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考研法综模拟试题(官方)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考研法综模拟试题(官方)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考研法综模拟试题(官方)

法学综合模拟题使用说明及答题技巧

1、往年答题纸为4张A3大小纸张,模拟时候请自己准备8张A4纸。有的年份有划有横线,有的年份没有横线,每道题不设置答题空间,答完一题接着回答下一题。如果中间有题目不会做,留出合理的空间,做完其他题目回来再答。

2、模拟卷试题均为按照近年题型规律命题,如与真题雷同,纯属巧合,模拟题的作用在于练兵,检测自己的答题时间,防止在做真题的时候慌张。

3、作答时间为3个小时,法学综合为北京时间下午14:00-17:00。

4、真题试卷密封于信封中,由华政邮寄到各个城市的考点,信封上有你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发下来后,核对一下,准备小刀和胶水,按照老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启封试卷,否则视为作弊。启封试卷不要忙着作答,检查试卷印刷是否有问题,试卷是各个学校自己手动装信封,在七八十万的考生中,总会有某个学校、某个专业的某份试卷有问题,或者题目印刷不完整、试卷破损、题目和所考专业不符……如果被你遇到了,不要着急,在考场有至少一套备用试卷,如果因为错误数目特别多,考场会有专人联系相关部门解决。所以一定要检查好试卷。

5、如果答题纸上没有页码,自己编好页码。2013年华政考研有的同学答题顺序颠倒,在第四页答完第一题,在第一题后面注:第二题见第二页。然后这个考生从考完法综开始,就一直担心自己的答题是不是有问题,会不会老师看不到题目,甚至担心会不会被视为做记号判做作弊……

6、建议不要看电子版的题目,直接打印出来,然后找一个固定的时间作答。

7、2015年我们继续提供英语和专业课的复试指南及资料,谢谢大家的支持。

最后几天不要熬夜太多,注意身体,调整到最佳应试状态。不要再疑惑“我的时间去哪了”,珍惜拥有的每一分每一秒,充分合理利用好时间,发挥好,就是成功了。

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模拟试题(一)

考试科目代码: 801

考试科目:法学综合

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

模拟日期:2014年12月8日下午

考生特别注意:①答题必须写在由各考点提供的教育部统一格式的业务课答题纸上,凡

写在其他任何非教育部统一格式答题纸上的答题内容一律无效。②答题纸装订线左侧的

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和考生编号三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错填、漏填或在指定位置

以外地方填写的一律不给分。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56分)

1.法律责任免责的条件有哪些?

2.清末修律的特点。

3.公民享有平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原则体现在哪些方面。

4.简答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5.简述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6.简述第三人撤销之诉及其条件。

7.简述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

二、辨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

1.辨析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

2.从本源上说,权利是通过阶级斗争产生的,没有斗争就没有权利。分析以上说法的正误,并说明理由。

3.某甲经济比较困难,从A城市到B城市找工作,天黑后需要住宿,一连询问几家旅店都比较贵,又来到一家旅店,此旅店同时提供一日三餐,甲对旅店老板乙说“睡觉(水饺)多少钱一晚(碗)”,乙回答“一碗水饺20元”,甲觉得住宿一晚20元可以,就对乙说“好的”,于是掏出20元说“给我开一个房间”。乙说“住宿一晚要30元”。二人由于方言误解争吵起来,正在店内就餐的丙说“你们因为方言对‘水饺-睡觉’、‘碗-晚’产生误会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是无效的”。结合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分析丙说法的正误,并说明理由。

4.2013年3月1日,李某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由李某起草,内容明显有利于李某,为了使王某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李某在合同文本上涂抹了一种迷药,这种药物会让人

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并听从别人的指挥。王某刚开始阅读合同文本就被药物迷惑,李某命令王某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之后王某因履行这份不平等的合同损失1000余万元。王某觉得事情蹊跷,查看签合同文本,发现合同文本上有液体迷药残留痕迹,遂报警,李某因涉嫌犯罪被逮捕。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将合同文本列为物证而非书证。请分析检察院将其列为物证而非书证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三、案例分析题(第1题13分,第2题11分)

1.被告人孙某驾车载妻女旅游途径一加油站准备加油,发现前方二人前后追逐,后面张某大喊“抢劫了,抓住他”,前面被追的刘某手持皮包夺路在逃,孙某见状驾车追赶刘某,追赶过程中刘某被孙某撞到,孙某妻子吴某劝孙某将刘某送往医院,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查明,张某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因犯病而追打刘某,刘某并非抢劫犯。

请根据刑法的规定与刑法理论对本案作出评价。

2.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最高涨幅5.62%。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由于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导致瞬间重复生成26082笔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该事件致光大自身股票损失5-10亿。但光大证券未将真实原因进行披露,同时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最后经核算,光大证券不但没有亏损,反而获利8721万元,严重损害了其他证券投资者的利益。

请依经济法现有规定或原理回答如下问题:

(1)光大证券的行为我国法律如何定性,应如何处理?

