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护海洋环境、预防船舶污染和减少船舶对环境的损害而建立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并确保航海活动的可持续性发展。下面将详细介绍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船舶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它们在货运、旅游和军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船舶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废物会对海洋环境产生污染,并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可持续发展,国际社会积极开展了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缓解船舶排放污染、改善航行水质和减少污染物的释放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促使船舶运营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还能提高船舶运营者的环保意识,推动其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海洋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制定适当的法律法规,明确船舶防污染的要求和标准,并加强对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国应根据自身国情和实际情况,考虑船舶类型、航行区域

和环境特点,制定相应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并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执法制度。

(二)船舶的设计和设备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要求船舶的设计和设备应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船舶的建造、改装和维修应符合国际航海技术规范和国内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应的认证和检验程序进行确认。船舶的设计应考虑废水、废气和废物的处理和处理设备的配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船舶的运营和管理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要求船舶运营者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运营和管理,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不对海洋环境产生污染。船舶应配备必要的污染防治设施和装备,定期进行排放监测和检查,并保持相应的运营记录。船舶运营者还应培训和教育船员,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污染防治技能。

(四)船舶的污染物排放控制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要求对船舶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控制。船舶在港口作业和航行过程中应符合国际和国内规定的排放标准,特别是对废水和废气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船舶应配备相应的排放控制设备和技术,如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净化装置等,以减少或消除排放污染物的风险和威胁。

(五)船舶的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要求船舶具备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以应对突发污染事件和灾害事故。船舶应装备相应的污染物应急处理设备和物资,举行定期演练和援助活动,确保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损害和扩散。

三、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管

(一)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实施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监管和指导。各国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和工作体制,统一组织指导有关船舶防污染工作,包括规划、政策、标准、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制定。船舶运营者和相关机构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配合并支持监管部门的工作。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监管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监管主要由海事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他们应组织船舶的监测和检查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船舶进行处理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监管部门还应对船舶运营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执法能力。

四、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展望和挑战

(一)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展望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持续的努力和投入。随着环保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将不断完善和加强,并逐步引入新的减排技术和减排

标准。各国和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共同推进船舶的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面临的挑战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技术难题、成本压力、监管缺失等。船舶环保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仍面临着一定的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支持。船舶运营者对于环保投入的成本压力也很大,需要有相应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管部门在船舶防污染管理方面的能力和资源有限,需要加强相关的培训和配备。

总之,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是维护海洋环境、保护生态系统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国和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共同推进船舶的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这将有助于创建一个清洁、安全和可持续的航运环境,保护地球家园的美丽与和谐。

船舶防污染管理

第二章船舶防污染管理 海上交通运输相对其他运输方式具有更低的运输成本,承担了世界货运总量的70%-80%,是世界各国和各地区之间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球性的海上贸易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营运船舶数量、种类和吨位不断增加。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猛发展,海上运输又呈现了许多新特点,如船舶运输的大型化和专用化,货物的品种和形态的多样化,如海上石油和散装液体化学品运量的逐年增大等,因此海洋环境面临的潜在威胁变得更加突出。同时由于海洋污染具有持续性强,扩散范围大,对人类的危害严重的特点,因此必须加强船舶防污染管理,高度重视保护海洋环境。 第一节防污染公约和法规 海洋和沿岸不仅可被航行在此海域的船舶排放污染物所污染,而且也可能被此领海外的船舶排放物由于扩散和漂移等方式而造成污染。显然,海洋污染是不分国界的,是一种国际性的危害。为了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污染损害,一系列国际性、区域性和各沿海国关于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的公约、协议和法规相继制定、修订、生效和实施,且随着海洋污染的日趋严重和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这些强制性防污法规越来越齐全,标准越来越高,执行也越来越严格。 一.MARPOL公约及其附则 (一)公约简介 1.公约背景 随着现代工业飞速发展,在海上航行的船舶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特别是10万吨级以上大型油船及散装化学品船大量建造并投入营运,除了油类,其他一些有毒有害物质、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等对海洋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因此,1973年IMO在伦敦召开国际海洋防污染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个不限于油污染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MARPOL73”)。“MARPOL73”共有20条,另附有两个议定书和五个附则。 2.公约组成 现行的公约包括: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 议定书I——关于涉及有害物质事故报告的规定; 议定书II——仲裁;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97年议定书; 附则Ⅰ——防止油污染规则; 附则Ⅱ——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附则Ⅲ——防止海运包装形式的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附则Ⅴ——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一、概述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是指船舶单位为预防和控制船舶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针对车船污染的一套规章制度,以保障船舶安全经营、维护海洋环境、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和维护船舶形象。 为了维护海洋环境和船舶安全经营,相关规法和压倒性的共识都恳求全球的船舶管理机构利用节能减排的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减少船舶污染,保护人类家园。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航行、进出口港口的各种船舶及其相关人员。 三、管理制度 3.1 污染防治要求 1.根据国家和本单位显名量规的顶层指导方针,重要技术参数应当符合规定,如酸值、视察、分散度等。 2.有计划地制定与本单位运营状态和因配置变动而变动的船舶排放的有关系的控制计划。

