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C委托检验鉴定确认书

CCIC委托检验鉴定确认书
CCIC委托检验鉴定确认书

INSPECTION AND SURVEY CONFIRMATION

实施日期:2017年12月28日第1页共2页

CCIC检验鉴定服务条款

1.委托人自愿向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申请相关业务服务。

2.1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测试报告和/或检验证书(下称报告和/或证书)所反映的内容是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样品、相关资料及所作出的指示下,在技能与在当时当地客观上得以行使的条件下,已尽适当义务及使用适当技术实施检验后所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的检验结果反映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当时当地条件下的检验情况。出具报告或证书后,相同或不同的检验机构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以相同或不同的检验方法、技术或仪器对同一种产品所做出的不同检验结果,不能成为委托人向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请求任何赔偿的合法理由。

2.2 如委托人希望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使用某种检测方法或技术,请以明示方式告知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在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使用委托人确定的检验方法或技术进行测试、检验、鉴定并出具测试报告或/和检验证书后,委托人不得以使用其它检测方法或技术所得到的不同检验结论为理由,对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已出具的测试报告或/和检验证书提出异议,更不得以此作为索赔理由。

2.3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测试报告与检验证书并不免除委托人在其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力和义务,与此相反的规定对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均无约束力。

2.4 凭委托人所送样品进行的测试和分析所签发的测试报告和/或检验证书,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对上述样品的结论并不反映对整批货物的抽样检测。如果需要对整批货物作特别的安排,实施整批货物的抽样工作,委托人须提前作出明确指示。

2.5 委托人申请 CCIC 见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委托人同意 CCIC 在第三方测试时,在现场见证检验结果和提交检测结果。CCIC 不对第三方使用的检验仪器精度和检验方法、分析人员及检测结果负责。

3.1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仅对证书中严重失实的的检验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委托人因证书中出现严重失实的检验结果要求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的,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应赔偿的金额总计无论如何不超过检验费或佣金的十倍。对于委托人因严重失实的检验结果所引起的间接损失,包括委托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将来业务和客户的损失、生产的损失、合同不能履行的损失等,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当涉及到多项检验费用或佣金的支付时,如果检验费用或佣金是分别计算的,委托人申请赔偿的费用只以其中的一项或多项存在严重失实的检验结果所发生的检验费或佣金作为计算标准,而不是以委托人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检验费和佣金来计算赔偿额。

3.2 如确因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的责任,造成测试报告和/或检验证书中检验结果严重失实的,委托人可在与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签定协议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提出赔偿,提出赔偿的方式包括直接向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要求赔偿,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超过规定期限提出赔偿的,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对委托人的赔偿责任将当免除。

3.3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按约定的工作日期进行检验工作,出具测试报告和/或检验证书,但客观情况导致无法及时出具测试报告和/或检验证书的情况除外。

4.1 委托人所提交给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的文件(包括第三方的文件或反映委托人与第三方有约定的文件),诸如销售合同、信用证、提单等,仅被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认为是信息的提供,并非对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或限制。

4.2 委托人须在适当的时间内对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或指令提供充足的说明、介绍或信息,以确保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得以应委托人的要求顺利实施服务,因委托人延迟给予足够的信息,造成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无法及时进行测试、检验或鉴定并出具测试报告或/和检验证书的,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不构成违约,并不负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3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对委托人所提供资料和/或信息的错误、遗漏或虚假及其引起的后果不负责任。

4.4 为确保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实施服务的有效性,委托人应提供准确、有效的电话、地址或电子邮箱,以确保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人员能收到委托人所发出的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文件以及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能将有关信息及时传达给委托人。如委托人变更通讯方法、应及时通知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否则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不承担延迟送达的法律后果。

5.1 自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出具测试报告或/和检验证书之日起,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将对由委托人提供的样品进行保存,如无特别书面约定,保存期为 30 天,超过30 天保存期或特别约定的保存期,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处理样品。如果委托人需退回样品,应事先提出要求,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委托人支付,保存期届满后,如委托人要求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继续保存样品,并且继续保存两个星期以上的,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有权向委托人收取一定的仓储费。

