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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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1、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主体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参加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职权、经济职责、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它属于经济法部门的法律关系。

2、经济管理主体: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的国家机关。包括根据经济法成立或者经依法授权承担一定管理职能的特殊企业或公司等组织。

3、市场规制,是指国家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根据一定的市场规则及法定程序,对市场进行监察、规范及控制的活动。

4、自然垄断,由于市场的自然、物质等方面的限制原因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其中主要是指占有了稀缺的自然资源而形成的垄断。

5、市场准入制度:是有关国家和政府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

6、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了解和掌握商品的真实情况和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利。

7、财产税,是根据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者价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8、宏观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为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确保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长远重大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因素,实施干预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指导性的经济关系。

9、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10、垄断行为,是指排除或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11、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是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12、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

13、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选择流转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征收的税。

14、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过程中因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行政垄断,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17、竞争:是指有着不同的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为争取收益最大化,以其他利害关系人为对手,采用能够争取交易机会的商业策略、争取市场的行为。

18、消费者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

19、所得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所得或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税。

20、企业登记:是政府在对申请者进入市场的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注册登记,确认申请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资格,使其获得实际营业权的各项活动的总称。

二、小问题

1、简述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A、产生:德国1910年出台了扶持卡特尔的钾矿业法,抑制新设企业进入钾矿业,被认为是最初的经济法。以法的手段对不经意间扰乱了自由资本主义秩序的垄断加以规则,这就是经济法的产生

B、发展阶段:①战时经济法。这是初级的经济法,仅及浅表层次和以野蛮的方式回应着不期而至的社会化要求,实质上则是与宏观经济规律格格不入的。主要指德国和日本。②危机对策经济法。这是为应付经济不景气或其他意想不到的危机而被动制定的经济法。③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

2、经济管理主体的特征:

(一)地位的法定性。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地位即法律地位,指它所具有的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实际状态。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地位的法定性,首先表现为它的产生和组成是哦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次,它的职权范围也来自宪法相关组织法和有关经济法律的直接规定。(二)法律关系的单方面性和隶属性。关系的单方面性,主要反映在经济管理主体与其被管理对象之间法律关系的形成,往往是以经济管理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其隶属性主要表现为在经济管理主体内部关系的隶属性上。(三)权责的一致性。国家经济管理主体与其他法律关系主体的一项主要区别,即它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权力和责任是一致的。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

⑴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⑵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⑶鼓励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消费者争议解决的途径。

⑴与经营者协商解决;⑵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⑷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⑸向人民法院起诉。

5、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的完善:

(1)合理设定市场准入领域和限制条件。(2)简化准入程序,规范准入方式。(3)改革政府审批制度和登记注册制度。(4)放松和管制相结合,加强基于社会目标、政治目标的市场准入管制。(5)建立科学高效的市场准入立法执法体系。

6、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⑴调整对象不同;⑵主体不同;⑶作用不同;⑷调整方法不同;⑸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7、简述经济法的特征。

⑴经济性或专业性;⑵政策性;⑶政府主导性;⑷综合性。

8、生产者产品缺陷责任的免责条件。

⑴未将产品投入流通;⑵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⑶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9、竞争法的作用

⑴创设、完善公平竞争的社会条件。(2)制止非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3)保护和鼓励正当竞争。(4)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商业秘密的特征。

⑴专有性;⑵未公开性;⑶实用性;⑷具备一定的独特性或新颖性;⑸保密性。

11、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

⑴调整对象不同;⑵主体不同;⑶作用不同;⑷调整方法不同;⑸制裁方法不同。

12、反垄断法的主要司法原则.

