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

自贸试验区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
自贸试验区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

自贸试验区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晚讯市委昨天下午举行常委学习会,听取关于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专题辅导告。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并强调,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内外大势出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全球经贸发展趋势,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重大尝试,我们必须牢牢立足国家战略,增强改革自觉,以敢担当的责任感、以改革的勇气和智慧,大胆探索,积极有序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

韩正指出,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一项国家的重大战略,对于我们国家在新形势下参与国际竞争、参与世界经济规则制定,意义重大。这是中央交给上海的重大任务,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部署,牢牢立足国家战略,加快以开放促改革,用高质量的试验成果为实现国家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必须增强改革自觉,改革的自觉来

自解放思想和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改革难度大、考验多,许多内容涉及改革深水区。我们要主动放弃的是已经习惯的做法,要主动探索的是尚不熟悉、尚不习惯甚至有风险的举措。只要能够推进改革开放,只要能够为国家战略做出贡献,这样的改革试验就有价值,非常值得探索。“我们不仅要有改革的勇气,更要有改革的智慧,否则深层次改革就很难突破。”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需要我们有敢担当的责任感。“

韩正指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个渐进过程,必须建立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要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紧紧依靠国家各部门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全市各方面要从本部门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做到”改革不停步,积小胜为大胜“,力争在试验区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更好地服务全国。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对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部署。他说,要坚定不移地立足国家战略和全局利益,统筹谋划、稳步推进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绝不能被本部门本地区的局部利益所羁绊。要充分认识自贸试验区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必须合力推进。要在把握重点上合力推进,把精力集中到制度创新上,在制度创新上做文章、在落实推进上下功夫;要在稳步实施中合力推进,树立”底线思维“,既要积极主动,又要防范风险,认真思考、深入论证;要在站前一步中合力推进,全市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帮助,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这场全新的改革实践,通过我们的艰苦努力,为早日建成自贸试验区、为上海转型发展、为实现国家战略作出贡献。

学习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

绍,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全国政协常委、市政府参事室主任、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王新奎分别围绕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和政策创新、试验区筹备和主要目标任务、国家战略和国际高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

晚讯市委昨天下午举行常委学习会,听取关于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专题辅导告。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并强调,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内外大势出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全球经贸发展趋势,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重大尝试,我们必须牢牢立足国家战略,增强改革自觉,以敢担当的责任感、以改革的勇气和智慧,大胆探索,积极有序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

韩正指出,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是一项国家的重大战略,对于我们国家在新形势下参与国际竞争、参与世界经济规则制定,意义重大。这是中央交给上海的重大任务,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部署,牢牢立足国家战略,加快以开放促改革,用高质量的试验成果为实现国家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必须增强改革自觉,改革的自觉来自解放思想和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改革难度大、考验多,许多内容涉及改革深水区。我们要主动放弃的是已经习惯的做法,要主动探索的是尚不熟悉、尚不习惯甚至有风险的举措。只要能够推进改革开放,只要能够为国家战略做出贡献,这样的改革试验就有价值,非常值得探索。“我们不仅要有改革的勇气,更要有改革的智慧,否则深层次改革就很难突破。”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需要我们有敢担当的责任感。“

韩正指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个渐进过程,必须建立在防范风险

的基础上。要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紧紧依靠国家各部门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全市各方面要从本部门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做到”改革不停步,积小胜为大胜“,力争在试验区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更好地服务全国。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对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部署。他说,要坚定不移地立足国家战略和全局利益,统筹谋划、稳步推进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绝不能被本部门本地区的局部利益所羁绊。要充分认识自贸试验区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必须合力推进。要在把握重点上合力推进,把精力集中到制度创新上,在制度创新上做文章、在落实推进上下功夫;要在稳步实施中合力推进,树立”底线思维“,既要积极主动,又要防范风险,认真思考、深入论证;要在站前一步中合力推进,全市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帮助,以

