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

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强奸”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革命,大字报等等。

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该被批斗。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批斗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批斗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关于余华经典作品《活着》2000字读后感

关于余华经典作品《活着》2000字读后感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徐福贵的悲剧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活着本身很艰难,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余华的经典作品,活着读后感2000字。 1、《活着读后感2000字》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 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 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 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 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 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 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 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 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 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 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 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 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 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 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 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 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 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 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第1篇】 《千姿百态是人生》 放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竟是出奇的平静。没有感动的泪水,没有拍案的惊奇,如同书中的文字一般朴实甚至于有些平淡,但细读却字字扣人心弦。一个人,一个时代的辛酸血泪都被镌刻在这字里行间。我似乎有了一些思索,无关乎理想,无关乎奋斗,只是那数百年来被无数先贤哲人们所思索与探寻的——人生。书中人自是演绎自己的人生,我则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阅历尚浅,只是浅尝,有了一些拙见。谨以我拙劣的文字,来表达我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看法。 关于李血头,我提笔犹豫许久,终于决定了要先写这个“龙套”。这似乎是个医者,却又完全与医者相背离。她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那些目不识丁的人,等待他们“孝敬”,等待着将他们的血抽出再填满

自己的腰包。他似乎没什么社会地位,在卖血人当中却有着高高在上的权威。我无法想象许三观面对他时,许三观低眉顺眼站在他面前忍受着他的嘲讽时,许三观灰着脸饿着肚子,看着脸色红润的李血头拿走他的“血钱”时,他心中是感激,羞愧,还是愤怒。许三观不想“窝囊”,但他却不得不低头。在生活的重压下,他一次次面对这个李血头,将自己的力气卖出去。他或许也曾感到不公平,可是他不得不面对这种无奈,他还要过下去,还要过得不比别人差。似乎这个李血头是他人生路上必须面对的一道坎,诸多委屈与不甘,交织在他卖血的人生里,——也交织在我们的人生里。 关于许玉兰,她只是一名市井小民,一个普通的民间女子。她嫁给许三观,无关乎爱情。她只是觉得嫁给许三观似乎会有好日子过。她不如意时会坐在门槛上哭闹,会对许三观的错误斤斤计较。她会为自己做好看的衣服,往自己脸上擦雪花膏。她就是这样一个有些幼稚有些任性有些虚荣的人,可她仍然会在何小勇被车撞后劝诫许三观不要幸灾乐祸,仍然让一乐去为伤害过她的那个人喊魂,——她似乎有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_共4页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一、作者简介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1977 年高中毕业后,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23岁进入县文化馆,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后就读于由北京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1989年调入浙江嘉兴市文联,现定居背景。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 余华是先锋小说”勺代表作家之一,其写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 的作品诸如《世事如烟》、《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通过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冷静的叙述,以及在冷静”背后的愤怒和人的生存环境,让当时不少读者、批评家为之骇异。90年代开始,余华的小说还是从先锋向世俗转变,作品中温情”开始出现。正如作者在《活着》中提到,随着时间的推移, 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当然作者仍然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 二、作品简介 《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同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由台湾麦田和香港博益以及海南公司出版,并被译成法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出版。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小说中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二次,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献血的一些道理,并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