3.尽力预防全部船舶污染,防止其中一因排放不规范而导致的污染事故。船舶参与的种种业务活动,都应竭力避免或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3.2 保证船员知晓 1.将本管理制度内容告知全体船员,并在新员工登船时进行一次特别的宣传。 2.在每艘船具备各种不同原因考量后,对船员进行应急处置演练。 3.定期组织船舶安全管控和环保、防污染、维修、清洗海洋油污的踩板演习。 3.3 环保卫生管理要求 1.航行期间,各种残留物、废弃物坚决不得直接排放船外。 2.现行国家环保卫生标准,可视程度限制等如污染物质浓度是执行的基准。 3.各种垃圾的存放、分拣、破碎与移除,应严格遵循《国际海上集装箱卫生处理法则》的规范。油污和垃圾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破碎,分级处置。

3.4 污染应急管理要求 1.根据具体勘察,有计划地作出员工和船员应急处置性能评估,做好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并设立有关污染应急预案的不同实施形式。 2.污染应急预案仿效:包括应急措施和应急部位等方案,应 根据实际情况明确。 3.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协调机制,遇到事故应采取迅速、科 学和环保友好的方式进行处置。 四、后果和处罚 任何不遵循本管理制度,从而造成环境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等各 种问题的行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例如罚款、吊销执照等等。 五、总结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是保障船舶经营企业安全和生产环境的前提,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每个船舶管理单位都应树立环保意识, 加强对船舶环境管理的重视,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船舶排放污染,为 保障航运业和有利于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贡献。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护海洋环境、预防船舶污染和减少船舶对环境的损害而建立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并确保航海活动的可持续性发展。下面将详细介绍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船舶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它们在货运、旅游和军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船舶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废物会对海洋环境产生污染,并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可持续发展,国际社会积极开展了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缓解船舶排放污染、改善航行水质和减少污染物的释放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促使船舶运营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还能提高船舶运营者的环保意识,推动其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海洋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制定适当的法律法规,明确船舶防污染的要求和标准,并加强对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国应根据自身国情和实际情况,考虑船舶类型、航行区域

和环境特点,制定相应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并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执法制度。 (二)船舶的设计和设备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要求船舶的设计和设备应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船舶的建造、改装和维修应符合国际航海技术规范和国内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应的认证和检验程序进行确认。船舶的设计应考虑废水、废气和废物的处理和处理设备的配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船舶的运营和管理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要求船舶运营者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运营和管理,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不对海洋环境产生污染。船舶应配备必要的污染防治设施和装备,定期进行排放监测和检查,并保持相应的运营记录。船舶运营者还应培训和教育船员,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污染防治技能。 (四)船舶的污染物排放控制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要求对船舶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控制。船舶在港口作业和航行过程中应符合国际和国内规定的排放标准,特别是对废水和废气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船舶应配备相应的排放控制设备和技术,如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净化装置等,以减少或消除排放污染物的风险和威胁。 (五)船舶的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09.09.09 •【文号】国务院令第561号 •【施行日期】2010.03.01 •【效力等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已被修改 •【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 正文 国务院令 第561号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2日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九年九月九日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

