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V1.0) 河北汉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目录 1. 认定系统管理端 (4) 1.11.1首页 (4) 1.21.2认定管理 (4) 1.31.3复审管理 (6) 1.41.4撤销管理 (6) 1.4.1 1.4.1企业申请撤销 (6) 1.4.2 1.4.2省级直接撤销企业 (7) 1.4.3 1.4.3市县区撤销 (7) 1.51.5企业管理 (7) 1.5.1 1.5.1企业用户管理 (7) 1.5.2 1.5.2证书管理 (7) 1.61.6内容管理 (8) 1.6.1 1.6.1信息发布 (8) 1.6.1.1 发布文章 (8) 1.6.1.2 草稿箱 (9) 1.6.1.3 审核未通过 (9) 1.6.2 1.6.2信息审核 (9) 1.6.2.1 待审信息 (9) 1.6.2.2 已发布 (9) 1.6.3 1.6.3网站管理 (10) 1.6.3.1 资源管理 (10) 1.6.3.2 栏目管理 (10) 1.71.7变更管理 (10) 1.81.8系统管理 (10) 1.8.1 1.8.1组织机构管理 (10) 1.8.2 1.8.2角色管理 (11) 1.8.3 1.8.3用户管理 (11) 1.8.4 1.8.4功能模块管理 (12)

1.8.5 1.8.5日志管理 (12) 1.8.6 1.8.6数据代码管理 (12) 2 2认定管理系统企业端 (13) 2.12.1首页 (13) 2.22.2企业申报信息维护 (13) 2.2.1 2.2.1重要信息维护 (13) 2.2.2 2.2.2企业基本信息 (13) 2.2.3 2.2.3人员状况 (13) 2.2.4 2.2.4知识产权 (14) 2.2.5 2.2.5上年度优惠政策 (14) 2.2.6 2.2.6上年度财务状况 (14) 2.2.7 2.2.7上年度科研项目费 (14) 2.2.8 2.2.8主要产品或服务 (14) 2.2.9 2.2.9其他组织认定 (14) 2.2.10 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 (14) 2.2.11 小巨人企业创新活动情况 (15) 2.2.12 小巨人企业发展状况 (15) 2.2.13 小巨人企业未来发展 (15) 2.2.14 小巨人附件材料 (15) 2.32.3业务办理 (15) 2.3.1 2.3.1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15) 2.3.2 2.3.2科技小巨人申报 (16) 2.3.3 2.3.3撤销认定 (16) 2.42.4进度查询 (16) 2.4.1 2.4.1科技中小企业申报进度查询 (16) 2.4.2 2.4.2科技小巨人申报进度查询 (17) 2.4.3 2.4.3科技中小企业复审进度查询 (17) 2.4.4 2.4.4科技小巨人复审进度查询 (17) 2.4.5 2.4.5撤销进度查询 (17) 2.52.5常见问题 (17) 2.62.6填报说明 (17)

2019年深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条件、时间、流程

2019年深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条件、时 间、流程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且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二)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 (三)专项指标

1.经济效益。 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近2年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如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企业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已列为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不再申报。 申报材料 1、2018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沪科合[2006]第00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5.29 【实施日期】2006.05.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修订并印发《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2007)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2006年5月29日沪科合[2006]第009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上海科技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科学技术部、财政

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对象和授牌对象,应是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产业导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应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第三条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采取市区(县)联动方式,实行市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受理,市区(县)科技和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评审、共同授牌的方式。 本市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的组织申报、会同区(县)产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产业部门”)审核推荐,实施管理,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规范、规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集中受理市区(县)共同支持的企业的申报,会同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联合评审,共同授牌,制订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支持对象与条件 第四条支持对象: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五条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证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定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V1.0) 河北汉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目录 1. 认定系统管理端 (5) 1.11.1首页 (5) 1.21.2认定管理 (5) 1.31.3复审管理 (11) 1.41.4撤销管理 (11) 1.4.1 1.4.1企业申请撤销 (12) 1.4.2 1.4.2省级直接撤销企业 (14) 1.4.3 1.4.3市县区撤销 (14) 1.51.5企业管理 (15) 1.5.1 1.5.1企业用户管理 (15) 1.5.2 1.5.2证书管理 (16) 1.61.6内容管理 (17) 1.6.1 1.6.1信息发布 (17) 1.6.1.1 1.6.1.1发布文章 (17) 1.6.1.2 1.6.1.2草稿箱 (18) 1.6.1.3 1.6.1.3审核未通过 (18) 1.6.2 1.6.2信息审核 (19) 1.6.2.1 1.6.2.1待审信息 (19) 1.6.2.2 1.6.2.2已发布 (19) 1.6.3 1.6.3网站管理 (20) 1.6.3.1 1.6.3.1资源管理 (20) 1.6.3.2 1.6.3.2栏目管理 (21) 1.71.7变更管理 (21) 1.81.8系统管理 (22) 1.8.1 1.8.1组织机构管理 (22) 1.8.2 1.8.2角色管理 (23) 1.8.3 1.8.3用户管理 (23) 1.8.4 1.8.4功能模块管理 (24) 1.8.5 1.8.5日志管理 (25) 1.8.6 1.8.6数据代码管理 (26) 22认定管理系统企业端 (27) 2.12.1首页 (28) 2.22.2企业申报信息维护 (29) 2.2.1 2.2.1重要信息维护 (29) 2.2.2 2.2.2企业基本信息 (30) 2.2.3 2.2.3人员状况 (30) 2.2.4 2.2.4知识产权 (31) 2.2.5 2.2.5上年度优惠政策 (32) 2.2.6 2.2.6上年度财务状况 (32) 2.2.7 2.2.7上年度科研项目费 (33) 2.2.8 2.2.8主要产品或服务 (33)

