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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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北京市海淀区停车服务行业协会

关于海淀区停车行业组织开展“防灾

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海淀区各停车场经营单位:

为落实好北京市交通行业2011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计划,结合2011年本市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主要内容,增强我区停车行业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意识,自2011年5月12日至15日,在本区停车行业组织开展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北京市“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是:防灾减灾从我做起。北京市交通行业“防灾减灾”活动主题确定为“防灾减灾,人人有责”。我区停车行业“防灾减灾”活动主题确定为“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二、活动形式

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在停车场内张贴、悬挂防灾防灾减灾宣传标语,以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共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能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

三、反馈信息

各单位做好有关文字及图片的搜集整理工作,于5月16日上午10::00前报区交通委静态交通科。

联系人:杨俊英;电话:88487223(传真)

E-mail:gyka8@https://www.360docs.net/doc/8d15486399.html,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这里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线访谈”的直播现场,欢迎大家收看!近期北京出台了相关的缓堵措施,相对应的车务手续也有了调整,为此我们今天请到了来自车管所政秘科的宋海燕科长。宋科长您好! 【宋海燕】您好李佳音,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非常欢迎宋科长来到我们直播现场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我知道宋科长是车务手续方面的专家,我们今天很多问题是围绕有关车务手续方面来进行的,有位网友说,您好,请问同一户名下的两辆车能互相换车牌吗?我有一辆车的车牌比较好,想把它用在同一户名下的另外一辆好车下可以吗? 【宋海燕】这是不可以的,因为车辆登记以后号牌没有特殊的原因,比如说所有权发生转移像这种情况需要变更号牌,如果说我自己觉得这个好那个不好我互相换一下这是不可以的。 【主持人】还是有一定规定的。还有网友说,他有一辆02年的吉利车,他觉得卖也不好卖了,可不可以直接申请报废获得车辆指标呢? 【宋海燕】可以,没问题,因为按照这次小客车调控的暂行规定,车辆在报废转移以后,是可以取得更新的指标的,所以说你的吉利车如果送交解体厂办理了报废手续是可以直接取得报废指标的。 【主持人】还有一位网友问,他是外地户口,在北京有一辆车不足三年,卖到外地可以直接不摇号来买车吗? 【宋海燕】如果他是外地人在北京买了车,注册登记的是北京的号牌,现在这个车辆如果卖到外地,也就是办理转出手续转到外地的话是可以申请更新指标,再购买一辆新车上牌的。 【主持人】是这样,还有关于小客车指标的,关于小客车指标配额的配制方式都是什么? 【宋海燕】配额的配制方式是这样的,个人是占大头的,指标的额度是占年度总额度的88%,单位是占10%,营运的小客车占2%。 【主持人】配额指标有没有有效期? 【宋海燕】是有有效期的,你在取得这个配额的指标以后,在6个月之内要办理车辆的新购手续,办理验车上牌的手续,如果超过时间会自动作废。 【主持人】就作废了,大家一定要记住是6个月。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的程序是什么? 【宋海燕】首先是要提出申请获得编码,提出申请的方式可以登录北京市缓解拥堵办公室的对外网站,网址是https://www.360docs.net/doc/8d15486399.html,,登录网站可以申请,然后也可以到各区县对外设立的窗口,您可以上网查到办公地址和电话,也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获得编码以后,相关部门会对这个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了以后,你就会获得一个有效的编码参加摇号,如果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切实履行“督查的督查”监督职能打造交通行业安全监管“闭环模式”.doc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切实履行“督查的督查”监督职能打造交通行业安全监管“闭环模式” 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交通安全管理面临巨大压力,为更好地促进交通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于2012年5月成立了委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受市交通委委托,承担对全市交通委路政局、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督查中心的成立,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创新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次非常有意义的尝试,也是交通安全事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领域尚属首例。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在无任何经验规律可循情况下,北京市交通委督查中心在“摸着石头过河”中深入解决安全督查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与问题,督查效能逐步显现。截至2014年6月30日,两年累计出动督查人员8112人次,对北京市城区及远郊区县的公交场站、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机修企业、省际客运、旅游客运、水域游船、道路施工、货物运输等4121

