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5714

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标准范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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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标准范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原油罐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部位,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结合管道储运公司对原油罐区的管理现状,为进一步加强罐区的安全技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原油罐区

第三条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1、罐区消防系统

(1)应设独立的高压消防水系统,其消防给水管道应环状布置,进水管不少于2条,并有可靠的水源;消防用水量应能满足扑救罐区最大火灾时配制

泡沫用水量与储罐的冷却用水量之和,其压力为0.7-1.2Mpa。

(2)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最小不应低于

200mm。

(3)大容量的独立罐区,应用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采用液下氟蛋白灭火系统,应在单向阀之后安装密封爆破片,截止阀处于常开状态;浮顶罐不宜采用液下灭火系统。

(5)罐区消防道路靠近罐区一侧严禁种植妨碍消防作业的树木。

(6)罐区应设环形消防道路,当受地形限制时,可设置

回车专场的尽头式消防道路,其面积不小于

15m*15m。

(7)为保证大型消防车通行,消防道路的转变半径不小于9m,净高不小于4.5m.

2、罐区的防雷和防静电

(1)所有罐必须设防雷接地。贮罐防雷接地点不应少于2点,接地点沿贮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为便于正确测接地电阻,接地线应作可拆装连接。

固定顶钢罐,当顶板厚度大于4mm时,可不装设避雷针(线);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压力贮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防雷接地。

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2)钢罐和管道均应作防静电接电。

钢罐的防雷接地设施,可兼作防静电设施。

每组防静电接地体的电阻应小于100欧姆。

*上罐的扶手需安装消除上罐人体的静电导出装置。

(3)贮存易燃液体的浮动式金属罐顶,应用挠性跨接线与罐体相接,不应少于2处,跨接线须选用截面不少于25mm2的软铜绞线。

3、罐区的仪表和安全监控设施

(1)罐区的仪表和安全设施必须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2)贮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防报警。

(3)贮罐布置集中,总储量较大的罐区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监控管理,对贮罐的液位、温度、压力、进出口阀门工作状态实施监控,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快速巡回检测,具有各种限制值报警及异常状态参数

的存贮功能。

(4)贮罐的主要进出口阀门逐步实现自动控制,若有困难,可采用手动阀门信号回讯器,实现计算机监控。

(5)贮罐进出油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况在控制室要有明显的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跑油,冒顶等事故的发生。

4、防火堤及罐区排水系统

(1)用毛石或砖砌的防火堤要用混凝土覆盖内表面和堤顶,应能承受液体静压且不渗漏。

*(2)管线穿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新建管线不宜采用穿防火堤方式。

(3)防火堤积水排出口应设在防火堤外,并设易于操作的开关阀门,其开关状态必须使远处易于辨

认。罐区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开关阀门。

雨季防火堤内积水,要及时排出,排出后立即关闭出水口阀门。

(4)罐区排水系统与仪表电缆沟

5、进出入罐区的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罐区的施工人员以及作业机动车辆、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入罐区。

(2)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6、罐区宜有适量的安全警示和安全标志牌,贮罐应有罐号及所贮存物料的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和走向。

7、上罐注意事项

(1)上罐前手触盘梯的铜片,以消除人体静电;

(2)不应穿化纤服装和带钉的鞋;

(3)罐顶禁止使用非防爆的手电筒及电器;

(4)固定顶油罐同时上罐人数不应超过5人,且不应集中在一起,上浮项罐的浮梯不应;

(5)雷雨时,禁止上罐;遇在5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上罐。

8、罐区管理的一般要求

(1)罐区应清洁,防火堤内不准有杂草、油污、火源及易燃物。

(2)罐区内的防火堤不可随意开口;

(3)罐区排水不准将水排到罐区内,防火堤内的雨水应及时排放;

(4)罐区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油罐顶无油污、无积水。

第四条罐区内施工安全规定

(1)有关部门必须对进入罐区的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等进行确认。执行《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进出罐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进设备作业票,有关部门批准后,现场在确认设立安全监护人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等。

(3)在罐区内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工业用火作业票,在动火手续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后,现场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

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火票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有效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票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办理手续,方可动火。

