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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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

来源:《广东教学·初中语文》2017年第05期

【作者介绍】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

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

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长篇小说《活着》由张艺谋执导拍成同名电影。

以下是他获得的一些奖项:

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2002年获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

2004年获法国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

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

2008年凭借作品《兄弟》,获第一届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

【作品简介】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主人公许三观饱经沧桑、坎坷一辈子,为了生计,以卖血养活了整个家。刚开始的他,是个对未来充满希望,充满干劲的年轻小伙,渐渐地,生活、责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他拼命工作,艰难地维持一个家,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卖血来支撑自己的家庭,这既是他作为男人的责任,又是人生的一种无奈。

【推荐词】

人活一世不是为了能活得多么精彩,而是活得有价值有意义,这本书讲了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主人公许三观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最后只能用卖血来维持。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

我佩服许三观的坚持,也佩服他的隐忍。也许,你也曾被生活磨光了你所有的斗志,不妨读一读这本书吧,许三观他会用一种淳朴的方式告诉你:即便再坎坷,也不会有过不去的坎。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_共4页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一、作者简介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1977 年高中毕业后,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23岁进入县文化馆,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后就读于由北京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1989年调入浙江嘉兴市文联,现定居背景。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 余华是先锋小说”勺代表作家之一,其写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 的作品诸如《世事如烟》、《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通过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冷静的叙述,以及在冷静”背后的愤怒和人的生存环境,让当时不少读者、批评家为之骇异。90年代开始,余华的小说还是从先锋向世俗转变,作品中温情”开始出现。正如作者在《活着》中提到,随着时间的推移, 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当然作者仍然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 二、作品简介 《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同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由台湾麦田和香港博益以及海南公司出版,并被译成法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出版。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小说中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二次,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献血的一些道理,并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第1篇】 《千姿百态是人生》 放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竟是出奇的平静。没有感动的泪水,没有拍案的惊奇,如同书中的文字一般朴实甚至于有些平淡,但细读却字字扣人心弦。一个人,一个时代的辛酸血泪都被镌刻在这字里行间。我似乎有了一些思索,无关乎理想,无关乎奋斗,只是那数百年来被无数先贤哲人们所思索与探寻的——人生。书中人自是演绎自己的人生,我则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阅历尚浅,只是浅尝,有了一些拙见。谨以我拙劣的文字,来表达我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看法。 关于李血头,我提笔犹豫许久,终于决定了要先写这个“龙套”。这似乎是个医者,却又完全与医者相背离。她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那些目不识丁的人,等待他们“孝敬”,等待着将他们的血抽出再填满

自己的腰包。他似乎没什么社会地位,在卖血人当中却有着高高在上的权威。我无法想象许三观面对他时,许三观低眉顺眼站在他面前忍受着他的嘲讽时,许三观灰着脸饿着肚子,看着脸色红润的李血头拿走他的“血钱”时,他心中是感激,羞愧,还是愤怒。许三观不想“窝囊”,但他却不得不低头。在生活的重压下,他一次次面对这个李血头,将自己的力气卖出去。他或许也曾感到不公平,可是他不得不面对这种无奈,他还要过下去,还要过得不比别人差。似乎这个李血头是他人生路上必须面对的一道坎,诸多委屈与不甘,交织在他卖血的人生里,——也交织在我们的人生里。 关于许玉兰,她只是一名市井小民,一个普通的民间女子。她嫁给许三观,无关乎爱情。她只是觉得嫁给许三观似乎会有好日子过。她不如意时会坐在门槛上哭闹,会对许三观的错误斤斤计较。她会为自己做好看的衣服,往自己脸上擦雪花膏。她就是这样一个有些幼稚有些任性有些虚荣的人,可她仍然会在何小勇被车撞后劝诫许三观不要幸灾乐祸,仍然让一乐去为伤害过她的那个人喊魂,——她似乎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