(1)本身违法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市场结构和行为的性质的本身来判断是否违反反垄断法,而无需考虑对市场竞争的实际影响。本身违法行为一般包括价格固定、市场划分、交换价格信息、联合抵制、占有大量市场份额的企业结构等。(2)合理原则。其基本含义是限制竞争行为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在判断某种行为违法与否时,要全面考察与限制行为有关的企业所特有的事实,如行为意图、行为方式、行为后果等;只有在企业存在谋求垄断的意图,并通过不属于“工业发展的正常方法”实施了行为,造成对竞争对手的实质性限制的情况下,其行为才构成违法。本身违法原则简便易行,合理原则公正,两者均有存在的合理性,两者互为补充而不是相

互替代,在各国的司法实践中,都是综合适用两个原则。

13、简述产品缺陷的种类。

⑴设计上的缺陷;⑵制造上的缺陷;⑶指示上的缺陷。

14、消费者的特征:

(1)消费者是指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2)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3)消费者是指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15、市场规制的意义。

⑴市场规制是实现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⑵市场规制是保证市场秩序的根本措施

⑶市场规制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三、分析

1、何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反对垄断的理由?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略)。一是导致资源配置低效;二是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阻碍技术进步;四是扩大贫富差距;五是容易诱发腐败。

答:2、什么是行政垄断?简述行政垄断的危害性。

(1)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本案中国家质检总局的行为构成行政垄断,其以文件、领导讲话、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强制指定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购买、接受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电子监管网业务的行为,排除、妨碍了其他同业经营者的进入,限制了竞争,属于典型的行政垄断行为。(2)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阻碍公平竞争秩序的形成;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侵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剧了社会不公,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相违背导致低效率,阻碍经济发展。

四、论述

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社会本位原则

社会本位即强调社会公共利益至上,任何利益都必须服从社会公共利益。

任何市场主体,在进行市场行为时都不能一味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否则,也是对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背离。

经济法把社会本位作为自己的调整原则,就表明经济法在对产业调节、固定资产投资、货币发行、价格水平、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控制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系进行调整时都必须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2)公平原则

经济法上的公平,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主体地位平等。主体地位平等是经济公平的前提条件,无主体地位的平等就无公平可言。

交易机会均等。交易机会均等是经济公平的基本内容。它一方面要求经济法所提供的交易机会必须向所有经济法主体开放,除了这种经济活动本质所必需的条件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附加任何条件阻止某些主体的享有。

权利义务对等。权利义务对等是经济公平的核心内容。经济公平要求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等是权利和义务在数量上等值性的必然要求。保障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对等,是实现经济公平的关键。(3)效率原则

经济法上的效率是指以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经济法所要体现的效率,一方面是要使各单个

经济主体能够充分发挥其能力,不必付出无谓的生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则要保证由各主体组成的整个社会经济肌体协调运行,减少磨擦,实现整体的最佳效益。

2、经济法的国家适度干预原则。所谓适当干预原则,是指国家或经济自治团体应当在充分尊重经济自主的前提下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一种有效但又合理谨慎的干预。作为经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体要求有二,即正当干预和谨慎干预。(1)正当干预。正当干预是适度干预原则对国家干预的最基本要求。它要求国家或经济自治团体对社会经济主体及经济活动之干预必须仰赖于法律之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也不得在法律并无授权的情形下擅自干预。为此,必须做到:首先,国家干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其次,国家干预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三,国家干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2)谨慎干预。谨慎干预是对国家干预更高层次的要求。它要求国家或经济自治团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干预时应当谨慎从事,符合市场机制自身的运作规律,不可因干预而压制市场主体的经济自主性与创造性和阻碍经济的高速、稳定的发展。具体讲,这主要是指:第一,国家干预不可取代市场的自发调节成为资源配置的主导型力量。第二,国家干预不可成本大于收益。第三,国家干预不可违背经济法所追求的经济自由、经济公平、经济效率、经济安全等价值目标。