家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查处问题隐患4475项,现场督促整改1154项,开具安全记录单3381份,向委属行业监管单位和市属国有交通企业移送《安全督查情况移送单》19份,移送隐患问题1734项,报送动态信息246期、快报66期、周报72期、月报17期,撰写督查分析与调研报告16篇。 一、紧紧围绕首都交通安全发展的战略定位,首创全国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新模式 按照编办赋予的职责,督查中心本质上履行“行政督查”职能,即对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监管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督查。而在实际运行中,事业单位如何督查行政机关单位?正处级事业单位如何督查副局级机关单位及其他正处级机关单位?日常督查工作到底是督查机关单位还是督查运营企业?督查企业如何解决没有执法权的问题,如何体现“行政督查”职能?业务模式、业务流程无经验可循,如何有效开展工作?在一系列难题面前,督查中心紧紧围绕首都交通安全发展定位,积极解决,勇于创新,敢于探索,在安全监管工作模式上取得了重要突破。有效履行督查职能,科学厘清工作职责。注重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督查监管部门和行业企业并重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规范督查形式、确定督查计划,有效

北京铁路局交通安全管理及考核手册

关于印发《北京铁路局交通安全治理及考核方法》的通知 各车间、部门: 依照路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段交通安全工作,特印发此治理考核方法。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2.交通安全逐级负责制度 3.交通安全治理失职行为问责追究制度 4.交通安全综合检查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制度 5.交通安全危险隐患排查建档消号整治监操纵度 6.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7.驾驶员竞争上岗考核激励制度 1 / 1

8.三级联防互控安全派车制度 9.安全预警预控措施与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10.一级、二级维护的检测诊断制度 11.日常维护与安全互操纵度 12.私人机动车及非专职驾驶员治理方法(摩托车) 1 / 1

北京铁路局交通安全治理考核方法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细则》《北京市关于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1 / 1

规定》《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治理方法》和北京铁路局交通安全治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方法。 第一章交通安全治理方针目标 为了维护首都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铁路运输事业的进展。加强我段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交通安全逐级负责制,确保我段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有效地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段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方针:交通安全工作有序可控、持续稳定.实现我段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目标:消灭交通违法行为超标和甲方责任交通事故,为首都交通安全做贡献。 第二章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依照北京铁路局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文件要求,段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设立交通安全日常工作治理办公室,各部门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1 / 1

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

“十五”期间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 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 一、“十五”期间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方针和目标 (一)基本方针和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随着以买方市场的形成为标志,我国的产业发展和消费结构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国交通运输业以瓶颈制约的缓解为特征,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总结近年来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改革的成就和经验,展望未来我国交通运输业面临的历史任务和国内外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世纪初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应坚持和注意以下几点: 1、继续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在我国经济转型,结构升级、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继续强化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2、把提高运输能力与优化运输结构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当前供需大体平衡,瓶颈制约大大缓解的情况下,应坚持综合发展。综合利用的原则,调整发展思路,从我国国情和贯

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把进一步提高运输能力与调整和优化运输结构,改善运输布局紧密结合起来。 3、努力提高交通运输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通过技术进步提高运输能力,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运输业的效率和效益,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来扩大和巩固运输市场。 4、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方针,加大交通运输业以及各种运输方式的改革力度。“十五”期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将陆续出台,一些重要领域必然会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交通运输业必须适应这一需要,破除“特殊论”,加快改革步伐,在付业统一管理和政企分开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二)运输需求和运输能力的增长 1、客货运量:由于经济增氏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与GNP的弹性值将会进一步降低,增速趋缓。但在全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客货运量仍将继续增长。 2、运输能力:由于“八五”、“九五”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九五”后期(1998一2000年)新一轮的投资高潮,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交通运输企业(单位)配额核定方法(2015 版)

