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7.2溶液颜色检查法

EP7.2溶液颜色检查法
EP7.2溶液颜色检查法

溶液颜色检查

按本药典规定,用下面两种方法之一可以检出溶液在棕色-黄色-红色范围内的颜色。

如果溶液A的外观与水或所用溶剂相同,或者颜色浅于标准比色液B

9

,则可判定溶液A为无色。

方法I

用外径为12mm的无色、透明中性玻璃管取2ml的供试溶液,与相同玻璃管中的2ml的水,或2ml本文所规定的标准比色液(见标准比色液表)进行比较。在散射自然光,白色的背景下,水平观察比较颜色。

方法Ⅱ

用同样平底、内径为15~25mm的无色透明中性玻璃管,液位的深度为40mm,将供试溶液与水或溶剂或本文中规定的标准比色液(见标准比色液表)对比。在散射自然光,白色的背景下,垂直地观察比较颜色。

贮备液

黄色液称取46克氯化铁,加大约900ml盐酸溶液(25ml浓盐酸和975ml 水混和)溶解,继续添加,并定容1000.0ml。

滴定并以上述盐酸溶液调整,使黄色液每毫升含45.0mg FeCl

3﹒6H

2

O。避光

保存。

滴定在一个配有磨口塞的250ml锥形瓶内,加入10.0ml黄色液,15ml 水,5ml浓盐酸和4g碘化钾,塞上瓶塞,在暗处放置15分钟,再加100ml 水。用0.1M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游离的碘,在滴定接近终点时加0.5ml淀粉试液作指示剂。

1ml 0.1M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相当于27.03mg FeCl

3﹒6H

2

O。

红色液称取60克氯化钴,加大约900ml盐酸溶液(25ml浓盐酸和975ml 水混和)溶解,继续添加,并定容1000.0ml。

滴定并以上述盐酸溶液调整,使红色液每毫升含59.5mg CoCl

2﹒6H

2

O。

滴定在一个配有磨口塞的250ml锥形瓶内,加入5.0ml红色液,5ml稀过氧化氢溶液和10ml 300g/l的氢氧化钠溶液,缓慢煮沸10分钟,冷却后,加60ml 稀硫酸和2g碘化钾,塞上瓶塞,缓慢摇动锥形瓶,使沉淀溶解完全。用0.1M 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游离的碘,在滴定接近终点时加入0.5ml淀粉试液作为指示剂。溶液变成粉红色时到达滴定终点。

1ml0.1M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相当于23.79mg CoCl

2﹒6H

2

O。

蓝色液称取63克硫酸铜加大约900ml盐酸溶液(25ml浓盐酸和975ml水混和)溶解,继续添加,并定容1000.0ml。

滴定并以上述盐酸溶液调整,使蓝色液每毫升含62.4mg CuSO

4﹒5H

2

O。

滴定在一个配有磨口塞的250ml锥形瓶内,加入10.0ml蓝色液,50ml水,12ml稀醋酸和3g碘化钾。用0.1M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游离碘,在滴定接近终点时加入0.5ml淀粉试液作为指示剂。当溶液变为轻微的淡褐色时到达滴定终点。

1ml0.1M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相当于24.97mg CuSO

4﹒5H

2

O。

颜色标准溶液

用3种贮备液制备5种颜色标准液。如表2-1。

表2-1,颜色标准液

标准溶液黄色溶液红色溶液蓝色溶液盐酸(10g/l)B(褐色) 3.0 3.0 2.4 1.6 BY(黄褐色) 2.4 1.0 0.4 6.2 Y(黄色) 2.4 0.6 0.0 7.0 GY(黄绿色)9.6 0.2 0.2 0.0 R(红色) 1.0 2.0 0.0 7.0

方法I和方法Ⅱ的标准比色液

用5种颜色标准溶液,制备以下各种颜色的标准比色液。

表2-2,标准比色液B

对照溶液颜色标准溶液B 盐酸(10g/l)

B1 75.0 25.0

B2 50.0 50.0

B3 37.5 62.5

B4 25.0 75.0

B5 12.5 87.5

B6 5.0 95.0

B7 2.5 97.5

B8 1.5 98.5

B9 1.0 99.0

表2-3,标准比色液BY

对照溶液颜色标准溶液BY 盐酸(10g/l)

BY1 100.0 0.0

BY2 75.0 25.0

BY3 50.0 50.0

BY4 25.0 75.0

BY5 12.5 87.5

BY6 5.0 95.0

BY7 2.5 97.5

表2-4,标准比色液Y

对照溶液颜色标准溶液Y 盐酸(10g/l)

Y1 100.0 0.0

Y2 75.0 25.0

Y3 50.0 50.0

Y4 25.0 75.0

Y5 12.5 87.5

Y6 5.0 95.0

Y7 2.5 97.5

表2-5,标准比色液GY

对照溶液颜色标准溶液GY 盐酸(10g/l)

GY1 100.0 75.0

GY2 75.0 85.0

GY3 50.0 91.5

GY4 25.0 95.0

GY5 12.5 97.0

GY6 5.0 98.5

GY7 2.5 99.25

表2-6,标准比色液R

对照溶液颜色标准溶液Y 盐酸(10g/l)

