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精)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精)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精)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

专题编号:2005DKA21406

南、北极生物和地质标本标准化

整理与共享试点子项目

极地生物标本资源特性描述规范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一、总则

极地生物标本的特性描述规范原则上参照科技部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性描述规范(试行)中的“生物标本资源共性描述规范”和“极地生物标本资源共性描述规范”,但根据极地的特殊情况对生物标本特性描述作了特别的填写说明。

二、极地生物标本资源特性描述表

(注:在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中的“极地生物标本资源共性描述规范”基础上,根据极地的特殊性增加了相应的生物标本特性描述内容;星号“*”为必填项)

三、特性描述规范简表

2、采集地点(省)和国家

由于南、北极(北冰洋)地区并不属于某一个国家,更无相应的行政区划,因而国家栏统一填写为南极或北极,采集地点统一填写为大的采集地区或海域,如乔治王岛地区、拉斯曼丘林地区、斯瓦尔巴群岛地区,以及普里兹湾、楚科奇海、加拿大海盆等。凡在陆域近海采集的标本,以大的地区名称作为统一的采集地点,如

采集于南极长城湾的标本,统一用“乔治王岛地区”作为采集地点,而不再使用涵盖区域范围过小的“长城湾”。

四、特性描述规范

极地生物标本资源特性描述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极地生物标本资源统一的特性描述符及其分级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极地生物标本资源的采集、整理和保存,数据标准和数据质量控制规范的制定,以及数据库和信息共享网络系统的建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略)

3 护照信息

3.1 平台资源号

国家自然科技资源e-平台统一生成的资源编号。

3.2 中文名称

有关极地生物的中文名称,目前国内尚无统一规范。中文命名将依据物种的中文命名规则并参照目前已使用的部分命名。

3.3 属名

生物分类学上的属名。拉丁字符。

3.4种本名/ 种加词

生物分类学上的种加词(植物、菌物)/种本名(动物)。拉丁字符。

3.5 命名人

对该生物标本所属物种名称进行命名的人。

3.6 命名年代

指对生物标本所属物种名称进行命名的年代。

3.7 种下名称

指亚种(动物)、变种及变型(植物、菌物)名称。拉丁字符。

3.8 纲名称

指菌物标本的拉丁纲名。拉丁字符。

3.9 目名称

指菌物标本的拉丁目名。拉丁字符。

3.10 科名称

动物和植物分类学上的科名,菌物还要加上目名或纲名。建议注明所采纳的科名系统。拉丁字符。

科名系统将参照国际上以及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性描述规范(试行)中“生物标本资源共性描述规范”建议的科名系统。

3.11 采集地点(省)

极地并没有相应的行政区划,采集地点统一填写为大的采集地区或海域,如乔治王岛地区、拉斯曼丘林地区、斯瓦尔巴群岛地区,以及普里兹湾、楚科奇海、加

拿大海盆等。凡在陆域近海采集的标本,以大的地区名称作为统一的采集地点,如采集于南极长城湾的标本,统一用“乔治王岛地区”作为采集地点,而不再使用涵盖区域范围过小的“长城湾”。

3.12 国家

由于南、北极(北冰洋)地区并不属于某一个国家,因而国家栏统一填写为南极或北极。

4 标记信息

4.1 资源归类编码

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资源分级归类与编码标准中的编码。详见附录。

5 基本特征共性描述信息

5.1 描述

主要区别特征的描述。或写明参考文献出处。有超长字段。

5.2 生境

生物标本采集生境。

5.3 寄主

菌物、无脊椎动物、昆虫和植物的寄主,以及植物的附生和腐生。字段值复选。

6 基本特征特性描述信息

6.1 地理分布

地理分布特征信息,着重描述该标本生物为极地特有种或世界广布种。

6.3 采集地冰雪状况

针对极地环境的特殊性,对采集地的冰雪覆盖特征进行区分描述,包括永久冰区、季节冰区、无冰区等。

6.2 形态特征

极地生物标本特有的形态分类特性/特征

6.4 生活习性

极地生物标本特有的生活习性特征/特性

7 其他描述信息

7.1 图像

生物标本的图像信息,包括正负片、数码照片、影音材料及科学画。

7.2 记录地址

提供生物标本资源详细信息的网址或数据库记录链接。

8 收藏单位信息

8.1 保存单位及其标本馆

生物标本资源的保存单位名称,依公章上的单位全称和生物标本所保存的标本馆名称。

8.2 标本馆代码

可用国际/国内标本馆标准/统一代号表示,如植物和菌物以下列两书中的代码作为国内外统一标准:Holmgren, P. K., N. H. Holmgren, & L. Barnett.1990. 《标本馆索引》(《Index Herbariorum》). 第一部分(Part I), 全世界的标本馆(The Herbaria of The World), ed. 8. The New York Botanical Garden, Bronx, USA. 693 Pages Regnum