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这场全新的改革实践,通过我们的艰苦努力,为早日建成自贸试验区、为上海转型发展、为实现国家战略作出贡献。

学习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全国政协常委、市政府参事室主任、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王新奎分别围绕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和政策创新、试验区筹备和主要目标任务、国家战略和国际高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

晚讯市委昨天下午举行常委学习会,听取关于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专题辅导告。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并强调,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内外大势出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全球经贸发展趋势,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重大

尝试,我们必须牢牢立足国家战略,增强改革自觉,以敢担当的责任感、以改革的勇气和智慧,大胆探索,积极有序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

韩正指出,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一项国家的重大战略,对于我们国家在新形势下参与国际竞争、参与世界经济规则制定,意义重大。这是中央交给上海的重大任务,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部署,牢牢立足国家战略,加快以开放促改革,用高质量的试验成果为实现国家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必须增强改革自觉,改革的自觉来自解放思想和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改革难度大、考验多,许多内容涉及改革深水区。我们要主动放弃的是已经习惯的做法,要主动探索的是尚不熟悉、尚不习惯甚至有风险的举措。只要能够推进改革开放,只要能够为国家战略做出贡献,这样的改革试验就有价值,非常值得探索。“我们不仅要有改革的勇气,更要

有改革的智慧,否则深层次改革就很难突破。”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需要我们有敢担当的责任感。“

韩正指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个渐进过程,必须建立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要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紧紧依靠国家各部门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全市各方面要从本部门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做到”改革不停步,积小胜为大胜“,力争在试验区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更好地服务全国。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对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部署。他说,要坚定不移地立足国家战略和全局利益,统筹谋划、稳步推进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绝不能被本部门本地区的局部利益所羁绊。要充分认识自贸试验区建设任务艰巨、时间

紧迫,必须合力推进。要在把握重点上合力推进,把精力集中到制度创新上,在制度创新上做文章、在落实推进上下功夫;要在稳步实施中合力推进,树立”底线思维“,既要积极主动,又要防范风险,认真思考、深入论证;要在站前一步中合力推进,全市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帮助,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这场全新的改革实践,通过我们的艰苦努力,为早日建成自贸试验区、为上海转型发展、为实现国家战略作出贡献。

学习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全国政协常委、市政府参事室主任、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王新奎分别围绕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和政策创新、试验区筹备和主要目标任务、国家战略和国际高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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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19修正)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2016年5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十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章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 第四章高端产业促进 第五章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 第六章粤港澳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 第七章综合管理与服务 第八章法治环境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自贸试验区包括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以及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 第三条自贸试验区应当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第四条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探索制度创新。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 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有关奖励规定也可以自定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建立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联动合作机制,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按照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和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自贸试验区政策、发展规划,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指导改革试点任务。 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事务,履行省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 第八条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负责决定片区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片区改革试点工作和承担片区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等具体事务。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 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保障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包括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和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区域),以及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 第三条自贸试验区应当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大力开展差别化改革、首创性探索,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注重工作协调推进,推动以商品和要素流动性开放为主向以规则等制度性开放为主转变,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改革创新成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自贸试验区应当全面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要求,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

自贸试验区应当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成贸易投资自由便利、高端高新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开放创新、政府治理包容审慎、区域发展高度协同的自由贸易园区。 第四条自贸试验区应当注重发挥各片区自身优势和特色,按照下列功能定位,推进各片区建设和发展: (一)雄安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高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建设高端高新产业开放发展引领区、数字商务发展示范区、金融创新先行区。 (二)正定片区重点发展临空产业、生物医药、国际物流、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航空产业开放发展集聚区、生物医药产业开放创新引领区、综合物流枢纽。 (三)曹妃甸片区重点发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港航服务、能源储配、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东北亚经济合作引领区、临港经济创新示范区。 (四)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区域)重点发展航空物流、航空科技、融资租赁、生命健康等产业,建设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承载区、国家航空科技创新引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 自贸试验区可以根据国际国内产业发展趋势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对产业发展重点领域进行调整。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 admin 在周一, 07/28/2014 - 13:59 提交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试验田”的作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第三条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围绕国家战略要求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建设,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将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将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自贸试验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分析