R1 100.0 0.0

R2 75.0 25.0

R3 50.0 50.0

R4 37. 5 62.5

R5 25.0 75.0

R6 12.5 87.5

R7 5.0 95.0

储存

对于方法I,标准比色液在外径为12mm的无色透明中性封口的玻璃管中储存,避光。

对于方法Ⅱ,使用前直接从颜色标准液制备标准比色液。

残留溶剂测定法

残留溶剂测定法

残留溶剂测定法 1 简述 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过,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药物中常见的残留溶剂及限度参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61附表1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第一、第二、第三类溶剂的残留量应符合其规定;对其他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制订相应的限度,使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本法照气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521测定。 本测定方法适用于对各论项下未收载残留溶剂检测方法的品种中残留溶剂的检验,也可用于指导建立各论项下具体品种的残留溶剂检查方法。 2 仪器和用具 2.1 气相色谱仪,带FID检测器,顶空进样器。 2.2 计算机,安装工作站软件。 2.3 色谱柱 2.3.1 毛细管柱除另有规定外,极性相近的同类色谱柱之间可以互代使用。2.3.1.1 非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100%的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2.3.1.2 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的毛细管柱。 2.3.1.3 中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35%)二苯基-(65%)二甲基聚硅氧烷,(50%)二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35%)二苯基-(65%)二甲基亚芳基聚硅氧烷,(14%)氰丙基苯基-(86%)二甲基聚硅氧烷,(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2.3.1.4 弱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5%)二苯基-(95%)二甲基亚芳基硅氧烷共聚物的毛细管柱。 2.3.2 填充柱以直径为0.18~0.25mm的二乙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或其他适宜的填料作为固定相。 3 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3.1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3.1.1 顶空进样除另有规定外,精密称取供试品0.1~1g;通常以水为溶剂;对于非水溶性药物,可采用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或其他适宜溶剂;

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方法验证方案模版最新版本

方案批准 注:在方案批准部分签字表明签字者同意方案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记录要求。在执行本方案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影响严格执行本方案的偏差,对较小的偏差将通过偏差报告的形式来解决,对于关键性偏差,如对方法的调整、对参数或接受标准的调整必须制定出增补方案并按照原方案批准程序得到批准才能进行。所有的偏差报告和增补方案必须在提交验证报告供批准时一同提交。 目录

1.概述 (3) 2.参考资料 (4) 3. 职责 (4) 4. 色谱系统及色谱条件 (4) 5. 器材与试剂 (5) 6. 验证试验 (5) 6.1系统适应性 (5) 6.2专属性 (6) 6.3耐用性 (7) 6.4定量限 (7) 6.5检测限 (8) 6.6线性与范围 (8) 6.7准确度 (9) 6.8精密度 (11) 7.再验证周期 (12) 8.偏差及纠正措施 (12) 9.最终审核和批准 (12) 药品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方法草案 (14)

1.概述 1.1根据ICH对药品中残留溶剂含量的要求及盐酸噻氯匹定生产工艺,必须控制盐酸噻氯匹定生产工艺中使用到的溶剂乙醇、丁酮、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DMF)的残留量。限度分别为:乙醇≤5000ppm、丁酮≤5000ppm、甲苯≤890ppm、DMF≤880ppm。 1.2分析方法草案见附件。 1.3本分析方法属于杂质定量分析,因此需要验证的项目有:系统适应性、专属性、线性、 准确度、检测限、定量限、精密度、耐用性,具体参数及接受标准要求见下表:

2.参考资料 ICH Q3C (R3), November 2005. ICH Q2 (R1), November 2005. <467> Residual Solvents, 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 31, November 2007. <20424> Residual Solvents, European Pharmacopoeia 6.0, June 2007. 3. 职责 4.1色谱系统

残留溶剂测定法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残留溶剂测定法(二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并按规程进行检验,保证检验操作规范化。 2. 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3.范围:适用于所有用残留溶剂测定法(二部)测定的供试品。 4. 责任:检验员、质量控制科主任、质量管理部经理对本规程负责。 5.正文: 5.1. 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药品中常见的残留溶剂及限度见附表1,除另有规定外,第一、第二、第三类溶剂的残留限度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对其他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限度,使其符合产品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 5.2. 本法照气相色谱法(附录ⅤE)测定。 5.3. 色谱柱 5.3.1. 毛细管柱:除另有规定外,极性相近的同类色谱柱之间可以互换使用。 5.3.1.1. 非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100%的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5.3.1.2. 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的毛细管柱。

5.3.1.3. 中性色谱柱:固定液为(35%)二苯基-(65%)甲基聚硅氧烷、(50%)二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35%)二苯基-(65%)二甲基聚硅氧烷、(14%)氰丙基苯基-(86%)二甲基聚硅氧烷、(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等。 5.3.1.4. 弱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5%)二苯基-(95%)二甲基硅氧烷的毛细管柱等。 5.3.2. 填充柱:以直径为0.18~0.25mm 的二乙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或其他适宜的填料作为固定相。 5.4. 系统适用性试验。 5.4.1. 用待测物的色谱峰计算,毛细管色谱柱的理论板数一般不低于5000;填充柱的理论板数一般不低于1000。 5.4.2. 色谱图中,待测物色谱峰与其相邻色谱峰的分离度应大于1.5。 5.4.3. 以内标法测定时,对照品溶液连续进样5次,所得待测物与内标物峰面积之比的相对标准偏差(RSD)不大于5%;若以外标法测定,所得待测物峰面积的RSD 应不大于10%。 5.5.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5.5.1. 顶空进样:除另有规定外,精密称取供试品0.1~1g,通常以水为溶剂;对于非水溶性药物,可采用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或其他适宜溶剂;根据供试品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溶液颜色检查法

文件内容: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2) 2、引用标准 (2) 3、简介 (2) 4、第一法 (2) 5、第二法 (4) 6、第三法 (5) 7、更改信息 (6)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部。

分发清单: QC办公室、中药室、化学室、稳定性考察室。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溶液颜色的检查方法和注意事项,使其规范化、标准化,并描述了更改信息。 本程序适用于溶液颜色的检查。 2 引用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Ⅺ A和二部附录Ⅸ A“溶液颜色检查法”、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P “溶液颜色检查法”。 244 3 简介 溶液颜色检查法系控制药品有色杂质限量的方法,是对通常利用紫外检测器进行有关物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的有效补充。有色杂质的来源一是由生产工艺中引入,二是在贮存过程中由于药品不稳定降解产生。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附录Ⅺ A和二部附录Ⅸ A溶液颜色检查法项下收载了三种检查方法:目视法、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和色差计法,并增加了品种中规定的“无色或几乎无色的定义。” “无色”系指供试品溶液的颜色相同于所用溶剂,“几乎无色”系指供试品溶液的颜色浅于用水稀释1倍的相应色调1号标准比色液。 4 第一法 本法为目视比色法,即将供试品溶液与各色调标准比色液进行比较,以判断结果。 4.1仪器与用具 纳氏比色管用具有10ml刻度标线的25ml纳氏比色管或专用管,要求玻璃质量较好,管壁薄厚、管径、色泽、刻度标线一致。

