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水系规划

佛山市城市水系规划
佛山市城市水系规划

佛山市城市水系规划

佛山市城市水系规划公示内容

2019-10-17

佛山市城市水系规划佛山市城市水系规划公示内容

一、总则

规划目的:为规范保护和利用城市水系的行为,确保城市水系综合功能持续高效的发挥,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划。水系

分类:将水系按形态特征分为外江、湖库、内河涌,其中芦苞涌、西南涌、佛山水道属于

一端受控的分洪河道。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

3848.49 平方公里。重点针对西江北江水系的外江、中型以上水库和部分流经 2+5 组

团的主干内河涌。对于其他内河涌、小型水库、湿地和泉水等水体只提出保护和利用的

原则性建议,具体规划要求在下层次规划中明确。规划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城市

规划编制办法》(2019)《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19)《航道管理条例》(1987)

10. 《河道管理条例》(1988) 11. 《广东省防洪(潮)标准和治涝标准》(1997)12.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9) 13.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1995)14.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0) 15.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1996)16.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19) 17.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

1-1

18. 《佛山市围内主干河涌管理暂行规定》 19.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征求意见稿)》 2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 21. 《饮用水源保护区

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9)规划目标:按照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尊重水系自然条件,维持水系健康生命,正确处理水系保护与综合利用的关系,体现城市规划对水系功

能的引导和控制,实现社会、环境与经济并重的综合效益。规划原则 1. 2. 3. 4. 5.

饮水安全优先原则生态优先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与乡村、开发

与保护的原则水体、岸线和滨水陆域空间相协调原则滨水空间的公共性原则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整合的期限为 2019-2020 年,其中近期行动规划的年限是

2019-2019 年。对佛山城市水系的重要功能和某些重要组成部分还应进行永久性的谋划

和控制。本规划与其它规划之关系:作为市域层面专项规划,本规划与各专业部门编制

的专项规划相衔接,指导各分区规划、各涉及城市水系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为

其他涉及城市水系的规划编制提供指引,其中涉及水利、环保、交通、国土、建设、航道、海事、文物等专业要求的需按专业部门相关规划、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有下划

线的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水体功能规划

根据城市水系规划规范,按照城市发展建设的要求将水体功能分为城市水源、航运和

滨水生产、排水调蓄、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生态调节和保育、行洪蓄洪、景观游憩、

水产养殖等,不同水体在一种核心功能之外兼有多种功能。本规划的水体功能是从城乡

发展角度出发,与环保部门主导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利部门主导开展的水功能区划

工作相衔接,市域内水体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应严格执行《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水体功能规划原则

1-2

1. 2. 3.

本规划优先确定水源和备用水源,确保城市用水安全;有行洪、蓄洪要求的水体必

须保证其行洪、蓄洪功能的发挥,保证城市防洪安全;有珍稀水生生物栖息水体水域的

原生态受到保护,该类水体其他功能的设置必须经过严格的环境保护评价之后才可确定;

4. 5.

航道或有条件作为航道的水体,应保留或预留航运功能;位于城市主城区,尤其是

位于城市中心区范围内的水体,应该充分考虑和确保相应的景观塑造和游憩功能。表

1 :外江水体功能区划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名称西江下游均安水道容桂水道顺德支流甘竹溪顺德水道罗行涌南沙涌思

