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经贸技术[2001]271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经委(计经委)、省级厅(局):

根据国家经贸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规范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的组织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重新修订的《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1996年印发的《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同时予以废除。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一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工业新产品鉴定办法通知

抄送:国家经贸委技装司、省府办公厅、省计委、省科技厅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3月7日印发

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省委、省政府科教兴省战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范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关法律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罹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创新或较原产品明显改进,

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工业产品。

用进口元器件组装的产品,以及单纯改变花色、外观、包装的产品均不作为新产品。

第三条列入省级计划的工业新产品,在完成试制试产后,应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验收。

对于涉及人身、社会安全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新产品,其鉴定验收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鉴定验收的组织管理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归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工业新产品的鉴定验收工业。

一、列入国家技术开发项目计划的新产品,受国家委托的,由省经贸委组织鉴定验收。

二、列入省工业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和重点技术开发项目计划的新产品,除少数重点项目由省经贸组织鉴定验收外,其它均委托各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省级有关部门主持鉴定验收。

三、实行许可证管理等产品,按省经贸委浙经贸办字(2001)6号文件规定组织管理和鉴定验收。

四、对少数技术水平较高的计划外新产品,开发单位要求补列省级当年计划的,由开发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经贸委审核批准,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主持鉴定验收。

第五条鉴定验收方式

一、会议鉴定:由新产品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鉴定组织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以会议形式对新产品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

二、检测鉴定:由新产品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鉴定组织单位委托经省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法定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新产品进行检测分析,检测报告。

需要对产品技术水平、性能指标、投产条件等方面作出评价的,可以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3-5名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检测鉴定适用于产品的技术鉴定和改进型新产品的鉴定。

三、合同验收:由新产品开发单位根据用户的评价,向鉴定组织单位提出申请,鉴定组织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用户组成验收委员会,按照新产品开发合同的规定,或合同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作出结论。

合同验收适用于大型、专用设备的鉴定。

四、通信鉴定:由新产品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鉴定组织单位通过通信的方式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并据此作出结论。

第六条鉴定验收内容:

一、对产品结构、性能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是否国内或省内首次试制试产成功,作出评定;

二、对产品在采用新技术原理、新技术构思或在改进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和产品的技术水及其实用价值,作出评价。

三、检查试产或投产的必备条件(生产设备、工艺、工装、检测手段等)能否满足试产、投产的需要;

四、安全、卫生、环保等是否符合要求;

五、市场前景预测,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和评价。

第七条鉴定验收的申请及资料。

需要鉴定验收的新产品,由项目承担单位向组织鉴定验收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统一表式填报《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申请书》,附全套提交鉴定验收的技术资料:

1、鉴定验收工作大纲;

2、新产品试制试产技术和工作总结报告;

3、生产工艺及相关文件;

4、检测、运行试验和质量分析报告;

5、两个以上用户使用报告或证明;

6、产品标准(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及标准化审查报告;

7、经济效益分析及投产条件报告;

8、环境保护措施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

第八条新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检测报告由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法定检测机构测试和出具。

检测的新产品样品、样机需由企业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抽样封样后送检或法定检测机构实在抽检。

对填补国内空白及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新产品,应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咨询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第九条鉴定验收委员会的应聘人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该行业或相关行业搞级技术职称,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超过30%的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参加。

二、具有比较丰富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求实公正。

直接参与本项产品开发的单位及人员不得参加鉴定验收委员会。

第十条鉴定验收组织单位的责任

一、鉴定验收组织单位在接到鉴定验收申请报告和鉴定验收资料后,应认真审查,及时明确答复是否同意鉴定验收,并确定鉴定验收方式及人员。

二、会议鉴定验收,应根据需要确定会议规模,并从专家库中按随机原则抽取7-11名专家组成鉴定验收委员会。

三、鉴定验收组织单位应对鉴定验收委员会提交的鉴定验收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如有不实,应责成原鉴定验收委员会重新评估。