(2)光大证券的行为损害了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简述我国对证券投资者的保护有哪些措施或规定?

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2.结合最新法律规定,论述我国对死刑的限制性规定,并谈一下对死刑存废的看法。

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模拟试题(一)答案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56分)

1.法律责任的免责,指责任主体具备了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致使其法律责任依法被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它是法律责任归结活动的一部分。(2分)在我国,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构成免责条件的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形:(1)不诉免责。民事侵权行为多数是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告诉才处理的,少量的刑事自诉、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也是告诉才处理的。对于这类不告不理的案件,如果有起诉权的组织和个人不起诉,或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可免除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这样,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在实际上就被免除了。(1分)(2)立功、自首免责。对于违法犯罪之后有立功或自首表现的人,可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1分)

(3)补救免责。责任主体在国家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之前,对于其行为引起的损害结果采取了补救措施的,可全部或部分免责。(1分)

(4)时效免责。时效即法律确认的某种权利得以行使的时间期限。按照刑法的追诉时效,犯罪行为超过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就被免除了。

(5)客观不能履行而免责。在财产性责任中,责任主体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全部履行的,有关国家机关可以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1分)(6)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所达成的免责,即所谓“私了”。(1分)

2.第一,打破了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封建旧律传统。(1分)略加阐述(1分)。

第二,更新法律制度和原则。(1分)略加阐述(1分)。

第三,改变旧律重农抑商的传统。(1分)略加阐述(1分)。

第四,既确认和维护列强在华权益,又保留了部分封建法律传统。(1分)略加阐述(1分)。

3.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1分)我国公民不论其民族、性别、出

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社会职业、社会地位、政治历史、财产状况有何不同,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在行使权利时受到平等的保护。每一个公民,当其所处的状况符合宪法或法律的相应规定时,都能平等享有这些权利。(1分)

(2)公民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1分)我国公民不论其民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社会职业、社会地位、政治历史、财产状况有何不同,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1分)

(3)国家对公民平等地适用法律。(1分)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予以保护,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都一律平等地予以追究。不允许在法律适用上有不平等的例外。(1分)

(4)任何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和自由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1分)不允许有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的特殊公民。(1分)

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都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排除犯罪性行为,它们在法律特征上具有诸多的共同性,具体表现在:

(l)两者在主观目的中,都具有保护社会利益的正当性要求,即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1分)

(2)两者在客观效果上,都产生了有益于社会利益的实际效果,即都使得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1分)

(3)两者在法律规定上,都具有排除犯罪性的属性,即在适当的情况下,都不负刑事责任。而在过当的情况下,又都不能完全排除其构成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1分)但两者又存在着诸多的区别:

(l)两者的前提条件性质不同。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仅限于人类社会的违法犯罪等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虽然包括了人类社会所引起的人为危险,但更多的是来自于自然界的危险。(1分)

(2)两者行为指向的对象条件有所不同。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才能实施。而紧急避险则必然针对合法的第三者利益加以进行的。(1分)

(3)两者的行为限制条件不同。正当防卫面对不法侵害就可实施。而紧急避险只有在迫不得已、别无他法选择的情况下才能进行。(1分)

(4)两者过当的限度要求不同。正当防卫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因此其所造成的损害,

既可小于、也可等于、大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只有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才能构成防卫过当。而紧急避险是两种合法利益的冲突,因此其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利益。否则就是避险过当。(1分)

(5)两者行为的主体要求不同。正当防卫不但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合法权利,而且也是某些特定社会成员的法定义务,必须予以实施,不实施,即违法。而紧急避险虽然也是社会成员的一项合法权利,但是对于某些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社会成员来说不能进行。(1分)

5.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法律行为的生效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1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法律行为的生效,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法律行为成立的规则是一个法律事实构成的规则,有成立与不成立两种不同的事实判断。法律行为的生效则是“已成立之法律行为,为使其发生完全效力之必要的事实,为法律行为之有效要件”。已经成立但不具备生效要件的法律行为,则有无效与效力待定两种情形。(1分)