贤滘北江东平水道吉利涌水口水道白坭水道白沙河陈村水道橹尾橇陈村涌潭洲

水道鲁岗涌赤坭水道

水体功能行洪生态调节航运及蓄洪与保育滨水生产城市水源● ● ● 城市

水源● ● ● 城市水源● ● ● 行洪蓄洪● ● ● 行洪蓄洪● ● ● 城市水源

● ● ● ● 行洪蓄洪● ● 行洪蓄洪● ● 城市水源● ● ● ● 城市水源● ●

● ● 城市水源● ● ● ● 行洪蓄洪● ● 行洪蓄洪● ● ● 行洪蓄洪● ● 行

洪蓄洪● ● 行洪蓄洪● ● ● 行洪蓄洪● ● 行洪蓄洪● 行洪蓄洪● ● ● 行

洪蓄洪● ● 行洪蓄洪● ● 一端受控的分洪河道水体功能区划表表 2 :一端受控

的分洪河道水体功能区划表首位功能城市水源● ● ● 水体功能首位功能行洪蓄

洪行洪蓄洪行洪蓄洪城市水源行洪蓄洪● ● ● 生态调节与保育● ● ● 航

运及滨水生产● ●

景观游憩● ● ●

● ● ● ● ●● ●

序号 1 2 3

名称芦苞涌西南涌佛山水道

景观游憩● ●

1-3

表 3:中型水库水体功能区划表:序号 1 2 3 名称深埗水水库西坑水库东风

水库首位功能蓄洪城市水源蓄洪城市水源● 蓄洪● ● ● 水体功能生态调节航运及与保育滨水生产● ● ● 景观游憩● ●

三、岸线分配和利用

滨水岸线是城市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岸线按功能分为生态性岸线、生产性岸线和生活性岸线。生态性岸线是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而保留的自然岸线,结合市域内的山林等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布置,作为阻断城市滨水蔓延式发展的有效隔离措施,生态岸线应尽可能连贯,驳岸形式应首选自然式,保障水体交换和生物迁徙畅通。生产性岸线属于专用岸线,有航运功能的水体,应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应根据水深条件优先确定用于船只停泊和作业的深水岸线,保证深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同时滨水生产应尽可能集约发展,以节约岸线资源。生活性岸线为城市公共活动岸线,城区内除了必要的水上客运码头等之外,应尽可能划为生活性岸线,生活性岸线应对公众开放。

四、滨水区规划控制

水体及其周边一定范围的陆域共同构成承担特定城市功能的滨水区。滨水城市功能区包括滨水公共活动区、滨水作业区、滨水生态保护区和风景区。滨水区建设不得损害水体和岸线规划功能的发挥,应有利于对水体和岸线的保护,有利于滨水景观的塑造。滨水区建设强度控制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相协调,并符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滨水区建设分为Ⅰ、Ⅱ、Ⅲ、Ⅳ级强度控制区:Ⅰ区包括“2+5”组团的城市中心区以及港口和滨水产业用地,可做高强度开发;Ⅱ区包括一般城市居住综合用地,为中等强度开发;Ⅲ区包括低密度居住区和公园等,为低强度开发;Ⅳ区为区域性生态绿地生态走廊穿越的滨水区,属于禁止开发区。除港口作业区和滨水生产区外,开发强度越高的地段越应确保其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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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Ⅰ区Ⅱ区Ⅲ区Ⅳ区

滨水建设强度控制高强度区中强度区低强度区禁止开发区

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规院-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土地开发强度作为城市政府科学、合理管理城市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城市开发强度应依据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业、交通等因素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的使用性质、区域位置、周围的基础设施条件及空间环境条件等。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宏观层面上,确定城市开发总量和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在中观层面上,建立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的基准模型和修正模型,进行各类主要用地的开发强度分配;在微观层面上,以街区作为容量控制单元,制定地块开发强度细分的原则。 一、宏观层面——城市整体开发强度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土地供求关系提供了基本参考。根据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结合相关经验的类比分析,可以推测各类建筑的需求数量以及占城市建筑总量的比例。 在许多情况下,基于环境标准所确定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所确定的城市建筑总量之间并不完全一致,需要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权衡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上限方案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建筑总量,但由此带来环境标准的明显下降;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下限方案能够确保较为理想的环境标准,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建筑总量需求相距甚远;最终选择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和可接受的环境标准之间的综合权衡。 对于民和城市实际情况来说,考虑到城市独特的自然地形地貌特点,其环境容量应保证一定的限度从而确保在生态方面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土地开发强度具体量化指标应是介于一定的范围之间而不是具体的数值,根据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以及相关经验数据各类用地开发强度具体如下表: 表8-1 城市建设用地整体开发强度控制表 序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1 居住用地**~3.0 20~45 75 ≥30 2 公共设施用地**~5.0 15~50 99 ≥20 3 工业用地**~1.2 30~45 25 ≥20 4 绿地———≥75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西安市城市发展规划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概要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概况 西安市南和东南与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相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北与咸阳市相连;东与渭南市相接。东西最长约204千米,南北最宽约116千米,总面积10108平方千米,下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等9区4县。到200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830.54 万人。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西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保持13%的增长速度,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737.1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25.33亿元。 (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1.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安作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对西安的发展日益重视。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着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2.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陕西省域范围内,陕南地处秦岭山脉,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陕北有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必须严格控制发展,而关中地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便利的交通,成为陕西省人口最重要的聚集地。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40%,拥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和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