四、负责对鉴定验收争议的促裁,核发鉴定验收证书。

第十一条鉴定验收委员会的责任

一、接受鉴定验收组织单位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保证鉴定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鉴定验收委员会有权要求产品的开发单位进行答辩或验证试验。鉴定验收委员会负责人对鉴定验收结论负技术责任,每个成员有权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四、通过鉴定验收报告。对结论持有异议的问题应在报告中注明。全体成员应在鉴定验收证书上签字。

五、鉴定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对鉴定验收内容保守秘密,对以各种形式泄密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鉴定验收证书是审查批准产品投产、奖励以及享受国家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通过鉴定验收的省级新产品,统一由省经贸委发给国家经贸委统一印刷的新产品鉴定验收证书,并作为推荐国家级新产品的依据。

第十三条省经贸委对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鉴定验收,一旦发现并查实鉴定验收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有权宣布鉴定验收结论无效。

第十四条对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工艺及新装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节能降耗等某些方面有明显改进,并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新技术的鉴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颁发的《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办法》同时废除。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浙江省经贸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范本

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 (一)试制工作分两个阶段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非标设备)或数十件(火花塞、电热塞、管壳等类产品)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段应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小批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验证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和工装设计,试制工作部分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 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按ZH0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二)试制工作程序 1.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路线; 2.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选配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3.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 4.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4)特殊工艺、专业工艺守则。 5.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参照样品试制工装系数为0.1~0.2,小批试制工装系数为0.3~0.4的要求。 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6.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7.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作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此项工作在批试阶段由全质办牵头组织工艺科、检验科进行。 8.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 9.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科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10.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

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 的通知 篇一: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 杭科计〔20XX〕124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货支持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我局制订了《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印发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通知 杭州市科技局办公室20XX年6月30日印发 附件 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根

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货支持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第二条认定对象 1、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并已有一年以上营运期的企业。 2、凡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XX]143号)标准,并被认定为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视同为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再重新认定。 第三条认定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除应具备一般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企业或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单纯的商贸经营企业不在认定范围。 2、技术创新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年收入的50%以上。 3、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2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企业当年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应占本企业年收入的3%以上。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若干意见》,推进科技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通知》(浙政函〔2013〕145号)和省科技计划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是支持我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的财政专项资金,每年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旨在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集聚资源联合攻关,力争在若干领域取得关键瓶颈技术突破,获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开发一批标志性目标产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补助方式 第四条省重大科技专项根据我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包括: (一)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海洋开发技术、设施农业和精深加工技术等9项产业技术,原则上由企业或企业牵头产学研结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活动; (二)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1项社会事业领域公共技术,由高校、医院及科研机构开展重大与高发疾病的早期诊断、预防、治疗、控制技术难题攻关和临床转化应用; (三)省科技厅会同省产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专家跟踪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前沿,每年联合主动设计不超过15项产学研重大公益性科技攻关项目。 “十三五”及以后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的设定,可根据五年规划进行调整。 第五条除少数公益性攻关项目外,省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坚持以产业化应用为导向,以开发标志性产品和高端装备为目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一)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和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和建有重点企业研究院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有风险资本介入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 件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申报基本条件: (1)有二年以上企业营运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在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3)企业的专利产品、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之和占全企业销售总额的50%以上; (4)“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书一式5份;并附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4份,包括:企业年度负债表、损益表、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环保证明等,属专利权受让的,应提交专利权受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公告副本。 3、申报、受理程序: (1)填写《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2)镇、乡、街道科委受理,上报高新科,统一送上级科技部门; (3)省科技厅评审; (4)、省科技厅发文公告。 4、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定期审批。 5、优惠政策:

按其当年上缴增值税、所得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30%予以补助,自认定当年起连续享受三年。 6、办理及咨询科室: 填表说明 ⒈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本表,其内容一律打印,涂改无效。 ⒉申请表中各栏数据,均指申报企业上一年度数据,并应以年报数据为准。除第一季度申报 的企业之外,其余各季度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申报当年第一季度至申报前一季度止的经 济指标及其中专利、新产品经济指标完成数的统计资料。 ⒊申请书一式3份;并附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包括:企业年度负债表、损 益表、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环保证明等,属专利权受让的,应提交专利权受让合同、 专利权转让公告副本。 4.经济强县(市、区)不必填写“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意见”一栏。 5.

