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日照分析补偿协议

日照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河北润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经石家庄市规划局方案审查,已通过。现根据“****日照分析软件”计算和相关规范要求,“祥云?岸芷汀兰”对用地界外(西南方向)*********___号楼____单元住户在大寒日当天不能满足日照规定的标准。为此,就日照对住户的影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一、甲方经与****___号楼___单元,室住户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给乙方一次性日照补偿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三、双方保证共同遵守本协议,凡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给予经济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规划局备案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乙方:(签

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

话:

二零零九年月日

[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照

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 照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宝山万科四季花城二期(首期)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日

宝山四季花城二期(首期)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水城南路17号邮政编码:201103 法定代表人:丁长峰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62702700 二、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8楼邮政编码:200233 法定代表人:黄鼎业联系人:周毅锋联系电话:62481588 勘察设计证书编号:090504-sj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宝山西城区 用地范围:参见日照分析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 (三)基地外受遮挡的建筑:

(四)参与叠加分析的基地外的建筑: 拟建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主、客体位置关系,主体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等如附图所示。 四、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要求),以及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辽)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下简称“文教卫生日照”要求)确定。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以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公布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来源:杭规发[2006]423号作者: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局日期:06-11-17 各有关单位: 我局制定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稿)自2005年6月1日试行以来,对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取得了成效。《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经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已经批准。 根据市政府第B20061680号简复单要求,现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试行。 杭州市规划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 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2、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5、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非住宅用地上的建筑(酒店式公寓等)不作日照要求。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第六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高层建筑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日照分析报告书

日照分析报告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X X项目 日照分析报告书 (样本) 建设单位:XX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XX设计院 XX年X月X日 一、计算分析主要规范及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 2)《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3)苏州市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5年版)》的通知; 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日照分析软件、方法及各项参数

三、单位基本情况 四、项目基本情况 五、日照分析结论

附图一项目日照分析总平面图(含周边范围)(1:1000) 附图二项目基地范围内建筑户型图(住宅)(1:500) 附图三基地周边建筑现状累计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前)(1:500)

附图四基地周边建筑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后)(1:500)附表一:基地内建筑(住宅)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 1#建筑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 2#建筑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 附表二:日照分析说明表 附表三:周边受影响建筑现状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前)(非必须)

附表四:周边受影响建筑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后)(非必须) 附件一:XX日照分析软件鉴定证书 (模版) 附件二、图纸要求 1.CAD图单位为米,不得为毫米,坐标系统为苏州市地方独立坐标系统,绝对高程基于1985国家高程基准。表示的内容有:幢号,红线(不需要标注坐 标),建筑退让线(不需要标注坐标),建筑绝对高度(计算到实心女儿墙 处,不含镂空女儿墙的高度),相邻建筑物间的距离(结构外墙线距离), 建筑外墙角定位坐标,建筑与红线的间距,出入口,道路(不需要标注坐 标),配电房等。

太阳能发电技术咨询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210-76 太阳能发电技术咨询合同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太阳能发电技术咨询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技术咨询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太阳能发电系统技术进行 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 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1 咨询内容: 1.2 咨询形式:乙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和提供总 结性报告。 1.3 咨询要求:对技术问题作出解答,总结性报 告能客观反映项目情况。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2.1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上海(地点)履行。 2.2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技术咨询报告》 第三条:甲方的协作事项 3.1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根据项目相关资料,具体见附件确认表。 3.2 甲方提供协作事项的时间和形式:自合同订立之日起提供相关协作事项,甲方派出相关人员并直接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工作事项: 4.1 对技术项目进行调查,参与甲方工程立项工作,讨论项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给出技术上的意见; 4.2 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补充、修改; 4.3 设计阶段,对于图纸的合理性给出指导性意见; 4.4 协助甲方招投标工作;

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照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宝山万科四季花城二期(首期)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日

宝山四季花城二期(首期)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二、地址:上海市水城南路17号邮政编码:201103 三、法定代表人:丁长峰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62702700 四、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五、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8楼邮政编码:200233 六、法定代表人:黄鼎业联系人:周毅锋联系电话:62481588 七、勘察设计证书编号:090504-sj 八、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宝山西城区 用地范围:参见日照分析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 (三)基地外受遮挡的建筑:

(四)参与叠加分析的基地外的建筑: 拟建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主、客体位置关系,主体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等如附图所示。 九、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要求),以及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辽)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下简称“文教卫生日照”要求)确定。 十、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以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1、基地内及周边的电子地形图; 2、基地外已有建筑(ZH01、ZH09)的平、立、剖面及总平面图。 以下资料由本单位(受托方)提供: 1、基地内拟建建筑(1#-11#)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2、基地外规划拟建建筑(12#-46#)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十一、本日照分析采用天正日照(V6.5版本)分析软件。 十二、补充说明: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实用版

YF-ED-J267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 同书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实 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湖南*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 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 定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施家庭法 律服务保障计划。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 下列条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承办甲方的法律事 务,对于甲方的法律咨询需求,乙方将灵活安 排有关律师或律师助理人员向甲方提供。

第二条、工作方式。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可以告知顾问律师因本人的业务需要,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不受法定节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第三条、保密条款。 顾问律师对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的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机密等均视为顾问单位的商业机密,顾问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以上信息无论在合作期间还是在合作期后均予以保密,不向外泄露。 第四条、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的服务对象和内容。 1、面向的客户类型:

济宁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济宁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活居住类建筑是指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以及中、小学教学楼等。 第三条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至少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测绘资质或甲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其中一项资质; (二)须使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三)具有2名以上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具备日照分析条件和要求的单位可持书面申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办理登记备案的日照分析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第六条日照分析应由建设申请人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一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 受委托的设计单位如不具有日照分析资格和能力,建设申请人也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七条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50米。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确定后,在其东、西、南三个方向各60米范围内确定其它遮挡建筑。 第八条下列情况下,被遮挡建筑可不纳入日照分析对象:(一)违法建筑以及临时建筑; (二)将建筑使用性质违法变更为生活居住性质的建筑; (三)低层简易住宅; 第九条申报建筑位于东西走向[包括东(西)偏南60度以内(含60度)]城市主干道(包括控制宽度40米及40米以上的河道)南侧的,道路或河道北侧建筑的日照遮挡情况考虑到相邻申报建筑的第一排。 申报建筑位于南北走向[包括南(北)偏东30度以内(不含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示范文 本)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_________第_________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 甲方(顾问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丙方(主管单位):_________ 合同鉴证单位: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条合同主要内容与技术经济效果 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他方)应承担的工作内容与责任

_________ 第三条进度与要求 _________ 第四条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保密条款 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 第七条组织协调有关内容与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完整版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 同书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完整 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湖南*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施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承办甲方的法律事务,对于甲方的法律咨询需求,

乙方将灵活安排有关律师或律师助理人员向甲方提供。 第二条、工作方式。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可以告知顾问律师因本人的业务需要,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不受法定节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第三条、保密条款。 顾问律师对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的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机密等均视为顾问单位的商业机密,顾问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以上信息无论在合作期间还是在合作期后均予以保密,

技术咨询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209-72 技术咨询合同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技术咨询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项目名称: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 顾问方(乙方):____ 本协议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双方就____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点)履行。 本协议的履行方式:___________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协议生效后____(时间)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其他:________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_____________ 五、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本协议第一项所列的要求,采用方验收,由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评价方法: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____元。 顾问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为____元,由____方负担。(此项经费如包含在咨询经费中则不再单列)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 ①一次支付:____元,时间:____ ②分期支付:____元,时间:____

东莞日照分析报告模板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章)(章)

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证书编号: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委托方),就拟建建筑对其基地北侧遮挡范围内确定的客体(详附图一)的日照影响,委托我公司进行分析。 建设地点: 用地范围: 建设基地周边电子地形图(详见附图 拟建建筑方案总平面图(详见附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 (三)基地遮挡范围内的客体建筑基本情况: (四)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基本情况 注: 上表中是指建筑最高部位(含水箱、电梯井或构架)的高度(具体进行日照分析讣算时建筑高度以日照分析图上所标示的诸屋面标高为准)。 拟建建筑的阴影范主、客体建筑位置关系,建筑标髙以及客体建筑窗位如附图所 7J\Q

