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少年儿童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利用专题教育课开设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2、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4、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开展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当地医护人员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

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要通风良好;厕所清洁卫生。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所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制定严格的督查、检查制度,每学年至少检查四次。

2、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等人员集中

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3、学校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疫情报告人:杨凌

城关镇五里村学校

年月日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促进公司员工忠于职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提高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意识,督促员工主动自觉的发现工作差错,降低主观差错率,对各岗位出现的相关责任问题给予相应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员工。 2.2公司所有员工应遵照本制度检查自己的工作,做到事事有落实,人人有责任,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责任明确,违反必究。 2.3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4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3、内容: 本制度由总则、工作责任、责任追究与处罚、过失细则和附则五部分组成。 3.1工作责任 3.1.1 副总、总监级以上领导工作责任:公司副总、总监级以上人员作为领导者、规划者、决策者、 执行人、监督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承担总体责任。 1)对董事会及公司的决议承担执行责任; 2)对公司的决策质量承担决策责任; 3)对分管的下属部门肩负领导与监督责任,并对分管部门工作出现纰漏或造成不良影响负连带责任; 4)对因统揽全局不够、总体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3.1.2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各部门经理是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决策、计划、方案的第一责任人。对 部门员工在落实公司的经营决策、计划、方案、管理制度过程中出现的措施不够、工作不细、管理不利、工作推诿拖延、玩忽职守带来的损失、出现的漏洞,承担领导、督察、连带、执行责任。 3.1.3员工工作责任:除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之外的各级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是执行各项工作的 直接责任人。 1)对公司与本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未保质保量完成承担执行责任; 2)对未配合工作关联部门或同事的工作、推诿拖延承担执行责任; 3) 对未按时完成工作环节导致其他部门工作环节拖延承担执行责任; 4)对不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违反操作流程承担执行责任。 3.1.4各部门经理是负责监查责任的第一人,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的规定负有主要责 任。 3.2责任追究与处罚 3.2.1责任追究依据:公司章程、规章制度、操作流程、通知、会议决议、工作计划、工作联系单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doc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 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实行国家“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实行国家“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健康教育。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 2.根据传染病疫情,适时开展传染病防控救治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传染病的能力。 3.在病人来院进行保健、诊疗、康复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病人及家属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4.通过专家讲座、义诊、咨询,利用宣传橱窗、版报、图片、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资料以多种途径对病人及公众开展健康教育。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四、实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度,按规定开展传染病的预防接种。 五、对传染病遵循“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实行首诊负责制。 六、严格执行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报告。 七、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传播方式的预防原则,在对患者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传染性疾病病原体的传播方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 八、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防止传染病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九、诊疗过程中传染病的防控。 1.按国家要求设置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医院指定的科室进行诊治。不得歧视、推诿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2.对患有甲类传染病以及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必须安置到医院指定场所进行观察、隔离和治疗。对其他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根据需要按规定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 3.按国家规定对特定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转诊、追踪随访。 4.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处理。 5.根据需要,按国家规定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尸体解剖查验。

中层管理组织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宁铁通监察〔2016〕X号 关于印发《xxxxxxx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的通知 分公司属各地市分公司、工程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按照中移铁通公司要求,现将《xxxxxxx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xxxxxxx 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对 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股 份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失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 职责管辖范围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企业利益 和信誉遭受损害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渎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职责管 辖范围内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 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企业利益和信誉遭受重大损害的 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各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程序

第四条分公司成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其职责为: (一)研究制定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的有关制度、办法; (二)指导和监督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工作; (三)研究决定责任追究相关事项; (四)受理相关责任人的申诉或者复查申请; 第五条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公司纪检监察部,其职责为: (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关调查组开展失职渎职行为责任的调查核实; (三)评估失职渎职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出具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 (四)指导地市分公司的责任追究工作。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需要责任 追究的事项,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向领导小组书 面报告情况,提出调查方案;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成立调 查组、开展调查并上报结果,领导小组做出责任追究决定。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定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目录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盘水镇卫生院文件 关于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公共卫生站负责,疫情管理员洪福玉,疫情直报员洪福玉。 组长:谢远成 副组长:李安玲 成员:洪福玉、叶世美、何江丽、谭。 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盘水镇卫生院 2012年1月1月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员工,包括各成员公司。 三、制度原则 1、事实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处罚与奖励对等原则。 3、追责与改进,奖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权责界定 1、人力行政部:一般责任的追究由人力行政部根据制度考核执行,并履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和执行职能。 2、董事会/总裁办:重大责任的追究由董事会或总裁办会议研究决定执行,董事会负责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过错划分 过错分为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1、各岗位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对造成的损 失和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负直接责任; 2、经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导致过错发生的,负直接 责任。

