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条例。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善于打开工作局面,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1.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必须具有本科学历。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经过市委教育工委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的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4.身体健康。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学校应根据事业发展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公布选任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对象。汇总推荐结果后,对得票较多且排名在前的人选由学校党委和行政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由党委和校长室组织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3.公开竞聘。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经领导小组审查、公示后,符合条件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聘演讲,党委再作全面考察。

4.任前公示。在考察的基础上,党委、校长室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然后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5.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由校长作出聘任决定,并颁发聘书。校长助理任职须由学校向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递交书面聘任报告,经审批同意后任职。办公室主任任职须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新任职务原则上聘期一年,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

6.任前谈话。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前由党委或校长室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五、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

为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实行竞聘上岗。竞聘上岗的任用原则、任职条件和资格应符合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和资格。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江苏省苏州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程序》。

附:

江苏省苏州中学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程序

竞聘上岗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组员由党、政、工等方面成员组成。

二、公布竞聘上岗的职位数、任职基本条件、资格、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竞聘上岗候选人的产生按竞聘的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采用民主推荐的形式:一是个人自荐。二是群众推荐。三是领导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竞聘上岗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竞聘演讲。取得竞聘上岗资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聘演讲。演讲后组织评议和投票。

五、组织考察。在评议和投票的基础上,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提任人选。党委对拟提任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六、任前公示。

七、任职审批。

八、任前谈话。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 本部门内部产生 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 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二)总公司考察 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形成会议纪要。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 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 (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三篇汇总

进一步在我校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确保教职工和广大群众对校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教通纪[2006]31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 一、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 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干群关系,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学校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有效途径。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对拓宽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办好社会主义的学校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组织行政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通知,充分认识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尊重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益,把校务公开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整体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中去规划,放到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中去执行,放到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中去落实。 三、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黄燕明、徐承楠、刘炳诚、金功发、梁广烈、张双庆、王天恩、田燕芳、李鸣杰。黄燕明同志任组长,刘炳诚同志任副组长。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金东、傅绍磊同志负责办公室的工作。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配套制度,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抓好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实施,及时更换、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形成持续有效的工作机制。 成立群众监督小组。群众监督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洪涛、朱锋、袁坚利、陈金平、王骏、童永健、钱丽敏、沈晓、王颖。洪涛同志任组长,朱锋同志任副组长。 群众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检查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保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成都新都西桥医院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 一、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二)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四)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五)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 (一)医院管理严格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院长负责,受院长领导管理。 (二)副主任、各诊疗组长、护士长除接受相关职能科管理,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三)护理工作(即护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督查考核、规划制定和实施等)实行院长领导下垂直管理体系,报院长审批,日常业务工作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 (四)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及临时突击性任务。 (五)严格执行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六)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信息化建设科、设备科、药剂科、院感科、医保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相关条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七)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

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最新中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____________ 最新中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 密切党群、干群、校群关系,增加事务 透明度,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树立行业新风,保证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协调发展,特制订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内容真实可靠,准确反映基本情况,注重突 出实效。 2.依法办事原则。 公开的内容,一般为学校公众事宜,必需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得带有个人主义色彩。 3.突出重点的原则。 要将社会反映强烈、涉及教职工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学 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廉政建设等方面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 4.群众满意的原则。 要让广大教职工对他们所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务管理。学校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教职工奖金、福利分 配方案,资金财产管理,财务支出等情况; 2.收费。各种收费依据的批准文号、项目、标准、范围等; 3.工程基建。较大宗采购添置项目的公开招标、验收结果和结算 情况;