白色背景要求不反光,一般用白纸或白布。 4.2试药与试液 4.2.1重铬酸钾用基准试剂,硫酸铜及氯化钴均为分析纯试剂。 4.2.2比色用重铬酸钾液精密称取在120℃干燥至恒重的基准重铬酸钾0.4000g,置500ml量瓶中,加适量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溶液中含0.800mg的 K 2Cr 2 O7。 4.2.3比色用硫酸铜液取硫酸铜约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取10ml,置碘瓶中,加水50ml、醋酸4ml与碘化钾2g,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2ml,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每1ml的 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4.97mg的CuSO 4·5H 2 O。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 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每1ml溶液含62.4mg 的CuSO 4·5H 2 O, 即得。 4.2.4比色用氯化钴液取氯化钴约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2ml,置锥形瓶中,加水200ml,摇匀,加氨试液至溶液由浅红色转变至绿色后,加醋酸—醋酸钠缓冲溶液(pH6.0)10ml,加热至60℃,再加二甲酚橙指示液5滴,用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滴定至溶液显黄色。每1ml的乙二胺四醋酸 二钠滴定液(0.05mol/L)相当于11.90mg的CoCl 2·6H 2 O。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剩余 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每1ml溶液含59.5mg 的CoCl 2·6H 2 O,即得。 4.2.5比色用三氯化铁液取三氯化铁约27.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10ml,置碘瓶中,加碘化钾2g与盐酸5ml,密塞,在暗处静置15分钟,加水100ml,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2ml,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每1ml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7.03mg的 FeCl 3·6H 2 O。 4.2.6各种色调标准储备液的制备按下表量取比色用重铬酸钾液、比色用硫酸铜液和比色用氯化钴液和水,摇匀,即得。 各种色调标准储备液的配制表

残留溶剂检查方法研究

原料药或制剂中有机溶剂的残留量一般要求控制在几个至几千个ppm之间,属于微量或痕量测定,与常量测定有着不同的特点。残留溶剂检查方法的选择对测定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有时采用不同的方法测定同一个样品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结果。 通过对最近一段申报资料的审评,经常发现在残留溶剂的检查方法尚不合理的情况下,若样品的色谱图中未出现溶剂峰,也未经其它系统验证,研究者就简单地作出样品无该溶剂残留的结论,进而不将其残留定入质量标准,药检所也不再进行复核。针对这种情况,从审评的角度出发,就如何评价残留溶剂检查方法的合理性谈自己的一些认识,与各位业内同仁交流。 有机残留溶剂检查一般采用气相色谱法,评价色谱系统的适用性和方法学验证资料遵循与液相色谱方法评价相同的原则,不再赘述。与液相方法不同的是,气相色谱有多种进样方式,残留溶剂检查常用直接进样法或顶空进样法。针对这两种进样方法不同的特点,评价方法合理性的要点应有所不同。对于直接进样法,应着重评价方法的灵敏度和重复性。目前已普遍用毛细管柱取代填充柱,因为毛细管柱的柱效高,其灵敏度也较填充柱大为提高。但由于毛细管柱直接进样的体积小,一般仅几微升,即使提高供试溶液的浓度,对于测定限量极低的溶剂(如:苯、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等)及对FID检测器响应低的溶剂(如:含氯的溶剂),其检测限一般接近或高于限量,灵敏度难以满足测定的需要。测定此类溶剂最好采用顶空进样法,对含卤素的溶剂可改用电子捕获检测器(ECD)。进样量小也易造成进样重复性差,采用内标法较外标法的结果更为准确。 顶空进样法是将大量样品中的残留溶剂富集在顶空瓶上层的气体中,对绝大多数有机溶剂而言,灵敏度较直接进样法大为提高,但顶空进样系统中存在气液两相的平衡问题,对结果准确性的影响因素增多。评价方法是否合理,应着重关注以下三个方面:1)顶空条件:顶空瓶的平衡温度和时间是最重要的参数,根据溶解样品的溶剂和待测溶剂的不同性质,达到气液平衡所需的温度和时间可能不同,应有试验数据作为选择的依据,但在申报资料中一般都未提及。判断顶空条件是否适用,一般的规律是:顶空瓶的平衡温度应低于溶解样品所用溶剂的沸点10℃以下,能满足检测灵敏度即可;对于沸点过高的溶剂,如DMF、DMSO、聚乙二醇等,用顶空进样测定的灵敏度不如直接进样,不适宜采用顶空法;顶空瓶的平衡时间一般应为30至60分钟,才能保证气液两相达到稳态平衡。 2)供试品和对照品是否平行:由于供试品和对照品的液体部分状态不完全一致而造成的基质效应会直接影响到结果的准确性。采用标准加入法可以消除基质效应,但目前在国内的申报资料中较少见到,其原因可能是方法较为繁琐,且需要消耗大量的样品,对新药研发初期样品量较少的情况或一些贵重的药品不太适用。如果申报资料中提供了回收率数据,就容易判断基质效应的大小,但由于目前对此没有强制要求,大多数资料都未对回收率进行研究。因此在评价方法时,至少应要求对照品和供试品采用相同的溶剂溶解,且液体部分的体积应完全一致。 3)重复性:由于顶空进样法存在气液平衡和气体进样的问题,粗放度较大,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要求是:内标法连续五次进样的相对标准偏差小于5%,外标法的相对标准偏差小于10%;欧洲药典则要求相对标准偏差小于15%,因此重复性应密切关注。 此外,无论是直接进样或顶空进样,都应尽量使供试液中的样品完全溶解,否则当残留溶剂被包裹在样品晶格中时就不能被检测出来,可能造成结果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对溶解性差的样品,可采用不挥发性酸或碱的溶液、高沸点的有机溶剂、混合溶剂等来溶解样品,即使样品在加热的条件下可能被破坏,只要待测的残留溶剂不被破坏(如:测定酯类溶剂不

