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杭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杭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杭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强市名城”战略的实施,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健康规范、广泛深入、有序持久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全国、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结合杭州市实际,在总结几年来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指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部、室)、青年岗位(岗、台、车、船、所、店)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品牌之一;是青年创新创业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年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载体;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岗位为依托,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以青年群体争先创优为内容的群众性劳动竞赛;是倡导现代文明新风,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是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造就一代新世纪合格劳动者的生动实践。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我市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确立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树立高尚职业道德和敬业创业精神,展现当代青年精神风貌,促进文明行业建设,塑造企事业单位良好形象,为实现“四优四感”(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管理;给人以安全感、舒适感、亲切感、文明感)的文明城市目标作出积极的努力,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我市窗口服务行业、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党政机关、市场园区、旅游风景区等各行各业均可开展。争创活动以分行业开展为主,应纳入各争

创单位党政工作序列,由团组织在党政指导下,与有关部门协作,具体实施。

第六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工作方针是坚持以职业文明为主线,以基层青年集体建设为主要途径,以基层现代化管理为规范,形成创建、考核、评价、表彰的完整机制。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在共青团杭州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内容与形式统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开展独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

第七条我市争创“青年文明号”的主题是:规范、优质、文明、协作、创新;口号是:文明在岗位、青春美天堂。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八条“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基本条件是:

(一)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二)集体中青年职工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岗,职业道德高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严格执行本单位、本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服务规范。

(三)开展争创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努力学习业务,刻苦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各级岗位能手。

(四)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服务、安全、效益观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规程,无重大人身、设备、消防和财产损伤事故。

(五)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生产(经营),优质服务,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本地、本行业、本系统中居于领先地位,争创活动成效显著,得到本单位领导和群众的肯定、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六)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战斗力强,团工作正常、扎实,成效显著。

第三章考核标准及否决因素

第九条本办法只明确考核标准必须包括的主要内容和

所占的权重,具体考核细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团市委结合行业特点另行制定。

第十条“青年文明号”的考核标准及其权重:

(一)组织领导(10%)

党政领导重视,争创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列入党政工作序列,建立健全争创工作机制;注重舆论宣传,营造争创氛围;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注重积累创建工作材料,有完备的创建工作档案。

(二)思想道德教育(15%)

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有效地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创业精神教育。引导青年职工从点滴做起,从细微处入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三)工作环境建设(15%)

工作(服务)环境及其卫生包干场所环境整洁、美观;争创岗位或窗口有明显的创建标牌,服务行业同时应在显著位置显示创建服务规范和监督措施,并公布监督电话。集体成员上岗时按照要求着装,做到整洁规范,除特殊工种外,必须佩戴工号章,团员必须佩戴团徽或佩戴有团徽标记的统一工作卡。

(四)业务工作(50%)

有政治素质强、业务技术精,带领集体争先创优的创建带头人。能够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总结、探索、建立起一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制定出创建规范,务实求效,狠抓落实。经常性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业务培训活动,积极开展“五小”等技术攻关活动。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经济效益处于前茅。

(五)共青团基础工作(10%)

团组织健全,基础工作扎实,感召力、战斗力强。能围绕本单位的党政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以争创青年文明号活

动为重点的团工作,团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第十一条“青年文明号”否决因素:

有下列六项否决因素之一者,经核实,取消争创资格或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并摘牌;

(一)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现象的,包括团员有团纪处分;

(二)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三)被舆论曝光、受群众检举,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在向社会承诺中,群众反映有失信事实,经核查情况属实的;

(五)在文明单位、行风检查及社会治安等专项检查中,抽查本岗位扣分的;

(六)集体成员中有赌博、打架,违反服务行业规章制度,情况严重的。

第四章申报、考核、命名程序及要

第十二条“青年文明号”必须在创建的基础上,逐级进行申报、考核、命名,共分四级,即:县(市)、区、局(公司)级,市(地)级,省级和全国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和推荐。“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命名必须经各级团组织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考核并签署意见。评选过程要具有连贯性,必须是本级别“青年文明号”,才有资格申报更高层次的“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坚持逐年考核、命名,不实行“终身制”。