--市--城区水系专项规划

南通市通州城区水系专项规划

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论 0 1.1 规划目的意义 0 1.2 规划指导思想 0 1.3 规划原则 0 1.4 规划依据 0 1.5 规划范围 (1) 1.6 规划基准和水平年 (1) 1.7 城市水系规划的技术工作程序 (1) 1.8 规划主要成果 (2) 2 城市水系规划区域概况 (3) 2.1 自然条件 (3) 2.2 经济社会发展 (3) 2.3 污染源分析 (3) 2.4 水污染防治 (4) 2.5 河道水环境质量状况 (4) 2.6 已有控制性详规 (4) 3 城市水系现状及分析 (12) 3.1 现状水系 (12) 3.2 水系历史演变 (12) 3.3 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系布局的要求 (12) 3.4 水系存在问题分析 (13) 4 城市水系布局和水面规划 (14) 4.1 城市水系布局 (14) 4.2 城市水面规划 (21) 5 城市河道生态水量的控制和保障 (22) 5.1 河道生态水量确定方法 (22) 5.2 河道生态水量计算 (22) 5.3 河道生态水量保障措施 (22) 6 城市河道水质控制和工程措施 (23) 6.1 河道水污染与水质现状 (23) 6.2 河道功能划分与水质目标 (23) 6.3 改善河道水质的水系整治方案 (24) 6.4 河道生态修复方案 (25) 7 城市水景观与水文化 (26) 7.1 城市水景观 (26) 7.2 城市水文化 (29) 8 城市河道生态型护岸 (32) 8.1 堤防护岸现状 (32) 8.2 生态型护岸规划方案 (32) 8.3 典型护岸工程分析 (33) 9 城市水系管理 (35) 9.1 水系管理范围划定 (35) 9.2 水系管理内容 (37) 9.3 水系管理法规 (37) 10 城市水系规划工程建设意见 (38) 10.1 水系规划工程系统 (38) 10.2 规划工程投资 (38) 10.3 近期工程建设计划 (40) 11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分析 (42) 1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2) 11.2 宏观效益分析 (43)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 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宁发[2007]1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7 【实施日期】200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宁发[2007]11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

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荆州市朝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doc

荆州市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说明 第一章概况 南湖单元位于南湖单元位于沙市区与荆州区交界处,西与长江大学接壤、南与临江仙公园毗邻,地处长江大桥桥头、荆江大堤之下,是荆州南部的门户区域之一。 单元范围南至荆江大堤,东南至太岳路、东北至北京西路、北至武德路、西至南湖路及长江大学新校区东侧规划通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04.63公顷。单元内现状居住用地主要有九龙湾小区、南湖花园小区、长江尚品小区。 单元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布置在武德路南侧,包括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实训中心、长大医院、电力局、长江防汛调度中心等,以及南特陶瓷大市场、金龙大市场、荆州购物广场等商业设施;近年来陆续完成的居住小区:九龙湾、长江尚品、南湖花园、南苑小区、尚上名筑、嘉富丽苑、鸣凤园,32.45公顷。少量工业用地:南湖机械总厂、富盛石材加工厂。单元现在总人口约11000人。 《中心城区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长大国际园)》于2015年获得荆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规划确定南湖单元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拟将南湖单元建设成为城市与水体相互交融、自然与人文和谐发展,空间景观丰富多彩,充分体现荆州市整体风貌特色的城市居住功能区。在原控规的指导下,对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第二章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6、《荆州市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2008) 7、《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第三章修改原因 1、棚户区改造后, 需对整体功能的梳理,并重新细定相关地块的用地性质。 2、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石油科技城建设,将长江大学科技园作为石油科技城的“一核”,紧紧依托长江大学“双一流”石油学科的专家和技术优势,以荆州市石油产业发展壮大为核心、向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及其他相关综合服务,拟选址在南湖单元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 3、荆江大道作为城市的主要干道,线形设计上需满足规范要求,在本单元内存在偏移。 4、合理布局单元内其他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5、增强控规的可操作性。 第四章修改内容 1、用地布局修改:结合棚户区改造,将棚改区范围内原有分散的社区服务、停车、超市等公共设施集中,形成单元南片综合服务中心,整体建设。在道路交叉口处形成开敞空间。 根据《中小学布点规划》,在单元内设置24班小学,小学用地规模由0.94公顷扩大至1.68公顷。 结合长江大学科技园的选址,在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建设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汇中心、研发中心、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招商中心、综合服务区及人才居住区,

