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安全管理

电瓶车安全管理
电瓶车安全管理

电瓶车安全管理

电瓶车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动自行车车以经济、实惠、轻便、环保的等独特的优势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逐渐取代人力车、燃油摩托车,成为群众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2006年以来盱眙县经销电动自行车有规模的店已有8家,仅县城居民就拥有电动自行车2000多辆。然而,我们应该看到,在人们享受着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快捷、方便的同时,由于电动车自身车况不良,制动性能差、警示灯不明显及驾驶人技术参差不齐、交通法规意识不强等因素,电动车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之势。据不完全统计,在目前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中,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占50%以上,电动车已经成为交通安全一大隐患。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交通管理部门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大管理力度,迅速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车的管理措施已刻不容缓。

存在的问题

电动车保有量激增,无需挂牌就可上路,缺少相应管理法规。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各种新型交通工具也在不断面世,电动自行车便作为

一种新型交通工具,以其轻便、灵活、省力、操作简易等优点备受人们的青睐。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颁布,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定性为非机动车,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管理登记,但目前我国除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实现了对电动车统一管理外,多数省份仍未能及时出台相应法规制度,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未能上牌,但随着电动自行车在速度、外型等方面的不断更新,使得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群体也在日益扩大,面对着电动车队伍的日益扩大,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对策,及时出台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法规,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已成为交通管理部门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电动自行车日趋“轻摩化”。道路上所行驶的交通工具中,电动自行车占有相当的比例,其身影比比皆是。因为购买电动自行车不用安户挂牌办驾驶证,也不需要交纳购置税,还不用年检车辆,与摩托车相比更为方便,使得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群越来越大。随着电动自行车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动自行车在车速、外型、质量上也

在发生不断变化。根据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为“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的,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同时,该标准还对电动自行车技术要求作了规定:“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具有良好脚踏骑行功能等”,但现实中,电动自行车市场上,最高时速达到4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超过60千克、无脚踏板的电动自行车占据了约60%的市场,部分电动自行车在拔去车上的限速销后,车速甚至能达到60公里每小时,电动自行车“轻摩化”现象十分严重。而随着电动自行车车速越来越快,车型越来越大,电动自行车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也在不断地显现出来。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家违规生产和出售超标电动车,易给交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造成矛盾。在现实中,一些生产厂家无视电动车的政策界限,片面迎合部分消费者要电动车车速快,体积大,外观豪华,装载多的要求,单纯追

求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违规生产超过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再加上生产环节与流通领域监管的缺失,致使道路上超标电动车泛滥,电动车摩托化严重,正所谓电动车是摩托车的速度,自行车的刹车,很大程度上扰乱了交通管理秩序,危害了交通安全,破坏了社会和谐。部分商家利欲熏心,在销售时故意混淆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概念和区别,误导和蒙骗消费者购买超标的电动车。导致大量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车被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购买后违规上路。而这些超标的电动车一旦被交警查到时,驾驶人会坚信自己骑的是电动自行车,容易与民警产生发生矛盾。

大量电动车上路行驶,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随着电动自行车“轻摩化”现象的日益普遍,电动自行车给交通带来的不良影响也在日益突显。当前,由于电动自行车在车辆定性上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因此,电动自行车仍与自行车、畜力车等混合行驶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近年来,除了电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电动车设计超标、速度快的原因外,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还有一个

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骑乘电动车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急停猛拐、抢占机动车道行驶等违章情况比较普遍,导致路面上无牌电动车管不胜管,违法违规的电动车已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管理。