3、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1)决策集权原则。宏观调控决策权不能由各种各样的部门和机构分散行使;宏观调控决策权必须控制在较高层次的国家机构手中。国务院、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2)权力制约原则(也称“国家权力的制衡”)。在宏观调控过程中,调控者拥有无比强大的权力,调控者与受控者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极易导致权力滥用、低效运行等逆向效应,使国家的经济发展同时面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风险。因此,对宏观调控关系的调整,重点在于控制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宏观调控法首先是规范和管理调控者的法。坚持权力制约原则,必须从经济民主的理念出发,一方面要合理分配权力、强化权力制约,做到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严格一致;另一方面要赋予市场主体、社会公众以广泛而有力的异议、抗辩和监督的权利。体现在立法中,就是要①建立严格的决策提议、初步审查、预期公告、异议和评估、公开论证(或听证)、最终批准的决策机制;②构造国家机构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③确立宏观调控机关及其个人的法律责任制度;④建立过错追究机制等等。(3)维护受控者权利原则。宏观调控在多数情况下可能会对市场主体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可能会从根本上牺牲一部分市场主体的利益。法律在赋予受控主体必须接受国家宏观调控义务的同时,必须赋予并充分顾及受控主体应有的权利。宏观调控法是控权法,但同时也必须是权利保障法。受控主体的权利主要有:参与权;监督权;获得补偿权;求偿权。(4)保障宏观调控理性化运行的原则。宏观调控法的最基本价值,就是要通过制度设计保障宏观调控沿着其本质方向运行。立法对宏观调控行为的理性控制主要通过以下制度设计来完成:一是在立法中规定确立宏观调控措施的实体评判标准;二是建立实体评判标准的程序保障措施;三是建立纠错制度;四是建立法律责任制度。(5)调控手段法治化的原则。在法治社会中,行政和经济手段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作出,也只有在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下才能实施。法治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决定了经济和行政手段,最终都应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因此,在本质上,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只有依照法律的程序决策和实施,或者只有经过法律的认可,才有合法存在和运行的根据。

3、经济法的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4、经济法的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记住,永远不要对父母说这十句话!

1.好了,好了,知道,真啰嗦!(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的“啰嗦”其实是一种幸福。)

2.有事吗,没事?那挂了啊。(父母打电话,也许只想说说话,我们能否明白他们的用意,不要匆忙挂了电话!)

3.说了你也不懂,别问了!(他们只是想和我们说说话。)

4.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你做,做又做不好。(一些他们已经力不能及的事,我们因为关心而制止,但不要这样让他们觉得自己很无用。)

5.你们那一套,早就过时了。(父母的建议,也许不能起到作用,可我们是否能换一种回应的方式?)

6.叫你别收拾我的房间,你看,东西找都找不到!(自己的房间还是自己收拾好,不收拾,也不要拂了老人的好意。)

7.我要吃什么我知道,别夹了!(盼着我们回家的父母总想把所有关心融在特意做的菜里,我们默默领情就好。)

8.说了别吃这些剩菜了,怎么老不听啊!(他们一辈子的节约习惯,很难改,让他们每次尽量少做点菜就好。)

9.我自己有分寸,不要老说了,烦不烦。(他们只是担心你吃亏。)

10.这些东西说了不要了,堆在这里做什么啊!(人老了都会念旧……)

当你还在襁褓时,她便天天抱着你,哄你入睡;当你到少年时代,她便天天念叨着你,夜夜帮你捻着棉被;当你终于离开家,远行他方,她便天天牵挂着你。

有时候,我们总是在抱怨母亲的唠叨、念叨,总是在心烦她那些说了无数遍的关心话语。都说儿女是父母前辈子欠下的债,这句话不假。让我们感恩于心,让我们感恩父母那些点滴的关怀。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母亲煮的菜太咸太难吃,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经常忘记关电器;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亲的花草树木已渐荒废,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家中的地板衣柜经常沾满灰尘;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不再爱吃青脆的蔬果,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爱吃煮得烂烂的菜;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吃饭时间他们老是咳个不停,千万别误以为他们感冒或着凉(那是吞咽神经老化的现象);

如果有一天,你发觉他们不再爱出门……也许是因为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每个人都会老,父母会比我们先老。当父母不能照顾自己的时候,很多事情做得不好的时候,请不要嫌弃他们,并请维持他们的“自尊心”.