上海市培育型小巨人企业总结报告模版1

项 目 总 结 报 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验收承办单位: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 2.1 科技投入资金到位情况 2.2 科技投入资金支出情况 三、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情况 3.1 创新机构建设情况 3.2 研发团队建设情况 3.3 科研项目计划建设情况 3.4 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建设情况 3.5 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完成情况 3.6 创新激励机制建设情况 四、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开拓与销售情况 五、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概况 5.1 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5.2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5.3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5.4 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六、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成长变化情况 七、企业发展规划,上市、融资情况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企业概况 1.1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 注册时间:2002-08-22 注册资金:500.00万元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管单位名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开发、生产、销售制药***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导产品有:2-100ml西林瓶洗烘灌全自动联动生产线、1-20ml安瓿洗烘灌全自动联动生产线、2-50ml抗生素瓶、输液瓶洗烘灌、灯检、贴标全自动生产线、2-50ml口服液洗烘灌全自动联动生产线、2-100ml西林瓶同步带洗烘灌全自动生产联动线。在国内拥有近千家客户,遍布28个省级城市,出口美国、俄罗斯、希腊、埃及、印尼、孟加拉、墨西哥、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年销售额达到3000多万。公司现为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独立起草制定了《抗生素瓶液体灌装加塞机》、《抗生素玻璃瓶液体灌装联动线》两部行业标准。多项产品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经贸委GMP 认证、方圆标志集团CQM认证。并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2 公司财务情况 2009年度企业主要财务情况:总资产7000.30万元;总负债3153.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037.97万元;净利润1112.52万元;缴税总额610.26万元;资产负债率45.04%。 2010年度企业主要财务情况:总资产8671.75万元;总负债3428.81万元;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2012年度)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 申请类别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手机_________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联合印制

填报说明 一、本填写说明仅供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企业)申请书使用。 二、申请企业应根据申请书中明确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内容叙述文字 简练、简明扼要,书写一律打印。 三、申请类别指:企业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或“科技小巨人培育 企业” 四、凡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者,其实施期内的考核指标应不低于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规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主 要条件”。 五、科研投入资金:指企业用于技术创新的支出,含产品的技术研发、 小(中)试研究、技术(工程)中心建设、实验室、测试平台、 技术引进(含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等支出的全部 费用。 六、表中“高新技术企业”系指经上海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七、为方便企业填报,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2009-2011年)、三年净 利润平均增长率(2009-2011年)的计算依据为2010年度、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八、企业申请书底页中,应有所在地区县科委的推荐意见及加盖公章。 九、申请书须附上规定的有关附件资料,电子版的附件企业需自行扫 描附上(详见附件材料要求)。 十、申请书报送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文本 通过网络递交。申请企业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十一、装订要求: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 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 册。

广州市第二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

附件: 广州市第二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 1.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 2.广州云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广东星辉天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4.广州中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5.中科院广州化灌工程有限公司 6.广州鸿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8.广州柏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广东先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建峰索具有限公司 11.广东优迈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2.广州市友迪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13.广州市德夫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4.广州创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16.广州红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7.广州达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8.广东宇天科技有限公司 19.广州市中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20.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21.广州华工信息软件有限公司 22.广州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3.广州市美柯船舶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24.广州优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5.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6.广州枫叶管业有限公司 27.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广州市万世德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9.广州市科传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31.广州市井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2.广州同方瑞风空调有限公司 33.广州声华科技有限公司 34.广州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5.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36.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7.广州文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8.广州市联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39.广东铂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广州市正泰商业数据有限公司 41.广州市星亚塑料管道有限公司 42.广东新华南方软件外包有限公司 43.广州科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4.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

上海小巨人企业申请指南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申请指南 ●支持对象 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申请条件 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4、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5、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 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 6、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且前3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 7、企业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支持方式 1、市政府以补贴资金与区县财政资金配套,资助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

西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17-2021年)

