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讲课稿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讲课稿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讲课稿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一、井下爆破作业人员的职责

1、放炮队队长为本班井下爆破作业直接负责人,负责安排人员领退爆破用品及火工品,具体负责炮前炮后的洒尘工作及“一炮三检”工作”;负责监督放炮队按规程要求打眼及放炮员的正规操作。

2、本班队长具体负责本队放炮时,人员的站岗和撤岗按排工作及检查炮前炮后洒尘情况;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和处理瞎炮等工作。

3、放炮员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本班炸药、雷管领退、存放、制作引药、定炮、连线、放炮和处理瞎炮等工作,并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

4、本班安检员负责盯定炮、放炮全过程,监护放炮安全,负责保管放炮器闭锁钥匙。

在火药峒室附近必须有灌水炮泥的水针和不小于一天用量的炮泥。

5、炸药运送必须使用玻璃钢炸药箱装运,电雷管装在雷管盒内,并加锁,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木质或其它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火药箱内,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并加锁,严禁炸药与电雷管混放。

6、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火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火药箱上。在附近必须有灌水炮泥的水针和不小于一天用量的炮泥。

三、放炮管理

打眼时

1、打眼前,停止刮板运输机运转,先敲帮问顶,用长把工具,在其上方向下敲帮问顶摘除松动的危帮危矸,补齐缺失卸荷支柱,暂时摘不掉的,必须使用探头棚、贴帮柱等措施支护好。打眼必须在柱梁支护齐全、可靠有效的支护、掩护内进行,严禁空顶作业。

2、打眼前,检查工作面有无瞎炮,如有瞎炮按处理瞎炮措施处理,打眼前应重新用手镐点眼,严禁利用旧眼、残眼及人员骑或站在刮板运输机内进行打眼。

3、必须湿式打眼,调整好水量,用水排出煤岩粉,严格按炮眼布置说明书进行打眼,保证打眼的方向、角度及深度。

4、工作面最大控顶距时可以打眼,缩为最小控顶距时,方可装药放炮。

5、打眼时,随时敲帮问顶,随时注意顶板煤帮及支护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止打眼,进行处理。

定炮

1、工作面定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工进行,定炮前,先敲帮问顶,观察好顶板,处理好各种不安全隐患,按规定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瓦斯浓度小于1.0%时,方可定炮。

2、检查炮眼个数、质量,并用煤岩粉掏勺清除所有炮眼内的煤岩粉,并对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进行洒水灭尘,炮眼不符合规程规定或眼深小于0.6m时,严禁装药定炮。

3、采用正向定炮,定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进行,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编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

4、装药时必须使用绝缘木质或竹质炮棍,一手拉脚线、一手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严禁用力冲撞药卷及使用掏勺代替竹木质炮棍,检查电雷管脚线末端是否扭结悬空,无扭结悬空的必须重新扭结悬空,不得与任何电气设备或金属刮板机等接触,电煤钻电缆不得经过定炮区。

5、装药后封10~20cm的炮泥后,再用炮棍将一个水炮泥轻轻推入眼里,剩余炮眼用粘土炮泥,全部填满封实,所使用的水炮泥必须灌满水,严禁使用损坏的水炮泥。

所打报废眼定炮影响最小抵抗线时,随同其它炮眼用黄泥封实后方可放炮。

定炮时,安监员必须现场监督定炮质量。

8、工作面定炮采用留隔离炮眼的方法装药定炮,一次拉炮长度不大于5米,组与组之间留设不少于2米的隔离炮。

联炮

1、经安监员同意放炮后方可联炮,联炮采用串联方式,每次联炮前将放炮母线另一端扭结,瓦斯检查员重新检查好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小于1%后,撤出人员,再与放炮器联结。

2、电雷管脚线与放炮母线的联接必须由放炮的爆破工亲自联接,联好后将放炮母线随用随挂至动力电缆的另一侧,必须同侧挂时,在电缆下方0.3m处,沿途将放炮用的净化水幕打开,到达安全放炮地点后,准备放炮,严禁固定母线放炮。