许三观卖血记 经典语句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语句 2017-09-10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 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 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 质朴之人,秉持真性情之人,不是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不是一定什么都做得对,不是一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但是生活在他们眼里,就像他们的性情一样真,他们的生活中有所守护,有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 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被没准备好。 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其实你们妈不是他们要批斗的,你们妈是去陪着那些走资派、那些右派、xx、地主,你们妈站在那里也就是装装样子,你们妈是陪斗,什么叫陪斗?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都吃起来可口。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我今天来是要对你们说,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你们不知道许三观有多好,他的好几天几夜都说不完,别的我都不说了,我就说说许三观卖血的事,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这个家,今天都到医院卖血啦,你们想想,卖血是丢命的,就是不丢命,也会头晕,也会眼花,也会没力气。 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我们这个家,是命都不要了……——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也不能说力气比你多,我们比你们城里人舍得花力气,我们娶女人、盖屋子都是靠卖血挣的钱,这田地里挣的钱最多也就是不让我们饿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读了三遍《活着》,长叹悲情与不幸,命运交替。余华用他笔尖,描绘了一幅史诗画卷。《活着》始终逃不过不幸牺牲的悲剧的必然性。 余华的作品情节处处荒诞离奇、血腥与暴力。他往往以一种夸大,与事实不符言语去描绘人物活动,从头到尾我们的情绪总是随着情节跌宕起伏,时而痛心疾首,时而大呼过瘾。他就是这样一个作家,《活着》是这样,《兄弟》也是这样,《许三观卖血记》也是这样。相比于《活着》和《兄弟》,《许三观卖血记》让我觉得更加真实,更加诙谐。 故事如书名一样,讲的就是一个普通城市工人——许三观,在大时代背景下的人生故事。 他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了整个家。 故事从他青年(毛头小子)开始,他是一名丝厂送茧工人,一日他回村里看他的爷爷,他爷爷老眼昏花,阴差阳错的提到了卖血,卖血是证明“身子骨结实”。并在这一次回村途中,听到了村间对卖血的认识和规矩。在村间路上,遇到了对他来说有着特别意义的两个人——根龙和阿方。 同时也开启了他的第一次卖血。这时的他对卖血还一

窍不通,在根龙和阿方的指导下卖了第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可以归纳为“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并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从追求到结婚,他很直接,淳朴和善良。 第二次卖血:十年后,是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赔钱和赎回自己结婚时置办的物品,不得已去卖血。与此同时证明了自己是“乌龟”。因为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许玉兰的前男友),并且之前他们发生过关系。 第三次卖血:是在林芬芳处得到温存后,归途遇十年前带他第一次卖血的根龙和阿方,聊完后,身上血痒,三人再次同去!事后,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送给林芬芳。他在生活中犯了错误,但是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真男人,一个疼爱妻子爱护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 第四次卖血:是在大锅饭,大跃进,大炼钢铁时,遭遇年慌,饥饿难耐,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让大家尝一下好的味道才去的。其中他生日时口炒五花肉成了黑暗生活的诙谐和豁达。 第五次卖血:为了二乐能在乡下的日子过的好一点并能早日回到城里,于是讨好二乐的队长,但是家里没钱,于是去卖血了。在卖血的途中得知,阿方的身子败掉,根龙在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不是去读《活着》和《兄弟》,而是去读《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我想在这两部作品之间的时期里选看另一部作品,想在我没有仔细认识作者前,在书中漫步行走,去欣赏作品,了解作者,体会与感悟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情感。 这是一个丰富而辗转,平淡而细腻,遥远而近密的故事。在许三观个人的一身中,我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戴着不同姓氏和皮囊的人们,他们竟拥有着与许三观相同或者说是类似的经历与品质,他们拥有的,只是没有被详尽地记录在书中,被我们所知,更多的是埋藏在心底,被岁月的长河所掩埋罢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吧……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徐三观在看望四叔和爷爷,两位他最亲近的亲人,回到了农村,发现村子里有卖血的风气,于是就带着好奇心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医院卖出他的第一次血。后来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娶媳妇,徐玉兰,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请她吃八角三分钱的东西,再到女方家说一番好话就完事了。可以看到当时农村人民的朴实与直接,一种生活状态。 后来徐三观有为了替一乐赔钱给方铁匠;给胖子林芬芳买骨头和黄豆;在闹饥荒,为了让吃了几个月玉米稀粥的家人解解馋,去吃了一次面条;讨好二乐的队长,为了让他能够尽快调回城里;给一乐回村调养身子;又为了给病重的一乐筹钱治病,连续到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一直卖血挣钱到上海。在这期间,他一共卖了十二次血。最后当他家庭环境变好,人也老时,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和黄酒,他又进了医院想卖血,但新的血头已不收他的血了。他感觉有些苦恼就哭了出来,在故事的结尾,是徐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点了菜,回忆着以前的点点滴滴…… 在这部作品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乐和许三观关系的转变。在三个孩子中,一乐是他的最爱,他做什么都会叫上他,就像打水将桶掉进了井里,他就叫上一乐帮忙才把桶提上来,那时,一乐是他的左右手。而当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时,他又气又愤,大失所望,他最疼爱的孩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于是他的态度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尽量不把一乐放在眼里,故意让二乐,三乐的吃穿条件比一乐好,而那时一乐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在闹饥荒时,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除了一乐,这导致了一乐后来离家出走到处求人给他买面吃就认他做爹,不过没有人理会他。最后许三观心软了下来,背着离家哭累了的一乐吃面条。在何小勇生命垂危时,一乐不愿意爬上屋顶喊魂,还拼命找自己的爹,许三观。经过一连串的事情后,许三观就认定一乐,就是自己的儿子,是铁一般的事实,谁也无法阻止。 一乐病危,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筹钱,救儿子,宁愿自己死,也想让儿子好好地活一次,他用自己的血肉支撑的这个家庭。我想,这就是父爱之伟大,虽然严厉如山,但心依然依恋着孩子,虽然沉重如压,但总是温暖我们的内心。 许三观和许玉兰在经过时间的磨合,从苦恼到相互搀扶,一路走过,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样,经过风雨的吹打,日晒雨淋,才能结出果实,见证甜蜜与温馨,和睦与融洽。就是因为一个个家庭的组成,共度难关,共同进退,经过时间的锤炼,才有今天的国,强大而坚定的精神支柱,充满希望的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一个见证时代的印记,一股扎根在人们心中的精神和力量。