当他们不爱洗澡时,请抽空定期帮他们洗身体,因为纵使他们自己洗也不可能洗干净;

当我们享受美食的时候,请替他们准备大小适当、容易咀嚼的一小碗。他们不爱吃,可能是因为牙齿咬不动了。

曾经听到过这样一个说法:其实,每位母亲都是一位漂亮的仙女,她们有一件非常美丽的衣裳。可是当她决定做某个孩子母亲的时候,当她准备呵护某个生命的时候,就会褪去这件美丽的衣裳,变成一名普通的女子,一辈子,平淡无奇。

经济法学考试试题及答案2161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 A.公司法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C.财政税收法 D.银行法 2.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D.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3.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董事长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 B.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C.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D.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 A.厂长(经理) B.董事会 C. 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 6.某甲、某乙与某丙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某甲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有限责任 B.某甲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均负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责任分别由合伙协议约定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当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 ) A.以合营企业协议为准B.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C.合营各方再协商确定 D.由审批机关认定 8.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 ) A.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B.并给予相等的补偿 C.并给予相当的补偿 D.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9.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是( )

经济法学习心得体会

经济法学习心得体会 我在某某某企业工作,经济学的知识对我的工作极大的影响,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习,我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我的工作也得到领导与同事的一致好评。经济 法是平衡协调之法经济法与和谐社会具有内在统一性经济法可以在宏观调控法、 市场规制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方面发挥其他部门法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的作用对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它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协调了 市场运行管理关系、宏观经济管理关系等。 我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学习经济法最大的体会是使自己懂得了在以后和生活和工作中好好利用各种法律来好好为企业工作,也使自己少犯或者不犯错误。通过经 济法的学习,使我了解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也提高了我对法律的认识,也知道怎 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学习公司法之前,我一直错误地认 为公司与企业是并列关系的,都是营利性经济组织,只是在规模上不同而已,现 在我明白原来两者存在包含关系—凡是公司必然是企业,但企业不一定是公司。 之前,我对公司的分类也很模糊,只是知道有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限公司,但不知道它们具体的区别,现在我才豁然开朗了,并且知道了另外两种 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我们将来都要面临同样一件事—找工作,而工 作与公司是密切相关的,因此,认真学好公司的相关法学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下面就学习经济法中几点启发较大的法律条款做一个简单的总结: 一、知识产权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对我个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影响最大 知识产权即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产权内容是指民事权利主题基于创造性劳动产生的对其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这对我以后更加有意识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提供了依据,会对自己的劳动 成果给予积极的保护,被侵犯的时候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从主体上看具有平等性,隶属性。从内容上 看具有补偿性社会性,从性质上看设计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公 民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原则、按劳动分配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劳 动者民主管理原则。劳动法从法律角度保护了一个公民的劳动权利,我们不仅享 有劳动的权利,也享有分享自己劳动成果的权利。当自己劳动的权利和老公成果 被侵犯时,可是运用法律来保护。 “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生产、交换、分配的目的与归宿。消 费者是各国的消费者保护法的最重要主体,也是经济法的重要主体。而作为个人,我们在社会上扮演最频繁、最主要的角色正是消费者。因此,不管是从个人还是 社会角度出发,我们都很有必要去学习和了解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和经营者的权

经济法基础考试试题(doc 15页)

...../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1台精密设备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乙方修理的该设备 B.甲乙双方 C.乙方承接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依附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的效力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A.警告 B.管制 C.罚款 D.吊销执照 4、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被装修的房屋 B.甲乙双方应当收付的款项 C.乙方承揽的装修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5、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经济管理行为 B.签订合同 C.战争 D.发行股票 6、法的形式和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的,下面对法的形式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B.行政法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地方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D.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7、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8、2009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房屋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5日 B.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 C.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25日 D.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25日 9、甲、乙两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诉讼。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契约。此时,法院应该()。 A.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继续审理 C.征求甲公司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与仲裁委员会磋商案件管辖权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1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A.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11、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公司发生房屋权属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A.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B.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1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A.某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

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 民纳税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 务,只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 向中国缴纳个人所 得税 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1) 在我国无住所;(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提示: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例题·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2011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2010年)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ABD均不符合居住满1年的规定,所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不满1年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国留学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有两个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BD选项属于居民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经济法的学习心得

