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约谈制度

廉政约谈制度
廉政约谈制度

廉政约谈制度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挺法前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我市《济源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本制度。

廉政约谈是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

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一、指纪检组织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督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及早预防,督促改进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廉政约谈对象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为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三、要对以下情况进行廉政约谈

(一)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局党组决定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

(二)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

(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

(五)不认真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

(六)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

(七)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

(八)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不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九)其他认为应该约谈的事项。

四、廉政约谈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

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

六、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在正式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少于2名。约谈人员要如实陈述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三),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认真阅读约谈记录,对记录不准确的地方,有权要求改动。对约谈记录无异议的,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摁印。

(四)约谈结束后,要向局党组汇报约谈情况,并将约谈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七、局纪检组对约谈对象的廉政承诺或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八、在约谈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相关纪律,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九、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参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廉政约谈,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第三条廉政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约谈的分类:

(一)校党委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成员或特定对象间的约谈;

(二)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联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间的约谈;

(三)校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约谈。

第五条廉政约谈的种类:

(一)工作约谈,即约谈人根据工作需要,了解约谈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听取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警示约谈,即约谈人针对约谈对象本人或其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党风党纪、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警示约谈,要求约谈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必要的说明并提出防范对策和整改措施。

(三)诫勉约谈,即约谈人根据信访反映、群众举报以及案件检查等反映出约谈对象自身或班子以及所在单位(部门)存在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

约谈人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的诫勉约谈,帮助其分析原因,并要求约谈对象认真加以整改。

第六条上级纪委要求进行约谈的,直接启动约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启动警示约谈或诫勉约谈: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

(二)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学校党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学校纪委要求协助配合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

(五)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干部或者师生员工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的;

(六)对廉政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七)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不认真配合调查核实,问题久拖不决的,或者瞒报、谎报、迟报重大或紧急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和产生不良影响的;

(九)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

(十)不严格执行上级组织和学校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纠正“四风”执行不力,导致发生问题,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

(十一)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但错误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能及时改正错误,免于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

(十二)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需要及时进行约谈的。

第七条廉政约谈的程序

(一)凡需实施廉政约谈的,由约谈主体提出或由学校纪委依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向约谈主体提出建议,报学校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做好与约谈相关的协调准备工作。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及时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

(二)廉政约谈一般采取约谈人(或邀请特定的对象参与)与约谈对象之间单独谈话的方式进行,根据情况,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三)根据需要纪委办公室派员参加并做好约谈记录。

第八条实施约谈的主要内容

(一)向约谈对象通报有关情况。

(二)向约谈对象了解相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约谈对象对约谈人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作出说明并明确表态。

第九条约谈结束后的整改落实

(一)工作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及时填写相应的《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党委、纪委和本人各存一份。

(二)警示约谈和诫勉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除了要及时填写相应的《廉政承诺书》外,还须填写《整改承诺书》且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党委、纪委和本人各存一份。

(三)纪委、监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就约谈对象的整改事项、整改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

(四)约谈对象应定期或不定期的主动向约谈人汇报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规定所称的廉政约谈,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廉政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约谈的分类:

(一)校党委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成员或特定对象间的约谈;

(二)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联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间

的约谈;

(三)校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约谈。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全局领导干部认真认真履

职尽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城关区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主要分为:局党委(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及下级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部门及联系工商所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干部;纪检组长约谈下级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干部;各部门党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约谈本部门班子成员和干部,传导责任、传导压力、传导警示,督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约谈对象为局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由局监察室通知需要约谈的人员。各部门的约谈对象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

定需要约谈的本部门人员。

第四条约谈方式和内容

(一)日常约谈。对约谈对象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本人及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约谈;对干部岗位调整后,由主管领导适时进行约谈。

(二)警示约谈。对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同一问题多次投诉,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对象应就可能存在问题的原因做出说明,并提出防范的对策和整改措施。

