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的分类

公共物品的分类

公共物品的分类

可以将公共物品分为两大类: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1)纯公共物品是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完全的非排他性的物品,如国防、治安等,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

(2)准公共物品

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如教育、医疗卫生、收费公路等。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公共经济】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方 倩 摘 要: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实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都极大地推动了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我国随着改革的深入,竞争的加剧,公共部门的弊端日益显现,公共物品 总量呈现出严重的不足,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尤其突出,而我国的教学、科研对这些问题的认 识尚处于不断的改进和发展之中,本文结合近几年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探讨了其对我国公共物 品理论教学与制库安排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公共物品 私人供给 税收补贴 地方性公共物品 一、公共物品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早在19世纪末,奥地利和意大利学者将边际效用价值论运用到财政学研究上,论证了政府和财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合理性、互补性,形成了公共物品理论。 林达尔均衡是公共物品理论最早的成果之一,它使人们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问题取得了一致,即分摊的成本与边际收益成比例。 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也是围绕着公共物品的供应展开的,1956年蒂鲍特(C.M.tiebout)发表了论文“一个地方支出的纯理论”,随即出现了大量关于地方公共物品的文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围绕着全国性公共物品和地方性公共物品展开了长期的博弈,地方性公共物品理论的提出,深化了公共物品理论,使公共物品走出了只讨论纯公共物品的领域(布坎南在1965年的“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首次对非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进行了讨论,公共物品的概念得以拓宽)。 70年代以后,公共物品理论的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制度保证公共物品决策的效率原则。布坎南及其“公共选择学派”,研究了非市场决策,将公共物品供给的决定诉诸政治程序,用公众投票方式解决,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克拉克和格罗夫斯等人探讨了激励机制问题,旨在设计一种计划程序,诱导个人基于自己的利益而真实显示其对公共物品的偏好。 与此同时,通过制度安排,使公共物品私人供应成为可能,表明了从公共物品供应的角度探讨公共物品问题已经较为成熟,也是实践对公共物品理论发展的新要求。 二、公共物品理论新发展及其内容 (一)公共物品的分类问题。公共物品是可以进行分类的,如果边界不清晰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阻止私人提供公共物品,或是完全由市场方式提供公共物品都会导致公共物品的短缺,这直接影响到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同时对于社会公平、收入分配等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1954年,P.萨缪尔森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首先给出了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公共物品有两个特质:一是排他性,二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随着公共物品研究的深入,关于公共物品分类的争论也日益激烈。一些学者从筹资角度将公共物品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连续性公共物品(continu2 ouspublic good),它主要是由政府通过征税而提供的公共物品(Warr,Robert,1982,1984),另一类是离散性公共物品(discrete public good),所谓“离散性公共物品”就是,当有足够的贡献者(contributer)来承担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时就提供,否则就不提供。比如造一座桥或一个图书馆,当有足够的钱支付成本时就建,否则就不建。 若根据有无排他性和竞争性,我们可以将公共物品分为三类:(1)纯公共物品;(2)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 — 4 1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概念.doc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概念 正文 一、公共物品的概念及特征 1.公共物品的概念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又称公共产品,广义上讲,它是指那些在消费上具备非竞争性或在受益上具备非排他性(或同时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它是一个公共经济学的概念。公共经济学也被称为政府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政府经济学就是经济学中专门研究政府经济行为、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政府经济活动特殊规律性的科学,“是论述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如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存在意义和行为,回答政府必须做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做的学问”。 2.公共物品的特征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而言,理解物品的私人性和公共性,关键在于理解物品在消费过程中的两种属性:排他性和竞争性。 排他性: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要消费各种各样的物品或使用价值,当人们消费某种物品时,同时排斥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如私人不动产、日用消费品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排他性;反之,当人们在消费某种物品时,同时并不排斥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如国防、法律、航海灯塔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非排他性。 竞争性:一件物品被消费,别人就无法再消费该物品了,如一只面包、一件外套等,供给者只有增加生产,才能满足更多人消费;那么,这件物品从生产到消费都具有竞争性;反之,人们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不影响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和利益,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加重供给者的成本,或者说,新增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同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即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如交通路牌标志、法律条文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非竞争性。 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是私人物品;而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则是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在消费者之间是可以分割的;公共物品在消费者之间是不能分割的。这种不能分割有两种情况:一是技术上不可能,如交通路牌标志要让一部分走过它的人不能看是不可能的;二是分割的成本高昂到不可接受,如为了不使某艘船受既有灯塔的指引而另拓航线和建造另外的灯塔的成本太高。