常见指示剂的变色范围

常见指示剂的变色范围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酸碱指示剂 序号(No.)名称(Name)pH变色范围(pHtransitioninterval)酸色(Acidcolor)碱色(Basecolor)pKa浓度(Concentration) 1甲基紫(第一次变色)0.13~0.5黄绿0.80.1%水溶液2甲酚红(第一次变色)0.2~1.8红黄-0.04%乙醇(50%)溶液3甲基紫(第二次变色)1.0~1.5绿蓝-0.1%水溶液4百里酚蓝(第一次变色)1.2~2.8红黄1.650.1%乙醇(20%)溶液5茜素黄R(第一次变色)1.9~3.3红黄-0.1%水溶液6甲基紫(第三次变色)2.0~3.0蓝紫-0.1%水溶液7甲基黄2.9~4.0红黄3.30.1%乙醇(90%)溶液8

溴酚蓝3.0~4.6黄蓝3.850.1%乙醇(20%)溶液9甲基橙3.1~4.4红黄 3.400.1%水溶液10溴甲酚绿3.8~5.4黄蓝 4.680.1%乙醇(20%)溶液11甲基红 4.4~6.2红黄4.950.1%乙醇(60%)溶液12溴百里酚蓝6.0~7.6黄蓝7.10.1%乙醇(20%)13中性红6.8~8.0红黄7.40.1%乙醇(60%)溶液14酚红6.8~8.0黄红7.90.1%乙醇(20%)溶液15甲酚红(第二次变色)7.2~8.8黄红 8.20.04%乙醇(50%)溶液16百里酚蓝(第二次变色)8.0~9.6黄蓝8.90.1%乙醇(20%)溶液17酚酞8.2~10.0无色紫红9.40.1%乙醇(60%)溶液18百里酚酞9.4~10.6无色蓝10.00.1%乙醇(90%)溶液19茜素黄R(第二次变色)10.1~12.1黄紫11.160.1%水溶液20靛胭脂红11.6~14.0蓝黄12.225%乙醇(50%)溶液 混合酸碱指示剂? 序号(No.)指示剂名称(Indicatorname)浓度(Concentration)组成(Constitution)变色点pH(TransitionpointpH)酸色(Acidcolor)碱色(Basecolor) 1甲基黄0.1%乙醇溶液1:13.28蓝紫绿亚甲基蓝0.1%乙醇溶液2甲基橙0.1%水溶液1:14.3紫绿苯胺蓝0.1%水溶液3溴甲酚绿0.1%乙醇溶液3:15.1酒红绿甲基红0.2%乙醇溶液4溴甲酚绿钠盐0.1%水溶液1:16.1黄绿蓝紫氯酚红钠盐0.1%水溶液5中性红0.1%乙醇溶液1:17.0蓝紫绿亚甲基蓝0.1%乙醇溶液6中性红0.1%乙醇溶液1:17.2玫瑰绿溴百里酚蓝0.1%乙醇溶液7甲酚红钠盐0.1%水溶液1:38.3黄紫百里酚蓝钠盐0.1%水溶液8酚酞0.1%乙醇溶液1:28.9绿紫甲基绿0.1%乙醇溶液9酚酞0.1%乙醇溶液1:19.9无色紫百里酚酞0.1%乙醇溶液10百里酚酞0.1%乙醇溶液2:110.2黄绿茜素黄0.1%乙醇溶液注:混合酸碱指示剂要保存在深色瓶中。

溶液颜色检查法

溶液颜色检查法 本法系将药物溶液的颜色与规定的标准比色液比较,或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 品种项下规定的“无色”系指供试品溶液的颜色相同于水或所用溶剂,“几乎无色”系指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不深于相应色调0.5号标准比液。 第一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加水溶解,置于25ml的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至10ml。另取规定色调和色号的标准比色液10ml,置于另一25ml纳氏比色管中,两管同置白色背景上,自上向下透视,或同置白色背录前,平视观察,供试品管呈现的颜色与对照管比较,不得更深。如供试品管呈现的颜色与对照管的颜色深浅非常接近或色调不完全一致,使目视观察无法辨别两者的深浅时,应改用第三法(色差计法)测定,并将其测定结果作为判定依据。 比色用重铬酸钾液精密称取在120℃干燥至恒重的基准重铬酸钾0.4000g,置500ml量瓶中,加适量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lml溶液中含0.800mg的K2Cr2O7。 比色用硫酸铜液取硫酸铜约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10ml,置碘量瓶中,加水50ml、醋酸4ml与碘化钾2g,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2ml,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每lml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4.97mg的CuSO4?5H2O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

(1→40),使每lml溶液中含62.4mg的CuSO4?5H2O,即得。 比色用氯化钴液取氣化钴约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2ml,置锥形瓶中,加水200ml摇匀,加氨试液至溶液由浅红色转变至绿色后,加醋酸-醋酸钠缓冲液(pH6.0)10ml,加热至60℃,再加二甲酚橙指示液5滴,用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滴定至溶液显黄色。每lml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相当于11.90mg的CoCl2?6H2O。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每lml溶液中含59.5mg的CoCl2?6H2O,即得。 备种色调标准贮备液的制备按表1精密量取比色用氯化钴液、比色用重铬酸钾液、比色用硫酸铜液与水,混合摇匀,即得。 表1备种色调标准贮备液的配制 各种色调色号标准比色液的制备按表2精密量取各色调标准贮备液与水,混合摇匀,即得。 表2各种色调色号标准比色液的配制表 第二法