西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17-2021年)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培育,壮大创新主体规模,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打造引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力度,增强政策扶持效应,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形成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高新技术企业顶天立地的局面,推动全市科技企业实现“双倍增”。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2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25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7%以上,占GDP比重达到2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5.6%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较2016年翻一番,培育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培育创业企业,做大科技小巨人企业后备力量。用足用活我市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来西安创新创业;依托各类众创空间与产业孵化器、产业联盟等,支持高校院所、大型企业科技人员带着科技成果创办企业;建立导师、高校、机构、政府多层次大学生创业资助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等创业;围绕产业链和技术链推进精准招商,引入一批高端企业。到2021年,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200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投资合作委员会、市商务局;落实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为抓手,推进科技企业以自主研发、技术交易等方式获取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成果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以市科技计划为引导,以研发加计扣除与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撑,推进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部门、购置研发装备、搭建技术创新团队,构建产学研合作研发体系。对首次认定的国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研发补助。到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较2016年(8家)翻一番,达到16家以上,培育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落实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关于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关于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激励、表彰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创造、升级增效,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打造更多的“小巨人”企业,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局决定,在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认定一批创新能力强、专业化发展明显、管理水平先进、转型升级突出、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较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被推荐的企业必须是2017、2018、2019年度被省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申报2020年度“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属于国家、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支柱和优势产业、优势产品的企业优先推荐。对符合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规划的项目和贫困地区项目优先考虑。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一律不予推荐上报。 二、专项指标 1.经济效益。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3%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6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主持、参与制订或修改国家标注、行业标准的视同发明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的视同实用新型专利)。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企业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组织实施 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参考佐证材料(见附件2),积极组织符合“基本条件、专项指标”的企业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并向省局推荐。省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并在省局门户网站发布。对获得表彰的企业,省局将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并发放

自治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书

自治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书 (编写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济类型、股权组成、法人代表、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主导产品等相关信息。 (二)企业经营情况。企业总资产、净资产及负债情况;销售收入、利税、人员规模机构等情况;企业在国内或区内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 (三)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主要产品销售情况(销售或收入占比前三位),包括产品名称、投产时间、生产规模、销售收入等。 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情况 (一)研究开发条件。包括研发部门、研发平台、主要研发设备仪器等情况。 (二)科技人力资源情况。包括企业现有大专以上学历职工人数、专职科技人员数、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列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主要技术领域等),企业研究开发带头人主要情况。 (三)企业研究开发管理情况。企业近3年内进行的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技术合作与交流、产学研合作、人才使用、激励机制等科研管理方面的内容。 (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及转化情况。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治区级以上的科技成果、专有技术及其转化情况(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及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情况 列表说明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产品、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服务收入等高新技术收入总额及占销售收入比重。 以上产品按产品名称分类说明前3位产品的产品名称、技术来源、技术优势、销售收入等情况。 四、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 (一)2016年度研发投入情况。分年度说明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总额及占销售收入比例、研发投入的主要支出内容说明(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二)按照项目分列企业2016年度开展的科技研发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完成情况和项目研发投入总额。 五、企业发展规划 (一)企业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 (二)近期拟重点开展的科技项目及创新水平。 (三)企业三年规划目标。 六、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文件等复印件; 2.企业上2016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缴税证明材料; 3.核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证明);

小巨人申报材料

丰宁宏森木业公司 2014年河北省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 一、木煤产业的发展状况 丰宁宏森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2003年12月,目前公司总资产30亿元,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河北省林果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公司现有员工50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60人,公司以木制品、生物质能源(木煤)生产经营为主,经营范围还包括矿山采选、一级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建材、旅游开发、车辆检测、秸秆收储等,2008年公司与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院北京木材研究所签订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现有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一条、年产5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一条、年产5万立方米细木工板生产线一条、年产5万吨的木煤压块生产线一条、年产20万吨木煤颗粒生产线一条、农作物秸秆、灌柴收储站11个,。到目前,企业发展速生林基地4万亩,购天然林地4万亩,同时企业还同全县5140个农户签订了速生林种养合同,共带动了全县速生林面积30万亩。 2013年9月17日,由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组织,承德市科技局主持,邀请国同行专家鉴定委员会,对南京林业大学、丰宁宏森木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合作完成的《规模化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及其关键制造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进行了鉴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课题组所做的工作、技术、效益分析等

报告,审查了相关资料,考察了生产现场,经质询和讨论,该项目成果鉴定结果为达到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 丰宁宏森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木煤)广泛应用于民用炊事(丰宁县黄旗镇南沟门村)、冬季取暖(中国经济时报社、滦平龙宇热力公司)、加工制造业(正大饲料、廊坊胜芳家具有限公司)、宾馆服务业(天津悦家酒店)、汽车喷涂(承德润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设施农业冬季取暖(北京大东流苗圃)等各行业。我公司生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木煤)产品密度大、热值高、灰分低、耐燃烧、宜保存、便于运输等特点,得到了各行业广大客户的认可 我公司的主要研发优势在于公司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强大的技术力量作为发展支撑,除企业自身的技术人员,2008年,公司与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院北京木材研究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同南京林业大学签订了《建立“产学研”合作》协议,我公司作为贵学院的产品研发中心,并拟建国内第一家“生物质燃料研究所”。 二、木煤产业发展规划目标 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保障森林防火安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治理雾霾天气,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动木煤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木煤产业发展,公司利用购置土地中的700亩,拟投资20亿元人民币分三期建设“宏森木业工业园”,园区建设完成全部达产后,年总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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