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洁净厂房照明设计规范

浅谈洁净厂房照明设计规范
浅谈洁净厂房照明设计规范

浅谈洁净厂房照明设计规范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对生产环境有洁净要求的建筑工程越来越多,目前,洁净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微电子、生物制药、手术医疗、精密仪器制造等重要部门。

下面就常见的大空间密闭型洁净厂房的照明设计谈一点看法:

一、洁净厂房照度的确定和光源的选择

洁净厂房一般为大柱网、大跨度、大空间、无采光窗的密闭厂房,《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中对采光窗洁净厂房的照度值有明确规定(见该规范中的表9.2.3),并规定,无采光窗洁净区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不低于200 1x,比GBJ73-84中的150 1x提高了一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室内照明指南”规定,无窗厂房的照度最低不能小于500 1x。根据我国现有的电力水平,我国人工照明照度标准普遍比欧、美等国家低,实际上最近一些中外合资和国外独资的洁净厂房照度远高于2001x,达到300~500 1x。对于在密闭洁净厂房工作的操作人员来说,为他们提供明亮、舒适的视觉环境,可较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和精细产品的成品率。因此,适当提高洁净厂房的人工照明照度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视觉卫生,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工业和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新规范中的照度标准将有较大的提高。不过考虑到生产车间的明暗适应,洁净厂房的走道、休息室的照度与工作是的照度等级不能相差太大,一般相差1~2个等级较合适,但最低不能低于100 1x。有窗洁净厂房的标准与普通生产厂房一样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执行。

不同的洁净工业厂房照度按工艺要求的不同也有较大的差异,如显像管工厂的电子枪装配车间混合照明的照度要达到1000~3000 1x,除设置一般照明外,还需设置局部照明,局照明占混合照明照度的比例不能太大,一般照明照度为混合照明照度的5~15%。我国由于电力较紧张扩大了局部照明在混合照明中的照度比例。如果空间照度低,容易产生眩光,使人感到疲劳,但光源亮度不能太高,常选用荧光灯等线状光源或带磨砂玻璃的白炽灯。

其次,洁净厂房中对光源有特殊要求的车间,如:显像管厂的荧光粉涂敷间、半导体厂房中的光刻间,为了防止感光材料的感光,必须使用黄色或红色光源的,应满足其特殊要求选用黄色荧光灯管或低压钠灯,黄色荧光灯管也有两种,一种为灯管内壁涂黄色荧光粉;另一种为白色荧光灯管外套黄色塑料套管,他们的光通量比一般荧光灯都要低。

二、洁净厂房一般照明灯具的选型及布置

为了做好高洁净等级的洁净室的照明设计,首先介绍一下洁净厂房洁净度等级和洁净空气气流流型。新的《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中,对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规定作了较多的修改,GBJ73-84中规定空气洁净度分为4个等级,即100级、1000级、10000级、100000级,随着微电子、集成电路工业的高速发展,洁净厂房对空气洁净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控制尘粒的粒径到0.1μm以下,为了与国际接轨,新规范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ISO14644-1中的有关规定,空气洁净度等级从4个等级增加为9个等级,即1级、2级。。。。。。9级。

规范中对洁净空气所流流型的选择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1~4级时,应采用垂直单向流;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为5级时,应采用垂直单向流或水平单向流;6~9级时,宜采用非单向流”。所谓气流流型就是对洁净室内空气的流动形态和分布进行合理的设计。其特点:应考虑避免或减少涡流,有利于迅速有效地排除污染物,应尽量限制和减少室内污染源散发的尘和菌的扩散,维持室内生产环境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等级。

由于洁净室的特殊性,一般照明灯具的选型应选用外型表面光滑,凹凸面少不家积灰,容易清扫且用不宜产生静电材料制成的灯具。在满足照度要求外,灯具的选型和布置主要还应根据室内气流流型来考虑,当顶棚为垂直单向流送风口时,如: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厂的光刻车间。。。。。。,其高效过滤器送风口的面积有时可达顶棚面积的80%左右,这样就给灯具的布置带来了困难,此时宜选用泪珠式荧光灯,这种灯具对气流影响较少上,可安装在高效过滤器专用铝型材框架下侧,既不妨碍送风又有效的利用了仅有的顶棚空间,根据顶棚模数不同,可以选择灯具的不同长度。

对非单向流洁净室宜采用三角型吸顶荧光灯或盒式吸顶荧光灯,灯具的布置最好采用连续光带型或断续光带型,并与火灾报警探测器、空调风口等统一安排。例如:某显象管工厂的电子枪装配车间,面积2160㎡(60×36),采用双管三角型吸顶荧光灯,以12排断续逃带,每排20只布灯,效果比较好,吸顶荧光灯安装时要注意用密封胶加衬垫的办法,做到密封安装,维持洁净室的压差,免受污染。

水平单向流洁净室,建筑层高不太高,送、回风口均安装在侧墙,顶棚便于灯具布置,可采用嵌入式荧光灯,尽量减少对气流的影响。

三、洁净厂房应急照明灯具的选型及布置

洁净厂房是一个相对的密闭体,室内人员流动路线复杂,为了便于在事故情况下,人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撒离事故现场,保证生命安全,应设置供人员疏散照明。国家规范中规定“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通道上的疏散照明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0.51x”《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照度标准,根据洁净厂房的特殊性,按0.51x 的照度设置疏散照明有些偏低,还应当设置疏散通道照明灯,将照度提高到51x比较合适,洁净厂房一般为24小时三班工作制,疏散照明应选用“常明灯”方式。

