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内镜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内镜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内镜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1、内镜中心应设检查区、清洗消毒区、清洁区,清洗消毒区应设置专用的洗涤水槽清洗内窥镜及其附件;严格划分清洗消毒室和诊疗室,内镜的清洗消毒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

2、保持室内清洁,各种仪器设备使用后须用 75% 酒精擦拭消毒,有体液、血液、分泌物污染时立即用 0.05% 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未常使用的仪器设备用 75% 酒精擦拭消毒每周一次;操作结束后治疗车、检查床、工作台表面用 0.05% 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3、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预防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内镜清洗、消毒或灭菌、使用中消毒剂的监测、记录和保存、个人防护措施等。

4、工作人员在诊疗时应按规定着装:戴帽、戴口罩、戴手套及穿隔离衣,操作前后洗手,每检查一人换一副手套;清洗人员应穿防渗透工作外衣、戴帽、戴口罩、戴护目镜及手套,手套一人一用一换。

5、病人进行内窥镜检查前,患者必须做乙肝表面抗原检查,HbsAg 阳性者、已知特殊感染患者或非特异结肠炎使用专门内镜或安排在当天最后做,对可疑者需做丙肝标记物检查;以上患者用过的内镜应先消毒,再常规清洗消毒。

6、凡在检查中发现癌瘤取活检后,镜子必须严格洗刷处理后方可进行下一例检查,以免存在残留癌细胞影响他人。癌瘤患者可安排在当天最后做。

7、弯盘、牙垫、垫巾、止血带等器具一人一用一消毒;非一次性使用的口圈、弯盘、罐注瓶采用 2% 戊二醛高水平消毒 30 分钟;氧气湿化瓶、吸引瓶及管道、止血带采用 0.05% 含氯消毒液消毒 30 分钟,取出清洗凉干后备用。

8、消化内镜、呼吸内镜、鼻咽喉镜等使用前必须按《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清洗和消毒;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镜附件必须灭菌。

9、用后的内镜及附件应立即去污染、清洁,清除管道中的血液及活检孔和抽吸孔内的残留组织,洗净的内窥镜应清内镜表面及管道水份后再进行浸泡消毒。

10、消毒后的内镜,储存前先用 75% 酒精干燥处理镜身及管道,高压气枪吹干后方可悬挂保存于储镜柜内储存;储镜柜内侧须采用 75% 酒精擦拭消毒每周至少一次。

11、按规定更换各种消毒剂;每日监测使用中各种消毒剂的有效浓度并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应立即更换。

12、清洗用物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清洗纱布一次性使用且

须每个步骤一用一换,非一次性使用清洗用物使用后采用

消毒隔离制度最新版

一、消毒隔离制度 1.医院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诊疗护理处置前后要洗手,执行注射一人一针一管一使用,换药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3.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干无菌持物镊及缸每或4小时更换一次,注明更换日期、时间。 4.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灭菌日期,有灭菌指示带,布包装灭菌有效期一般为二周,梅雨季节性为7天。 5.消毒用碘伏及酒精注明浓度,每日更换,消毒瓶应加盖,每周消毒2次,无菌溶液注明开瓶时间,并签名。 6.冰箱每周消毒保养1次,物品放置有序,无过期物品。 7.治疗室、换药室区分有菌区和无菌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 8.病室每天通风换气2次,地面每日湿式除尘二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治疗室、换药室每日空气消毒二次,每月空气细菌培养监测1次;紫外线消毒有登记,灯管有强度监测,不合格及时更换,超过1000小时更换。 9.便器每次用后消毒,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并有标识。 10.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要严密隔离,使用器械、被服、房间严格终末处理,敷料焚烧。 11.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按医疗垃圾分类处理。 12.医务人员及病人的脏被服应分开存放及清洗消毒;凡出院、转院、死亡病人床单应进行终末处理。 13.口腔科和放射科要求使用一次性漱口杯,口腔科所有诊疗器械必