3、经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 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过错发生的,经办人负直接责任。 4、经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的内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过 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5、管理人员对直接下属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 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当负领导责任; 6、分管领导对其主管或决策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对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当负主要领导责任。 7、经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 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及时予以纠正,导致过错发生的,承办人 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领导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8、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过 错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审核人未 经批准擅自决定,导致过错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9、批准人不采纳经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过错发生的, 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 出决定,导致过错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10、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决策人、 持赞同意见的班子成员负直接责任。 11、经办人不履行规定职责导致过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指 令、暗示经办人按其意图实施过错行为的,作出指令的人员负直接 责任。审核人作出的指令经批准人同意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 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六、追责内容 (一)管理干部及以上级别: 1、对于已经接受的工作任务,不按制度、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及时完成,对董事会交办的工作无故拖延、拒不办理或随意更改工作指令、决定,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借故不办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劝离。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各级领导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各级领导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领导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政副职以上、各部室(车间、分公司)负责人。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 1、违 __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若属方案错误诱导造成的,主要追究方案制定人的责任;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

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 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 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 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各部室(车间、分公司)负责人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 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 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 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汇总56385

传 染 病 管 理 制 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预防保健科工作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工作。

4、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8、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传染病预防措施和制度

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与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发生、流行、蔓延和爆发,预防学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避免或减少对师生的损害,为学生的健康提供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晨午检班级里保证具备几支体温计,供学生测量体温使用。晨午检时间,班主任一定要亲自过问寻查,班级内有无因病缺席的同学,缺席的同学一定要联系他的家长,弄清楚到底患的是什么病。学生在家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观察询问每位同学的身体状况,班主任老师要尽早发现本班患病或疑似患病的学生,如果有学生出现发热、腮腺肿大、出皮疹疱疹、咳嗽咳痰频繁、口和手出现疱疹等症状,要及早向学校领导、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有同学感觉不舒服,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出皮疹、出水痘、两腮疼痛肿大、腹泻等传染病症状时,为其测量体温,如果同学出现发热(体温≥37.5℃)(≥38℃),要及早向医务室报告,校医重新为其测量体温,做好登记,患病的学生要尽早隔离去医院治疗,彻底治愈后,持医院诊断书才能返校。 二、晨午检时,班主任要把班级当时因病缺席和在校发热学生的情况尽早报到校领导,早发现、早隔离,及早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不至于大面积流行蔓延。 班主任老师对因病没来上学的同学要随时与之联系,追踪该学生的患病情况,如患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早向校领导报告,返校时也要持医院诊断证明。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 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

干部考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干部考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干部考察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干部考察失误责任追究主体主要是指: 1、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不按程序进行考察,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的考察人员。 2、在干部考察谈话工作中,提供不真实情况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被谈话人及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在干部任用工作中,不听取考察组考察意见而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知情的党委负责人。 4、与干部考察工作相关,对造成用人失察、失误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述干部考察包括平时考察、任职前考察、定期考察。 第四条责任主体应负的主要责任 1、对考察过程负责

(1)干部考察都要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工作做到统一领导。考察组由2名以上干部组成,要指定负责人。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组织考察工作,拟定考察方案,规范考察步骤。 (2)考察工作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进行,考察要时间服从质量,不准突击考察、草率行事。考察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表现,尤其要注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对反映的问题,要注意认真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得出正确结论。 (3)干部考察实行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一般不去自己的原籍、出生地、生长地和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单位考察干部。凡被考察对象涉及考察人员的亲属、同学、同乡、战友,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察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考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要坚持集体活动,严于律己,不准吃请,不准收礼,不准参加公费娱乐活动;不准借考察之机拉关系、办私事、进行权钱交易;不准向被考察对象许愿,不准泄露干部考察情况。 2、对考察结果负责 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反映干部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撰写考察材料以及提出干部使用意见,不偏听偏信,不感情用事,不隐瞒歪曲考察真相。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 度简易版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为了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 1、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2、重、特大火灾事故; 3、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2、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