5.2 保存期间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仅负责提供场所存放由委托人所提供的样品,CCIC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没有义务保障样品免于损坏、减少或灭失。

5.3 委托人应对样品的特性、存放方法和存放期限,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等事项以明示的方法告知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如该样品具有严重危害性或危险性,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有权要求由委托人提供场所存放样品。

5.4 委托人提供的样品在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及保存期间,如公检法部门及其它执法部门要求查封、扣押、提取样品或采取其它法律措施,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不再承担保存及其它责任,委托人亦无权因此向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请求任何赔偿。

6.1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与费用按时支付有关费用:如双方约定不明的,则在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发出交款通知书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相关的费用。委托人对交款通知书中确定的费用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交款通知书之日 10 天内向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提出,否则,视为委托人承认交款通知书上所确认的费用数额。委托人逾期交纳费用的,应向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委托人尚未支付的全部费用作为计算标准,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率计算。从付款期限届满起计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

6.2 委托人无权与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在会计方面有不同意见为由而保留或推迟任何已到期款项的支付,或者超越赔偿期限处理赔偿事宜。

6.3 委托人在委托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进行测试、检验、鉴定或从事其它服务后,如委托人发生任何可能造成无力支付或终止支付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的费用的事件,如无力偿还债务、中止业务、歇业、破产等,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有权立刻单方面延缓、终止进行委托人委托的所有事项。由此造成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迟延完成任何服务的,部分或全部终止任何服务的,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委托人仍应按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已实际进行工作的进度,数量支付已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

6.4 如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的服务被中断,所有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因服务中断所支出的费用,委托人均须支付给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6.5 委托人与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就服务内容已有约定,如出现不可预见的事件致使需增加额外支出,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应通知委托人实际增加额外支出的情况,如委托人没有书面函件表明其要求中断或终止该项服务,应视为委托人已授权同意支付因此所额外增加的费用,并对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为完成工作所增加的额外的工作量予以补偿。

7. 经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授权的任何分支机构、代表处或与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签定有合作协议的检验、测试机构均可代表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执行全部或部分已达成合约的工作。

8.1 委托人同意为所要求实施的服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障碍。不论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是否提出要求,委托人均应确保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所到达的工作地点、环境确经慎重考虑并具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因委托人未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到上述工作地点进行工作;如委托人未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造成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委托人应负赔偿责任。

8.2 如申请单上所陈述的整批货物或样品中有实际存在的或潜在的任何危害或危险,或在检验、测试过程中有实际存在的或潜在的任何危害或危险,如放射性的、有害的、有毒的元素或材料,环境污染或毒害等,须事先书面通知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如委托人未履行通知义务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9.1 如果申请单上没有法律上认可的委托人公司印章及经委托人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则该份申请单无效。委托人声明保证申请单上所填写的内容的真实性与正确性。任何虚假、错误内容所导致检验结果有误或委托人以及其它有关方面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9.2 委托人与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一经签订书面申请单,则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已签订的所有文件中的内容不得变更、修改或放弃。

10. 如果委托人要求把委托人送检的分析样品送交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并且该分析样品在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的实验室已被证明其结果的,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不对第三方检测的结果负责。如委托人提出要求,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只对上述样品来源于委托人以及经委托人要求送交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做出证明。

11.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既非保险业者又非担保人,不承担一切具有保险及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委托人应为可能发生的损失或危险自行申办保险并支付相关费用,以在损失或危险发生时得到适当的保障。

12. 在任何情况下,委托人不得改变、篡改或损伤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的证书或报告中的内容及外观。所有由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测试报告或/和检验证书的部分或全部,版权属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所有;未经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同意,委托人不得用作广告促销等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用途。

13. 如果委托人违反本国及相关国家的有关规定,擅自进出口或者经营被限制以及被禁止进出口的货品,所涉及到的一切法律责任与 CCIC 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无关。

14. 适用法律及管辖: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条款产生的各种争议按照 CCIC各地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与委托人具体约定的方式解决。