【读后感】余华《活着》_69412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是余华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他在他的中文版自序中这样写着:“我就是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离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的打动了我,我决心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余华作者的这段自序让我开始了深深地思考——我们如何活着?如何去支撑着活着?也许,我们在为《活着》这本书去论述的时候,我们最初也许会认为:这是一个拥有悲惨人生命运的人的人生哭诉。但当我们再度去认真思索,认真去解读它的时候,我们也许会认识到:它告诉人们在人生旅途中如何去承受去忍受一切自己为之痛苦的所有事物,而在承受、忍受的过程中,我们也懂得了活着的真谛。 我们都晓得在活着的岁月中,我们不可能都是快乐的,也不可能都是痛苦的。正所谓“福祸相依”,犹如冰心先生说的:“生命中不是永远的快乐,也不是永远的痛苦。快乐与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在快乐中我们要感谢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快乐固然兴奋,痛苦又何尝不美丽?”没错,我们总是很乐意的去享受快乐,去放纵快乐,但我们却忽略了我们总会一不小心掉进痛苦深渊中的,此时此刻,我们该如何去反思如何去面对,就我说,当我们在痛苦的深渊时,我们记着不应一味去埋怨生命,去悔恨自己,带着十字架愁眉苦脸地去应付着生活,而应该去尝试学着忍受痛苦,顺从痛苦,进而从中悟到生命的真谛,让痛苦升华,也许,你就会从痛苦中走出来,迎接你的将是永恒的存在,永恒的欢乐。 《活着》告诉了我们如何活着,怎样去支撑着活着。生活在幸福中的人们,他们害怕死亡,害怕痛苦。他们不懂得如何去承载痛苦,不懂得如何去忍受痛苦的。而那些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人们就为了活着,他们须不断地去学会如何活着,如何去忍受痛苦,如何去忍受死亡。他们并不是不惧怕痛苦不怕死亡。而是他们懂得了活着的真谛——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生命既然给予了你,让你用眼睛去看,让你用耳朵去听,让你用肢体去触摸。即使有时你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世界并不是那么美丽,但我们也应该为它而去感谢生命。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富贵人生的思考,也是对现世活着的人的一种人生的思考。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充满了各种色彩。色彩虽然并不都是鲜亮的,也会存在暗淡的。但他们却都是组成丰富人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无论它是多么的凄风苦雨,无论它是多么匪夷所思。最终,我们都需要用自己丰富的心灵去承担、消解、超越、没有什么能救自己,除了自己。 《活着》让我们用最真诚的心灵去生活、去领悟。无论快乐还是痛苦。这样,至少在生命的尽头时。我们可以告诉自己也告诉这个世界,我来过、活过。所以,我是幸福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不是去读《活着》和《兄弟》,而是去读《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我想在这两部作品之间的时期里选看另一部作品,想在我没有仔细认识作者前,在书中漫步行走,去欣赏作品,了解作者,体会与感悟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情感。 这是一个丰富而辗转,平淡而细腻,遥远而近密的故事。在许三观个人的一身中,我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戴着不同姓氏和皮囊的人们,他们竟拥有着与许三观相同或者说是类似的经历与品质,他们拥有的,只是没有被详尽地记录在书中,被我们所知,更多的是埋藏在心底,被岁月的长河所掩埋罢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吧……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徐三观在看望四叔和爷爷,两位他最亲近的亲人,回到了农村,发现村子里有卖血的风气,于是就带着好奇心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医院卖出他的第一次血。后来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娶媳妇,徐玉兰,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请她吃八角三分钱的东西,再到女方家说一番好话就完事了。可以看到当时农村人民的朴实与直接,一种生活状态。 后来徐三观有为了替一乐赔钱给方铁匠;给胖子林芬芳买骨头和黄豆;在闹饥荒,为了让吃了几个月玉米稀粥的家人解解馋,去吃了一次面条;讨好二乐的队长,为了让他能够尽快调回城里;给一乐回村调养身子;又为了给病重的一乐筹钱治病,连续到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一直卖血挣钱到上海。在这期间,他一共卖了十二次血。最后当他家庭环境变好,人也老时,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和黄酒,他又进了医院想卖血,但新的血头已不收他的血了。他感觉有些苦恼就哭了出来,在故事的结尾,是徐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点了菜,回忆着以前的点点滴滴…… 在这部作品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乐和许三观关系的转变。在三个孩子中,一乐是他的最爱,他做什么都会叫上他,就像打水将桶掉进了井里,他就叫上一乐帮忙才把桶提上来,那时,一乐是他的左右手。而当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时,他又气又愤,大失所望,他最疼爱的孩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于是他的态度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尽量不把一乐放在眼里,故意让二乐,三乐的吃穿条件比一乐好,而那时一乐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在闹饥荒时,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除了一乐,这导致了一乐后来离家出走到处求人给他买面吃就认他做爹,不过没有人理会他。最后许三观心软了下来,背着离家哭累了的一乐吃面条。在何小勇生命垂危时,一乐不愿意爬上屋顶喊魂,还拼命找自己的爹,许三观。经过一连串的事情后,许三观就认定一乐,就是自己的儿子,是铁一般的事实,谁也无法阻止。 一乐病危,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筹钱,救儿子,宁愿自己死,也想让儿子好好地活一次,他用自己的血肉支撑的这个家庭。我想,这就是父爱之伟大,虽然严厉如山,但心依然依恋着孩子,虽然沉重如压,但总是温暖我们的内心。 许三观和许玉兰在经过时间的磨合,从苦恼到相互搀扶,一路走过,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样,经过风雨的吹打,日晒雨淋,才能结出果实,见证甜蜜与温馨,和睦与融洽。就是因为一个个家庭的组成,共度难关,共同进退,经过时间的锤炼,才有今天的国,强大而坚定的精神支柱,充满希望的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一个见证时代的印记,一股扎根在人们心中的精神和力量。