经济法学习心得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商品经济中出现的内在矛盾日益增多,国家干预经济的兴起,经济法律的相关理论与制度随之产生,而当今社会,国内经济空前繁荣,同时存在着很多发展不健全的问题,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作为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作用越来越体现了其重要性。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之一,法学学生更要认真研究学习,通过近几个月的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下面我想浅要的谈一谈我学习经济法的一些心得与感受。 一、经济法学习的主要内容 通过老师对经济法学的系统地讲授,我主要学习和掌握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以及一些关于市场主体规制、市场秩序规制的法律制度。除了学习了经济法的基本定义,基本原则,调整方法等基本要点,还讲解了关于经济法律关系以及经济法律责任,也有关于市场主体规划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以及市场秩序规制的相关内容。 这些理论知识让我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就是经济法的所有理论知识都离不开经济生活,制度建设来源于解决经济生活的问题,又是一个高度的升华,将经济社会中的一些原理提升设立成具有强制力与拘束力的为法律所认可的一些经济法律制度。因此经济法律规范又有了一个显著地特点,就是不仅仅具有极高的理论性,还是一个具有很强的实质性意义的相关法律规范,不仅与国家经济制度的上层建筑紧密相连,也与普通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而我们在进行经济法的学习的过程中,要以一个法学学习者的思维方式来学习,也应该将自己作为一个经济生活的参与者来联系实际生活,这样才能够深入理解其设立目的、经济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理论的实际运用。 二、我学习经济法的认识与心得体会 经济法的内容众多,体系繁杂,想要全面的学习好仍然需要努力和进一步再次深入学习,作为一个初次接触的学习者,我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印象深刻,因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8.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

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

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 篇一: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r/n 一、综合实训一:庭审旁听及合同制定/r/n 在这次法庭听审中,我们作为一个旁听人员,在开庭的过程中,并不了解多少内容,但是在开庭后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从而更加熟悉了庭审的程序和书记员的一些工作职责,以及合同制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我在此次的活动中学习到了很多,对于格式合同的一些体会,以及对法律知识的一些认知。在我们接下来的实训过程中的代销合同的模拟制定,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暗藏着不少的风险,因此在签订时,必须小心。此次代销合同是我与汪聪之间的合同,此次合同的签订,主要是是让我们了解合同的效力以及合同制定的流程。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1、建章立制2、严把合同签订关3、要强化履约意识4、运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的保护。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1、真去合同的起草全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自信能力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直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5、用词要严谨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7、注意定金与“定金”的区别 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r/n 二、产品质量分析报告/r/n 在对产品质量报告分析的写作过程中,虽然一直处于不顺,总是停停写写,写不出一个样来。经过了老师的教导,终于明白了产品质量报告的调查,分析,以及报告的写作过程。这次的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我主要针对的是对校外世纪联华超市的啤酒展开一系列的调查活动,调查了各个品牌不同啤酒,厂家信息。经过对产品的观察与分析,总结各个品种啤酒的优劣好坏,并且给予一定的评价分析,了解市场的实际状况。/r/n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r/n 消费者权益是致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随着现代商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多数上平经营者都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是也有极个别的商家却以种种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当消费者遭遇欺诈时就不得不用法律来维护我们受损的权益。当我们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是语气理发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n 四、对本实训课程的建议/r/n 在接触这门课程后,发现经济法师理论法较强的一门课程,所以经济法记错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经济法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所以我们需要提

经济法学》考试试卷a

福建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函授考试行政管理本科 《经济法学》考试试卷A 教学点学生学号 本试卷共有六道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一、单选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 分)每小题所列备选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未选、 多选或错选均无分。 1、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物是()。 A 特定物 B 主物 C 从物 D 限制流通物 2、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在不少于()内履行债务。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4个月 3、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副经理,由() A、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主席任免 C、董事会任免 D、董事长任免 4、经济管理机关平衡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发展的权利是()。 A 组织权 B 计划权 C 监督权 D 调节权 5、一般国内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6、关于广告审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任何广告均应接受审查 B 广告审查采取自愿审查原则 C 广告审查可在发布前或发布后进行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审查的必须在发布前进行审查 7、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当债权人兼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其在债权人会议上()。 A、不享有表决权 B、享有表决权,并且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无财产担保和有财产担保债权额的总和 C、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D、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8、我国于()决定加入《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A 1987年2月12日 B 1986年12月2日 C 1987年12月2日 D 1986年2月 12日 9、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代扣代缴税款账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C)的罚款。 A 1000元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B 1000元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C 2000元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 3000元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0、仲裁裁决书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 送达当事人 B 公布 C 法院确认 D 作出