自贸试验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分析

建设自贸试验区,补齐服务贸易发展短板 21 世纪以来,全球服务贸易有了长足发展,尽管有2001 年互联网泡沫危机、2008 年次贷危机,但是全球服务贸易还是从2001 年的2.95 万亿美元增长到了2018 年的10.8 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0% 以上。 之所以有这个势头,是因为全球贸易格局变化,推动服务贸易 快速发展。首先是全球货物贸易的中间品贸易比重从30 多年前的30% 上升到了现在的70%,一个全球性大产品往往是在几十个城市、几十个国家、几百个企业共同生产出来再销往全世界,这就导致了 服务贸易大发展。因为伴随着上中下游产业链中的制造业企业生产 活动,需要相应的从研发创新、物流运输到产业链金融以及清算、结算等生产性服务业,而这些生产性服务业跨国界的运行也就构成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其次是跨国公司为了适应贸易格局的变化,形成了以产业链标准提供、供应链纽带运筹、价值链枢纽管控为核心的竞争能力,这是跨国公司在资本、技术之外的又一种核心竞争力,而跨国公司在

这三链的管控运行中的所有业务活动,几乎都表现为服务贸易。 再次是全球制造业大国和服务经济强国为适应贸易格局的变化,不断推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下降,逐步形成了以“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原则为基础的国际贸易关系,也就是国家与国家双边或地 区间自由贸易协定,极大地推动了服务贸易发展。 正是基于这些原因,这十几年来,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迅猛,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服务贸易和跨国公司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三链”运行业务为特征的服务贸易成为世界各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成为各国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我国的服务贸易起步晚、发展快,大体跟上了全球服务贸易发展势头,2018 年进出口总量达7 594 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但对比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高附加值的行业结构,对比我国40 多年来货物贸易的发展速度,仍然存在着五个基础性、结构性问题。一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很大。2018 年7 594 亿美元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量中,逆差达到2 922 亿美元,居世界首位,占全球服务贸易逆差的40%。二是结构效益不好。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动力密集型行业,而知识密集型行业、资本密集型、资源环境密集型的服务贸易 能力很弱,均表现为大幅度的逆差。三是巨量的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发展理应具有的带动优势没有发挥出来。我国是世界第一大货物进出口贸易国,每年 4 万多亿美元的货物贸易必然伴随生产性服务业,比如与货物贸易紧密相关的跨国运输、货物保险和贸易清算及结算的竞争优势未发挥出来。四是跨国公司一方面在中国境内形成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最为齐全的制造业,另一方面这些制造业企业产业链标准、供应链纽带、价值链枢纽的掌控企业都注册在境外,由此形成的服务贸易业务量以及清算和结算后形成跨国的专利版税、