几种常用指示剂配置方法

常用指示剂配置方法 1. 1%酚酞 配制方法:称取1g酚酞,用100mL无水乙醇溶,变色范围pH8.3~10.0(无色→红)。2. 甲基红指示剂 用途:配制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剂 配制方法:称取1g甲基红,用1000mL无水乙醇溶解 3. 0.1%溴甲酚绿 用途:配制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剂 配制方法:称取1g溴甲酚绿,用1000mL无水乙醇溶解,变色范围pH3.6~5.2(黄→蓝)。 4. 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剂 用途:测蛋白质用指示剂 配制方法:临用时按0.1%甲基红:0.1%溴甲酚绿=1:5体积比混合而成 5. 淀粉指示液 配制方法:取可溶性淀粉0.5g,加水5ml搅匀后,缓缓倾入100ml沸水中,随加随搅拌,继续煮沸2分钟,放冷,倾取上层清液,即得。本液应临用新制。 6. 溴百里香酚蓝(溴麝香草酚蓝) 配制方法:0.10g溶于8.0ml 0.02mol/L氢氧化钠溶液中,稀释至250ml。黄6.0--7.6蓝7.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液取0.1%甲基红的乙醇溶液20ml,加0.2%溴甲酚绿的乙醇溶液30ml,摇匀,即得。 8. 甲基橙指示液 配制方法:取甲基橙0.1g,加水100ml使溶解,即得。变色范围pH3.2~4.4(红→黄)。 9. 铬黑T指示剂 配制方法:取铬黑T 0.1g,加氯化钠10g,研磨均匀,即得。 10. 碘化钾淀粉指示液 配制方法:取碘化钾0.2g,加新制的淀粉指示液100ml使溶解 11. 1,10-菲罗啉-硫酸亚铁铵混合指示液 配制方法:称取1.6g1,10-菲罗啉及1g硫酸亚铁铵(或0.7g硫酸亚铁),溶于100mL水中,贮存于棕色瓶中。

各国溶剂残留限量剖析

USP[467]有机挥发性杂质 残留溶剂限度 Ⅰ级需避免的溶剂 已知人体实验致癌物质; 强烈疑似人体实验致癌物质;环境危害物质 Ⅱ级需被限制的溶剂 动物实验非生殖毒性(遗传);动物实验致癌物质或其它可能的非可逆致病因子;产生毒性如神经毒性或致畸性; 其它疑似重大但可逆毒性 Ⅲ级具有低潜在毒性溶剂 对人体存在低毒性溶剂;无人体摄入量规定(注:Ⅲ级残留溶剂PDEs上限为≥50mg/天) 表1 Ⅰ级残留溶剂 溶剂浓度限度(ppm)不良反应 苯 2 致癌物四氯化碳 4 中毒和外周脑组织损害1,2-二氯乙烷 5 中毒 1,1-二氯乙烷8 中毒 1,1,1-三氯乙烷1500 环境危害 Ⅱ级残留溶剂 表2 Ⅱ级残留溶剂 溶剂PDE(mg/天)浓度限度(ppm) 乙腈Acetonitrile 4.1 410 氯苯Chlorobenzene 3.6 360 氯仿Chloroform0.6 60 环己烷Cyclohexane38.8 3880 1,2-二氯乙烯 1,2-Dichloroethene 18.7 1870 1,2-二甲氧乙烷 1.0 100 N,N-二甲基乙酰胺 N,N-Dimethylacetamide 10.9 1090 N,N-二甲基甲酰胺 N,N-Dimethylformamide 8.8 880 1,4-二氧六环 1,4-Dioxane 3.8 380 2-乙氧基乙醇 1.6 160 乙二醇Ethylene glycol 6.2 620 甲酰胺Formamide 2.2 220

己烷Hexane 2.9 290 甲醇Methanol30.0 3000 2-甲氧基乙醇0.5 50 甲基丁基(甲)酮 0.5 50 2-己酮 甲基环己烷11.8 1180 二氯甲烷 6.0 600 N-甲基吡咯烷酮 5.3 530 硝酸甲烷0.5 50 吡啶 2.0 200 环丁砜 1.6 160 四氢呋喃7.2 720 1,2,3,4-四氢化萘 1.0 100 甲苯8.9 890 三氯乙烯0.8 80 二甲苯* 21.7 2170 *通常含有60%间-二甲苯,14%对-二甲苯,9%邻-二甲苯和17%乙苯 Ⅲ级残留溶剂 表3 Ⅲ级残留溶剂 (GMP或其它原料药、赋形剂和药物制剂质量标准规定) 醋酸Acetic acid 庚烷Heptane 丙酮Acetone 乙酸异丁酯 苯甲醚乙酸异丙酯 正丁醇乙酸甲酯 2-丁醇3-甲基-1-丁醇 乙酸丁酯甲基乙基酮 叔丁基甲基醚甲基异丁基酮 异丙基苯2-甲基-1-丙醇 二甲基亚砜戊烷 乙醇1-戊醇 乙酸乙酯1-丙醇 乙醚2-丙醇 甲酸乙酯乙酸丙酯 甲酸 表4 其它残留溶剂 (缺乏足够的毒物学方面的资料) 1,1-二乙氧基丙烷甲基异丙基酮 1,1-二甲氧基甲烷甲基四氢呋喃 2,2-二甲氧基丙烷溶剂己烷 异辛烷三氯醋酸 异丙醚三氟醋酸除另有规定外,样品中残留的有机挥发性杂质不得超过下表中规定限度:

常用的各种指示剂变色范围

酸碱指示剂 Acid-base Indicators 序号(No.)名称(Name) pH变色范围(pH transition interval)酸色(Acid color)碱色(Base color) pKa浓度(Concentration) 1甲基紫(第一次变色) 0."13~ 0."5xx 0."8 0."1%水溶液 2甲酚红(第一次变色) 0."2~ 1."8红黄- 0."04%乙醇(50%)溶液 3甲基紫(第二次变色) 1."0~ 1."5绿蓝- 0."1%水溶液 4百里酚蓝(第一次变色) 1."2~ 2."8红黄 1."65

0."1%乙醇(20%)溶液 5茜素xxR(第一次变色)1."9~ 3."3红黄- 0."1%水溶液 6甲基紫(第三次变色) 2."0~ 3."0xx- 0."1%水溶液 7甲基黄 2."9~ 4."0红黄 3."3 0."1%乙醇(90%)溶液 8溴酚蓝 3."0~ 4."6xx 3."85 0."1%乙醇(20%)溶液 9甲基橙 3."1~