专用消防口是供消防人员为灭火而进入建筑物的专用入口。设置专用消防口是为了一旦发生火灾时使消防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直接进入厂房的核心部位扑救,《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规定“在专用消防口处应设置红色应急照明灯”在实际工程中,多数设计者都能注意到疏散照明的设置应包括疏散指向标志灯和疏散出口标志灯的设置,但疏散通道照明灯的设置却被一些设计者所忽略,尤其是专用消防口常常被忽略红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

洁净厂房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备用照明是用以确保正常照明失效时能够继续进行正常

活动的照明。对于设有柴油发电机装置的洁净厂房,备用照明电源可以由柴油发电机提供;对于没有柴油发电机装置的洁净厂房,备用照明的电源可以采用与正常照明的供电干线分别接自不同的变压器,或与正常照明的供电干线自变电所的低压屏上(或母线上)分开的方式。洁净室内的备用照明应按比例均匀布置,其照度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的10%,灯具可以选用与洁净室一般照明灯具型号相同,内带蓄电池的灯具,平时作为正常照明工作,停电时自动转入应急照明,这种方式功能独立、布线简单、应用灵活,受外接电源限制少。另一种目前很受青睐的方式,集中电源型应急照明,是由集中的蓄电池电源装置对分散的应急照明灯具(不带电池)进行供电,正常状态下由市供电,当市电停电时,自动强切至应急电源上。当市电恢复供电时,该电源装置自动转成市电供电。集中电源型应急照明的优点在于维护管理方便、寿命长、供电电压稳定能力强、保护功能完善,比柴油发电机起动快、占地小、环保。缺点需另布线路、不如自带电源型应急照明灵活、一旦出现故障影响范围大。与自带电源型应急照明相比的综合比价差不多,稍便宜,值得在洁净厂房设计中推广。

四、洁净厂房照明的节能

洁净厂房照明照度要求比一般厂房高,室内顶棚较矮,照明所消耗的能量大,普遍采用荧光灯作为光源是比较适合的。但是选择不同种类的荧光灯管,对提高光效、节约能量也是很重要的。建议选用三基色荧光粉的T8型(36W)灯管,或T5型(28W)灯管。我国80年代末生产出的T8型灯管,其光效比我国生产几十年的T12(40W)型灯管提高了15%~30%,已在逐步取代T12灯管,90年代中又研制出T5型灯管。最近又研制出T2型灯管。我国生产T8管已有十几年的历史,质量已趋稳定,产量也比较大,T5管将是发展方向,但生产时间还不长,可以选择使用。灯管中的荧光粉材料,从普通粉发展到三基色稀土荧光粉,也是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以飞利浦用三基色粉生产的36W超级直管灯为例,比普通粉生产的T8管光效提高17.5%,寿命延长50%,显色性从63提高到85,但单支灯管价格要提高约140%,尽管如此,从经济上也具有其合理性。

选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电感镇流器也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荧光灯用电子镇流器及节能电感镇流器与传统电感镇流器相比,自身功耗小、能效因数高、可明显节约电费开支,但价格高。

如:洁净工程中使用5000只镇流器,三班工作制,24小时用电,那么使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电感镇流器可节约电能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使用电子镇流器一年可节约电能240900kwh,以0.5元/kwh的电价计算,一年可节约12万元;使用节能电感镇流器一年可节约电能175200kwh,一年可节约8.76万元。

另外,照明节能的措施还包括:

·选取合理的照度标准值;·选用合适的照明方式,照度要求较高的场所采用混合照明方式;·合理选择照明控制方式,按照明使用特点采用分区控制灯光和适当增加照明开关点。

五、洁净厂房照明布线应注意的问题

洁净厂房照明布线应同各类电气线路、各专业管道一样,遵循一个“隐蔽”的原则。洁净室气流流型不同,它的建筑结构也不相同,非单向流洁净室,一般只有上技术夹层或吊顶;垂直单向流洁净室,设有上下技术夹层,上技术夹层是送风静压箱,循环风处理装置、高效过滤器,部分电力、照明、通信管线也在此敷设;下技术夹层是回风静压箱(回风道),一般敷设水管、气体管道、电气管线、电缆桥架、封闭式母线等;与洁净室相毗邻设有技术夹道或技术竖井,敷设竖向管道或放置那些不宜放在洁净厂房内的辅助生产设备。

照明配电箱由于灯具的所在位置常常设在顶棚以上的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这样容易接近负荷中心,水平布线短,抻于隐蔽。

只设有吊顶的洁净室,吊顶内管线复杂,注意电气管线敷设时要注意尽量远离爆炸性气体管道或采取相关措施;必须在洁净室内安装的照明配电箱、开关等应尽量暗装,电线、电缆管线穿过吊顶处必须进行密封处理,防止吊顶内灰尘和细菌等进入洁净室。