判决和执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讲义5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讲义5 判决和执行 (五)判决和执行 1.判决 (1)法院审理案件:开庭并公开 【特例】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链接】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例题·单选题】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指()。 A.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 B.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C.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D.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上述期限。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执行: (1)执行的管辖: 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2)执行措施(9项) ①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②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④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⑤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⑦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⑧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⑨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例题·多选题】(2008年)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 A.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经济法学习心得

经济法学习心得 学习了一个学期的《经济法》,收获颇多。以前总是觉得本身宛如还挺懂法的,由于在家的时间,我们一家子每天中午都会准时收看中央一台的《今日说法》,那时候觉得自己可能还是比同学们多懂一些法吧,毕竟这么多年的电视也没白看吧。自从体系的学习了执法后,才知道以前懂的那些真的只是凤毛菱角。翻开书的 第一章,经济法基本原理。在这章,主要介绍了一些必须掌握的法学基础知识和经济法基本常识。这给我们入门起了一个很大作用。通过自学这一章,我明白了许多。法律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的差别说法,有称什么律的,比如说明朝的明律、唐朝的唐律,还有宋代称的“刑统”、元朝的“典章”。叫法不同,但初志大体一致,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宁静长处。还有法的特征、法的分类,这些都是法的基本知识。我以为劳绩最大的便是,了解了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调解仲裁、民事诉讼。曩昔看电视,很多案件法院都希望当事人自行调治以后,双方达不可同等的时间,再哀求上诉。原来想的简朴,其实还有很多类型的案件是不适用于《仲裁法》的,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应有另外执法予以调解。经济法基本原理还只是个开始,而后面的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等等,老师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积聚的履历,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关于经济法差别方面的案例,让我们在听的同时,“看到了”很多真实的纠纷实况,我们学得津津有味,真切的感受到了经济法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固所起到的孝敬,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平的原则。我觉得对我而言帮助最大的是

第三章公司法。我其实原来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不相识,总感觉这些工具离本身还很迢遥,其实再过个两三年就得打仗,所以学习完这一章照旧劳绩许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顾名思义,前者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来承担责任,后者是其全部资源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没有说像平凡合资企业那样,出事了,大家一起无穷连带责任。学到这,让我想到了另外一门课程中级财务会计,彻底明白了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增长资源,贷的是实收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增长资源,贷的是股本。实在在专业知识范畴,许多内容是雷同的。还有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在学习这之前,我一直以为董事长就是及权利与地位于一身的公司老大,其实他也受许多因素的限定。他也必须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办事,公司较为关键的事变,必须通过股东会的决议计划。老师上课还开顽笑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划定,你们现在就可以拿一块钱去注册个公司,当个领头羊。其实想想,这个课程照旧蛮好玩的,用处很大。为什么要学习经济法?这个问题一直从拿起这本书到期末竣事,我想现在我能给本身一个得意的回复。从社会层面来看,我国现处于以经济设置装备摆设为中央的阶段,经济发展对国家、对个人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现阶段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关键的经济法执法,国家在高兴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我们公民的相干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执法的掩护,国家在一步一步的美满经济法。对我们大学生而言,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本质之一,我们能够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以后的日常生活、工作岗位中,可以合理的运用它来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

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 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 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 ◆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 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 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

最新经济法考核题库50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经济法考核题库50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称为 参考答案:不可抗力 2.根据我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决定自之日起生效 参考答案:送达 3.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监事任期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年 参考答案:三 4.公司章程必须采取形式 参考答案:书面 5.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参考答案:营利 6.在设立外资企业时,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内缴清。 参考答案:3 7.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参考答案:外资企业 8.在合营企业中,是最高权利机构 参考答案:董事会 9.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参考答案:25% 10.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 参考答案:外资企业 11.协议退伙与通知退伙主要区别在于合伙协议是否约定了合伙 参考答案:期限