附件3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交通运输企业(单位)配额核定方法 (2015版) 为科学合理地核定交通运输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满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法。 一、基本定义 1.交通运输企业行业范围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重点排放单位管控范围的通知》(京政发〔2015〕65号)等文件规定,本市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5000吨(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行业代码5412)和公共电汽车客运单位(行业代码5411)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管理,按照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强制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2.排放源及排放设施 交通运输企业二氧化碳主要排放设施包括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车辆以及场站内固定源燃煤和燃气设施等。排放源包括:企业所属营运车辆及内部车辆等移动设施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锅炉等固定设施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和上述设施因电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

(1)移动设施二氧化碳直接排放是指企业所属运输车辆(包括营运车辆和内部车辆)消耗的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和运输车辆使用尿素等尾气净化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移动设施在本市行政辖区外从事运营服务所产生的排放。 (2)固定设施二氧化碳直接排放是指企业所属办公楼、地铁车站、车库等场所内燃煤、燃油和燃气固定设施消耗的化石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在本市行政辖区外的固定设施产生的排放。 (3)二氧化碳间接排放是指企业所属运输车辆(如:电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轨道交通车辆等)和固定设施电力消耗隐含的电力生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企业所属上述排放设施在本市行政辖区外电力消耗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3.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系数 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系数(以下简称“控排系数”),是市主管部门依据全市GDP平均增速目标、各相关行业碳强度下降目标、各行业碳排放历史平均水平和年均增幅,综合测算确定的,用于核定交通运输企业既有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排放配额的参数。既有固定设施是指2013年1月1日之前投入运行的固定设施。 移动设施不区分既有设施和新增设施。

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摘要 交通运输业指国民经济中专门从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社会生产部门,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部门。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联系交往的手段,也是衔接生产和消费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交通运输业在现代社会的各个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综合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扬长避短,使得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发展现状;交通运输业存在的问题;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 1交通运输业发展现状 铁路运输 铁路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同时又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虽然我国铁路运营里程在总量上尚处于短缺状态,路网结构对国土的覆盖性尚有较大的差距,但在各种运输方式组成的交通运输体系中,铁路运输始终处于骨干地位,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持作用。2009年底,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万公里,2009年全国铁路共完成新线铺轨5461公里、复线铺轨4063公里;投产新线5557公里,其中客运专线2319公里;投产复线4129公里、电气化铁路8448公里。 1.1.1铁路路网 干线铁路是铁路网络的关键部分,是铁路发挥骨干作用的坚实基础。目前,我国铁路主要干线共有22条,根据其发挥作用和地理位置分布的不同,可大致分为能源运输干线、南北铁路干线、华东地区干线、西北地区干线、西南地区干线和东北地区干线。 1.1.2铁路客货运输 2009年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亿人,同比增加6321万人,增长%。货物发送量完

成亿吨,均创历史新高。同比增加6113万吨,增长%;总换算周转量亿吨公里,同比增加亿吨公里,增长%。 公路运输 现代交通运输方式的公路运输,比起水运和铁路起步晚,直到19世纪末才有了第一批汽车。这种新型交通工具问世后,在实践中显示出其突出的优越性,即机动、灵活、方便、快速、直达,因此,它的发展速度远快于水运和铁路。截止2006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万公里。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为公路运输发挥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1公路网络 我国公路网络由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构成。国道为我国公路的主骨架,起着连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城市、港口、车站、工农业生产基地等作用。省道和县乡道路是国道的支线,起着省区范围内城乡之间联系和通过国道与省外联系的作用。全国公路总里程中,国道万公里,省道万公里,县道万公里,乡道万公里,专用公路万公里,村道万公里,分别占公路总里程的%、%、%、%、%和%。高速公路的出现,有效地改善了干线公路的交通状况,使干线公路在全国公路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 1.2.2公路客货运输 近些年来,公路客货运输发展较快,特别是公路客运,现已在客运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2007年,我国公路运输需求保持了快速的增长,其中公路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客运周转量同比增长13%,增速基本为近5年之最。 水路运输 我国水路运输发展很快,特别是近30多年来,水路客、货运量均增加16倍以上,目前中国的商船已航行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个港口。中国当前已基本形成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水运体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水路运输对经济、文化发展和对外贸易交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3.1基础设施建设