CCIC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检集团)海外分公司

中检集团海外分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美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芝加哥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加拿大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南美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欧洲有限公司(荷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不来梅有限公司(德国)·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伦敦有限公司(英国)·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马赛有限公司(法国)·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西班牙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西兰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日本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澳门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迪拜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阿拉木图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驻俄罗斯代表处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驻赤塔代表处·日中商品检查株式会社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五洲检验(泰国)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纽约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CCIC PHILIPPINES INC. Address: No 18 LINCOLN STREET, GREENHILLS WEST, SAN JUAN, METRO MANILA, PHILIPPINES Tel: 00632-5842740/5846717 Fax: 00632-5846469/5846717 e-mail: philippines@https://www.360docs.net/doc/9915266234.html, 总经理刘剑挺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美有限公司 CCIC NORTH AMERICA INC. Address: 1050 Lakes Drive, Suite 480, West Covina, CA 91790, U.S.A. Tel: 001-626-9198802(O) ,9601560 (H) Fax: 001-626-9198903(O) ,9604543 (H) E-mail:usa@https://www.360docs.net/doc/9915266234.html,(CCICNA@https://www.360docs.net/doc/9915266234.html, wenbo_lu2003@https://www.360docs.net/doc/9915266234.html,) 总经理钱葆龙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加拿大有限公司 CCIC CANADA INC. Address: 215-8833 Odlin Cresc,Richmond,BC,V6X 3Z7, Canada Tel: 001-604-278-0790 Fax: 001-604-278-0970 E-mail : canada@https://www.360docs.net/doc/9915266234.html, 总经理袁建国

《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1.3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3. 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3.1目的 3.2采样工作要求 3.2.1采样原则 3.2.2样品来源 3.2.3采样步骤 3.3现场监督检测工作要求 3.3.1检测点的选择 3.3.2检测项目的确定 3.3.3检测频率 3.3.4检测方法 3.3.5检测步骤 3.4检验结果的公布与处理 3.5用语解释

3.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 3.1目的 通过对产品、环境的采样、检测,检查管理相对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掌握产品、环境、作业场所的卫生质量状况,为实施卫生行政行为、查明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原因以及制订对策措施、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依据。 3.2采样工作要求 3.2.1采样原则 3.2.1.1卫生监督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集样品; 3.2.1.2采集的样品应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客观性; 3.2.1.3采样和送检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 3.2.2样品来源 ●经常性卫生监督过程中采集的样品; ●卫生许可审核中采集的样品; ●开展与卫生监督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研制以及其他科研工作中采集 的样品; ●可疑不合格的样品; ●可疑受到污染的样品; ●追索突发事故原因的样品; 3.2.3采样步骤 3.2.3.1采样前的准备 ●采样人员应了解采样目的,并做好采样文书、工具、容器、仪器设备、材料 和试剂的准备工作; ●工具与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需要作微生物检验的,应预先经灭菌消毒处理; ●熟悉仪器设备性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仪器应经过计量检定、点检、校正; 3.2.3.2采样时 ●现场采样必须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执行。采样前应出示监督员证,并说明 来意及采样依据,告知被采样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被采样者的陪同下进行样品的采集;