(三)诫勉约谈。由局监察室根据群众信访举报、执法监察、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活动中发现的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约谈对象进行告诫,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四)约谈内容。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并对任职干部重申廉洁自律和明确履行“两个责任”的要求,开展廉洁自律承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进行约谈。

第五条廉政约谈要求

(一)约谈工作每年至少进行2轮。

(二)局监察室提前3日通知被约谈部门,并通知约

谈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被约谈部门接到通知后,按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接受约谈。局监察室做好约谈记录;各部门负责人约谈本部门人员的,自行通知约谈的内容、时间、地点,并做好部门约谈记录。

(三)约谈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视情况和需要,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

(四)约谈对象按照要求汇报工作,回答约谈人提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等;

(五)约谈对象不得无故回避约谈,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

(六)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要进行补谈。

第六条不遵守廉政约谈有关要求的,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指上级组织部门或领导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或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下级组织部门或个人所进行的问责谈话制度。其目的是帮助和提高约谈对象的责任意识。 约谈制度涉及各个方面,如安全生产、资金管理、行政管理、营销管理、质量管理、劳动纪律、车辆管理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政机构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政干部的管理意识,增进党政干部之间的了解与沟通,及时掌握党政干部的思想动态与问题,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制度。 一、约谈对象:公司党政干部及员工。 二、约谈方法:采用双向约谈的形式,既可以由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经理或指定相关部门领导来约谈,也可以由公司党政干部和员工向总经理、书记和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约谈。 三、约谈内容: 约谈党员和干部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了解约谈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核实群众对约谈对象反映的问题;征求约谈对象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看法和意见等。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谈心谈话: 1、部门领导在工作中或在执行公司有关决议时出现偏差的。 2、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员工工作不认真,出现失误苗头的。 3、员工之间不团结或出现不团结现象的。 4、党员在工作中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 5、群众对党政干部领导、员工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 6、党政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实际困难、遭遇重大变故的。 7、员工不能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可能出现事故的。 8、遇到其它情况需要开展谈心谈话的。 向党政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约谈的主要内容:反映当前群众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方法;投诉公司有关干部在企业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咨询行政工作政策及相关业务;要求解决存在的困难等。 五、有关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是指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和提醒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整改问题,在确保自身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从业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所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第三条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约谈主体包括约谈人和被约谈人。约谈人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发约方。包括区委、区政府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被约谈人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受约方,包括区委、区政府等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约谈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区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同级正职; (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领

导班子成员; (三)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区纪委主要领导视情况,约谈有关单位(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 (五)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本单位(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 第五条约谈内容: 1.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情况; 3.检查指导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支持监督执纪部门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情况; 4.落实选拔任用干部有关规定情况;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若干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情况; 6.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情况;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指导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的暂行办法》及廉政谈话、约谈制度等情况;

廉政约谈制度

********廉政约谈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有力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开展,结合我单位实际,建立廉政约谈制度。 一、廉政约谈目的 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要求,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约请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的方式,教育、帮助和提醒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以增强约谈对象的廉政意识、提高约谈对象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努力实现“资金安全、服务优质、干部廉洁”的目标,为住房公积金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廉政约谈对象 本廉政约谈对象适用于********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正科职(含)及以下党员干部,必要时可延伸到一般工作人员。 三、廉政约谈方式 廉政约谈分为例行约谈、提醒约谈和专项约谈;组织者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约谈由中心纪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一)例行约谈。每个月约谈2~3个管理部(科室)主要负责人,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二)提醒约谈。通过群众反映、信访举报等途径,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苗头,或者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时进行约谈,使其警醒并认真纠正存在问题。 (三)专项约谈。党员干部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或者出差执行任务,或者负责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门约谈,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四、廉政约谈内容 (一)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党委决议、决定情况; (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二十条意见”、市“三十条意见”,坚决纠正“四风”等情况;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五)组织推进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等; (六)廉政约谈需要的其它情况。 五、廉政约谈程序