汉中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系统技术规定

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工程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及《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中心区及周家坪、河东店(褒城)、铺镇、圣水城市组团规划用地围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在城市规划区围的其他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按村镇建设管理规定执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按风景名胜区规划执行。 第三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及技术标准,并符合本规定的基本技术条件。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区围进行的各类建设工程,应按详细规划执行;在详细规划尚未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用地围进行的建设工程,应按总体规划要求和本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筑用地分类及适建围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原则进行划分。依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OBJl37—90)建筑用地划分为六大类: (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 (五)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六)绿地(G)。 第五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必须按规定划分地块,确定其用地性质,并具有一定的兼容围。在详细规划尚未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围进行建设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照《城市建设用地适建围表》(附录三,下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因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调整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录三》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荆州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 第四章用地规划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七章绿化规划 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 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十章图则说明 第十一章实施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 2.综合协调原则——规划用地集约、设施高效、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 3、软硬件并重原则 4、生态优先原则 第1.0.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1998年4月1日) 4、《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年) 》(国土资发〔2008〕24号) 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1.0.4条规划目标: 成丰单元是以现代工业、仓储物流和港口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也是服务全市的重要功能区之一,规划建设成为工业发达,港口交通便利的现代化城市单元。 第1.0.5条规划范围及规模: 1、单元位于荆州市城南片区南部学堂洲,用地范围东至郢都路,西至健康路,北至荆江大堤,南至长江子堤。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141.31公顷。规划区共分4个街区,29个基本地块。 3、人口规模:成丰单元人口为1.0万人,片区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少量居住人口两类。 ⑴、就业人口规模 本规划区内的就业人口主要是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 ①、就业人口密度指标的分类确定 通过国内工业用地的经验数据及我国部分工业园区就业密度类比分析,本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分为机械制造产业用地、纺织工业用地、其它一般工业用地三类进行估算。 经验数据表明,轻工、机械、医药等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100人/hm2;一般工业用地就业密度一般为150人/hm2;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250人/hm2。 ②、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的纺织工业用地约为1.30hm2;机电工业用地约为5.87hm2;生物医药用地约为6.27hm2;建材工业用地约为35.86hm2;一般工业用地(除纺织、机电、生物医药、化工以外用地,本次规划统称为一般工业用地)约为19.59hm2。 综上,计算可得,规划学堂洲单元可容纳的工业用地就业人口数量约为:1.22hm2×250人/hm2+9.08hm2×100人/hm2+6.27 hm2×100人/hm2+28.3hm2×150人/hm2++28.64hm2×150人/hm2= 10381人。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汉中市产业基础及发展规划概要(2020最新版)

汉中市产业基础及发展规划概要 未来,汉中将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现代材料、高品质食药、旅游文化、新兴产业和新能源六大产业。一装备制造产业 汉中作为三线建设老工业基地,经过4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飞机制造、数控机床、汽车及零部件、精密刀具、仪表液压、智能制造等行业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培育了一批“特、专、新、精、智”的配套企业,基础实力雄厚,聚集效应凸显。未来,我们将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发展方向,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汉中实施方案,挖潜力、降成本、增效益,大力实施军民融合战略,着力推进航空装备制造及配套能力,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支持传统机床、机械设备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智能制造产业,努力打造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循环示范基地。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产值达450亿元,增加值达180亿元。 航空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以中航工业陕飞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飞机主机设计研发、部装总装。加快陕飞公司运X飞机生产及总装扩能配套项目建设步伐,积极实施民用货机“两步走”战略,推进项目早日进入研制生产阶段。进一步扩展整机产品生产线,着力发展军民两用运输机、特种飞机、新型中型运输机、无人机、民用货运飞机和涡桨支线客机等整机产品。围绕陕飞公司总装配套需求,加快航空智慧新城建设步伐,培育壮大航空装备制造业上下游全产业链,提升核心零部件的制造水平,加大市内航空装备配套能力。重点发展飞机起落架、航空标准件、增材制造、工艺设备、飞机内饰件、机电设备等相关配套产品,培育发展支线航空维修、航空用户支援服务、应急消防、通信联络、应急电力等产业。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依托省上《300万辆汽车产业规划》和《汉中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与国内外知名车企合作,引进一批企业来汉建立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生产基地,推进汉中汽车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燕航精工、邦华新能源、陕西心网等企业,研发生产动力电池、电动机、电控系统、充电设施等系列产品,培育壮大零部件制造产业,提升竞争优势和配套能力。针对多用途市场需求,开发生产各类商用车、乘用车及运钞车、救护车、警用巡逻车等特种专用车辆产品。 智能制造。以汉江机床、汉江工具、米克隆等企业为核心,加快提升机床、工量具产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层次,重点发展大型精密数控机床、滚动功能部件、卧式、龙门式加工中心等系列产品,开展数控高性能工量具扩能改造、技术更新,支持工量具产品向“高精尖缺”方向