第三方检测机构排名2014

转载: 近年来,检测行业成为全球发展较快的行业之一,年增长在15%左右。而我国检测行业已经接近900亿元人民币的规模,年平均增长率在20%左右。目前获得CNAS、CMA认可的实验室已经超过2万余家,现经权威机构综合评估,评选出2014年中国市场第三方检测机构排行榜。 1、微谱技术 微谱技术是中国未知成分分析领域的开创者者,掌握顶尖的微观谱图分析技术,拥有强大的微观谱图解析数据库,微谱技术总部位于上海,在广州设有分公司,已成长为国内未知成分分析领域无可争议的领导者!在国内率先将微观谱图分析技术大规模推广应用到工业生产领域,是中国化工技术服务领域的领导者配方分析的开创者,微观谱图数据库300万余、服务于10000余家客户满意率95%以上,配方需求、检测需求、了解成分以及工业诊断、异物分析、未知物剖析、科研仪器使用需求等,帮助企业完成新产品开发、产品改进等。 2、天祥(Intertek) 目前Intertek 已在全球100 个国家拥有1,000 多个办事处及实验室,共有超过27,000 名全职专业人员,为各行业客户提供测试、检验、认证及各类产品的其他相关服务。Intertek 是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国际商业检验机构,自1989 年以来已在全国建立了20 多个分支机构及具有国际水准的实验室,拥有超过4,000名专业技术人才,业务领域覆盖分析服务、商用及电子电气、消费品、工业服务、矿产品、石油、化工及农产品服务等行业。 3、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许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以“检验、鉴定、认证、测试”为主业的独立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即隶属于CCIC。CCIC的服务范围主要涵盖石油、化工、农产品、工业品、消费品、食品、汽车、建筑、物流、零售等行业。目前,CCIC 已在全球拥有约300 家分支机构和200 家合作实验室,员工逾16,000 人,运营网络已覆盖全球20 余个国家和地区。 4、谱尼测试(PONY) PONY谱尼测试是国内大型综合性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得到美国、英国、德国等70多个国家及地区认可,具有国际公信力。总部位于中国北京,下设天津、青岛、上海、苏州、宁波、武汉、深圳、广州、厦门、香港公司,及健康与环保、贸易符合性、商品质量鉴定、安全保障4个独立事业部,共拥有8个大型实验室基地及几十个联络处。 5、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SMQ)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并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SMQ现有员工近1300人,是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基地之一,建有龙珠、龙华、西丽三大实验基地,实验室面积6万余平方米,

大学生被录用的意向书范文

大学生被录用的意向书范文 当你去面试的时候,会受到面试成功的录用书。那么你知道大学生被录用的意向书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OK为你的大学生被录用的意向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尊敬的**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万达百货的关注。恭喜您通过面试环节,我司拟聘用您担任柳州店营运部经理 (以下称“该职位”),相关录用意向与您确认如下: 1、该职位的劳动合同期为自入职之日起 ** 年。 2、该职位的试用期为自入职之日起六*** 个月(试用期含劳动合同内) 3、您的薪酬福利待遇如下: (1)月薪(含交通和通讯补贴):试用期内,税前月薪 ***** 元/月人民币;试用期满,税前月薪 11300元/月人民币。

(2)年终奖金:根据经营指标达成情况,年终奖相当于1—5个月的基本工资(不做必要承诺,公司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等调整该年终奖金政策),工作不满一年以实际工作月作为基数计算。 (3)采暖补贴:报销标准执行**百货相关制度 ;报销单价按当地政策规定执行。 (4)外派补贴:您的招聘地为广西省南宁市。若因工作需要外派您至招聘地以外城市,则您可享受住房补贴:集团高管人员税后 ******元/月、股份公司行政职务部门副总和各地公司行政职务副总以上(非高管)人员税后*****元/月。 (5)其他福利: ①工作日公司提供工作餐或发放每月税后五百元整*** 元/月)人民币餐补,如有调整以公司统一制度为准; ②您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入职当地公司直接缴纳,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③公司组织的不定期培训、集体活动等。