第十三条各级团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被推荐的青年集体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确有说服力。

第十四条对于创建活动已经启动的行业,团市委每年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争创活动开展情况,研究确定本年度行业市级“青年文明号主管部门,根据争创活动开展情况,研究确定本年度行业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数额,并根据各单位重

视程度,活动成效,进行名额分配;对于全市尚未启动而基层单位已根据本地实际先行开展争创活动的行业,基层团组织和行业部门在年末可择优向团市委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工作中,本年度创建集体和上年度命名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要根据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在对本年度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分别认真填写“杭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和“杭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表”,并附详细的书面事迹材料。

第十六条由团市委会同各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办和各区、县(市)、局(公司)团组织对申报的创建集体和复评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检查考核。团市委将根据检查结果,评选、确定真正符合标准、在全市各行业系统中确有导向和示范作用的青年集体作为杭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命名表彰。

第五章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由团市委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争创活动的,团市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表彰一批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并授予铜牌。尚未联合发文开展争创活动的,由团市委每年表彰一批市级“青年文明号”。

第十八条对获得各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各单位可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落实激励措施,将晋升工资奖金,上学深造,晋级晋职,住房分配等方面纳入各单位奖励体系。

第十九条对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负责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作为年轻后备干部业务骨干和管理者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和锻炼提高的机会。

第六章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实行市级“青年文明号”档案管理制度。各行业对每一个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创建计划、创建活动总结、考核、命名等基本情况都要建立档案,条件具备的应建立图片、影像档案。各市级青年文明号和争创集体要统一使用“杭

州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台帐”,对创建活动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实行市级“青年文明号”特邀监察员制度。成立杭州市青年文明号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全市青年文明号的监督管理。每个被命名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须聘请2—3名特邀监察员。青年文明号特邀监察员应由各地、各单位热心青年工作、身体健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新闻记者、老顾客或富有代表性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邀监察员负责对“青年文明号”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并根据要求,提出考评意见。各地、各行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监察员队伍,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青年文明号的监察工作。各青年文明号创建办和团组织必须经常性听取监察员的意见,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实行市级“青年文明号”挂牌制度。牌匾统一规范。正在争创的青年集体,要统一挂“争创青年文明号”的标牌或旗帜,已获得各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的集体,要挂相应级别的“青年文明号”牌匾。牌匾要按照标准统一制作,悬挂在岗位现场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殊岗位,如星级宾馆总台、公交车辆、银行等悬挂统一牌匾确有困难的,经发牌单位同意,可作适当改进,但需摆放或张贴有“青年文明号”统一字体的显著标志。

第二十三条实行市级“青年文明号”社会公开监督制度。团市委每年对拟命名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通过新闻媒介等途径予以公示,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凡被举报触及“青年文明号”否决因素之一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新争创的不予命名,继续认定的即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并撤销牌匾。

第二十四条实行市级“青年文明号”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检查考核制度。并结合特邀监察员的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考核不达标者,出示黄牌限期整改;到期不达标,即撤销荣誉称号并给予通报;情况严重的,可当即作取消荣誉称号处理。

第二十五条实行市级“青年文明号”动态管理制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每年都要通过当地团组织向团市委和行业主管部门重新提出申报,经考核确定其能否保持。对撤消荣誉的,由团市

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文通报,并撤消牌匾,牌匾统一归还共青团杭州市委。

第二十六条实行市级“青年文明号”末位淘汰制度。各地、各行业在年度考评中,对作用发挥不明显、先进性不突出的市级青年文明号,要坚决予以淘汰摘牌,淘汰率不低于10%。对不按要求实行“末位淘汰”制度的行业和地区,团市委则不再分配市级青年文明号新增名额。对被淘汰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加强指导,帮助其认真查找、改进存在不足和问题,鼓励其积极参与次年度的争创活动。