新产品鉴定邀请函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 一、前言 为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展示企业及其产品,搭建企业、用户、推广与管理等方面沟通的平台全面促进安徽省农机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由阜阳市人民政府主办,xxx新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20xx第四届中国(安徽)农业机械展览会定于20xx年5月7日至9日在阜阳市临沂商城举办。 20xx第四届中国(安徽)农业机械展览会将通过实物形式展示,突出展示国内外农业机械新产品、新技术和未来发展趋势;并广泛邀请组织省内外经销商、批发商、配套产品生产商等各类专业对口观众参观交流洽谈;为企业推介产品、提升形象、树立品牌、拓展贸易、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 XXX鉴定邀请函 尊敬的: 由我单位研制的 经我单位对等技术参数自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资料齐全。 现我单位拟定于年月日进行鉴定。

请您亲临现场鉴定、指导! XXX公司 XXX新产品展示说明会邀请函 尊敬的: 本公司将于年月日举办“创新产品展示及说明会”,对我单位研制开发的新型XXX产品进行推广鉴定。我们真诚地期待您的光临与参与!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程: XXXXXX 年月日 邀请函 尊敬的, 您好! XXXXX诚挚邀请您莅临我们“XXXXXXXXXX”会议。鉴于您在XXXX领域的专业知识、权威声望,现特正式致函,诚恳地邀请您作为本活动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特此邀请!

期待您的出席和指导!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程: XXXXXXX 年月日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系统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系统 (市科技局) 使 用 说 明 书

目录 1 系统登录 (1) 2 经济强县设置 (2) 3 申报审核 (2) 4 修改密码 (5) 5 查看帮助 (5) 6 注销、切换账号 (5)

浙江省科技创新云平台 1 系统登录 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在IE浏览器中输入https://www.360docs.net/doc/9a9600479.html,/,显示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登录界面。 输入用户名、密码(使用云平台地方科技局账号),点击“”按钮,系统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系统成功登录后,界面如下:

2 经济强县设置 经济强县拥有直接审核权限,需由市科技局进行设置。由经济强县推荐提交的申请可直接由市科技局上报,无需再次审核确认。 点击左边菜单“申报管理”——“经济强县设置”,右边显示经济强县设置界面。 勾选经济强县,点击“”按钮即可。 3 申报审核 点击左边菜单“申报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右边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列表。 默认显示当前批次,已通过下属县(市、区)科技局审批的列表,可通过切换县区查看相应的申报信息。

(一)列表中操作 选择列表中某条记录,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点击企业名称,可以查看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请表。包括 企业概况、主要新产品情况、申请理由、证明材料等信息。 1、若是经济强县,无需市科技局审批。

●在列表中选择某个企业,点击“”按钮进行上报,也可 2、若是非经济强县,需市科技局审批。 ●点击“”按钮,填写审批意见,通过审批,申报书流转 至市科技局。 ●点击“”按钮,填写审批意见,不通过审批。 (二)导出名单 点击列表下方的“”按钮,可以将审核列表中的数据导 出。

新产品鉴定

省经贸委《安徽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皖经贸科[1997]567号) 第一条为规范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强化技术创新管理,促进先进适用新产品的生产和新技术的有效推广应用,根据国家经 贸委颁发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以下简称鉴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技术创新活动中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试(投)产或在生产中试(使)用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 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新产品、新技术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民用工业产品、技术。新产品是指采 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 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新技术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

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节能降耗等某一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达到实用程度 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技术。 第四条国家经贸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工作。安徽省经贸委归口管理、监督本省的新产品、新技术 鉴定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市经贸委归口管理、监督本行业、本地市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 第五条鉴定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科学民主、专家与用户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保证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合理性。新产 品、新技术鉴定工作,要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市场前景,保证鉴定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结论是审查批准产品投产、技术推广应用和转让、获得奖励以及享受国家、省及其他有关扶持政策的依 据。 第七条鉴定范围 列入国家、省、行业及各地市技术创新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企业自行开发而未列入各级计划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在试产