六、结论

洁净厂房的管线多、专业技术复杂、要求严格,其设计需要多种专业技术协同配合,是综合性极强的工程设计,照明是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照明照度的确定、光源和灯具的选择、灯具的布置与建筑、设备专业的协调都是洁净厂房照明设计中的重要课题,一个好的洁净厂房照明设计做到照度适当空间明亮,并且合理使用顶棚空间,巧妙布置、安装灯具才能达到美观、舒适、照度均匀、气流组织合理,也才能保证洁净厂房的洁净度要求,既节能又方便维护管理。

以上粗浅看法有不当之处,请专家们指教。

参考文献 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 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1-9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4.《洁净厂房的设计与施工》化学工业出版社 5.《照明设计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

洁净室照度计算方法

照度的单位称勒克司或,米烛光,及一平方米面积上的光照度(流明),基本公式为: E=F/4πrr=I/rr 式中E为照度(勒克斯或米烛光),F为光源总亮度,即灯泡瓦数乘以发光效率(白炽灯平均为15,荧光灯平均为32,节能灯为20),4π为以光源为中心的球面积,r为光源距离,I(烛光)=F/4π,例如一只100瓦灯泡在米处时,读物表面的光亮度为: E=100×15/4×××=米烛光 上述的计算相当麻烦,现将我国常用灯泡计算列表如下,家长只要根据所用灯泡查出距离就行。 常用灯泡照明度与使用距离换算表 灯泡瓦数发光率总烛光较好距离(米)最远距离(米) 100W(白炽灯)15 60W(白炽灯)1 40W(白炽灯)1 40W(日光灯)32 20W(日光灯)3 12W (节能灯)2 6W (节能灯) 利用系数法计算平均照度 平均照度(Eav) = 光源总光通量(N*Ф)*利用系数(CU)*维护系数(MF) / 区域面积(m2) (适用于室内或体育场的照明计算) 利用系数:一般室内取,体育取 维护系数:一般取~ 举例 1:室内照明:4×5米房间,使用3×36W隔栅灯9套 平均照度 =光源总光通量×CU×MF/面积 =(2500×3×9)××÷4÷5 =1080 Lux 结论:平均照度1000Lux以上

举例 2:体育馆照明:20×40米场地,使用POWRSPOT 1000W金卤灯 60套 平均照度 =光源总光通量×CU×MF/面积 =(105000×60)××÷20÷40 =1890 Lux 结论:平均水平照度1500Lux以上 某办公室平均照度设计案例: 设计条件:办公室长米,宽米,顶棚高米,桌面高米,利用系数,维护系数,灯具数量33套,求办公室内平均照度是多少 灯具解决方案:灯具采用 DiNiT 2X55W 防眩日光灯具,光通量3000Lm,色温3000K,显色性Ra90以上。 根据公式可求得: Eav = (33套X 6000Lm X X ÷ 米 X 米) = ÷ m2 = 备注: 照明设计必须必须要求准确的利用系数,否则会有很大的偏差,影响利用系数的大小,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灯具的配光曲线 *灯具的光输出比例 *室内的反射率,如天花板、墙壁、工作桌面等 *室内指数大小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 设计规范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3.2.5 单向流和混合流洁净室(区)的的噪声级(空态)不应大于65dB(A),非单向流洁净室(区)的噪声级(空态)不应大于60dB(A)。 4.3.3 1 按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类的房间与相邻的生产区段或房间之间,或有防火分隔要求时,应设隔墙; 5.4.2 物料净化用室与洁净室(区)之间应设置气闸室或传递窗。 5.5.6 洁净室(区)内设置真空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油润滑的真空泵应设置除油装置,除油后尾气应排入排气系统; 2 对传输含有可燃气体的真空泵,可燃气体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20%时,应设尾气处理装置,在排入排气系统前应去除或稀释可燃气体组分; 3 传输易燃、自燃化学品或高浓度氧气的真空泵,应采用不燃泵油,并应配置氮气吹扫。氮气吹扫控制阀应与生产工艺设备操作系统联锁。 6.2.1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2.6 在综合性厂房的一个防火分区内,净生产区域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断设施。不燃烧体隔断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6.2.7 洁净厂房的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生产层、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室的安全出口数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2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安全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设观察玻璃窗; 3 丙类生产的电子工业洁净厂房,在关键生产设备自带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以及回风气流中设有灵敏度严于0.01%obs/m的高灵敏度早期火灾报警探测系统后,安全疏散距离可按工艺需要确定,但不得大于本条第2款规定的安全疏散距离的1.5倍。 注:对于玻璃基板尺寸大于1500mm×1850mm 的TFT-LCD厂房,且洁净生产区人员密度小于0.02人/㎡,其疏散距离应按工艺需要确定,但不得大于120m。 6.2.8 洁净厂房的洁净区各层外墙应设置专用消防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洁净区各层专用消防口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2 洁净厂房外墙上的吊门、电控自动门以及装有栅栏的窗,均不应作为专用消防口。 6.2.9 洁净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靠建筑外墙布置,且不得与疏散安全口(楼梯间)贴邻。有爆炸危险的房间的防爆措施、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2019

