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银监局关于张庆庆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宁银监局关于张庆庆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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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辽银监复[2014]201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7.10

【实施日期】2014.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辽宁银监局关于张庆庆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银监复〔2014〕201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你行《

农村信用社银监局高管人员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农村信用社银监局高管人员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是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等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划分的不良信贷资产和(D ) A、生息资产 B、非生息资产 C、待处置资产 D、非信贷资产 2、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B)个月。 A、3个月 B、6个月 C、1个月 D、一年 3、监管部门每年对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评级,主要考察机构(C)方面能力指标。 A、三 B、四 C、五 D、六 4、设立县(市、区)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A) A、8% B、4% C、6% D、10%

5、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持股证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A) A、20% B、15% C、30% D、30% 二、多选题: 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ABCD ) A、农村商业银行 B、农村合作银行 C、村镇银行 D、农村信用合作社 2、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ABCD) A、机构设立 B、机构变更 C、机构终止 D、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3、以下(ABC)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任职资格许可。 A、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 B、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 C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省(区、市)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独立理事; D、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监事。 4、对于信贷集中度达标的机构,严格执行单一客户集中度不超过(C)和集团客户不超过(D)的监督标准。 A、30% B、40% C、10% D、15% 5、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坚持的原则是(AD) A、小额 B、大额 C、集中 D、分散 三、判断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独立董事(正确)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谈话提纲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谈话提纲 一、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包括个人主要工作经历); 二、个人和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社会关系情况,个人或直系亲属有无到期未偿还的大额负债或正从事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个人有无在党政机关任职,或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有否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三、个人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我在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导,以八荣八耻为道德指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坚守气节,以榜样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廉洁的作风自律行为。 四、个人专业素质方面的情况(与拟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五、对金融监管及金融法律、法规的认识、熟悉与遵守情况; 我觉得:金融监管简单来说就是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的复合,是指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实施的监督管理。由于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同时又是一个复杂的高风险行业,维护金融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所以金融监管意义重大。基于以上认识,在实际的工作中,我行严格按照上级相关监管要求开展业务,认真学习和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加强自己和员工的合规意识,按章办事,合规经营,所在机构无违规违纪案件发生。

六、正确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的情况; 在实际工作中,我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行相关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正确贯彻落实,定期做出总结。 七、对拟任职所在机构的了解程度,包括基本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办法; 在参加任前谈话前,要充分了解拟任职机构情况,包括资产、负债、中间业务收入、不良资产,业务风险点,人员结构等。准备时要从肯定自己、积极的方面出发。 八、原任职所在岗位的工作业绩与过失情况:分管部门、业务的发展情况、业务合规情况、内控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风险管理情况等,分管部门或工作有无重大失误或造成损失,是否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个人有否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 切入点与笔试、面试相同,应从银行业监管方面出发。 九、有无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 无 十、原任职期间有无被监管部门或其他机构处理过。 无

银监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银监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现在银监会。 银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CBRC)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银监会的成立与职责明确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民银行职责专业化的过程,两者正是在这一期间进行职责分工的明确与细化。央行监管职责的剥离与银监会的设立,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大环境密不可分的,是金融监管与调控的对象-金融业、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技术化的必然要求。 [编辑本段]主要职能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3年3月中国首次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构成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一司、银行二司、非银行司、合作管理司、银行管理司,中央金融工委现有人员组成(银行业协会也将有可能从人民银行并入银监会),将统一由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负责制定有关银行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负责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内控的监管,重视其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促使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自建国50多年来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于一体的时代的结束。 是不是属于国家单位

关于举办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郯教办发〔2015〕34号 关于举办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目前,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已至最后验收阶段,信息化硬件建设也已基本完成,各种信息化设备已陆续到位,“教育空间应用云平台”也已启用。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三通两平台”的应用精神,抓好管理和应用是目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只有搞好管理和应用才能实现教育的现代化,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因此,经研究决定,举办本次培训班,具体培训事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6年2月16日至19日(阴历正月初 九日至正月十二) 二、培训地点:县职教中心校实验楼三楼微机室。 三、培训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乡镇中心小学包含所辖学区小学及教学点)每校选拔1名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熟悉Windows操作系统环境的青年教师参加培训。