余华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 》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共29章,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创作背景: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革命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作者简介:余华,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现代作家。1977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1983年开始写作,同年进入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其作品已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荷兰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现就职于杭州文联。 人物形象:许三观许三观是小说的主人公,他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许三观卖血喂养的别人的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使他成了英雄。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但他却背离了这个常理。一个小人物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乐观、自我满足等种性格体现在他的身上,许三观有着浓厚的喜剧色彩。 许玉兰许玉兰是许三观的妻子,在余华小说中,她是一位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女性的形象,具有民间女性的特有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苦难,她表现出了坚韧跟顽强。在跟许三观结婚前,许玉兰是一个人称“油条西施”的卖油条的女性。婚前,她用为数不多的衣服能搭配出迷人的效果。结婚后更加显现出她的精明她的能干。一个女人能干是一种能力,“撒泼”就是这种能干的附属品,她的撒泼并不是摔盆砸碗,而是坐在自家门槛上号啕大哭,用哭来表达生活的不幸与她内心的哀愁,但是哭过之后她不会自甘堕落而是选择坚强的去面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的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父亲是一位退休了的外科医生。多年之前,这位外科医生给余华讲了一个关于“卖血”的故事。 成百上千个人在一位姓李的“血头”的组织下,长途跋涉五百多公里,从浙江一直到江苏。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卖血”。这样的故事离我们今天已经很遥远了,我们听说过“献血”,但却不知道“卖血”是怎么回事。 于是余华提笔写下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不是为了告诉读到这本书的人什么是“卖血”,而是为了讲述一个“卖血为生”的人——许三观背后的人生故事。 相对于《活着》一书中的福贵,许三观的人生离我们更近,也更加自然和真实。他是旧时中国千千万万个普通劳动人民的集体群像映射,他的形象塑造更具普世价值。当你读到这个形象的时候,你会不假思索地想,我是不是在哪里也认识这么一个许三观。 许三观也有可能不叫“许三观”,他有可能是任何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也有可能是任何一个在社会底层为了生存而挣扎的小人物。 作为大时代之下的一个小人物,许三观的人生面临了诸多的苦难。《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许三观如何一次又一次地通过卖血,来不断战胜自己人生之中的惊涛骇浪,用自己单薄的力量去化解人生之中不断遭遇的噩运,最后捍卫家庭和幸福的故事。 许三观一生忠厚、善良,亦不乏担当和责任感,但却一生命途多舛。为了活着而活着,是那个特定年代大部分底层百姓的缩影。 在当时的农村,卖血被当作检验一个男人体质是否强健的标准。荒诞而落后的乡野理论,影射出了那个时代背景下农村生活的愚昧无知,以及由于愚昧无知而导致的悲剧性。 对于年轻的许三观而言,生活还没有给他出难题。出于好奇,许三观跟着阿方和根龙第一次进城卖血,认识了医院里的李血头。 通过卖血,许三观获得了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三十五块钱,并很快和“油条西施”许玉兰结婚了。婚后,妻子生了三个儿子,许三观分别给他们取名为一乐、二乐和三乐。许三观俨然走上了人生的巅峰,通过自己的奋斗,他过上了平静而安稳的生活。 可是当一乐慢慢长大,他才发现命运用九年时间把他编织进一个天大的谎言。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反而像妻子的初恋情人何小勇。城里的人传起了闲话,妻子许玉兰亲口承认在婚前与何小勇发生了关系。 像所有男人的正常反应一样,许三观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屈辱,并开始有意疏远一乐。打小最亲的儿子怎么就一下子成了别人的种?许三观觉得郁闷而憋屈,他发泄的方式,就是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推给许玉兰。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退缩了,因为一乐不是他亲生的。无奈之下的许玉兰,放下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去求何小勇。何小勇抵死不认,他的女人无情地奚落了许玉兰。 方铁匠带人到家里搬东西。许三观终归于心不忍看着这个家分崩离析,顾不得邻里的窃笑和嘲讽,用第二次卖血换回来一个家的完整。 许三观并非圣人,他的心里一直没能跨过去那个坎。许玉兰给他戴了绿帽子,许三观也要去出轨,只有这样,他才能找回作为个男人的心理平衡。许三观去医院看望摔断了腿的旧情人林芬芳,情不自禁地和她发生了关系。许三观第三次去卖血,是为了补偿林芬芳。 许三观出轨的事情最终闹得人尽皆知,他和许玉兰终于扯平了,谁也不欠谁。遇上了饥荒年景,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家里的人能够吃上一顿饱饭,许三观第四次去卖血了。一家人去胜利饭店,每个人吃了一碗面条。可是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许三观舍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 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XX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xx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