Vegetabile, vol.120);

Fu Li-kuo(傅立国)et al.1993. 《中国植物标本馆索引》(《Index Herbarium Sinicorum》). 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Press. Beijing, China. 458 pages.

8.3 采集人

生物标本的采集人。

8.4 采集时间

采集生物标本的具体时间,年、月、日。

8.5 采集号

采集生物标本或样品时所给的永久的流水号。

8.6 标本号/台纸号

生物标本入库时所赋给的唯一的永久性号码/流水号,如动物和菌物的标本号,植物的台纸号。

8.7 鉴定人

对该生物标本所属物种名称进行鉴定的人。

8.8 鉴定时间

对生物标本名称进行鉴定的时间。

8.9 标本属性

是否为模式标本。

8.10 保藏方式

生物标本保存的方式。字段值复选。

干制标本、玻片标本、液浸标本、针插标本、假剥制标本、剥制标本、皮张标本、骨骼标本、头骨标本、腊叶标本等。

8.11实物状态

生物标本实物的状态。

1:完整

2:受损

3:严重受损

4:无实物

9 共享信息

9.1 共享方式

生物标本资源的共享方式。字段值复选。

1:公益性共享

2:公益性借用共享

3:合作研究共享

4:知识产权性交易共享

5:资源纯交易性共享

6:资源租赁性共享

7:资源交换性共享

8:收藏地共享

9:行政许可性共享

9.2 获取途径

获得生物标本资源的途径。字段值复选。

1:邮件

2:现场获取

3:网上订购

4:其他

9.3 联系方式

获取生物标本资源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单位、邮编、电话、E-mail等。

9.4 源数据主键

连接生物标本特性数据的主键值。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调查问卷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调查问卷 一、项目进展情况基本调查 1、项目名称: 2、承建单位: 3、调查日期: 4、负责人: 5、联系电话: 6、项目目前建设情况:() A、项目已建成(项目起止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B、项目在建中(开始时间:年月日完成时间:年月日) 7、项目类别:() A、实验基地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建设 B、科学数据共享 C、自然科技资源整合共享 D、科技文献资源建设与共享服务 E、网络科技环境建设 F、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体系 G、技术标准体系 8、项目情况简述: (提示:可从资源共享方式、项目是否有独立平台支撑、项目特色等问题进行描述) 二、科技资源库建设及服务调查 1、资源库名称:

2、资源库网址: 3、资源库简介: 4、提供单位: 5、资源量: 6、语种() A、中文 B、英文 C、其它 7、资源提供形式() A、全文下载 B、在线浏览 C、其它 8、学科领域() A、社会科学 B、医学/卫生 C、石油/天然气工业 D、生物科学 E、农/林/牧/渔业 F、计算机科学/自动化技术 G、建筑科学 H、航空/航天 I、数学/物理学/化学 J、环境科学 K、矿产/冶金工业 L、其它 9、资源类型() A、文献资源 B、大型科学仪器设备 C、科学数据 D、自然科技资源 E、科技成果服务 F、其它 10、可提供的服务:() ①科技文献服务: A、原文传递 B、科技查新 C、代查代检 D、科技情报收集 E、订阅推送 F、定题跟踪 G、培训服务 H、收录引用证明 I、其它 ②技术标准服务: A、专利代理 B、专利咨询 C、专利查询与检索 D、标准查新 E、专利技术合同认定 F、知识产权咨询与鉴定 G、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H、其他

通过认定的23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名单

通过认定的23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名单序号平台申报名称依托单位主管部门 1 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 与资源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2 国家材料环境腐蚀野外科学观 测研究平台 北京科技大学教育部 3 国家计量基标准(物理部分) 资源共享基地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 4 中国应急分析测试平台钢铁研究总院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 5 北京离子探针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 研究所 国土资源部 6 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 所 中国科学院 7 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平台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 科学研究所 农业部 8 国家微生物资源平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 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 所 农业部 9 国家标准物质资源共享平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0 标本资源共享平台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 所 中国科学院 11 国家实验细胞资源共享平台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 医学研究所 卫生部 12 水产种质资源平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 13 国家林木(含竹藤花卉)种质 资源平台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局 14 家养动物种质资源平台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 畜牧兽医研究所 农业部 15 林业科学数据平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局 —1—