放炮

1、爆破工进入放炮地点后,先检查线路导通情况,将母线与放炮

l器导通端子相接,待指示灯亮后,再将母线与放炮器输出端相接。

2、将放炮器闭锁钥匙插入放炮器后,再将放炮器钥匙插入放炮器,转至充电位置,随即发出放炮信号(吹哨),至少再等5秒,放炮器指示灯稳定后,蹲坐将放炮器钥匙转回放电位置,起爆电雷管。

3、电雷管起爆后,将母线从放炮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拔下放炮器钥匙,放炮器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放炮后检查

1、放炮后待炮烟吹散,爆破工(兼职瓦斯检查员)、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顶板、工作面支护、有无瞎炮等情况,及放炮地点附近

20m内风流中瓦斯煤尘,并洒水灭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炮后检查结束后,确认无问题、隐患后,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3、通电后没能起爆,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放炮器钥匙,将母线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5分钟后,方可沿线检查不爆原因。

4、爆破工清点雷管、火药、水炮泥填写时控卡,班组长签字,将剩余炸药、火工用品运至火药峒室内分别存放在火药箱里。

5、收工后,将剩余雷管、水炮泥按规定运至火药库退库,爆破工、班组长、库管员等按规定要求签字。

四、瞎炮处理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安监员、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因特殊情况当班未处理完,当班爆破工向一下班爆破工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瞎炮眼0.3m处(放顶眼的瞎炮距瞎炮放顶眼1m处)重新打与旧炮眼平行炮眼,重新装药放炮。打眼前先将瞎炮炮眼用铁丝掏出外端泥土封泥(最少清出水炮泥处)插入炮棍,进行导向。

3、严禁用镐刨或从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或用压风、高压水吹瞎炮眼。

4、处理完瞎炮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找出未爆的电雷管。

5、在瞎炮处理完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五、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⑤工作面风量不足。

六、其他爆破相关安全技术规定

1、采煤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保险”(拉线、设置警标、吹哨)和“一炮三检”制度。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舜发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6、工作面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7、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爆破火药硐室内。

8、单个电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

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1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炮眼深度小于 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

下列要求: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40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

挥;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3、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开采后期中切眼、绞车房等处也必须设岗撤人,注意警戒,严禁有人)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拉绳,设岗躲炮、及拉炮处距最近装药炮眼半径≥50m。

14、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③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④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⑤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⑥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⑦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1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16、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7、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最近装药地点的距离不小于50m。

18、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9、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2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2、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设岗后严禁任何人员通过警戒线。

23、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②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工作面第一排支柱挂撤挡煤皮子措施及其注意事项