(4)在罐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办理用电票,持票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罐内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加设漏电保护装置。罐外临时用电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5)在罐区高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油品运输安全管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油品运输安全管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084-18 油品运输安全管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往往危害大、影响大、损失大,扑救困难。如:1989年8月12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油库油罐因雷击导致爆炸起火,大火前后共燃烧104小时,烧掉原油3.6万吨,烧毁大型油罐5座。这次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40万元,在大火扑救中有14位消防官兵牺牲,56人受伤;5名油库职工牺牲,12人受伤。1998年3月5日下午4时左右,陕西省西安市煤气公司管理站贮气罐区一座400立方米球型贮气罐底部阀门爆裂,导致液化石油气大量泄露,液化石油气站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载体堵漏过程中,由于处置不当,下午6时左右突然发生爆炸起火造成11人死亡(其中消防官兵7人),31受伤(其中9人重伤,在抢救过程中又有3人死亡),罐区内2座400立方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码头系指利用码头进行石油及其成 品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区域,含趸船、泊位、锚地、栈桥等设施。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三条码头设备设施应符合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进行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的趸船,应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趸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条在距泊位20m以外或岸边处的危险品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第七条码头的液化烃装卸管道应采用装油臂或金属软管,并采取安全放空措施。 第八条码头应设消防水系统,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每年系统整体试运不少于两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卸码头小于5000t级时,应配置30L/s的移动喷雾水炮一只和500L推车式压力比例混合泡沫装置一台。 2.四、五级油库所属的油品装卸码头,应配置7.5L/s 喷雾水枪两只和200L推车式压力比例混合泡沫装置一台。 3.停泊5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海港油码头应设固定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其混合液供给速率不小于30l/s。 4.停泊5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河港油码头或停泊20000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海港油码头,应设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其}昆合液供给速率不小于60L/s。并宜设置两个固定式水一泡沫两用炮,每个炮喷射速率不宜小于30L/s;当海港油码头停泊50000t,级及以上船型时,两用炮宜采用高架遥控炮。 5.混合液的连续供给时问不小于0.5h,消防水的供给时间不小于2h,当设置水幕时,消防用水应考虑水幕用水量。 6.甲、乙类油品海港码头,当停泊35000t,级及以上船型时,宜设置防热辐射水幕,水幕设置应符合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35000 t级及其以上船型的甲、乙类油品海港油码头在油船靠舶作业期间,应有消防船或拖消两用船进行监护。

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仓库、生产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仓库、生产车间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4.6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

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 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记录。

油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油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了在油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做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本规定适应油品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 2、检查 2、1 出车前巡回检查。 2、1、1 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有效,半挂车查转盘固定螺丝、转盘锁销。 2、1、2 检查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危险品三角灯、危险品标志牌是否完好齐全。 2、1、3 检查呼吸阀是否畅通,罐盖橡胶垫是否完好,油罐罐盖能否盖紧;罐体、阀门有无泄漏的现象。 2、2 检查各类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2、3 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 2、4 冬季出车检查铁锹、防滑链等防滑工具是否携带齐全。 3、车辆行驶 3、1 车辆进、出车场做到一挡进、二挡出,严禁相互超越或抢道。 3、2 严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车时,做到前车不让不超,视线不清不超,道路及车前有障碍物不超;会车时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行车中与前车保持规定距离,防止前车突然紧急制动;转弯时,应减速、鸣号、靠右行。 3、3 行车中严禁吸烟,若吸烟请将车辆停放到道路右侧临时停车场(点),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车辆,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吸烟时要远离车辆,到下风处