序号平台申报名称依托单位主管部门 16 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 与资源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17 人口与健康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部 18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 信息研究所 农业部 19 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中国地震局 20 气象科学数据共享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 21 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 心 科技部 22 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3 中国数字科技馆中国科学技术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简介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简介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以下简称“平台专项”)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目前主要面向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网络科技环境等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整合共享,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 在“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平台专项被列为与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同等地位予以实施,由中央财政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一、主要支持方向根据《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部署,目前平台专项重点支持以下6个领域共享平台建设: 1、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在整合国家、部门、地方相关研究实验资源的基础上,组建跨领域、高水平的国家基础性研究实验基地,提高重点领域的装备水平,打破封闭,营造开放、共享的研究实验环境。 在巩固区域性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基础上,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建设与共享,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共享网络,提高仪器、设施的综合利用效益。 对现有的野外观测台站(网)进行评估、筛选、整合与重组,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台站观测环境和科研条件,形成一批联网运行和资源共享的综合性、专业性野外观测实验基地。 2、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加强动物、植物种质资源,微生物菌种、人类遗传资源,标准物质、实验材料,岩矿化石标本和生物标本等资源的搜集、保藏和安全保护,整合和完善国家种质资源库、国家实验材料和标准物质资源库、国家岩矿化石标本和生物标本资源库(馆)。 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提高资源加工、利用的数字化水平和管理水平,完善信息化、网络化的服务体系,形成体现区域特色、质量稳定、库藏不断增加、保存和利用水平持续提高的自然科技资源保障体系。

地方科技平台建设调查问卷-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宁夏科技平台建设情况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 科技平台建设是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保证。依据《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宁夏的决定》,大力提升宁夏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推进科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网络、数据、文献资料等科技资源的社会共享,宁夏采取多种措施整合科技资源,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构建面向社会的服务体系,实现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激发了现有资源的最大潜能,取得显著成效。 一、平台建设的组织管理及运行情况 (一)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 平台建设是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自治区自主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由科技厅、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的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审定平台发展方向、规划计划;监督和审查财务预决算;协调成员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间的关系,从组织措施上确保组建和运行工作顺利进行。 各平台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任免由依托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并报科技厅备案。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和政绩考核。对于不能胜任工作或外出超过一年以上的,应及时调整。 平台实行开放、流动的机制,其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构成。固定人员编制由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自行核定,在现有编制中调剂解决。 (二)平台建设的组织实施模式(项目、基地或其他方式) 实行资源整合、制度规范和队伍建设三结合的项目管理模式。在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执行过程中,制度规范、标准规范以及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要结合具体平台建设同时开展;项目验收时,每一个建设项目成果都应成为服务于科技进步与创新的资源共享平台。 建立有效的平台运行管理机制。资源共享平台必须建立、健全资源汇交管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标准规范-(GB50442-2008)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2.0.6医疗卫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教育科研设计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社会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项目申报书(格式)

附件3: 项目申报编号: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工作项目申报书 (格式)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起止年月: 项目负责人姓名: 主管部门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四年月日

填写说明 1. 根据平台建设工作性质,结合财政部关于平台建设专项的支持方向,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项目分为两类:建设类项目--以资源整合及平台建设为主的项目; 研究与开发类项目--以技术标准、规范、整合与集成技术、规划、政策法规等研究工作为主,为平台建设提供支撑保障的项目。 2.本申报书为组织申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项目的主要文件。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 ”。 3.“项目名称”要简洁、明确,字数不超过20个汉字。 4.封面“承担单位”只填写第一承担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不得省略。“主管部门”为第一承担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5.“单位详细地址”填写到县(区)、街(路)门牌号。 6.书面材料A4纸打印、骑缝装订,盖章后,一式十份报科技部。 —2 —