完整版公司约谈制度

公司约谈制度、目的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管理工作,落实生产责任,防患于未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上级组织部门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或未按时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车间、部门或个人所进行的问责谈话。3、职责 3.1 公司制定本制度3.2 上级组织部门和约谈对象按照本制度执行 4、约谈程序规定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约谈(一般为责任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1)安全问题:发生重大安全隐患、重伤事故、频繁出现轻伤事故或财产损失达0.5万元以上的。(2)维修问题:因维修不当造成设备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3)质量问题:出现产品型号混淆且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4)管理问题:成本、功效连续出现2个月未完成的。(5)受贿问题:收取回扣达1000元以上的。(6)集体事件:车间或部门出现集体罢工、投诉等事件的。(7)态度问题:工作中出现明显态度不认真,浮躁、漂浮现象严重影响到工作的。(8)环保问题:设备验收后酸水排放、黄烟排放、污水排放、粉尘排放、噪音排放,每季度累计出现超标3次的。(9)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一般由生产副总和企管部部长组织人员与约谈对象约谈,必要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领导人与约谈对象约谈。对于以上情形出现1次的整改,出现2次的给予挂职或降职或不加薪处理。4.2 约谈前,公司向被约谈单位发出约谈通知。被约谈单位按照约谈通知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内容包括:约谈事项基本情况、经过、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4.3

约谈时,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对事故的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等进行说明。4.4 公司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并提出处理建议;4.5 被约谈单位应当在约谈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写出约谈要求的落实情况报告。4.6 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对无故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4.7约谈应建立约谈记录和报告,并由企管部归档保存。 约谈通知

党风廉政建约谈计划及方案三篇

党风廉政建约谈计划及方案三篇 篇一:关于分管领导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科室负责人的计划 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社党组年初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安排计划,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8月1日开始,分管领导开展同分管科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战略举措,以落实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有力抓手,不断推进社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约谈对象 1、各领导约谈科长; 2、分管领导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 三、约谈内容 约谈中,各科室负责人要汇报本人和科室在遵守党的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各领导要指导和督促分管科长深刻领会中央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要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

又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一)领导责任 1、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供销社改革发展相结合,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教育责任 1、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干部教育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供销社特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三)管理责任 1、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2、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创新。 3、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示范责任 1、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好落实“一岗双责”的表率。 2、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当好班子建设的表率。 3、带头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当好践行群众路线的表率。 4、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5、带头遵守党纪政纪,当好党员干部的表率。 四、约谈方式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及《盐田区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指区政府对所属各部门及作为区安委会成员的市属驻盐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的安全管理职责,致使该系统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照本办法接受问责谈话,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办法接受约谈: (一)对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而被通报批评的。 (二)对已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未及时依法进行整改或纠正,被媒体曝光,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不履行本部门职责,不配合安全监管部门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导致工作受阻,产生一定后果和影响的。 (四)在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中毒30人以上(含30人)安全事故的。 (五)在所管辖范围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累计20人以上、急性中毒累计50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六)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超过本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 (七)应当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情形,以下单位或人员可提出约谈或约谈建议: (一)区五套班子领导可直接提出约谈。 (二)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安全监管部门可提出约谈。 (三)市主管部门可向区政府提出约谈建议。 (四)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提出约谈建议。

廉政约谈制度

廉政约谈制度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挺法前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我市《济源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本制度。 廉政约谈是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一、指纪检组织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督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及早预防,督促改进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廉政约谈对象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为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三、要对以下情况进行廉政约谈 (一)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局党组决定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

(二)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 (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 (五)不认真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 (六)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 (七)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 (八)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不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九)其他认为应该约谈的事项。 四、廉政约谈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 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 六、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廉政提醒约谈制度

XX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廉政提醒约谈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厅党组印发的《XX省交通运输厅廉政提醒约谈制度》(以下简称《约谈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第三条落实《约谈制度》,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第二章提醒约谈对象及内容 第四条廉政提醒约谈的对象是党员干部。 第五条提醒约谈内容包括: (一)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方面的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情况;