1 总则 1.0.1为在医药工业洁浄厂房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确保质量、节能环保,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生物制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和质量检验设施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的监管规定。 1.0.3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系统设施验证、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1.0.4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医药洁净室pharmaceutical clean room 空气悬浮粒子和微生物浓度,以及温度、湿度、压力等参数受控的医药生产房间或限定的空间。

2.0.2医药工业洁净厂房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lean room 包含医药洁净室的用于药品生产及质量控制的建筑物 2.0.3人员净化用室room forcleaning personne 人员在进人医药洁净室之前按一定程序进行净化的房间 2.0.4物料净化用室room forcleaning materia 物料在进入医药洁净室之前按一定程序进行净化的房间 2.0.5受控环境controlled environment 以规定方法对污染源进行控制的特定区域 2.0.6悬浮粒子airborne particles 用于空气洁净度分级的空气悬浮粒子尺寸范围在0.1um~1000um 的固体和液体粒子。 2.0.7微生物microorganIsms 能够复制或传递基因物质的细菌或非细菌的微小生物实体 2.0.8含尘浓度particle concentration 单位体积空气中悬浮粒子的数量

洁净厂房房间照度计算

洁净厂房如何计算照度 照度的单位称勒克司或,米烛光,及一平方米面积上的光照度(流明),基本公式为: E=F/4πrr=I/rr 式中E为照度(勒克斯或米烛光),F为光源总亮度,即灯泡瓦数乘以发光效率(白炽灯平均为15,荧光灯平均为32,节能灯为20),4π为以光源为中心的球面积,r为光源距离,I(烛光)=F/4π,例如一只100瓦灯泡在1.5米处时,读物表面的光亮度为: E=100×15/4×3.1416×1.5×1.5=53.05米烛光 上述的计算相当麻烦,现将我国常用灯泡计算列表如下,家长只要根据所用灯泡查出距离就行。 常用灯泡照明度与使用距离换算表 灯泡瓦数发光率总烛光较好距离(米)最远距离(米)

100W(白炽灯)15119.361.62.0 60W(白炽灯)1571.621.21.5 40W(白炽灯)1547.751.01.2 40W(日光灯)32101.591.51.8 20W(日光灯)3250.931.11.3 12W (节能灯)2019.100.600.8 6W (节能灯)209.550.400.5 利用系数法计算平均照度 平均照度(Eav) = 光源总光通量(N*Ф)*利用系数(CU)*维护系数(MF) / 区域面积(m2) (适用于室内或体育场的照明计算) 利用系数:一般室内取0.4,体育取0.3 维护系数:一般取0.7~0.8

举例1:室内照明:4×5米房间,使用3×36W隔栅灯9套 平均照度=光源总光通量×CU×MF/面积 =(2500×3×9)×0.4×0.8÷4÷5 =1080 Lux 结论:平均照度1000Lux以上 某办公室平均照度设计案例: 设计条件:办公室长18.2米,宽10.8米,顶棚高2.8米,桌面高0.85米,利用系数0.7,维护系数0.8,灯具数量33套,求办公室内平均照度是多少? 灯具解决方案:灯具采用DiNiT 2X55W 防眩日光灯具,光通量3000Lm,色温3000K,显色性Ra90以上。 根据公式可求得:

无尘车间设计规范要求(最全)

无尘车间设计规范要求(最全)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我国的企业不仅同国内的企业展开激烈的竞争,而已还要跟国外企业展开更为广阔更为激烈的竞争,所以我们现在的企业不得不进行转型、升级、创新,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生存。而在这种商业环境下,洁净技术将被我们越来越重视,因为洁净厂房不仅能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而且对产品的质量、精度、成品率、稳定性等都有显著作用。 一、无尘车间设计的相关政策方针 无尘车间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方针,必须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节约环保等要求。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测试、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二、空气洁净度等级 无尘车间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洁净厂房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如下表规定:

注: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厂房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算应进行多次采样。以保证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三、无尘车间总体设计 无尘车间位置的选择,应根据需要、经济等比较后确定: 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四、还有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洁洁厂房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可铺植草坪、种植对大气含尘农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并形成绿化小区。但不得妨碍消防操作。 四、无尘车间噪声控制 无尘车间内的噪声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动态测试时,洁净厂房内的噪声级不应超过65分贝A。 二、空态测试时,乱流洁净厂房的噪声等级不宜大于58分贝A,层流洁净厂房的噪声级不应大于60分贝A。 三、无尘车间的平、剖面布置,应考虑噪声控制的要求,其围护结构应有良好的隔声性能,并宜使各部分隔声量相接近。 四、无尘车间内的各种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对于辐射噪声超过洁净厂房允许值的设备,应设置专用隔声设施(如隔声间、隔声罩等)。 五、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噪声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隔声、消声、隔声振等控制措施。除事故排风外,应对洁净厂房内的排风系统进行减噪设计。 六、无尘车间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考虑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要求,不得因控制噪声而影响洁净厂房的净化条件。

(完整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 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 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 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第3.1.4条洁净厂房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 第3.1.5条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如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第3.1.6条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好、发尘少的材新。 第3.1.7条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可铺植草坪、种植对大气含尘浓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并形成绿化小区,但不得防碍消防操作。 第二节工艺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要求精选版