4.教职工奖惩和聘任。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范围、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对违法教职工的处理情况, 教师学期工作总评情况。 5.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任职条件、上级下达职数、学 校职称推荐组成员、量化评分标准、申报者实绩、确定推荐参评人选 等情况; 6.重大决策,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其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7.计生、招生等。教职工的计生情况,每学年的招生情况。 三、校务公开形式 以便捷高效为目标,广辟渠道,力求形式多样,为方便群众办事 与监督创造条件。本着整合资源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学校统一通过网 站集中公开和校内设置办事公开栏两种形式实行办事公开。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灵活利用公告栏等形式推进校务公开,并设立公开意 见箱或校长信箱,不断拓宽公开的覆盖面,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 四、校务公开时间 属常规性工作的,要定期公开;属阶段性工作的,要及时公开; 社会影响面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将工作方案提前公开。 五、校务公开监督制度 学校成立公开工作监督组。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特邀监督员组 成监督组成员。监督组成员负责对学校开展校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指导 和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参考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中发〔2014〕3号) 1、党委动议 2、组织人事部根据党委意图形成工作方案(根据需要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3、民主推荐 (1)确定民主推荐参会人员名单; (2)根据工作方案中的推荐表比率统计民主推荐结果。 4、根据统计结果上报学院党委,请示考察名单 5、形成考察方案,发布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开展组织考察 (1)开展民主测评; (2)组织谈话,谈话不少于7人,本部门处级、科级必谈; (3)形成考察材料; (4)个人如下填写材料: ①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签名; ②如实填写《江西省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表》一式四份

且不得复印,并签名; ③如实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并签名;其中年龄统一填写出生年月,亲属信息栏去世的也必须填写,(去世前或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请填写完整; ④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述职报告,并提交电子及纸质稿。 6、征求纪检、综治办的意见 7、形成上会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①考察人员情况一览表,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谈话情况; ②考察材料汇编 ③征求纪检、综治办意见的回函 ④党委票决的选票及统计用表 8、党委票决形成决议,党政办下达抄告 9、进行任前公示,《江西省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表》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10、拟写干部职务任免的文件,经OA发文流程进行发布 注:以上流程适合科级干部的任用,涉及处级干部在内设机构任职,需经省组干部三处进行职数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文。从内设机构调任非内设机构不用向省组递交任免请示,只需职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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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说明

×××中学 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 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群众认可、结构合理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管理办法》(教工委〔2015〕5号)文件精神,经校党总支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 (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职数 设中层管理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和后勤处,各配备1~2名中层干部。其他科室由学校直接发文聘任。 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申报拟聘职位。按照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向县教育局提交关于拟聘相关职位中层干部的申请。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doc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试行) 第一条中层(科级)干部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校级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奋发向上,适应学校改革与发展要求的科级干部队伍,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五条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按需设岗,强化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实施聘任,注意选拔高素质高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的科级干部队伍。 第三条工作原则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岗位管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注重实绩和潜力、群众公认原则和适当交流轮岗原则。 第四条科级机构的设置及科级干部的职数

科级机构的设置及科级干部的职数,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设置。设置情况详见《四川省档案学校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调整改革方案》。 第五条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能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政治素质较高,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强。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办事思路清晰,勇于开拓创新,勤奋务实。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四)能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勤政廉洁,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基础好。 (五)身体健康。 (六)提拔任副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提拔任正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及年龄限制。 (七)由副科级提任为正科级,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及以上;科级干部任职年龄一般男不超58周岁女不超过53周岁。

中学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细则

中学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细则 海路中学关于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财务公开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以教代会为组织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我校的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从根本上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此校务公开工作的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委员、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为3人,由各工会小组讨论、推荐并报工会,工会集中各小组意见后,将候选人报校党支部。 二、公开内容: 凡关系到我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有关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广大教职工、学生所关心的问题均为校务公开的内容。具体为: 1.我校的发展规则、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校级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年度执行情况; 2.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年度财政拨款、大额经费支出情况; 3.大件物资,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学校大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5.教职工职称申报、评定,先进、模范人物评定及事迹,教职工年终考核结果, 6.重大福利问题:包括工作量工资发放办法、教职工奖励办法,以及具体兑现情况; 7.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推荐生、保送生,学生先进集体的推荐评定情况; 8.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包括个人收入、住房、购房、交通费、通讯费、出差出国(境)费用支出以及上缴礼品登记等情况; 9.预备招生和录取情况; 10.教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 11.学生收费情况,包括学杂费、代办费等的收取项目、金额、依据,支出内容,春游、秋游及夏令营、学农、军训等活动的一次性收费情况;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 3.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外); 5.身心健康; 6.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部负责实施。 (一)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 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两种程序: (1)组织选拔的程序: ①民主推荐 A.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中学校务公开制度(2020新)