北京市交通运输新业态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

北京市交通运输新业态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加强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管理,有效防范用户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通过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整合供需信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与消费者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契约、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运营企业应优先采用信用分替代押金和采用服务结束后直接收取费用的方式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的信息平台公司不得收取押金。收取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的运营企业须在中国大陆注册地的银行开设全国唯一的用户专用存款账户,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四条(收费要求)收费标准应在企业网站、APP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运营企业应当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押金收取数目和扣除押金条件,在网络平台显著位置明示押金和预付资金退还方式、程序和周期等。 第五条(服务合同)运营企业与用户须签订书面(含电子信

息)的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应符合监管规定,合法有效,合同内容包括收费、退费、争议问题解决等。交通、市场监管或行业组织应推荐格式服务合同范本。 第六条(风险控制)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应合理设置上限,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30000元。 第七条(资金用途)运营企业收取的押金不得挪用,收取的预付资金实行备付金制度,备付金不得低于用户预付资金余额的40%,且只能用于其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债券等投资及其他借贷用途等。 第八条(退费原则)用户根据与运营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申请退还押金和预付资金余额时,应当于服务协议规定时间内基于原路退还原则向用户退还款项。 第九条(报告机制)存管银行应当于每月10日前向运营企业提供上一月度用户资金存管报告。运营企业和存管银行应当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共同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分别提供上一季度用户资金收取、使用等情况报告。

北京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机房配电、空调配套改造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安网和边界接入平台设备安装的机房配电和空调进 行改造。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机房进行UPS供电和空调扩容。包括采购UPS电源、采购机房精密空调,以及配套工程,并按照施工实际需求提供全部相应配件、配套设备,保证设备运行 正常。 二、机房配电、空调配套改造技术要求 1设备名称及数量 2、UPS设备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2.1 UPS设备技术要求 UP采用全IGBT吉构,输入功率因数》0.99,输入THDI<3% 整机效率》96% 功率单元模块化热插拔,支持在线扩容在线维修,单台设备容量》200KVA,单个功率 模块为20或25KW

风道式冷却系统,冗余风扇,风扇转速检测技术

ESS^能模式,支持单机和并机

3、机房空调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3.1规范及标准 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材质、工艺等所有相关内容均须符合本章内所 标注的规范/标准,若国家或行业发布最新标准,执行最新标准。 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50462-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9413-2010《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兀式空气调节机》 GB 50019-2003《米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10080-2001《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GB/T 14295《空气过滤器》 GB 50243-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B/T 4330《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3.2机房精密空调技术要求 3.2.1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机械性能 (1)外观工艺、检查:机柜表面喷涂均匀、无破损;信号灯、开关、测量显示装置布局合理。 (2)操作及维修安全、方便。 (3)结构工艺:部件排列合理、整齐;导线颜色和截面合理,布放平整;接插件牢固;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具备抗震措施。 (4)标牌、标记:应平整清晰。 3.2.2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电气性能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的电气性能应符合IEC标准 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围:380V(+10% z-10%) 频率:50Hz 士2Hz 3.2.3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适用的使用环境 适应室内环境温度: 湿度:W 95%RH