吸烟。 3、4 坡道行驶严禁空挡滑行,更不准发动机熄火滑行。 3、5 雨雪滑路行驶。不准使用紧急制动和猛松油门,急打方向,必要时及时安装防滑链条。 3、6 凡标有黄实线的路段严禁超车或掉头、转弯。 3、7 牵引车、拖挂联接部位不牢固、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机件有故障的挂车严禁行车。 3、8 夏季原油运输,合理安排运行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防止因高温蒸发成品油溢罐。 4、装油 4、1 执行中石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及兰州炼厂的装车安全管理规定 4、1、1 进油库前,车辆按顺序靠道路右侧排队停放或者按油库、炼油厂的要求排队停车,自检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是否完好有效;并将阻火罩拔到正确的位置。驾驶员按规定穿戴好防静电服和无铁钉底的鞋。 4、1、2 经油库安检人员检查合格后,自觉将自带的火种、手机等危险物品交安检人员保管,驾车慢行进入装油区,按顺序排队待装。 4、1、3 装油前联接好接地线,将静电带接地,检查放油阀门是否关紧,再将放油鹤管插人罐口,通知装油人员放油,坚守岗位听从装油人员的指挥。 4、2 夏季装运成品油,罐装液位不得超过85%,防止成品油冒罐。 4、3 驾驶员与油库计量员共同对油进行验收,双方无异议后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签字盖章,盖紧罐盖,打好铅封,解除接地线。将车慢慢驶出装油台。 4、4 严禁在装油台区域内检修车辆。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储罐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以及储罐的使用、维护和工艺要求制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常压储罐的管理。 3、[ 职责 ] 3.1 技术中心负责储罐设备的设计、安装、改造、修理、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保管。 3.2储运部门负责按规定对储罐进行现场管理、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实施。 3.3 安环部负责对常压储罐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4、[ 管理内容 ] 4.1储罐的安装 4.1.1由储运部门运营计划或工艺要求、提高产品的品质、扩大产品的品种和吞吐量填写《安装立项单》,报技术中心部门。 4.1.2 技术中心部接到立项申请后,负责组织设计,审核,安装和验收。施工过程严格按照《AQ3053-201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4.2使用前调试验收 4.2.1使用前,技术中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安环部门及监理相关部门依照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必须进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2.2竣工验收 A、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4.1.12 所有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都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部进行整改,经参加验设备到达公司后,仓库和动力设备部根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开箱后按装箱单清点,收集设备资料(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维修卡等)、附件及备件。并校对随机备件。 B、在提货或验收时,若发现设备有破损、缺件等情况由设备管理人员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检查、取证、提出索赔。

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语设置规范

胜利油田油气生产场所HSE警示标识及警语 设置规范 前言 本标准由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现河采油厂、桩西采油厂、海洋采油厂、石油开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海峰、林心平、王振法、苏亚冰、刘传宏、马文峰、李克敏、刘道华、高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油气生产场所内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油气生产场所HSE标志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2008安全色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SY 6355-2010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632-2005 海洋石油警示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3.1 油气生产场所 指油田主要油气生产现场,包括油(气、水)井生产现场、联合泵站、注水站、接转站、注汽站、轻烃站及以上场所内包含的主要辅助场所。 3.2 HSE警示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HSE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HSE警语 用以表达警示提示信息的文字,由底色、文字构成。 4 一般要求 4.1 HSE警示标志制作规范

4.1.1 HSE警示标志应按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4.1~4.5的规定制作。 4.1.2 HSE警示标志的颜色应遵照GB 2893-2008《安全色》所规定的规则。 4.1.3 HSE警示标志的尺寸应按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附录A中的1到6型标准进行选用,其中各场所出入口处集中设置的标志牌应使用4型标志牌(即圆形标志的外径为280mm,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为350mm,正方形标志的边长为250mm),场所内部局域信息标志牌应使用2型标志牌(即圆形标志的外径为110mm,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为142mm,正方形标志的边长为100mm)。 4.2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设置与使用 4.2.1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并清晰可见,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标志牌前不应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2.2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应不低于75°。 4.2.3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集中设置,场所有出入口的除本标准特殊标注外均应设置于入口处;不适用于集中设置的场所,如维修工房内机械设备区应按照实际区域范围,独立设置区域警示标志及警语。 4.2.4 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应按照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警语的顺序设置。 4.2.5 集中设置、有人驻守且在院内非集中设置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采用宣传栏方式,野外开放式生产区域设置的HSE警示标志及警语宜采用设备本体喷涂方式。 4.3 设置HSE警示标志及警语的标志牌制作材质应符合安装位置的环境要求,推荐使用合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本规定内所指油品是生产需要用的机械油、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汽油、柴油等,油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渗透的特性。油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措施。为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运行部负责油品的保管,储存和使用,并且负责油品的进库,所供油品的型号,数量负责。 3.内容: 油品库的安全管理 3.1.2油品库内除仓库保管员、公司及部门领导及被领导允许进入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3.1.3任何人员进入油品库内,绝对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打火用品,禁止穿带铁钉 的鞋及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库内。 3.1.4库内严禁烟火,修理作业必须使用明火时,一定要申报公司专管部门审批,并采 取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油品库必须保持阴凉通风,保持清洁,并且每隔三天对油品库进行通风排出挥发型气体。 油品库内电气设备,均应按规范要求密封防爆装置,夜间停电进入库房应使用防爆手电筒,禁止使用明火。 油品库区域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始终保持完好,油品库发生火灾时立即报告,并充分使用现场消防工具及时灭火,禁止使用水灭火 油品库周围应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