第二十七条倡导实行市级“青年文明号”重创制度。按照《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各地、各行业根据基层创建集体的数量,按一定比例保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总量平衡;同时,倡导实行市级“青年文明号”重创制度,鼓励各地、各行业对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被命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不再保留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由团市委统一颁发纪念证书,进入新一轮争创。重新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在同等条件情况下,申报省级荣誉时具有优先权。已获得各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的集体因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而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如集体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50%或负责人中没有一人年龄低于35周岁、青年文明号集体机构解体等,由团市委颁发纪念证书,同时收回牌匾。

第二十八条各级“青年文明号”牌匾的制作规范要求:

1、材料:铜板底;

2、字体:“青年文明号”统一使用江泽民总书记的题字,落款及日期字体为黑体字;

3、字体底色:“青年文明号”为红色,其余为黑色;

4、牌匾尺寸:市级及市级以下为480mm×300mm(特殊行业可根据实际定);

5、落款:落款标明主管单位名称;

6、费用:牌匾成本一般应由被命名单位开支。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市级及市级以下的争

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各区、县(市)、局(公司)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青年文明号”只有一个统一名称,其他类似活动不冠以“青年文明号”的一律不列入本办法管理范围,不得逐级推荐、上报、命名。

第三十一条“青年文明号”由各级团组织或各级青年文明号领导机构命名,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不能自行授予“青年文明号”奖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下发后,如有遇本办法有关条款与上级精神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本办法的修订、变更、解释权在共青团杭州市委。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各区、县(市)物价局、建设局(房管局):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实施前,按原来的价格管理形式,已由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确认)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执行期限按原文件规定。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杭州市区内(不含萧山、余杭)从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及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管理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杭州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本办法所指的物业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五)物业装饰、装修中有关管理服务;

青年文明号创建实施措施

青年文明号创建实施措施 为进一步发扬山东港湾建设集团商品混凝土供应中心“同心同行,共创共享”的价值理念,带动和指导中心青年员工增强工作技能,提高服务意识,更加有效的为企业提供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决定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现将实施措施印发如下: 一、青年文明号的意义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青团组织攥紧拳头,打出名牌,为青年成长服务的有效工作载体,是各行业基层团组织发挥作用的有形依托和有效途径。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实践证明,在窗口行业的基层集体中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各级党、政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赞誉,得到了青年的广泛欢迎。概括地说,“青年文明号”是优秀青年集体的标杆,是基层管理的先进模式,是经得起竞争考验的名牌,正在成为青年集体崇高荣誉的标志,成为当代青年职工倡导职业文明,建功立业的一面旗帜。 二、青年文明号组织率领机构 青年文明号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李惟峰 成员:杨茂勇、臧运峰、李宗健、马炳启、闫丰梅、 殷娜、林勇、彭琳、成文博、李全年(一)营造创建气氛: “青年文明号”在“创建”过程中要争取先进,保持优秀,力创一流,为此须要营造“创建”的气氛。 1、宣传发动:发布中心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号召、通知、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树立“青年文明号”良好形象,使“青年文明号”工作深入人心,让每个人都了解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重大意义及作用,并积极参与到“青年文明号”的活动中来。 2、形象设计:在中心院内适当位置张贴“争创青年文明号”等宣传标语,横幅或标牌;在主要活动场所公布创建目标,树立创建形象,时刻提醒团员、青年努力参与创建活动,主动接受全体员工的广泛监督。 (二)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量化考核目标,增强创建活动力度。使“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中心将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作为一项科学系统的工程,从立足本职工作的角度、以“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