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3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 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 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 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 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 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 也是经过了文革,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 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 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 时的社会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 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 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 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 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 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 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再说说文革的时候吧!文革的时候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 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 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批斗,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许玉兰被他们带 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 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 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 县长家,因为在文革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 将受到批斗。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范文五篇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范文五篇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600字范文一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 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

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600字范文二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几乎写尽了人间的艰辛,将所有的艰难埋入许三观的人生道路上,但这所有的不幸,遇到了许三观之后便做了温情,一波波冲击着读者。 开篇年少的许三观独自去看爷爷,通过爷孙二人不着边的问答,将许三观孤儿的身份介绍出来,但此时的许三观或许是他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了,虽然无父无母,但他有四叔,还有爷爷。当时的他已经成为了纺织厂的送茧工人,从生活上来讲,我感觉他应该没有什么压力,直到他遇到根龙和阿方。 从根龙和阿方那里,许三观第一次接触到卖血,了解了卖血的细节——喝凉水、吃炒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些细节随之伴随了他的一生,而卖血这件事也改变了他的一生。 在第一次卖过血后,许三观要讨老婆了,他看上了许玉兰。那天下午,他请许玉兰吃了八角三分的东西。可这时候许玉兰和何小勇已经有了感情,许玉兰不同意嫁给他。这或许是许三观遇到的第一件难事儿,但此时的他意气风发,他到了许玉兰家,提着酒、拿着烟,同许玉兰爹三言两语敲定婚事,拿着卖血的钱成了家。 之后的时间在余华笔下过得飞快,一乐、二乐、三乐三个儿子相继出生,许三观守着自己的家,乐呵呵的过着日子。 余华的小说写到这里,再给人啼笑皆非的荒唐感的同时,更给人带来一种生活的气息,这才是人间烟火。本来,许三观的生活可以这么平淡的度过,直到他发现他最喜欢的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这件事对许三观打击颇大,但虽然这是心中的一根刺,许三观还是要养孩子、过日子。他和许玉兰结婚九年,每月存着厂里发的手套,让许玉兰拆开织了线衣,先是给三个儿子织了线衣,之后才是许玉兰——他们结婚九年,前面七年的积累,让许玉兰给自己织了一件精纺的线衣。 此后种种事情发生在许三观身上——一乐闯祸;许三观看望林芬芳;大饥荒;一乐下队生病;二乐下队,宴请二乐队长——这种种事情的花费都是靠许三观卖血度过的,他靠着卖血,硬生生撑起了一个家。 其中,某次卖血后,根龙死了,许三观固执的认为是卖血害死了根龙,他吓得直打哆嗦,走在阳光下都打冷子,他不敢卖血了,但最后为了家、为了孩子,他还是一次次顶着恐惧去