应制定油品库出入库管理制度并悬挂于油品库门口。 油品的入库管理 3.2.1油品到货时采购员提前通知仓库和运行部门做好验收工作准备。 3.2.2仓库保管员验收外观质量,数量,生产使用部门验收内在质量。 油品的种类,型号,数量,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入库油品由油库保管员按照不同种类,不同型号进行妥善储存,并做好记录。 油品的储存保管和出库 3.3.1对不同品种,规格,包装的油品,要实行分类堆码,并标明入库的时间和数量, 设立标示卡。出库时按先到先出库的原则,防止由于放置时间过长,影响油 品质量。 3.3.2油品库储存桶装油品时,要一律竖放,双排并列,桶身靠近,桶口向外,预留通 道,以便油车出入。 3.3.3需要特殊存放的油品,要按照具体要求进行存放。 3.3.4必须加强对油桶的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减少碰撞摩擦,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环境保护 3.4.1使用过程中的跑,冐,滴,漏的油品要收集后交由仓库管理员回收并集中处理。 3.4.2清洗油桶产生的油渣,泥渣交由仓库管理员回收并集中处理。 3.4.3更换下的废油要分类收集,交由仓库管理员回收并集中处理。 3.4.4擦拭油后的废抹布,不得随意丢弃,要集中处理。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8日实施日期:2015年01月28日 1 目的 为规范油罐区管理,防止油罐泄漏,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减少或避免安全、环保事故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油罐区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广西北海玉柴马石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油罐区的管理。 3职责 3.1调度中心 3.1.1负责对码头油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油罐的安全、正常使用。 3.1.2负责对码头产生不可再用的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3.1.3负责组织码头油罐区一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

3.2 生产部 3.2.1负责对厂内油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油罐的安全、正常使用。 3.2.2负责对厂区产生的不可再用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3.2.3负责组织厂内油罐区一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 3.2管理部 3.2.1负责将收集的废油按照《废物管理规定》转移处理。 4 引用文件 4.1 《码头油罐区安全环境保护专项应急预案》 4.2 《废物管理规定》 4.3《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4.4《安全标志》 4.5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油罐区管理规定 5.1罐区管理的一般要求 5.1.1罐区应清洁,防火堤内不准有杂草、油污、火源及易燃物。 5.1.2罐区内的防火堤不可随意开口。 5.1.3罐区排水不准将水排到罐区内,防火堤内的雨水应及时排放。 5.1.4罐区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1.5油罐顶无油污、无积水。 5.1.6罐区的仪表和安全设施由罐区作业人员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5.1.7贮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罐区作业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防报警。 5.1.8罐区宜有适量的安全警示和安全标志牌,贮罐应有罐号及所贮存物料的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和走向。 5.2上罐管理要求 5.2.1固定顶油罐同时上罐人数不应超过5人,且不应集中在一起。 5.2.2雷雨时,禁止上罐。 5.2.3遇在5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上罐。 5.3罐区日常安全检查规定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的管理,其他罐区可遵照执行。 3责任部门 主管部门: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消防装置、水喷淋装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事故柜、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装置,并负责危化品充装登记、签证等工作。 相关部门:动力处生产部合成车间 生产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设备动力部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保卫部负责罐区消防设施、器材、治安保卫综合管理。 罐区管辖单位合成车间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罐区管理联系人负责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4程序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4.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4.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 4.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2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4.2.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4.2.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4.2.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2.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4.3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4.3.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4.3.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3.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油气储运安全

第一章绪论 1.1 本课程的性质、目的及任务 性质非储运方向的专业基础课程,是对储运专业基础知识及储运安全技术高度概括和全面介绍。作为一门综合性实用学科,储运安全技术的研究涉及石油、机械、电子、电气、系统工程、管理工程等广泛的知识领域,其研究的对象包括人(生产作业人员)、物(石油天然气与储运相关的设备设施)、环境(内外部环境)等各个对象及其相关 的各个环节。课时共48学时。 目的对储运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通过储运工程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的学习,能够应用相关理论、方法和手段,进行油气储运工程的安全运行分析与管理。 任务1.掌握石油及天然气储存及输送的基本方法和过程; 2.熟悉石油及天然气的性质及用途; 3.了解油气集输系统的组成和工艺流程、油气管道输送方式; 4.了解油品储存和天然气的储存 5.掌握油气储运系统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油气场站、油库、加油站、管道等安全分 析与管理。 主要参考资料《油气储运工程》,严大凡主编,中国石化出版社 《天然气集输工程》,张良鹤主编,石油工业出版社 《天然气管道输送》,李长俊主编,石油工业出版社 《油库加油站安全技术与管理及事故分析与防范实务全书》, 黄明达,李庄主编,当代中国音像出版社 1.2 课程考核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内容:考试大纲