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要 求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第一章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要求 随着医药、电子、食品等行业的迅速发展,这些行业对厂房、生产工序和生产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洁净厂房作为解决医药、食品、高精密性仪器无菌无尘生产的前提保证,其防火设计不容忽视。一般来说,新建的洁净厂房一般有着严格的消防安全要求控制,往往洁净级别较高对消防安全要求也越高。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但由于洁净厂房内生产工艺的特殊性、洁净室(区)的特殊性,在防火设计上也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一、火灾危险性分类 洁净厂房内生产工作间的火宅危险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有关规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把洁净厂房的火灾危险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火宅危险性分类举例见表4-9-1。洁净厂房内,当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宅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二、建筑材料及其燃烧性能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洁净室的顶棚和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穿过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3)技术竖井井壁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竖井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4)洁净厂房的地面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222—1995)的规定,装修材料的烟密度等级不应大于 50,材料的烟密度等级实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GB/T 8627—2007)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分区和分隔 为缩短管线距离、减少能耗、提高土地利用率、有利于生产管理,医药工业制剂厂

医药行业洁净车间设计规范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T14294-1993 主编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 施行日期:1997年1月1日

编制说明 为在我国医药行业深入实施GMP,适应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的需要,国家医药局推行GMP.GSP委员会设计规范专业组决定组织编写《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本规范由上海医药设计院主编,缪德华同志执笔,武汉医药设计院、重庆医药设计院等单位参与。在编写过程中广泛眚注医药行业内有关方面意见,并先后数次组织医药设计单位和大中型骨干企业的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讲座修改,由局推行GMP.GSP委员会寓言并原则通过。之后,局综合经济司(原局计划)就规范主要内容向卫生部药政局、药品监督办公室的领导、专家征询了意见并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局GMP设计规范专业组对本规范作了修改定稿。 本规范编制工作结合国内外GMP的进展和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使用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我国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设计中遵照执行。并认真总结经验,提出修改意见,以使本规范日臻完善。 国家医药管理局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提出符合GMP要求的生产厂房、设施及设备的设计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药制剂、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的精制、干燥、包装工序,直接接触药品的药用包装材料、无菌医疗器械等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诉设计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符合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第1.0.4条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既要满足当前产品生产的工艺要求,也应适当考虑今后生产发展和工艺改进的需要。 第1.0.5条在利用原有建筑和设施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可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设施,符合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1.0.6条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7条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生产区域的环境参数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为了保证医药产品生产质量,防止生产环境对产品的污染,生产区域必须满足规定的环境参数标准。 第2.1.2条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应以微粒和微生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同时还应对其环境的温度、湿度、新鲜空气量、状差、照度、噪场院等参数作出必要的规定。 第2.1.3条环境空气中不应有不愉快气味以及有碍药品质量和人体健康的气体。

洁净厂房照明设计规范(上、中、下)

洁净厂房照明设计规范(上、中、下)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对生产环境有洁净要求的建筑工程越来越多,目前,洁净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微电子、生物制药、手术医疗、精密仪器制造等重要部门。 下面就常见的大空间密闭型洁净厂房的照明设计谈一点看法: 一、洁净厂房照度的确定和光源的选择 洁净厂房一般为大柱网、大跨度、大空间、无采光窗的密闭厂房,《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中对采光窗洁净厂房的照度值有明确规定(见该规范中的表9.2.3),并规定,无采光窗洁净区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不低于200 1x,比GBJ73-84中的150 1x提高了一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室内照明指南规定,无窗厂房的照度最低不能小于500 1x。 根据我国现有的电力水平,我国人工照明照度标准普遍比欧、美等国家低,实际上最近一些中外合资和国外独资的洁净厂房照度远高于2001x,达到300~500 1x。对于在密闭洁净厂房工作的操作人员来说,为他们提供明亮、舒适的视觉环境,可较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和精细产品的成品率。 因此,适当提高洁净厂房的人工照明照度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视觉卫生,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工业和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新规范中的照度标准将有较大的提高。不过考虑到生产车间的明暗适应,洁净厂房的走道、休息室的照度与工作时的照度等级不能相差太大,一般相差1~2个等级较合适,但最低不能低于100 1x。有窗洁净厂房的标准与普通生产厂房一样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执行。 不同的洁净工业厂房照度按工艺要求的不同也有较大的差异,如显像管工厂的电子枪装配车间混合照明的照度要达到1000~3000 1x,除设置一般照明外,还需设置局部照明,局部照明占混合照明照度的比例不能太大,一般照明照度为混合照明照度的5~15%。我国由于电力较紧张扩大了局部照明在混合照明中的照度比例。如果空间照度低,容易产生眩光,使人感到疲劳,但光源亮度不能太高,常选用荧光灯等线状光源或带磨砂玻璃的白炽灯。 其次,洁净厂房中对光源有特殊要求的车间,如:显像管厂的荧光粉涂敷间、半导体厂房中的光刻间,为了防止感光材料的感光,必须使用黄色或红色光源的,应满足其特殊要求选用黄色荧光灯管或低压钠灯,黄色荧光灯管也有两种,一种为灯管内壁涂黄色荧光粉;另一种为白色荧光灯管外套黄色塑料套管,他们的光通量比一般荧光灯都要低。 二、洁净厂房一般照明灯具的选型及布置 为了做好高洁净等级的洁净室的照明设计,首先介绍一下洁净厂房洁净度等级和洁净空气气流流型。新的《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中,对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规定作了较多的修改,GBJ73-84中规定空气洁净度分为4个等级,即100级、1000级、10000级、100000级,随着微电子、集成电路工业的高速发展,洁净厂房对空气洁净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控制尘粒的粒径到0.1?m以下,为了与国际接轨,新规范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4644-1中的有关规定,空气洁净度等级从4个等级增加为9个等级,即1级、2级。。。。。。9级。 规范中对洁净空气所流流型的选择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1~4级