4、探亲假、年休假等按****百货相关制度执行。 5、如您对以上信息确认并同意加入********有限公司,我司将履行后续审批程序,通过背景调查、体检等环节后以《录用确认书》的形式与您最终确认,在此之前,需请您在20xx年1月13日(星期二)18:00前将以下所述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 )。 确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宁*****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签字日期:年月日 XXX 年 1月 12日可到岗时间:年月日 尊敬的先生/女士: 1、本人有效 ___件( ___、台胞证、护照等) 2、学历证、职业资格证 3、健康证或体检报告 4、1寸照片4张 5、建设银行卡 6、离职证明 温馨提示:1、出于对公司薪酬的保密,本通知书不体现具体薪酬,入职当天将会签订书面薪酬确认单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不莱梅有限公司CCICBremenGmbHBürokraft(mw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不莱梅有限公司 CCIC Bremen GmbH Bürokraft (m/w) in der CCIC Bremen GmbH Die CCIC Bremen GmbH ist eine weltbekannte qualifizierte Inspektions- und Zertifizierungsstelle. Wir sind Dienstleister für internationale Kunden in den Bereichen Qualit?t, Sicherheit, Gesundheits-und Umweltschutz. Zur Verst?rkung unseres Teams suchen wir ab sofort Bürokraft (m/w) in der Buchhaltungsabteilung. Ihre Aufgaben: - Prüfung, Kontierung und Buchung von Rechnungen - Vorbereitende Buchhaltung - Erstellung und Pflege von Dokumentationen - Allgemeine Büroarbeiten Ihr Profil: - Abrechnungskenntnisse - Sicherer Umgang mit MS-Office - Englisch und Deutsch verhandlungssicher, Chinesisch als Muttersprache - Verantwortungsbewu?tsein sowie Kommunikations- und Teamf?higkeit - Kenntnisse der Yonyou Software wünschenswert Arbeitszeit: Vollzeit Haben wir Ihr Interesse geweckt? Dann senden Sie bitte Ihre aussagekr?ftige Bewerbung, Lebenslauf (Chinesisch und Deutsch) und Zeugnisse unter Angabe des frühestm?glichen Eintrittstermins und Ihrer Gehaltsvorstellungen an hr-accounting@ccic-bremen.de. Wir freuen uns auf Ihre aussagekr?ftige Bewerbung.

学平险确认书样本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学生、幼儿保险投保确认书 险种:保险金额 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8000元 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000元 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00元 保险费合计:30元保险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厚爱。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43号文件的规定: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未成年时身故,我公司将:1、累计死亡保额不超过5万元的,按保险责任给付;2、累计死亡保额超过5万元的,给付以5万元为限(包括所有1999年3月22日以后生效且处于有效状态的保险合同),本公司将在给付5万元身故保险金后,将剩余保险金额对应的保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学生、幼儿保险投保确认书(存根) 险种:保险金额 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8000元 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000元 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00元 保险费合计:30元保险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未成年人投保特别约定: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43号文件的规定: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未成年时身故,我公司将:1、累计死亡保额不超过5万元的,按保险责任给付;2、累计死亡保额超过5万元的,给付以5万元为限(包括所有1999年3月22日以后生效且处于有效状态的保险合同),本公司将在给付5万元身故保险金后,将剩余保险金额对应的保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声明:本人对上述内容已了解,完全同意此特约。 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投保人签名: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汇交学校:经办人:签单日期:

AQT-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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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n Hongliang 仅供个人学习 AQ/T 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发表时间:2015-04-22 来源:职业卫生网浏览次数:12187 评论:0 顶:0 踩: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9(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3 术语和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 对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测定、测量和分析计算。 4基本要求 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 4.4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 4.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调查及现场采样应在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陪同下进行。 4.6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及采样时,应穿戴好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4.7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异常天气不应进行样品采集。 4.8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未来中国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趋势

未来中国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趋势 检测行业与人类的生活起居是息息相关的,在当下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检测行业不仅确保了人们衣食住行的用品安全,同时检测行业还推动着新事物新产品的产生,对社会的良性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检测行业的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就检测市场的性质来说,检测行业可以分为政府检验检测、企业内部检测及独立的第三方检测,其中,独立的第三方检测由于其独立性、公正性,及广泛的应用范围和使用人群而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立一个具有一定规模、一定服务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是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良好的检验检测机构能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标准化的计量测试和产(商)品检验技术服务,同时也为相应的执法部门提供履行职责的技术保障。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已建立了国家检验检疫局和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形成了一个具有规模的检验检测市场。 由于客户的检测需求是多样化、因此,综合化的网络服务能力是满足客户需求的关键。由于检测需求分散多样,差异明显,检测机构需要丰富的产品线,还需要专业、周到的“一站式”服务。因此,为了获得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网络资源,并购是比较成熟的检测市场中的主要扩张手段。近年来,大型综合性检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了较大规模的收购兼并,以便于迅速进入新的市场,并在短时间内获得网络资源附带的资质、渠道和人才,提高空白领域的检测能力。 从检测行业的发展速度来看,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约束下,发展速度非常快,其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日益受到了业界的肯定和社会的重视。未来随着检测行业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及法律法规的不断规范和完善,第三方检测将成为行业主流。首先,除了必须动用公权力的“法检”,一般检测,如食品安全检测,都已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开放。其次,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品主管部门来说,既要促进食品产业的发展,又要监管食品安全,职能上存在着必然的对立性。 未来,强制检测领域的发展趋势是去行政化,对于民营检测机构而言,获得了自身业务加速发展的良机,更为优秀民营检测机构提供了大量的并购标的,为行业资源整合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近期,国家多部门提出将有序放开检测市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其中发改委已放开手机3C检测等强制检测领域,将为民营检测机构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 另一方面,自愿检测领域,民营检测机构不断加强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将逐步赶超国际水平。随着部分下游行业的转型、发展,民营检测机构在电子设备加工制造业等检测领域中逐步奠定优势。另外如环境检测、食品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等领域,对于民营检测机构而言,也是未来大力发展的方向。在各方因素的刺激下,民营检测机构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目前,虽然民营检测机构市场份额仍在10%左右,但随着检测行业改革及放开,民营检测机构将与外资检测机构形成激烈竞争,并加速行业发展进步,将有机会形成三足鼎立之格局。