四.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东莞市建设项U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有关条款: 第三条适用范ffl和对象、日照标准 涉及居住特征建筑的规划方案进行建筑间距审査时,应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以保证建筑间距符合国家和我市关于居住建筑日照的要求。居住特征建筑具体是指下列对象: 1?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2,医院的病房; 3.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4.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5.公寓、宿舍; 6.养老院、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 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满足下列日照标准: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为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三房以下至 少一个居住空间,三房或三房以上至少两个居住空间应达到日照标准要求。 2.敬老院、老人公寓、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 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学 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 参照住宅建筑。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由委托方提供:1. 2.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情况,除上述主、客体建筑外,按规划管理部门要求的主客体分析范围内 目前尚无其他在建或己经批准方案待建的建筑。我公司在上述资料基础上进行日照分析计算。若由 于委托方提供资料不实或方案变化而导致分析差错,我方将不承担责任。 六、本日照分析报告采用经城乡建设部鉴定的“绿建日照分析软件Sun2012"进行分析计算。 七、日照分析说明

策划顾问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策划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本着公正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市的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案)所需要的策划顾问服务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提供策划顾问服务。 第二条、委托服务期限 自 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日。 若需延长委托服务期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约或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案的服务费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万元/年+年度销售额提成】的费用结构向乙方支付。其中: (1)商品住宅年度销售额提成办法 ①年度销售额达到_____________万元时,年度销售额提成=年度销售额* _____________ ‰; ②年度销售额达到_____________亿元时,年度销售额提成=年度销售额* _____________ ‰; ③年度销售额达到_____________亿元时,年度销售额提成=年度销售额* ____________ ‰; (2)企事业单位团购和冲抵工程款的商品住宅、一/二期商铺、一/二期车库的销售额不计提成。

石家庄日照分析规定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 日照分析技术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石家庄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作,加快旧城改造,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改善市容市貌,保护相邻用户权益,适应城市高层建筑建设需求,有效使用城市用地,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根据有关规范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场地以及道路、操场、公园、绿地、水面等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计算分析相关的量化指标。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作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含有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家庄市区及周边实行规划集中 统一管理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新建含有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日照分析。 其他需作日照分析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确定。

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使规划建筑的建筑位置、建筑高度、外轮廓、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对调整后的方案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 第四条日照分析必需的资料: (一)覆盖本规定规定的所有遮挡建筑(包括构筑物,下同)、被遮挡建筑(包括场地,下同),与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材料一致的1:1000现状电子地形图。 (二)规划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图(附有建筑坐标、建筑外轮廓尺寸及各部分标高、±0.00处绝对标高等)。 (三)建设基地外已批准而未实施(或正实施)建设的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的电子图(附女儿墙墙体标高)。 第五条日照分析必需资料的获取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规划建筑电子图由建设单位提供,必须与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审资料一致; (二)分析范围内其它规划建筑、在建建筑或场地,采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存档数据; (三)其余遮挡、被遮挡建筑,从电子地形图上采集,如电子地形图上该要素缺失,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实地测量、绘制。