北京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下简称综检站)的健康发展,规范综检站检测行为,充分发挥综检站在汽车综合检测中的作用,根据《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检站是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和汽车维修质量进行综合检测和提供技术服务的中 介机构,可承担汽车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排放污染物及噪声等项目的检测。凡在我市从事汽车综合检测的综检站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交通局是本市综检站的主管机关。各市区管理处和郊区县交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综检站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市交通局根据北京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发展现状,按照科学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强对综检站的管理、引导综检站健康发展。 第二章综检站要求和规范 第五条综检站所使用的仪器设备以承担的检测任务须满足国家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条件》、《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应在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内进行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车辆的检测。所有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保证量值传递准确。 第六条综检站须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经常开展对“质量管理手册”内容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适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加以贯彻落实。综检站要加强规范性文件、技术资料、仪器设备档案及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按期传输检测数据,及时报送各种报表。 第七条综检站须配备站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检测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所有从业人员须经市交通局岗位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开展检测任务。第八条综检站要使用北京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局域网络管理系统,实施计算机管理,系统软、硬件配置须满足检测任务的登录、调度、实时监控、数据统计、查询、自检及标定等功能。综检站计算机网络服务器内的数据,不得擅自修改,连接服务器的远程通讯线路(电话线)要专线专用,不得移为它用。 第九条综检站业务大厅内应悬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服务公约”、“检测流程示意图”、“检测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工作人员应佩带胸卡,规范服务,礼貌待客、文明用语,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第十条经综检站检测合格的车辆,由综检站向托检方出具“检测报告单”,在车辆IC卡上建立相关信息档案,同时将检测结果存入计算机系统,并通过计算机局域网络系统传输给市交通局网络系统。 第十一条综检站检测收费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检测项目最高限价收费制度,禁止多收费、乱收费以及不正当手段招揽汽车检测业务行为。 第三章综检站管理 第十二条市交通局要加强综检站检测质量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综检站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引进、开发、推广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技术和检测标准,加强综检站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市交通局要加强综检站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严格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不断提高

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交通基础设施总体规模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我国的交通运输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我国现有的交通基础设施总体规模仍然很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运输不断增长的需求。我国按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计算的运输,不仅远远落后于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就是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 交通基础设施的缺乏,特别是在主要运输通道上客货运输能力严重不足,将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尚不能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将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将带来居民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的变化。在收入水平很低时,居民家庭将把他们的收入主要花费在食物和住房等一些生活必需品上。随着收入的增加,用于许多食物项目上的开支将增加。人们吃得更多更好。其食物结构将从以廉价的含大量碳水化合物的食品为主转向以昂贵的肉类、水果、可口的蔬菜等食品为主。然而,随着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总支出中用于食物的支出比重将下降。在收入达到很高的水平时,用于衣着、娱乐和一些所谓的奢侈品项目(包括出外旅游)的支出比重将增加。 由于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和闲暇时间越来越多,出外旅游将成为人们的经常性的消费,人们对质量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在信息化时代,每周例行的短途往返(从家里至办公地点,或从家里至超级市场选购生活用品)的次数将相对减少,但是人们参加特定目的的长途旅行的次数可能会比以前任何时候不多。我国交通系统的构造必须满足居民出外旅游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需要。 居民出外旅行,要求运输方式快捷、舒适、安全。然而,我国的交通运输业还不能完全满足这些要求:高速公路比重不大,尚属空白,民用航空业还不发达,运输服务质量亟待提高,等。 不够发达,不高,布局不够合理,城镇居民的工作和生活出行尚有诸多的不便。,交通运输设施的区域布局不利于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我国是,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只有各地区之间实现了协调发展,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才能得以保证。 目前,我国交通比较发达,而中特别是西部地区交通比较落后。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受到了落后的交通运输的严重制约。而中西部地区地域广大,资源丰富,西部地区又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他们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国家安全之所系。 ,交通运输业的能耗高、污染严重,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过去的一个时期内,交通运输的快速增长是以较严重的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以及交通运输与国民经济密不可分关系加强,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交通运输的大发展是必然的趋势,若按照目前的交通运输现状延续发展,势必对资源和环境造成更加严重的影响。 目前,城市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所带来的污染已经严重地破坏了居民的生存环境。机动车排放的尾气是的主要来源之一,严重危害着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城市化的急速发展使得汽车的使用量每年以的速度增加,城市中的颗粒物和有相当一部分是由汽车排放的。汽车排污也是城市空气中含铅量增加的一个重要来源。交通管理的落后使交通混乱,车辆平均速度低,更加重了破坏性。例如的汽车数量只有的,但是排污量却几乎相当。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前言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水上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航空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管道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占全国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同全国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 比分析 (6) 第三节北京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北京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北京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占全国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北京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北京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公布《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的通告-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公布《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 序处理规定》的通告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对当事人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交通警察 可以当场处理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范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现予以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五年八月八日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提高通行效率,方便群众,维护广大交通 参与者和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本市交通事 故处理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理的交通事故。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 事故。 第四条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按规定在 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扩大示警距离。 发生交通事故即行报案的,应当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按要求迅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 第五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 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产业关联视角下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经济效应测算研究