(四)正确运用权力,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程序,严 格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五)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的情况; (六)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和落实的情况; (七)坚持党员标准,勤政廉政,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八)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九)其它贯彻落实上级及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情况。 第三章提醒约谈方式 第六条提醒约谈从形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一般采用个别约谈的方式,对普遍性问题,采用集体约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提醒约谈从性质上分为廉政约谈和专项约谈。 (一)廉政约谈。公司纪委在接到群众反映或发现所属部门、单位的基层领导干部有违纪苗头,或基层班子成员不团结,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与其进行廉政约谈,使其警醒并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专项约谈。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及党员干部出差执行任务,或承担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约谈,提出纪律要求或注意事项。公司或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不力,所属人员上访3

廉政约谈内容

廉政约谈内容 3篇 谈话人姓名xxx 职务xxxxx 约谈对象姓名xxx 约谈对象职务xxxxx 约谈时间xxxxx 约谈地点xxxxxx 约谈内容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等方面的要求;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易发生的问题及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需要办理事项 做好谈话记录,有问题及时整改。廉政谈话记录内容范文 被谈话人 职务 工作单位 谈话人

记录人 地点 时间20**年7月26日 谈话内容: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要求,今天和你进行廉政谈话,我们要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刻查摆问题,剖析自我,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以达到查问题、促工作、改作风的目标,以促进林业工作的更好发展。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推进工作情况?我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扎实推进自己所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积极落实上级和职责要求,强化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林业发展积极工作。 2、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和林业局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党的提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县委制定了“十项规定”,林业局也对廉政建设防范机制做出了规定。我认真学习了这些规定,并和自身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改变自身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学习作风,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好作为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 廉政谈话记录内容范本 同志们: 根据《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有关规定,县委决定对2015年1月以来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这是我们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县委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关心爱护的重要体现。下面,我代表县委对大家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廉洁从政

山西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

山西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吸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是指上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发生地的下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措施,以及对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第三条约谈对象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事故发生地的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四)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第四条下列情形由省人民政府领导或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主持约谈: (一)三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或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约谈要听取当地(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抢险情况,事故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重点是采取的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汇报。被约谈对象应当准备书面材料。 第六条约谈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事故等级、性质确定后一周内组织进行。 第七条约谈程序 (一)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 (三)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八条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综合管理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报告-党风廉政工作总结.doc

综合管理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报告-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综合管理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公开透明原则,推进综合管理部作风建设,综合管理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管业务廉政风险点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所属各部门卫生、劳保和办公用品的提报和发放。 防控措施:建立部门仓储物品台账,按市公司要求规范出入库手续和签字制度,各部门提报计划申请留档保存,各类物品发放严格执行公司后勤申请签字审批流程制度,各类用品采购均采用超市化线上采购。 在我任职期间未发生人情发放、私拿私放和线下采购现象。 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所属各处楼堂馆所维修工作。 防控措施:制定年度大修、修缮计划,房屋修缮、电脑维修、空调维修等后勤服务类提请市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执行开竣工和预决算审查制度,各类零星维修严格执行公司后勤保障申请签字审批流程制度,杜绝线下暗箱操作情况的发生。 在我任职期间未发生线下处理、未经审批执行的现象。 3、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公章印信。

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审批会签制度,用章必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综合管理部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重要文件需请示公司经理并进行存档。杜绝无审批私自使用公司印章、介绍信和证明等进行个人行为的抵押、办证行为发生,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在我任职期间未发生公司印信使用不当、不规范的现象。 4、综合管理部负责食堂就餐管理 防控措施:根据就餐人数、季节变化和市场价格等因素,按季度、月度编制食堂就餐费用计划,严格控制就餐标准,严格管控职工用餐浪费现象。 在我任职期间未发生超标准接待和公款吃喝现象发生。 5、综合管理部负责车辆管理。 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审批单签字制度,车辆轨迹由专人负责不定期抽查,车辆维修提请市公司公开招标,定点加油、定点维修。 在我任职期间未发生公车私用、超标准用车现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总体情况看,综合管理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在工作落实方面:一是在工作落实上个别时候有应付和拖拉的现象,表现在上报的材料质量不高、不够及时。二是除正常的业务工作请示汇报之外,与上级部门沟通得较少。