1、工作面打完眼、定完炮后,出煤队人员分组在第一排支柱煤壁侧上下挂设好0.6~0.8m宽旧挡煤皮子压茬挡矸,挡煤皮子由5~10m长,上下搭接挂至顶板。

2、挂挡煤皮子,必须停止面运输机运转,2~4人配合进行。

3、挂挡煤皮子时,挡煤皮子通过8号铁丝或打包带挂在支柱上、连接牢固。

4、工作面挂挡煤皮子时,每隔5~10m留设一个0.5m安全出口,以便人员进出炮道。

5、工作面放完炮后,再由出煤队人员撤除挡煤皮子;撤挡煤皮子时,停止面运输机运转,先敲帮问顶,摘除危岩悬矸,挂梁后,补齐放炮打倒打歪支柱,维护好顶板后进行。

6、所撤挡煤皮子,按规定位置卷放在材料档内,严禁影响行人与通风。

7、进入炮道联炮必须由两人组成,一人监护顶板煤帮情况,一人进行联线,联线必须由放炮员担任。在联线过程中必须停止工作面运输机运转。

工作面运输巷起底措施

工作面接面溜子段因底鼓或煤层局部变矮,会造成接面溜子与工作面溜子搭接困难,为此特编制该措施。

将每次需延溜子段浮煤矸杂物清理干净。

按作业规程中延溜子措施,将接面溜子拆除,皮带缩到指定位置。

检查该区段内顶板及支护,保证可靠,否则进行支护。

在需要起底段按眼距1.0米、眼深0.8米,使用煤电钻眼外注水垂直底板打眼。每孔装药量不超过0.4千克,正向顶炮,使用炮泥和1~2个水炮泥填满封实,采用串联连线方式。

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保险”,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制度。

放炮设岗按直线不小于100米,拐弯不小于75米。

炮后及时洒水灭尘,检查顶板及支护确认可靠后,方可处理煤矸。其它未述部分严格执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二)爆破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三)必须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制度,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对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在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并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进行爆破作业; (四)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报批,由带班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 (五)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六)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由通风区负责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链接和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七)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突水预兆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 (八)必须使用水炮泥和炮泥封堵炮眼,严禁裸露爆破或明炮、糊炮,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要求; 第 2 页共 5 页

(九)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必须按规定处理大块煤(矸)和煤仓(眼)堵塞,严禁采用炸药爆破方式处理; (十一)对顶板(顶煤)预裂爆破必须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动区域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架间(后)爆破; (十二)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运煤的安全措施,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十三)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十四)爆破前由跟班队长负责向调度室汇报现场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调度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填写井下爆破专用记录本),并汇报值班主任,经值班主任核准同意后下达准许爆破命令,严禁擅自爆破; (十五)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同时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放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十六)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班组长负责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安全地点担任警戒 工作,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 第 3 页共 5 页

煤矿爆破管理制度

各煤矿爆破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爆炸器材保管员必须懂得爆炸器材的性能,严格按照“爆炸器材管理条例”对雷管、炸药进行分库保管,并保持适应的安全距离。 二、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爆炸器材入库时,保管员要对其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出库时,保管员凭副矿长应发的领条发货,并签字登记,做到收支有据,帐物相符,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报告。 三、坚持审批制度,凡需从库房领取雷管、炸药时,必须由爆破员检查核实数量,后亲自领取,否则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四、坚持退库制度,凡是当班或当天未用完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退回库房登记存放,严禁存放于井下或宿舍等不安全地点。 五、严格按规程要求使用,雷管、炸药由放炮员领取,用专制的木箱分别装箱上锁后,方可运入井下,严禁在井下或地面乱扔乱放,装药放炮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进行。严禁炸药、雷管用作它用或转借他人。 六、井下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并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七、爆破员进行井下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使用过程中必须 有专人监督操作,并记录在卷,以备查看。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 公安机关处理。 爆破器材发放制度 一、炸药、雷管只能由保管员发放,严禁其他任何人私自发放炸药、雷管。 二、保管人发放炸药、雷管,必须由生产矿长批准后才能发放。 三、保管人对所发放的炸药、雷管,必须进行登记入档。 四、炸药、雷管只能发给专职爆破员,严禁发给任何其他人。 五、违反本制度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爆破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爆破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第2页 2、现场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事先对爆破影响范围内的当地居民等进行提前公告。 3、工程技术人员在爆破工程施工前必须书面向爆破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爆破作业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指导施工。 4、现场爆破作业的布孔、钻眼、装药、填塞、布线以及安全警戒等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如需作调整,必须经编制方案的工程技术人员核实同意。 5、爆破器材的领用必须由现场爆破员根据实际用量提出领用申请,经现场爆破负责人、安全人员及项目经理签认后才能领用,从仓库到现场的运输按火工品运输规定执行,火工品到达现场必须清点确认,现场临时存放点的炸药、雷管要分开存放并安排专人看管,四周设臵警戒线及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6、炸药、雷管安装,起爆网络连接必须由爆破员操作;连接起爆网络前,要对爆破安全距离内的无关人员全部清理至安全警戒线以外,并安排警戒人员警戒;起爆前必须由爆破安全员确认爆破作业范围内的人员已全部撤到安全区外后,爆破负责人才能下达起爆命令,爆破过后由爆破员对爆破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撤消安全警戒;如现场出现盲炮等情况,必须由爆破技术人员制定处臵措施后再由爆破人员根据措施 进行处理。