第五讲公共物品理论

第五讲公共物品理论 第五讲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理论 一(什么是公共物品 1(纯(pure)公共物品与非纯(impure)公共物品 (1)纯公共物品是指(消费上)具有(完全)非竞争性(non-rivalry)与(完全)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的商品。(完全)非竞争性是指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总是为零,这意味着它可以同时容纳任意多的消费者;(完全)非排他性是指阻止消费者搭便车行为的成本无限大。如果物品的消费具有完全竞争性与完全排他性(即排他成本总是为零),则称之为纯私人物品。显然,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严格意义上的纯公共物品,现实世界中的物品位于纯公共物品与纯私人物品之间。 (2)非纯公共物品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的商品。非纯公共物品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但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随着使用者的不断增加,每个消费者从该物品获得的效用将下降,即消费开始具有竞争性,经济学称这种现象为拥挤(congestion),而纯公共物品是不会有拥挤现象的,所以,经济学又称之为可拥挤公共物品(congestible)。某些非纯公共物品的排他成本尽管不是零,但也并不高,即具有较强的排他性,经济学称之为俱乐部产品。 2(对公共物品的进一步理解 (1)区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private public)的标准就看消费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即是否有必要排他及是否可能排他。非竞争性实际上意味着从资源配置效率角度看不应该、没有必要排他;非排他性实际上意味着不能够排他性。排他性既与技术条件有关,也与法律制度有关,公共物品强调的是与技术特性有关的排他性。

第二章 公共物品与公共选择

第二章公共物品与公共选择 一.不定项选择题 1.纯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是() A.政府 B.私人 C.市场 D.公共管理部门 E.政府与市场 2.政府提供纯公共物品的资金来源是() A.税收 B.收费 C. 价格 D.利率 3.混合物品的类型有() A.拥挤性物品 B.排他性物品 C. 外部效应的物品 D.非竞争性同时具备排他性 E.俱乐部物品 4.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混合物品的有效提供方式有() A.政府授权经营 B.政府参股经营; C. 政府补助 D.私人经营E.政府垄断 5.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时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可采取的改革方式是() A.国有国营模式 B.国有国控模式 C. 公司制 D.放开经营E.国家垄断 6.公共定价的一般方法有() A.边际成本定价 B.平均成本定价 C. 二部定价 D.负荷定价E.管制定价 7.财政支出效率着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B.纯公共物品的生产效率 C. 准公共物品的生产效率 D.收入分配效率E.公共物品的生产效率 8.公共物品的边际效用大于纳税的边际负效用时() A.公共物品配置不足 B.公共物品配置过度 C. 公共物品配置最优 D.私人物品配置不足E.私人物品配置过度 9.财政支出内源性效益可分为() A.财政支出总量效率 B.财政支出结构效率 C. 财政支出项目效率 D.财政支出部门效率E.财政支出单位效率 10.财政支出效益评价方法有()。 A.成本——效益分析法 B.因素分析法 C. 最低成本法 D.最低费用选择法 E.平均成本法 11.公共选择是一种政治过程,主要经过三个阶段,即()。 A.立宪 B.立法 C. 议会 D.行政E.司法 12.我国的财政法制建设包括()。 A.财政立法 B.财政执法 C. 财政宪法 D.财政行政复议E.财政政策 13.财政行政复议应遵循的原则有()。 A.合法原则 B.公开原则 C. 及时原则 D.便民原则E.公正原则 14.财政执法中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A.合法原则 B.适当原则 C. 权力制约原则 D.执法监督原则 E.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15.当经济运行达到了高效率时,一部分人改善处境必须以另一些人处境恶化

3讲公共物品管理

第十讲 公共物品管理 学习要点: ·公共物品的涵义、特性、类型 ·判别公共物品的步骤 ·公共物品供给的特点 ·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条件 ·混合物品的特点、供给 ·官僚主义与公共物品的供给 ·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两种方式 第一节 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一、公共物品的涵义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 )是相对那些可以划分为企业或个人消费单元的基本生活或生产资料等私人产品(Private goods )而言的共享性物质产品和服务项目。 以消费模式为标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区别如表10-1所示: 萨缪尔森的定义:纯粹的公共物品指的是这样的物品或劳动,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物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他还用数学公式对纯粹的私人产品和纯粹的公共物品加以严格的区别: (1) 私人产品 ∑==n i i X X 1 即某一商品的总量(X )等于每一个消费者所拥有或消费的该商品数量)(i X 的总和,这也就是说私人产品是能够在消费者之间分割的。 (2) 公共物品 i X X = 即对于任何一个消费者来说,他个人消费所支配的公共物品数量)(i X 实际上是该公共物品的总量(X ),这也就是说公共物品在消费者之间是不能分割的。

二、公共物品的特性 (一)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效用的不可分割(Non-divisibility),是指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 (二)消费的非竞争性。 消费的非竞争性(Non-rivalness),是指某一个人或厂商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或厂商对其的同时享用,也不会因此而减少其他人或厂商享用该种公共物品的数量或质量。 (三)受益的非排他性。 受益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是指在技术上没有办法将拒绝为之付款的个人或厂商排除在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之外。 三、判别公共物品的步骤 图10-2 判别公共物品的步骤 四、公共物品的类型 根据以上步骤的识别,我们大致可以区分出以下四种不同类型的物品:(1)同时具有非排他性与