读余华《活着》有感

读余华《活着》有感 38060132 王磊前段时间在别人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这篇小说《活着》,小说不长,我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读完后感触很深。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以前的我从来没有仔细想过。上小学时,我不会去想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时我还年幼无知;上初中时,我不会去想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时无忧无虑;上高中时,我也没有去想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时想的是语数外,想的是高考;上了大学,我应该去想想这个问题了,但是因为我来了北航,学了计算机专业,每当诸如此类的问题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个哲学问题,而我是个理工科的学生,这类问题不归我管,于是我一次一次的逃避了这个问题,直到我读了《活着》这篇小说。 用作者的话来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小说中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的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账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从此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一生忍受苦难,唯一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 个人觉得悲剧是所有故事模式中最有心灵震撼力的,往往可以一举击破一个人的心理防线,其影响也更深远,短则几天,故事情节依然萦绕在脑海中,多则月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 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XX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xx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

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

许三观卖血记 经典语句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语句 2017-09-10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 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 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 质朴之人,秉持真性情之人,不是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不是一定什么都做得对,不是一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但是生活在他们眼里,就像他们的性情一样真,他们的生活中有所守护,有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 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被没准备好。 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其实你们妈不是他们要批斗的,你们妈是去陪着那些走资派、那些右派、xx、地主,你们妈站在那里也就是装装样子,你们妈是陪斗,什么叫陪斗?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都吃起来可口。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我今天来是要对你们说,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你们不知道许三观有多好,他的好几天几夜都说不完,别的我都不说了,我就说说许三观卖血的事,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这个家,今天都到医院卖血啦,你们想想,卖血是丢命的,就是不丢命,也会头晕,也会眼花,也会没力气。 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我们这个家,是命都不要了……——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也不能说力气比你多,我们比你们城里人舍得花力气,我们娶女人、盖屋子都是靠卖血挣的钱,这田地里挣的钱最多也就是不让我们饿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范文最新推荐------------------------------------------------------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篇一:余华《活着》读后感那片田地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扶着犁,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用尽全力的向前迈着步子。虽有正午的阳光笼罩着他们,但仍是透出了一丝丝的悲凉意味。 这便是《活着》的开篇景象。作者使用对话记忆让主人公讲故事的方式写的这篇小说。 男主人公便是那位老者许福贵。他是地主阶层的公子哥,本有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厚生活,但由于他迷上了赌博,将家里所有的财产输得精光。父亲因此被气死在了祖宅里,从此一家人开始了长达几十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虽然从未下过田,但由于生活所迫,福贵不得不租田然后一点一滴的学起,终于尝到了劳动的艰辛;去城里给母亲买药,却被国民党当成壮丁抓走,战场上的枪林弹雨在他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一年以后的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去世,女儿变哑,生活很是清苦,好在儿子一天天的长大,心里总算有了慰藉;然而,好景不长,最有前途的儿子因为抽血过多死亡,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而后妻子、女儿、女婿、外孙一个个地离他而去,最后就剩下了那头老牛与他作伴。村里的人谁都知道,福贵的枕头底下压着二十块钱,只等他有一天死去了,用来买棺材下葬。这是一个屡屡被生活打击的生命。每一个亲人的离开,都是锥心刺骨的痛;每一份温情的流失,便湮灭了一点心灵的烛光。更何况在他的 1 / 18

