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项目及价格表

重庆市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项目及价格表
重庆市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项目及价格表

重庆市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项目及价格表附件:

重庆市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项目及价格

重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版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一、《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以下简称《2014年版》)是依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不包括: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单独定价的病房床位、非医疗的经营性服务、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仅用于医学科研项目。 二、《2014年版》分为六大类十一章,共计9360项具体如下表:

三、《2014年版》设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内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政府指导价、计价说明八个要素构成。 (一)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由字母和数字共八位混合码组成。各字母、数字代表不同的含义(具体见下表): 项目编码中各字母和数字的含义

例: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编码:HQK75501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以国内现行医学教科书中规范的名称或我国临床习惯通用名称命名。命名的一般顺序为:路径+部位(病变)+方法+术式。 项目名称采用简体中文书写,特殊需标注外文的,采用外文缩写(或全称)标注于中文名称后面的括号中。名称中“/”表示“或者”,指并列关系。例如“门/急诊留观诊察费”,指门诊或急诊留观诊察费。 (三)项目内涵 “项目内涵”统一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操作过程中常规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操作过程、主要路径、方法或步骤)。 项目内涵中使用的“含”和“不含”两个专用名词,具体含义: 1.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临床需要应为患者提供的服务内容。例如:“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中含“挂号费”不得再单独收“挂号费”。但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患者病情需要只提供部分服务内容,也按此项目标准计价。 2.不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可以单独收费的服务内容。例如:活检项目中的不含“病理检查”,则“病理检查”项目可以单独收费。 3. “实验室诊断”中项目内涵,在“包括”后面所列的不同服务内容,均按本项目同一价格标准计价。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文审[2006]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6.06.14 【实施日期】2006.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渝文审〔2006〕6号2006年6月1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法收费的原则。 第四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 第五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原则,其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包括调整,以下同),医疗机构可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布本医疗机构的具体执行价格;其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定价并报市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定价。 第六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社会平均成本、作价原则和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制定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 第七条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 第二章医疗服务价格制定 第八条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2013年3月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1102002001 住院诊查费 床日 6 110500001 救护车费 车次 20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床日 3 110800001 空调费(单人间) 床日 10 110800002 空调费(双人间) 床日 6 110800003 空调费(三人间) 床日 4 110800004 空调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3 110900000 医疗废物处置费 日 1.5 110900004 急诊留观床位费 日 15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0 1109001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 床日 22 110900102 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 床日 14 1109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 床日 9 110900104 普通病房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6 110900301 干部病房(套间) 床日 40 110900302 干部病房(单人间) 床日 30 110900303 干部病房(双人间) 床日 20 110900401 母婴同室单人间 床日 35 110900402 母婴同室双人间 床日 21 110900403 母婴同室三人间及以上 床日 13 111100001 门诊输液

8 1111000010 门诊输液 每加一瓶 5 111100002 门诊输液(小儿) 第一瓶 10 1111000020 门诊输液(小儿) 每加一瓶 6 120100001 重症监护 小时 6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小时 1.5 120100003 一级护理 日 12 120100004 二级护理 日 9 120100005 三级护理 日 7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日 10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 次 6 120100010 气管切开护理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 格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渝价[2000]70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0.10.18 【实施日期】2000.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价[2000]70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卫生局: 为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药保险制度的建立,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 知》(计价格[2000]96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重庆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促进

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和医疗技术进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形式及管理权限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服务价格。对营利性医疗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二) 更新时间:2008-06-05 -------------------------------------------------------------------------- 计价 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价格说明 单位 1、床旁摄片加收30元; 2、非数字化摄影一张胶 片多次曝光自第二次起 含曝光、冲洗、诊断和胶每增加一次曝光收5元; 210102 X线摄影检查 片等 3、尘肺病高仟伏摄影加 收20元;4、与“X线透 视检查”不能同时计收, 本类各项不能同时计收 一张胶片多次曝光自第 含数据采集、存贮、图象 210102015 数字化摄影( DR、CR) 曝光次数 55.00 二次起每增加一次曝光显示及胶片 收25元非血管介入临床操作DSA引导下胆道支架置 210102016 含治疗费次 1500.00