7、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应立即停止所有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范围以外,待确认气候条件符合安全规定后才能继续进行爆破作业。 8、爆破作业过程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对一些较大型以上的爆破或安全控制比较复杂的爆破作业,爆破负责人在完成爆破作业后要对爆破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对不足情况吸取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当天现场使用剩佘的火工品,必须及时办理退库,如有特殊情况须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的,现场必须配备临时炸药箱进行保管,并设专人全天看护。 9、仓库中过期变质的火工品或现场用剩的需要销毁的火工品,销毁前必须办理有关手续,选择符合安全规定的销毁方式和场地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严禁违规销毁火工品。 八、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1、民爆物品的釆购、运输及保管人员,必须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且具备相应资格;运输车辆及运输人员必须是符合危险 物品运输规定的车辆和人员。 2、民爆物品存放仓库必须经当地公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其安全防范设施必须完整;施工现场的临时存放点必须有符合 规定的存放地点和监控措施。 3、民爆物品釆购的数量、规格必须与施工现场需求相适应,釆购计划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当地公安主管部门批

煤矿爆破材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煤矿爆破材料管理制度 一、爆破材料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一)井口到炸药库段装卸、运输 1、民爆公司将炸药、雷管运送到**煤矿后经门卫人员登记签字后,直接运到副井口。 2、火工品到矿前,由企管科火工品专管人员提前两个小时告知机电四队、调度室,机电四队做好火工品卸车准备,机电四队应将火工品专用车辆上道(副井北口备用车道),不得用叉车搬运装有火工品的车辆;由企管科保管员同时通知保卫人员、验收人员,相关人员要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到达副井北口。 3、民爆公司将装有火工品的车辆送到达副井北口后,应有专人现场看管,不得中途退场。验收由企管科、保卫人员、机电四队人员联合验收确认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无误,联合签字后方可入井;发现有损坏的,不得接收。在装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和立放。机电四队在30分钟卸车完毕,并在火工品装卸运收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单在签字完毕后随车由机电四队运输工带入井,企管科保管员对专用车辆加锁,并贴上封条。 4、火工品装卸完毕后,机电四队要及时安排入井,无特殊情况到矿后1个小时必须及时按排入井,严禁长时间在井口存放。井下由机电四队负责提前清道,便于专列运送火工品。

5、装卸炸药、雷管要轻搬轻放,严禁抛扔和撞击。严禁 在装运过程中撕毁封条、商标和拆除包装带,以免影响入库 仪器扫瞄和损坏火工品。凡在井下入库前查出损坏的,对每 人每箱罚款500元(民爆公司运来的火工品有损坏,不得卸 车,应退回)。往矿车中装雷管箱时,不得侧放或立放。 6、装有雷管和炸药的矿车不得同时装入罐笼。副井下运 炸药、雷管时,严禁另一罐笼乘坐人员。 7、罐笼提升炸药、雷管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 下 把钩工。 8、罐笼升降速度,运送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 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 罐笼不震动。 9、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 装有炸药与装有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雷管的车 辆与机车之间,必须有两辆以上空矿车间隔距离。 10、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11、机电四队负责炸药、雷管从副井口到井下炸药库的 运输、停放期间的看护工作(期间由企管科炸药库保管员进 行监督协调),严禁出现丢失和损坏。在进入炸药库前运输 过程中发现炸药、雷管丢失的,追究机电四队运输人员的责 任,入库后发现炸药、雷管丢失和损坏的,将追究企管科炸 药库当班保管人员的责任。