城市水系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促进城市水系及滨水空间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范城市水系规划的编制,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水系专项规划及以城市水系为主要规划对象的相关专业规划。 1.0.3 城市水系规划的对象为城市规划区内构成城市水系的各类地表水体及其岸线和滨水地带。 1.0.4 城市水系规划应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尊重水系自然条件,切实保护城市水系及其空间环境。 1.0.5 城市水系规划期限宜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对水系安全和永续利用等重要内容还应有长远谋划。 1.0.6 城市水系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有关的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 2 术语 2.0.1 城市水系 urban water system 城市规划区内各种水体构成脉络相通系统的总称。 2.0.2 岸线 shoreline 指水体与陆地交接地带的总称。有季节性涨落变化或者潮汐现象的水体,其岸线一般是指最高水位线与常水位线之间的范围。 2.0.3 生态性岸线 shoreline for ecology 指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而保留的自然岸线。 2.0.4 生产性岸线 shoreline for production 指工程设施和工业生产使用的岸线。

2.0.5 生活性岸线 shoreline for activity 指提供城市游憩、居住、商业、文化等日常活动的岸线。 2.0.6 滨水区 waterfront 在空间上与水体有紧密联系的城市建设用地的总称。 2.0.7 水域控制线 controlling line for waters 水域的边界界限。 2.0.8 滨水绿化控制线 controlling line for waterfront greening 水域控制线外滨水绿化区域的界限。 2.0.9 滨水建筑控制线 controlling line for waterfront architecture 滨水绿化控制线外滨水建筑区域界限,是保证滨水城市环境景观的共享性与异质性的控制区域。 3 基本规定 3.0.1 城市水系规划的水系保护、水系利用和涉水工程设施协调,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立城市水系保护的目标体系,提出水域、水质、水生态和滨水景观环境保护的规划措施和要求; 2 完善城市水系布局,科学确定水体功能,合理分配水系岸线,提出滨水区规划布局要求; 3 协调各项涉水工程设施之间以及与城市水系的关系,优化各类设施布局。 3.0.2 编制缄市水系规划时,应坚持下列原则: 1 安全性原则。充分发挥水系在城市给水、排水和防洪排涝中的作用,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和防洪排涝安全; 2 生态性原则。维护水系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 公共性原则。水系是城市公共资源,城市水系规划应确保水系空间的公共属性,提高水系空间的可达性和共享性; 4 系统性原则。城市水系规划应将水体、岸线和滨水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空间、功能的协调,合理布局各类工程设施,形成完善的水系空间系统。城市水系空间系统应与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开放空间系统等有机融合,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荆州市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缘起 2010年11月15日,省人民政府鄂政函【2010】342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立荆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并提出了将本区建成中国南方大遗址保护示区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示区的发展目标。本区域为国家文物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的核心区域,属部省共建的国家项目。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旅游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从经济发展和旅游需求层面看,旅游业正逐步进入大众化的全面发展阶段,国际国旅游市场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更加稳固。从旅游市场投资层面看,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旅游产业。从交通与旅游出行层面看,中国高速交通体系近几年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游客出行距离和产业发展空间。荆州作为长江中游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高铁、高速公路、铁路、水运等综合交通体系较为发达,为荆州旅游的可进入性带来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从本区域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层面看,所蕴含的楚文化和生态等资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目前,新区成立了管委会,理顺了管理体制,具备了操作条件。综上所述,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发展,外条件均已具备,目前迫切需要一个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来指导建设,这正是本规划编制的缘起和目的。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正) 3.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容暂行规定》(2002) 7.《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8.《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9.《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 17775-2003 10.《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11.省政府、国家文物局《共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框架协议书》(2010) 12.国家文物局《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2011) 13.省政府《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规划》(2008-2020) 14.《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1993) 15.《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6.《荆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7.《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8.《荆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 19.《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20.《长湖保护治理和利用规划》(2008-2020) 21.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规文件 第3条规划围 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为136.1平方公里。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是:南至沪蓉高速铁路,北至318国道改道新线,东至桥河与相邻,西至老207国道及纪南城遗址西侧。总面积为115.25平方公里。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沪蓉高速铁路以南区域及长湖东部水域未纳入核心规划围。楚纪南故城遗址区总体保护规划中的楚纪南故城城址、雨台山墓群位于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 近期为2011—2015年; 中期为2016—2020年; 远期为2021—2030年。 第5条规划性质与任务 (1)规划性质 本规划属于以文化为支撑,以旅游为主体的旅游区总体规划,是大遗址保护区和生态文化旅游区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建设管理的行动纲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专题研究。 (2)主要任务 ?分析现状条件,协调区域关系; ?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战略; ?利用资源优势,策划旅游项目; ?明确功能构成,确定空间布局; ?强化保护措施,规划发展规模; ?配套基础设施,合理分期建设。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各类资源要素,处理好大遗址保护、旅游发展宏观态势与荆州现实情况的关系,既要有高的起点,又要结合实际。 (2)以楚文化为灵魂,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旅游为主体,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旅游区可持续发展; (3)协调好本旅游区与中心城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关系,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关系;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建设原则,近远期相结合,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7条强制性容规定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容。强制性容是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规划背景分析 第8条环境敏感性评价 本规划借助于ArcGIS 10.0,选取了文物遗址、市政设施、水体、已建设用地、坡度、植被等6个因子作为环境敏感性评价的因子。结果显示,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西部、南部和北部,在其他区域也有线形穿越,二者占规划区面积的35.33%,在这些区域应尽量避免或应控制人类活动的干扰。穿越其他地区的线形的高敏感区多为市政基础设施,如能采取措施改变这些设施的走向或布置形式,则会明显降低环境敏感性程度。中度敏感的区域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中部和东部,与海子湖湖面及东部的鱼塘有较强的对应关系,占规划区面积的34.4%,适合较低强度开发利用,尽量以自然要素为主。轻度敏感的区域呈镶嵌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各处,占规划区面积的12.04%,可以适度开发利用,但也要控制开发利用的强度。低度敏感的区域呈岛屿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北部和南部,占规划区面积的18.23%,限制因子少,可以开发利用。 第9条旅游资源评价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汉中市城市规划