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组织编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相应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反应机制,并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第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会同海洋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机制,加强对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 第八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库,配备专用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就近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章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一般规定第十条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船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

船舶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通航水域和国家授权管理的港口水域(以下统称管理水域) 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拆解、装卸、打捞等与水域环境有关作业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有关作业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船舶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创新驱动的原则,加强源头控制和系统整治,推进绿色航运发展。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船舶污染 防治作为环境保护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船舶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市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和市、区交通 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船舶污染防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发展改革、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绿化市容、经济信息化、科技、应急、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船舶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第六条船舶及有关作业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船舶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以及有关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治船舶污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船长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方面,依法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第七条本市鼓励和支持船舶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船舶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1. 引言 船舶作为重要的运输工具,不仅为全球贸易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风险。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减少船舶对海洋生态的影响,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本文将介绍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要求,并对其中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2. 目的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船舶运营过程中的防污染措施,促使船舶所有人、船员及船舶相关人员遵循相应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和污染。 3. 要求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要求如下: 3.1 环境法规的遵守 船舶所有人和船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环境保护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反污染条约》和国际海事组织《防止船舶污染规则》等。

3.2 污染物排放控制 船舶所有人和船员应采取措施,确保船舶在正常运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区规定的限值。对于不同类型的船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定期检查和维护相关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船舶所有人和船员应制定废物管理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废物的分类、储存、处理和处置。废物处理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4 油污染应对和应急预案 船舶所有人和船员应制定油污染应对和应急预案,并且进行相应的培训。在油污染事件发生时,应按照应急预案和国际标准的要求,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和清除。 3.5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 船舶所有人和船员应定期进行防污染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同时,船舶所有人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鼓励和激励员工积极参与防污染工作。

防城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污染监督管理规定

防城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污染监督管理规定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旨在确保防城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加强防治水域污染监督管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适用于防城港辖区内全部船舶单位和相应管理部门,包含但不限于商业船舶、渔船、游艇等。 2. 管理标准 2.1 船舶通航安全管理 1.全部船舶必需遵守国家航海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航行安全。 2.船舶全部人、经营管理单位和水手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保证 船舶正常运行。 3.实施船舶巡航巡查制度,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完 好、作业安全。 4.供应适当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水手的紧急救援本领和应急处理水 平。 2.2 防治污染监督管理 1.船舶必需依法落实处理船舶污染的责任,乐观参加水域环境保护。 2.船舶应依据规定安装和使用污染防治设备,确保船舶排放符合国家和 地方要求。 3. 考核标准 3.1 船舶通航安全考核标准 1.船舶运行情况:检查船舶是否定时进行维护保养、检修,而且具备运 行所需的设备和工具。 2.水手资质和本领:核实船舶全部人和水手是否具备相应的船舶驾驶和 应急救援技能证书。 3.安全培训和教育:检查船舶管理单位是否为水手供应必需的安全培训 和教育,并核实培训记录。 3.2 防治污染监督考核标准 1.污染防治设备:核查船舶是否依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备,并检查设 备的工作情形和运行是否正常。 2.污染物处理与处理:核实船舶是否依照规定正确处理和妥当处理船舶 产生的污染物。

4. 管理措施 4.1 船舶通航安全管理措施 1.船舶巡航巡查制度:建立巡航巡查制度,订立巡航路线和巡航频次, 对航行水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船舶全部人和水手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和教育, 提高水手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3.安全检查和维护和修理:建立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船舶进 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的完好和运行安全。 4.2 防治污染监督管理措施 1.污染防治设备安装与使用:船舶全部人必需依照相关要求安装和使用 适当的污染防治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污染物处理与处理:船舶必需将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分类、储存、处理 或转交相关部门,确保污染物不会对水域环境造成危害。 5. 考核与惩罚 5.1 考核制度 1.船舶通航安全考核:定期组织对船舶运行情况、水手资质和本领、安 全培训和教育进行考核。 2.防治污染监督考核:定期组织对船舶污染防治设备和污染物处理与处 理情况进行考核。 5.2 惩罚措施 1.船舶通航安全:对于违反船舶通航安全管理标准的船舶,依据情节轻 重,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暂扣执照等措施进行惩罚。 2.防治污染监督:对于违反防治污染监督管理标准的船舶,依据情节轻 重,采取减少或停止营运、罚款、暂扣执照等措施进行惩罚。 6. 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各船舶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船舶通航安全和 防治污染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规定解释权归本企业职能部门全部,并经相关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 修改和更新。 以上为《防城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污染监督管理规定》的模板,各船舶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在细化和调整,以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和水域安全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