四、培训费:报到时需缴纳材料费和午餐费每人400元。 五、报名时间:参训人员名单须于2016年1月20日(腊月十一)前,通过OA办公系统报县教育局电教站(乡镇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 六、培训内容 1.windows操作系统的安装及使用 2.学校网络的管理、使用、维护。 3.微机室的管理和维护 4.电子白板使用和维护培训 5.常用软件工具的使用 6.课件设计和制作 7.数字故事的制作 8.简单微课的设计与制作 9.郯城教育资源网站的使用 10.郯城教育云平台的使用 望接到通知后,认真选拔参训教师,及时把培训教师名单上报县教育局电教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郯城县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班报名表 郯城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月11日

附件: 郯城县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班报名表单位盖章:

辽宁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的通知

辽宁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经营性物业贷 款业务的通知 辽银监办发〔2014〕461号 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辽宁省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沈阳分行,邮储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联社,沈阳市联社,沈阳农村商业银行,盛京银行,各外埠城商行沈阳分行,沈阳各村镇银行、各外资银行:2011年,我局下发了《关于经营性物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辽银监发〔2011〕29号),就防范和消除经营性物业贷款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提出相关要求。但近两年来,我局在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银行机构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隐患和违规现象,一些违规问题还相当严重。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违规问题表现形式 (一)授信调查审查不尽职 有的银行未对经营性物业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企业财务报表进行认真测算和分析,即向借款人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约定用于偿还股东借款,导致信贷资金实际被借款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用于项目资本金减资。有的银行不遵守信贷

政策,向未经过竣工验收的经营性物业项目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项目改造。 (二)资金支付使用监控不力 有的银行过分依赖抵押权,将第一还款来源与第二还款来源倒置,致使贷款用途调查流于形式,发放大量虚假用途贷款;有的银行对资金用途审查不严,受托支付管理简单粗糙,大量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于偿还关联方借款和工程款,而是回流到借款人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账户,造成贷款挪用;有的银行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置换负债性资金,实际被用于“借新还旧”,置换即将到期的甚至已经出现逾期的他行贷款,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被人为放大和延长。 (三)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有的经营性物业出现经营困难,第一还款来源不足迹象明显,但贷款银行未及时调整贷款风险五级分类,隐匿贷款风险。个别经营性物业贷款已出现逾期状况,不能按时落实还款计划,风险苗头显现,一旦商业物业和房地产行业风险集中爆发,第一还款来源及第二还款来源都可能落空。 二、监管意见与要求 (一)对照开展自查,有效落实整改 辖内各银行机构要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风险排查,对本行存量经营性物业贷款进行自查,摸清此类贷款风险底数,对于排查发现的严重违规问题和重大风险要及时向属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报告。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对已出现第一还款来源不足等特征的经营性物业贷款要按照

2019年培训单位开班通知

培训单位开班通知 培训单位开班该怎么拟写通知?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培训单位开班通知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各建设监理单位: 为了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于xxx年3月至4月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见证取样人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参加本年度监理从业人员培训班的学员和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见证记录》、《室内环境质量管理与控制》等课程。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 一班:新疆军区第一招待所(新疆军区博格达宾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53号,乘车路线:公交BRT2号线、902路、14路公交车新疆教育学院站下车。联系电话:xxxxxxxxx)。xxx年3月15日报到,3月30日至31日上课。 二班:宇豪海逸酒店(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670号,联系电话xxxxxxxxx)。3月18日报到,4月2日至3日上课。

三班:颐海大酒店(xxx路89号卫星广场对面,有BRT4号线、68路、18路、98路、913路、304路,电话:xxxxxxx)。3月21日报到,4月5日至6日上课。 四班:颐海大酒店(xxx路89号卫星广场对面,有BRT4号线、68路、18路、98路、913路、304路,电话:xxxxxxx)。3月24日报到,4月8日至9日上课。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教材、证、章费)每人400元(交现金),上课地点可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所需资料 1、参加本年度监理从业人员培训班的学员持听课证报到。 2、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的学员,持证书原件报到。 3、一寸照片2张。 xxxxx xxx年3月2日 各家政企业、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xxx年度家政行业培训计划及安排,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联合广东省德诚职业培训学院,拟对我市家政服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系统的理论和专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岗位:

银监局高管任职要求

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 (一)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 (3)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 (4)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5)熟悉经济金融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 (6)能与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并积极配合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 (7)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学历与金融工作年限条件 ●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董事会秘书、行长助理,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董事,具有5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董事职责的工作经历,能够运用金融机构的财

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判断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了解拟任职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职责; ●独立董事,还应是法律、经济、金融、财会方面的专家,并符合《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总审计师或内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或国际认可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通过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工作6年以上; ●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通过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工作6年以上。 未达到上述学历要求,但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学士以上学位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与拟任职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其任职条件中金融工作年限要求应增加4年。 3.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有故意犯罪记录的; (二)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

关于举办2016年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6年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进一步提高全校中青年干部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干部队伍建设储备更多优秀人才,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举办2016年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校级领导、中层正副职干部 二、培训时间 2016年7月18日-7月19日 三、培训地点 五台山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要求 干部培训是针对对学校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进行的比较系统和必要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和党性教育,是提高中青年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全体参训学员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积极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训并做好学习笔记,培训学习表现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培训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开班典礼 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8:30-9:00 (二)专题讲座(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自学提升 集中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加强自学提升,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的具体实践。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一六年七月十日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干部培训班 课程(日程)安排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干部培训班 开班仪式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开班典礼开始 二、周应华书记作动员讲话 三、主持人宣布培训内容及相关要求 四、开班典礼结束

授课教师简介 石伟平教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兼任亚洲职业教育学会(AASVET)会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职业技术教育学科评审组成员,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委员等职。主要研究职业教育国际比较、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发展战略、职业培训与就业政策比较、职业教育师资专业化发展、职业学校校长领导力等。并教授比较职业技术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比较研究、培训与就业政策研究、当代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研究、当前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课题与展望等课程。 匡瑛教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副研究员。现为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支部书记,兼任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理事;上海市教育协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高等职业教育、职业院校德育、职业教育政策。教授比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题研究、职业院校德育研究、中外职业教育思潮等方面的课程。 贾文胜贾文胜,男,1977年生,浙江永康人,教授,教育博士,现任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兼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督学、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杭州市孔子研究会会长、杭州市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市江干区人大常委等。主要荣誉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浙江省百名之江青年社科学者”、“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杭州市131第一层次人才”等。先后主持国家教育部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之数字校园学习平台、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激励机制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多项,出版《“融”文化视域下职业教育发展范式研究》专著1部,在《中国高教研究》《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等一级期刊发表论文15篇,其中6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徐国庆教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职业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职业教育学会课程理论与开发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职业教育教师教育、职业教育基本理论等。并教授职业教育课程论、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技术哲学等课程。

2.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7]55号

银监会:银行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规避监管或实现资产虚假出表 2017-12-22 18:33 Wind 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为促进银信类业务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信类业务进行规范。 《通知》共10条,分别从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双方规范银信类业务,并提出了加强银信类业务监管的要求。 一是明确银信类业务及银信通道业务的定义。《通知》首次明确将银行表内外资金和收益权同时纳入银信类业务的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将银信通道业务明确为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 二是规范银信类业务中商业银行的行为。《通知》要求在银信类业务中,银行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穿透原则落实在监管要求中;要求在银信通道业务中,银行应还原业务实质,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规避监管要求或实现资产虚假出表。同时,《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信托公司实施名单制管理,应根据客户及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信托公司及信托产品。