青年文明号创建方案三篇

青年文明号创建方案(一)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党委“走特色路、打特色牌、创建规范特色型和谐企业”的发展战略,依据公司团委本年度的工作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现制定动力车间“青年文明号”创建方案。 青年员工作为企业的生力军,是企业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后备力量,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工作不但可以为广大青年员工提供展示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而且对于提高青年员工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弘扬良好社会公德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创建“青年文明号”还是团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为此,根据企业和车间的发展要求,动力车间党总支、团支部决定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组织和引导车间青年以倡导职业道德为核心,以岗位规范操作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目标,以规范化服务为基本要求创建“青年文明号”。以此展现动力车间青年职工的精神风貌,塑造良好的车间形象,在公司逐步树立起动力车间青年职工热情周到、文明高效、雷厉风行、技术过硬的良好形象,推动车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

动力车间“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文明号创建负责人:*** 文明号成员:***、***、***、 ***、***、***、** 三、创建目标 “青年文明号”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诚实 劳动、文明从业,以“以人为本、追求卓越、安全高效、勤奋敬业” 为工作理念;以“传递微笑、构建和谐、文明服务、奉献企业”为 岗位承诺;以“一流的人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为工作目标,树立与时俱进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服务观念,打造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无不胜”的高素质服务队伍。展现新形势下动力车间青年职工的企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树立 车间新形象,充分展现哈尔滨卷烟厂基层“青年文明号”的时代风貌。 四、创建计划 通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发挥车 间青年职工模范带头作用,齐心协力,在一年内实现创建公司级 “青年文明号”称号的目标,在两年到三年内实现创建市级“青年 文明号”称号的目标。 五、创建实施方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 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集团公司系统创建“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以下简称“号手”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在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管理创新、提高效益水平、激励青年成才、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使“号手”活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企业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取得突出业绩的青年集体(站、车间、班、组、队)、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青年岗位能手”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过硬业务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代表。 第三条“号手”活动是集团公司青年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载体,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职业规范、岗位规范等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条“号手”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重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任务开展,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集团公司做强做优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 第五条“青年文明号”的必备条件 1. 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该集体中的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执行党和国家政策,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集体成员中无违法违纪现象。 3. 青年集体所在单位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团员青年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企业需要和团员青年需求的各类活动。 第六条“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 全体成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自觉践行创造可持续价值理念,文明素养高、敬业意识强、工作质量优、工作业绩好。 2. 创建氛围浓厚,全体成员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

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pdf

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2014) 物业项目名称: 项目座落地址: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编制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业 主或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 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 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所称甲方为业主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 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 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 或删减。 4、本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 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 类型物业。 5、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报物业所在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6、本示范文本条款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 解释。

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项目名称)提供物业服务事宜, 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

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

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 青年文明号,是弘扬职业道德、体现职业文明的有效载体。创建青年文明号,更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树一流服务形象,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制定本计划: 第一、广泛动员、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青年文明号"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员工对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踊跃投身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和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突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同时,用教育引导活动的深入,以思想教育先行,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结合行业实际,以敬业、优质、奉献作为思想教育主要内容,通过创建活动小组会,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团员青年对创建活动的思想认识,激发团员青年对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热情。 第二、建章立制,加强学习,提高创建意识 为规范"青年文明号"的开展,要不断地加强活动运行机制的建设,使创建活动有序健康地发殿。首先要制定工作标准流程,引导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把文明用语、着装仪表等引上规范化轨道。其二,

制定《山东港湾商品混凝土供应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推动员工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这样才能把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工作落实到一线,落实到青年岗位,落实到青年日常的工作中去。其三,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青年员工的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青年员工对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意识,为创建活动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第三、丰富载体、创新思维,增强活动力度 "青年文明号"展现的是当代青年的精神面貌,塑造的是企业的良好形象。因此,要从政治上、思想上、文化上、业务上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文明形象的青年队伍,着力推进"青年文明号"活动,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拔河比赛、羽毛球比赛等活动,引导青年员工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组织开展献爱心、慈善一日捐、义务植树等活动,引导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提高青年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切实抓好青年岗位能手的培养,通过经常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青年的业务技能,激发他们的岗位奉献、岗位成才的意识,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开展。 2011年,我们中心全体青年员工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豪情壮志、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积极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奏响那青春的美好乐章。