爆破员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员管理制度(最新版)

爆破员管理制度(最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合格证书,方可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合格证书,方可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的要求,制止违章爆破作业。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井下爆破除二次破碎大块和处理溜井堵塞特殊情况下,一律使用一次点火爆破。 3、应认真遵守有关装药,起爆事项,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细则。 4、领取的炸药、雷管应分开装入专用箱内,分开运送,爆破工作结束后,剩余爆破材料应交回火药库,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爆破员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处理。 5、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做它用。 6、爆破前注意事项,选择好躲炮安全地点,发出放炮警戒信号,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1.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统一由通风科领导。放炮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具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经过专门培训,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性能,考试合格,由集团公司发给《放炮合格证》,同时领取由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破人员作业证》后,方可担任放炮工作。通风队必须每半年对爆破工人员情况进行核定,由通风科汇总上报公司通风处。 2. 爆破工领火药时,应根据当班需要量持“火工品领退记录本、”“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到火药库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下井前必须检查发爆器、爆破母线的完好情况,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更换方可下井使用。 3. 火工品发放单位负责把编号清楚的电雷管发给爆破工,并详细登记清楚,否则,追究发放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处于相应的罚款。 4. 电雷管(含炮工当班未使用完又退回的电雷管)发放给爆破工前,发放单位必须责成专人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5. 每个爆破工必须亲自到火药库领取电雷管,不得转借。爆破工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爆破材料不得私藏、私带、乱扔、乱放、乱丢,不得私自带上井,不得在工作面存放,必须当班领用,使用不完的当班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

点;爆破时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 井下爆破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爆破材料;不同厂家生产或不同品种的爆破材料,不得掺混使用;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7. 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四联单手续。向工作地点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沿规定路线、按规定时间行走,中途不得随意停留。 8. 爆破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7条规定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控制装药的数量。每班采掘工作面实际消耗的爆破材料量,要由当班(队)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在当班退交爆破材料库或发放点,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并在班后经通风队值班干部签字备查。。 9.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规定进行。按规定抽取的单个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与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10. 装药时,可由班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协助爆破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7条规定共同进行。 11. 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无积聚超限可打眼装药和爆破。

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爆破物品使用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爆破物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民爆物品管理条例》、《非矿山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本制度。 一、矿山矿长是爆破物品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发现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必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对违反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和《非矿山山安全规程》规定的,追究责任,从严处罚责任人。 二、爆破物品购置审批: 1、矿山使用爆破物品规格型号、数量,企业根据生产实际的需用量填写购置计划申请报批表,矿长签署购置意见,企业加盖公章,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县安监局审批,企业采购人员凭报批表到指定经销单位办理购买等有关手续。 2、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购置矿山专用爆破物品,不得从非正规渠道购置爆破物品和使用非矿用爆破物品。 3、购置的爆破物品实行专车、专人押运,不得夹带或达乘非专用车辆。 4、所购置的爆破物品抵运后,必须及时清点入库,并

做好库房台帐登记等管理工作。 三、爆破物品使用领退: 1、领退爆破物品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 2、放炮员应按当班所需数量,开具领料单经审批后领取。 3、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当班退回库房,完清领退手续。 4、领炸药、雷管时,严禁人员带点火用具和吸烟进入库房。 5、领退爆破物品时,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库房。 6、严禁其他人员代替放炮员领退爆破物品。 四、爆破物品库房管理: 1、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制度》和库房保管、领退登记制度。 2、保管员发放、收回的爆破物品要严格检查,坚持收、发登记、报批、签字制度,坚持每天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并报告矿长。 3、库内储存的爆破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不同类别、不同型号的炸药、雷管分库分类储存,做到库内物品堆放排列整齐,严禁混放、乱堆乱放和堆放其它禁放物品。 4、库房保管员、放炮员(凡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上班和领取爆破物品。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正式版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井下所有爆破作业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说明书。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一炮三检”爆破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