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

西安曲江新区日照审核管理规定(试行) 一、日照分析对象 1、居住类:居住用地内的住宅、老人公寓、集体宿舍、大、中、小院校的学生宿舍。 2、文教卫生类: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教学用房),幼儿园及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和休(疗)养建筑。 二、日照分析对象应满足的日照标准 1、住宅和集体宿舍等应满足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日照标准。(大寒日日照分析有效时段为8:00-16:00) 2: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中、小学的教学楼,老年公寓,幼儿园,托儿所等特殊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日照标准(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冬至日日照分析有效时段为9:00-15:00) 3、在原有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受其遮挡的分析对象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4、拟建地块北侧地块为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用地时,如该地块为多层控制区,则用地红线北侧12米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如该地块为高层控制区,则用地红线北侧15米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拟建地块北侧为道路时,应保证道路红线或绿线北侧建筑最小退让距离处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具体退让距离参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执行) 5、每套住宅以该户型主要朝向为主朝向,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指除厨房、餐厅、储藏室、卫生间以外的房间) 6、日照的有效时间指累计日照时间,以大寒日为标准分析时,累计日照时间不得超过2个连续时间段;以冬至日为标准分析时,累计日照时间不得超过3个连续时间段。 7、日照分析应采用众智日照分析软件8.2或8.2以上版本。 三、日照分析参数标准 1、地理位置:西安市,经度,108°55′;纬度,34°15′ 2、阳历日期:与当年的阴历日期对应 3、阴历日期: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 4、有效日照时间: 大寒日:8:00-16:00(太阳时),冬至日:9:00-15:00(太阳时)5、总图采用平面区域分析方法,采样间隔为3米×3米;各建筑采用沿线分析方法对其住宅首层进行分析,采样间隔2米×2米;沿线分析不能通过时,应加入户型进行窗户分析,以满窗通过为准(对于窗宽大于2.4米的窗户按照2.4米计算)。 6、采样时间间隔为5分钟,局部放大分析时,可采用1分钟采样时间间隔。 7、分析计算方法:时间统计采用累计日照时间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技术咨询合同 (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546-25 技术咨询合同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技术咨询合同 (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项目名称:上海××里改造项目 委托方(甲方):×××(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上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上海市 有效期限:××××年×月××日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上海××里改造项目管网综合规划及前期综合管网现状调查研究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如下: 1、咨询内容:(1)委托地块规划红线内外综合管

网现状的前期调查研究及其成果。(2)参照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完成委托地块管网综合规划及其成果。 2、咨询要求:(1)综合管网现状的前期调研成果包括各类地下管线、管道的平面相对位置,管径、目前使用状态,切断位置等。(2)管网综合规划成果充分考虑技术要求、安全、经济等因素,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成果包括各类工程管线的平面相对位置、主要设施用地、管径、典型断面布置等。 3、咨询方式:通过现场调查、资料分析,针对规划地块特点及周边环境,提出基础设施配套规划。 二、乙方应当按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技术咨询工作并提交成果。其中:(1)综合管网现状的前期调研成果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完成。 (2)平面布局完成后一周内完成管网综合规划图。 三、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一、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1.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1.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1.3申报建筑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2.1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 2.2 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3 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3.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1.需采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SUN日照分析软件 2.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2.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形窗户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户计算。 2.2 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2.3 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同时进行分析。 2.4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外墙高度计算。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3.1 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3.2 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无需纳入计算。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湖南*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施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承办甲方的法律事务,对于甲方的法律咨询需求,乙方将灵活安排有关律师或律师助理人员向甲方提供。 第二条、工作方式。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可以告知顾问律师因本人的业务需要,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不受法定节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第三条、保密条款。 顾问律师对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的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机密等均视为顾问单位的商业机密,顾问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以上信息无论在合作期间还是在合作期后均予以保密,不向外泄露。 第四条、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的服务对象和内容。 1、面向的客户类型: 城市居民家庭、个体工商业主。 2、法律服务的项目: 1)法律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咨询内容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收养、房屋地产、私人借贷、合同、股票证券、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资纠纷、邻里关系等法律事项。 2) 服务年度内为当事人起草、审查合同或就专门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共计10份。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湖南*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唐山市日照分析技术规定

唐山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唐山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作,加快旧城改造,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改善市容市貌,保护相邻用户权益,适应城市高层建筑建设需求,有效使用城市用地,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和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模拟计算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周围建筑影响的日照情况,计算分析相关的量化指标。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书》,作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市区及周边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新建含有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日照分析。 其他需作日照分析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使规划建筑的建筑位臵、建筑高度、外轮廓、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对调整后的方案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书》。 第四条日照分析必需的资料:

(一)覆盖本规定的所有遮挡建筑(包括构筑物,下同)、被遮挡建筑(包括场地,下同),与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材料一致的1:1000现状电子地形图。 (二)规划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图(附有建筑坐标、建筑外轮廓尺寸及各部分标高、±0.00处绝对标高等)。 (三)建设基地外已批准而未实施(或正实施)建设的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的电子图(附女儿墙墙体标高)。 第五条日照分析必需资料的获取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规划建筑电子图由建设单位提供,必须与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审资料一致; (二)分析范围内其它规划建筑、在建建筑或场地,采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存档数据; (三)其余遮挡、被遮挡建筑,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实地测量、绘制。 第六条日照分析的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软件要求:经建设部、科技部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鉴定认可的专业日照分析软件。 (二)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1、地理位臵:唐山市区,东经:118°12′,北纬:39°36′。 2、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为真太阳时8时至16时,冬至日为真太阳时9时至15时。

技术服务类合同范本(五)

技术服务类合同范本(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_____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经与客户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____ (以下简称“客户”) 乙方:____ 一. 服务定义 “客户区域”是指______网络数据中心(______)提供给客户用于放置客户设备的或放置______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设备区域及空间。 “客户设备”是指计算机硬件(不包括存储数据)和其它被客户放置在客户区域的有形设备。 “客户授权者”是指经客户授权许可进入客户区域的人,客户应当列出他们的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供给______。客户授权者有变更时,客户应当及时书面通知______。 “客户系统”是指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客户所有的技术,包括客户的internet应用的设计、内容、软件工具、硬件设计、运算法则、软件(源文件和目标文件)、客户接口设计、体系结构类库、实物和文档(打印的和电子版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任何有关的知识产权(不管是客户所有的还是第三方所有的),并且还包括客户在此基础上,改进的、增加或由客户技术发展而来的构思、简化操作等方法或手段。 “______提供设备”是指______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其它有形的设备及计算机编码等。“______系统”是指______

所有的技术,包括______公司的服务、软件工具、硬件设计、运算法则软件(源文件和目标文件)、客户接口设计、体系结构、类库、实物和文档(打印的和电子版的)、网络设计、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任何有关的知识产权(不管是______所有的还是第三方所有的),并且还包括______在此基础上改进的、增加或由______技术发展而来的构思、简化操作等方法或手段。 “延展期”是指在服务期之后的延长期限。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______或客户的控制范围的情况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电信主干网封网、电信主干网事故、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行为、罢工、封锁或其他的劳资纠纷、全民性的秩序混乱、战争、自然灾害或区域性的紧急状态。(点击查看详细定义)“互联网数据中心”是指______用于提供服务的任何设施。 “服务期”是指客户在服务订单中接受的______为其提供服务的最短期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服务期内,______有义务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有义务为每一项服务支付服务费。 “专业服务”是指由______提供的咨询、解决方案等服务,详见有关的服务订单。 “基本服务”是指在有关服务订单中描述的由______提供的主机托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即提供有关的数据中心客户区域和接入互联网的要求带宽。 “服务起始日”是指______开始给客户提供服务的日期。 “服务品质保证”详见本合同第四条及附件二。 二、服务交付

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

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保障居民的居住权、切实维护阳光权,引导建设宜居城市,规范建筑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划导则》)和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按照《规划导则》的有关规定,凡涉及需满足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建设单位须同时报送该项目对周边建筑及建筑本身日照影响情况的《日照分析报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三条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计算,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复核单位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复核,复核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的依据。对日照分析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对象及日照标准 1、住宅建筑每套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满足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2小时,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两个满足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2小时。 2、托儿所、幼儿园教室及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和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

3、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含活动场地)冬至日有效日照不低于2小时。 第六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拟建建筑与大寒日上午8时及下午16时(当被遮挡建筑为教育、医疗类建筑时按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形成的北侧扇形范围(最大不超过遮挡建筑高度的1.44倍距离)内有日照要求的建筑。(见附图一) 2、在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在建建筑和已批待建建筑可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3、拟建建筑自身也应作为客体建筑进行分析。 第七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以已确定的每一幢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扇形范围(最大不超过遮挡建筑高度的1.44倍距离)内结合拟建建筑,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见附图二) 2、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设项目,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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