须“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高危险性器械必须灭菌。 14.对麻醉机的螺旋管、呼吸气囊、呼吸机导管、呼吸器、雾化器等,均应进行严格消毒灭菌处理。 15.各种内窥镜的清洗、消毒要彻底,并定期做细菌培养,接触乙肝病人的内窥镜应进行特殊处理。 16.门诊化验单经消毒后才能发出。 17.门诊应设传染病隔离诊室,一旦发现或疑有传染病员应立即就地隔离,按传染病报告程序上报。 监督检查: (1)在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医院感染科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控制感染和消毒、灭菌、隔离技术培训,要有活动内容记录。(2)各科室应在护士长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领导下完成规定的各项消毒灭菌检测工作,并按要求作好记录。 (3)各科消毒隔离制度上墙,对抽查、监测中存在的感染因素,薄弱环节有分析和改进措施,有“医院感染监测质量控制反馈表”。 (4)医院供应室、手术室、化验室每月进行卫生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不少于四种标本,其中必须有空气、手、消毒液、物体表面监测项目。每季度接受区疾控中心进行卫生学监测。 (5)对科室发生医院感染或暴发流行要及时报告护理部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协助做好调查、分析、提出有效控制方案,若隐瞒不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内镜清洗消毒制度

内镜清洗消毒制度 1、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 务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正确掌握内镜的清洗和消毒,灭菌技术,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室进行,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必须独立设置,并保证通风良好。 3、进行内镜诊疗前需对病人做HbsAg,抗 -HCV,抗-HIV筛查,并有记录。凡检测阳性者,已知特殊感染患者等,应使用专用内镜或安排在每日检查的最后。

4、内镜及附件数量应当和接诊病人数量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达到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设备应当分开,不得混用。 5、内镜凡能拆卸的部分顺拆卸,内镜及附件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或灭菌。清洗纱布一位一用一废弃,清洁刷一用一消毒,多酶洗液一用一更换。 6、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灭菌时间应当 使用计时器控制。 7、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 8、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经外科切口 进入人体无菌腔的内镜,附件及穿破粘 膜的内镜附件等必须灭菌。

9、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 的内镜须进行高水平消毒。 10、采用戊二醛消毒的内镜及附件须做到:(1)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消 毒不少于10分钟,支气管镜浸泡不少 于20分钟。 (2)结核杆菌,其它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消毒不少于 45分钟。 (3)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须对当日拟使用的内镜进行再次消毒,消毒时间不得 少于20分钟,当日不再使用的内镜浸 泡消毒时间延长至30分钟。灭菌时必 须浸泡10小时。 (5)消毒后的内镜储存前先干燥处理,再

内镜消毒灭菌制度

如皋市人民医院 内镜清洗、消毒、灭菌相关制度 一、内镜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基本要求 二、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循的原则 三、软式内镜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 四、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五、内镜室工作制度 六、内镜室消毒隔离制度 七、内镜室清洗、消毒、灭菌技术管理制度 八、内镜室护士职责 九、内镜室院感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十、内镜室护理质量评定标准 六、硬式内镜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 内镜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基本要求 1.从事内镜清洗消毒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并具备内镜清洗消毒的知识及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相关科室每年至少组织培训一次,并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学时、内容、签到等。 2.内镜的清洗消毒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 3.内镜诊疗室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

4.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室,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分开。 5.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按手术区域要求进行管理。 6.清洗消毒内镜时,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围裙及袖套、口罩、帽子、手套等。必要时戴防护镜、面罩。 7.内镜及附件数量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证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8.基本清洗消毒设备: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五槽、负压吸引器、高压水枪、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ml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签等消耗品。9.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进购批件齐全)、75%酒精(用于干燥)。 a)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就诊 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b)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院内镜使用和清洗、消毒质量的监督 管理。 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膀胱镜、腹腔镜、关节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胸外科胸腔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