电动车“轻摩化”易发交通事故。电动车骑行起来后速度快,可是瞬间加速不行,紧急制动性更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由于电动自行车长期左右摇摆在自行车和机动车两个概念之间,除了车辆自身不具备机动车的性能等危险因素之外,由于骑乘者很少被要求戴头盔,一旦与机动车相撞,骑车人必伤无疑。又因为其车速明显高于自行车速,当它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时,最要命的是电动车全无声响,从旁边飞驰而过,让人防不胜防,也极易与行人和自行车相撞,有时还与机动车抢道,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虽然轻便、灵活,但此类低运输效率的个体交通严重占用道路资源,对正常的交通秩序影响较大,况且部分电动自行车实际行驶速度很快,超过法定标准,与机动车、自行车、行人等混行时较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电动车充电的管理,给部分员工在电动车缺电等应急情况下提供充电,确保员工安全回家,同时也为保障充电过程的安全,特制定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所有需要充电的电动车必须由本人提出充电申请,从当班主管处领取《电动车应急充电审批表》,如实填好后在门卫室做好登记并交由门卫统一存档管理。电动车充电一律停放在北一门固定充电处交由门卫监管以确保充电安全。 二、仅允许部分员工在电动车缺电等应急情况之下充电,同一部车月累计充电不超过3次,当班同时 不超过两部在充电,以免占用过多充电位,单位总充电次数月累计不超过30次。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四、电动自行车按秩序停放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 电动自行车继续充电。 五、在充电处充电时,由于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个人原因引起的 火灾及其他伤害,从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均由车主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 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充电员工在充电前需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 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严禁雨雪、潮湿天气充电,充电器应放置在远离火源处,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车上。 九、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十、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武汉爱普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审批人: SGMW安全工程师: 审批日期: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电瓶车的使用安全,使电瓶车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电瓶车管理规定如下: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1、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给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看楼条件,同时延长电瓶车使用寿命。 2、电瓶车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驾驶。 3、电瓶车主要服务于业主和看楼客人,在未经主管级以上领导的批准下,严禁其它无关人员驾驶和 乘坐。 4、操作人员应定期对电瓶车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如出现人为损坏和故障时,一切责任由操作员承 担。 5、操作人员必须在公司指定的范围内驾驶,严禁超出指定区域。 6、操作人员应按交通路线行驶,须熟悉各种交通手势,如因为驾驶者未按规定驾驶而发生交通安全 事故,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7、操作人员必须随身保管好电瓶车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转借)他人,如发生丢失事件,由操作 员负责赔偿损失。 8、如电瓶车发生操作人员无法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上报领导通知相关技术人员检查维修,并做好 纪录。 9、严禁操作人员酒后驾驶,行驶时不得前倾后靠,东张西望以及思想不集中。 10、在停车区域内等候客人时,不准哼歌、吹口哨、玩手机、吃零食,听录音机以及看书报。 不准伸懒腰,跷二郎腿,随地吐痰等有损形象的事。 11、操作员要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客人)友善,热忱,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 语。 电瓶车操作规定 12、操作员在操作前必须读电瓶车的说明书,并牢记游览车操作。 13、在进行操作前,应先确认车辆无故障后,例如检查电门锁是否在"关"的位置上,电源接插 件是否连上,电压是否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14、控制电路的电源开关、右旋钥匙,就可以接通电源,电压表开始显示电压值。 15、操作员应注意显示电瓶车电压的变动情况,表内刻度,盘上有红区(严禁使用立即充电), 黄区(可以使用,最好补充电源),绿区(正常使用范围)。 16、电瓶车行驶过程中,在左右转弯时,应把方向灯打开,看一下倒车镜后是否有车,如无车 时方可转弯 17、操作人员应按交通行驶路线行驶,如在行驶路线中,遇到相应的障碍,应松开加速器的踏 板,放慢速度,然后踩刹车,障碍过去后,再缓缓踩下踏板加度行驶。 18、坡道停车时,应先踩住脚刹踏板,再拦紧车刹手柄,行车制动时,应先放下右脚的加速踏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各项目负责人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 出现任何问题都有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责任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监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竣工后使用完 毕必须立即交还公司或移交其他部门。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 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 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 一切责任。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 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6、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监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 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 受阻。

8、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 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监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 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监管人和借用人自己解决。 3、节假日、休息日钥匙交由部门领导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 《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4、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 1、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 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5日各使用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 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 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 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合理控制速把。