关于公共物品理论的辩论

关于公共物品理论的辩论 第五讲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理论 一(什么是公共物品 1(纯(pure)公共物品与非纯(impure)公共物品 (1)纯公共物品是指(消费上)具有(完全)非竞争性(non-rivalry)与(完全)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的商品。(完全)非竞争性是指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总是为零,这意味着它可以同时容纳任意多的消费者;(完全)非排他性是指阻止消费者搭便车行为的成本无限大。如果物品的消费具有完全竞争性与完全排他性(即排他成本总是为零),则称之为纯私人物品。显然,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严格意义上的纯公共物品,现实世界中的物品位于纯公共物品与纯私人物品之间。 (2)非纯公共物品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的商品。非纯公共物品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但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随着使用者的不断增加,每个消费者从该物品获得的效用将下降,即消费开始具有竞争性,经济学称这种现象为拥挤(congestion),而纯公共物品是不会有拥挤现象的,所以,经济学又称之为可拥挤公共物品(congestible)。某些非纯公共物品的排他成本尽管不是零,但也并不高,即具有较强的排他性,经济学称之为俱乐部产品。 2(对公共物品的进一步理解 (1)区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private public)的标准就看消费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即是否有必要排他及是否可能排他。非竞争性实际上意味着从资源配置效率角度看不应该、没有必要排他;非排他性实际上意味着不能够排他性。排他性既与技术条件有关,也与法律制度有关,公共物品强调的是与技术特性有关的排他性。

公共选择学派 地方公共物品与俱乐部

公共选择学派地方公共物品与俱乐部——俱乐部理论(一)俱乐部与非纯公共品 1.公共物品、非纯公共物品与俱乐部在现代经济中,政府作为经济中的一个部门,主要提供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由私人部门提供。不过,介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还有一种商品,称作非纯公共物品或混合商品,多数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私人联合提供。非纯公共物品类似于俱乐部提供的物品,研究非纯公共品的供给、需求与均衡数量的理论,叫俱乐部理论。 2.俱乐部理论俱乐部经济理论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初期A.C.庇古与F.奈特有关对拥挤的道路征收通行费的论述。现代俱乐部经济理论的真正奠基人是布坎南与蒂鲍特。俱乐部经济理论的基本目的是研究非纯公共品的配置效率问题。(二)布坎南模型——“内俱乐部理论” 1.俱乐部均衡的布坎南模型布坎南的创始性研究解释的是俱乐部的自身问题,不考虑俱乐部与外部的联系,因而叫内俱乐部理论。在俱乐部研究上,布坎南既是创始人,又最具有代表性与影响力,其后的很多研究与之紧密相关。俱乐部规模包括提供的物品数与容纳的成员数两方面。如果只从俱乐部成员的角度考虑,那么按照微观经济理论,俱乐部欲实现均衡,就必须满足如下两个条件:(P92 第二自然段的后半部) 2.最优俱乐部规模的决定 简言之,布坎南的理论表明,俱乐部成员的效用同时取决与俱乐部物品与成员数量。若俱乐部物品太多,则用私人物品消费量少,故效用不高;若俱乐部物品太少,则效用同样较低;若俱乐部成员太多,就会因拥挤而减少效用;若俱乐部成员太少,则每人分摊成本较高,也会减少效用。所以俱乐部中的物品与成员数适度,并且应同时决定。 3.布坎南模型的推论布坎南的俱乐部理论解释了非纯公共物品的配置,但这一理论同样可适用于纯公共物品与纯私人物品两个基本点极端例子。(三)联系俱乐部内外的一般理论 1.俱乐部内外均衡的一般理关于俱乐部的一般理论有很多人进行了研究,其中W.奥克兰的模型较完整较有代表性。以下便以奥克兰模型为主介绍一般俱乐部理论。一般俱乐部理论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分析俱乐部均衡,分析时既考虑俱乐部也考虑非成员,把两者联系在一起。在一个社会中,俱乐部成员的效用受到三个因素影响:私人物品消费量,俱乐部物品消费量,俱乐部的拥挤程度。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力求个人效用最大,为此他首先得决定是否加入俱乐部。而一旦假如俱乐部后,他还得决定对俱乐部的利用率。如何理应俱乐部又取决于俱乐部物品数量、成员人数和会费。这些都是俱乐部一般理论要解决的问题。当每个社会成员实现最大个人效用时,我们就说实现了俱乐部内外同时均衡。 2.一般俱乐部理论的推论从关于俱乐部的一般模型中,可以看到其种种具体经济含义。(1)成员特性的作用。成员是否同质,对俱乐部特性的影响是不同的。(2)排斥成本问题。排斥成本指的是建立与维护一种机智,以限制俱乐部利用率与成员数的成本,前面的一般模型中未考虑到这一成本,引入这一成本后,一些结论也许要修改。(3)关于不同组织结构的效率问题。私人经营不管是由成员合作经营还是由企业经营,都可能实现配置效率。这说明非纯公共物品并不必然意味着市场失灵,并不意味着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四)以足投票与地方公共物品资源配置 1.蒂鲍特假说——以足投票理论蒂鲍特的观点表明,分权决策可以自动实现地方公共物品配置上的帕累托效率。然而,要指出的是,蒂鲍特假说压迫以来几个比较极端而不太实现的假设,这就影响到蒂鲍特理论的说服力。2.蒂鲍特假说的意义、缺陷与发展(1)意义蒂鲍特假说说,在地方公共物品生产或社会规划方面,自由资源的个人分权行动能够实现帕累托最优。蒂鲍特假说推倒巧妙,结构新颖,富有启发性。(2)缺陷蒂鲍特理论的第一个缺陷表现在(a)地方公共物品的生产存在着规模经济,而不是始终规模收益不变。(b)很难有足够数量的社区。(c)社回成员的流动性是不完全的,迁移是有代价的。此外,个人收入显然要受到他所处社区的限制,