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比较分析

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比较分析 作者:黄茂兴王珍珍《光明日报》(2016年04月20日15版) 2015年4月,国务院分别批准福建、广东、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方案,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2.0时代。比较分析四大自贸试验区在创新方面的努力,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四大自贸试验区的创新举措 一是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坚持问题导向和企业需求导向,不断创新管理服务,实施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内容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公布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2015年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构建了六项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举措,包括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反垄断工作机制、加强信用管理、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等,探索通过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网上办理等方式进行简化优化,共计232项。天津自贸试验区实施了“一颗印章管审批”,企业设立、贸易服务、资质资格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自贸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效率提高75%。福建自贸试验区80%以上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已下放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实施,率先实现企业注册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广东自贸试验区90%以上的外资项目实现了备案管理,企业注册登记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22个省直部门下放60项省一级管理权限,行政审批时间压缩了50%以上。 二是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积极拓宽新型贸易业态,在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交易以及融资租赁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海、广州、天津以及福州、平潭均获得跨境电商试点的资格,上海、天津获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保税交易制度复制推广到其他三地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在融资租赁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15年12月,天津自贸试验区各类租赁公司达到1500多家,集聚效应明显。此外,各地自贸试验区积极提升航运服务能级,逐步推进以贸易便利化为中心的贸易监管方式的转变,率先实行了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和海事等部门的一站式查验平台,通关效率明显提升。其中,上海货物贸易实现了海关、安检和商检等17个部门的“单一窗口”联合办公;天津自贸试验区平均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2天缩短到2个小时,节约70%的报关成本;福建自贸试验区在对台货物贸易方面,率先简化ECFA原产地证书提交手续、单方面采信台湾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结果和检测结果;广东自贸试验区海关平均通关效率提高50%以上,检验检疫查验率降低90%。 三是投资管理模式更加科学。自2015年5月8日起,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共用同一份负面清单,相比较之前的负面清单而言,进一步减少和取消了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投资领域进一步放开。自贸试验区中央层面投资核准事项减少了76%,境外投资项目核准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取消。自贸试验区虹吸效应显著,入驻企业大幅度攀升,截至2015年12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新增企业2.1万家,其中外资企业4000多家;天津自贸试验区新登记市场主体1.41万户,新设外资企业657家;广东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立企业4.3万家,其中外资企业2131家;至2016年2月底,福建自贸试验区新增企业19357户,同比增长4.2倍;注册资本3483.07亿元,同比增长6.73倍。 四是在金融领域实现了一系列开放创新。天津、福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立足复制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的经验,出台了一系列金融创新政策,逐步推出各类投融资便利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改革措施,金融领域开放创新逐步扩大。天津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体系建设、

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成效及汇报材料

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成效及汇报材料 问:近3年来,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高虎城: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4个自贸试验区深入试点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持续拓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企业设立“一口受理”及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 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成效明显。口岸管理部门加快实施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不断优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监管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举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率先上线。各自贸试验区通关效率平均提高约40%。 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金融开放创新举措稳步推出。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试点由人民币业

务拓展至外币;黄金国际板平稳运行,国际板黄金交易规模近2000吨。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推出公募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银税互动”诚信小微企业贷款免除担保等。 以防控风险为底线,严密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构成了自贸试验区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普遍建立。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与4省市政府协作完善金融监管框架和协调机制,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等机制平稳运行,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不断深化,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以鼓励创业创新为着眼点,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不断完善。上海市将自贸试验区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结合,探索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留学生就业等制度;广东自贸试验区出台人才建设意见,推进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天津自贸试验区专辟“双创特区”,为创业创新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福建自贸试验区引入两岸金桥(福建)就业培训机构、福建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等“双创”服务支持机构。 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差别化功能举措不断推出。4个自贸试验区各辟蹊径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广东自贸试验区“走出去”与伊