4."4红黄 3."40 0."1%水溶液 10溴甲酚绿 3."8~ 5."4xx 4."68 0."1%乙醇(20%)溶液11甲基红 4."4~ 6."2红黄 4."95 0."1%乙醇(60%)溶液12溴百里酚蓝 6."0~ 7."6xx 7."1 0."1%乙醇(20%) 13中性红 6."8~ 8."0红黄

7."4 0."1%乙醇(60%)溶液 14酚红 6."8~ 8."0xx 7."9 0."1%乙醇(20%)溶液 15甲酚红(第二次变色) 7."2~ 8."8xx 8."2 0."04%乙醇(50%)溶液 16百里酚蓝(第二次变色) 8."0~ 9."6xx 8."9 0."1%乙醇(20%)溶液 17酚酞 8."2~ 10."0无色xx 9."4

残留溶剂测定法2015版药典

残留溶剂测定法 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药品中常见的残留溶剂及限度见附表1,除另有规定外,第一,第二,第三类溶剂的残留限度应符合附表1中的规定;对其他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限度,使其符合产品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 本法照气相色谱法(通则0521)测定。 色谱柱 1,毛细管柱 除另有规定外,极性相近的同类色谱柱之间可以互换使用。 (1)非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100%的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2)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的毛细管柱。 (3)中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35%)二苯基-(65%)甲基聚硅氧烷、(50%)二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35%)二苯基-(65%)二甲基聚硅氧烷、(14%)氰丙基苯基-(86%)二甲基聚硅氧烷、(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等。 (4)弱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5%)二苯基-(95%)二甲基聚硅氧烷共聚物的毛细管柱等。 2,填充柱 以直径为0.18~0.25mm的二乙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或其他适宜的填料作为固定相。 系统适用性试验 (1)用待测物的色谱峰计算,毛细管色谱柱的理论板数一般不低于5000,;填充柱的理论板数一般不低于1000。 (2)色谱图中,待测物色谱峰与其相邻色谱峰的分离度应大于1.5。 (3)以内标法测定时,对作品溶液连续进样5次,所得待测物与内标物峰面积之比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不大于5%;若以外标法测定,所得待测物峰面积的RSD应不大于10%。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1,顶空进样 除另有规定外,精密称取供试品0.1~1g;通常以水为溶剂;对于非水溶性药物,可采用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或其他适宜溶剂;根据供试品和待测溶剂的溶解度,选择适宜的溶剂且应不干扰待测溶剂的测定。根据各品种项下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配制供试品溶液,其浓度应满足系统定量测定的需要。 2,溶液直接进样 精密称取供试品适量,用水或合适的有机溶剂使溶解;根据各品种项下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配制供试品溶液,其浓度应满足系统定量测定的需要。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各品种项下规定检查的有机溶剂适量,采用与制备供试品溶液相同的方法和溶剂制备对照品溶液;如用水作溶剂,应先将待测有机溶剂溶解在50%二甲基亚砜或N,N-二甲基甲酰胺溶液中,再用水逐步稀释。若为限度检查,根据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确定对照品溶液的浓度;若为定量测定,为保证定量结果的准确性,应根据供试品中残留溶剂的实际残留量确定对照品溶液的浓度;通常对

溶液颜色检查法

溶液颜色检查法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溶液颜色检查法操作规程,使其规范化、合理化。 2 范围 适用于溶液颜色检查法的检验操作。 3 职责 3.1 质量控制部检验人员对具体操作负责; 3.2 质量保证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 定义 无。 5 内容 5.1 概述 溶液颜色检查法是控制原料及注射剂、口服溶液、滴眼液和滴耳液等制剂中有色杂质限量的方法。药品的颜色与药品本身的性质、纯度、杂质的含量有着密切的关系。药品颜色通常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药物本身的化学结构,有颜色的药物化学结构式中一般具有不饱和碳环的共轭体系,颜色深浅与N、S、O等原子的种类及数目相关;第二,制备工艺中有色杂质的引入;第三,药物本身不稳定讲解所致,由于氧化、水解、络合、聚合等原因使药物颜色加深。药品颜色的变化是药品内在质量改变最直观的表现,往往意味着讲解物的产生、增加,纯度或主成分含量的降低等。溶液颜色的检查可以简易、直观、快速地判断药品中有色杂质的量,并与通常采用的HPLC法测定有关物质相结合,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控制药品质量,两者可互相补充,不能相互替代。 5.2 检测技术与方法 5.2.1 第一法:目视法 5.2.1.1 原理 本法为目视比色法,即将供试品溶液与各色调标准比色液进行比较,以判断结果。 5.2.1.2 仪器与用具 5.2.2.1 纳氏比色管:用具有l0ml刻度标线的25mL纳氏比色管或专用管,要求玻璃质量较好,管壁薄厚、管径、色泽、刻度标线一致。 5.2.2.2 白色背景要求不反光,一般用白纸或白布。 5.2.1.3 试药与试液 5.2.1.3.1 重铬酸钾用基准试剂、硫酸铜及氯化钴均为分析纯试剂。 5.2.1.3.2 比色用重铬酸钾液的制备:精密称取在120℃干燥至恒重的基准重铬酸钾0. 4000g,置500ml量瓶中,加适量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 溶液中含0.800mg的K2Cr2O7。 5.2.1.3.3 比色用硫酸铜液的制备:取硫酸铜约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l0ml,置碘瓶中,加水50ml、醋酸4ml与碘化钾2g,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2ml,继续滴定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1.介绍 本指导原则旨在介绍药物中残留溶剂在保证人体安全条件下的可接受量,指导原则建议使用低毒的溶剂,提出了一些残留溶剂毒理学上的可接受水平。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在此定义为在原料药或赋形剂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它们在工艺中不能完全除尽。在合成原料药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产量或决定药物的性质,如结晶型。纯度和溶解度。因此.有时溶剂是合成中非常关键的因素。本指导原则所指的溶剂不是谨慎地用作赋形剂的溶剂,也不是溶剂化物,然而在这些制剂中的溶剂含量也应进行测定,并作出合理的判断。 出于残留溶剂没有疗效,故所有残留溶剂均应尽可能.去,以符合产品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制剂所含残留溶剂的水平不能高于安全值,已知一些溶剂可导致不接受的毒性(第一类,表1),除非被证明特别合理,在原药、赋形剂及制剂生产中应避免使用。一些溶剂毒性不太大(第二类,表2)应限制使用,以防止病人潜在的不良反应。使用低毒溶剂(第三类,表3)较为理想。附录1中列出了指导原则中的全部溶剂。 表中所列溶剂并非详尽无遗,其他可能使用的溶剂有待日后补充列人。第一、二类溶剂的建议限度或溶剂的分类会随着。新的安全性资料的获得而调整。含有新溶剂的新药制剂、其上市申请的安全性资料应符合本指导原则或原料药指导原则(Q3A新原料药中的杂质)或新药制剂(Q3B新药制剂中的杂质)中所述的杂质控制原则,或者符合上述三者。 2. 指导原则的范围 指导原则范围包括原料药、赋形剂或制剂中所含残留溶剂.因此,当生产或纯化过程中会出现这些溶剂时。应进行残留溶剂的检验。也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有必要作溶剂的检查。虽然生产商可以选择性地测定制剂,但也可以从制剂中各成分的残留溶液水平来累积计算制剂中的残留溶剂。如果计算结果等于或低于本原则的建议水平,该制剂可考虑不检查残留溶剂,但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建议水平则应进行检测,以确定制剂制备过程中是否降低了有关溶剂的量以达到可接受水平。果制剂生产中用到某种溶剂,也应进行测定。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准新原料药、准赋形剂和准制剂。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药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短期(如30天或更短)使用或局部使用时,允许存在的残留溶剂水平可以较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评判这些溶剂水平。 有关残留溶剂的背景附加说明见附录2。 3.通则 3.1 根据危害程度对残留溶剂分类 “可耐受的日摄人量”(TDI)是国际化学品安全纲要(IPCS)用于描述毒性化合物接触限度的术语。“可接受的日摄人量”(ADI)是WHO及一些国家和国际卫生组织所用的术语。新术语“允许的日接触量”(PDE)是本指导原则中用于定义药物中可接受的有机溶剂摄人量,以避免与同一物质的ADI混淆。 本原则中残留溶剂的评价以通用名和结构列于附录1,根据它们对人体可能造成的危害分为以下三类; (1)第一类溶剂:应避兔的溶剂 为人体致癌物、疑为人体致癌物或环境危害物。 (2)第二类溶剂。应限制的溶剂 非遗传毒性动物致癌或可能导致其他不可逆毒性测神经毒性或致畸性)的试剂。 可能具其他严重的但可逆毒性的溶剂。