电动车管理办法

物业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规范园区业主电动车出入、停放、充电管理,规劝、制止私拉电线行为,预防电动车充电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生,预防电动车偷盗行为发生,为各园区内电动车的管理提供实施措施。 二、范围:适用物业各部门、管理处 三、职责: 1、公司秩序部负责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审核、评定。 2、公司秩序部对管理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强纠正整改。 3、各案场管理处负责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培训学习。 4、各管理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住户宣传教育、合理管控、巡查巡检、有效管理。 5、各管理处对园区内住户的电动车丢失、乱停放、充电安全、防火安全负责。 四、程序: 防火安全宣传: 1、各部门、管理处根据自身园区特点,规范管理电动车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背景音乐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业主对电动车的使用安全性、有效性管理。 2、开展园区业主座谈会,对楼栋、楼道内外私拉电线容易引发火灾的常识进行宣传,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确实

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控制。 电动车进出门岗的管理: 1、各管理处统一购置电动车门禁出入卡,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进出卡要有所区别。对进出电动车必须要核实凭卡出入。 2、门岗要严格执行收发卡制度,落实收发卡率100%。 3、秩序主管及秩序班长负责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防火培训及监督工作。 4、秩序部对各案场门岗电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检查,对 不符合标准的给以相应处罚,对做的好的小区实施奖励。 6、装修工人的自行车、电动车一律不许进入园区,要规划地点集中规范停放并管理。 电动车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一楼单元内或地下室走廊、过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辆。及时发现、引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 2、管理处秩序部负责区域内看管电动车停放工作,并 登记核实进出住户的具体姓名,防止可疑人员实施电动车偷盗。 3、管理处秩序部设立的巡逻岗,要在24小时不间断加强巡查,特别是对集中停放电动车位置重点实施重点防范。 4、巡逻岗如发现电动车出现破旧、漏电、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的车辆,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通知业主进行有效处理。 电动车充电管理: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我矿施工的主井下井口东西绕道运输大巷因运输距离短,交岔点多,轻、重车辆周转困难,且人工推车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暂用人员多。经矿领导同意,在该巷道内使用5吨电瓶车一部,运送矸石、材料等。根据现场的实际,运行的电瓶车不能行驶到各个迎头,只能在合适的车场内进行轻重车辆接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行车线路 1、一队把矸石车放到东部轨道大巷内的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部轨道大巷车场。 2、二队把矸石车放在西绕道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西绕道北部车场。 3、三队把矸石车放到东绕道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绕道北部车场。 4、四队把矸石车存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 二、行车管理 1、运通工区当班跟班区长下井后去各开拓队察看矿车情况,了解各队生产安排,需要车皮数量及使用时间,根据各队生产情况合理分配车皮。 2、空车线车皮要及时拉走,不能积压车皮太多,各迎头重车必须及时拉出,运输不紧张时,必须确保各迎头无重车。 3、各队迎头不出矸时,迎头空车不得超过6车,否则处罚使用单位50元/车。

4、车皮供应必须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否则处罚电瓶车司机50元/次。 5、电瓶车拉、送车时各队必须保持车场通畅,保证车皮可以及时顶进、重车及时拉出,不得拖延电瓶车运行时间。 6、各单位的空车、重车不得占轧道岔,妨碍其他单位出车,凡是占轧道岔妨碍出车的,则处罚岔妨碍出车的单位100元/次。 7、其它相关事项参照《提升运输管理办法(暂行)》第五章之规定执行,凡是发现与以上条款冲突的,则按以上条款执行。 8、其他未尽事宜,随时进行补充调整。 xx年九月三十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动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人事行政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 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 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消防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 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 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厂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 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工厂安全责任人或消 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工厂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