煤矿各项管理制度大全

煤矿 制度汇编

目录 (一)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06)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07) 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09)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1)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5)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6) 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8)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9)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1) 入井检身制度 (23)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24) 安全奖罚条例 (25)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级领导值班制度 (27) 矿领导跟班作业、区队干部现场安全盯岗制度 (28) 调度室值班管理制度 (29) 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制度 (30) 事故分析及处理制度 (31)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33) 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 (34) 安全生产技措专用资金管理制度 (35) 探放水制度 (37) 矿井防治水制度 (39) 安全例会制度 (43) 安全调度制度 (44)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45)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6)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和安全活动制度 (47) 班前会议及班后汇报制度 (48) 安全活动日及调度例会制度 (49)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50) 停电撤人管理制度 (52)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3)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4) 瓦斯监测、超限处理制度 (57) 运输管理制度 (58) 调度绞车安全运行制度 (59) 斜井运输安全制度 (61) 火工品管理制度 (62) 火工品存放制度 (64)

火工品使用制度 (65) 顶板管理制度 (66) 入井管理制度 (67) 井口管理制度 (68) 放炮员管理制度 (69) 电缆管理制度 (71) 井下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74) (三)“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76)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78)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80)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83)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86)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88)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90) 防灭火管理制度 (96)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99) 瓦斯日报审批管理制度 (101) 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02) “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审批制度 (103) 主扇运行管理制度 (105) 井下局扇管理制度 (106)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428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 度正式样本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井下爆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放炮。 3.通风科负责为井下专职爆破工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专职爆破工入井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必须领上“一炮三检”图表,到达作业地点后由爆破工根据有关要求填写具体内容,并应有当班工长、瓦斯检查员的签名,下班后专职爆破工交便携式

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将图表一起交至仪器收发室工作人员。 5.通风科必须设专人认真审核“一炮三检”图表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签字(盖章)保存。对屡纠不改的问题或不按要求填写图表的队组和专职爆破工,要进行罚款处理。 6.不管当班放炮与否,都必须携带和填写“一炮三检”图表。若当班未进行放炮作业,图表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样。 7.“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执行程序为:放炮前,专职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当班工长,由工长清点人员无误后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支护情况完好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

煤矿爆破物品管理规定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爆 破 物 品 管 理 规 定 编制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矿长审核: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爆破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司爆破物品管理,防止涉爆事故发生,根据执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我司有关涉爆人员认真遵守,管理人员认真督促检查。 涉爆人员上岗条件 一、必须政治可靠、忠于职守、责任心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掌握炸药、雷管的存放知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爆破物品的管理 一、库房周围40米内和防爆土堤内无杂草。避雷设施完好。库房周围排水沟畅通。非库房内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必须持有效证件,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违禁物品。 二、库房必须有避雷电设施、消防蓄水池、消防泵、水枪、灭火器等防火设备。 三、不同性质的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同类炸药出厂日期不同,也不准混放;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

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存在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 四、库内照明,光源最好采用外照式;如用室内照明,必须用防爆设备。 五、地面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库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与发爆器。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六、库房内应有通风、防潮、降温的设施和措施。 七、爆炸材料库不得漏水,并应采区防潮措施。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 八、爆炸材料库的最大住存量。 1、不得超过1吨炸药和5000发的电雷管。 2、爆炸材料库的炸药的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九、爆炸材料库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必须清点存库,并填写爆炸材料交接记录。 十、非库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爆炸材料库。检查人员必须持有入库许可证件并进行登记,在爆炸材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库房。 十一、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火工品发放台帐和库存台帐;做到每日清点、每旬盘结,帐、物相符,按时报矿分管领导。