电子洁净厂房设计要点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b824543.html, 电子洁净厂房设计要点分析 作者:张钢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5期 摘要:随着电子科技不断发展,生产工艺对建筑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工序,综合,洁净超大厂房不断出现,针对此类建筑的自身特点,本文以实际设计项目入手详细探讨了此类超大洁净厂房从方案布局到详细设计阶段所需注意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关键词:洁净厂房;节能设计;功能分区;防火设计 中图分类号:TN305.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科技不断发展,液晶显示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生产工艺对电子洁净厂房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建筑本身作为一个容器,是保证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实现预定的功能,恰当地处理洁净用房和非洁净用房以及不同洁净等级用房之间的相互关系,创造最优综合效果的建筑空间环境,是设计者任务及目标。本文通过实际项目案例,介绍和分析了电子洁净厂房设计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及问题的解决办法,为今后类似项目的建设提供一些参考资料。 本项目主要生产的产品为中小尺寸显示器件配套的显示模组。项目建设场地大致呈长方形,东西长约731米,南北宽374米,按功能分为厂前区、生产区、动力及生产辅助区。总平面图中将各种动力用房,辅助用房及玻璃库房围绕主生产厂房布置,使各用房之间联系方便,物流及工程线路短捷顺畅,节约运行成本。各建筑物周围设有环行消防车道,消防通道宽度大于4m,净空大于4.5m,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本期工程场地设有三个出入口:一个主入口,一个辅助人流入口及一个物流入口,实现货物及人员分流,并满足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要求。 此类厂房对外部环境要求较高,交通路网设置,水源的供给,绿化状况,空气质量状况,场地振动状况,配套设施情况,都是在选址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但是有些时候场地是设计师无法选择的,这就需要我们依据现实环境,做好小环境设计,合理利用现有场地,在满足生产流程的基础上,满足工艺及运输等各种需求的前提下,将各个建构筑物、道路、绿化及其它自然景物进行平面和空间的有机组合,使整个厂区既与城市环境相和谐,又自成系统,整齐美观,全面体现适用、安全、美观和长远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求。同时要积极布置绿化,增加厂区绿化效果,避免直接暴露地面,采用不起尘的材料铺砌路面,为洁净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主洁净生产厂房位于厂区中部,是项目的核心,该建筑体量及规模巨大,轴线长度 506.25m,宽度186.50m。占地面积74900m2,建筑面积304400m2,洁净生产区为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核心生产区柱网尺寸12mX15.6m,屋面采用钢梁+压型钢板+混凝土屋面结构。根据平面功能分为核心生产区、技术支持区,办公区,辅助生产区四部分。