产业关联视角下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经济效应测算研究 摘要: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经济的带动效应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交通运输业本身发展对经济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应,二是交通运输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经济所产生的间 接经济效应。文章以关联系数描述了交通运输业与其相关产业的关联关系,并运用关联系数、增长值贡献率模型,测度了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和推动效应。研究认为,任何一个产业经济效应的大小不仅取决于其直接经济效应,也取决于其间接经济效应。经济效应的大小取决于其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与其他支柱产业的关联程度和与其他支柱产业的产业距离。产业位置靠前,其拉动效应小于推动效应,产业位置靠后,其拉动效应大于推动效应。交通运输业作为基础产业,其产业位置相对靠前,其前向推动效应大于其后向拉动效应。 关键词:经济效应;交通运输业;产业关联;关联系数 中图分类号:F51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 10085831(2016)02002408 一、研究背景 在宏观经济系统中,某一产业的发展会拉动或推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最近几年,随

着北京市旅游业和物流业发展,直接导致对交通需求的增加,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北京市增加投资力度,改善城市交通设施,以满足对客货运输增长的需要。鉴于此,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支持,科学测度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科学规划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上了研究日程。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广义的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等。管廷华[1]通过协整分析,验证了 1952-2004年河北省交通运输业与宏观经济总量之间存在长 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张孟陶[2]运用投入产出法对交通运输业及其内部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和波及效果进行了研究。黄凌鹤[3]以2007年全国铁 路运输业投入产出调查汇总资料为基础,运用投入产出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对铁路运输业与其他国民经济产业部门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并阐述了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研究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经济影响的还有闫振华[4],胡盛楠[5],郭晓明[6],付宗琛、李卫东[7]等。本文在借鉴上述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运用投入产出模型,描述交通运输业与其他产业间的关联关系,用最新数据对北京市交通运输

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 版

序言 本报告对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做出全面梳理,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金融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的理解,洞悉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占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 量比重统计 (3) 四、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 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占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 业法人单位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北京市各车管所分布图

1、车辆管理所总所 联系地址: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联系电话:87625155 机构简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领导,下设7个副处级和6个科级机构,同时负责20个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业务指导,承担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任务。电子邮箱:jgjcgs@https://www.360docs.net/doc/8d15486399.html,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驱车路线:南四环18号出口或者博大路(吕营大街)出口。乘车路线:927专 线、803快车、740 、657或乘地铁到四惠站换乘984支、740、657路公交车,十八里店南