第五讲 公共物品理论

第五讲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理论 一.什么是公共物品 1.纯(pure)公共物品与非纯(impure)公共物品 (1)纯公共物品是指(消费上)具有(完全)非竞争性(non-rivalry)与(完全)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的商品。(完全)非竞争性是指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总是为零,这意味着它可以同时容纳任意多的消费者;(完全)非排他性是指阻止消费者搭便车行为的成本无限大。如果物品的消费具有完全竞争性与完全排他性(即排他成本总是为零),则称之为纯私人物品。显然,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严格意义上的纯公共物品,现实世界中的物品位于纯公共物品与纯私人物品之间。 (2)非纯公共物品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的商品。非纯公共物品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但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随着使用者的不断增加,每个消费者从该物品获得的效用将下降,即消费开始具有竞争性,经济学称这种现象为拥挤(congestion),而纯公共物品是不会有拥挤现象的,所以,经济学又称之为可拥挤公共物品(congestible)。某些非纯公共物品的排他成本尽管不是零,但也并不高,即具有较强的排他性,经济学称之为俱乐部产品。 2.对公共物品的进一步理解 (1)区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private public)的标准就看消费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即是否有必要排他及是否可能排他。非竞争性实际上意味着从资源配置效率角度看不应该、没有必要排他;非排他性实际上意味着不能够排他性。排他性既与技术条件有关,也与法律制度有关,公共物品强调的是与技术特性有关的排他性。 (2)公共物品不等于公有物品,私人物品不等于私有物品;物品不一定都是有形的。 (3)公共物品与搭便车问题: A搭便车:从物品的消费中获益而不付费的现象。搭便车问题在公共物品中最为严重。 B最早对搭便车问题进行讨论的人是休谟;wicksell对公共财政中的搭便车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 特别注明:以下对公共物品的讨论以纯公共物品为例,因为纯公共物品的研究结论可以很任意地推广到非纯公共物品。 二.如何确定(纯)公共物品的最优供给水平——萨缪尔森条件(samuelson condition)1.萨缪尔森在1954年第一个研究了公共物品的帕累托最优供给条件,并于次年给出了简明的图形解释。 2.假设社会只有两种物品,一种是纯公共物品x,一种是纯私人物品y;假设社会有I个

公共物品地提供方式、公共生产、公共定价与公共选择理论

一、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 (一)公共物品的市场均衡问题 关于资源最优配置的市场原则是否适用于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的问题,是有关研究公共物品时需要解决的一个前提问题。有些学者认为,如果已知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就可以根据供求分析法得出公共物品的均衡价格和均衡产量,于是公共物品的生产问题就会像私人物品一样迎刃而解。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从经济学的学习可知,个人需求的市场需求曲线是将同一市场的所有个人需求曲线水平相加得出,而公共物品的市场需求曲线则不同。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所有个人对公共物品愿意支付的价格等于每个个人愿意支付的价格的总和,因此,公共物品的市场需求曲线不是像私人物品市场需求曲线那样通过水平相加求得,而是通过垂直相加求得,如图2一l所示,d1,d2,d3 是公共物品的个人需求曲线,D是公共物品的市场需求曲线。公共物品的市场供给曲线可以用生产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曲线表示,如图2—1中所示的S曲线,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交点决定公共物品的均衡产量和均衡价格。图中的均衡产量Q是社会有限资源下所提供的公共物品的产量,价格P等于边际成本。 图1 公共物品市场需求曲线和市场均衡 但是,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物品的市场均衡分析并没有实际应用意义。因为,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是立足于许多不可能存在的假设条件,其中假设条件之一是