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根据中纪委和市、区纪委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本单位推行校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管理。特实施并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教育单位制度管理、改革发展、有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等重大问题向职工公开。让职工知情、参与和监督。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党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扩大职工民主参与,加强基层单位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加强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行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职工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二、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要充分体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2、合法性原则。坚持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推行校务公开和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 3、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不弄虚作假,以保证公开的真实性。 4、层次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进行。 5、可操作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讲究实效性。 三、公开的内容 l、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招生方案、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案、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中层干部任免、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结果等。

2、优秀学生评选情况:包括学生各类评选、保送、选送、推荐 3、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包括学校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含预决算报告)、学校捐款资助学款收支情况、各类学生代办费收支情况、大件物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4、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包括教职工评优、评职称、3%工资晋级、各类补贴、“四金"拨款以及其它涉及叫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6、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 l、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向教代会报告。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向教代会报告的应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教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报告,有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下发教代会报告。 2、教工座谈会、教工代表巡查,也可根据公开内容的需要,设置“公开栏",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校园网等形式,及时或定期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向教代会公开的内容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按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提前一周发至教职工代表及有关方面。 2、教代会专门小组对报告的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情况经教代会联审会议通过后向职代会报告。 3、教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行使审议,通过或做出决定的权限。 4、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的意见和作出的决定,针对存在问题向 教代会表明改进意见和措施。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应作为民主评议干部的重要内容。 6、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上级纪委、工会报告。 六、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分工 1、党支部 党支部负责对全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把校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重要途径,切实起到领导和监督作用。履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责,解决处理校务公开规则中出现的问题,支持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监督小组的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 2、行政 行政是校务公开的主体,校长及其行政体系是校务公开的第一执行人。校长具体指导、组织、协调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的工作。要从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学校公开方案的工作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部门、公开具体责任人、公开效果、具体要求等办法和制度,及时、准确、真实地实施校务公开,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 3、工会 工会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承担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提出建议和意见,要与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常沟通情况,搞好协调。组织职工对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测评,经常深入基层,帮助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公开档案,定期向上级工会汇报校务公开情况。 二、领导小组 组长:郭国平 成员:赖永洲吴辉龙俞逸腾陈国雄姚金森田金榜郑梅荣 下设校务公开办公室(主任):林国杰 (一)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设在党支部,负责校务公开的全面领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制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落实上级公开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协调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及校务公开办么室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确定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推进校务公开制度。 4、每半年听取和检查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公开工作的情况,认真解决和处理校务公开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查处校务公开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5、对校务公开机密和其它不宜公开的内容作出界定,报上级校务公开部门审查备案。 6、定期总结校务公开工作,表扬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批评和处理不认真履行公开工作职责的处室和个人。 (二)议事规则 1、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要随时召开,会议应形成纪要或记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巴彦港镇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的条件 1、坚持讲学习、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相关经历。 2、具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

6、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按组织推荐,群众互荐,毛遂自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的意见; (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

校务公开工作制度59751

邵火庙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科学、民主管理的进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的步伐,就实行校务公开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实行校务公开的认识 实行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科学、民主管理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教育行风建设的需要,是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的需要,是学校友展的需要。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每学期都要安排时间进行专题学习,尤其是学校领导班子更要认真学习,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二、校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范围:校务公开的范围对内是向教职员工,对外是向社会和家长内容: 1、学校工作的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机制、重大改革、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 2、资金使用,包括重要投资;(财务预决算,较大的维修、建设项目、较大金额设施、设备的添置、接待费用等) 3、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岗位聘任,福利、奖金分配,购房补贴,职称评定,立功受奖等) 4、学校收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应开具的票据) 5、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以上内容凡可以向社会、家长公开的都应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要根据内客和对象采用不同的形式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对内采用校务会(每个月一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一次)、内部校务公开栏(不定期)等形式进行公开;对外采用校务公开栏(不定期)、公开信、告家长书、家长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 l、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2、采用适宜的形式向内或向外公开决定公开动内容。 3、收集反馈信息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 4、对反馈信息中的建议和意见,提出解决的措施,并进行再公开。 五、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为进一步推动校务工作健康友展,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认真更好地发挥校务公开工作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进行考评。 1、接受教育局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的考核。 2、学校教代会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 3、定期接受社会、家长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评议。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办法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三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 第四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业务部门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