海关检验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第一批 检验鉴定机构名单 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珠海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2.天津华和海事检定有限公司 3.大连三联鉴定服务公司 4.上海申宝商品鉴定有限公司 5.厦门通达公估有限公司 6.青岛三义鉴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7.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宁波分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天津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大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 厦门分公司、重庆分公司 8.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10.上海申美商品检测有限公司 11.上海东方天祥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12.上海华日商品检定有限公司 13.上海埃比埃斯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14.上海双希海事发展有限公司 15.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 16.上海英斯贝克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17.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 18.浙江弥禧马检品有限公司 19.莱茵技术—商检(青岛)有限公司 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第二批检验鉴定机构名单

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上海检验公司 3.上海东方公估行 4.深圳鹏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事务所有限公司5.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6.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7.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8.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9.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10.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1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12.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13.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14.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15.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16.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17.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18.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满洲里有限公司 19.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第三批检验鉴定机构名单 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2、山东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公司 3、青岛伯肯纺织品检验有限公司 4、福建海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5、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 6、台州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7、福建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8、温州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9、无锡涉外资产评估鉴定事务所 10、无锡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AQ/T 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发表时间:2015-04-22 来源:职业卫生网浏览次数:12187 评论:0 顶:0 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9(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3 术语和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 对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测定、测量和分析计算。 4基本要求 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 4.4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送达地址确认表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送达地址确认表

送达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法院专递的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二条法院专递的法律效力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送达地址的提供或者确认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五条送达地址的推定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法律后果及其除外条件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

附件1 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医疗器械检验工作,提高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药监科〔2015〕24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 第三条(诚信要求)检验机构及其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从业原则,应独立于医疗器械检验工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保证检验活动的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可追溯性,不得出具不真实数据和虚假结果的检验报告,检验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与其所从事的检验项目委托方,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 (二)利用检验数据和结果进行检验工作之外的有偿活动; (三)参与和检验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向委托方、利益相关方索取不正当利益; (五)泄露检验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六)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医疗器械; (七)其他任何影响检验工作独立性、公正性和诚信的活动。 第四条(工作责任)检验机构应对出具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及检验工作行为负责。 第五条(社会责任)检验机构应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在完成常规检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医疗器械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检验机构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查办医疗器械安全案件和安全突发事件,完成相应的应急检验和不良事件再评价等工作。检验机构应建立应急、创新及优先等特别程序医疗器械检验的绿色通道。 第六条(保障安全要求)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检验机构安全控制和人员健康保护,规范危险品、废弃物、实验动物等的管理和处置,加强安全检查,制定检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保障检验工作安全和公共安全。 —2 —