一生中,所有的亲人都不在了,神经早已痛的麻木。但是还是要活着,为了肩负的职责,默默的承受一切风云变幻。命运的打击铸就了他坚韧的性格,让他勇于去扛起一切,面对着苍天,活着。 而家珍,福贵的妻子,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则是位温柔贤惠的善良女性。她是福贵去城里溜达时相中的姑娘,陈家米店的女儿,家珍是很眷顾这个家庭的,否则不会在许家败落之后不听父母的劝阻,毅然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了福贵的身边;在丈夫被抓期间,既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又要来回奔波以维持生计,让一家人平平安安:她确实尽到了一个妻子的义务。同时,她也是有些软弱的,在猜出儿子去世以后,她对生命第一次表现出了绝望,用绝食的方式想要到阴间去陪儿子,去照顾那个在黄泉路上孤零零的灵魂。但是福贵告诉她,一个儿子走了,还有一个女儿,你若跟了儿子,女儿该怎么办?前思后想,家珍终究是从绝望的深渊里回了过来,尽心尽力的关注女儿的成长。直到女儿难产身亡的消息传来,这位母亲再也经受不住打击,在丈夫的怀里沉沉睡去。只留下了那句话语:“这辈子嫁给你,我从没后悔过,我知足了,现在我要去照顾一双儿女了。” 看到这一句,心中有一种难言的悲凉,尤其是家珍去世时的那一段描写:福贵只是觉得家珍的身体在一寸寸的凉下去,先是手和脚,然后渐渐蔓延到心脏。福贵用手死命的捂住妻子的心口,想用自己的温度延缓这种冰凉的扩展,可是她的身子还是静静的凉下去,一只手的温度怎么敌得过死神的召唤。 活着在家珍身上的体现,也同样有爱和责任。也许就是这样,总有一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小序:近来偶读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颇有些感触。很少有书能够这样打动我,既然它与我有缘,那我就不得不写点东西来纪念它了。 我自幼生在农村,直到我十岁去镇上的中心小学读书,那之前农村的所有生活就是我的全部记忆。所幸生在和平年代,从小到大并没有吃多少苦。我们家至少祖上三代都是农民,貌似没出什么大户,因此也没有族谱这些个高档的东西,远远近近的亲戚关系已久远得不可考证。祖祖辈辈都是在土地里摸爬滚打,面朝黄土背朝天,年年复年年也赚不了多少钱。到我爷爷这一代,总算在大生产的时候当上了队里的主任,让家人过了几年好日子,可惜文革一来,他就住了几天牛棚,再没个后文了。我的爸爸是县里的最好的高中毕业的,算来是村里少有的知识分子,只可惜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还是回村当了个农民。那些命里时有时无的事情,谁又能说个准呢? 几年前爷爷因病离我们远去。他们这一代,真正经历了风风雨雨、大起大落,却慢慢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渐渐被湮没。还没等我细细去了解他们的故事,就已被时代的洪流卷走。爷爷这一辈人,是时代的注脚,而我,却只能通过另外一个故事,去窥探这个时代的剪影。尽管这个故事和我爷爷他们有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演绎,我却仿佛能从中体味到那个时代他们所经历的共同的幸福和艰难、执着和脆弱。这个故事,或许与你祖辈们的经历相似,它就发生在他们中间。这就是许三观卖

血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是当代作家余华于一九九五年八月写成的一个故事,作家自己也说故事中的很多人物都有现实中的原型,那是他父亲说给他听的。“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余华在中文版自序里如是说。于是他写了一个人的一生,从他第一次卖血到最后一次卖血,从他身强体壮一无所有到两鬓花白门牙脱落。他最后的感慨是“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作者在韩文版自序里说,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 故事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一个不平等的基础上。许三观父母双亡,是城里丝厂的小小送茧工,是城里人,却是农村的爷爷和四叔抚养成人。偶然间他知道了农村人卖血的传统,就开始了他的卖血之途。在农村,卖血是身体健康的象征,是荣耀的事情,但是换在城里,卖血却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他的妻子许玉兰说卖血就等于是卖了自己的祖宗。那个时代的农村和城市差别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大,但根深蒂固的观念却是无法改变。 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三十五块钱娶到了一个美丽的妻子“油条西施”许玉兰,虽人有点泼辣好强,却能做饭能做衣,五年之内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建立起一个幸福的家。但事事哪有