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 致:(建设单位) 你单位于年月日送达我站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资料,经审查发现以下缺项部分不符合要求,请尽快补正缺项后送我站,我站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一、呈报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招标备案书□□;规划许可证□□;地勘报告□□;经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核同意的建筑图(一套)□□。 2、资质证书: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 3、施工合同副本□□、监理合同副本□□;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及完整的审查、答复意见□□。 4、经公司一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模板工程、建筑抗震设防、建筑节能专项方案□□。 5、施工单位内部各级各部门质量责任制□□。 6、经公司批准、针对性强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住宅工程单独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7、资格证和上岗证。总监□□、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8、施工单位的法人受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受权委托书□□。 9、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办2012年5月20日下发的《德江县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需提供:施工单位与商砼企业签订的砼供应合同□□或现场拌制砼的相关审批资料(含环保□□、城管□□的准建批复,计量设备的检验备案资料□□、实验室的建立情况资料□□标准养护室建立情况资料□□、相关人员资格的资料□□等) 二、表格填写(是否准确齐全) 职务□□;资格证名称□□;资格证专业编号□□;联系电话□□。 说明: 登记审查人员(签名): 签收日期:年月日 审批股:签收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日期: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叁份,建设单位、审批股和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打□□为缺少内容;■□为有,但不符合要求;■■为符合要求)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系统(企业)-使用说明书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系统 (企业) 使 用 说 明 书

目录 1 系统登录 (1) 2 申报表填写 (3) 2.1 企业概况 (4) 2.2 主要新产品情况 (5) 2.3 申请理由 (7) 2.4 证明材料 (8) 3 申请表提交 (9) 4 申请表审核评审进度 (10) 5 申请表打印 (11) 6 数据维护 (12) 6.1 企业概况及主要新产品情况 (13) 6.2 动态数据 (13) 7 创新券申请和使用 (13) 8 修改密码 (14) 9 查看帮助 (15) 10 注销、切换账号 (15)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系统 1 系统登录 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登录 在IE浏览器中输入https://www.360docs.net/doc/9a9600479.html,/,显示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登录界面。 在综合业务中,点击“企业”,再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登录界面。 ●用户注册

首次申报的用户需先注册用户。 点击登录按钮边上的“”按钮,可以跳转至注册界面。 注册完成后系统将会自动跳到申报界面。 输入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姓名、邮箱、联系方式,点选用户类别;点击“”按钮,完成用户注册。点击“”按钮,取消用户注册。点击“”按钮,可以返回至登录界面。 注册完成后系统将会自动跳到申报界面。 (2)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登录 在IE浏览器中输入https://www.360docs.net/doc/9a9600479.html,/,显示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登录界面。 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按钮,系统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用户注册 输入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姓名、邮箱、联系方式,选择用户类别“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用户”,点击“”按钮,完成用 户注册。点击“”按钮,取消用户注册。点击“”按钮,可以返回至平台首页。 注册完成后系统将会自动跳到申报界面。 2 申报表填写 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信息,包括企业概况、主要新产品情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保障计划顺利、高效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5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14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省重点研发计划是指由省财政资金设立,重点资助前沿科学问题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和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研究活动的科技计划。通过项目实施,加快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性产品,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科技瓶颈问题,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战略支撑。 第二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个重点专项组成,在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中确定,实施期限一般为5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补、调整。重点专项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若干个课题。 第三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由省级有

关单位和市、县(市、区)协调联动、分级担当,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提供全程精细化、专业化、透明化管理。 省科技厅负责培育并选择专业机构开展工作。3年培育期内,专业机构在省科技厅指导下开展项目受理、评审、过程管理,培育期满后独立开展工作。 第四条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鼓励市县、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围绕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需求,共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建立由出资各方协同推进的组织实施模式,提高实施绩效。探索跟进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财政补助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项目的实施。 第二章组织申报 第五条编制发布指南。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行业专家、主管部门等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需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建议,组织专家论证确定重点领域,凝练形成目标明确的重大专项,并组织编制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应当明确拟解决的技术、可量化考核的任务、项目组织申报要求、项目遴选方式、申报程序和限额申报数等,于每年4月前公开发布。限额推荐名额根据各地方和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推荐质量、实施绩效和科研诚信情况确定。 第六条项目推荐申报。项目申报实行直接申报与择优推荐相结合。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省属大型集团)、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申报的