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3、单位的主要领导人、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分别对单位、本部门(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4、客运站领导班子成员对本规定所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5、单位及各部门正职负责人对本规定所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6、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

传染病防治制度与管理措施

传染病防治制度与管理措施 1、各类工作人员,尤其是医务工作人员必须学好、掌握好,并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2、《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疾病控制、监督管理人员和政府有关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员将最高受到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3、有关主管人员和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疾病控制、监督管理的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4、预防保健组织或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者,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5、每个单位和个人、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及医务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及扩散。 7、控制措施: (1)对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

察。 (3)对传染病病人、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8、每个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接受医保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有责任、有权检查、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对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9、为了防止传染病的蔓延,保证健康人群免受感染,掌握《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10、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内的行为之一,按《传染病防治法》法规追究其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11、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医务工作人员必须配合、服从,坚决执行上级、本单位本部门的统一领导、统一布置、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积极做好防治传染病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如有玩忽职守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责任。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篇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 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 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 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 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以上的;

传染病管理制度

目录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三、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 四、传染病收报、核对制度 五、门诊工作日志制度 六、医院疫情自查制度 七、医院疫情奖惩制度 八、结核病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九、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规范 十、急性弛缓性麻痹报告管理制度 十一、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十二、甲型(H1N1)流感病人会诊制度 十三、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须按要求使用统一的传染病报告登记簿、门诊各科室填写统一的门诊日志。 2、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如在诊治过程中排除或确诊原已报过的疑似传染病,还需再次及时填卡确认或更正,并登记在传染病登记簿上(包括门诊和住院病人)。 3、传染病报告卡及科室的传染病登记簿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必填项目不得空项;对现住地址栏要详填到门牌号。 4、各科室医务人员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院感科(工作时间)或医院总值班(非工作时间),院感科、院总值班接报后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经院领导组织人员复核确认后,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各科必须在24小时内填好传染病报告卡,报送院感科(工作时间)和总值班(非工作时间)。由院感科进行网络直报。 检验科发现甲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和艾滋病时,应立即报告病人所在科室。并对其标本妥善保管,不得丢弃,以备上级卫生部门的核查和防止院内扩散及交叉感染。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的检验报告单应及时发送到相关科室,以免相关科室延误传染病疫情报告。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管理与预防 (一)、医院各科室及部门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强化医疗安全责任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和完善运转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体系,严防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按照技术操作规范,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突出诊疗行为的合理性。 (三)、尊重患者对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制度,按新的《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并做好病历保存及归档工作。 (五)、医务人员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书写,做好药品的审核、调配、核对、发放。 (六)、认真执行各种消毒隔离制度,减少院内感染发生;严格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购进、管理及消毒、毁形、回收工作。 (七)、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做好药品、药械的购进、验收及管理工作。 (八)、各科室加强对大型、精密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二、追究与处罚 (一)、本制度适用于受聘在岗的医院全体员工。 (二)、医疗投诉或纠纷事件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分析、讨论,认定投诉或纠纷事件的性质、责任程度和主要责任人,根据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奖惩制度》进行相应责任追究和处罚。 (三)、对于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不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我院医疗规章制度,违反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告知不到位等,给病人造成延误诊疗、增加费用或造成较大伤害,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经济处罚。 (四)、凡因私自会诊、出诊、诊治等原因引发的医患纠纷、医疗事故以及经济赔偿等一切后果全部由个人承担,院方一概不予承担。青山埋白骨,绿水吊

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目录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三、学校传染病病因排查与登记制度 四、学校传染病康复学生复课制度 五、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与与报告制度 六、学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晨检报告制度 七、传染病防控定期巡检制度 八、学校流行病学调查制度 九、学校定期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十、学校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十一、学校突发手足口病应急处理预案 十二、学校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预案 十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十四、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组 十五、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程序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 2、充分利用板报、校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4、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信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

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制度

S有限公司 内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S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明确领导责任,提升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 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 了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也没有参与,但有失职、 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 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本制度所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负有领 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 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 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 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程序,不执行公司决策层有关 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称公司资产损失,是指公司、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对公司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公司、子公司所 持有的其他权益的减少或灭失。 第六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有错必究原则;

传染病八项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 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 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 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 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 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 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 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 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 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 报告)一>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一>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

精选 中铁二十局集团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安置房项目十标段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二十局集团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 安置房项目十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