创建青年文明号标准及制度

宁波富邦电池有限公司 创建青年文明号标准 一、职工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奉献精神强; 二、管理规范,明确岗位职责,立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在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方面成绩显著; 三、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四、创建活动的成效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受到客户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宁波富邦电池有限公司 “青年文明号”创建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富邦电池有限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展现广大青年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创一流业绩,树文明形象,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精神,结合中心实际,进一步加强青年职工队伍建设,强化公司青年职工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创建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宁波市“青年文明号”为活动载体,以实现“诚信、专业、创新、共赢”的公司价值观为主要目标,引导公司全体青年员工强化自身素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切实把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贯彻到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中去,创造性地开展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目的意义 争创“青年文明号”是提高青工队伍素质,树立青年职工队伍良好的群体形象的重要载体和新型纽带,是服务于青年成长,加快实现教育、培养青年的主渠道,是新时期共

青团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对培养广大青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对公司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创建目标 结合公司实际,明确创建活动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力争使创建工作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努力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工作要求: 1、争创目标:争创宁波市“青年文明号” 2、活动宗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爱岗敬业、务实创新、文明工作,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宏发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3、工作标准:向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发挥先锋旗帜作用,用市级青年文明号标准检验实际工作。 4、服务口号: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做青年岗位能手 四、创建行为规范 1、工作勤勉,办事认真,作风踏实。工作认真,办事务实,不弄虚作假。雷厉风行,快速高效,不推迟拖拉。熟悉各口业务知识,精通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制度

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广东揭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 云支行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展现广大青年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创一流业绩,树文明形象,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精神,结合我行实际,进一步加强青年职工队伍建设,强化我行青年职工素质,促进我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创建制度。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党委、团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支行党支部、团支委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这一中心工作,坚持以“伴您同行,幸福共享,”的服务宗旨,以“爱岗敬业、诚信协作、服务创优和奉献社会”作为开展各项金融工作的主题,建立一支朝气蓬勃、业务精练、敢于挑战、充满着青春活力的工作团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克服、反对“四风”,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加强学习,增强政治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率,持续以争优创先做好金融服务,

树立优质的“社区银行”服务形象,为辖区内人民群众办理各项业务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二、目的意义 争创“青年文明号”是提高青工队伍素质,树立青工队伍良好的群体形象的重要载体和新型纽带,是服务于青年成长,加快实现教育、培养青年的主渠道,是新时期共青团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对培养广大青年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对我行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创建目标 组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坚持文明管理、文明服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的思想理论建设深入人心,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员工素质,以工作作风、精神状态、服务质量和环境面貌为主要标志的现代行业文明程度,以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积极向上为特征的员工生活质量都有显著提高,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为载体开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创建行为规范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新)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20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规范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使用和管理,维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维修基金,仅指商品房物业维修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按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绿化、供水、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管理的城市道路、公共排水、环境卫生、公共绿地、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设施设备,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第四条新建物业应当设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 物业维修基金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人的新建物业应当依法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第五条杭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杭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市区范围内物业维修基金筹集、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辖区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物价、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 第六条新建物业的首期物业维修基金由购房人按建筑面积以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装造价5%的比例缴纳,由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预售)时向购房人代收。代收的物业维修基金不含在售房款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新建物业包括城市房屋拆迁时对私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 物业维修基金的具体缴纳标准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杭州市实际建筑安装造价进行测算,并定期公布。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之前,按物业总建筑面积将物业维修基金移交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未售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垫付相应的物业维修基金。 前款所称物业总建筑面积是指依法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总建筑面积。 第八条物业维修基金本金余额不足首期缴纳维修基金的30%时,应当续筹维修基金。 续筹维修基金由相关业主按照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续筹维修基金的标准由业主委员会拟订,并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尚未售出的