洁净厂房洁净区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洁净区设计规 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主编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 施行日期:1997年1月1日 编制说明: 为在我国医药行业深入实施GMP,适应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的需要,国家医药局推行GMP.GSP委员会设计规范专业组决定组织编写《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本规范由上海医药设计院主编,缪德华同志执笔,武汉医药设计院、重庆医药设计院等单位参与。在编写过程中广泛眚注医药行业内有关方面意见,并先后数次组织医药设计单位和大中型骨干企业的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讲座修改,由局推行GMP.GSP委员会寓言并原则通过。之后,局综合经济司(原局计划)就规范主要内容向卫生部药政局、药品监督办公室的领导、专家征询了意见并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局GMP设计规范专业组对本规范作了修改定稿。 本规范编制工作结合国内外GMP的进展和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使用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我国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设计中遵照执行。并认真总结经验,提出修改意见,以使本规范日臻完善。 国家医药管理局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提出符合GMP要求的生产厂房、设施及设备的设计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药制剂、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的精制、干燥、包装工序,直接接触药品的药用包装材料、无菌医疗器械等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诉设计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符合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单向流和混合流洁净室(区)的的噪声级(空态)不应大于65dB(A),非单向流洁净室(区)的噪声级(空态)不应大于60dB(A)。 1 按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类的房间与相邻的生产区段或房间之间,或有防火分隔要求时,应设隔墙; 物料净化用室与洁净室(区)之间应设置气闸室或传递窗。 洁净室(区)内设置真空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油润滑的真空泵应设置除油装置,除油后尾气应排入排气系统; 2 对传输含有可燃气体的真空泵,可燃气体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20%时,应设尾气处理装置,在排入排气系统前应去除或稀释可燃气体组分; 3 传输易燃、自燃化学品或高浓度氧气的真空泵,应采用不燃泵油,并应配置氮气吹扫。氮气吹扫控制阀应与生产工艺设备操作系统联锁。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在综合性厂房的一个防火分区内,净生产区域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断设施。不燃烧体隔断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洁净厂房的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生产层、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室的安全出口数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2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安全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设观察玻璃窗; 3 丙类生产的电子工业洁净厂房,在关键生产设备自带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以及回风气流中设有灵敏度严于%obs/m的高灵敏度早期火灾报警探测系统后,安全疏散距离可按工艺需要确定,但不得大于本条第2款规定的安全疏散距离的倍。 注:对于玻璃基板尺寸大于1500mm×1850mm 的TFT-LCD厂房,且洁净生产区人员密度小于人/㎡,其疏散距离应按工艺需要确定,但不得大于120m。 洁净厂房的洁净区各层外墙应设置专用消防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洁净区各层专用消防口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2 洁净厂房外墙上的吊门、电控自动门以及装有栅栏的窗,均不应作为专用消防口。 洁净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靠建筑外墙布置,且不得与疏散安全口(楼梯间)贴邻。有爆炸危险的房间的防爆措施、泄爆面积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洁净厂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在温度和湿度变化时变形小的材料。洁净室装饰材料及其密封材料不得采用释放对电子产品品质有影响物质的材料。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装修材料的烟密度等级不应大于50,材料的烟密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GB/T8627的有关规定。 洁净室(区)与周围的空间应保持一定的静压差,静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洁净室(区)与周围空间的静压差应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2 不同等级的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等于5Pa; 3 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Pa; 4 洁净室(区)与室外的静压差应大于10Pa。 空气洁净度等级严于8级的洁净室(区)不应采用散热器采暖。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4. 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4.1. 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1)应在大气含尘和有害气体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 区域。 2)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当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应位于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3)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物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 地段。 4.1.2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容许振动值分析比较后确定。 4.1.3洁净厂房新风口与交通干道边沿的最近距离宜大于 50m。 4.1.4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也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1.5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能好、发尘少的材 料。 4.1.6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可铺植草坪,不应种植对生产有害的植物,并不得妨碍消防作业。 4.2 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4.2.1工艺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艺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应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工序和工作室。 2) 在满足生产工艺和噪声要求的前提下,对空气洁净度要求 严格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 3) 洁净室内对空气洁净度要求严格的工序应布置在上风侧, 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靠近回风口位置。 4) 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 5)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房间之间联系频繁时,宜设有防止污 染的措施,如气闸室、传递窗等。 6) 应设置单独的物料入口,物料传递路线应最短,物料进入洁净室(区)之前应进行清洁处理。 4.2.2洁净厂房的平面和空间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洁净区、人员净化、物料净化和其他辅助用房应分区布置,并应与生产操作、工艺设备安装和维修、管线布置、气流流型以及净化空调系统等各种技术设施进行综合协调。 4.2.3洁净厂房内应少设隔间,但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分隔: 1)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类与非甲、乙类相邻的生产区段之间,或有防火分隔要求者。 2) 按产品生产工艺需要有分憬要求时。

医药洁净厂房的照明设计详解

医药洁净厂房的照明设计详解 排行榜收藏打印发给朋友举报来源:照明工程师社区发布者:Salmin 热度15票浏览1778次【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时间:2008年10月31日11:16 编者按:医药洁净厂房的javascript:;照明设计详解。照明光源一般均采用高效的洁净荧光灯,因为荧光灯的发光效率是白炽灯的3~5倍,发热量小,有利于节能,光色可选。但有些洁净室层高较高,采用荧光灯照明很难达到设计的照度值,或某些工艺为了避免荧光灯的干扰,也可采用其他光色好、光效更高的光源。 医药洁净厂房是制药企业为了适应WHO(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国际贸易中药品质量监证体制的要求和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GMP认证而建的洁净室。所谓GMP就是药品的生产质量与管理规范即对药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管理。GMP认证包括软件和硬件两部分,软件是指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硬件是指合格的生产环境、厂房、设备等,其中洁净厂房的照明设计是必不可少的。制药企业的洁净厂房在工程上的研究和实施最早是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从80年代到今天,我国药企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GMP法规和实施指南、设计规范等指导性文件,洁净厂房的建设在医药行业中得到了很快发展。在新建和改建的厂房中,洁净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加之合资企业的形成不但有了新的产品和设备、也带来了建设洁净厂房及空气净化技术应用方面的新技术、新经验,使我国洁净技术在医药行业中的应用达到了新水平,洁净厂房中的照明设计更完善、更合理。下面具体讨论一下洁净厂房的照明设计。 洁净厂房照明的特点