三是规范银信类业务中信托公司的行为。《通知》要求信托公司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立足信托本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知》明确,在银信类业务中,信托公司不得接受委托方银行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担保,不得与委托方银行签订抽屉协议,不得为委托方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或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提供通道服务。此外,《通知》要求银信类业务应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四是加强银信类业务的监管。《通知》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加强银信类业务的监管,应依法对银信类业务违规行为采取按业务实质补提资本和拨备、实施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并将进一步研究明确提高信托公司通道业务监管要求的措施办法。《通知》还要求,各银监局应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银信类业务的日常监管。 《通知》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银信类业务,引导商业银行主动减少银信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回归信托本源。 以下为附件全文: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的.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04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及其附属法人机构的并表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已实施股份制改革的资产公司及其附属法人机构(以下简称集团)。附属法人机构是指由资产公司控制的境内外子公司以及按照本指引应纳入并表监管范围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表监管是指在单一法人监管的基础上,对集团的资本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的监管,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 第四条银监会按照本指引对资产公司进行并表监管。 第五条资产公司并表监管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 定性监管主要是针对集团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因素进行审查和评价。 定量监管主要是针对集团的资本充足性和杠杆率管理,以及大额风险、流动性风险、重大内部交易等状况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分析,进而在并表的基础上对集团的风险状况进行量化的评价。

第六条银监会通过与国家相关部门、境内外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建立的监管协调机制,协调监管政策和措施,实现监管信息共享。 第二章并表监管范围 第七条银监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确定资产公司的并表监管范围。 第八条资产公司投资的法人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并表监管范围: (一)资产公司直接或子公司拥有,或与其子公司共同拥有50%以上表决权的机构。 (二)资产公司拥有50%以下的表决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应当纳入并表范围: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机构50%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该机构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技术培训会议通知及回执

全省地市子平台建设工作与网络视频系统技术培训会议通知 各地市科技局: 为谋划2012年全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工作,规范全省科技资源配置和共享活动,进一步发挥全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作用,并藉此提升省科技网络视频会议暨项目评审答辩系统运行管理水平。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暨省科技信息中心确定召开全省地市子平台建设工作及网络视频系统培训会议。现将具体参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1月13日上午9时—12时。 二、会议地点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20-6号科技大厦2楼)。 三、会议内容 1、省科技信息中心领导讲话。 2、传达国家科技平台中心关于平台建设形式任务和对地方平台建设要求。 3、传达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建设的函》。 4、讲解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地方加盟规范工作指南和省平台与地市平台接口协议。 5、网络视频会议暨项目评审答辩系统操作培训。 四、参会人员 各地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子平台建设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地市科技网络视频会议暨项目评审答辩系统操作人员。

五、其他事宜 1.请各地市参会人员于 2012年1月12日下午14时后到聚贤堂宾馆(香坊区民航路44号)一楼报到,会议统一安排食宿。 2.请参会人员于 2012年1月9日17时前将回执返回。 3.联系方式: xx: xx: 电子邮箱: xx科技信息中心 暨xx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全省地市子平台建设工作与网络视频系统技术培训 会议参会回执 单位名称: 姓名性别部门职务联系电话 (手机)何时到哈是否 住宿

银监会-《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

银监会统一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为建立规范统一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体系,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指引》)。这是银监会成立以来,坚持以风险监管为导向,按照国际惯例提高监管透明度,推行分类监管,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举将对促进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加强监管机构的持续、审慎、有效监管发挥重要作用。 《内部指引》是在借鉴国际通行的骆驼评级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队伍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来的。它确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CAMELS+”的监管评级体系。即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状况等六个单项要素进行评级,加权汇总得出综合评级,而后再依据其他要素的性质和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程度,对综合评级结果做出更加细微的正向或负向调整。综合评级结果共分为6级,其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基本依据。对于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监管措施。 《内部指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统一整合和修订完善了现行的多个评级办法。二是增加了定性因素分析的相关内容。《内部指引》除了对管理要素全部采用定性分析外,对其他单项评级因素在定量分析的同时,还进行了定性分析。三是保证了定量指标与《核心指标》和银监会监管信息系统(“1104工程”)非现场监管指标的衔接。四是突出了资本充足、资产质量和管理三大要素的重要性。五是新增了对市场风险状况的评价。六是新增了其他要素以细化评级结果。 《内部指引》分为总则、评级要素、评级操作规程和职责分工、评级结果的运用和附则共五个部分;对监管评级的依据和适用范围、评级要素、评级结果及监管措施、评级步骤和信息披露等项内容作了说明。目前,该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所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机构,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银监会通知)