消费者能够准确地说明其对公共物品价格和需求量的关系,而这一假设显然不符合事实。事实上,公共物品的消费者说不出自己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价格,而且都想免费搭车享用公共物品。因此,公共物品的市场均衡是一个特殊问题,不可能通过市场上的个人决策方式来决定,必须寻求决定公共物品提供的特殊方式。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学者提出了成本一效益分析法,通过效益与成本的对比来选定和评估经济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公共物品占社会产品的比重明显升高之后,又提出公共选择理论,探索通过改进政治决策来优化公共物品的配置效率。 (二)纯公共物品提供方式 如上所说,提供公共物品来满足公共需要有两个系统:一是市场,一是政府。市场提供私人物品满足私人需要,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要。因而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是确定政府提供公共物品规模和财政支出规模的基本依据。 一般而言,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而不能由市场来提供,这是由市场运行机制和政府运行机制的不同决定的。市场是通过买卖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在市场上,谁有钱就可以购买商品或享用服务,钱多多买,钱少少买,无钱就不能买。总之,市场买卖要求利益边界的精确性。 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决定了竞争性的市场机制不适于提供纯公共物品。这是因为:一方面,从公共物品提供的角度看,非竞争性是指新增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等于零,这就意味着:如果公共物品按边际成本定价,那么,私人部门提供就得不到其所期望的最大利润,所以私人投资者不会自愿提供纯公共物品;另一方面,从公共物品消费的角度看,非排他性意味着一个人使用公共物品,并不排除其他人同时使用,即使从技术上可以排他,但花费成本太大,这样,消费者不会自愿花钱消费这种物品,而是期望他人购买使自己从中受益,即所谓免费搭车。免费搭车现象使公共物品也不适于通过市场买卖方式提供,否则,每个人都会花钱去购买私人物品,而等着他人去购买公共物品,自己搭便车从中受益。 相对于市场机制而言,政府的运行机制是迥然不同的。政府的性质和运行机制决定了其可以解决市场提供公共物品所存在的难题。一方面,政府具有社会职能,因而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追求社会目标,是政府本来应当承担的职责;另一方面,政府是一个公共权力机构,政府拥有向社会成员征税的权力。税收是保证纯公共物品供给成本得到补偿的最好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表面上,纯公共物品免费享用,事实上也是以纳税为代价的。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概念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概念 一、公共物品的概念及特征 1.公共物品的概念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又称公共产品,广义上讲,它是指那些在消费上具备非竞争性或在受益上具备非排他性(或同时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它是一个公共经济学的概念。公共经济学也被称为政府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 ),政府经济学就是经济学中专门研究政府经济行为、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政府经济活动特殊规律性的科学,“是论述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如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存在意义和行为,回答政府必须做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做的学问”。 2.公共物品的特征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而言,理解物品的私人性和公共性,关键在于理解物品在消费过程中的两种属性:排他性和竞争性。 排他性: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要消费各种各样的物品或使用价值,当人们消费某种物品时,同时排斥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如私人不动产、日用消费品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排他性;反之,当人们在消费某种物品时,同时并不排斥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如国防、法律、航海灯塔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非排他性。 竞争性:一件物品被消费,别人就无法再消费该物品了,如一只面包、一件外套等,供给者只有增加生产,才能满足更多人消费;那么,这件物品从生产到消费都具有竞争性;反之,人们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不影响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和利益,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加重供给者的 成本,或者说,新增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同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即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如交通路牌标志、法律条文等,那么,这种物品就具有非竞争性。 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是私人物品;而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则是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在消费者之间是可以分割的;公共物品在消费者之间是不能分割的。这种不能分 割有两种情况:一是技术上不可能,如交通路牌标志要让一部分走过它的人不能看是不可能的;二是分割的成本高昂到不可接受,如为了不使某艘船受既有灯塔的指引而另拓航线和建造另外的灯塔的成本太高。