新《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要点解读

新《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要点解读一 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称新物管条例)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修订前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称旧物管条例)相比较,新物业管理条例在居委会参与物业管理、规范业主行使权力、业主大会的召开、物业费的收取、法律责任方面都有比较大的变化,为解决杭州市物业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可谓涉及到家家户户,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为便于认识和理解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现将修订的要点进行梳理,并做适当地解读,以供大家分享。 要点一、增强了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按旧物管条例的规定,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当中可以说是无所作为,仅规定居委会按照自己的职责协助本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或应业主委员会的聘请,担任业主委员会顾问,或应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的邀请列席会议。而现实当中,有的小区业委会因各种原因迟迟不能产生,造成小区物业管理的缺失,给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新物管条例明显增强了居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新物管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这意味着居委会在业委会成立前便可参与到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居委会作为小区居民的自治组织,对小区的各项情况可以说是很了解的,居委会派出代表参与业主大会的筹备,有利于小区的物业管理。 (二)监督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新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对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情况进行监督。居委会对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进行监督,有利于表决的公平公正。 (三)指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并执行业主大会决定。新物管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帮助下指导业主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并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现实当中,因业委会相关人员怠于行使职权或滥用职权,导致新老业委会不能有效衔接的问题时有发生,业主对此意见很大,甚至会发生冲突。新物管条例的这一规定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确保业委会工作能持续有效地进行。 (四)参与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和调整。新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由所在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居民委员会,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划分;第二十八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向所在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的,房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居民委员会作出是否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决定。居委会对其服务范围内的小区共用设施设备配置、建筑规模、社区建设是比较清楚的,参与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和调整将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物业的管理。 (五)受托应急代行物业管理职责。新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时业主大会仍未选聘到新物业服务企业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下,根据应急管理的需要负责组织不超过六个月的基本保洁、保安等服务,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这一职责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居委会的工作量,但毕竟是权宜之计,目的是为了保证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避免小区的物业管理出现真空状态。 (六)监督指导业主自行管理物业。新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16年)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证和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对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深入、生动、持续开展,发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各行各业改革发展、服务职业青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英文名称为:Youth Model Unit Award)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 三、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促进职业青年发展和职业文明进步为根本功能,以各行各业一线青年集体为创建主体,以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等为争创目标,以实施科学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各类岗位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为基本手段,在实践中培育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的五好先进集体和培养青年人才的群众性创建活动。 四、青年文明号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精神理念,落实于集体成员的思想行动,创建的全部过程和示范效益中。敬业,即恪守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体现职业精神;协作,即具有集体观念,互帮互爱互促,工作协同默契,团队战斗力强;创优,即共同追求进步,矢志争创一流、善于创新创造;奉献,

即思想觉悟高,勇担重任、竭诚为民、传播社会正能量。 五、青年文明号分为全国、省(部)、市(地、州)、县(区)四个级别(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级别)。 六、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班组、车间、厂站、科室等),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符合上述条件规模较小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基本标准是: 1.集体成员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群众评价和社会信誉好。 2.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过硬,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专业素质、文明素养;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精神风貌好。 3.集体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活动内涵丰富、青年参与广泛、集体氛围浓厚。创建活动在创新创效、优质服务、基层管理等方面创造了先进经验,为发现、培养、使用青年人才创造了良好环境;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建设行业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4.集体共青团或青年工作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驻在地在国外的集体,灵活有效地开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5.集体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各区、县(市)物价局、建设局(房管局):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实施前,按原来的价格管理形式,已由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确认)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执行期限按原文件规定。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杭州市区内(不含萧山、余杭)从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及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管理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杭州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本办法所指的物业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