余华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 》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共29章,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创作背景: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革命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作者简介:余华,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现代作家。1977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1983年开始写作,同年进入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其作品已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荷兰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现就职于杭州文联。 人物形象:许三观许三观是小说的主人公,他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许三观卖血喂养的别人的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使他成了英雄。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但他却背离了这个常理。一个小人物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乐观、自我满足等种性格体现在他的身上,许三观有着浓厚的喜剧色彩。 许玉兰许玉兰是许三观的妻子,在余华小说中,她是一位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女性的形象,具有民间女性的特有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苦难,她表现出了坚韧跟顽强。在跟许三观结婚前,许玉兰是一个人称“油条西施”的卖油条的女性。婚前,她用为数不多的衣服能搭配出迷人的效果。结婚后更加显现出她的精明她的能干。一个女人能干是一种能力,“撒泼”就是这种能干的附属品,她的撒泼并不是摔盆砸碗,而是坐在自家门槛上号啕大哭,用哭来表达生活的不幸与她内心的哀愁,但是哭过之后她不会自甘堕落而是选择坚强的去面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一滴血一份情 卖血,一个现在我们几乎再也听不到得名词,可就是在几十年前这却就是一个多么流行得词语。直到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得时候都还能听到这个词儿。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语得时候还就是我很小得时候,听大人们说我们老家那儿有很多得人卖血,可就是地下血站为了节约成本并没有用一次性针头,所以很多人都被传染了艾滋病。也许就就是应为这样我们老家那儿成了艾滋病之乡。当然现在这种行为再也没有了。说实话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得时候我觉得卖血就是多么可怕得事儿。对于本来就怕针得我来说这就变得更加得可怕了。所以我不就是十分得理解那些卖血得人,可就是当我渐渐地长大得时候我慢慢能理解大人们卖血到底就是怎么一回事儿了!其实大家都知道卖血对人就是不好得,所以其实很多人都就是被逼到没有办法得时候才会想到这样一个挣钱得方法!所以说这样挣得钱真得就就是血汗钱啊! 可就是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得许三观她们得想法却与我们这儿得人不一样。刚开始她们得做法可能没几个人能理解,也没几个人能赞同,可就是慢慢得我们却被这份无法理解所感动,慢慢得觉得这好似就就是正确得做法!虽然到最后为她感到不知但就是没办法,感觉当时得她如果不这样做好像就不就是真正得她! 刚开始我们瞧到在许三观她们老家决定一个男子能否娶亲得因素不就是她有多健康,不就是她就是一个多么好得人,也不就是她就是多么得有才,同样也不就是她有多少得钱。而就是瞧这个男子就是否卖过血,一般情况下只要这个男子卖过血,那么她就能很快娶到妻子。许三观正就是这样娶到妻子得。瞧来就是否觉得可笑,可就是那确就是她们那儿再正常不过得事儿了。就这样,许三观就因为卖了一次血,她就成功得娶到了一个漂亮得妻子。可能正就是因为这样得风俗吧,在她们那儿血好像变得比那个人还重要了。人们瞧重得就是血而不就是那个人,好似血就能代表一切。这样得人们瞧似好似愚昧无知,好似她们得生活就会想她们得思想一样一直腐烂下去,可就是这样得人,却做出了让我震惊得事儿。她们用她们最原始得、最让我们无法理解得方式向我们展示了面对生活得残酷她们到底就是怎样战胜这些苦难然后活下来得!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她们心底里最美好得东西! 当许三观第一次卖了血之后我以为她再也不会卖血了!因为在她们那儿不就是只要卖了一次血就能结婚了吗?而且她得生活状况也不就是很差,再说她好像也不就是很喜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的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父亲是一位退休了的外科医生。