【2018最新】事项确认函-范文word版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事项确认函 篇一:《鉴定事项确认书》格式 鉴定事项确认书 鉴定机构承诺:鉴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结 论准确的要求。 篇二:确认函 201X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吉祥物设计 应征人确认函 本应征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201X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吉祥物设计 征集规则》(以下简称“《征集规则》”)及其全部附件的前提下,谨向青岛 世界园艺博览局(以下简称“青岛世园局”)确认如下: 1、本应征人按照青岛世园局的要求进行应征作品的创作活动。本应征人确认并同意,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一切权益均归属于青岛世园局。 2、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自本应征人向青岛世园局投递或交付之日起,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完整地、排他地转让给青岛世园局。本人对应征作品不享有任何 权利,非经青岛世园局事先书面同意,本应征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应征作品进 行使用和开发。 3、自向青岛世园局投递或交付之日起,本应征人将不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及方式,向青岛世园局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提出关于应征作 品及应征作品的一切图像的或立体的表现物所包含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 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的请求和主张。 4、本应征人保证,本人参与应征作品创作、修改工作的行为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在先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侵犯。 5、本应征人保证,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应征作品的设计方案为基础创作任何形式的具有演绎性质的作品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

附件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依据化妆品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相关的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和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等检验检测工作,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化妆品企业应当依照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选择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申报注册或提交备案的化妆品进行检验,并对其提供的检验样品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从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开、诚信原则,并对其出具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建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检验信息系统),用于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管理和检验检测机构信息管理。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一般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非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需经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授权,并能够独立

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前,应当取得化妆品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取得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能够满足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需要。从事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含两名)具有皮肤病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相关工作经验的全职人员,建立受试者知情管理制度和志愿者管理体系,并具备处置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第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通过检验信息系统提交以下信息: (一)机构名称、性质、地址、联系方式、规模概况和法人资质证明文件。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同时提交所属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文件; (二)已取得化妆品领域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情况; (三)依资质认定可开展的化妆品检验项目; (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从事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提交受试者知情管理制度、志愿者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处置能力情况; (五)化妆品检验工作团队概况。从事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提交两名以上(含两名)全职人员的皮肤病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及具有五年以上

20120827公司录用条件确认函

录用条件确认书 拟录用员工姓名:拟录用岗位: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不符合招聘时公示的招聘条件的; 2.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3.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的; 4.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和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职业病、不可治愈疾病、其他严重疾病、身体健康条 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6.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7.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8.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9.与其他用人单位有未了结的诉讼等纠纷的; 10.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11.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者不按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 同; 12.向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内容有虚假或有隐瞒的; 13.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4.试用期考核在 70 分以下的; 15.有吸毒、嫖娼、参加非法帮派组织、参加邪教组织、有其它不良嗜好等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16.提供虚假伪造学历证明、身份证明、资格证书、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的; 17.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 18.在试用期之前,规定入职手续仍无法齐备的; 19.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按制度规定处理; 20.试用期内请事假(病假)超过2天(含2天)或迟到超过2次(含2次),或 者有旷工行为的;非因工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服务的; 21.工作理念和态度与公司文化冲突的;

22.经沈阳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不合格的; 23.曾经被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违纪为由辞退或擅自离职未事先说明的; 24.曾经因过错被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说明的; 25.本确认函及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录用条件。 签名确认: 年月日

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附件2 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检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有关规定开展的食品检验活动。 第三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通过资质认定后,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按本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检验活动。 第四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报告。 第五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应当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防止商业贿赂,保证检验活动的独立性、诚信和公正性。 第六条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实验室安全。

第八条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的安排,完成相应的检验任务。 第九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和实施与检验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现行有效的文件。 第十一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与食品检验能力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聘用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建立人员的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档案。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制订和实施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有与检验能力相适应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配套设施及环境条件。 第十三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保证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标准菌(毒)种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标准菌(毒)种档案。 第十五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对影响检验结果的标准物质、试剂和消耗材料等供应品进行验收和记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列出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十六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流转、处置等,并保存相关记录。 样品数量应当满足检验、复检工作的需要。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模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保证检测活动客观公正、检测数据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2月6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保证检测活动客观公正、检测数据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检测,是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进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进行的检测。 第三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识别档案及其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保证其业务能力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需要。 第四条职业卫生检测工作应当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程序和内容开展(检测工作流程见附件1),不得更改、简化程序和相关内容。