一、基本信息 —3 —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一)项目重要性、国内外现状和趋势 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我国科技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重要性和必要性,实施该项目对行业和领域的科技进步的意义和作用等。 国内外同类工作或研究的进展概况;本项目目前的工作(研究)水平以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等。 (二)主要工作内容、预期目标和成果 整体工作方案设计。对工作内容及本项目的预期目标、成果及其表现形式、社会共享形式和范围等进行论述。 (三)现有工作基础 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资源状况、人才队伍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工作情况,现有工作基础,包括前期取得的成果和获取技术情况等。 (四)任务分解、技术方案及各任务承担单位、人员情况 对项目的任务分解情况、技术路线等进行论述。列出各分解后的任务承担单位,并给出负责人的简要介绍和主要参加人员。 “建设类项目”中有研究与开发任务的,应对建设任务和研究开发任务分别陈述。 (五)进度安排 提出项目实施周期及时间进度表。 (六)项目运行机制及共享方案 要明确项目的运行机制,包括项目完成后的运行机制,提出实现项目成果共享的具体方案,对项目工作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4 —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1 总则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 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 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康复、服务、救助等设施的用地。 3 行政办公 3.0.1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4 商业金融 4.0.1 商业金融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各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指标(hm2) 1.商业金融中心应以人口规模为依据合理配置,市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宜为50~100万人,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km;区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

宜为50万人以下,服务半径不宜超过4km;地区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宜为10万人以下,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km。 2.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应具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但不宜沿城市交通主干路两侧布局。 3.在历史文化保护城区不宜布局新的大型商业金融设施用地。 5 文化娱乐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文化娱乐各类占该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公益性的各类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6 体育 6.0.1 体育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6.0.2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科技平台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创新机制,有效整合科技资源,为全社会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社会民生提供共享服务的网络化、社会化的组织体系。对于具备实力的科技平台,国家给予了大力支持,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就不要错过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申报了。 一、申报主体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中科院各研究所、重点大学,国有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资源整合 1、资源整合范围覆盖跨部门,跨地方的能够代表国家科技资源水平的优势资源或特色资源;参建资源单位覆盖本领域、本地区主要优势资源单位;资源规模在本领域、本区域同类资源中占绝对优势。 2、建立完善的资源整合、加工及信息化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了符合资源特点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准入制度;和所有整合的资源能够满足客户需求。 3、建立了成熟、合适平台特点的资源整合模式,资源整合效果良好。 4、资源数字化加工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字化加工的资源占已整合资源总量80%以上;具有系统先进、功能完善运行稳定、本领域知名度较高的平台资源信息运行服务系统。

(二)组织管理 1、具有保障平台日常运行服务的专门管理机构,实行人财务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建立符合科技资源特点,有效保障平台运行决策、咨询、监督机构。 2.制定了有效保障平台运行服务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了平台各参与单位责、权、利清晰的组织协调和利益分配机制;建立了适应平台运行服务特点共享服务机制; 3.具有一支稳定的人才队伍,设立平台服务专岗;平台总人数一般不低于50人,其中维持平台运行的专职人员一般不低于20人;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支撑、共享服务人员比例合理,满足平台运行服务工作需求。 4、实物资源具有良好的保存设施和维护条件,信息资源具备相应信息存储和网络运行条件;具备开展共享服务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研究实验开放条件。 (三)运行服务 1、已整合科技资源使用效率逐年提高、效果显著;针对平台服务领域和对象的特点,在国家重大专项、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重大工程、企业创新、民生科技、应急事件、科学普及等方面支撑效果突出,具有典型案例。 2、覆盖部门、行业、地方本领域主要用户单位,其中服务平台参建单位以外用户占总服务费的比例不低于50%。 3、具备符合科技资源特点、可有效促进科技资源高效利用的创新服务模式;具备规范化服务流程,对外正式公布服务内容与承诺。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晓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管理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创新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属于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等需求,加强优质科技资源有效集成,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为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网络化、社会化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平台主要指围绕国家或区域发展战略,重点利用科学数据、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等科技资源在国家层面设立的专业化、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进行管理。图书文献等科技资源,依据相关管理章程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平台管理遵循合理布局、整合共享、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加强能力建设,规范责任主体,促进开放共享。 第五条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资源,除保密要求和特殊规定外,必须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的科技资源通过国家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第六条中央财政对国家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共享服务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科技部、财政部是国家平台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国家平台发展规划、管理政策和标准规范; 2.确定国家平台总体布局,协调组建国家平台,批准国家平台的建立、调整和撤销; 3.建设国家平台门户系统即“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以下简称共享网); 4.组织开展国家平台运行服务评价考核工作,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拨付相关经费; 5.指导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平台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是国家平台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筹)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重庆市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分为:立项阶段、设计阶段、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后评价阶段。按国家、中国科学院和重庆市有关规定,与代理业主单位一道履行报批手续,并抓好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 第二章职责定位 第三条基建工作职责定位为: 1.综合办:负责基本建设日常工作,代表我院对基建进度、量和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负责落实院领导和院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对代理业主单位进行管理,协助和督促代理业主单位管理其他基建供应商;负责与基建有关的对外联络与合同谈判;对有关事项进行调研,对文件与合同审核进行把关,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编写工作进展简报,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基建进展