个人工作约谈记录

个人工作约谈记录范文 约谈记录的格式与会议记录差不多,那么,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个人工作约谈记录,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个人工作约谈记录1 被谈话人 ** 职务 ** 谈话人 ** 记录人 ** 地点 ** 时间 ** 谈话内容:对谈话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工作中做到讲党性、重品行、重表率。继续加强党纪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征地拆迁中的相关法规学习。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激励自己,克己奉公。要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遵纪守法,坚决做到廉洁从业。必须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纪办事。 四、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部门同志团结,带好队伍。 个人工作约谈记录2 时间:

谈话人 记录人 被谈话人 出生年月 住址 单位及职务 约谈内容:下面,请你就以下(5)个问题作说明。 问题一:是否存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行为? 问题二:是否存在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是否公款吃请,公务超标准接待,是否超标准购置车辆、公车私用,是否以私车公用为名报销,是否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或奖金,是否收受礼金、礼券、礼品,是否收受红包,是否公款旅游等行为) 问题三:是否滥用职权行贿受贿行为、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或者身边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问题四:是否在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征地拆迁中贪污冒领、私分滥发、截留挪用、套取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问题五:滥用职权干预、干涉工程建设、招投标、承包等行为? 地点: 单位及职务单位及职务单位及职务性别政治面貌民族 联系电话 被约谈人陈述 个人工作约谈记录3

党风廉政谈话记录范文3篇

党风廉政谈话记录范文3篇 党风廉政谈话记录范文3篇 党风廉政谈话记录范文篇一: 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的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医疗 卫生行业当前反腐形势严峻,唯有提高思想认识,防微杜渐,不存侥幸,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保持警觉,时刻敲响警钟。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求医务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遏制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杜绝乱检查、乱收费现象;要求各采购部门严格执行设备、物资、耗材 及药品等引进、采购制度,确保程序到位。廉政谈话是组织对大家的爱护和关爱,在今后工作中更为严格地要求自己,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及历史和时间的考验,努力为医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廉政谈话是教育、保护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的重 要举措,是每年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重要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两个责任约谈,是体现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要求,将干部的教育、管 理和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事前控制,是为了保证权力真正沿着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运行。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和历史任务。学校如果党风不正,作风不好,势必影响校风、教风和学风,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大局。对干部个人而言,作风不正,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不仅害党、害国、害民,还害家、害自己、害单位。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能否落实好两个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放在前 面,根据相关法规,清远出台《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对39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提出要进行相应谈话提醒。 诫勉谈话记录要列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一年内被提醒谈 话和廉政警示约谈2次(含2次)以上拒不整改,或违反启动提醒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相关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 诫勉谈话。 受到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将被取消当年和本任期考核评 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谈话提醒制度做到对党员干部的全覆盖,做到对各类轻微 问题的全覆盖,切实做到对各类轻微问题抓早抓小,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与此同时,《细则》也要求,对于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采用谈话提醒方式进行处理,坚决防止以“抓早抓小”、谈话提醒为由“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以谈话提醒落实“抓早抓小”示意图 ?怎么谈? 提醒谈话:存在作风问题等15种轻微情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日常廉政约谈(每年不得少于1 次,