考核办法: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 1.3 油气储运安全技术专业范围 一、油气储运:石油和天然气的储存和运输 一)油气储运系统:是连接产、运、销各环节的纽带,包括矿场油气集输及处理,油气的长距离运输,各转运枢纽的储存和装卸,终点分配油库(或配气站)的营销, 炼油厂和石化厂的油气储运等。 油气储运系统 1、原油 井场—集油站—集油总站(联合站:原油净化处理)—首站—长 输管线(管线的穿跨越、中间泵站等)—终站(库、炼厂、铁路运 输、船等)—炼厂 详解:原油从油井(自喷或抽油机井)经集油管线输至集油站,在集油站进行适 当的油气分离、计量、(增压、加热)。由管道(油气混输或油气分输)输至集油总 站对原油进行轻烃回收、原油稳定、含油污水处理、气体脱水、脱CO2和脱硫等综合处理。经处理质量合格后的原油,进入首站(或原油库),由长输管线输至炼油厂或 码头。 首站:输油管的起点输油站,也称首站。 它的任务是收集原油或石油产品,经计量后向下一站输送。首站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油罐区、输油泵房和油品计量装置。有的为加热油品还设有加热系统。输油泵从油罐汲取油品经加压(有的也经加热)、计量后输入干线管道。 原油稳定:原油稳定就是把油田上密闭集输起来的原油经密闭处理,从原油中把 轻质烃类如:甲烷、乙烷、丙烷、丁烷等分离出来并回收利用。这样原油相对减少了 挥发作用,也降低了蒸发造成的损耗,使之稳定。目前采用的 稳定方法大致有四种:负压分离稳定法(适用于含烃量较少的原油)、加热闪蒸 稳定法、分馏稳定法(适用于含烃量较大的原油)、多级分离稳定法。

油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油品及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汽油、柴油、稀料、氧气、乙炔、乙醇、丙酮、硫酸、盐酸、碱类、油漆 3、职责 生产技术部及品质保障部负责监督检查;物资供应部负责物资采购的保证工作。 4、管理要求: 4.1人员管理: 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环境保护和安全意识;对具体的物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防患于未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轻易放过一个不安全因素。 4.2采购管理: 4.2.1各单位根据生产和生活所需的易燃油品及化学品,根据《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的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在实施采购时一定要遵守国家对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规定,选择有国家认可的,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厂家和单位,尤其是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的要求,优选低含硫量、低污染、低毒性、低腐蚀性的产品。