爆破公司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公司内部管理细则。 第一节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严格对照本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2、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节公司经营目标和理念 1、爆破公司是公司员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2、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爆破服务。 第三节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现场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二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待工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20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二次罚款2000-4000元,并待工整顿,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取消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2017年煤矿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资兴市唐井煤业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二O一七年度 目录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 (3)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 (4)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保卫制度............................................. .. (7)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 .. (8) (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 .... . (8)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 ........... . (9) (三)、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和领用、清退制度................ (10) (四)、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制度 (1) 1 (五)、电雷管电阻检查制度......................................... ......................... . . .. (14) (六)、民用爆炸物品防火、警卫制度................................................. .. (14)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5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对爆品一定要包装严密,专车运输,不得混装其他物品。出库时要严格清点验证,入库时也要当面核实,发现短缺,变质等问题,要当即追查。 2、装卸爆品要轻装轻放,火药雷管要分车装运。车辆必须由专人押送,严禁烟火,防止意外爆炸。 3、爆品的储存仓库要设在安全地点,库区设置围栏、排水沟和消防装置、避雷装置、报警装置、防爆装置、防盗、防洪、防爆。 4、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温度适应,不得存放其他易爆物品。 5、库存量以适当时间为适,不得超贮,爆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经常验库,入库出库按产品时间依次定期轮库,防止变质。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禁止在库区使用烟火,禁止库内外附近爆炸使用火药。 7、井下使用的雷管、火药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爆破证和出库单领取,保管员随时登记入帐,否则保管员拒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放炮管理规定 一、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地点现场悬挂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一致的的爆破图表。工作面实际施工的炮眼个数和装药量均不得超过爆破图表规定的数量。如工作面岩性发生变化,需要增加炮眼数量和装药量的,必须及时变更爆破图表。 2、施工底部两排炮眼前,迎头2米(中深孔爆破的3米)范围的积矸必须清理至实茬实底以下100mm;装药前迎头2m范围内无浮矸、无积水。 3、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 (1)、掘进工作面开窝时,未按《规程》规定安齐“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的。 (2)、局扇发生循环风或风筒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 (3)、采掘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4)、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5)、在放炮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的。 (6)、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7)、工作面风量不足的。 所有炮眼必须完好,并进行扫眼,变形的炮眼严禁装药。工作面各类不用的钻孔及孔洞必须用炮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1.5倍。 4、装药前水泡泥、炮泥和彩带要准备充足,装药工必须具备放炮助手资格证。 5、装药时工作面20范围设臵装药警戒,与装炮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装炮警戒线以内的,严禁从事其它与装药无关的工作。 6、装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泥”规定。应将座底泥先放在炮眼口摆放好,装好座底泥后再装药。取炮头时必须同时带一个水泡泥,水炮泥外炮眼剩余部分必须用封泥要填满捣实,封泥长度必须不小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7、装药过程中,装药工必须一手拉住雷管脚线末端一手拿炮棍,轻轻将炮头送入眼内,防止捣坏雷管脚线外皮或捣断脚线。炮头必须和眼内炸药密接。 8、底部两排炮眼及周边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下山掘进底部三排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特殊情况下所有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彩带必须绑在底部药卷上,并使彩带露出眼口长度不得少于200mm)。 9、《工作面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作面炮眼连线方式。所有雷管脚线必须悬空,不得与工作面煤(岩)壁接触,有淋水地点,必须对脚线接头用防水胶布进行包裹。工作面装药结束后,由放炮员和经过培训的班队长共同进行连线。连线结束后由放炮员负责进行连线情况检查,并测试爆破网络全电阻,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放炮。否则,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详细记录异常炮眼编号和位臵,并在脚线上设臵彩带进行标志。 10、放炮警戒距离必须大于措施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警戒地点设臵警戒标志。每次放炮前,工作面班长必须对放炮警戒距离进行确认。 11、放炮前,施工单位班长必须按措施规定亲自安排警戒人进行警戒,所有放炮警戒地点必须按规定执行“人牌网”三警戒。对于独头巷道单个放炮警戒位臵的,必须由班长负责亲自安设警戒;对于巷道贯通放炮警戒或巷道有多处放炮警戒的,班长必须安排警戒人和信息反馈人员共同设臵放炮警戒,警戒人设臵好警戒后,信息反馈人必须确认警戒范围内没有人员后,立即返回放炮员放炮位臵,将警戒情况当面反馈给班长。班长、警戒人员和信息反馈人员必须共同在放炮员的放炮记录手册上签字确认。 12、放炮前,班组长负责安排人员对放炮前后20m范围内洒水灭尘和警戒范围内瓦斯传感器进行保护工作。放炮员和班长必须最后离开迎头,并打开放炮喷雾。 13、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向调度所汇报放炮警戒设臵和爆破网络是否正常等情况;测气员汇报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前瓦斯情况和通风情况。确认正常后,调度所负责通知信息中心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发命令切断放炮地点的连锁电源,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完成后汇报调度所,并做好记录。调度所通知施工班长下达放炮命令。 14、放炮结束并等待规定时间后,由班长、放炮员和测气员共同进入迎头进行验炮。每次放炮必须坚持二次验炮制度。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 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06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2、火工品仓库由项目部协同地方民爆部门负责管理,设于施工现场,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 3、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库内设消防设备,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 4、爆破施工,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