余华《活着》赏析

忍受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 ----余华《活着》赏析 首先,我想用一段我自己非常喜欢的话作为书评的开始,它出自余华《活着》版自序:“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我认为,这是对“活着”这个无比深厚的词语最中国化的诠释。 《活着》这篇长篇小说成书于1992年,曾经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外,是作者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文学特征的作品。 作者余华,1960年生人,1983年开始写作,先锋文学的尝试者,也是坚持先锋试验时间最长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主要的长篇小说有《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等。 翻阅《活着》,让人尤感滞重,主人公福贵年轻时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地主少爷,赌博输光祖业后就从此一蹶不起,厄运频频。先是父亲气急攻心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母亲病死,接着儿子有庆被医院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产后大出血致死,妻子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做工遇难横死,外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福贵经历了

一重又一重猝不及防的苦难,生命里难得的温情总是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从地主变成贫民,被国民党抓壮丁,土改,大跃进,文革,分田到户,最后看着一个个亲人相继离他而去,到晚年,年迈孤苦的福贵与一头通人性的老牛相依为命……福贵一生的苦难让福贵懂得了担当,学会了忍受,他以极强的承受能力,平静接受苦难的命运,甚至是忍受苦难的命运,他坚强地活下来了。 著名学者周国平曾说,“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我认为这是理解苦难与对待苦难最好的诠释,正确对待苦难是一种美德,也是人性一种最本质的要求。从主人公福贵能这样活下来的经历中,使我感到再没有比活着更迫切的渴求,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有人说,《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事实上,作者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而又执着的叙述,却使一种近乎含情脉脉的温和侵入我们的阅读,他引导我们思考活着的意义,在这冷与热中,作者以情绪消解了苦难,在作者看来,对待苦难的办法是忍受它,逆来顺受,放弃心的挣扎和疑问,并用佛道的逍遥来遗忘来瓦解痛夺。 是的,余华给了苦苦追寻的我们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无比深刻的答案:活着是一种过程,生命只是活着,无论幸福或者不幸,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内容概括:《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写的一部小说。它描写了生活中的艰辛,表达了人们在厄运面前生存的愿望。全书是根据主人许三观卖血的经验。年轻的时候,许三观出于好奇。与此同时,他证明了他有最好的身体并且第一次卖掉了他的血。他第一次得到三十五元。在餐厅中和叔叔吃了第一套炸猪肝,并喝了第一杯温暖的黄酒。接下来,他卖血是因为他的长子伤害了别人,因为他没有钱支付医疗费用。后来因出轨的林芬芳有罪而卖血。在自然灾害期间,全家人都可以去餐厅吃一碗面。儿子们下乡排队,许三官将血卖给了音乐补充机构以增加支出,并将血卖了给生产队队长以置酒席。最后一次,也是最长的最困难的一个,大儿子病重,为了赚钱治疗,徐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徐三观的意识中,他已经深深地确信卖血可以解决灾难。因此,当他60岁的时候才知道他已经老了,再也没有人想要他的血,他的精神崩溃了,他觉得他的生命已经结束了。他站在街上,泪流满面。“我老了,将不再卖血,没有人想要我的血,如果我的家人以后遇到灾难会发生什么,还能够度过难关吗......” 读书心得:主人公许三观生活简单直接,是那个时代最典型朴素的人物生活观念。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而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本书以主人公一生不断卖血解决家庭困难,它勾勒出一支顽强的韧性的生命力量。面对痛苦和执着的生活态度,以及不同普通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想,许三观的独特的性格以及人物形象愈加丰满起来。 这个书中故事看起来荒谬可笑、极其神奇,但事实上,作者用犀利的文笔来表达人们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例如,在生日那天,许三观用嘴帮助家人做菜让大家听,大家身临其境,仿佛真的在吃大餐。小说与现实之间的距离被接引到最接近的位置,在生活底层挣扎的人们表现出痛苦的真面目。在书中,作者试图以喜剧的方式解释痛苦,所以他选择使用重复卖血来创造这样的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类的机械化表现出来,导致类似的自我贬低。读者通过丑陋的生活的反复痛苦,也揭示了悲伤的背景其中更加不乏劳动人民的善良和对待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五篇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五篇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 可以帮助到大家。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一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心情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