竣工验收监督一次性告知单

竣工验收监督一次性告知单 一、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0)墙改与建筑节能验收报告。 (11)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附件1) (12)质量专家评价验收意见(附件3)(冀建质[2014]36号文件附表一、二、三) 注:抽取的专家不应有与被验收工程有关的参建单位成员,评价验收组应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13)八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附件6)(冀建质[2014]44号)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符合后,建设单位应当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附件2),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报质量监督机构。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和程序: (1)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及组织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应为: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保障计划顺利、高效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5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14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省重点研发计划是开展重点技术领域的前沿科学问题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和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研究活动的科技计划。通过项目实施,加快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性产品,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科技瓶颈问题,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战略支撑。 第二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个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突出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在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中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补、调整。重点专项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若干个项目。 省重点研发计划实行以公开竞争性分配为主,择优委托

方式分配为辅进行科学遴选。 第三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由省级有关单位和市、县(市、区)协同联动、分级担当,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提供全流程、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省科技厅负责培育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工作。3年培育期内,专业机构在省科技厅指导下开展项目受理、评审、过程管理,培育期满后独立开展工作。 第四条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鼓励市县、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围绕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需求,共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建立由出资各方协同推进的组织实施模式,提高实施绩效。探索跟进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财政补助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项目的实施。 第二章组织申报 第五条编制发布指南。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行业专家、主管部门等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需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建议,组织专家论证确定重点领域,凝练形成目标明确的主攻方向,并组织编制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应当明确拟解决的技术、可量化考核的任务和绩效目标、项目组织申报要求、项目遴选方式、申报程序、限额申报数和财政补助经费等,于每年4月前公开发布。限额推荐名额根据各地方和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推荐质量、实施

2019.2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 一、认定管理办法 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依据是浙江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7〕88号),认定要求为: (1)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2.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依据是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认定要求为: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若符合上述第(1)~(4)项条件的企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认定方式/程序 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9a9600479.html,)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模块注册、填报并上报,由省科技厅授权各地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审核,最终由省科技厅汇总发布认定文件。 认定时间和批次:按最新文件规定,原则上每年3月、6月、11月底前各报备一次,全年一共三次。 2.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a9600479.html,)上注册、填报并上报,由地方科技部门负责初审,省科技厅负责认定备案并公示公告结果,最后为入库企业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认定时间和批次:每年3月底之前完成认定备案。

产品鉴定会

产品鉴定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产品鉴定会方案内容(六个部分):一、举行此鉴定会的目的和意义;(简要阐述)二、会议时间、地点;三、及人员分工:分为筹备组,会议组等,主要有以下分工:1、邀请专家、邀请政府部门人员(质检、工商等)、邀请;2、选择会址,会场布置;3、采购会议用品:、礼品、纪念品等;4、确定会议流程,主持人、讲话致辞人员确定,人员分工等;四、会议流程分为开场(公司介绍、产品介绍)、领导致辞、专家鉴定、客户评价等,最后就餐,可以穿插文艺表演,产品展示等,最后发放礼品、纪念品;五、会后工作六、费用预算祝您成功!! 会议策划及费用预算 一、总体策划:拟定于XXXX年XX月XX日举行,地点安排在XXX,会议总时长约XXX天,安排在XX报到。 会议名称: 会议背景: 会议目的: 会议主题: 参会人员: 会议时间: 二、大会议程概括如下: 会议准备: 1、与会人员邀约及事项

(1)与会人员确定 (2)接待安排确定 2、会议确定 (1)会议地点 (2)议程安排确定 (3)会议物料准备 (4)场地布置 3、人员分工事项安排 4、时间进度事项安排 5、准备好与会相关品:文件通知、反馈表、宣传单、订货单、纸、笔、文件袋 6、人员签到及接待 7、相关介绍产品的视频 三、其他要求 1、正式发送邀请函 2、公司参加人员需着装统一,(西装、白色衬衫) 3、用餐安排:用餐人数、 4、会议茶水、水果、饮料等! 5、鉴定会过程拍照、会议结束合照 鉴定会经费预算表