情况信息 2.分管副院长:分工负责基建工作,落实院长办公会和院长的决议和决定,指导综合办基建工作。 3.院长:对基建项目总体负责,对基建各项事务进行决策。批准基建方案、签署合同,批准支付基建经费。 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对基建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四条费用低于0.5 万元的工程和服务由基建经办人员报综合办主任,由分管副院长审批。 第五条费用大于0.5 万元(含),小于10 万元的工程和服务,由基建经办人员进行至少三方报价比选,如是单一采购来源必须说明原因,将结果报综合办主任,商分管副院长,由院长审批。 第六条费用大于10 万元(含)的工程和服务均属重大事项。内容包括: 1.确定供应商的评标办法或比选办法,以及我院的具体要求。包括选择代理业主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基建设计单位、详细地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评估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含装修单位、电梯单位、强弱电单位、空调与通风单位、环保单位、消防单位、门禁与监控系统单位、绿化单位)等单位, 及其工程与服务内容。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国有林场类型与规模 (2) 第三章基础设施项目构成 (2) 第四章主要建设项目与工程量 (3) 第五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建设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主管部门(包括行业部门投资)审查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国有林场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建设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分类建设、分区管理。国有林场应编制发展规划,并分别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确定建设与管理策略,有针对性地安排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考虑不同区域建设内容和规模安排。 二、保护为先、合理布局。建设项目应有利于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不得破坏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得造成新的环境污染;要节约用地。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有林场现状和经营目的确定建设内容、工程量,以及建设重点、投资规模与建设期限。除投资规模较小的国有林场宜一次建设完成外,其他国有林场可分期建设,每个分期为2-3年。 分期建设的国有林场,结合林场实际,首期重点建设必须的公共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 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工程建设应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地采用先进技术,建设项目符合建设目的及资源保护、经营需要,确保质量。 第六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场文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二、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国有林场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三、行业部门立项投资的依据。 第七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国有林场林地林木权属证明或经营管理权的证明。 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规划书。 三、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区位、总体布局、规划图等。 第八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实地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国有林场及周边地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工程项目建设条件,国有林场范围内原有基础设施状况等。 第九条国有林场已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应本着综合利用、节约投资的原则,做好与相关标准间的衔接,充分发挥设施的功能和作用,不应各成体系。 第十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甘肃省科技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自

甘肃省科技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价报告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起止时间: 课题承担单位(盖章): 申请验收时间: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四年

一、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合同起止 时间 开始时间年月截止时间年月 专项名称 研究方向 技术来源 1.自有技术; 2.产学研合作技术; 3.国内其它单位技术 4.引进国内技术企业消化创新; 5.引进国外技术企业消化创新 6.国外技术 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事业型科研单位; 2.大专院校; 3.其它事业单位; 4.科研型企业(即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 5.国有企业; 6.股份制有限公司; 7.有限责任公司; 8.其它 单位地址所属地市 知识产权拥 有量(授权)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 其他(请注明类型) 产学研合作 单位 项目参加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电话(手机) E-mail 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 E-mail 项目参加 人员 总数 按职 称分 1.高级3.初级 2.中级 按学 历分 1.博士3.本科 2.硕士4.大专 引进科技 人才情况 引进人才()人、其中博士()人、硕士()人