胸外科胸腔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一、本专业人才结构与收治病人情况 胸外科现有医师8名,其中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3名,住院医师2名。开放床位数37张,近5年累计完成胸腔镜手术270余例,其中开展有肺大泡切除术、肺活检术、肺楔形切除术、脓胸清理术等,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近5年内未发生胸腔镜手术相关的医疗事故。 二、手术室及相关科室 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专科内镜护士,有一套高清胸腔镜系统和配套器械,能满足胸腔镜诊疗工作的需要。麻醉科配备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全麻呼吸机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能够满足各类胸腔镜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胸腔镜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专业科室及专业医师,对各类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强。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专人管理,符合要求。 三、技术管理: (一)严格遵守胸外科疾病诊疗规范、胸腔镜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胸腔镜镜诊疗技术开展由科主任、主任医师决定,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腔镜诊疗技术由科主任、主任医师决定,术者由胜任技术要求的副主任医师以上担任。术前确定手术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术后制订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三)实施胸腔镜手术前,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加强胸腔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胸腔镜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五)将准予开展的胸腔镜手术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人员培训 每年派1-2人到国内著名大学及国内大型医院学习培训微创内镜技术, 不断提高自己的胸腔镜技术水平。 五、胸外科已开展胸腔镜诊疗技术目录 1气胸处理; 2肺大疱切除; 3胸膜摩擦; 4胸膜切除或胸膜固定; 5巨大肺大疱切除; 6肺减容术; 7肺叶切除术。

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二、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三、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四、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五、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七、有严重感染手术病人,放单独病房,病室在事先进行消毒。 八、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应消毒。 九、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儿科门诊应设预检,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十、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十一、传染病人,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十二、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 十三、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消毒隔离制度及措施

消毒隔离制度 一、院内各诊室、病区等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识清楚,医护人员按规定着装,衣帽整洁,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时,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接触患者前后严格执行手卫生。 二、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行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三、做好各类仪器设备、复用医疗器械和用品的清洁与消毒灭菌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四、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五、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工作人员熟悉所使用消毒液的浓度及其配制与使用方法,记录紫外线灯照射累计时间;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洁,当有血迹、体液及排泄物等污染 时,应及时用含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剂拖洗,拖洗工具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再晾干,不同区域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 六、病人床上用品每周更换1-2次,特殊情况下随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的被服;换下带有血迹、体液的被服、床单放入污物袋中,单独进行清洗消毒;不明原因传染病、朊毒体、气性坏疽等特殊病原 体感染的衣被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床头柜一桌一抹布,用后集中清洗消毒晾晒,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

七、实施隔离措施严格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预防”的原则,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对多重耐药菌患者根据《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隔离防护。 八、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到感染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九、做好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正确使用利器盒。十.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门诊应设预检分诊,疑似传染病应在指定诊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许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标识后再交洗衣房清洗消毒。 十一、传染病人应在指定范围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进行终末消毒。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并洗手或手消毒。 附:消毒隔离措施 1 .一床一巾湿扫床,扫床小毛巾消毒后再用(用消毒液浸泡或蒸、煮沸法消毒),避免尘土飞扬污染空气。 2.病人小桌要求一桌一巾,用后消毒。 3.病人餐具用后蒸汽消毒,便器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4.传染性疾病的病人必须进行隔离并有标识。 5. 灭菌物品必须要有标识,包括化学指示标签、灭菌日期、有效期等,无菌物品应按灭菌日期储存在清洁、干燥的专用柜内,专人负责,过期物品应重新灭菌6.无菌持物钳(镊)及其容器,采用干燥法保存,每个容器内只放一把,每4 小时更换一次,并要注明使用日期与启用时间。 7. 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需注明时间,超过 2 小时 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 小时不得使用。 8.消毒液应密闭保存,开启后注明开瓶日期,在有效期内使用 9.使用过的换药碗、弯盘、镊子等应保持湿润送供应室统一清洗消毒

消化内镜诊疗管理制度

消化内镜诊疗管理制度 1.内镜室的基本设置 (1)人员配置 ①医师 a.内镜室必须有专职医师负责日常工作,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内镜室的各项工作,并参加常规诊疗工作。专职医师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b.内镜医师必须有坚实的临床基础,应在工作3年以上的住院医师中择优选拔,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从事治疗性内镜工作的医师,培训时间应适当延长。 c.内镜医师必须既有操作技能,又有丰富的临床及理论知识。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考核上岗制度。 ②护士 a.内镜室应设有经过培训的专业护士,其护龄至少在3年以上。每个检查台应设置1名护士(按同一时间内开展的台数计算)。3台以上的内镜室可设立护理组或配备护士长。 b.内镜室护士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不短于2个月,可采取考核上岗制度。 ③技术员 对工作量较大的内镜室,尤其是有X线设备的内镜室应配备技术员,