公共物品理论对中国的影响

作为西方经济学的热门理论之一,公共物品理论近20年来对我国政府的职能定位和民生政策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但由于该理论自身的混乱和谬误,其影响基本是负面的。 一、公共物品理论的“中国共识”及其谬误 自1919年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最先使用公共物品的概念以来,对于公共物品的内涵和外延,西方学者之间不仅少有共识,而且分歧越来越大。有学者梳理了西方经济学家们用作描述公共物品特性的概念,共有十三种之多。还有学者认为:物品只有“公共供给”和“私人供给”之分,而无所谓“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分。公共物品理论本身的众说纷纭,必然导致在实际应用中的混乱不堪。例如,同样依据公共物品理论,伦敦经济学院的巴尔教授就认为教育不是公共物品,而美国的巴罗教授则认为教育是纯粹的公共物品,也有人认为教育是优效型物品,还有人认为教育是准公共物品,更有人认为教育是纯粹的私人物品。 与西方经济学名家对公共物品概念的见仁见智不同,我国学界对公共物品的内涵却有着惊人的共识――在绝大多数国内论者的眼中,尤其是在国内的各类教科书中,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既是公共物品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共物品的充分条件。笔者将这种“共识”称为公共物品理论的“中国共识”,并将以“中国共识”为代表的、根据物品的客观属性来判断其是否属于公共物品的理论称为传统公共物品理论。公共物品理论的“中国共识”的谬误,表现为如下两点: 1.没有什么物品具备所谓“消费上的非竞争性” 所谓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是指物品不会因为增加一个消费者而减少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或者不会因为增加一个消费者而增加该物品的供给成本,即所谓的边际成本为零。实际上,随着人类消费能力的增强,地球上的任何有形物品有其最终的消费限度。以人类目前的疯狂程度,突破地球上任何有形物品的消费限度都轻而易举。而一旦突破了物品的消费限度,也就意味着每增加一个消费者,就会减少其他消费者的消费,这就产生了消费上的竞争性。显然,地球上没有任何一种有形物品――无论是自然物还是人工物――具备所谓消费上的非竞争性。 同时,任何服务都是若干种有形物品的组合或配置。由于这些有形物品不具备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基于这些有形物品的组合或配置所形成的服务也就不具备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比如国防――学者眼中最完美的公共物品――不过是兵力、武器装备、空间及其他战备物资的组合或配置,既然兵力、武器装备、空间及其他战备物资都不具备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国防在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又从何谈起呢? 2.没有什么物品具备所谓“消费上的非排他性” 消费上的非排他性,是指物品一旦提供出来,就无法排除那些不付费的人来消费,包括客观上无法排除和因成本过高而不值得排除,即所谓的不能排除“搭便车”者。 实际上,能否排除不付费者消费,取决于人类的排他性技术和成本/效益的考量。从技术上说,人类有两套排他性技术在平行发展:第一套是识别不付费者并阻止其消费的技术,第二套是识别消费者并对其强制收费的技术。从这两套技术目前的发展状况看,对于任何有形物品和服务,国家都能够做到排除不付费的人消费,只要国家想这样做。这就是说,任何物品和服务都具备消费上的排他性。由此可见,作为物品客观属性的所谓消费上的非排他性,根本就不存在。

第4讲 公共物品

第4讲公共物品 【本讲重点】 什么是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的特性 公共物品的分类 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 引言 我们下面讲第四个问题,叫公共物品。前面已经多次讲到,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一个最主要的职能。那么通过下面一节我们要回答这么两个问题,一个什么是公共物品,这些公共物品有什么特征。第二个也是我们现实经济运行当中急需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来保证公共物品的有效生产与供给,通过下面一讲我们来重点回答这两个问题。 1.什么是公共物品 那么首先我们来讲一下什么是公共物品。有的叫公共产品,这个公共物品它是相对私人产品而言的,公共物品是由公共部门提供,前面讲的那些公共部门,由它来提供,提供来干什么?满足整个社会成员共同需要的物品,这叫公共物品。如果下个定义的话,就是公共物品是相对私用品而言的,它是由公共部门提供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产品或者物品。那么反过来说,所谓私人产品它就不是由公共部门,是由私人部门提供的,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满足一部分人或少数人甚至个别人需要的这种物品,叫私人产品。 这里有一点情况,公共部门提供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那么我们国家由于在体制转型过程当中,这里插一句话,就是我们有许多国有企业,除了公共企业以外,它还有一些,我经常用这样的话来表述,就是有不少国有企业它是生产私人产品的,这个私人产品不是说归私人,它还是归国家,但是从它的产品特性上,它是要通过市场机制,通过价格来卖给一部分人,这些产品,我们在经济学上称为私人产品,私人物品。所以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这是一个。再一个它可以无差别的,就是没有什么差别的,这个物品的提供,有应当享受它的每一个社会成员共同享受,不是一部分人享受,所以它叫公共物品。换句话来说,就是由一个或者一部分社会成员享受这种物品,它并不排斥其他的社会成员也同时享有,这种物品叫公共物品。另外就是享用公共物品,一般来说不付出任何代价。这里当然强调的是纯粹的公共物品,就是他享受这种物品的服务的时候,他享受这种物品的时候,他不需要花钱,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下面接着一个补充,或者支付与提供这些物品所需要的成本或者费用不相对称的少量费用。什么意思呢?就是有一些产品它不完全是纯粹公共产品,它是准公共产品,它能够通过价格把一部分人排斥在外,谁付费谁享受,但是这个付费是有一个标准,它不能高于成本价格。这个定位特别重要。 我想前一段大家议论,对医疗改革,对教育改革有些意见,说你看有的时候教育改革是不成功的,医疗改革是失败的,我想也不能这样笼统的去讲,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想之所以出现这种议论,也不能去责怪这两个部门的同志,或者怎么的,我想这是由改革当中我们对物品,对这些部门的性质定位问题,如果说我们把医疗和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刚才提到的,把它真正按照一种准公共产品来提供,那么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换句话来说,这些都属于,特别是国有的这些部门,它应该是一种公共部门,它可以收费,但是这个费不能赚钱,不能以盈利为目的,那么缺口的部分怎么办呢?由政府给予补助、补贴。所以有些提法我觉得值得推敲和商榷。 比如说我们曾经一度提要实现教育的产业化,我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当然很多同志不同意这种提法,那么给人一种感觉,产业化就是市场化,特别是高等教育,市场化就是盈利化,那么你把它定义为盈利为目的,以赚钱为目的,这样就失去了公共产品的特性。所以这个乱收费,越收越高,群众看不起病,看个感冒几百块,而且中央有关部门一再强调药品要降价,结果改换头面又不降价。所以这个东西由一部分,或者中央政府,或者一部分人来转变这种观念还不行,就是整个提供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这些部门要改变观念,当然政府的补贴要相应的跟上。比如义务教育,前面我讲到,我说义务教育它是无偿性的,要