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 一、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 为规范停航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安全,防止水域污染,根据《停航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停航船舶及岸基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 2. 定义 本制度所称停航船舶,系指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计划连续停泊30天及以上的公司所属船舶。 3. 实施细则 3.1 停航船舶应根据停泊地的实际环境和船舶自身的安全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并具 有熟练操作能力的值守船员,进行有效值守。任何时候,停航船舶配备的值守船员不得低于《停航船舶最低值守要求》。 3.2 停航前,船长应慎重选择系泊地点或锚地,使拟停泊点符合下列要求: 3.2.1不妨碍其它营运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 3.2.2不得非法占用主航道和生产锚地; 3.2.3能抵御恶劣天气的影响; 3.2.4船舶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得到救援; 3.2.5必要时船舶能够立即驶离该水域; 3.2.6满足通航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 3.3 停航前,船舶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3.3.1主机应换用轻油,并确保管系中燃料油彻底用光,以避免管路中油冻住。3.3.2 锅炉停炉前彻底排污(有蒸汽时上排污),排污后打入淡水到正常水位。 3.2.3 轻油日用柜、应急发电机油柜、轻油沉淀柜应保持满油,以确保供油给发电 柴油机。 3.3.4 测量燃润油舱、柜并封存。 3.3.5 关闭高低位海底阀、有关通海阀、主机海水进出阀、主机淡水进出阀、膨胀

水箱出口阀、副机海水进出阀等机舱有关阀门,切断有关机电设备的电源开关。 3.3.6 检查备件、物料库存并封存。 3.3.7 各部门长应督促本部门人员关好房间内所有门窗以及电器电源,现场检查后 上锁并妥善保管钥匙。 3.3.8 做好交接工作,各部门人员应与部门长进行交接,部门长应与停航值守人员 进行交接。 3.4 停航期间,值守人员应做好防盗工作,定期巡查备件、物料等库房,查看是否 处于正常情况。 3.5 值守人员应做好防火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应在指定场所吸烟,严禁游 烟、躺着吸烟,严禁乱扔烟蒂,烟蒂一定要熄灭并放到有水的容器里。有油污的棉纱、破布收集存放在金属桶内,且远离高温热源,防止自燃。厨房用火应做到人走火灭。严禁私自使用取暖电器。 3.6 值守人员应保持船舶各层地板、楼梯、栏杆、通道及机电设备的清洁、无油 渍;维护保养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现场收拾干净。 3.7 停航期间,值守人员应严格控制轻油使用,严禁船员私自处理船舶的燃、润 油。每天1700-2100时,值守轮机员应启动应急发电机,操作时严格遵照《应急发电机操作规程》进行。应急发电机运行时,轮机员应每2小时在副机日志上记录油压、水压、油温、水温、排温、燃油柜油位、油底壳油位、冷却水箱水位等参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排除。应急发电机运行期间,轮机部值守人员应做好电瓶充电外、空气瓶补气,压力水柜补气,洗浴水加热等工作;甲板部值守船员应及时开启船长房间冰箱。 3.8 停航期间,值守人员应做好有关设备性能试运行工作,以保证这些设备处的处 于正常技术状态: 3.8.1 停航期间,甲板部值守人员应定期对通讯、导航仪器、系泊设备、货舱及附属 设施、通风筒/孔、救生、消防设备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测试、清洁等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8.2 值守轮机员应定期对电瓶进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值守机工应 定期检查24V锚灯灯泡,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3.8.3 轮机部值守人员应每天巡查机舱、舵机房等舱室设备。 3.8.4 轮机部值守人员应每周查看并清通主机机带海水泵、淡水泵的机械密封处漏水 检查孔,每3天对主机进行手动盘车3转以上,每半个月左右启动主机慢车运转15分钟。 3.8.5每周检查锅炉水位,每月手动拉开锅炉安全阀。有关水泵(包括应急消防泵) 应每周检查一次并手动盘车3转以上。 3.8.6每台副机每周启动1次,运转10分左右,可以在不供海水情况下运行,但要 保证有关机油、淡水温度正常。充分利用副机启动供电后,对有关设备进行短时间的运转。 3.8.7分油机每周启动空转到正常转速后停机,锚机、舵机、甲板液压舱盖半个月运