需制定年度廉政谈话计划)、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警示 约谈(存在落实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6种情形) 诫勉谈话:(存在违纪违规、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等 18种情形) ?谁来谈 党委(组)、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均可组织谈话 ?谈话有何威力 诫勉谈话都被记入廉政档案;一年内被提醒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2次(含2次)以上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受到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被提醒谈话、廉政警示约谈和诫勉谈话的,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 找谁谈? 做到谈话提醒全覆盖也要抓住“关键少数” 《细则》提出,谈话提醒对象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参公事业单位、基层站所、村(居)党组织、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党员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央和省驻清单位的党员干部。 对非中共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提醒时,也参照该实施细则。做到全覆盖,也要突出重点关键。 《细则》提出要抓住“关键少数”,突出与重点部门、重 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谈话,把一些具有行政执法权、人事任免权、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内容 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的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医疗卫生行业当前反腐形势严峻,唯有提高思想认识,防微杜渐,不存侥幸,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保持警觉,时刻敲响警钟。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求医务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遏制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杜绝乱检查、乱收费现象;要求各采购部门严格执行设备、物资、耗材及药品等引进、采购制度,确保程序到位。廉政谈话是组织对大家的爱护和关爱,在今后工作中更为严格地要求自己,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及历史和时间的考验,努力为医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廉政谈话是教育、保护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举措,是每年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两个责任”约谈,是体现“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要求,将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事前控制”,是为了保证权力真正沿着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运行。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和历史任务。学校如果党风不正,作风不好,势必影响校风、教风和学风,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大

局。对干部个人而言,作风不正,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不仅害党、害国、害民,还害家、害自己、害单位。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能否落实好“两个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一岗双责”的重要责任,要树立好主体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结合医院实际,对全院干部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更加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要努力实践党的宗旨,一心为员工、为患者服务;三是增强底线意识,坚守清正廉洁;四是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关于卫生计生系统八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谈起,从反腐风险点、卫计委提出“九不准”、并结合医疗中心工作等方面强调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希望:每位要筑牢思想防线、珍惜政治生命和政治前途、管好自己和团队。郄明蓉副院长对分管科室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做了强调。 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一定要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常研究、常部署,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务必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是落

【2019年整理】综合管理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报告(精品范文)

综合管理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报告 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综合管理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和监督,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公开透明原则,推进综合管理部作风建设,综合管理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管业务廉政风险点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所属各部门卫生、劳保和办公用品的提报和发放。 防控措施:建立部门仓储物品台账,按市公司要求规范出入库手续和签字制度,各部门提报计划申请留档保存,各类物品发放严格执行公司后勤申请签字审批流程制度,各类用品采购均采用超市化线上采购。 在我任职期间未发生人情发放、私拿私放和线下采购现象。 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所属各处楼堂馆所维修工作。 防控措施:制定年度大修、修缮计划,房屋修缮、电脑维修、空调维修等后勤服务类提请市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执行开竣工和预决算审查制度,各类零星维修严格执行公司后勤保障申请签字审批流程制度,杜绝线下暗箱操作情况的发生。 在我任职期间未发生线下处理、未经审批执行的现象。 3、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公章印信。 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审批会签制度,用章必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综合管理部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重要文件需请示公司经理并进行存档。杜绝无审批私自使用公司印章、介绍信和证明等进行个人行为的抵押、办证行为发生,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在我任职期间未发生公司印信使用不当、不规范的现象。 4、综合管理部负责食堂就餐管理 防控措施:根据就餐人数、季节变化和市场价格等因素,

警示约谈制度

警示约谈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岳西县建筑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通知书

岳西县建筑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记录 关于建立安庆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的通知

建质发【2012】030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建立安庆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县(市)二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市)二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二、警示约谈的对象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机械设备安装、租赁、检验检测等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在10日内对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2、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受到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建设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或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 4、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的。 四、警示约谈主要内容: 1、听取被约谈单位在事故发生(或收到整改通知书)后,采取的应急救援和整改措施情况的汇报,帮助分析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原