汉中市城市规划报告 XXX (陕理工机械工程学院工业设计专业xxxx班级,陕西汉中 723003) 指导老师:xx [摘要]通过对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参观,我们深刻地了解了汉中市的发展史,以及它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城市规划,同时感受到汉中的文化底蕴和绮丽风光。 [关键词] 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数字化现代化规模化

目录 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报告 (3) 一、汉中地理 (3) 二、汉中历史 (3) 三、汉中生物种类 (4) 四、汉中市经济发展 (5) 五、面对高速发展的社会的感想 (6)

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报告 一、汉中地理 汉中市位于陕西省西南部,古称:南郑、梁州、天汉是汉王朝的发祥地,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的源头,秦巴山片区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汉中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是汉中盆地,自古就被称为“天府之国”和“鱼米之乡”,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因境内洋县生存有全国一级保护鸟类、“世界珍禽”——朱鹮,故又被称为“朱鹮之乡”。现辖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1区10县。二、汉中历史

汉中市历史典故 汉中历代均属地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曾发生过许多重大事件,不仅为古城增添了光彩,也在中华民族的史页中留下了不朽的篇章。据现有资料分析,名城建设发展主要有西汉、蜀汉、南宋、清代、近代五个重要时期。汉中是汉王朝的发祥地,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源头,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现辖汉台区、南郑、城固、勉县、洋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十一县区和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人口380万。 汉中市城市板块地理 三、汉中生物种类 植物:秦巴山区多原始森林,植被类型多样。截止1995年10月,已发现汉中市境内有2942种植物,分属种子、蕨类、苔藓、地衣、真菌和藻类,计7门、282科、1160属植物。其中仅种子植物就有166科、958属、2564种,分别占到中国科(166/291)的57%、属(958/2940)的32.6%、种(2564/24300)的10.6%。[5] 汉中是中国最大的天坦群落所在地。森林覆盖率达51.2%,植被覆盖率56%,林地面积居陕西省第一,活立木蓄积量8781万立方米,可利用草场5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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