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银监局: 当前,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一些银行机构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或者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大案、要案屡有发生,导致银行大量资金损失。为此,各银行机构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各银监局要高度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问题,切实抓好本通知在基层的监管抽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上级行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总行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得延误。对有章不循的,要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要不断完善稽核体制,充实稽核力量,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同时,要建立对疑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总行及相关上级行要对跟踪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强调有效性、严肃性和独立性。 三、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对权力过大而监督管理又不到位的基层行,要重点加强监督,促其及时整改;要强加对权力的监管和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 四、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的高管人员,要认真履责,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银监局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试题库部分

银监局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试题库 银监局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试题库这份题库按照银监局高管任职资格要求的法律法规制度出题,分为以下的29种试题:《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复习题《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题库《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 银监局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试题库 这份题库按照银监局高管任职资格要求的法律法规制度出题,分为以下的29种试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复习题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题库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复习题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复习题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题库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模拟试题 《电子银行评估指引》试题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题 《关联交易试题》试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的通知》复习题 《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试题 《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试题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合规题目》试题 《个金部出题(理财部分)》试题 《票据法》试题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金融法规及内控知识考试试题 《商业银行法》试题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题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试题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试题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题 《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试题 《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试题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试题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题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试题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试题 《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试题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试题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银监会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规定

银监会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规定 1.《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通过、施行时间 2.监管对象范围 3.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强制性监管措施 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 5.审慎性监管谈话 6.强制风险披露 7.查询涉嫌违法账户和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关涉嫌违法资金 国务院于2003年3月19日设立了银监会。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该法共六章五十条,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督管理谈话及强制信息披露的权利。 5.2.1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对经银监会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5.2.2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监督管理实施 1. 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强制性监管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

关于公布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规定的通知

关于公布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规定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现将“七不准、四公开”制度的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七不准”内容 1、不准以贷转存 信贷业务应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2、不准存贷挂钩 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3、不准以贷收费 不得借发放贷款或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4、不准浮利分费 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5、不准借贷搭售 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6、不准一浮到顶 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7、不准转嫁成本 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费用不得转嫁给客户。 二、“四公开”内容 1、收费项目公开

由总行统一制定收费价目名录和价格。同一收费项目使用统一收费项目名称、内容描述、客户界定等要素,任何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要素。 2、服务质价公开 服务收费应合乎质价相符原则,不得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未给客户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 3、效用功能公开 服务价格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各项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 4、优惠政策公开 对特定对象坚持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明确界定小微企业、三农、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领域相关金融服务的优惠对象范围,公布优惠政策、优惠方式和具体优惠额度,切实体现扶小助弱的商业道德。

中国银监会令-董事(理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董事(理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 2013年第3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25次主席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8日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 2013年11月18 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外国银行分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 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及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类人员。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经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具体人员范围按银监会行政许可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宁劳社发[2005]78号)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自治区管理的各职业培训机构:为依法规范我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推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劳动保障/关于做 好民办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工作。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属于公益性事业,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要基础。《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以实施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各类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管理职责及工作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整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依法管理,推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本着依法、规范、服务、高效的原则,及时受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设立申请,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和规定期限做好审查、审批工作。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和管理。 1、申办初级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由申办者办学所在地县(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审批,报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申办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由申办者办学所在市(地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审批,报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申办高级及以上(含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由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审批,报劳动保障部备案。 4、自治区直属及中央、军队驻宁单位举办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审批并报国家劳动保障部备案。 5、申办冠以"宁夏""全区"名称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审理、审批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 6、在我区申办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名称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注意见后,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报、审批。 7、本自治区内跨市(地级,下同)举办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其所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注意见,由办学所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审批权限审批或审核,并报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8、区外单位、组织、个人来宁举办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必须持其所在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向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审批。 9、民办技工学校的设立由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审查,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审批。 10、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全区各类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必须经相应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批管理。原经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批的非技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最近,因客户对个人理财产品投诉而引发的商业银行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不断加大,理财资金投资对象逐步扩大和理财产品结构复杂化导致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策略风险也呈现上升的态势。现就各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所面临的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策略风险等风险加以提示,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理财产品(计划)的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商业银行在为理财产品(计划)(尤其是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计划))命名时,应避免使用蕴含潜在风险或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 二、理财产品(计划)的设计应强调合理性。商业银行应按照审慎经营原则,设计符合整体经营策略的理财产品(计划)。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工作,细分客户群,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体的特点,设计相应的理财产品(计划)。同时,理财产品(计划)的设计应尊重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特别是知晓理财产品(计划)风险特征的权益。 三、理财产品(计划)的风险揭示应充分、清晰和准确。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所有可能影响客户投资决策的材料以及对客户投资情况的评估和分析等,都应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包含相应的风险揭示内容,并以通俗