XX中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

XX中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 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察考核办法》、《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谈话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始终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作为重要战略举措,以落实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有力抓手,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和谐教育环境,为实现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约谈对象 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约谈;支部书记对支部成员约谈;班子成员对普通党员和教师约谈;学校领导对中层干部约谈;中层干部对分管部门人员约谈。 三、约谈内容 (一)领导责任 1、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教育责任 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员教师教育学习计划,每季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条例法规学习和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3、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结合思廉日、算账月以及学校特点,推进廉政文化进课堂、进家庭活动。 4、通过各种载体深入积极开展校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学校每一项工作、每一个人。 5、加强情况收集了解,强化监督执纪,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行为。 (三)管理责任 1、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中层领导干部要善于谋划,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责任传递。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创新。 4、加强党员教师及各级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约谈制度

世方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员工约谈管理制度 为动态性了解公司各部门运行状况,阶段性把握员工的工作状态、思想情绪,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人力资源部将通过进一步细化约谈制度将上下情通达的的途径更有效的实现。约谈制度具体如下: 一、谈话对象及分工 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 员工级别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谈话,每半年一次; 主管级别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谈话,每半年一次; 中层干部及以上由公司高层负责谈话,每季度一次; 公司员工谈话时间视情安排相对集中。集团领导必要时应随时找员工谈心,征求意见。员工可以主动向集团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二、谈话的内容及重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必须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 (一)员工、主管级别交流 1、倾听近期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及工作想法;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 工作、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倾听其对团队阶段性评价,对上下级工作情况的反映; 4、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5、传达阶段性董事会对该部门、项目的要求。 (二)中层级别交流

1、倾听工作重点及工作想法;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家 庭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就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作 相应反馈; 3、了解整个团队运行状况,对每个成员工作评价; 4、传达阶段性董事会对该部门、项目的要求,传达阶段性董事会对集 团公司的战略要求及目标,交流各公司、各部门相关信息。 三、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员工对团队成员和负责人在思想作风、工作方式方法、道德品质、 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2、员工之间、团队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 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员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 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员工调任、转任、提任、降职、重大奖励、处分等,要及时进行谈 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方案

发放镇下沙子小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方案 为切实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凉州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方案的通知》和《发放学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方案》,结合我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区上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战略举措,以落实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有力抓手,不断推进学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和谐教育环境,为实现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约谈对象 1、下沙子小学校长对学校班子成员、学校教师开展约谈; 2、学校班子成员对学校教师开展约谈。 三、约谈内容 (一)领导责任 1、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本学校实施办法。 3、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4、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学校发展相结合,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教育责任 1、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员干部教育规划,每季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学校特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4、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 5、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三)管理责任 1、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创新。 4、加强教师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5、认真处理学生和家长诉求。 (四)检查考核责任 1、开展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述纪述廉述责述作风大会,开展测评,重视测评结果运用。 3、每半年向学区报告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每年要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五)示范责任 1、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好落实“一岗双责”的

企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国铝业公司有关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警示约谈,是指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二级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单位。 第四条约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级组织实施。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未完成上级部署的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未完成上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的;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辖区域内事故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安排其上岗作业的、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设施进行检验就投入使用的、“三违”现象频繁出现不采取措施的违反各类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现象的等。 第六条约谈分级 (一)公司分管领导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人对二级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下属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七条约谈内容 (一)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

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约谈。听取被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情况,包括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安全投入、隐患整改排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措施等方面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改进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落实等情况汇报。 (二)对发生安全生产重大未遂事故的约谈。听取被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大未遂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应汲取的事故教训、采取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和承诺。 (三)对未认真履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所辖区域内事故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就投入使用、“三违”现象频繁出现不采取措施等的约谈。听取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采取对策措施,制度、责任落实等情况汇报。 (四)约谈领导要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并督促落实。 第八条约谈程序 (一)约谈前,由组织单位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书上应注明被约谈单位名称,被约谈人姓名、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 (二)约谈时,组织单位要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书面备忘录或会议纪要,并及时发送有关单位。 (三)约谈后,被约谈人要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在15个工作日以内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生产部。 第九条约谈时限 有关部门人员发现二级单位出现第七条中所列约谈内容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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