防城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污染监督管理规定

防城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污染监督 管理规定 防城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污染监督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防城港水域的安全和环境的稳定,防止污染和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防城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船舶通行安全,防止污染和事故的发生,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在防城港市水域实施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防城港市行政区域内水域范围。 第三条防城港市政府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部门,对本规定的管理、监督和执行负重要责任。 第四条水上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规定有实在规定的,应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本规定规定不明确的事项,应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船舶全部人、经营人、船长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规定,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船舶通航安全管理 第六条船舶从事航行、停靠、锚泊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船舶法律法规和海事安全规定,并应当执行以下规定:

(一)船只水尺应当与防城港海事局规定的最大船只水尺相符。 (二)未经允许,严禁在水路范围内进行施工或者堆置物品。 (三)船舶进出港口等水域时应按路线、速度和时间规定行驶,并遵守靠泊次序,听从监管部门指挥。 (四)强制性国际公约要求的船舶应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并 严格依照其规定执行。 (五)船员应当经过资格考核并持有相应证明文件到港当地教 育与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训练,合格后方可担负船员。 第七条本市有关部门应当严格管理、检测、检验船舶,并随时 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求船舶不得违规操作。 第八条船员应当学习海上安全通信、海上遇险救助等航行安全 基本学问,并依照船舶安全管理要求的规定作好船员日常工作和应 急处置工作。 第九条船舶与船舶之间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船员应当把握 并敬重船舶信号通信规定,并遵守行驶的交通规定,确保船只运行 的安全。 第十条船舶显现事故或者其他安全风险时,应当适时向海事管 理部门报告,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防污染管理 第十一条为了保护防城港市水域环境,防备和掌控船舶进出港 污染,应对船舶进行防污染管理。 第十二条船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防污染法律法规和船舶管理规定,并应当执行以下规定:

船舶防污染操作规程

船舶防污染操作规程 船舶是海洋运输的主要工具,然而,船舶在极大程度上也会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船舶防污染措施和操作规程。本文针对船舶防污染操作规程进行探讨,介绍了能够有效减少船舶污染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方法。 一、船舶污染的类型和影响 船舶污染主要包括油污染、气体污染和废弃物污染。其中,最常见的是油污染,即船舶舱口、油舱及机舱泄漏产生的石油污染物。油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导致海洋生物死亡、水生植物凋零,造成海洋食物链的崩溃。气体污染主要来源于船舶排放的废气,包括硫化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等。废弃物污染则包括生活垃圾、厨房垃圾和船舶产生的有害废弃物等。 船舶污染的影响无处不在。海洋生态系统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它 维持着全球生态平衡。然而,船舶污染的释放破坏了海洋的生态平衡,对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衍产生了负面影响。此外,油污染还会直接影响到海洋沿岸的经济活动,如渔业和海滨旅游业。 为了减少船舶污染,各国制定了船舶防污染操作规程。 二、船舶防污染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船舶防污染操作规程是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重要部分。以下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些重要规定: 1. 国际公约《海洋环境保护公约》(MARPOL)对船舶污染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对油污染、气体污染和废弃物污染的限制和管理。各国必须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船舶防污染控制机构,并监督船舶的防污染操作。