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加强电动车的管理,延长使用年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全体使用电动车的岗位人员。 三、电动车配备情况 四、驾驶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维护公司资产,做好本职工作; 3.熟读《使用说明》和《维修手册》,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操作与维护; 4.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 5.时刻铭记公司的服务宗旨,文明、安全驾车、礼貌服务。 五、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归还;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 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部门责任人应监督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在过弯道和过 减速带时,注意减速;在平时的驾驶过程中,注意保持正常的速度,不得超速行驶,更不得飙车;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实行部门负责管理制度,每位使用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 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经部门负责人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维修; 6.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电动车不得开出***区域,不得交给非专业人员试驾,(如遇客人要求试驾,我们应该礼 貌拒绝),若发现员工搭乘电动车者,将按照后面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9.行驶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驾驶; 10.严格按照处罚规定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罚。 六、车辆的使用 1.在使用区域内如果道路泥泞,严禁使用电动车 2.每次领用人在使用前后按照规范填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见附件一); 3.车辆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持有,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才可以使用,并签 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使用后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者进行责任追究承担; 4.节假日值班期间,车辆钥匙交给总值班负责人,车辆借用同样应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 表》,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5.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须电话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七、电动车警用装置使用的规范管理 配置有警报器、警灯、喊话器的电动车,未达如下情况,不得擅自使用: 1.使用部门:秩序维护部 2.使用区域:项目内 3.可以使用情况: 八、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 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 求; 4.充电器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九、车辆的维护保养 1.各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每月20日,部门负责人对车辆进行 定期检查;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 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电动巡逻车安全管理规定

电动巡逻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驾驶员培训 由于电动巡逻车只适用持有汽车驾驶证且接受培训的人员驾驶,培训的项目包括: 一、安全意识培训,强调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二、遵守《电动巡逻车使用说明书》内容所包含的安全规则。 三、正确使用操作系统。 四、充分了解车辆日常的维护与保养。 五、简单故障的判断与排除。 六、根据实际的使用环境及路况进行驾驶培训。 七、进行路面驾驶及其它相关内容测试。 第二章操作步骤 一、拉出(接通)电源总开关,把钥匙插入钥匙开关,拧向“ON”位置。 二、确定行驶方向道路上无障碍物后,将行驶方向开关选定在前进或后退的位置上。 三、放松驻车制动器,缓慢踩下加速踏板,车辆慢慢加速行驶。 四、停车时,释放加速踏板右脚缓缓踩下制动踏板,电动车减速慢慢停下。 五、车辆停止后,拉上驻车制动,把行驶方向开关至于中间空档位置,关闭总电源开关。 ▲注意:如果先踩下加速踏板,后开电锁,车辆将不能行驶。此时须释放踏板,然后重新踩踏板,车辆才能行驶。此特性控制器是一种安全保护功能,防止车辆在电锁打开时突然行驶。 ▲注意:车辆需改换前进后退行驶方向时,需待车辆停稳后才能进行,严禁车辆在行驶时突然改变行车方向,这样极容易造成方向开关、换向接触器、电机的损坏。 第三章巡逻车日常管理 一、只允许经过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驾驶巡逻车。 二、行车前检查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示值内,照明及信号灯是否正常。 三、检查电气系统各接头及插接件接触是否可靠,加速踏板是否灵活; 四、检查制动液面是否正常,行车制动及驻车制动是否可靠,转向工作是否正常。 五、车辆起步前确保所有乘客坐稳并抓紧扶手。 六、遵守车辆驾驶操作步骤。 七、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把身体探出车外。 八、车辆转弯及下坡时提醒乘客抓好扶手,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九、在湿滑、人多或复杂路段上应减速小心行驶。

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 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262-73 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轮车)的管理,给广大员工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处的管理,门卫负责日常监管。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公司上下班路途在十公里以外和在公司住宿的内部员工使用。特殊情况须报告当班领导,由当班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自行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四、电动自行车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