第五条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检测活动前,应当与用人单位(或委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检测类别、检测范围、收费标准或合同价格、完成时间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前,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检测工作的来源、性质、范围和内容等,结合自身资质条件和技术能力,按要求组织开展合同评审。 第六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检测工作,因计量认证范围限制或样品保存时限有特殊要求等原因需委托其他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的,委托检测样品数量应当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的要求,且委托检测项目种类数不得超过检测项目种类总数的30%。 第七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以下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包括工作日写实): (一)现场调查应当覆盖检测范围内全部工作场所。 (二)现场调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劳动定员、岗位划分、工作班制。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 3.生产工艺和设备,包括设备类型、数量及其布局;主要工艺参数,生产方式,生产状态。 4.各岗位(工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状况,包括作业人数、工作地点及停留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 5.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 6.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情况。

岗位录用条件确认书范本.pdf

XXXXXX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制 岗位录用条件确认书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 工作岗位:入职时间: 试用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岗位录用条件: 1.诚实守信、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试用期内员工存在任何工作内容或其他事项上的虚假陈述、提交 虚假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应聘入职时提供的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体检证明材料等,也包括工作中向上级提交虚假的工作材料)、隐瞒事实的行为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2.所录用员工身体健康是录用条件的要求之一;试用期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无法履行试用期工 作达1个月或以上的,视为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与工作责任心;试用期内连续无故旷工达X天,累计旷工达X天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4.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以及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若员工拒绝接受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等消极怠工行 为,或其他有违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给予书面警告;试用期内给予第X次书面警告的,视为不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 5.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沟通协调能力;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或小组经民主、公开评议,有2/3以上其他员工认为试用期员工团队协作、配合能力差,则此属不符合录用条件; 6.较强的服务意识、与客户的沟通能力;若试用期内客户口头投诉达到2次或书面投诉达到1次则属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 7.具有较强的岗位工作能力;销售类岗位试用期员工每月应达指定的销售目标为 单/月或销售额达到元/月,若未达销售目标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非销售类岗位的员 工,试用期将组织一次岗位能力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以下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我已认真仔细阅读了本公司的《岗位录用条件确认书》,并完全知悉和理解该确认书的内容并严格遵 守。 本人确认并签字: 日期: 版本:XXXXX版第1页/ 共1页

笔迹鉴定规范

笔迹鉴定规范 (一)构成鉴定结论客观标准的要素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对鉴定对象所作出的综合判断。这种判断是一种主观性的认识结果,但它必须凭借必需的物质基矗在物证技术鉴定领域,尤其是同一认定鉴定,是以四个方面的物质要素作依据的。 一是鉴定对象,即通常所说的检材,是鉴定结论的前提和基矗没有它,鉴定不可能产生;其基本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就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虽已具备条件但由于数量、质量较差作出结论的准确性也难以保证。 二是样本,是鉴定中比较、对照的依据。在同一认定鉴定中,没有它鉴定同样不能进行;样本不符合条件,鉴定结论难以作出,或者导致鉴定结论失误。 三是鉴定方法,是认识检材与样本的特性并比较其特性异同的手段。许多鉴定在检材与样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如果鉴定方法不当或方法陈旧,或鉴定方法的有效性、先进性差,方法的技术标准等级低,也常导致鉴定结论失实。 四是鉴定结论的科学标准。是根据前三个方面,经过科学检验所获得的结果,是构成鉴定结论的关键要素。任何一项鉴定结论的作出,都

必须有一定量的、科学上经得起检验的客观依据。鉴定结论的客观依据,有的是形象而具体的;有的是以特征异同为基础,可以是量化的;有的是以事实和现象为依据,具有综合性特点。但都必须达到当前国际国内规定的科学技术标准。 一、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 鉴定中使用的样本笔迹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两种。根据案发时间划分,平时样本又可以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两种。实践中我们经常要提取或调取的是平时样本。 1、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通过以下两方面收集: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被鉴定人在工作中可能留有本人笔迹材料;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 2、案后笔迹样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 (1)、与收集案前样本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必须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 (2)、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产生怀疑的情况下,侦查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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