2. IMO还制定了排放气体限制规定,要求船舶在港口和近海地区进行限制和监测。其中包括控制船舶排放的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 3. 国际航运卫生管理规则(ISPHM)对船上生活垃圾、厨房垃圾和船舶产生的 有害废弃物等进行了管理规定,要求船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 以上是一些重要的船舶防污染操作规程,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 制定了更具体的措施。 三、船舶防污染操作规程的具体操作方法 为了有效减少船舶污染,船舶公司和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要注意 以下几个方面: 1. 油污染防治:船舶必须配备完善的油污染防治设备,如油水分离器等。在航 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油舱和泄漏风险区域,确保没有漏油现象。在加油过程中,要确保油料不会溢出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2. 废气排放控制:船舶必须使用低硫燃油,控制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 体的排放。在港口和限制区域,船舶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岸电。 3. 废弃物处理:船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厨房 垃圾和有害废弃物。必要时,船舶应与港口当局合作,在港期间进行废弃物的交接和处理。 4. 乘员培训和意识提高:船舶公司应定期进行防污染培训,提高船员的环境保 护意识。船舶公司还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让船员了解和遵守相关防污染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船舶防污染操作规程是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措施。各国应加强 船舶污染防治的立法和监管体系,船舶公司和船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方法。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保护好海洋环境,确保海洋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2023年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强化船舶排放控制 2023年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加强对船舶排放的控制,包括对废气、废水、废油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制。针对废气排放,制度将加大监管力度,推动船舶使用先进的废气治理设备,并加强对排放水平的监测和处罚力度。针对废水排放,将强制要求船舶配备有效的污水处理设备,并限制排放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同时,将加强对船舶油污进行监管,禁止非法排放废油,确保船舶使用规范的油污处理设备。 二、推动船舶节能减排 2023年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推动船舶节能减排,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制度将鼓励船舶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包括燃料效率提升技术、船舶能效管理系统等,推动船舶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同时,将限制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船舶,推动船舶使用低硫燃料或其他替代燃料,减少燃烧排放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加强船舶废物管理 2023年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将加强对船舶废物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将要求船舶必须按照规定将废物妥善处理,包括固体废物、化学废物、气体废物等。对于一些特殊的危险废物,将加强跨国合作,制定国际标准,确保船舶废物得到规范处理。同时,

将鼓励船舶减少废物产生,推动船舶生态设计和废物减量化的发展。 四、加强船舶污染责任追究 2023年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将加强对船舶污染责任的追究。制度将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加强对船舶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对于违反排污标准、非法排放废物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同时,将强化国际合作,加强船舶污染责任的全球治理。 总之,2023年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船舶防污染工作的监管和管理力度,推动船舶行业向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升级。同时,也将提高社会对船舶污染问题的关注度,推动全球船舶行业朝着更加清洁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长江水上加油站(船)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长江水上加油站(船)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长江水上加油站是指在长江水域上提供船舶加油服务的设施,为保障加油站的正常运营和航行安全,以及防止污染长江水域,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下面是一份关于长江水上加油站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的范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江水上加油站的运营管理,确保加油站及加油船的安全运行,保护长江水域环境,促进航运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长江水域内的水上加油站及其船舶(以下简称加油站及加油船)。 第三条加油站及加油船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验、监督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以及本规定的具体要求。 第四条加油站及加油船应加强安全与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责任,切实保障长江水域的安全和环境。 第二章加油站和加油船的设计与建设 第五条加油站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加油船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经过专业机构的验收。

第七条加油站和加油船的设备、管道、阀门、泵等关键部件应配备双重防漏装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 第八条加油站及加油船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和加油船的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九条加油站和加油船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加油站和加油船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备,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加油站和加油船的设备、系统、管道和储油罐等重要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并及时报告和整改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加油站和加油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加油站和加油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设备完好有效,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加油站和加油船应将作业区域和危险区域划分明确,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设施。 第十五条加油站和加油船应设置专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无删减范文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1. 引言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在运输过程中遵守相关国际和国内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船舶运输业务的船舶及其船员。 3. 责任和义务 船舶公司应制定相应的防污染管理计划,并确保船员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船舶公司还应提供培训和教育,以确保船员具备防污染的知识和技能。 船舶公司应指定一名防污染管理官,负责协调和监督防污染工作,同时要确保船舶及其设备经过充分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符合相关标准。船舶公司还应向当地政府机构报告任何发生的污染事件,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船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并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应对污染事件的能力。 4. 污染物管理