数字减影(DSA)引导入术每次2000元 1、计价部位分为颅脑、 眼眶、颌面部、垂体、 中耳、颈部、胸部、心 脏、上腹部、盆腔、颈 造影剂、麻 含胶片及冲洗、数据存储椎、胸椎、腰椎、双髋 2102 2(磁共振扫描(MRI) 醉及其药 介质关节、膝关节、颞颌关 物、注射器 节、其他;2、计价场强: 以场强0.5T-1T为基价, 不足0.5T下浮10%,超 过1T加收30%;3、二手 磁共振不论磁场强弱一 律按基价50%收费 210200001 磁共振平扫每部位 450.00 在同一医院对同一部位 含磁共振平扫,指直接进一个月之内平扫后又需210200002 磁共振增强扫描每部位 500.00 行增强扫描做增强扫描的按40%收 取 210200003 脑功能成像次 600.00 210200004 磁共振心脏功能检查次600.00 磁共振血管成像 210200005 包括静脉成像(MRV) 每部位 600.00

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财务分类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 说明 一类二类三类 F 120100013 动静脉置管护理一次性三通管、肝素冒、无针密闭 输液接头、预冲式冲管注射器、预 充式导管冲洗器 次 E 120300001④ 智能监控氧气吸入 吸氧过程全智能监控,根据血 氧、脉率等信息,自动调整氧气 流量大小,具有吸氧异常状态警 示、远程数据传输等功能。 智能供氧专用吸氧管小时 3 3 2 智能监控吸氧每天 不得超过45元。 D 230500007 红细胞寿命测定指井型伽玛计数器法次CO呼气试验法400元 H 250309004①血清维生素A、E测 定 指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串联质 谱法 项110 94 72 H 250310054 降钙素原检测项化学发光法加收30元、金标法150元 E 310208001 胰岛素泵持续皮下 注射胰岛素 泵管小时 33 (三)手术治疗4、手术中所需的特殊医用材料增加“多功能手术解剖器”

附件2 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财务分类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 说明一类二类三类 H 250203081 血小板二磷 酸腺苷ADP 释放试验 样本类型:血液。样本采集,上样,测定,审核结果, 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 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项150 128 98 肾上腺素释放 试验90元, P2Y12受体释 放试验加收50 元 H 250501042 CJCR9000 B族链球菌 检测 样本类型:分离株。取标本或新鲜菌落分别与试剂盒内 试剂作用,观察结果,人工判读结果。审核结果,录入 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实验室消毒, 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次140 119 91 E 310902010 胃肠传输时 间检测 向受检者说明检查注意事项,指导受检者完成吞服一颗 或多颗胃肠动力标记物胶囊,同时记录吞服时间,受检 者在规定时间进行X射线拍摄。通过观察标记物在食 道、胃、十二指肠、各组小肠、各段结肠的分布及排出 情况,观察、评估、计算后,进行病情分析做出诊断。 不含X线摄影。 胃肠动力标记物胶 囊 次100 85 65 E 310903008 经内镜肠道 支架置入术 包括取出术支架、导丝次1300 1105 845 不再收取电子 镜加收费用

修订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表

附件2:修订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表 财 务 分 类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 位 一级 以下一级二级三级 医保 类别项目说明 110200005住院诊查费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性服务 日2.0 2.0 3.0 4.0 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 试点的收15元 1110会诊费包括营养会诊甲 1201护理费含压疮护理、放疗后皮肤护理药物、特殊消耗材料 及特殊仪器甲 使用防褥疮气垫加收5元/日, 如果住院病床是防褥疮气垫的 不得加收此费用。 120100001重症监护含24小时室内有专业护士 监护,监护医生、护士严密 观察病情、监护生命体征、 随时记录病情、作好重症监 护记录及各种管道与一般 性生活护理小时 4.5 4.5 4.5 4.5乙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8.6元

1201000 02特级护理含24小时设专人护理,严密 观察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记特护记录、进行护理评 估、制定护理计划、作好各 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小时2222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3.8元 1201000 03Ⅰ级护理含需要护士每15-30分钟巡 视观察一次,观察病情变 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 征,进行护理评估及一般性 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 出院指导日5555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9.5元 1201000 04Ⅱ级护理含需要护士定时巡视一次, 观察病情变化及病人治疗、 检查、用药后反应,测量体 温、脉搏、呼吸,协助病人 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 出院指导日4444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7.6元 1201000 05Ⅲ级护理含需要护士每日巡视2-3 次,观察、了解病人一般情 况,测量体温、脉搏、呼吸, 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日2222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3.8元 1201000 06特殊疾病护理指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 病等特殊传染病的护理;含 严格消毒隔离及一级护理 内容日19191919甲 列入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 革试点的收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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