自贸试验区正式揭牌成立仪式领导讲话致辞

自贸试验区正式揭牌成立仪式领导讲话致 辞 第 1 页共7 页

自贸试验区正式揭牌成立仪式领导讲话致辞今年4月23日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正式揭牌成立,如今3个月过去了,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珠海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在媒体朋友和社会各届的关心和支持下,横琴自贸实验片区开局良好,成效明显。 一、“自贸”为横琴带来了发展的动力 “自贸”催生了新一轮企业进驻热潮。今年年1-6月,全区新增企业2884家,超过去年全年总数,截止目前,横琴已落地企业11000家,注册资本总额5248亿元人民币,其中澳门企业超过400家,计划投资总额超过XX亿元。引进各类金融类企业1221家,注册资本总额1578亿元人民币,管理资产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同时,“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了横琴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上半年重点服务业营业收入8.43亿元,同比增长440%;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3.365亿元,同比增长83.77%;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1.51万平方米,呈现出量价齐增的良好局面。金融运行活跃,各项存款累计已达248.45亿元,同比增长44.4%;各项贷款62.51亿元,同比增长204.9%。 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改革创新方案》基本情况 “改革创新方案”围绕着构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等五项内容作为全面推进片区改革创新展的主要工作,以清单的形式详细列明了61项具体工作。包括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功能布局、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四个部分。方案围绕一个目标,依靠两大抓手,营造三大环境。一个目标:全面配合澳门建设“一中心一平台”,形成国际投资自由便利、 第 2 页共 7 页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试验田”的作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第三条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围绕国家战略要求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建设,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将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将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四条本市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聚焦制度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和政策资源,改革妨碍制度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激发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自主改革、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在自贸试验区建立事权划分科学、管理高效统一、运行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在国务院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指导、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合作经营性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3)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制订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合作经营 性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沪府办发〔2013〕6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合作经营性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教委、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制订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合作经营性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3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合作经营性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关于“允许设立中外合作经营性培训机构”的规定,进一步扩大培训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培训服务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中外合作经营性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合作培训机构”),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与中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合作举办,面向社会提供非公益性文化教育类或职业技能类培训服务的公司制企业。 第三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内合作培训机构的设立和管理,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学科所开展的相关经营性培训活动。本暂行办法所称的职业技能类培训,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规定的技能类职业所开展的相关经营性培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福州、厦门、平潭片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措施

福州、厦门、平潭片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措施福建省委省政府对自贸试验区工作高度重视,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对贯彻落实《深化方案》作了重要批示,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郑新聪副省长就落实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近日,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福建自贸试验区深化方案重点试验任务分解表》,明确了136项试验任务的责任单位、时间节点、支撑项目或落实措施。下一步,省自贸办将会同相关单位和三个片区,狠抓落实,确保《深化方案》各项政策有效落地,更好地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 一、福州片区贯彻落实《深化方案》措施 (一)基本情况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15号)印发后,福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结合福州片区功能定位,研究提出福州市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项目。根据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市在去年5月福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改革开放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平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两方案、两清单”)先行部署的124项试验任务和19个重点平台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围绕进一步强化改革系统集成、扩大对台和“海丝”交流合作、建设高质量自贸试验区的目标,制定了福州市《关于贯彻<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此外,还梳理了包含新业态、两岸交流、“一带一路”合作项目等方面的支撑项目80项,为《实施方案》中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重点业态发展、对台和海丝等试验任务落地提供了有效载体。

自贸试验区“再扩容” 为开放提速发展助力

自贸试验区“再扩容” 为开放提速发展助力 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至此,中国的自贸试验区数量增至21个。 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多国更加趋向于内向型发展,而中国却仍然致力于扩大开放。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自2013年上海自贸区挂牌至今,在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复制推广的基础上,我国自贸区发展此起彼伏、多点开花,逐渐形成点线面结合、遍地深化发展的开放新局面。可以说,包括北京、湖南、浙江、安徽在内的更多自贸区逐一落地,表明中国致力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自贸试验区再扩容助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面对未来,要破解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这次中央决定设立新一批自贸试验区,在自贸试验区努力探索更高水平自主开放,彰显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坚定决心。4个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突出畅通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突出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突出高水平开放打造新发展优势。围绕着服务贸易、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提出了特色鲜明的差别化试点任务,目标是打造各具特色的改革开放新高地。 自贸试验区再扩容助力加快形成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而是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北京科技创新动能强劲,湖南装备制造业积淀深厚,安徽新兴产业要素活跃,浙江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这4个地区新设自贸试验区或者扩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先进性、稳定性和竞争力,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做出有益的探索。通过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改革探索,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更高水平的开放,推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区概况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区概况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3年9月29日挂牌以来,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总体方案,着力推进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在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上,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目前,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平稳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加速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基本形成。 2014年12月28日,国务院决定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设立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试验区,并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范围,将浦东新区的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纳入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面积将从现有的28.78平方公里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为制度创新提供了更大的检验和压力测试空间: 一、综合保税区28.78平方公里 综合保税区包括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于1990年设立,是中国第一个保税区,也是目前中国国内经济规模最大、业务功能最丰富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于2004年设立,是中国第一个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于2005年底设立,是中国第一个实行“区港一体”封关运作的特殊监管区域;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设立,实行保税物流区域与机场货运区一体化运作模式。