超过4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自行车不得停于此处,应退回到指定的停车场地,以方便下一辆自行车充电。 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早08:00分至当日下午17:00分,共9小时,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员工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员工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门卫负责充电处合闸、拉闸、充电员工登记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新)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1.0总则 为进一步促进小区电电瓶车巡逻安全、规范,切实加强电瓶车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费用支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0巡逻、巡查管理 2.1驾驶员任组长,随行队员为成员,全体队员听从组长指挥; 2.2遵守《交通法规》行车,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巡逻、巡查,发现队员、业主或客户等有违犯物业管理行为,当场进行制止、劝阻、报告制度; 2.3巡逻中在遵守《员工手册》的同时,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吹牛、开快车,与车辆或行人抢道,在小区巡逻时车辆应慢行,巡逻途中有人求救或处理业主事务时应主动下车,行礼后,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不得有违规行为。 2.4项目发生突发事件,必须主动积极参与协助和处理相关事件。 2.5巡逻时对有违规队员处理建议权,对违规队员现场填写《工作提醒单》,同一队员或同一岗位连续两次违规的项目给违规队员填写记过单一次;

3.0车辆管理 3.1驾驶员素质 3.1.1必须持有有效驾照; 3.1.2 52周岁以下; 3.1.3驾龄6年以上(从事驾驶工作),没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3.1.4经公司筛选合格人员(工资待遇、工作时间暂保持不变),需与公司签订交通事故安全协议; 3.2卫生管理制度 驾驶员每日上班应立即清洁车辆: 3.2.1车辆每日须做到全车无水垢,泥垢,无灰尘,无垃圾,无 卫生死角; 3.2.2挡风玻璃洁净,无指印,无其他痕迹; 3.2.3座位座套清洁,无异味,无破损,无灰尘; 3.2.4扶手无灰尘,无杂质; 3.2.5重大任务礼观车辆达到卫生清洁标准; 3.2.6工程、维修、保洁、配送车辆,处使用过程中,其他时段

电动车管理制度

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电动车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电动车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防护用品,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早上08:30分至当日下午17: 00分,共8.5小时。充电时,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仔细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7、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 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1615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我矿施工的主井下井口东西绕道运输大巷因运输距离短,交岔点多,轻、重车辆周转困难,且人工推车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暂用人员多。经矿领导同意,在该巷道内使用5吨电瓶车一部,运送矸石、材料等。根据现场的实际,运行的电瓶车不能行驶到各个迎头,只能在合适的车场内进行轻重车辆接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行车线路 1、一队把矸石车放到东部轨道大巷内的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部轨道大巷车场。 2、二队把矸石车放在西绕道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西绕道北部车场。 3、三队把矸石车放到东绕道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绕道北部车场。 4、四队把矸石车存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

电动保洁车管理制度

XX公司电动保洁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确保电动三轮保洁车安全正常运行,不断推进环境卫生深度清洁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电动保洁车使用规范 1.1电动三轮保洁车属公司所有,环卫保洁员只享有车辆使用权,且只能在工作时间内使用。 1.2电动三轮保洁车实行定人定车,使用保洁车的保洁员对在使用期间的保洁车承担责任,不允许擅自改装保洁车、将保洁车借于他人或用于私事。发现一次,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对驾驶人给予100元现金处罚。 1.3驾驶人每天上岗前和下班后必须对电动三轮保洁车进行清洁和检查,做到“一保、二检、四勤”。一保,即保持车辆干净卫生、车容车貌整洁。二检,即,检查车辆电量是否充足;检查轮胎、刹车、车链能否正常使用。四勤,即勤紧固、勤保养、勤擦洗、勤润滑。 1.4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1.5电动三轮保洁车一个月保养一次,责任人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保养车辆。每保养一次,贴“检”一次,一年累计十二次,未按要求进行保养,每缺一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现金处罚。 1.6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动三轮保洁车存在故障隐患应停止作