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计划

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计划 “青年文明号”是团中央“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青年职业文明,实施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为主题的一项意义深远的活动。我院团委积极响应团中央、省市团委号召,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为更好的开展此项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结合19病区工作特点,制定以下“青年文明号”工作计划,为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而努力。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学习和领会江泽民同志的讲话,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总结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进一步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树行业新风”,把改善服务态度,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抓,使19病区成为医院技术过硬、态度优良、积极闯新、开拓进取的重点专科。 (一)目标与任务 1、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以“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为载体,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热情接待每位病人,做到有问必答,文明用语,态度和蔼,禁止使

用医院罗列的服务忌语,继续开展“团徽在病房中闪光”活动,在门诊病房悬挂温馨祝词,真正做到每位病人“信任而来,满意而归”。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四有”新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风建设,坚决杜绝收受“红包”不正之风,树立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争创院级先进科室。 3、继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我们要不断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巩固自己专业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学习教育,使医护工作者知识层次进一步提高,经常开展科学研究,通过“技术操作比武”、“岗位技术培训”等活动,来提高本科室技术业务水平,更好服务于人民。 4、继续开展党团委共建,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社区服务工作。积极参加院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加强与我院、我科党支部、团支部的联系,在他们帮助支持下开展工作。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自评表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自评表 创建集体 (单位盖章)名称 所属行业类型自评时间 争创基本条件 评价项目评价内容符合性评定和说明1、集体构成1)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不低于50%,负责人中至少 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个别行业可酌情放宽, 要求40周岁以下青年不低于50%,负责人中至少有 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创建集体设内部检查员至少一名,参加创建青年文 明号内部检查员资格培训并获得证书。 2、人员行为3)创建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能牢固树立质量观 念、安全观念、服务观念,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 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近一年(县级)/两年(市级)/三年(省级)来本 集体及成员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 4)创建集体成员应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 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集体中岗位业务能手不 少于1人。 3、创建过程5)创建集体根据本集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实施办 法,实际工作中应有领导机构、创建对象、创建目 标、工作规划、管理标准、奖惩政策、创建载体、 活动安排、效果评估等。 6)创建集体实行有形化制度,设立监督栏,公布服务 承诺和工作制度。 7)创建集体积极开展青工创新创效、青年岗位能手、 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中体现出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文明。 关于符合性评定:评价内容符合要求的,划“√”;不符合的划“×”。必要时予以文字说明。 自评得分 基础指标(60分)分过程指标(40分)分加分指标(限15分)分合计分

窗口服务类评分表 评价项目评分标准规定 得分 得分 1、组织领导 (8分)1)未成立创建领导小组,不得分。 无正式文件扣1分,创建领导成员对职责不了解,扣2分。 4 2)以正式文件下发年度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有阶段性推进计划,有工作总结。 无正式文件,扣1分。 创建计划、目标缺乏可行性,扣2分。 无工作总结,扣1分。 4 2、思想道德建设 (5分)3)每年组织青年文明号全体成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学习,有相应的学习记录,每年不少于2次。 教育培训次数未完成的,不得分。 教育学习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 5 3、岗位文明建设 (11分)4)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每少1次,扣1分。 4 5)每年通过报刊等各类媒体对创建活动、事迹进行宣传,未完成的不得分。 3 6)尚未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不得分。 便民服务每年少于2次的,不得分。 “服务卡”基本内容缺少一项,扣分。 4 4、社会效益指标 (6分)7)近一年来,集体未获得相关荣誉和表彰的,不得分。 3 8)获得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每年进行一次50人以上的服务对象满意率测评活动,满意率不低于85%。 未开展满意率测评活动的,不得分。 对满意率测评尚未进行分析和整改,扣2分。 满意率低于85%,扣1分。 注:没有直接服务对象的集体不适用本条,不扣分。 3 5、人才效益指标 (6分)9)岗位考核未实现100%达标,不得分。 相关培训、考核记录保管不完整,扣1分。 3 10)创建近一年来,集体成员未获得荣誉称号的,不得分。 3 6、经济效益指标 (4分)11)年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本单位同类实体或岗位中名列前30%,未达到的,不得分。 注:不产生或不适宜产生经济效益的集体不适用本条,不 扣分。 4 7、制度建设 (15分)12)考核制度。 未针对创建青年文明号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的,不得分。 考核记录、工作总结有不完善的,扣2分。 3 13)学习制度。 缺乏年度培训计划,扣1分。 培训台账不完整,扣2分。 3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版)