行业推广会及媒体推介会

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

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 申报表 项目类别 课题名称 依托学科 申报单位 首席专家 填表日期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 年月 目录 申请人承诺………………………………………………………………()填表说明…………………………………………………………………()一、基本信息 表.数据表…………………………………………………………()二、课题组构成情况 表.主要参加者……………………………………………………()三、首席专家情况 表.学术简历………………………………………………………()表.承担项目和发表成果目录……………………………………()三、课题设计论证 表.研究状况和选题价值…………………………………………()表.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表.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表.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表.子课题结构和主要内容………………………………………()表.参考文献和研究资料………………………………………()四、研究计划 表.研究进度和任务分工………………………………………()五、研究经费 表.经费预算表…………………………………………………()六、单位承诺

表.申报单位承诺………………………………………………()七、审核意见 表.申报单位审核意见…………………………………………() 注:页码请根据实际填表情况填写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对《申请书》所填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子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均已征得对方同意。若填报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和首席专家承担全部责任。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规定,遵循学术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扎实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发展办公室有权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 首席专家(签章): 年月日 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对申请者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如获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为本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证按资助经费提供配套研究经费,并做好课题研究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对本课题的完成提供信誉保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要求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资料要求 1、鉴定大纲(企业); 2、计划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书,或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3、研制工作总结;(企业) 4、标准化审查报告;(企业) 5、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 6、新产品新技术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查新报告(国家一级查新机构出具); 7、产品技术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等); 8、工装及工艺文件;(企业) 9、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企业) 10、用户试用(使用)报告(二份以上); 11、产品使用说明书;(企业) 12、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 附件:1、《安徽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申请表》 2、《安徽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 3、《省级新产品确认申请表》 4、《安徽省新产品新增效益与政策落实情况跟踪表》

单位名 称 单位代码 单位类 型 1. 大型企业 2. 中型企业 3. 小型企业 4. 科研单位 5. 其他单位性 质 1.国有 2.集体 3.乡镇 4.三资 5.其他 产品归301 机械302 电子303 轻工304 纺织305 化工306 冶金 口行业 307 交通308 医药309 建材310 邮电311 电力 312 商业 313 粮食314 饲料315 建筑306 消防 经济效益(万元) 单位总效益该产品效益 主营业 务收入 利税 总额 产品产量 (单位) 新增 销售收 入 新 增 税 金 新增 利润 创汇 (万美元) 节汇 (万美元) 当年第二年第三年合计 该产品实际投资(万元)合计 其中其中 拨款 贷 款 自筹用汇(万美元) 市场情况分析

附件4: 安徽省新产品新增效益与政策落实情况跟踪表 填表单位:单位:万元、万美元

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

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 总体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农业生物种业竞争力,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97号)精神,经研究,启动实施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为推动重大专项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要求,以增强育种能力为核心,以技术优势领域和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集聚整合全省的育种科研力量和资源,组建粮食和十大农业主导产业的多学科跨单位育种协作攻关组,建立统一规划、合理分工、资源共享、绩效挂钩、运行高效的协作攻关机制;切实加强种业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强化核心育种材料、生物育种方法及关键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商业化育种研究,着力培育一批现代种业企业,全面提升种业发展水平,引领和支撑我省农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1

(二)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紧密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打造一支科研创新能力强、国内领先的生物育种队伍;突破一批育种前沿性应用性关键技术,育成一批具有良好应用前景、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优良品种;扶持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集团;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种苗生产基地;逐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商业化育种技术创新体系;显著提高我省优良品种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我省生物种业科技水平总体上达到全国领先,部分领域居世界先进。 到2016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建成各类动植物(畜禽、水产、竹木、花卉、茶树、果品)种质资源圃、资源库、原种保育中心等15-17个,其中国家级8-9个,发掘创制种质12000份以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种质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 (二)育成各类动植物新品种(系)250个以上,其中150个以上进入生产主导品种,并具有新品种保护权和生产技术标准。示范推广新育成品种200个以上,自主选育新品种覆盖率比“十一五”提高15%以上,我省生物种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三)扶持发展区域性、专业性骨干龙头种业企业10家、大型现代种业集团3~5家,培育种业科技型小企业和种 2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与 项目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浙科发计〔2016〕144号)的要求,对《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2〕79号)予以修订。 第二条 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政策调控引导等方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相关科技问题的方案部署。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由法人或自然人承担,在一定时期内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特定项目。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与项目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 1 -