(三)部门正职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部门副职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部门正职年龄在45岁以下,副职年龄35岁以下。 (五)具备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一定工作经历。 (六)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选拔的程序 第五条选拔中层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拟定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 (三)党委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每个岗位确定3名后备考察人选。 (四)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个别酝酿,各岗位从后备考察人选中确定1名考察对象,名单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审定。 (五)党委组织进行考察。 (六)党委会研究确定各岗位拟任人选。 (七)按干部管理权限,行政干部以建议人选形式由总经理聘任,党的干部由党委任命。 第六条民主推荐的程序: (一)成立民主推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民主推荐预告,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并提出有关要求。 (三)召开民主推荐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 (四)个别谈话推荐。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苏木塔什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我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部、省市区有关(校务)公开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全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与和监督的力度,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北航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推行校务公开,必须坚持既要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有利于学校领导行使依法治校的权利。 2、坚持内容客观真实、程序简洁清楚、运作规范易行.。 3、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逐步推行校务公开。 4、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在校内不同范围公开的事项: 1.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选拔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有关程序和决定; 3. 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4. 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 5. 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的收入和使用管理情况; 6. 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7. 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劳动保护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8、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制度及纪律规定; 9.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 项。 (二)、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 学校招生计划、政策,规程以及结果; 2. 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3. 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转学、休学办法等; 4. 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 项。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履行学校校务公开的义务,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属于校务公开的内容。 二、校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学校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二)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三)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四)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五)课时补贴、考勤与酬金发放情况,房租变动情况,各种社会保险、辅助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六)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七)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八)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九)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十)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十一)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十二)外出(含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十三)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十四)学校的资产管理使用变动等情况;(十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二)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四)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五)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六)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七)教职工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建设一支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能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干部队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管理、选拔和考察工作。 3.2 党委、董事会、总经理负责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审核及任免。 4 工作程序 4.1中层以及上干部具体范围为:集团公司各部门正、副职干部。 4.2 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职流程 4.2.1 中层以上岗位聘任须经党委班子或总经理班子推荐,由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4.2.2 党委讨论决定后由党委或总经理班子任免。 4.3 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职资格参照人力资源部的岗位任职要求。 4.4 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 4.4.1 选拔任用原则 4.4.1.1 党管干部与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依法管理。 4.4.1.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4.1.3 组织配置和市场配置相结合,择优选择,竞争上岗。 4.4.1.4 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4.4.2 推荐 4.4.2.1 推荐方式 a. 组织推荐 b. 出资方推荐 c. 群众举荐 d. 市场方式:公开招聘、市场猎取 e. 个人自荐 4.4.2.2 推荐条件 a.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

理论水平; b. 有岗位所要求得任职资格或相关经历。 c. 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4.4.3 考察 4.4.3.1 党委组织部门通过听取职工意见、查阅个人档案或面试等方式对岗位人选进行考察; 4.3.3.2 形成关于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方面主要表现、存在不足等情况的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人署名。 4.4.4 提交党委会讨论。 4.4.4.1. 党委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成员到会。 4.4.4.2 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部门负责人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 4.4.4.3 参加会议人员讨论; 4.4.4.4 进行表决,实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任用决定。 4.4.4 任命 4.4.4.1 组织部门起草任命书,报主管领导审批。 4.4.4.2 主管领导签发任命书。 4.4.4.3 正式成文,形成任命书。 4.4.4.4 在相关会议上正式宣布任命。 4.5 考核 4.5.1 考核内容 公司对中层及以上干部德、能、勤、绩作出评价。 4.5.1.1 德:政治素质较好,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全局观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5.1.2 能:有较强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 4.5.1.3 勤:勤奋工作,民主作风较好,群众观念较强 4.5.1.4 绩:恪尽职守、取得工作实绩 4.5.2 考核办法 4.5.2.1 绩效考核 分为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年度考核 a. 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内,由分管领导对其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试用期届满前一个月,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报党委审批。党委认为称职者,续聘;认为不称职或不够称职的,可提出解聘、转岗或增加试用期,但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XX二中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全力打造一支敬业、精干、高效的学校中层管理队伍,根据市、县有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范围: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 1.认真实践“十八大”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

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五、选拔任用程序 1.学校公布公开选拔干部方案。 2.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公布名单。 4.组织竞聘演讲。 5.全校民意测评。 6.组织考察。 7.确定拟任名单,公示。 8、上报县教体局。 五、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2.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五、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试行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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