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实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记本》使用制度。程序如下: (1)使用火工品时,应由施工作业队根据爆破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当天“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提出当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请计划,填写“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现场安全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由领取人员签字。 (2)爆炸物品领回后,根据每一班组当次使用情况进行下发,填写“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并由班组领料员签字。 (3)班组当次使用情况,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4)施工作业队将当天剩余物品交回仓库,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并填写“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过大、过高(炸药、导火索堆垛不宜超过1.8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过1.6米高);进入爆破器材库房(特别是电雷管库房)人员不得身着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铁钉皮鞋,不得

公司爆破管理制度

井下实施爆破管理制度 现公司己取得井下专职爆破工操作证3人,但未取得市公局培训的涉爆人员资格证,不具备领取火供品资格。为保障火供品的安全使用,特制定《公司井下实施爆破管理制度》。 一、井下爆破 1、井下爆破工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2、井下爆破工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爆破有关规定,必须严格按《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具体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执行王坡煤矿制定的井下爆破工管理制度,并由每班的跟班副队长负责掘工作面爆破现场管理。 4、《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说明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2)、炮眼说明书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3)、井下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要根据巷道岩性、煤厚变化等及时修改补充规程或措施。 5、内蒙古公司井下爆破工在(综采队涉爆人员)的监督下,负责从炸药库领取炸药、雷管,并办理三联单手续。雷管和炸药要分别开单领取,领取炸药人员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雷管由掘进队一组爆

破工人员亲自运送,炸药在监护下由掘进队一组人员运送。掘进工作面每班实际消耗的炸药,应由当班跟班队长、安全员与爆破工相互核实、签字,剩余炸药、雷管由爆破工退还炸药库,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工作地点不得存放炸药、雷管,变质硬化炸药及瞎管不得出库使用。 6、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雷管必须装在硬质雷管盒内运送。 7、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一台放炮器只能配备一把放炮钥匙,放炮器及放炮钥匙,必须由井下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放炮母线严禁使用裸线,且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 8、井下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火药库要做好报废火工品的登记处理工作。 9、根据王坡煤矿属高瓦斯矿井的特点,井下爆破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井下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2)、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管。 (3)、井下爆破工在火药库领电雷管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及导通试验,并将电雷管脚线盘好扭结成短路,专人专号,

爆破管理制度汇编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将安全生产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 四、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等活动。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 八、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到位。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十、组织总结与推全生产先进经验。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负具体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四、负责审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六、总结和推全生产先进经验。 七、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等处理工作。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方面的领导责任。 二、指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安全施工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三、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的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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