山西省电力公司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实施青年文明工程,优化基层管理单元,促进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二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树文明的岗位形象、创一流的岗位业绩为主题,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原则,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由青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

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做贡献。 第五条“青年文明号”活动以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青年集体(班、站、所、队、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为主体,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第六条“青年文明号”是各级团组织授予青年集体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企业在进步和发展中涌现出的青年集体的先进和榜样。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 第七条“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集体中的35岁以下青年占总数65%以上,负责人中至少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 (2)集体中的青年要敬业爱岗,职业道德高尚,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3)青年集体要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高度的文明,安全、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并取得突出成绩。 (4)集体中的青年要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专业岗位能手。 (5)青年集体认真开展创新活动,努力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破,活动有成果。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起施行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于2013年8月23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2013年11月22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对辖区内日常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开展业务指导。 建设、公安、民政、财政、城乡规划、绿化、环保、工商、质监、城管、人防、价格、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工作,协调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相互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辖区房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并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为处理物业管理争议和纠纷提供便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依法调解本辖区内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第六条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建立诚信档案,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管理。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并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 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两个月内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资料:

青年文明号创建实施方案

荆州市惠民医院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方案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为更好的贯彻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优秀服务、文明从业,努力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为实现我站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使青年文明号能够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创建主题 坚持以“团结奉献、爱岗敬业。按规保洁、环境优美。文明监控,优质服务。科学管养,保障畅通”为创建主题,以“一言一行总关情,惠民点滴筑文明,人人献出一份力,携手共创文明城”为创建口号,立足“政府主办,关爱为本”的办院理念,以“诚信、勤奋、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为导向,以“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为服务遵旨,不断打造一支文明富有特色的队伍,树立医院在社会的新形象,展现“青年文明号”的时代风貌。 二、组织领导

我院团支部为加强青年文明号的建设,经党委研究,决 定成立荆州市惠民医院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聂正义 副组长:彭娟 组员:张丽君、邹运凯、熊瑜、田呈程、袁静 工作职责: 组长:聂正义负责单位创建领导、协调工作; 副组长:彭娟负责协调单位内“青年文明号”创建的 具体实施; 成员:张丽君负责“青年文明号”申办材料的整理、 编排撰写及汇总; 邹运凯负责“青年文明号”学习记录及整理收 集活动记录、网站建设及维护、PPT制作; 熊瑜负责“青年文明号”帮扶和外勤工作; 田程呈负责“青年文明号”相关公益活动和文 体生活的组织; 袁静负责“青年文明号”资料总结; 三、创建目标 以团员青年为活动主体,以基层班组为活动阵地;以文明从业为主要内容;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为主要目的;以满足群众生活基本要求为切入点;以创新服务方式、开展优质服务为结合点;以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出发点,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南阳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全面深化以职业文明建设为核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使活动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线、室等)和青年工程。 第二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公安、卫生、交通、邮电、公共事业、城管、商贸、旅游、工商、个体、税务、金融等窗口性行业及机关单位、科技战线、重点建设工程、工业企业等领域开展。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

竞赛。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向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做贡献。 第五条南阳市成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各行业、各县(区)及基层企事业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组织指导,制定有关政策,督促检查落实。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业考评标准,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工青农部)具体负责年度申报、检查、审核和命名表彰工作。各县(市、区)、各行业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县(市、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颁布考评标准,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 第六条“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至少有一名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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