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支持、科学规范、注重绩效、透明公正、宽容失败等原则。 第四条 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公开行政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与评价等信息,应当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全过程在线化、痕迹化管理,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 (一)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者,在项目立项、经费分配、项目验收、争议处理等环节,如与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咨询与评审专家与咨询评审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回避;由咨询或评审对象申请提出且理由正当需要回避的专家应当回避; (三)受委托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与公开竞争人、被评估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六条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放管服”改革,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责任,确保委托放权到位、管理规范有序。 (一)省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科研信用标准和科研信用评价体系; 2.健全科技项目管理咨询专家库,审聘项目专家组; - 2 -

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系统-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

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系统 (企业) 使 用 说 明 书

目录 目录............................................................................................................................................ I 1 系统登录 (1) 2 申报表填写 (2) 2.1 企业基本信息 (3) 2.2 人员信息表 (4) 2.3 国内外专利情况 (4) 2.4 专利产品情况 (5) 3 准入条件自审 (6) 4 申请表提交及生成 (6) 5 修改密码 (7) 6 查看帮助 (7) 7 注销、切换账号 (7)

1 系统登录 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1)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登录 在IE浏览器中输入https://www.360docs.net/doc/9a9600479.html,/ZLNewLogin.aspx,显示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登录界面。 ●用户注册

首次申报的用户需先注册用户。 点击登录按钮边上的“注册”按钮,可以跳转至注册界面。 注册完成后系统将会自动跳到申报界面。 输入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姓名、邮箱、联系方式,点选用户类别;点击“”按钮,完成用户注册。点击“”按钮,取消用户注册。点击“”按钮,可以返回至登录界面。 注册完成后系统将会自动跳到申报界面。 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按钮,系统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2 申报表填写 首次申报专利示范企业的用户,点击页面中的“”;点击“”,若是在复核名单中的企业,则点击

新产品及新技术鉴定办理程序

新产品及新技术鉴定的具体办理程序见下 办理地点: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许可依据:1.《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3号)第11中第(一)款、第31条;2.《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33条;3.《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号)第4条;4.《安徽省企业开发新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第5号令)第5条;5.《关于做好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及省级新产品确认工作的通知》(皖经技术〔2006〕40号) 申报条件:1.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适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有技术有明显改进,具有很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有应用、推广价值。2.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3.符合规定的鉴定验收申报程序。4.新产品鉴定分试产(试用)和投产(使用)两类进行。其鉴定条件除满足上述三条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要求:(1)试产(试用)鉴定,需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并具备产品图样;(2)投产(使用)鉴定,具备投产(使用)所必须工艺规程、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及工装检测和质量控制手段;符合标准化规定;产品质量合格、稳定,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用户反应良好;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 申报材料:1.试产(试用)鉴定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鉴定大纲;(2)计划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书)(3)研制工作总结;(4)标准化审查报告;(5)用户试用报告;(6)产品技术条件或新技术应用的经济、技术指标;(7)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8)新产品、新技术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以上水平的查新证明。2.投产(使用)鉴定除试产(试用)鉴定具备的技术文件外,还需有:(1)产品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或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2)工装及工艺文件;(3)产品质量分析报告;(4)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5)用户使用报告(二份以上);(6)产品使用说明书;(7)由法定或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技术性能测试报告;(8)特殊产品需有安全、环保、卫生等部门出具的检测证明。3、验收项目须有计划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说明,并附支出清单。 办理程序:1.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向所在市经信委提出书面申请和送审技术资料;市经委审核后报省经信委;2.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3.省经信委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签署验收意见、颁发统一制定的《安徽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 承诺期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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