中铁二十局集团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安置房项目十标段安全管理考核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完善激励机制,确保西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罚及责任追究制度是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关心员工劳动安全和人身安全、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隐患严重、员工违章违纪,导致发生伤亡事故和铁路行车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经济罚款,对重大责任事故者给予处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项目成立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组长:杨建龙 副组长:王朋勇 组员:宋胜利、周润成、陈曼、常鹏娟、任娜娜、赶继蓬、张正军 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负责答疑涉及本制度中各类奖罚 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环保部,具体负责奖罚管理的组织工作。 各类奖罚按程序,由项目安质环保部起草,提报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第四条为确保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项目、施工队各级必须 逐级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证本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 考核,通过考核评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奖罚。 第六条项目各级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确定每个人的 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底考核。 第八条日常考核情况纳入月度考核成绩,月度考核成绩纳入季度考核成绩,季度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核成绩。每季末月度和季度考核、年末与第四季度考核合并进行。同时季度考核成绩和年度考核成绩纳入劳动竞赛总成绩。 第九条日常考核由项目安质环保部组织,采用不定期检查的方式。 月度、季度考核由项目安全分管领导牵头,安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室参加,在每月末、每季度末前完成。年度考核由项目主管领导主持,安全分 管领导牵头,安质环保部组织各相关部室对每个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 行集中检查,在年末完成。 第十条在日常检查中,项目安质环保部发现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没有按期整改的单位,每次扣 2 分,连续两次出现同类问题(包括连 续两次没按期整改)的单位,加倍扣分,三次以上出现同类问题,而拒不整改的单位,扣 8 分,并报请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同时所扣分值纳入月度安全考核评比。 第十一条月度安全考核采用集中检查方式进行,考核情况由项目安质环保部以通报形式下发。 第十二条季度安全考核结合各单位月度安全考核成绩,取平均分作为本季度安全考核成绩,项目对考核达标且评分结果最高的单位进行表彰 ,

传染病防治制度与管理措施

传染病防治制度与管理 措施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传染病防治制度与管理措施 1、各类工作人员,尤其是医务工作人员必须学好、掌握好,并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2、《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疾病控制、监督管理人员和政府有关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员将最高受到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3、有关主管人员和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疾病控制、监督管理的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4、预防保健组织或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者,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5、每个单位和个人、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及医务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及扩散。 7、控制措施: (1)对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3)对传染病病人、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8、每个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接受医保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有责任、有权检查、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对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9、为了防止传染病的蔓延,保证健康人群免受感染,掌握《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10、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内的行为之一,按《传染病防治法》法规追究其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11、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医务工作人员必须配合、服从,坚决执行上级、本单位本部门的统一领导、统一布置、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积极做好防治传染病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

各级管理人员下现场失职失误责任追究的处理规定

各级管理人员下现场失职失误责任追究的处理规定 各级管理人员下现场失职失误责任追究的处理规定 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追究安全事故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抓安全工作的主动性,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时严重不负责任,致使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没整改,因而出现轻伤以下人身事故、轻微非人身事故或其他小型灾害事故,公司将按照有关制度或规定严格追究其责任。 二、责任追究的类别 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深入现场后,对于一些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不予安排处理或者处理措施不当、落实不到位者,事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没造成[换行]安全事故的;或者造成轻伤以下人身事故、轻微非人身事故或其他小型灾害事故。 2.各级管理人员发现“三违”不加制止甚至纵容、包庇“三违”现象的;或者制止力度不够的。 3.各级管理人员自身出现“三违”现象的。 4.24小时内出现伤亡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及处罚规定 1.由于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对于深入现场后发现的安全隐患不

予安排处理或者处理措施不当、落实不到位者,事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没造成安全事故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造成轻伤以下人身事故、轻微非人身事故或其他小型灾害事故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2.各级管理人员发现“三违”不加制止甚至纵容、包庇“三违”现象的;或者制止力度不够的。处以100—200元/次的罚款。 3.各级管理人员自身出现“三违”现象的。按照《矿井“三违”与伤亡事故的界定及处罚办法》并按照“执法犯法、加倍处理”的原则加倍执行。四、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牢固树立“[换行]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搞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在深入井下或地面现场时,必须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细致地检查各类安全工作,杜绝走过场、摆花架子等形式主义。 五、本规定与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中处罚力度不一致者,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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