项目经费合同总额及到位情况(万元) 省科技厅 拨款 自筹贷款合计项目合同金额 实际到位金额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万元) 其中支出项目 合同计划 支出 实际支出 其中:省科技厅 专项支出 1.设备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合作协作研究与 交流费 8.出版/知识产权费 9.人员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11.管理费 12.其他 合计 备注 请附财务部门出具经费使用的证明材料(加盖财务专用章) 通过项目实施争取的国家级经费情况(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经费来源国拨经费1 2 3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背景和使命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背景和使命 1.背景 1.1国际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发展趋势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为了提高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都把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建设与合理配置,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建设一流的科技基础条件成为各国政府支持创新活动的优先选择。归纳起来,其主要发展趋势如下。 1.1.1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保障国家科技条件资源建设 为保障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能力的建设,各国政府都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一方面推动科技条件资源的共享共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共享节俭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加快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有效积累,并进行综合集成和组织管理,提升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力。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国家战略部署以及相关发展规划和计划,通过政府有效调控,来保障国家科技条件能力。1991年6月,美国政府正式发布“全球变化研究数据管理政策”,首次明确提出将“完全与开放”的数据共享政策作为国家科学数据共享的基本国策。1993年,克林顿政府提出,政府要在促进科学数据共享过程中主动提供服务。日本政府通过政策法规引导推动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并在2001年的科技白皮书中,把“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作为“科技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重点地改进科研设施和条件。 1.1.2 不断加大对科技基础条件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 近年来,发达国家都把加大投入,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作为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在世界范围内争夺研究人才、增强和保持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物质保证。例如,日本在1998-2000年3年间,仅对国立研究所的设施设备改善金额就达到2722亿日元,文部科学省于2001年4月制定了“国立大学等设施紧急整备五年计划”,预计投入经费16000亿日元。2004年2月,美国能源部公布了中长期战略计划,将“开发新设备(或设施)来推动科学新发现”列为重要计划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巴西、南非等国为了保证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的国家利益,近年来也纷纷加大政府对科技基础条件的投入。 1.1.3 把信息技术作为资源共享的重要技术手段 信息化、网络化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全球科技资源的挖掘、整合、共享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西方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来应对这一挑战。例如,欧美等发达国家,安排了诸如e-Science之类的计划,力图把科学观测仪器系统、实验仪器系统、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系统联结为一体,实现资源共享与远程使用。网络使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 1.1.4 持续加强综合型研究实验基地建设 许多重要的科技成果,无论是基础研究领域的科学发现还是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技术创新,都出自具有完善科技基础设施的多学科交叉综合型研究基地。因此,各国政府不断加强大型综合型研究实验基地的建设。欧洲综合性研究基地核子研究中心(CERN)拥有高能物理粒子研究基础设施,采用了多国共建共享的方式,通过实行理事会制度和对外开放等制度,吸引了世界众多优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仅2002年,由CERN资助的外来科学研究人员就多达493人,此外还接纳非CERN资助的科学家的科学研究,包括来自成员国在内的科学家4451人,取得了许多重大的科研成果,并获得了多项诺贝尔奖,强化了欧盟作为科学实体在国际科技竞争中的实力。 1.2国内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特征及问题分析 1.2.1 国内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特征 在我国,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逐渐形成规模,这不仅是近几十年来的科技条件工作的努力成果,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社会文明进步与科技发展成果的累积与沉淀。 1.2.1.1 资源组成比例和种类结构趋于合理,形成一定资源规模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在数量上和种类上已经初具规模,并具有较合理的组成比例和种类结构,对我国科技发展起着积极的基础支撑作用。 (1)支撑我国科技发展的仪器设备、大型科学设施和研究实验基地近年来有较快的发展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目录 职能 机构设置综合处 调研协调处 业务一处 业务二处 运行监督处 简介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致力于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开放共享,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和基础性工作;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发展战略、规范标准、管理方式、运行状况和问题的研究,以及国际合作与宣传、培训等工作;承担科技基础条件门户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对在建和已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的考核评估和运行监督工作。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于2006年2月经中编办批准成立,目前中心下设综合处、调研协调处、业务一处、业务二处和运行监督处5个职能处室,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年轻而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平台中心将遵循平台建设"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不断强化服务意识、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努力建成一个学习型、服务型、创造型、和谐的团队,成为平台建设政策研究、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国际合作的高水平专业化机构,为发展我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事业,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职能 经科技部党组第37次会议研究决定,赋予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以下简称平台中心)以下职责任务:1、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中有关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和网络科技环境等六大平台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和基础性工作。2、参与在建平台建设项目的综合配置、中期评估与考核监督等工作。3、参与对已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的运行服务情况开展的评估和监督工作,承担相关的考评、开放共享补贴费测算等工作。4、承担科技基础条件门户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5、协助联系地方、部门和行业系统的平台建设与运行服务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6、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国际合作与宣传、培训工作。7、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发展战略、规范标准、管理方式,以及运行状况和问题的研究工作,为科技部宏观决策提出建议和对策。8、承担有关司局委托的工作。9、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处 贯彻落实有关事业单位发展与改革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中心领导协调中心行政事务。承办政务综合、文件收发与机要文件管理、印章管理、工作督办、重大活动和行政会议、信息安全和保密等工作,承担中心内部行政监察工作。承担中心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档案等人事管理,以及中心机构、职责与编制管理等工作。承办中心党务工作,配合中心党支部落实党建责任制。承担中心财务、资产和经费管理等工作。承担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构想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构想 科学技术部 二○○二年六月八日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科技创新活动的物质和信息保障,是科技创新成果产生和转移的基础,是科技人才成长的摇篮,主要包括:大型科技设施与基地、科技基础数据中心、生物种质资源及标本、科技文献资源、网络科技信息资源、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具有高投入、不可间断、社会共享性和公益性等特点。它的建设是一个持续和长期积累的过程,是政府促进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重要性与紧迫性 (一)重要性 1.是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不仅对于当代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更利于知识财富和科技资产存量和新增量的不断累积,这种积累必定会对我们国家未来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和地位产生深远的影响。没有强大的科技支撑,就没有国家安全可言。完备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国家科技、政治、军事、经济和社会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撑。 2.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科技创新效率的基本保障。科技创新活动是在一定的知识积累和必要的物质条件基础上进行的。原始创新无所不在。完善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能够为所有的创新者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能够为科学家和科研项目始终立足于世界科技前沿提供支撑;可有效降低创新风险、减少创新成本;将有力地促进“人才、专利、技术标准”等重大科技战略的实施。 3.是科技成果产生的沃土,科技人才聚集和成长的摇篮。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人才竞争是未来国际竞争的焦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不仅提供了科技创新成果产生和转移的土壤,也为人才辈出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从根本上增强我们在人才资源方面的竞争力,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良性循环。 4.是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可以与公益类科研院所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确立公益类科研院所的定位;同时,对转制为企业的开发类院所中原有的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起到保护、抢救和促进发展的作用。 (二)紧迫性 1.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加入WTO的形势下,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首要任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基础性、公益性、共享性等显著特征。其建设和管理工作具有长期性、稳定性、连续性等特点,政府责无旁贷。 2.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需要。近年来,国家财政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极大地改善了我国的基础设施状况,为未来的经济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同样重要。从着眼于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升和经济持久增长的角度出发,国家财政投资重点应积极转向以支持科技创新和新知识运用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科技基础条件的投资力度,提高我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整体