(2)体现的意志不同。(1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体现当事人的意志,仅涉及当事人的个人意思问题;法律行为的生效则体现了法律对法律行为的评价和干预,即体现了国家对个人意思表示的态度。在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时,法院可以对法律行为作出解释,探求行为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法律行为的内容。法院对行为人意思表示的解释,是为鼓励交易、尊重行为人的意思,通过法律行为的解释发现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的生效制度体现了国家对法律行为的态度,意味着行为人的意志如果不符合国家的意志,法院不能通过解释行为人意思的方法使法律行为生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只能宣告法律行为无效。因此,法律行为的解释制度在于弥补法律行为成立中的缺陷,而不是弥补法律行为效力的缺陷。(1分)

(3)法律行为成立的时间决定了法律行为生效的时间。(1分)当事人意思表示合致,法律行为成立。法律行为的生效有两种情形:一是成立即告生效。法律行为成立之时,法律行为立即生效;二是先成立后生效。在法律行为成立之后,法律行为还须经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者登记手续的,在获得批准或者登记完毕之后,法律行为才生效。大多数法律行为成立时即告生效;少数法律行为在成立之后,还须办理相关的手续才能生效。(1分)

(4)法律行为不成立的法律后果与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行为不成立仅仅可能产生信赖损害赔偿责任。无效法律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不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1分)

6.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2分)第三人提出撤销之诉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知道原诉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并且能够参加诉讼而未参加的第三人不得提出撤销之诉;(2分)

(2)为防止第三人滥用诉讼权利,影响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稳定性和权威性,立法者对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设定了相对严格的条件,即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2分)

(3)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该诉讼。(2分)

7.(1)主体的认定。(1分)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是指在同一经济层次中的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横向限制竞争,或者具有供销关系的企业(纵向限制竞争)。(1分)

(2)具有限制竞争的共同目的。(1分)主体之间具有限制竞争的“合意”是认定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观要件。协议各方当事人是否为了一个共同的利益或意图而签订协议,参与企业有无主观上共谋的意图,这是区分限制竞争行为与其他类似但并不违法的相互联系行为的关键。(1分)

(3)实施了限制竞争的行为。(1分)实施了限制竞争的行为是从客观方面认定限制竞争行为的条件。企业之间不管有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或者口头的非正式协议,只要通过协调行为共谋;采取了限制竞争的实际行动,就属于法律所规制的内容。(1分)

(4)导致限制竞争的后果。(1分)导致限制竞争的后果是指企业间的协议、决议或其他安排对于限制竞争市场后果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性。(1分)

二、辨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

1.成文法是指一切用书面形式发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不成文法是指为统治阶级所承认的习惯法。(2分)

(1)表现形式不同。(2分)

成文法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存在,不成文法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条文形式”。(2分)

(2)产生方式不同。(2分)

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创制的,不成文法是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2分)

2.以上说法是不正确的。(2分)

从本源上说,权利不是斗争得来的,也不是争取来的,斗争也好、争取也好,都只能将在此之前已经存在而本应属于自己的权利拿到手或夺回来,本身不可能创造出任何一个权利的原子。(4分)具体论述。(4分)

3.丙的说法是不正确的。(2分)

甲乙之间意思表示不一致,(2分)是无意的意思表示不一致,属于错误的意思表示,(2分)我国《合同法》规定错误的意思表示,表意人从意思表示之后1年内可以撤销,(第54条和第55条)(2分)因此,甲乙的行为并不是无效的,而是属于可撤销的行为。(2分)4.检察院将“合同文本”列为物证是正确的,但是只将其列为物证而没有将其列为书证是不妥的,该“合同文本”在本案中也属于书证。(2分)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内在物质属性及其存在方位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体和痕迹。(2分)本案中,该“合同文本”因为是一份带有某种药物的“合同文本”,因而能证明其为李某的犯罪工具,所以属于物证。(2分)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2分)本案中,“合同文本”中所表达明显有利于李某的内同,证明了李某的犯罪目的,所以属于书证。(2分)

三、案例分析题(第1题13分,第2题11分)

1.被告人孙某驾车载妻女旅游途径一加油站准备加油,发现前方二人前后追逐,后面张某大喊“抢劫了,抓住他”,前面被追的刘某手持皮包夺路在逃,孙某见状驾车追赶刘某,追赶过程中刘某被孙某撞到,孙某妻子吴某劝孙某将刘某送往医院,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查明,张某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因犯病而追打刘某,刘某并非抢劫犯。孙某下车查看并将刘某送往医院,单刘某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同时孙某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

请根据刑法的规定与刑法理论对本案作出评价。

孙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却故意实施这种行为,以致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2分)孙某误认为被害人是违法犯罪人员而不当使用车辆拦截,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可对其减轻处罚。(2分)孙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

可以从本案与正当防卫的联系、与见义勇为的联系、犯罪危害性大小等理论进行评价,言之有理即可得分。(7分)

2.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最高涨

幅5.62%。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由于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导致瞬间重复生成26082笔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该事件致光大自身股票损失5-10亿。但光大证券未将真实原因进行披露,同时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最后经核算,光大证券不但没有亏损,反而获利8721万元,严重损害了其他证券投资者的利益。

请依经济法现有规定或原理回答如下问题:

(1)光大证券的行为我国法律如何定性,应如何处理?