船舶公司应制定污染物管理计划,包括船舶产生的各种废弃物 的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方式。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规分类存储,并妥善处理。船舶公司还应定期检查储存和处理设施,确保其安全 可靠。 船舶公司还需制定燃油管理计划,包括优化燃油使用、减少废 气排放和控制油舱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船员应按照公司的管理要求进行污染物管理,严禁任何非法排放。船员还应确保废弃物符合储存和处理要求,并使用所提供的设 备和工具进行操作。 5. 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船舶公司应制定污染事件应急处理计划,并确保所有船员都熟 悉该计划的内容和执行步骤。计划应包括污染事件的预防、报告、 处置和清理等方面的要求。 在发生污染事件时,船员应立即报告船舶公司,并按照应急处 理计划采取相应的措施。船员还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配合相关 机构的救援行动。 船舶公司还应指定一名污染事件协调员,负责与相关机构协调 和沟通,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6. 监督和纪律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国家要求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国家要求船舶防污染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其对海洋生态系统的 影响和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船舶运营中的排 污行为,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的公约和标准。本文将对船舶防污染 的国际公约和国家要求进行阐述,旨在加深对该领域的了解。 一、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 1. MARPOL公约 MARPOL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最重要的船舶防污染公约之一,全称为《海洋环境保护公约》。该公约包括了对船舶油污染、化学品污染、垃圾污染、废水污染等方面的规定,是目前全球范 围内最广泛接受且适用于商船和游艇的公约。 2. 国际防止船舶存储和处理船舶废料公约(CLC公约) CLC公约是旨在预防船舶在航行和靠泊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染的公约。根据该公约,船舶所有人需要购买油污染责任保险,并由国家建立和 管理油污染责任赔偿基金,以保障受油污染损害的受害人权益。 3. 国际灾害性及有害物质污染责任公约(HNS公约) HNS公约适用于从船舶运输中可能泄漏的各种有害物质,如化学品、液化气体等。根据该公约,船舶所有人需要购买有害物质污染责任保险,并由国家建立和管理有害物质污染责任赔偿基金,以应对因有害 物质泄漏造成的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

二、国家防污染要求 不同国家在船舶防污染方面有着各自的法规和要求,以确保国内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以下是一些国家在船舶防污染方面的典型要求: 1. 欧盟要求 欧盟针对船舶防污染的法规主要包括欧盟船舶废弃物指令、船舶废水指令和硫含量限制等。其中,船舶废水指令要求船舶必须装备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以减少船舶排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 美国要求 美国环保部门(EPA)颁布了一系列环境法规,其中包括《VGP规则》(船舶通用许可证规则)。根据该规则,所有船舶在美国领海范围内都需要采取措施来减少废水、废油和废气的排放。 3. 中国要求 中国国家海洋局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了多项船舶防污染要求,包括:船舶污油及废油管理规定、船用油水分离设施使用管理规定、船舶废弃物管理办法等。这些要求旨在保护中国沿海环境,促进航运业可持续发展。 三、船舶防污染的挑战与前景

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一、引言 船舶是国际贸易和旅游业的重要交通工具,在全球贸易和旅游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随着船舶数量的增加,船舶垃圾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船舶垃圾的随意排放不仅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危害,还对人类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规定来管理和防治船舶垃圾污染。本文旨在总结和介绍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期促进全球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船舶垃圾分类与处理 船舶垃圾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油脂类垃圾、船舶产生的渣土以及船舶排污等。为了便于管理和处理,船舶垃圾一般按照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具体分类请参照国际海事组织有关指南,如《船舶垃圾管理手册》。根据不同类型的垃圾,船上应设置相应的容器,并遵守相应的处理方法和规定。 三、船舶垃圾污染防治设施要求 为了有效防治船舶垃圾污染,船上应配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设施。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船舶应当配备垃圾储存设施,并设置防液漏、防异物入侵的措施。其次,船舶应当配备油水分离设施,以及符合国际标准的垃圾处理设备。最后,船舶还应当设置