4.2.2采购时应向供方索取所购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等相关材料,并将信息传递给使用部门。 4.3搬运及储存管理: 4.3.1库房管理:易燃、油品及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库房附近应当配备消防和灭火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专用库房不应与生活区及其它设施在一起,库房内应阴凉、干燥、通风,地面应是硬质地面并具防渗措施,库房员要经常检查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情况,发现渗漏、破损等及时采取措施,库房内要有符合规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3.2氧气、乙炔具体管理要求:验收中应查看钢瓶上合格标志,有无安全帽,气阀处不得沾染油脂和油污及有机粉末(高压氧遇油脂及有机物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不漏气,必要时用橡皮管插在气阀上,一端插入水盆,检查是否漏气。搬运时不得顺道滚动,拖拉。装车时应平放,瓶口向一方空隙处填紧密,以防滚动撞击发生危险,搬运人员不要戴油污手套操作。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专用库房(棚),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最好直立存放在木格或铁格架内,室温不宜超过38度。瓶口螺丝禁止上油,不能和油脂和可燃物接触。 4.3.3乙醇是一级易燃物,无色或淡黄色,有酒精闪点14度,易燃、易挥发,其蒸气易着火爆炸,验收时应查看容器是否密封完好无损。 4.3.4丙酮是一级易燃物,闪点—10度,易燃、易挥发,有毒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法规、标准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罐区危险化学品的卸车、储存、传送过程管理,其它罐区可参考本规定执行。 三、职责 1、XX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规定,X车间负责罐区的日常生产安全管理、消防及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器材的维护保养,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 2、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各级部门应加强对罐区的巡回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XX部每日对罐区巡检一次,监督检查罐区的安全管理情况;罐区管辖单位每2小时巡检一次,负责检查罐体、管道、阀门、法兰有无泄漏情况,罐区围堰墙体是否完好无损,基础有无沉降,罐区的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可燃气体报警仪、静电接地导出报警仪、灭火器等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器材是否齐备完好;保卫人员应对罐区进行24小时昼夜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供应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索要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材料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对采购数量及证明材料进行记录、存档。 四、管理内容 1、罐区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本岗位所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并能熟练使用安全设施、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器材,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保卫制度和物料卸车、传送操作制度。 3、XX部应编制罐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车间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演练后有总结、评价。 4、X车间员工应熟悉罐区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确保罐区发生事故后能按预案内容进行处置。 5、进入罐区管理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手机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罐区。 (2)罐区防火堤内、卸车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电气设施。人员进入罐区必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3)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办证、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 6、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DOC25(1)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颁布日期】971231 【实施日期】9807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储运 【名称】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 【标准号】SY6320-1997 【章名】全文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 Safty regulation of petroleum gath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in land oil and gas field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原油、天然气的采集、输送、处理、储存过程中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的油气集输与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BJ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7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 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723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GBJ 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J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J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 5015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 50183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SYJ 4油田油气集输规范 SY/T 001096 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标准 SY 0031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 SY 0043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标准 SYJ 45原油电脱水设计规范 SY 0075油罐区防火提设计规范 SY/T 0076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 SY/T 0511石油储罐呼吸阀 SY/T 0512石油储罐阻火器 SY/T 05251石油储罐液压安全阀 SY 5225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SY/T 5537原油输送管道运行技术管理规范 SY 5690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SY 5719天然气凝液安全管理规定 SY 5737原油管道输送安全规定

油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85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油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范本

油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 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加油站职工的安全健康和仓库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的仓库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站长是仓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仓库的安全、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编制仓库人员的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作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338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Oil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为加强公司油品储存及使用的管理,确保安全、无污染。2范围:公司各使用油品的车间及储存油品的仓库。 3职责 3.1公司各使用车间负责现场使用油的管理。 3.2机配件库负责油品的贮存管理。 3.3办公室负责检查相关部门油品使用情况。 4工作要求 4.1采购人员负责按要求采购相应规格数量的油品,不得多量采购,并确保油品入库安全, 4.2装卸人员装卸油品时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装卸时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和磨擦,装卸现场5米内严禁烟火。 4.3储存油品的仓库应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仓库5米内严禁烟火,

仓库保管员应定期对油品进行检查,发现泄漏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4.4车辆设备检修或定期保养产生的废油由使用单位交仓库集中交供应商处理。 4.5油品使用单位应将擦油布集中存放在公司指定位置,确保地面无油污,应采购油污清洗剂清洗干净。油品的废弃包装物处置按《废弃物控制程序》执行。 5相关文件:《废弃物控制程序》 6.记录 《危险化学品、油品清单》 《危险化学品、油品储存使用情况检查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石油公司码头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石油公司码头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目录

(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为减少码头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油库码头管理 本制度所称码头区域,包括码头操作平台、引桥、码头控制室等区域。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生产操作部、安环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基本管理要求 进入,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我司码头作为通道上岸。 4.1.10进入码头作业要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要手触摸不锈钢接地装 置以消除人体静电。 安全环保部人员检查核实后,方可上船,船员在库区应按规定的路线行走,不得携带火种,必须关闭手机。 人员管理要求 兼职码头管理员,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油库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指示和规定; (2)督促落实码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监督码头安全工作,填写船/岸安全检查表,确认安全后才可装卸作业; (4)协调解决码头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协助油船安全靠离泊。 建设管理要求 “三同时”制度,码头设备设施应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规定,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码头的装卸作业 (1)码头和船上是否有足够的值班监督人员。 (2)船/岸的通讯方法和设备是否已商定并适用。 (3)船/岸的消防设施是否就位,并做好随时使用的准备。 (4)输油软管/是否安装妥当并处于良好状态。 (5)船/岸之间的静电接地线或其他绝缘手段是否牢固并处于良好状态。 (6)禁用明火的各项要求是否得到了充分的执行。 (7)装卸作业前应与船方/油库确认装卸油品的品种、数量、输油管线、扫线空间,到量操作选择。 (8)作业时,有关人员应在现场密切监视管线压力、流速、输油软管/的使用状况,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加以排除。 (9)装卸作业时,输油软管/应留有适当长度余量,并勤于检查,防止船舶漂移,潮水涨落将软管拉断挤损。 4.4.2装卸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程序操作,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罐区管理规定