光大期货提前获知了光大证券出错的消息,并在光大证券错误交易发生之后但尚未进行公告的这段时间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并且获利,构成内幕交易。(2分)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分)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1分)并处以1-5倍的罚款,(1分)对相关决策责任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1分)

(2)光大证券的行为损害了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简述我国对证券投资者的保护有哪些措施或规定?

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1分)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1分)

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1分)

证券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其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1分)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1分)

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

则、规范和标准的总和。它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和形式都来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我国法理学界在分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时,一般先把道德分为统治阶级的道德和被统治阶级的道德,认为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它们互相影响,互相作用,而法律与被统治阶级的道德则是根本对立的。(4分)

二、法律与道德的异同

每个社会的法律与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是建立在相同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现象,其总体精神和主要内容大体相同。二者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但是,法律和道德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具有不同的规定性。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法律的产生晚于道德。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随着原始氏族制度的解体和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道德则是人类早期文明的表现,它的产生是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的。在原始氏族公社时期,道德是最主要的社会控制手段。(1分)

2.形成的方式不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人们通过“自觉”的方式创制的。道德则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自发”地形成的,统治者难以像创制法律那样积极地创造出道德。(1分)

3.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明确的内容,因此,它通常表现为宪法、法律、法规、条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道德则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其内容一般存在于人们的社会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论和行为表现出来。(1分)

4.调整的范围不同。法律和道德都以社会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但是,一般而言,道德的调整范围要比法律广泛得多。法律只调整那些对建立正常社会秩序具有比较重要意义的社会关系,而道德几乎涉及社会关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例如,对人们在友谊、爱情等私人生活方面的许多关系,法律都不调整,而道德却会进行调整。(1分)

5.作用的侧重点不同。法律主要作用于人的外部行为。尽管法律在评价和处理人的行为时,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和心理状态,但其侧重点始终在于客观行为本身及其后果。道德则主要作用于人的内心世界。尽管道德也涉及和管束人的行为,但它一般是通过影响人的思想进而引导或控制人的行为的。(1分)

6.实施的方式不同。法律在实施上具有国家强制性,它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后盾。道德在实施上也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没有国家强制性,它主要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等力量来获得实施。(1分)

三、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作用

(一)道德对法律的作用

1.道德对法律的创制具有指导作用。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顺应该社会流行的道德观念的要求,否则,它就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立法者在创制法律时,必须以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为指导,努力反映道德的基本要求。有时,立法者甚至要把某些重要的道德规范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使之成为法律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道德的内容往往要发生变化,此时,立法者必须对已经制定的法律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以顺应道德的发展要求。(1分)

2.道德对法律的实施具有保障作用。道德是法律正常运转的社会心理基础,是法律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对于国家官员来说,培养和树立良好的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是其正确执法和司法的先决条件;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也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严格依法办事。(1分)

3.道德对法律的漏洞具有弥补作用。由于立法技术所限和法律所固有的局限性,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漏洞。对于一些本应由法律加以调整的行为,法律却缺乏相应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运用道德手段对上述行为进行评价、引导或调控,通过建立良好的道德秩序来弥补法律的空缺。(1分)

(二)法律对道德的作用

1.通过立法,赋予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以法律强制力。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对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至关重要,通过立法手段对其予以确认,就能将人们最基本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这种义务的履行就有了道德强制力和法律强制力的双重保障。由于法律强制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所以,它能有效地迫使人们遵守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从而起到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作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将道德义务法律化只能针对最起码的、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务来进行,道德义务中要求较高的部分是不宜一律上升为法律义务的,那样的话,法律必然会因为脱离实际而难以执行。(1分)

2.通过法律实施活动,可以弘扬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观念。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人们的合法行为得到保护甚至奖励,违法行为则受到处理甚至制裁,这就从正反两方面促使人们认同符合法律价值取向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观念。从这一角度看,法律实施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弘扬道德原则和道德观念的过程。(1分)