世界各国药典对药物残留溶剂测定法的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药典对药物残留溶剂测定法的比较研究 发表时间:2012-01-10T11:20:29.600Z 来源:《医药前沿》2011年第22期供稿作者:李明[导读] 为药物残留溶剂提供了不同药典测定的思路。 李明(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药学医技系江西赣州 341000)【中图分类号】R92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1)22-0213-02 【摘要】目的比较世界各国药典对药物残留溶剂测定方法,为残留溶剂提供不同药典的测定思路。方法对ChP2010、USP34、BP2011、EP7.0、JP15收载的残留溶剂种类、限度、色谱检测方法和系统适用性要求,对照品及供试品的配制要求作了详细介绍。结论因为某一具体品种各生产企业引入的溶剂亦有不同而难于统一规定,国外药典通过混合对照品法对残留溶剂的测定控制较为严格,中国药典2010也逐步认识到残留溶剂测定的重要性。 【关键词】世界各国药典残留溶剂测定法药物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根据国际化学品安全性纲要,美国环境保护机构、世界卫生组织等一些国际组织的研究结果,很多有机溶剂对环境、人体都有一定的危害,因此,为保障药物的用药安全,控制产品质量,需要进行有机溶剂残留量的研究和控制。目前虽有陈立亚[1]和陈苏伟[2]等人发表了相关文章,但均未对各国药典中的残留溶剂测定法做系统的比较分析,本文通过对ChP2010、USP34、BP2011、EP7.0、JP15收载的残留溶剂种类、限度、色谱检测方法和系统适用性,对照品及供试品的配制要求作详细介绍。为药物残留溶剂提供了不同药典测定的思路。 1 各国药典收载的残留溶剂种类及限度目前ChP2010、USP34、BP2005、EP5.0、JP15 等残留溶剂的种类和限度的规定均参考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 Use, ICH)颁布的指导原则。ICH于1996年11月6日颁布了残留溶剂测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公布,以便获取公众对指导原则的建议。该指导原则于1997年 7 月 17 日被ICH指导委员会采用,正式实施。 ICH 根据危害程度对残留溶剂进行了系统分类,“允许的日接触量”(permitted daily exposure ,PDE)的定义是指某一有机溶剂被允许摄入而不产生毒性的日平均最大剂量,单位为mg/天。依据毒性的不同,将69种残留溶剂分成了四类。(见表1)表 1 69种残留溶剂的分类 类别毒性 PDE(mg/天)第一类溶剂人体致癌物、疑为人体致癌物或环境危害物 0.1以下(1,1,1)三氯乙烷除外(15.0)第二类溶剂有非遗传致癌毒性或其他不可逆毒性、或其他严重的可逆毒性 0.5-50 第三类溶剂对人体低毒 50 以上 第四类溶剂尚无足够毒理学资料 PDE也一直是一个动态的修订过程,鉴于新的毒理学数据的获得,ICH 分别于2002年12月12日和10月28日修订了四氢呋喃(THF)和N-甲基吡咯烷酮(NMP)的PDE,将四氢呋喃(THF)由三类溶剂改为二类有机溶剂。ICH根据不同残留溶剂的的PDE值,制定了不同残留溶剂的限度。其中USP30版本之前对“残留溶剂”一直称为“有机挥发性杂质”(organic volatile impurities<467>,2008年7月1日美国药典统一改为了 “残留溶剂” (residual solvents <467>)。其中BP2011将环氧乙烷和二氧六环不再作为残留溶剂项下,而是另外作为一测定项单独列出。即各国药典收载的残留溶剂种类和限度是一致的,目前均遵守ICH 指导原则。 2 世界各国药典对残留溶剂色谱检测方法的比较世界各国药典均首选气相色谱法测定有机残留溶剂,但是具体在测定方法、色谱条件、供试品和对照品的制备、系统适用性方面有差别,下面分别予以比较。 2.1 ChP2010 的相关规定(表2)[3] 表2 ChP2010中残留溶剂的测定方法