业,进行自检。无法自行排除的故障,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尽快安排检修。出现车辆“带病”作业现象,给予责任人50元现金处罚。 1.7责任人必须熟悉电动三轮保洁车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责任人须承担不低于20%的维修费用。因管护不利,发生车辆丢失,责任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1.8责任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上下班途中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因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过快或其他个人因素发生事故,经认定,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非人为损坏,经各班组长统一处理,报项目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1.9严禁逆行、并行、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1.10严禁带人行驶。 1.11电动三轮保洁车使用完毕后由责任人一律停放于环卫停车场。自行停放管理的,须上报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停放。确因工作需要,若不集中停放可就近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1.12电动三轮保洁车应及时补充电量,延长车辆电瓶寿命。责任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单位指定的充电处或自己家中为车辆充电,充电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如因车辆充电不及时,影响正常业务工作,每次处罚50元。 1.13责任人因辞职、调离等原因离开工作单位或原岗位,需将所使用的电动三轮保洁车交回公司,并保证车辆完好,可正常使用。如有损坏,需修复后交回(费用自理),如拒不交回保洁车辆者,公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明确电瓶车的使用和管理,让电瓶车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保证电瓶车正常用于现场维护工作,确保交通驾驶安全和人身设备安全;防控任何意外事件的发生。 2、执行程序 2.1电瓶车的使用管理原则: “专人驾驶,确保安全,申批使用、厂内行驶”; 2.2电瓶车的日常保管由综合班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也由综合班负责,电气班配合; 2.3电瓶车必须指定专人驾驶,专门驾驶员由各专业推选出一人和各值的值班负责人组成,经项目安全主管对其驾驶实操进行鉴定,确实具备驾驶技能的再报项目审批和正式公布后,方可允许驾驶电瓶车; 2.4 各班组白天维护工作确实需要用到电瓶车时,直接向综合班班长提出申请,由该专业班组专门驾驶员向综合班领取电瓶车,每次用完应及时将电瓶车交回综合班,如车辆存在问题,应如实向综合班反馈,否则,后果自负并受到相应考核; 2.5 夜晚期间,如需运用电瓶车时,则统一归由当天的值班负责人管理和驾驶; 2.5电瓶车原则上只能在电厂区内驾驶使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驾

驶出厂区,违者后果自负并受到相应处分; 2.6严禁在消防通道和妨碍安全生产的地方停车,并严格遵守厂方相关管理规定,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 2.7严禁违章驾驶和未经批准公车私用。 3、对驾驶员的要求 3.1驾驶员由各专业推选,要求身体好、思想好、技术硬,须经驾驶实操培训,确实具备驾驶技能,并在项目安全备案; 3.2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学习和参加安全活动,在使用电瓶车的前后应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和故障应及时上报告处理; 3.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更换;3.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和安全规定驾驶车辆。 3.5驾驶员不得将电瓶车交由非指定驾驶员驾驶,也不允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电瓶车转交其他未申请用车的驾驶员驾驶。

景区电瓶车管理制度

长岛慢系统电瓶车管理制度 为提升慢系统整体配套服务水平,满足游客需要,确保车辆、乘客安全,特制定电动观光车管理制度。 一、电瓶观光车管理总则 1、电动观光车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实行当班司机“专人专车”责任制。 2、电动观光车司机由公司运营部统一管理。 3、电动观光车钥匙全部由运营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电动观光车司机每天上班时到指定的保管人领用钥匙,下班后将钥匙归还给保管员。 4、电动观光车的工具、充电机、打气泵、电池及其它配件由公司指定的专人统一管理。 5、电动观光车证件含:《产品合格证》、《电动观光车使用说明书》、《电池使用维修手册》原件一车一份由公司指定专人统一保管;《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的复印件交由司机进行维护时使用。 6、电动观光车按规定统一停放在景区指定的位置,并保证夜间照明,监控录像清晰,能识别可疑人员。电动观光车收班后,每天要检查充电、轮胎、电池等情况,确认完好后才能下班。 二、电动观光车使用与保养 1、电动观光车的使用