2.我国刑法对适用死刑的严格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控制死刑适用范围。(1分)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是指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

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其具体范围在刑法分则中有明确规定,据学者统计,我国1979年刑法有15个条文22个罪名规定有死刑,其后随着八十年代严打的开展,颁布的很多单行刑法又有40多个条文60多个罪名规定了死刑。而1997年刑法在吸收、继承1979年刑法和那些单行刑法的基础上,对死刑立法进行了一些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l3个罪名的死刑,显示了减少死刑的立法倾向。目前刑法分则的十章犯罪中,除第九章渎职罪以外,每一章都规定有死刑罪名。这些犯罪都属于立法者所认为的严重犯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分则条文规定了死刑的犯罪都应适用死刑。如故意伤害罪的死刑也只限于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1分适当阐述即可得分)

(2)犯罪主体上的限制。(1分)《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是刑法对适用死刑在犯罪主体上的限制性规定。这里的“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为后者也属于死刑的执行方式。刑法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是考虑到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有局限性,同时他们的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改造,从刑罚人道主义和特殊预防的效果两方面去看,对他们都不宜适用死刑。1979年刑法本来还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修订后的刑法取消了这一规定。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也是基于刑罚人道主义的立场,考虑到虽然妇女犯有死罪但胎儿是无辜的,不能为了惩罚犯罪人而株连无辜的胎儿,所以不宜对孕妇适用死刑。对已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体现了体恤老年人的刑事理念。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是指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不满l8周岁的人,是否满周岁,应从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妇女,也包括审判前羁押时已是怀孕的妇女。需要指出的是,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在羁押期间已经怀孕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者审判期间的长短,都不应适用死刑;更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强制怀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产。(1分适当阐述即可得分)

(3)死刑核准程序的限制。(1分)《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

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也作了相应的配套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以及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执行命令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后,才能将死刑犯交付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违反上述法定程序适用死刑的,应认为是非法适用死刑。(1分适当阐述即可得分)

(4)规定了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以控制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1分)《刑法》第48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就是我国独创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简称死缓)。这一制度对于贯彻少杀的方针,促进犯罪人的改造和自新,打击和分化瓦解犯罪人,有着重要的作用。事实上,绝大多数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也都减为无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

死缓适用的条件。根据《刑法》第48条的规定,死缓的适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即按照犯罪分子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存在适用死缓的问题。二是虽然罪该处死,但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是区别死刑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原则界限。至于哪些是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况,在具体适用时,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刑法的其他相关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死缓的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规定,死缓在适用过程中有三种不同的处理办法:其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其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这里强调的是要有重大立功表现,才能在二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50条第1款后增设一款作为第2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这样的规定,可以保持量刑上的均衡,避免发生被宣告死缓的罪犯在通常情况下减刑后,反而比判处无期徒刑的还要轻的现象。其三,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一规定与上述依法可以减刑的两种情况,在期限上明显不同,上述可以减刑的两种情况必须在2年期满后,而后者不一定需要等到2年期满后,只要在死缓执行期间有故意犯罪的,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核准执行死刑。当然,此时的核准机关必须为最高人民法院。

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以前又犯新罪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5月12日《关于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罪犯能否执行死刑问题的批复》,不能视为是在死缓执行期间犯罪,因此,不能以此作为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故意犯罪而执行死刑,应当依照《刑法》第50条、《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予以减刑,然后对其所犯的新罪另行起诉、审判,做出判决。并按照《刑法》第71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只有新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才能执行死刑。(1分适当阐述即可得分)

(5)死刑执行方法的限制。(1分)《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2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由于该条在规定了两种执行方法之后使用了一个“等”字,故可能有人认为司法法机关可以任意采用死刑执行方法。这样理解该法条是有问题的,因为,“等”字虽然有列举后表示省略的意思,但也有列举后表示刹尾的意思。我们认为,任何死刑执行方式,都必须有立法机关的明文认可,因此,对上述条文中的“等”字宜做后一种含义的理解,即执行死刑一般只能采用枪决或者注射方法,而不能任意采用其他死刑执行方法。(1分适当阐述即可得分)

对死刑存废的看法。(5分,言之有理即可酌情给分)