综合保税区即为此次扩区前的自贸实验区,已有27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或部分地区推广。下一步,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的28项措施将在全国复制推广,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6项制度创新将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 二、陆家嘴金融片区34.26平方公里 陆家嘴金融片区包含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世博前滩地区。陆家嘴金融片区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区域、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高端服务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现代商贸集聚区。这里将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金融制度体系,与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安排,持续推进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国际化和监管制度创新,加快形成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世博前滩地区是上海新一轮发展的重点区域,正在打造总部经济、航运金融、文化体育旅游业、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三、金桥开发片区20.48平方公里 金桥开发区于1990年成立,经过20多年的持续开发,已经成为上海的先进制造业核心功能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行区和生态工业示范区。这里将以创新政府管理和金融制度、打造贸易便利化营商环境、培育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 四、张江高科技片区37.2平方公里 张江高科技片区是上海贯彻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核心基地。这里将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度联动, 提升张江园区创新力,重点在国家科学中心、发展“四新”经济、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金融、人才高地和综合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开展探索创新。 扩区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扩大先行先试,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把防控风险作为重要底线,把企业作为重要主体,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创新基础好、开放度高的优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更广领域和更大空间范围内积极探索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路径,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文章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9111188472.html,/article/zimaoqu/1442045550.shtml

调研报告:关于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关于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2017年4月1日,中国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挂牌,吹响了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号角,也打开了大国开放的新局,而浙江自贸试验区将三个自贸片区全部放在了舟山——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群岛新区,其战略定位是建成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为了解挂牌一年来浙江自贸区发展有关情况,2018年4月,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开展了专题走访调研,结果显示,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坚持发挥其区位和资源优势,围绕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贸易便利化,积极探索实践推进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政策支持力度不足、体制机制创新受限、区域发展短板明显等突出问题,亟须予以破解。 一、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举措和成果 (一)制度创新敢为人先。 1.积极复制推广探索改革创新经验。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对前两批自贸试验区123项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已复制推广119项,其中在全国范围和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广的111项全部复制,在北京、福建、广东等特定省市和部分符合条件地区推广的12项已有8项复制。同时,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通关监管模式、推动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等方面探索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和创新案例40项,其中属于全国首创的有20项,50%的首创率远超其他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比如,创新突破同商品编码下保税油品混兑制度,每吨保税油成本

降低5美元;首创保税燃料油跨关区直供模式,节省供油企业二次中转成本;实行化妆品“空检地放”模式,缩短检验检疫时间75%以上,实现货物“当日查、当日放”等等。 2.稳步推进金融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持续创新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积极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加快各类金融机构集聚,截止3月底,自贸区拥有金融机构122家,其中持牌金融机构67家,实现营业收入22.73亿元。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截止3月底,自贸区拥有融资租赁企业71家,实现营业收入4.35亿元。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从个人经常项拓展到包括收益与经常转移(雇员报酬、社会福利、赡家款等)全口径,探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润集团还完成了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政策试点信息报备。截止3月底,自贸区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39.65亿元,其中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结算金额1.71亿元。 3.加快完善法治服务保障体系。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设立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以及宁波海事法院自贸试验区海事法庭,专门管辖与自贸试验区相关联的商事纠纷与海事纠纷。设立舟山市检察院自贸试验区检察部,依法办理走私及自贸试验区范围内涉金融、税收、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设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舟山办事处,为自贸试验区内的海事纠纷提供多元化、便捷化的解决途径。 (二)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1.商事登记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建立了商事登记“1+N”综合受理服务体系,出台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商事登记