1)电动观光车作为景区的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上岗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驾车操作。 2)电动观光车的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 3)按照“一人一车当班责任制”原则,当班司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公司管理车辆的负责人批准,车辆不得调换使用。 4)电动观光车停运后,必须停入指定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电动观光车的保养 “保养”是确保电动观光车正常运行和景区财产安全保障的先决条件,驾驶员和部门管理者除接受专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外,要通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定时维护维护保养,具体的维护保养项目、方法和标准按《使用说明》和《维修手册》执行。 1)严禁存放时亏电 电动观光车蓄电池在存放时严禁处于亏电状态。亏电状态是指电动观光车使用后没有及时充电。在亏电状态下存放电池,很容易出现硫酸盐化,硫酸铅结晶物附着在极板上,会堵塞电离子通道,造成充电不足,电池容量下降。亏电状态闲置时间越长,电池损坏越重。因此,观光车闲置不用时,应每月补充电一次,这样能较好地保持电池状态。 2)定期检查

电动观光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017

安全管理及维修制度 一、行车与服务 1、观光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执照,严禁不具备资格的无证人员驾驶。 2、驾驶人员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熟悉说明书中指出的技术参数、操作机构、功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了解维护保养常识,注意充电机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驾驶人员上班前不得饮酒,若生病或服用了镇静、抗过敏药物者,不得驾车。存在上述情况者,要向领导说明,换人驾车。 4、本车限在本单位范围内行驶,不得在本单位范围外的公路、街道上行使。因本车底盘低,尽量不在坏路面上行驶。 5、在本单位范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下坡段要减速,弯道限速5-7公里/小时。阴雨天气,尤其是连续阴雨天气要注意防滑,车速限5-10公里/小时。 6、遇到其他机动车要主动停车、让行,要执行交通法规。 7、观光车不得超载、超员驾驶。 8、在观光车明显的位置要贴、挂安全提示和警示牌。如“为了您的安全,请抓紧扶手”、“本车不准超载、超员”、“请看护好你的孩子”“儿童不得在车上玩耍”等。 9、倒车时,驾驶人员要注意车后是否有人、行李或其他障碍物,防止发生事故。 10、有客人用车时,驾驶人员应主动先下车,照顾客人上车,帮助安排好行李,提醒客人“注意安全”、“抓好扶手”、“照顾好老人、孩子”等;不许醉酒人员单独乘车,不允许没有自制能力的儿童单独乘车,要有人陪同照顾,必要时要有酒店服务人员陪

同保护,并且在服务过程中坚持使用酒店标准的服务用语。待客人坐稳后,方能启动车辆,缓慢加速行驶。 11、驾驶人员要集中精力驾车,不得东张西望分散精力,不得与客人谈话。 12、驾驶人员有义务向客人介绍本单位的景点、经营、服务项目,但不能在行车时。要在景点、经营点、服务点停车介绍。介绍时,要使用酒店标准的服务用语,简短、明确,尤其是客人有此要求时。 13、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要交接车况、操作、电瓶电量、电机是否正常,清洁卫生工作是否良好,是否有要求特殊服务的客人等。交接双方做好记录并签字,交接班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五交”是: (1)电力正常; (2)电机正常; (3)操作、方向、刹车正常; (4)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车辆整洁、文明。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或身体不正常的驾驶人员; (2)观光车出现不正常现象时; (3)正在处理事故时; (4)接班人员不到位时; (5)车辆不整洁时。 二、维护与保养 1、驾驶人员要与负责观光车售后服务部门保持联系,明确用