华政导师信息

杨兴培,男,汉族,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 生导师组组长,刑法学、犯罪学,开设的课程有:刑法学总论研究、刑法学分论研究、中国刑法史、刑事疑难案例评析、刑法的前沿问题研究。 王恩海,男,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刑法教研室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参编《中国刑法理论前沿问题研究》、《中国法律文书学》等多部著作。 李翔,男,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博士后出站,华东政法大学比较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 叶慧娟,女,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华东政法 大学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上海禁毒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 张勇,男,华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刑事法律与司法研究所所长,刑法学 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刑法理论、经济刑法、能源环境刑法及其他民生刑法问题。 于改之,女,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客员研究 员,华东政法大学日本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刑法、比较刑法,尤其关注“刑法与民法的交错”之研究。 卢勤忠,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对金融刑法、商业贿赂和刑事政策有专门研究。 何萍,女,教授,1970年生。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获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

王俊民,男,1955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诉讼法的教学和研究。 叶青,男,1963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从事刑事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获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刘宪权,男,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刑法学科的学科带头人,上海市优秀本科教学团队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郑伟,男,1956年生。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 事刑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兼任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等。 薛进展,男,1956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刑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 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20人,法律(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30人,专业招生量较多,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说,华东政法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据凯程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华东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跨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就业,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学费,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机构! 一、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20人,法律(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30人,专业招生量较多,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说,华东政法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据凯程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华东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跨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二、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就业怎么样?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华东政法大学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根据多年经验,认为法硕就业前景不错。但由于研究生的常年扩招,还需要好的工作还需要学生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才能在就业大潮中占有一席 1

华东政法刑法考研心得

华东政法刑法考研心得 考研心得体会1 经过一年多的备考,现在付出的汗水终于有了收获了,我考上厦大的研究生了。 一路走来受到很多人的支持、鼓励和帮助,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他们! 我觉得我是幸运的。首先,一路上我有两个好队友一直陪伴左右,一直互相鼓励支持。再次,20xx这一年考研,数学比较简单,而数学恰好是我的弱项,所以我也是幸运的。再者,复试时,我笔试不理想,最后还能过复试,这也是幸运的。最后,虽然没能选到想要的导师,但是那个导师给我推荐了一位非常nice 的导师,这是幸运的。 通过考研,我觉得我收获的不仅仅是拿到了录取通知书,还收获了一段非常珍贵的友情。南神是我的考研队友,是两个队友里面跟我最要好的一个。他在大一时跟我同班,但是后来转了专业,本来在班上就没什么交流,他转了专业之后几乎就没联系过,连面都没见过几次。大三那时,要准备考研了,却突然遇见了,一番寒暄后,知道都是考研的。我当时是在实验室学习,一个人也是觉得挺孤单的,另外他还是大神,所以就邀请他到实验室学习,大神愉快的答应了。在实验室学习了一段时间,由于实验室要给毕业生做毕设,所以后面也就搬到自习室学习了。在实

验室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总有一种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感觉,觉得之前大一时,怎么就没有好好交流呢,真是太浪费!那时我就觉得如果那时早点跟大神交流了解的话,我可能就会跟着大神转专业了。 接下来的复习时间里,我们虽然不是考同一个专业,没有在一个教室复习,没有朝夕相伴,但是每次在路上碰巧遇到时,彼此都有说不完的话。印象最深的是政治这门课,我们都是用石磊的教材和视频,所以可以找到许多共同的话题。记得大神有一次看完思修时,特意来找我说,石磊的思修讲的很好,你看了没。我说没有,然后大神就开始给我讲他从中学到的东西,说石磊讲的哪些真的好有收获,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思修云云。 到现在印象还是很清晰,晚上十二点多了,我们一起走在校道上,一起谈论马克思,一起谈论资本论,吐槽资本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留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一起谈论考研的意义,以后要做的事。 这是我考研过程中最最宝贵而美好的一段回忆! 考研心得体会2 复习时间系统安排 在暑假期间,大家首先要这段时间将教材过一遍,将大纲规定的知识点弄清楚。这个阶段的工作很细碎,但很重要,一定要细致地做好。可以报一个考研辅导班,并利用假期时间消化。通过老师辅导可以将前一阶段的知识串起来,提高自己解综合题的

华东政法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华东政法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与现代大学管理体系相适应的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华东政法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华政办[2000]088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开展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的依据和方法 第一条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高级职务岗位设置的意见(试行)》和《华东政法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设置暂行办法》,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我校事业编制内设置教师高级职务和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并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及学科、人员的变化情况,作年度适当微调。 第二条法学专业以二级学科作为设置教师高级职务岗位的基本单位,包括法理、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环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等学科。 第三条非法学专业以二级学科和本科招生专业作为设置教师高级职务岗位的基本单位,包括侦查学、司法鉴定、犯罪学,以及刑事司法学院、商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知识产权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的各本科招生专业。 第四条公共基础课及艺术类课程以现有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设置教师高级职务岗位,公共基础课包括公共政治理论、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逻辑学。 第二章设岗结构和比例