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布局逐步完善

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布局逐步完善 国新办举行吹风会介绍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有关情况—— 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布局逐步完善 在国新办26日举行的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有关情况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从2013年自贸试验区工作启动以来,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布局逐步完善,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在更大范围进行改革创新的实践和探索,通过更深层次的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更高水平的开放彰显中国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坚定决心,党中央决定在山东等6省区新设一批自贸试验区。”王受文说。 深层改革激发动力 王受文介绍,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整体方案有以下特点: 突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充分借鉴现有自贸试验区成功的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各具特色的具有系统性、集成性的改革试点任务。比如,云南自贸试验区创新沿边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河北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数字化贸易监管模式。 突出扩大开放。立足各自区位优势,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比如,广西自贸试验区围绕构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深化沿边对外开放,推动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劳务合作等发展;黑龙江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对俄罗斯合作,积极推动人员出入境便利、企业“走出去”;河北自贸试验区支持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 突出引领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战略叠加优势,通过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聚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形成开放发展新格局——世界高水平自贸区演变与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公需课试题

单选题 1. 截止到2017 年2 月底,上海自贸试验区()以上的新设企业从事商贸业和商务服务业。( 3.0 分) A. 80% B. 85% C. 90% D. 95% 我的答案: A √答对 2. ()通常被视为开放程度最高的自贸试验区,往往能成为一个地区、乃至全球高度开放和贸易枢纽的中心。( 3.0 分) A. 自由贸易港 B. 自由贸易区 C. 自由贸易园 D. 自由贸易试验区 3. 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是()。( 3.0 分) A. 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 B. 德国汉堡港自由港区 C. 英国伦敦自贸区 D. 美国纽约港自贸区 我的答案: A √答对

4. 上海自贸区与香港自贸区的最大区别在于()。( 3.0 分) A. 金融优势 B. 政策优势 C. 制造业优势 D. 服务优势 5. 下列对于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说法错误的是()。( 3.0 分) A. 中国的自贸试验区建设要顺应全球自贸区发展趋势和加快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 B. 中国的自贸试验区建设要综合发展,融合其他各种类型的长处 C. 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要集转口集散、贸工、进口加工、保税仓库、商业零售等模式的 优点于一体 D. 中国自贸试验区要建设成为综合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我的答案: B ×答错 6.1989 年,在全球率先推出贸易管理电子平台贸易网的是()。( 3.0 分) A. 香港自贸区 B. 新加坡自贸区 C. 迪拜自贸区 D. 洛杉矶自贸区 我的答案: B √答对

7. 下列不属于世界四大自由贸易区的是()。( 3.0 分) A. 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 B. 德国汉堡港自由港区 C. 英国伦敦自贸区 D. 美国纽约港自贸区我的答案:C √答对 8. 我国在实施更加主动的对外战略时,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的原则是()。( 3.0 分) A. 国民待遇 B. 出口退税 C. 税费减半 D. 国际待遇我的答案: A √答对 9. 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核心工程是()。( 3.0 分) A. 金融制度 B. 服务环境 C. 离岸贸易 D. 制造产业我的答案: C √答对 10. 下列自贸区中,功能定位为“自由港型”的是()。( 3.0 分) A. 香港自贸区 B. 巴塞罗那自贸区 C. 马里莱斯自贸区 D. 伊斯坦布尔自贸区

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成效及汇报材料

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成效及汇报材料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成效及汇报材料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成效,汇报,材料,,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教师教学中查看更多范文。 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成效及汇报材料 问:近3年来,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高虎城: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4个自贸试验区深入试点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持续拓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企业设立“一口受理”及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 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成效明显。口岸管理部门加快实施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不断优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监管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进境动植物检疫