多年之前,这位外科医生给余华讲了一个关于“卖血”的故事。 成百上千个人在一位姓李的“血头”的组织下,长途跋涉五百多公里,从浙江一直到江苏。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卖血”。这样的故事离我们今天已经很遥远了,我们听说过“献血”,但却不知道“卖血”是怎么回事。 于是余华提笔写下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不是为了告诉读到这本书的人什么是“卖血”,而是为了讲述一个“卖血为生”的人——许三观背后的人生故事。 相对于《活着》一书中的福贵,许三观的人生离我们更近,也更加自然和真实。他是旧时中国千千万万个普通劳动人民的集体群像映射,他的形象塑造更具普世价值。当你读到这个形象的时候,你会不假思索地想,我是不是在哪里也认识这么一个许三观。 许三观也有可能不叫“许三观”,他有可能是任何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也有可能是任何一个在社会底层为了生存而挣扎的小人物。 作为大时代之下的一个小人物,许三观的人生面临了诸多的苦难。《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许三观如何一次又一次地通过卖血,来不断战胜自己人生之中的惊涛骇浪,用自己单薄的力量去化解人生之中不断遭遇的噩运,最后捍卫家庭和幸福的故事。 许三观一生忠厚、善良,亦不乏担当和责任感,但却一生命途多舛。为了活着而活着,是那个特定年代大部分底层百姓的缩影。 在当时的农村,卖血被当作检验一个男人体质是否强健的标准。荒诞而落后的乡野理论,影射出了那个时代背景下农村生活的愚昧无知,以及由于愚昧无知而导致的悲剧性。 对于年轻的许三观而言,生活还没有给他出难题。出于好奇,许三观跟着阿方和根龙第一次进城卖血,认识了医院里的李血头。 通过卖血,许三观获得了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三十五块钱,并很快和“油条西施”许玉兰结婚了。婚后,妻子生了三个儿子,许三观分别给他们取名为一乐、二乐和三乐。许三观俨然走上了人生的巅峰,通过自己的奋斗,他过上了平静而安稳的生活。 可是当一乐慢慢长大,他才发现命运用九年时间把他编织进一个天大的谎言。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反而像妻子的初恋情人何小勇。城里的人传起了闲话,妻子许玉兰亲口承认在婚前与何小勇发生了关系。 像所有男人的正常反应一样,许三观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屈辱,并开始有意疏远一乐。打小最亲的儿子怎么就一下子成了别人的种?许三观觉得郁闷而憋屈,他发泄的方式,就是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推给许玉兰。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退缩了,因为一乐不是他亲生的。无奈之下的许玉兰,放下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去求何小勇。何小勇抵死不认,他的女人无情地奚落了许玉兰。 方铁匠带人到家里搬东西。许三观终归于心不忍看着这个家分崩离析,顾不得邻里的窃笑和嘲讽,用第二次卖血换回来一个家的完整。 许三观并非圣人,他的心里一直没能跨过去那个坎。许玉兰给他戴了绿帽子,许三观也要去出轨,只有这样,他才能找回作为个男人的心理平衡。许三观去医院看望摔断了腿的旧情人林芬芳,情不自禁地和她发生了关系。许三观第三次去卖血,是为了补偿林芬芳。 许三观出轨的事情最终闹得人尽皆知,他和许玉兰终于扯平了,谁也不欠谁。遇上了饥荒年景,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家里的人能够吃上一顿饱饭,许三观第四次去卖血了。一家人去胜利饭店,每个人吃了一碗面条。可是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许三观舍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1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快乐的活着,是一种乐观面对人生的态度;幸福的活着,是努力改变逆境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活着,是永不言败的人生态度。人不能白活一世,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使自己和别人过得更好,任何一种职业都是有价值的,无论是国家总统还是清洁工人,只要是对自己和别人有好处的,都是有价值的,而那些勇于放弃生命却不勇于活下去的人,他就没有真正活过。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一个人没有金钱,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取。一个人失去了健康,可以用锻炼去改善。一个人失去了学问,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去获得。但以上几点,基于一个前提:坚强。如果这个人不坚强,他失去了什么都不会去想办法两次获得,所以,一个人失去了坚强,就失去了一切,