服务业分类

服务业的概念界定和基本分类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自1985年以来实施的三次产业分类标准,第三产业内部又被划分为两大部门和四个层次。两大部门是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动类,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类,包括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地质普查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研、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类,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从以上分类可见服务领域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服务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第三产业与服务业 三次产业是从经济体系的供给角度进行的分类。即三次产业分类的逻辑过程是,下游产业的发展单向地依赖于上游产业,第二产业的发展依赖于第一产业提供的原料,第三产业的发展又依赖于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的产品供应。根据2003年5月我国新颁布的产业分类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8 2002),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又称为广义服务业。从概念

上讲,第三产业是指对消费者提供最终服务和对生产者(包括三个产业的生产者)提供中间服务的部门。具体来讲,根据新标准,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服务业是与农业、工业相对应的概念。服务业同农业、制造业的划分,是以经济体系的需求分类为基础的,它同农业、制造业之间是相互依赖关系,而不仅仅是单向依赖关系。长期以来,我国同时使用“第三产业”和“服务业”两个概念,两者内涵基本相同。在我国,“服务业”是同与国际通用概念一致的称谓,近年来,中央正式文件和政府主管部门也主要使用“服务业”这个概念。 二、市场型服务业与非市场型服务业 市场型服务业指市场机制决定资源配置和价格水平的服务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体育、娱乐业等。 非市场服务业指政府较大程度地利用行政手段和直接调控措施干预价格水平、市场准入、提供的规模和竞争行为的服务业。非市场型服务业包括垄断性服务行业、事业性服务行业、公共服务行业等。 三、公共服务业与私人服务 公共服务是依托社会公共设施或公共部门、公共资源为居民

论会计政策选择与公共选择

论会计政策选择与公共选择 一、会计政策选择的本质特征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会计政策是指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IASC,1993)。会计政策有宏观会计政策和微观会计政策之分。微观(企业)会计政策是企业在宏观会计政策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所选择的最能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原则、程序和方法的总称;宏观会计政策是指一国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为了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制订和发布的会计准则规范的总和,其核心是会计准则。从会计政策的定义可以看出,会计政策在形式上表现为会计过程的一组技术规范,但其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利益的博弈规则和利益分享的制度安排。会计准则的制订过程也是财务报告的编制者与财务报告相关利益集团合作博弈达到均衡的过程,已出台的会计准则无不是相关各方利益均衡与妥协的产物。 财务会计的目标在于向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但在现有的以会计准则为会计政策规范主体的模式下,对某一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为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留下了一定的回旋余地和选择空间。可以说,企业会计政策选择贯穿于企业从确认到计量、记录、报告诸环节构成的整个会计过程,会计的过程其实就是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其

实是一门貌似精确但事实上并不精确的科学,会计理论和实务中的好多问题并没有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取舍标准,因此会计过程的最终产品——会计信息多半是主观判断的产物,是有关各方如股东、债权人、政府、企业当局等利益博弈均衡的结果。不同的会计政策选择导致不同的会计信息,对企业利害关系集团产生不同的利益分配结果,对其决策行为也将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影响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所以相关利益各方都很重视和关注会计政策的制订和选择。此外,对于不同会计政策的选择还牵涉到对不同经济后果的选择,并反映在企业所发生的和其股票价格中,以及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上。有的投资者的利益分配结果可能在这种会计政策下较好,而有的投资者可能在选择另一种会计政策下较好。因此企业往往难以作出何者最佳的会计政策选择。任何一个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都是如此,盖莫例外;推而广之,会计政策的选择问题是一个社会选择问题。 二、选择与会计政策选择 公共选择又叫集体选择,是与个人选择相对应的一种决策方式和决策过程。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物品的特征构成了集体选择存在的理由。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指能够供许多人同时享用且供给成本和享用效果不随享用人数的多寡而变化的物品。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即任何人都可以享用公共物品,且任何人享用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公