技术员应有(或相当于)中专以上学历,经培训后上岗。 (2)检查室 ①每一检查室面积不小于20m2,室内主要放置内镜检查设备与清洗消毒设施。 ②检查台数与内镜台数应与实际检查人数相适应,检查台过少必然会导致内镜消毒不严的后果。 ③不允许将不同类型的内镜(如胃镜与气管镜)安排在同一检查室内进行。 ④胃镜和肠镜检查原则上应分室进行。检查人数不多的单位可分不同时间段进行检查,但严格禁止在同一清洗槽内进行胃镜与肠镜的清洗与消毒。 ⑤检查室应配有空调、相应的水电设施、稳压电源装置、吸引装置、供氧装置、抢救药品及设备。 (3)基本器械 ①内镜数量内镜室的内镜数量应与本院内镜检查人数相一致。根据国家卫生部有关内镜消毒的规定,每例内镜检查后,内镜清洗及消毒时间不得少于20min。医院应根据检查人数配置相应的内镜与检查台数,以保证内镜消毒质量。 ②内镜的使用与报废制度各内镜室应建立内镜档案卡,记录内镜购置时间、使用频度、检查人数及维修情况。对不能维修使用的内镜实行报废制度,性能不良的内镜不得用于临床检查。 ③器械购置对各类辅助器械与治疗器械,购置时须严格检查“三证”,未经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器械不得使用。

疾控中心消毒隔离制度、流程

东丽区疾控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1.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 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 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 5.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东丽区疾控中心消毒隔离的工作流程消毒隔离严格划分为三区,即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为保持环境清洁,洁净度低的工作人员到洁净度高的区域工作需洗手、更衣、换鞋。现将我中心有关工作流程阐述如下。

1 去污过程 1.1分类 物品使用后进行分类,尽量不用手直接分类,锐利物品必须放在防刺容器内进行传送。 1.2 浸泡 可软化或去除污物,对于大量有机物污染和污染物已被风吹干可先用酶洗涤剂浸泡至少2 min以上。 1.3 清洗 用自来水手工清洁,清洁时要注意自身防护,戴厚的橡胶手套,戴面罩以保护眼、鼻、口腔黏膜,穿围裙和袖套,戴头套,有专门的清洗池和清洗空间。清洗器有自动和半自动,这些清洗器一般包括冷水清洗、洗涤剂清洗、漂洗和热水消毒、还有干燥过程。另外,还有自来水漂洗和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漂洗。 1.4干燥 擦干或烘干。 2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 灭菌方法:难灭菌的物品放在上层,小包和金属包放在下层。物品包要竖式摆放,玻璃瓶等开口向下或侧放以利于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启闭式筛孔容器应将筛孔的盖打开。预真空压力蒸汽灭器菌装置小于柜式容积90%,同时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置大于柜式容积10%,以防止“小装置效应”,残留空气影响灭菌效果。 4 灭菌后处理 检查包的完整性,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无菌包有明显水渍的不能作无菌包使用;启闭式容器,检查筛孔是否关闭。检查指示胶带和指示卡变色情况,未达到或有疑义的不可使用。灭菌包落在地上或误放在不洁处或粘有水液,均为受