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比较

发布日 20060717 期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 中国药典和欧洲药典中关于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标题 的异同比较 作者张震 部门 正文内 审评四部审评八室张震 容 关键词:中国药典,欧洲药典,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 异同 摘要:本文对中国药典2005年版和欧洲药典第5版中 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进行了异同比较,在以欧洲 药典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不能简单套用。

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是控制原料药和注射剂质量的重要指标,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物的纯度,中国药典(以下简称CP)和欧洲药典(以下简称EP)中皆纳入了该项检查。但不同药典中对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方法和限度仍有所差别,因而在以EP或某些进口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研发以及药品审评工作中时应注意其中的差别,并进行相应的修改,不能简单套用。下文对CP2005年版和EP第5版中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检查的异同进行了比较。 一、溶液的澄清度(CP2005二部附录IX B;EP5方法 2.2.1) 1、比较系统:CP和EP中皆采用1%硫酸肼溶液-10%乌洛托品溶液(1:1)的混合溶液作为浊度标准原液,皆采用目测法,二者没有区别。 2、浊度级号设置:CP中设置了1~4号浊度标准液,对应于EP中的I~IV号浊度标准液,相同浊度级号(如:4号或IV号)的配制方法完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CP还设置了0.5号浊度标准液,而EP 中则未设置该浊度级号。 3、“澄清”判定:CP中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0.5号浊度标准

液”,则判为“澄清”;而EP中则规定“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未超过I号浊度标准液”。CP中的“澄清”的较EP更为严格,要求我们在进口药的审评中对这点进行关注。 二、溶液的颜色(CP2005二部附录IX A;EP5方法 2.2.2) CP中溶液的颜色检查法分为第一法(比色法)、第二法(分光光度法)和第三法(色差计法),其中比色法为较常用的方法,而分光光度法和色差计法较少使用,这里不作重点讲述;而EP中颜色检查法仅有比色法。下面对两个药典中的比色法进行比较。 1、比较系统: (1)色系:CP中采用“黄绿-黄-橙黄-橙红-棕红”五色系;而EP采用“棕-黄-红”三色系,具体分为棕色(B)、棕黄色(BY)、黄色(Y)、黄绿色(GY) 和红色(R)。 (2)基准溶液:CP中的基准溶液分为比色用重铬酸钾液(0.800mg/ml的K2Cr2O7溶液)、比色用硫酸铜液(62.4mg/ml的CuSO4 5H2O溶液)和比色用氧化钴液(59.5mg/ml的CoCl2 6H2O溶液);而EP中所用的基准溶液分为黄色基准溶液(45mg/ml的FeCl3

2005 药典残留溶剂测定法

附录ⅧP 残留溶剂测定法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药物中常见的残留溶剂及限度见附表1,除另有规定外,第一、第二、第三类溶剂的残留量应符合表中的规定;对其他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限度,使其符合产品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 本法照气相色谱法(附录ⅤE)测定。 色谱柱 1.毛细管柱除另有规定外,极性相近的同类色谱柱之间可以互代使用。 (1)非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100%的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2)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的毛细管柱。 (3)中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35%)二苯基-(65%)甲基聚硅氧烷,(50%)二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35%)二苯基-(65%)二甲基亚芳基聚硅氧烷,(14%)氰丙基苯基-(86%)二甲基聚硅氧烷,(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4)弱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5%)二苯基-(95%)二甲基亚芳基硅氧烷共聚物的毛细管柱。 2.填充柱以直径为0.25~0.18mm的乙二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或其他适宜的填料作为固定相。 系统适用性试验 (1)用待测物的色谱峰计算,毛细管色谱柱的理论板数均应大于5000;填充柱法的理论板数应大于1000。 (2)色谱图中,待测物色谱峰与其相邻的色谱峰的分离度应大于1.5; (3)以内标法测定时,对照品溶液连续进样5次,所得待测物与内标物峰面积之比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不大于5%;若以外标法测定,所得待测物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不大于10%。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1.顶空进样除另有规定外,精密称取供试品0.1~1g;通常以水为溶剂;对于非水溶性药物,可采用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或其他适宜溶剂;根据供试品和待测溶剂的溶解度,选择适宜的溶剂且应不干扰待测溶剂的测定。根据品种正文中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配制供试品溶液,浓度满足系统定量测定的需要。 2.溶液直接进样精密称取供试品适量,用水或合适的有机溶剂使溶解;根据品种正文中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配制供试品溶液,其浓度满足系统定量测定的需要。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各品种项下规定检查的有机溶剂适量,采用与制备供试品溶液相同的方法和溶剂制备对照品溶液。若为限度实验,根据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确定对照品溶液的浓度;若为定量测定,为保证定量结果的准确性,应根据供试品中残留溶剂的实际残留量确定对照品溶液的浓度;通常对照品溶液的色谱峰面积与供试品溶液中对应的残留溶剂的色谱峰面积以不超过2倍为宜。必要时,应重新调整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的浓度。 测定法 第一法毛细管柱顶空进样等温法 当需要检查的有机溶剂数量不多,并极性差异较小时,可采用此法。 色谱条件柱温一般为40~100℃;常以氮气为载气,流速为每分钟1.0~2.0ml;顶空瓶加热温度为70~85℃,顶空瓶加热时间30~60分钟;进样口温度为200℃;如采用FID 检测器,温度为250℃。 测定法取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分别连续进样不少于2次,测定待测峰的峰面积。 第二法毛细管柱顶空进样系统程序升温法 当需要检查的有机溶剂数量较多并极性差异较大时,可采用此法。色谱条件如为非极性色谱系统,柱温一般先在30℃维持7分钟,再以8℃/min的速度升至120℃,维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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