2019年电动车管理及安全协议书

2019年电动车管理及安全协议书 甲方:*******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使用人): 由于公司考虑到员工到施工现场工作,为便于工作,公司为员工每人配备电动车1台。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电动车的管理,电动车的保养使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拟订以下协议,具体如下: 一、车辆安全及使用管理 1、配备电动车辆的员工,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电动车仅限工作期间使用,若在与工作无关的场合下使用,违反交通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2、员工驾乘的电动车,限在工作期间驾乘,若酒后驾车、非工作期间驾车外出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驾乘电动车的员工必须佩戴头盔和其他防护用品;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保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高速行车,做到安全谨慎驾驶。 5、使用人必须爱惜车辆,勤保养,按时充电,保持车辆清洁。 6、使用人应将电动车停放在干燥、通风性良好、安全的地方。 7、电动车使用注意事项必须遵照使用明书要求。 8、车辆出现故障后应及时维修,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使用人员管理 1、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所驾驶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2、乙方对所驾驶的电动车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杜绝病车上路行驶,如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由乙方自负。 4、乙方要杜绝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三、电动车丢失赔偿管理 在乙方使用期间,应妥善保管电动车,自购车之日起,如发生丢失按以下赔偿: 1、一年内丢失按购车价全额赔偿; 2、两年内丢失按购车价的%赔偿; 3、三年内丢失按购车价的%赔偿; 4、四年内丢失按购车价的%赔偿; 5、五年内丢失按购车价的%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驾驶员)各持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动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车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人事行政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 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 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消防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 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 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厂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 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工厂安全责任人或消 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工厂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 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厂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设备科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人事行政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人事行政部等相关部门申请 “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经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在 施工现场摆放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充粉费用,如若造成其它损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 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人事行政部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空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我矿施工的主井下井口东西绕道运输大巷因运输距离 短,交岔点多,轻、重车辆周转困难,且人工推车的劳动 强度大,效率低,暂用人员多。经矿领导同意,在该巷道 内使用5吨电瓶车一部,运送矸石、材料等。根据现场的 实际,运行的电瓶车不能行驶到各个迎头,只能在合适的 车场内进行轻重车辆接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行车线路 1、一队把矸石车放到东部轨道大巷内的车场;电瓶车 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部轨道大巷车场。 2、二队把矸石车放在西绕道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 及料车送到西绕道北部车场。 3、三队把矸石车放到东绕道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

车送到东绕道北部车场。 4、四队把矸石车存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 二、行车管理 1、运通工区当班跟班区长下井后去各开拓队察看矿车情况,了解各队生产安排,需要车皮数量及使用时间,根据各队生产情况合理分配车皮。 2、空车线车皮要及时拉走,不能积压车皮太多,各迎头重车必须及时拉出,运输不紧张时,必须确保各迎头无重车。 3、各队迎头不出矸时,迎头空车不得超过6车,否则处罚使用单位50元/车。 4、车皮供应必须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否则处罚电瓶车司机50元/次。 5、电瓶车拉、送车时各队必须保持车场通畅,保证车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电瓶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公司办事效率,满足员工工作方便,公司增设了电瓶车。为了保护电瓶车的使用寿命,方便日常工作,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领用与管理 1、电瓶车列入公司固定资产,行政主管见证、电瓶车用车人实名领取。 2、电瓶车实行“谁用谁保管”的管理模式。使用过程中损坏应自行及时修理,发现损坏未修复者,在责令修复后再给予负激励50元。 3、电瓶车钥匙每日由用车人从行政主管手中领取,回来交回。 4、电瓶车行政部在车棚选定适当位置固定停放,每天的充电、应用情况由行政主管监督检查 5、遇有雨天、雪天、雾天等天气情况停止车辆借用。 (二)使用 1、电瓶车的操作严格按《使用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有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者发现给予负激励50元 2、按照“谁用谁保管”的原则,用车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主管批准,车辆不得调换和连续使用,否则负激励5元。 3、电瓶车停运后,除保养、清洗、更换电瓶外,必须立即入车棚,不得在非规定位置停放,否则负激励5元。

4、电瓶车仅限于市区范围,公司同事使用,如有拉运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它大件物品或其他人员者负激励10元。 5、电瓶车实行限时使用制。夏令时的时间为:8:00时至17:30时;冬令时的服务时间为:8:30时至17:00时。(遇到突发情况未及时交回必须立即报行政部主管)否则未按时交回的给予负激励50元。 (三)用车人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维护公司资产,搞好本职工作; 3、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回来立即在车棚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在露天过夜,否则负激励10元。 4、电瓶车用车人每天从主管手中领取电瓶车后,应检查电瓶车的性能,遇到跑水、漏电、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等,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5、每天领取电瓶车后用车人应做好车辆的清洁,给客户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浙江钱龙印业有限公司行政部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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