疾控中心消毒隔离制度、流程.doc

疾控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1.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 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 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 5.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疾控中心消毒隔离的工作流程 消毒隔离严格划分为三区,即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为保持环境清洁,洁净度低的工作人员到洁净度高的区域工作需洗手、更衣、换鞋。现将我中心有关工作流程阐述如下。 1 去污过程 1.1分类 物品使用后进行分类,尽量不用手直接分类,锐利物品必须放在防刺容器内进行传送。 1.2 浸泡 可软化或去除污物,对于大量有机物污染和污染物已被风吹干可先用酶洗涤剂浸泡至少2 min以上。 1.3 清洗 用自来水手工清洁,清洁时要注意自身防护,戴厚的橡胶手套,戴面罩以保护眼、鼻、口腔黏膜,穿围裙和袖套,戴头套,有专门的清洗池和清洗空间。清洗器有自动和半自动,这些清洗器一般包括冷水清洗、洗涤剂清洗、漂洗和热水消毒、还有干燥过程。另外,还有自来水漂洗和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漂洗。 1.4干燥 擦干或烘干。 2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 灭菌方法:难灭菌的物品放在上层,小包和金属包放在下层。物品包要竖式摆放,玻璃瓶等开口向下或侧放以利于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启闭式筛孔容器应将筛孔的盖打开。预真空压力蒸汽灭器菌装置小于柜式容积90%,同时预真空压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要求规范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相关的管理要求、基本条件、操作规程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软式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时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GB 内镜清洗消毒机(2012发布) GB 医用清洗剂标准(2012发布) GB 消毒技术规范(2012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软式内镜flexible endoscope 用于疾病诊断、治疗的可弯曲的内镜。 3.2 清洗cleaning 使用含有医用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附着于软式内镜的污染物的过程。

3.3 漂洗rinsing 用流动水冲洗清洗后软式内镜上残留物的过程。 3.4 终末漂洗final rinsing 对消毒后的软式内镜进行最终漂洗的过程。 3.5 内镜清洗消毒机automatic endoscope reprocessor, AER 用于内镜复用处理,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3.6 医用清洗剂medical cleaning agent 用于医疗器械清洗,增强水的去污能力的化学制剂。 4 管理要求 4.1 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 4.1.1 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宜按专业群分别建立集中的内镜诊疗中心(室)。4.1.2 医疗机构应将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内镜中心(室)医院感染管理和内镜清洗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加强监测。 4.1.3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遵循本标准,负责对本医疗机构内镜使用和清洗消毒质量的监督管理,包括内镜中心(室)建筑布局与工作流程审核、日常巡查、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 内镜中心(室)的管理要求 4.2.1 内镜中心(室)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清洗消毒操作规程、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2.2 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将所有用于患者诊疗操作后的软式内镜均视为具有感染性,应立即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并进行人员防护。

内镜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内镜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执行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及《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 2.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 与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 配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应定期进行医院感染控制质量分析,研究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的高危因素,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流行及暴发趋势,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工作人员应掌握内镜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 面的相关知识与技能,接受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培训。 4.建筑原则、布局、设备、器械等应符合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 术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区域设置合理,分区明确,流程符合功能需要。 5.分设独立的内镜清洗消毒室与内镜诊疗检查室;不同部位内镜诊 疗操作应分室进行或分时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设备应分开。 6.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结核分支杆菌感染病人、其他传染病人安 排在每日诊疗的最后进行内镜诊疗,或使用“阳性”标识内镜进行。

7.灭菌内镜诊疗应在符合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执行手术区域管 理要求。 8.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灭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 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2)凡穿破粘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3)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 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4)内镜及附件用后立即清洗、消毒、灭菌;清洗、消毒、灭菌时 间应使用计时器控制。 5)禁止使用非流动水清洗内镜。 9.内镜清洗与消毒、灭菌应严格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的要求:执行“初洗—酶洗—清洗—消毒/灭菌—冲洗”的程序。 1)酶清洁剂的配置和浸泡时间按产品说明书(不少于5分钟),酶清洁剂应一镜一更换。 2)适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或者内镜部件应当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适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可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 3)2%碱性戊二醛浸泡时间: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喉镜不少于10分钟;支气管镜不少于20 分钟;结核杆菌、分支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不少于45 分钟;需要灭菌的内镜必

消化内镜诊疗规范标准

消化镜诊疗技术管理规 (2013年版) 为加强消化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消化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本规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消化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所称的消化镜诊疗技术包括胃镜技术、结肠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小肠镜技术、超声镜技术、胶囊镜技术、腹腔镜技术、子母镜技术、胆道镜技术等诊疗技术。 消化科涉及腹腔镜和胆道镜等普通外科镜诊疗技术参照《普通外科镜诊疗技术管理规》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消化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消化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消化镜诊疗技术