第四讲 公共物品理论

第四讲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理论 一.什么是公共物品 1.纯(pure)公共物品与非纯(impure)公共物品 (1)纯公共物品是指(消费上)具有(完全)非竞争性(non-rivalry)与(完全)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的商品。(完全)非竞争性是指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总是为零,这意味着它可以同时容纳任意多的消费者;(完全)非排他性是指阻止消费者搭便车行为的成本无限大。如果物品的消费具有完全竞争性与完全排他性(即排他成本总是为零),则称之为纯私人物品。显然,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严格意义上的纯公共物品,现实世界中的物品位于纯公共物品与纯私人物品之间。 (2)非纯公共物品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的商品。非纯公共物品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但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随着使用者的不断增加,每个消费者从该物品获得的效用将下降,即消费开始具有竞争性,经济学称这种现象为拥挤(congestion),而纯公共物品是不会有拥挤现象的,所以,经济学又称之为可拥挤公共物品(congestible)。某些非纯公共物品的排他成本尽管不是零,但也并不高,即具有较强的排他性,经济学称之为俱乐部产品。 2.对公共物品的进一步理解 (1)区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private public)的标准就看消费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即是否有必要排他及是否可能排他。非竞争性实际上意味着从资源配置效率角度看不应该、没有必要排他;非排他性实际上意味着不能够排他性。排他性既与技术条件有关,也与法律制度有关,公共物品强调的是与技术特性有关的排他性。 (2)公共物品不等于公有物品,私人物品不等于私有物品;物品不一定都是有形的。 (3)公共物品与搭便车问题: A搭便车:从物品的消费中获益而不付费的现象。搭便车问题在公共物品中最为严重。 B最早对搭便车问题进行讨论的人是休谟;wicksell对公共财政中的搭便车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 特别注明:以下对公共物品的讨论以纯公共物品为例,因为纯公共物品的研究结论可以很任意地推广到非纯公共物品。 二.如何确定(纯)公共物品的最优供给水平——萨缪尔森条件(samuelson condition)1.萨缪尔森在1954年第一个研究了公共物品的帕累托最优供给条件,并于次年给出了简明的图形解释。 2.假设社会只有两种物品,一种是纯公共物品x,一种是纯私人物品y;假设社会有I个

公共物品、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教育

公共物品、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教育 【内容提要】教育属于私人物品还是公共物品,这是经济学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热点话题,至今这场讨论也未结束;本文对理论界各种不同观点做了梳理分析,得出了教育是“优效型公共物品”的结论;对教育这个物品的“定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因为它涉及国家和市场由谁对其承担起主要提供责任的理论问题;文中分析了私立教育存在的理论根据,通过公共选择理论的引入,研究了公立教育的最优水平的决定过程,并对教育代金券的设想、信息不对称导致学生贷款市场不足、政府与市场…… 几乎所有西方福利国家都将教育作为一个重要的福利项目,所以,它自然是西方福利国家经济学中一个不可或缺并且非常成熟的研究领域。在现实世界中,教育的“价格”差距非常大,例如(大学) 在美国等英语国家学费很高,而在欧洲大陆国家基本上是免费的。战后以来,经济学家们对教育的研究总的来说是很活跃的,并主要集中在教育的性质、财政来源、供给和需求的效率等方面。 教育的性质 自从1954 年萨缪尔森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区分开来并正式使用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这个概念以来,(注:Samuelson,PA.(1954),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s,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Nov.pp.387-389). 经济学家对教育是否属于公共物品始终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有的经济学家认为教育是公共物品,而有的经济学家 则认为是教育是私人物品,例如伦敦经济学院的巴尔(N.Barr)教授就认

为“教育不是公共物品”。(注:Barr,N.(1998),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State,Oxford University Press,p.329)这个争论是有意 义的,因为它关系到教育这个产品的供给方式和财政来源问题。 巴罗(Robin Barlow)教授在1970年的一篇讨论美国地方学校财政效率的论文中认为,教育是一个纯粹的公共物品。(注:Barlow,Robin (Sept./Oct.1970),Efficiency Aspects of Local School Finance,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78:1028-1040). 巴罗的这篇论文被认为“是对实证政治经济学的一项重要贡献”,(注:Barzel,Yoram(1995),Productivity Change,Public goods & Transaction Costs,Elgar Edward Publishing Inc,p.16O.)在文中巴罗试图以美国密执根为案例,对教育的实际水平和最优水平进行了比较,提出了个人(或家庭)的投票行为是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假设,指出,如果额外退税的价值超过税收的增加,家庭将投票赞成更高的税收水平,最后巴罗得出的结论认为,密执根1 956年提供的实际教育数量水平并没有达到最优水平。巴罗的论文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人同意他的观点,认为教育是纯粹的公共物品,但也有人认为教育是准公共物品,还有人认为教育是优效型物品,还有的经济学家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教育是纯粹的私人物品。正如巴尔所言,教育可以引发形式多样化的外部收益,包括生产收益和文化收益等。这些因素所带来的影 响力是很难测量的,但是,决不能因此就忽视它们。(注: Barr,N.(1998)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State,Oxford University Press,F328.)教育的最优数量水平是指这样一种水平,在该水平下,个 人需求的纵向加总等于为这些个人提供教育所需要的边际费用。如果教育是一种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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