甚至生命。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海伦。凯勒因为坚强在双目失明后坚强活了下来;霍金全身瘫痪仍坚强的活了下来;史铁生双腿瘫痪仍坚强的活着。因为坚强,他们勇敢地活着,并为人类创造出民财富,使许多人更好地活下去。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2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 影片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张艺谋在改编时给福贵设置了皮影戏的皮偶,这是这部电影中不可多得的神来之笔,恰如《天堂电影院》广场疯子一样。表面上是人在操纵着皮偶,上演着悲欢离合;事实上,福贵何尝不是命运手中的一个皮偶呢?他又何尝能够操控自己的人生? 电影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范文五篇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范文五篇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600字范文一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 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

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600字范文二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几乎写尽了人间的艰辛,将所有的艰难埋入许三观的人生道路上,但这所有的不幸,遇到了许三观之后便做了温情,一波波冲击着读者。 开篇年少的许三观独自去看爷爷,通过爷孙二人不着边的问答,将许三观孤儿的身份介绍出来,但此时的许三观或许是他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了,虽然无父无母,但他有四叔,还有爷爷。当时的他已经成为了纺织厂的送茧工人,从生活上来讲,我感觉他应该没有什么压力,直到他遇到根龙和阿方。 从根龙和阿方那里,许三观第一次接触到卖血,了解了卖血的细节——喝凉水、吃炒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些细节随之伴随了他的一生,而卖血这件事也改变了他的一生。 在第一次卖过血后,许三观要讨老婆了,他看上了许玉兰。那天下午,他请许玉兰吃了八角三分的东西。可这时候许玉兰和何小勇已经有了感情,许玉兰不同意嫁给他。这或许是许三观遇到的第一件难事儿,但此时的他意气风发,他到了许玉兰家,提着酒、拿着烟,同许玉兰爹三言两语敲定婚事,拿着卖血的钱成了家。 之后的时间在余华笔下过得飞快,一乐、二乐、三乐三个儿子相继出生,许三观守着自己的家,乐呵呵的过着日子。 余华的小说写到这里,再给人啼笑皆非的荒唐感的同时,更给人带来一种生活的气息,这才是人间烟火。本来,许三观的生活可以这么平淡的度过,直到他发现他最喜欢的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这件事对许三观打击颇大,但虽然这是心中的一根刺,许三观还是要养孩子、过日子。他和许玉兰结婚九年,每月存着厂里发的手套,让许玉兰拆开织了线衣,先是给三个儿子织了线衣,之后才是许玉兰——他们结婚九年,前面七年的积累,让许玉兰给自己织了一件精纺的线衣。 此后种种事情发生在许三观身上——一乐闯祸;许三观看望林芬芳;大饥荒;一乐下队生病;二乐下队,宴请二乐队长——这种种事情的花费都是靠许三观卖血度过的,他靠着卖血,硬生生撑起了一个家。 其中,某次卖血后,根龙死了,许三观固执的认为是卖血害死了根龙,他吓得直打哆嗦,走在阳光下都打冷子,他不敢卖血了,但最后为了家、为了孩子,他还是一次次顶着恐惧去

余华《活着》赏析

忍受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 ----余华《活着》赏析 首先,我想用一段我自己非常喜欢的话作为书评的开始,它出自余华《活着》版自序:“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我认为,这是对“活着”这个无比深厚的词语最中国化的诠释。 《活着》这篇长篇小说成书于1992年,曾经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外,是作者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文学特征的作品。 作者余华,1960年生人,1983年开始写作,先锋文学的尝试者,也是坚持先锋试验时间最长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主要的长篇小说有《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等。 翻阅《活着》,让人尤感滞重,主人公福贵年轻时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地主少爷,赌博输光祖业后就从此一蹶不起,厄运频频。先是父亲气急攻心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母亲病死,接着儿子有庆被医院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产后大出血致死,妻子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做工遇难横死,外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福贵经历了

一重又一重猝不及防的苦难,生命里难得的温情总是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从地主变成贫民,被国民党抓壮丁,土改,大跃进,文革,分田到户,最后看着一个个亲人相继离他而去,到晚年,年迈孤苦的福贵与一头通人性的老牛相依为命……福贵一生的苦难让福贵懂得了担当,学会了忍受,他以极强的承受能力,平静接受苦难的命运,甚至是忍受苦难的命运,他坚强地活下来了。 著名学者周国平曾说,“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我认为这是理解苦难与对待苦难最好的诠释,正确对待苦难是一种美德,也是人性一种最本质的要求。从主人公福贵能这样活下来的经历中,使我感到再没有比活着更迫切的渴求,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有人说,《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事实上,作者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而又执着的叙述,却使一种近乎含情脉脉的温和侵入我们的阅读,他引导我们思考活着的意义,在这冷与热中,作者以情绪消解了苦难,在作者看来,对待苦难的办法是忍受它,逆来顺受,放弃心的挣扎和疑问,并用佛道的逍遥来遗忘来瓦解痛夺。 是的,余华给了苦苦追寻的我们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无比深刻的答案:活着是一种过程,生命只是活着,无论幸福或者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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