第五条教授岗位按下列比例设置: (一)每个博士点设置3-5个岗位; (二)每个硕士点设置2-3个岗位; (三)不设博士点、硕士点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岗位; (四)公共基础学科(课程)及艺术类课程按现有教师总数的12%设置岗位; 第六条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和学校急需发展的专业、学科,可在原有层级的基础上按现有教师总数的10%增设教授岗位。 第七条当年度学校确定的拟设博士点、硕士点学科,参照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设置教授岗位。 第八条副教授岗位按下列比例设置: (一)各博士点、硕士点学科按正副高之比为1:2~1:2.5的比例设置岗位; (二)非博士点、硕士点的二级学科和各本科招生专业按正副高之比为1:3的比例设置岗位; (三)公共基础学科(课程)及艺术类课程等按正副高之比为1:3~1:4的比例设置岗位; 第九条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其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15%设置岗位。 第十条学校预留岗位总数的20%作为机动岗位,用于学科调整发展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需要。 第三章特聘教授 第十一条为实现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目标,培养、引进一批学术带头人,带动我校重点学科达到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提高我校在国内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学校实施特聘教授制度。 第十二条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根据岗位条件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另定。

2020年度华东政法大学考验参考书目

附: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院系所、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学习方式 拟招生人 数/推免 生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第一单元 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 外国语 第三单元 业务课1 第四单元 业务课2 001法律学院315/120 030101法学理论01法学理论 02法律语言学03法律方法论全日制32 ①101思想 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203日语 ③611法学理 论 ④801法学综 合 611法学理论:《西方法律思想史》,徐爱国、李 桂林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2版; 《法理学导论》,马长山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年版;《法理学专论》,徐永康主编,北京大 学出版社2008年版。 801法学综合(含法理、法律史、宪法、刑法、 民法、诉讼法、经济法)。 030102法律史 01中国法制史 02中国法律文化03外国法制史 04西方经济法制史全日制25 ①101思想 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202俄语或 203日语或 240德语 ③612法律史 (中国法制 史、外国法制 史) ④801法学综 合 612法律史:《中国法制史》王立民主编,上海 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中国法律制度史》丁凌 华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外国法制史》 (第六版)何勤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外国法制史》(第三版)何勤华、李秀清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801法学综合(含法理、法律史、宪法、刑法、 民法、诉讼法、经济法)。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全日制35 ①101思想 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203日语 ③613宪法学 与行政法学 ④801法学综 合 61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基础》朱应平 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9月;《行政法与 1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4