与垃圾管理相关的告示牌和标识,以提醒船员注意垃圾处理以及保护环境。 四、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的有效实施,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船舶应当配备垃圾记录簿,记录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并随时向港口或相关当局提供。其次,船舶应当遵守国际规定的进入港口的时间限制,并与港口当局进行垃圾处理的协商。最后,各港口当局应当制定相应的执法和监管措施,对违反垃圾处理规定的船舶予以惩罚,并保障相关法律的有效运行。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 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国际海事组织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交流的重要平台。各国可以通过该组织共同研究和制定船舶垃圾管理规定,并分享经验和技术。此外,各国还可以加强合作,共同开展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促进全球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结语 船舶垃圾污染是一个全球性严重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来解决。船舶行业应当高度重视船舶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完善相应的规定和管理措施,加强船舶垃圾分类与处理,推广环保技术和设施,减少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本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本 1. 引言 船舶是人类重要的运输工具,然而船舶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问题也备受关注。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维护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是必要的。本文将提供一份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本,包括船舶污染防控措施、船舶污染处置流程等方面,以供参考。 2. 船舶防污染管理原则 船舶防污染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源头管控、综合管理。在船舶防污染管理中,应始终遵循以下原则: (1) 预防为主:通过规范运输行为,预防污染物排放; (2) 源头管控:加强污染源头的防控管理,确保船舶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综合管理:综合运用技术手段、管理手段和监督手段,做好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 3. 船舶污染防控措施 为了降低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并保护海洋环境,应采取以下船舶污染防控措施: (1) 燃油管理:采用低硫燃油,确保燃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 污水管理: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合理安装、使用和维护污水处理设备,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海洋;

(3) 垃圾管理: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船上产生的垃圾,确保垃圾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4) 捕捞渔具管理:遵守相关渔具管理规定,防止捕捞渔具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5) 化学品管理:合理使用、储存和处理化学品,防止化学品对环境造成污染; (6) 废物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将船舶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收集、储存和处置; (7) 防污蜡层涂覆:定期对船舶外表面进行防污蜡层涂覆,减少海洋生物附着; (8) 防污染培训:加强船员的防污染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4. 船舶污染处置流程 当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污染处置: (1) 发现事故及时报告:船舶在发生污染事故后,船员应及时发现并报告船长或上级,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地点、事故原因、事故程度等; (2) 启动应急预案:根据船舶的应急预案,组织船员进行抢险和污染控制工作,及时阻止污染扩散; (3) 通知当地海事部门: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制度

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制度 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制度是一套用于控制船舶在海上排放污染物的 规章制度。这个制度的目的是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不良影响,保护 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 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污染物分类和限制:制度规定了船舶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如废油、废水、废气等,并设定了限制值。例如,废油的排放应符合国际海事 组织(IMO)的《国际油污染防止规定》。 2. 污染物接收设施要求:制度要求港口和码头设立污染物接收设施,以便船舶在进港时能够将污染物交由专门设立的接收设施处理。这些 设施应具备必要的容量和技术能力,确保船舶能够合规地处理各类污 染物。 3. 接收报告和记录:船舶在进行污染物接收时,需要向港口当局提 交接收报告。船舶和港口之间还需要保留相关的接收记录,以便监督 和审查。这些报告和记录可以用于确保船舶的排放符合法规要求。 4. 惩罚措施:为了确保船舶污染物接收制度的有效实施,制度规定 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船舶和港口,可以给予罚款、吊 销营运执照等处罚。 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海洋环境至关重要。它能 够促使船舶采取措施降低排放,减少对海洋生态的破坏。此外,该制 度还能促进港口与船舶的合作,共同致力于保护海洋环境。

举例来说,船舶废水是船舶排放的一种重要污染物。根据IMO的规定,船舶的废水排放必须符合《国际公约防止船舶及其废水对海洋环境的污染》。该公约规定了不同类型船舶的废水排放标准,要求船舶在特定的海域和敏感区域内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同时,船舶也需要配备相应的废水处理设备,确保废水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制度的实施还需要相关的监管和执法机构的参与。港口当局、海监部门等需要加强巡查和监督,确保船舶和港口合规运营。 总之,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制度是为了控制船舶污染物排放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它通过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染物接收设施等手段,保护海洋环境的健康。制度的实施需要船舶、港口和监管机构的合作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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