洁净厂房均为密闭的整体,厂房的面积都比较大。即使洁净厂房内的周边可以看到自然光,但也只局限于其周围的观光走廊等洁净度要求不高的地方,操作岗位仍依靠人工照明。国外较多地采用无窗厂房,因无窗厂房有利于保证室内生产要求的空气洁净度,又能保持洁净室内稳定的温湿度和照明度。但从人的生理、心理及卫生学上考虑,在设计密闭无窗厂房时应在某些部位开设些外窗,使工人在视觉上与大自然相通,减少工人心理上的压抑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洁净厂房的照明形式和光源 洁净厂房内有较多的电子设备是单向负荷,存在不平衡电流,而且环境中有洁净荧光灯、晶体管、数据处理以及其他非线性负荷存在,所以配电线路一般均采用TN2S或TN2C2S带保护接地线的接地系统,安全性比较好。对供电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设备宜设置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对供电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设备是指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方式或柴油发电机应急自动启动方式仍不能满足要求者;计算机实时控制系统和通信网络监控等)。照明光源一般均采用高效的洁净荧光灯,因为荧光灯的发光效率是白炽灯的3~5倍,发热量小,有利于节能,光色可选。但有些洁净室层高较高,采用荧光灯照明很难达到设计的照度值,或某些工艺为了避免荧光灯的干扰,也可采用其他光色好、光效更高的光源。 洁净厂房的照度标准 在无窗的洁净区工作时,人的生理和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沉闷关闭的感觉。照明设计时应使室内空间尽量开阔些,对空间的照度要求应高些。鉴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电力供应情况,并考虑到人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因素,在无窗的洁净区工作面上的最低照度值 应不低于3001x;洁净厂房的走廊、休息室,考虑到与生产车间的明暗适应问题,其照度值不低于2001x。虽然国外洁净车间的照度标准都比较高约为800~10001x,但根据净化荧光灯的主观评价和工人生理指标的测试,300~5001x时工作效率达到最大值,而大于10001x时工作效率却有所下降。照度的提高不仅增加运行费用,也增加检修灯管的频率,浪费电能。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照度与灯具数量对洁净厂房的照明至关重要。

GBJ73_84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建筑设计—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 第一章总则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5年6月1日 关于发布《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4〕2483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的。具体由我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会同机械工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航空工业部第四规划设计研究院、电子工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兵器工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九设计研究院、航天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化工部第六设计院、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洁净厂房建设和使用的实践经验,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必要的科学试验研究工作,并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七个附录,主要的内容有:总则、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空气净化、给水排水、工业气体管道、电气等。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子工业部

医药洁净厂房照明设计的探讨

医药洁净厂房照明设计的探讨 摘要 随着生物医药技术的快速发展,洁净生产环境越来越重要,对厂房照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些要求一部分体现在GMP规范和工业照明标准中,更多的要求表现为生产工艺对照明环境的要求。总体来说,这些要求包括照明的功能性、灯具的可靠性、与建筑和暖通的协调性、光品质、光生物安全以及灯具对特殊环境的适用性等。 引言 近年来,生物医药行业在世界范围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这为人类健康和疾病治疗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也对生产环境的照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从洁净环境、生产工艺、材料特性等方面分别阐述对空间照明、照明灯具和光源的要求,可以为制药工业的照明设计和施工提供指导,也可以为灯具制造商提供产品设计与制造的参考。 洁净环境对灯具的要求 生物医药的制造过程需要在洁净室完成,而洁净室技术是建立在空气过滤基础上的,不同等级的洁净室需要不同的气流组织方式和不同规格的空气过滤器,因此在做洁净室照明设计时,就要考虑灯具的外观和结构要符合洁净室的要求。

△图1 典型的洁净室结构 1、灯具的外形不能积聚灰尘,设计上必须按照流体力学的要求,将灯具外形设计成流线型结构,表面没有任何凸起、凹陷、缝隙和段差,这也是洁净室灯具和通用空间灯具的直观区别。 △图2 典型的洁净室用LED面板灯 2、灯具的结构不能对气流形成阻碍,为此传统灯具设计成嵌入式,即把灯具安装到洁净室的天花板内,但这样会存在很多问题,在天花板

上开孔,不仅会产生很高的施工成本,也降低了顶板的机械强度,还会在灯具和顶板开孔处留有缝隙等。在可能的情况下,洁净室照明设计应避免嵌入式结构,优选薄型面板结构,直接吸顶安装。考虑到对气流的影响,建议灯具厚度控制在15mm以内,或者采用圆弧形边框结构。 3、灯具表面应光滑而均匀,不能吸附尘埃,可以通过防静电处理来满足。对于需要生物洁净的空间,灯具表面还要能够防菌,微生物落入灯具表面后不能滋生。为此,灯具表面要用斥水性材料,不能形成微生物存活的溶液环境。 生产工艺对照明的要求 医药生产工艺非常复杂,生产车间有众多的小面积操作间,还有很多更衣室、通道和传递窗,这些空间一般只有几平方米到几十平方米,有时甚至不足一平方米,需要在满足功率密度限值的前提下进行照明设计。 1、照度是照明环境的基本要求,但对于小空间,室型指数很差,可能小到0.5以下,照明手册甚至都没有空间利用系数的参考取值,照明没设计非常困难。我们为此进行了大量的测算,编制了一个空间系数选择表,可以为设计师提供参考。

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073-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 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等级表2.0.1 注: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算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

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第3.1.4条洁洁厂房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 第3.1.5条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如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第3.1.6条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好、发尘少的材料。 第3.1.7条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可铺植草坪、种植对大气含尘农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并形成绿化小区。但不得妨碍消防操作。 第二节工艺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第3.2.1条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艺布置合理、紧凑。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工序和工作室。 二、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空气洁净度高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靠近洁净区人口处宜布置空气洁净度等级较低的工作室。 三、洁净室内要求空气洁净度高的工序应布置在上风侧,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靠近回风口位置。 四、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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