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 1.临床科室。 (1)三级医院设有消化科或者普通外科。 (2)其他医疗机构应具备与从事消化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或协作转诊机制。 2.消化镜诊疗室。 (1)包括术前准备室、镜诊疗室和术后观察室。 (2)有满足消化镜诊疗工作需要的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三)有经过消化镜诊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消化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单独的消化镜清洗消毒房间、镜清洗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

手术管理的消化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同时具有消化科和普通外科或具备与从事消化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近5年累计完成消化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0例,其中,累计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例或累计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消化镜诊疗技术(附件2)病例不少于100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3.具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镜诊疗技术需求的临床辅助科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4.开展消化系统肿瘤相关消化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还应当具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与放射治疗科的诊疗科目。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医师。

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制度及控制措施

ICU病房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制度及控制措施 一、病房一旦收治无法转院或住院期间发现急性传染病人时,应设单间,隔离病人应有明显的隔离标记,防止交叉感染。 二、病房应设有传染病人专用的血压计,听诊器等。 三、呼吸道传染病,如结核、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流脑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执行额外预防。将病人安置在单独的房间,病室应紧闭房门、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病人戴口罩,不得离开病室,严禁不同病室病人间相互接触。 四、血液、体液隔离的传染病,如: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应进行窗边隔离,实施标准预防措施。护理用具(体温计、扫床巾、便器等)专用,病人的血液、排泄物、呕吐物(稀薄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1000ml加漂白粉50g 或2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无粪的尿液每1000ml加入干漂粉5g或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100ml混匀放置2小时)。经过有效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五、肠道隔离:如急性腹泻、痢疾、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同种病原体感染可居一室,实施标准预防措施。工作人员接触传染病物质时戴手套,在护理病人前后要洗手。便器可用含氯消毒剂5000mg/L浸泡30分钟消毒,消毒液要漫过容器。卫生间专用。 六、凡传染病人使用的医疗器械按消—洗—消程序处理,病人用过的物品未经消毒不得带出病房,病房定时进行消毒,病人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七、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视为医疗垃圾处理。 八、工作人员进入病区应带工作衣、鞋、帽,进入污染区护理、接触病人时要穿隔离衣,戴口罩,离开时脱去,并应消毒双手。 九、严格探视及陪护制度,陪护要遵守隔离要求。 2009年4月制订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ICU

内镜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内镜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1、内镜中心应设检查区、清洗消毒区、清洁区,清洗消毒区应设置专用的洗涤水槽清洗内窥镜及其附件;严格划分清洗消毒室和诊疗室,内镜的清洗消毒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 2、保持室内清洁,各种仪器设备使用后须用75%酒精擦拭消毒,有体液、血液、分泌物污染时立即用0.05%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未常使用的仪器设备用75%酒精擦拭消毒每周一次;操作结束后治疗车、检查床、工作台表面用0.05%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3、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预防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内镜清洗、消毒或灭菌、使用中消毒剂的监测、记录和保存、个人防护措施等。 4、工作人员在诊疗时应按规定着装:戴帽、戴口罩、戴手套及穿隔离衣,操作前后洗手,每检查一人换一副手套;清洗人员应穿防渗透工作外衣、戴帽、戴口罩、戴护目镜及手套,手套一人一用一换。 5、病人进行内窥镜检查前,患者必须做乙肝表面抗原检查,HbsAg阳性者、已知特殊感染患者或非特异结肠炎使用专门内镜或安排在当天最后做,对可疑者需做丙肝标记物检查;以上患者用过的内镜应先消毒,再常规清洗消毒。