罐区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罐区管理制度为加强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保护社会环境,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的罐区范围是指:低温液体储罐区。 3一般规定 3.1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2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3.3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罐区。 3.4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 3.5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4巡回检查 4.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2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5防火防爆 5.1罐区内用火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6.1罐区应按规范要求,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6.2储罐应定期进行检验。 6.3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液位计等齐全有效。 7管道 7.1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检验。

7.2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8电气装置 8.1罐区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8.2罐区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9防雷、防静电 9.1罐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按规定进行测试。 9.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9.3罐区作业人员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9.4罐区储罐的上罐扶梯人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人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Q SH1020 1264-2013轻烃生产安全规定

Q/SH1020 1264-2013 代替 Q/SL 1264-1996 轻烃生产安全规定 2013-07–05 发布 2013-09–30 实施

Q/SH1020 1264-2013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 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代替 Q/SL 1264-1996《轻烃生产安全规定》 。本标准与 Q/SL 1264-1996 相比,除编辑性修 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订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 章) ; ——增加和完善了新建、改扩建轻烃站库(装置)安全验收的有关要求(见第 4 章) ; ——增加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准备的有关要求(见第 5章) ; ——增加和完善了轻烃生产安全运行的有关要求(包含了消防要求) 。(见第 6 章) ; ——修改和完善了检修要求(见第 7 章) ; ——修改和完善了其它应符合的规定(见第 8 章) 。 本标准由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现河采油厂、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 帆、李振安、张建海、刘道华、丁 帅、程 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SL 1264-1996。

Q/SH1020 1264-2013 轻烃生产安全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烃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轻烃回收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0.4 压力容器 第 4 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 3501 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 0011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 SY/T 0043 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 SY/T 0060 油气田防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Y/T 0076 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 SY/T 0089 油气厂、站、库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SY/T 0460 天然气净化装置设备与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Y/T 0524 导热油加热炉系统安全规范 SY/T 522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 5262 火筒式加热炉规范 SY/T 5920 原油及轻烃站(库)运行管理规范 SY/T 6069 油气管道仪表及自动化系统运行技术规范 SY 6355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562 轻烃回收安全规程 Q/SH1020 0993 工业用火安全技术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 第 549号 2009 年 5 月1 日起施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轻烃回收 石油或天然气(包括油田伴生气和气田天然气)通过稳定或净化等处理工艺获取烃类产品的过程。 3.2 原油稳定 1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淡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石化企业危险品码头防火、灭火、防毒、防污染能力,确保码头和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直属企业装卸石油及其制成品和化学危险品的专用码头。 第三条专用危险品码头系指进行石油及其制成品、化学危险品作业的区域,包拓趸船、泊位、栈桥等。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危险品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做到劳动卫生和安全防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第五条进行装卸危险品作业的趸船,必须具有经交通部船舶检验部门鉴定的危险品作业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危险品趸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装卸危险品的码头必须在离泊全20米以外的危险品输入管道上安装紧急切断 阀。 第八条危险品码头在装卸液态烃输油管油臂上宜安装紧急释放阀。 第九条危险品码头必须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具有充足的消防水源,保证消防水不间断 地供水。 第十条危险品码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三章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应成立以分管领导负责,保卫、消防、安全、作业区、运输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品码头防火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本着能够扑灭初起火灾,具备自救能力的原则来配备消防力量、消防设施和器材,以保障码头安全和作业正常进行。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制定和完善有关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配备码头监督员,填写船/岸安全检查表(见附表); 4.审定危险部位灭火和救生预案; 5.每半年组织一次专职和义务消防员的事故预案演习; 6.每季度组织一次危险品码头的全面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立案,督促限期整改; 7.协调解决码头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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