的语言和适当的举例对各种风险进行解释。 四、高度重视理财营销过程中的合规性管理。商业银行应禁止理财业务人员将理财产品(计划)当作一般储蓄产品,进行大众化推销;禁止理财业务人员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计划);严肃处理利用有意隐瞒或歪曲理财产品(计划)重要风险信息等欺骗手段销售理财产品(计划)的业务人员。商业银行应对现有理财产品的广告或宣传材料的内容、形式和发布渠道进行一次全面的合规性审核,并将审核和整改结果报告监管机构。 五、严格进行客户评估,妥善保管理财业务相关记录。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时,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等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并按照《办法》要求,将有关评估意见告知客户,双方签字确认。同时,商业银行还应定期跟踪和了解原有客户评估状况的变化情况,妥善保存有关客户评估和顾问服务的记录,及时纠正或停止对不恰当的客户进行的产品销售或推销行为。 六、加强对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的管理。商业银行应在对理财产品(计划)的市场变化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资金成本和收益测算,并据此明确产品(计划)的期限及产品(计划)期限内有关市场风险的监测和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原则设计开发产品。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产品(计划)期限、无风险管控预案的理财产品(计划)。 七、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告知客户重要信息。商业银行在与客户签

银监会监管四大工具

2012中国银行业信用分析报告 China Banking Industry Outlook 2012 2.中国版Basel Ⅲ协议出台,构建银行业监管新框架 在国际巴塞尔协议Ⅲ出台之际,2011年4月,中国银监会及时推出了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四大方面,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新世纪评级整理 注1:只有在出现系统性贷款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才需计提反周期超额资本,大多数时间反周期超额资本为0。 注2:银监会将根据银行的规模、与其他银行的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四方面评估其系统重要性。 注3:根据2012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银行资本新规将推迟至2013年执行 可以看出,顺应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我国银行监管新工具箱的核心监管工具仍然是资本要求。监管部门希望通过实现新的资本监管制度,提高最低资本要求,以便更有效地抵御和化解银行潜在风险造成的损失。尽管中国版Basel III与国际Basel III有很多不同点,但总体说来,中国版Basel III协议比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要更为严格。 3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Service Co.,Ltd. 4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新世纪评级整理 2011年,银监会持续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工作;严格实施房地产贷款差别化监管;持续加强银信合作和表外业务等领域风险防范,针对银行表外业务,包括理财及票据业务出台了多项规范性文件,要求表外理财产品回表,且叫停了部分理财业务,整体调控效果在下半年有所显现;不断加强银行业与“影子银行”、民间融资之间的“防火墙”建设;针对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银监会继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并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适度提高监管容忍度等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城商行近几年加快了异地分支机构的设立,截至2011年末,全国147家城商行中30多家未上市银行实现了跨区域经营,在省外设立了分支机构。但由于城商行成立历史较短,跨区域发展的经验不足,品牌营造、风险管理水平尚待提高等因素,在进入新市场之初,城商行对当地经济企业较为陌生,难以正确把握市场定位,整体风险管控面临较大挑战。基于审慎原则,2011年下半年,银监会对城商行异地分行的新设暂时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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