12.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职,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其性质为公司的代理人 参考答案:经理 13.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都隶属于法律制度中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 14.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数同意 参考答案:过半 15.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 参考答案:预期违约 16.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参考答案:内容 17.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参考答案:无效 18.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参考答案:1、5 19.代理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 参考答案:委托代理 20.经济法中最重要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和 参考答案:法人 21.人类对环境的作用表现在____、____和三个方面。 答案: 22.国家鼓励携带金银____,限制金限____。 23.订立经济合同,包括__和__两个阶段。 24.经济法律事实按其与经济法主体自觉意志的联系可分为____和____。25.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__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__论处。 26.我国的合伙企业通常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作企业和 参考答案:有限合伙企业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 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是( )。 A、合议制度 B、公开审判制度 C、两审终审制度 D、一审终局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 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有效 B、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C、仲裁庭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提出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5、A公司为员工贾某支付培训费3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贾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那么贾某 应支付违约金( )元。 A、0 B、10000 C、20000 D、30000 6、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集体合同与劳务 派遣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 过 B、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精选多篇) 第一篇: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 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 在国际经济法的课程学习中,国际贸易术语的学习与理解显得很重要。虽然这些标准和规则的共同条件是由各种民间组织制定的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与任意性,但却是在在广泛的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其起到了简化交易程序,缩短交易时间,节省交易成本的目的。同时也为解释合同和解决争议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下面仅就我自学到的知识谈谈对若干贸易术语的理解与认识。 首先是卖方义务最小的为exw(工厂交货)即是由卖方到卖方的工厂去提货,只要买方出了卖方的工厂大门货物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负责,卖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它适用于海(水)路、陆路、空中运输的国际货物,它给予买方的风险是最大的,买方除了承担把货物运至装运地和运到目的地的货物运输费用外还要承担货物在卖方国家的出口手续等费用,另外为了货物的安全买方还要买一份保险,若是卖方所在国家不允许该货物出口,其风险亦是由买方承担。所以exw除了特种货物买卖、折价销售货物合同买卖外在国际商事贸易中很少用。当买方无力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与exw相对应的是ddp(完税后交货)这组贸易术语正好与exw相反,它是要求将货物送上门后才算履行完交货手续。即货物从卖方所在国出发卖方需承担对所有费用分别是:将货物运至装运地的费用、办理所在国货物出口的一切费用、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货物在途中的风险及保险费用、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和进口所要承担的一切费用。所以ddp与exw相反为卖方所设对义务是最大的,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把货物送上门才算完,之前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卖方承担。所以这种贸易术语一般在经济萧条时期企业利润下滑时卖方主动出击时,卖方薄利多销时选用。在卖方无力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时,同样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下面的是国际经济法中最重要的三个贸易术语:fob、cif、cfr这三组术语的共同点是:①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同: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②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③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④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它们的不同点我也找到了一个表将其概括下来了。参见下表: 在此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来说明这三个术语中的具体运用和这一个术语告诉了我们什么信息。例如:“中美之间签订了300吨的钢材买卖合同,约定fob上海”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话就告诉了我们11个信息。分别是:1、中国是卖方,美国是买方。2、钢材是从上海装运。 3、有买方(美国)自己负责运输。 4、卖方无买保险的义务,为了钢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经济法期末试题及其答案

夜大《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引起合同法律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不包括(D) A抵销B提存C免除债务D抗辩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A)式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B投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D有复核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3、《个人独资企业发》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C)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4、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 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 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B)。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 不低于(A)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以高价租用甲的房 屋,致使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订立,随后丙借故说不能租用甲的房屋。对此, 下列说法中(D)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 A.因为甲与丙并未签订合同,甲无权要求丙承担合同责任 B.甲可以要求丙承担缔约过失的合同责任 C.甲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D.甲可以选择其一 11.乙欠甲1万元钱到期未还,甲多次索要,乙均以无钱为由拒绝,现甲得知丙欠 乙1万元钱,要求乙向丙催要,乙未作任何表示,甲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使(C)。 A.抵销权 B.撤销权 C.代位权 D.转让债权的权利 12.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 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 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认定(D)。 A.不成立B.无效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 13、经济法是(A) A、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法 B、片面调整法 C、权利本位法D 以私为主,公私结合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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