6、凡在检查中发现癌瘤取活检后,镜子必须严格洗刷处理后方可进行下一例检查,以免存在残留癌细胞影响他人。癌瘤患者可安排在当天最后做。 7、弯盘、牙垫、垫巾、止血带等器具一人一用一消毒;非一次性使用的口圈、弯盘、罐注瓶采用2%戊二醛高水平消毒30分钟;氧气湿化瓶、吸引瓶及管道、止血带采用0.05%含氯消毒液消毒30分钟,取出清洗凉干后备用。 8、消化内镜、呼吸内镜、鼻咽喉镜等使用前必须按《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清洗和消毒;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镜附件必须灭菌。 9、用后的内镜及附件应立即去污染、清洁,清除管道中的血液及活检孔和抽吸孔内的残留组织,洗净的内窥镜应清内镜表面及管道水份后再进行浸泡消毒。 10、消毒后的内镜,储存前先用75%酒精干燥处理镜身及管道,高压气枪吹干后方可悬挂保存于储镜柜内储存;储镜柜内侧须采用75%酒精擦拭消毒每周至少一次。 11、按规定更换各种消毒剂;每日监测使用中各种消毒剂的有效浓度并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应立即更换。 12、清洗用物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清洗纱布一次性使用且须每个步骤一用一换,非一次性使用清洗用物使用后采用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行为,促进内镜诊疗适宜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镜诊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人体正常腔道或人工建立的通道,使用内镜器械在直视下或辅助设备支持下,对局部病灶进行观察、组织取材、止血、切除、引流、修补或重建通道等,以明确诊断、治愈疾病、缓解症状、改善功能等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医疗机构开展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第六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分级管理

第七条 按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内镜诊疗技术分四级管理。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按照第二类医疗技术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管理。 第八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和发布各专业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管理目录和三级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参考目录,并根据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实际需要适时修订。 第九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各专业三级及以下内镜诊疗技术管理目录,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增补三级内镜诊疗技术管理目录。 第十条 未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意,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向下调整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的管理级别。 第十一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发布各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关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实施准入管理。 第十三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准予开展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按照要求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镜诊疗技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种消毒隔离制度

医院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 2.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2009版)》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与普通门诊要做到挂号、候诊、收费、取药、检验、注射、厕所等分开。感染性疾病科严格按照《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和《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进行设置管理。 3.按照《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和《医院消毒药械购置、验收、使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4.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所有诊疗物品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5.抽出的药液放置不得超过2小时,各种溶媒开启后存放均不得超过24小时,并注明开启时间。 6.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无菌器械保存液每周更换1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 7.特殊区域如各科治疗室、换药室、门诊注射室、普通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儿科病房、婴儿室、病房等,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与地面2次,每日空气消毒2次;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重点部门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及空气定期细菌学监测,洁净手术室每月一次空气细菌学监测,要有记录。使用的清洁工具(拖布、扫把、抹布等)标识明显,分别清洗,定点放置,定期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8.病床湿扫(一床一巾)、床头柜湿抹(一柜一巾),使用后浸泡消毒。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 9.洗衣房布局符合要求,洁污分开,特殊感染性衣物应分开消毒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一、医务人员上班衣帽要整洁,不带手饰、耳环、不留长指甲,下班、外出时应脱去工作服,不许穿工作服进入会议室、图书室、食堂等。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手卫生,操作前应洗手、带口罩、帽子,操作后及接触病人前后均应洗手或用消毒巾、消毒液抹手。 三、地面在没有污染的情况下每天湿拖1~2次,当地面、物体表面受到病原菌污染时,应使用消毒剂消毒。治疗室、办公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四、每日晨间护理时用湿布套扫床,一床一套(巾),病房内用品(桌、椅、床头柜等)每天擦拭(一桌、一巾、一消毒)2次,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保持清洁,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衣物。 五、病人用过的服药杯应浸泡于含氯消毒溶液中,消毒液每日更换一次。体温计一人一支,每次使用后500 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由专人负责测量消毒液浓度;使用过的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然后进行清洗、灭菌;用过和未用过的物品应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开放置。 六、治疗室、换药室、抢救室,特殊病房等,每天进行通风、换气,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2次,每次照射时间大于30,紫外线灯管每周须用95%酒精擦拭一次,并做好记录。每月应做好环境与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工作。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有记录。 七、医疗用品实行一人一用一消毒,各临床、医技科室使用后的器械物品包交由医院供应室集中清洗、消毒、包装、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使用后不再回收,直接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 八、凡适于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应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能用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器械,应使用低温灭菌或用2%戊二醛浸泡10个小时,容器每周更换一次;干置的无菌容器及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1次。 九、置于无菌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十、物品放置正确,无菌物品专柜专放,有效期内使用,灭菌包与一次性物品分开放置,标签明显。 十一、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玻璃瓶每周灭菌2次;小包装皮肤消毒 液开启后注明开瓶日期,有效期为7天。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 相关的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目的是给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制定普通外科内镜的风险管理指南~首先是提高普通外科内镜诊疗质量~其次是降低普通外科内镜治疗风险。本指南包括腹腔镜、十二指肠镜、胆道镜、甲状腺腔镜、乳腺腔镜、经肛内镜微创技术等有关事项。其中把推荐采用的各事项按程度分为A、B、C 3个级别~A:强烈推荐采用,B:希望采用,C:建议采用。 严格遵循《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遵循手术准入制度~对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务人员的准入资质、技术水平及手术成功率、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严格审查~每年度评审一次~实行目标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并发症的人员进行普通外科内镜准入资质暂停、重新考核及禁止等不同处理。 一、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是医师必须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当医生对患者的疾病进行诊治时~基于诊疗协议~在没有特殊情况时~有义务向患者说明其疾病的诊断、计划实施的治疗方法及随之带来的危险性~若有其他可选择的治疗方法~有义务说明其利弊及预后等。 (1)内镜检查的知情同意是为了达到如下目的 通过知情同意能够加深内镜检查者和被检查者之间的信赖关系~这种信赖关系对顺利的进行内镜检查或治疗是很必要的~向被检查者提供了十分详细的情况~使其能安心的进行内镜检查或治疗。由于知情同意的实施~使内镜术者及受检者共同理解了术中及术后的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可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安全的进行