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2018

附件 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建标185号—201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 2017 北京

前言 鉴于目前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现状,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编制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全国口岸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总结分析了各地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与解决措施。在科学论证与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标准文本。 本标准共有五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水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航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铁路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公路口岸查验基础设施。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邮寄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政编码:10073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参编单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关总署监管司、质检总局通关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运输研究所。 编制组成员:黄胜强张广志白石钦明炜汪鸣 吴文化金伟程刘慧茹武跟平章涛主要起草人:陈涛王彦庆李嫣然蒋诗辉王豪 张琪张玉堂高鹏刘武锋王百荣 刘伟卢越印淇琪王瀚彬胡惠明

目次 第一章总则 .................................................................................................................. - 1 -第二章水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 - 3 -第一节建设规模与内容构成................................................................................ - 3 -第二节选址与规划布局 ....................................................................................... - 5 -第三节面积指标 .................................................................................................. - 6 -第四节建筑与建筑设备 ..................................................................................... - 10 -第五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 11 -第三章航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 - 12 -第一节建设规模与内容构成.............................................................................. - 12 -第二节选址与规划布局 ..................................................................................... - 14 -第三节面积指标 ................................................................................................ - 15 -第四节建筑与建筑设备 ..................................................................................... - 17 -第五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 18 -第四章铁路口岸查验基础设施................................................................................... - 20 -第一节建设规模与内容构成.............................................................................. - 20 -第二节选址与规划布局 ..................................................................................... - 22 -第三节面积指标 ................................................................................................ - 23 -第四节建筑与建筑设备 ..................................................................................... - 26 -第五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 27 -第五章公路口岸查验基础设施................................................................................... - 28 -第一节建设规模与内容构成.............................................................................. - 28 -第二节选址与规划布局 ..................................................................................... - 30 -第三节面积指标 ................................................................................................ - 31 -第四节建筑与建筑设备 ..................................................................................... - 34 -第五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 35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 - 36 -附件: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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