2、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 联系地址:朝阳区孛罗营北街1号。(暂定) 联系电话:87625155 机构简介:负责承办朝阳区、通州区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承担对3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7家检测场、2家考试场、14所驾校、2个解体厂的监督管理职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驱车路线:京沈高速路车管所出口(从东四环上京沈高速,第一个出口出去,延辅路走,盛华检测场旁边,五方桥西南角)。乘车路线:753、363、运通111路公交车在五方桥西公交站下车,前行50米后往南100米路东侧即到。 3、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 联系地址:海淀区北安河乡6号海淀驾校院内。 联系电话:87625155 机构简介:负责承办海淀区、门头沟区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承担对2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5家检测场、1家解体厂、3家考试场、13所驾校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驱车路线:八达岭高速路北安河出口直行桥下(北安河桥)左转(沿着出京方向,北清路直行,即西北方向,到头,右转一公里,左手)。乘车路线:颐和园成346公共汽车至西埠头河滩站。 邮政编码:100194 4、车辆管理所京丰分所 联系地址:丰台区卢沟桥小屯路西南坟248号。 联系电话:87625155 机构简介:负责承办丰台区、石景山区的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和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停复驶业务、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号牌、检字的补领业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变更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承担对4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9家检测场、5家考试场、12所驾校的监督管理职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驱车路线:京石高速岳各庄桥沿辅路行驶,出京方向有车管所牌子。乘车路线:乘338路公交车至小屯中学站下车向西1000米路北,乘850、851、751、817路公交车至张仪村终点站向东500米路北。 邮政编码:100071 5、车辆管理所京顺分所 联系地址:顺义区后沙峪镇泗上村裕民大街17号京顺考试场旁。 联系电话:87625155 机构简介:负责承办东城区、顺义、怀柔、密云、平谷的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承担对6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8家检测场、5家考试场、29所驾校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驱车路线:京承高速路后沙峪出口桥下左转。乘车路线:东直门404路至来广营再乘910路到泗上村,东直门乘975路公共汽车至车管所站,顺义乘小16路小公共汽车至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交规发〔2013〕224号)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交规发〔2013〕2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健康、有序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强对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完善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健康、有序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强对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分析和评价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并对建设项目性质、规模、评价范围内的交通设施和交通组织管理等提出相应的调整意见或改善措施,优化交通资源分配和布局,减少建设项目对周边交通系统的影响,使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协调发展。 第三条北京市域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政府相关办理流程规定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一)四环路以内新建、改建建筑规模超过5000平方米,扩建新增建筑规模超过1000平方米的项目; (二)中心城(四环路外)或城六区(四环路外)、顺义新城、通州新城、亦庄新城、大兴新城、房山新城、昌平新城、门城新城建筑规模超过1万平方米的公建类及超过3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1997年12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9日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及道路交通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市公安局是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主管机关,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劝阻、举报。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管理 第五条在同方向划有三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最左侧机动车道只准按交通标志准予通行的小型客车行驶。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电瓶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只准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第六条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只准本市公交专用车按规定时间、路线依次行驶。前方有障碍时,只准向左借用相邻一条机动车道,超越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禁止其他机动车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内行驶或停车,需穿行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转弯的,在不影响公交专用车行驶的情况下,可以在30米的距离内借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交通警察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 第七条拖拉机不准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及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轮式专用机械车,6时至22时不准在三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的除外。 第八条农用运输车在道路上行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领有公安交通机关核发的牌证; (二)四轮农用运输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三轮农用运输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 (三)不准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及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九条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须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须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但驶出主路的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 第十条机动车行经路口,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停止信号时,不准通过;

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工作指南(2014 年版)

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 工作指南 (2014年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4年10月

目 录 前言 (1) 一、交评工作依据 (2) (一)法律、法规 (2) (二)政府文件 (4) 二、交评定位及环节设置 (6) (一)交评定位 (6) (二)交评环节设置 (6) 三、交评项目范围 (7) 四、交评办理流程 (8) 五、交评办理时限 (9) (一)试点区县项目 (9) (二)其他区县项目 (9) (三)绿通项目 (10) 六、交评申报材料 (10) (一)基本要求 (10) (二)不同类型项目申请材料要求 (10) (三)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13) 七、交评编制要求 (13) 八、交评审查内容 (14) 九、交评审查标准 (14) (一)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14) (二)北京市地方标准和规范 (15)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政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京政发〔2013〕25号)的有关要求,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完善本市固定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京政发〔2011〕34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86号)和《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京交规发〔2013〕224号)等相关政府文件,我委对交通影响评价审查(以下简称“交评审查”)相关法律法规、交评定位及环节设置、交评项目范围、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报材料、编制要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和工作机制等进行了规范和梳理,编制了本指南,供相关政府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交评中介机构等开展交评审查工作时参考,以更好地发挥交评审查在保障城市土地开发与交通建设协调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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