审批负面清单制度”、“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举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率先上线。各自贸试验区通关效率平均提高约40%。 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金融开放创新举措稳步推出。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试点由人民币业 务拓展至外币;黄金国际板平稳运行,国际板黄金交易规模近2000吨。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推出公募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银税互动”诚信小微企业贷款免除担保等。 以防控风险为底线,严密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构成了自贸试验区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普遍建立。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与4省市政府协作完善金融监管框架和协调机制,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等机制平稳运行,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不断深化,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以鼓励创业创新为着眼点,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不断完善。上海市将自贸试验区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结合,探索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留学生就业等制度;广东自贸试验区出台人才建设意见,推进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天津自贸试验区专辟“双创特区”,为创业创新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福建自贸试验区引入两岸金桥(福建)就业培训机构、福建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等“双创”服务支持机构。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差别化功能举措不断推出。4个自贸试验区各辟蹊径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广东自贸试验区“走出去”与伊

《浙江自贸试验区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

《浙江自贸试验区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及“证照分离”等会议精神,加快浙江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全市证照分离改革专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浙江自贸试验区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主要涉及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27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市)实行“告知承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新增目录的通知》(舟政办发〔2020〕17 号)。 二、起草过程及意见征求采纳情况 2020年3月,我委起草了《浙江自贸试验区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两次征求委机关处室、各县区卫健局、直属单位意见建议,并召开由定海区卫健局、普陀区卫健局、市卫生监督所、委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共同研究商讨意见建议。针对各地各单位提出的意见,修改形成《浙江自贸试验区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2020年4月1日至8日,通过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反馈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简化放射卫生许可(新证)审批程序。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齐全并签订承诺书后,卫生健康部门无需进行许可前的现场审查环节,当场发放卫生许可证。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已获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如其生产地址、许可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车间布局、卫生设施等未发生改变,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需要延续的,企业只需提交齐全的申请材料并签订承诺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无需现场复核,即可当场发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三)精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新证)审批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和采购人员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证件复印件,由审批部门通过省公共数据工作平台进行核实。 (四)本方案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范围仅限于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范围内。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问答(82问)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问答 1、什么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政府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位于浦东境内,属中国自由贸易区范畴。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面积28.78平方公里,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扩展面积91.94平方公里,涵盖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区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 扩区四至范围:陆家嘴金融片区东至济阳路、浦东南路、龙阳路、锦绣路、罗山路,南至中环线,西至黄浦江,北至黄浦江;金桥开发片区东至外环绿带,南至锦绣东路,西至杨高路,北至巨峰路;张江高科技片区东至外环绿带、申江路,南至外环线,西至罗山路,北至龙东大道。 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增三个片区原产业特征是哪些? 陆家嘴:集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期货、钻石、农产品等要素市场,是金融投资机构密集、要素市场完备、资本集散功能强劲的增长极。 金桥:集聚汽车、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精细化工等产业,是上海重要的先进制造业核心功能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行区和生态工业示范区。 张江:拥有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文化创意等国家级产业基地,并构筑了上述领域的完整产业链。

世博:重点发展总部经济、高端商业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会展业等产业,突显国内外总部集聚功能、高端商业商务服务功能、国际机构集聚功能、上海文化交流中心和上海公共活动中心等五大功能。 3、如何查询上海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四至范围及办理业务范围? 可登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111188472.html,/)、上海浦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111188472.html,/)、“浦东投资在线”(https://www.360docs.net/doc/9111188472.html,/)查询。 4、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浦东新区有几个受理点、咨询窗口?服务时间、地点、事项、联系方式是什么? 自2015年3月1日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全区除基隆路9号综合受理大厅继续受理28.78平方公里企业业务以外,还增设了3个受理点和2个咨询窗口,受理企业准入环节的事务办理,其他审批事务按浦东新区原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自3月1日后首个工作日开始受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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