内镜检查。内镜检查或治疗无论怎样毕竟是侵入性操作~从风险管理的观点考虑实施知情同意是必要的。 (2)内镜知情同意的方法 原则上口头做简单易懂的说明(A)。利用说明书或录音带等辅助手段也是有效的方法(C)。通过提供客观的情况得到受检者的理解(A)。说明的内容和受检者是否承诺应记录在病历上(A)。最好制定说明者、受检者双方签署的协议书(B)。 (3)内镜知情同意的内容 1.受检者的疾病状态(A)。 2.准备实施的内镜检查或治疗的具体内容(A)。 3.建议内镜检查或治疗的理由 (A)。 4.内镜检查或治疗的预期效果(A)。 5.内镜检查或治疗可能发生的危险(A)。 6.代替内镜检查或治疗的其他方法(A)。 7.如果不接受内镜检查或治疗的后果(A)。 二、做记录 做记录的目的是为患者保存内镜诊疗的信息~因此在对必要的事项进行正确记录保存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其内容要便于第三者理解。 (1)术前记录 1.术前诊断、观察经过、治疗目的等(A)。 2. 既往史、现病史、辅助检查所见(X线检查~血液检查等)(B)。 3.有无对药物的异常反应(A)。 4.有无内镜检查的禁忌证(A)。 5.是否使用抗凝剂(A)。 6.记载知情同意内容的同意书(B)。

内镜消毒规范

WS 507 —2016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相关的管理要求、基本条件、操作规程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开展软式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时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GB 内镜清洗消毒机(2012 发布)GB 医用清洗剂标准(2012 发布)GB 消毒技术规范(2012 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软式内镜flexible endoscope 用于疾病诊断、治疗的可弯曲的内镜。清洗cleaning 使用含有医用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附着于软式内镜的污染物的过程。漂洗rinsing 用流动水冲洗清洗后软式内镜上残留物的过程。终末漂洗final rinsing 对消毒后的软式内镜进行最终漂洗的过程。 内镜清洗消毒机automatic endoscope reprocessor, AER 用于内镜复用处理,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医用清洗剂medical cleaning agent 用于医疗器械清洗,增强水的去污能力的化学制剂。 4 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 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宜按专业群分别建立集中的内镜诊疗中心(室)。医疗机构应将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内镜中心(室)医院感染管理和内镜清洗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加强监测。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遵循本标准,负责对本医疗机构内镜使用和清洗消毒质量的监督管理,包括内镜中心(室)建筑布局与工作流程审核、日常巡查、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内镜中心(室)的管理要求 内镜中心(室)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清洗消毒操作规程、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将所有用于患者诊疗操作后的软式内镜均视为具有感染性,应立即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并进行人员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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