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么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 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 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

外国人关于活着读后感

读《活着》后感 首先自我简单介绍一下,我叫别克,是一名来自吉尔吉斯斯坦的一名 科大文学院研一的留学生。因为我对中国的文化和文学有很大的兴趣,所以 来到了中国。我来中国之前对中国文学的了解的和到中国以后的感觉完全不 一样。来到中国以后才发现我没学到比学过的还多。 中国有一句我比较喜欢的俗语:就是“茶壶里面煮饺子倒不出来”,因 为我是一名外国留学生,用我现在汉语语言水平来写一篇文章还是不太容易的。我不但刚刚开始研究中国的语言,文化,文学,而且对我眼中中国的文 学是非常非常的深。将我非常希望会趁在中国留学的机会好好的把汉语掌握好,将回国后作为我国和中国之间的桥梁。 最近我们期末考试要求读一篇小说后写感,我选的题目是余华的小说《活着》。下面是我对《活着》小说的读后感: 最近,找了些关于《活着》的电影,是因为汉语语言能力看完说后再 看一片有关电影感觉会更清楚里面内容,所以找到了《活着》由香港年代国 际有限公司1994年出品的剧情片。不停的续看了两遍,该片改编自余华的 同名小说。影片以中国内战和新中国成立后历次政治运动为背景,通过男主 人公福贵一生的坎坷经历,反映了一代中国人的命运。不过里面的情节与小 说有点出入,所以看完书后就在网上找到这篇小说简单地看了几遍。尽管是 第一次读余华的《活着》,但读完以后感受多。他让我对活着,更或是生命 有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的审视,或者说是另一种认识。 简单说下余华,他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现代作家。1977 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1983年开始写作,同年进入 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 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得 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我看他人简历和所写的《活着》小说后感觉值得获得 这种贡献奖。 《活着》这片小说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 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 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 无声的叹息和泪水。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 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 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

余华《活着》赏析

余华《活着》赏析

忍受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 ----余华《活着》赏析 首先,我想用一段我自己非常喜欢的话作为书评的开始,它出自余华《活着》韩版自序:“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我认为,这是对“活着”这个无比深厚的词语最中国化的诠释。 《活着》这篇长篇小说成书于1992年,曾经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作者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文学特征的作品。 作者余华,1960年生人,1983年开始写作,先锋文学的尝试者,也是坚持先锋试验时间最长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主要的长篇小说有《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等。 翻阅《活着》,让人尤感滞重,主人公福贵年轻时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地主少爷,赌博输光祖业后就从此一蹶不起,厄运频频。先是父亲气急攻心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母亲病死,接着儿子有庆被医院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产后大出血致死,妻子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做工遇难横死,外孙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福贵经历

了一重又一重猝不及防的苦难,生命里难得的温情总是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从地主变成贫民,被国民党抓壮丁,土改,大跃进,文革,分田到户,最后看着一个个亲人相继离他而去,到晚年,年迈孤苦的福贵与一头通人性的老牛相依为命……福贵一生的苦难让福贵懂得了担当,学会了忍受,他以极强的承受能力,平静接受苦难的命运,甚至是忍受苦难的命运,他坚强地活下来了。 著名学者周国平曾说,“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我认为这是理解苦难与对待苦难最好的诠释,正确对待苦难是一种美德,也是人性一种最本质的要求。从主人公福贵能这样活下来的经历中,使我感到再没有比活着更迫切的渴求,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有人说,《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事实上,作者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而又执着的叙述,却使一种近乎含情脉脉的温和侵入我们的阅读,他引导我们思考活着的意义,在这冷与热中,作者以情绪消解了苦难,在作者看来,对待苦难的办法是忍受它,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并用佛道的逍遥来遗忘来瓦解痛夺。 是的,余华给了苦苦追寻的我们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无比深刻的答案:活着是一种过程,生命只是活着,无论幸福或者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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