65、法的效力的范围 → 重点! 、 重点! ? 通常表现为: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 对人的效力 → 重点! 重点! a. 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① 属人主义,又称国民主义: 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和在本国登记注册的法人适用, 而不论他们在本国领域内或在本国领域外。 ② 属地主义,又称领土主义: 凡在本国领域内的所有人都适用本国法律,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 而不论是本国人、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 ③ 保护主义: 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法律的依据。 ④ 结合主义: 以属地主义为基础,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 → 我国采用这一原则 b. 对人的效力的法律规定: ① 对中国公民的效力: ⑴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一律适用我国法律,并且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⑵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原则上仍受中国法律保护,并负有遵守中国法律的义务。 ② 对外国人的效力: ⑴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以内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在中国大使馆的外交官,享受外交豁免权,不受中国法律制裁。 ⑵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之外的,如果侵害了我国国家或公民的权益, 或与我国公民发生了法律交往,也可适用我国法律规范。 ⑶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的犯罪, 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 ? 对事的效力 → 重点! 重点! a. 对事的效力的原则: ① 事项法定原则:eg:罪刑法定原则 ② 完善设定原则:法律规定的范围应该是完整的、广泛的、明确的 ③ 一事不再理原则: 民事案件 → 一件事情处理过了,不能再提起诉讼 ④ 一事不二罚原则: 刑事案件 → 一个人被处罚过了,不能再用同一原则处罚 b. 对事的效力的对象:① 对社会关系的效力 ② 对行为的效力 ? 法的时间效力 → 重点! 重点! a. 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 ① 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② 自法律明文规定该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在辽宁省既是理科分数线最高的双非院校之一(另外一所是首都医科大学),又是文科分数线最高的双非院校之一(另外两所是北京语言大学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双非既指非985,非211。华政国际经济法、经济法、民商法等都很好。 华东政法大学是五院四系之一。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前身)、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前身)、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前身);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前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身)、武汉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前身)、吉林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前身)。 华东政法大学,简称华政,位于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入选中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五院四系成员、亚洲法律学会创始成员,是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上海市重点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80余亩。学校建有13个博士点、32个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2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法学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法学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国际法学、法律史、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司法鉴定、知识产权 “非法专业”和法学专业分为学校的两个主体。非法专业认同感不强。而法学专业学生相信更希望学校有一天能够成为“211”、“985”,在出国和求职时不再被筛选掉;对于非法学的同学来说,或许还期待着自己的专业有一天也能够成为一门受重视的学科; 在华东地区,华政的地位比较特殊——没有一所学校能够每年送出如此多的法学生,所以校友遍布长三角。在上海法学华政是老大,虽然不是985,211,但是这似乎并不影响华政在上海法学界的地位, 关于华政非211的性质如若在法律行业就业其实没什么影响影响更大的是前述的地域因素即使转行影响也不会太大都不是顶尖学校在各自地域内均还算较为出名但华政因双非身份更为明显的缺憾在于华政毕业生除非读到博士或者有加分否则没有可能毕业立即落户上海。而相比之下中南财经政法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因为211的身份,可能可以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目一览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目一览 本文系统介绍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就业,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学费,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机构! 五、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法硕是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如下: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俄语/日语 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④法硕联考综合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的专业课的参考书: 《法硕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初期什么都不会时看看挺好,等有一定基础时就可以忽略了。最有用的是刑法分则部分。其他都以分析为准。凯程老师会详细讲解每个知识点,非常专业,非常应试。 《法硕(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看好理解好背诵好就一切都好了。凯程要求学生最后考前两天时几乎是整本书都在脑子里。 《法硕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这是很好的练习巩固资料。从前期到后期一直很有用。凯程学员是扎扎实实做过的。 《法硕联考重要法条释解》,凯程建议找本自己看起来顺眼,查阅方便的。多翻多看。尤其是民法,宪法,非常重要并且非常有效,看了就有感觉。 真题——版本无所谓,例如《法硕联考大纲变化解读及历年试题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真题非常重要。一定要好好利用。凯程会专门开设真题讲解课程。 以上参考书比较多,实际复习的时候,请按照凯程老师指导的重点进行复习,有些内容是不考的,帮助你减轻复习压力,提高复习效率。 四、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辅导班有哪些?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对华东政法大学法硕,您直接问一句,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都不能立即回答,或者推脱说他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会计硕士考研,更谈不上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华东政法大学法硕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凯程有系统的《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讲义》《华东政法大学法硕题库》《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凯程一本通》,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华东政法大学法硕深入的理解,在华东政法大学有深厚的人脉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所以,凯程有实力能帮助广大学子考上华东政法大学法硕。 三、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学费是多少? 华东政法大学专业硕士法律(法学)研究生的学费2.25万/年,学制两年,专业硕士法

华政考研法学综合出题规律及解题指导

华政考研法学综合出题规律及解题指导PS 相当\-重要作者:陈青 一、答题方法 1、概念题的作答 1]概念题的出题目的在于考查你对一个概念的理解程度,表达一个概念,在逻辑上应该说明其内涵与外延。 2]内涵的表达由两个部分构成,即定义与特点。定义即简要阐述此概念基本涵义,特点便是从内涵的角度对此概念进行界定。 3]外延的表达是由所描述的概念的种类形成,即一个概念所包括的范围在类型上的说明。 4]但是一个概念要做到如此多的解释,需要大量时间,也需要大量版面,在研究生考试中全部进行全面解释显然是不合适的,那么华政法学综合的概念题作答如何对其进行取舍呢?A如果一个概念定义、特点、种类加在一起占时占版都不多,那么可以全部写入。 B如果不行,那么,首选的是定义加种类,需要注意的是种类可能在教材中有多个分类,那么选择最重要的一种分类作答。 C如果没有种类,或是你不记得了,那么写概念的定义加特点。 5]答概念题时,也须对答案进行分点写,如:(1)定义;(2)点(3)点。 2、简答题的作答 1]简答题主要是为考查识记知识,所以原则上答出教材所述即可。 2]答题方法:首先针对题目中的重要名词做出解释,然后再列小点答出知识点,并对各个知识点做出简单解释,例如06年题“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答法是:(1)解释什么是税法构成要求(2)然后分点列出税法的各个构成要求并做简单解释。 3、辨析题的作答 辨析题主要是判断观点的正误并做解释,但是也偶尔直接要求辨析两个名词的题。 1]直接判决正误,当然如果是部分正确部分错误的观点要指明哪里正确哪里错误; 2]辨析:在辨析过程中,一般步骤是首先指出一个题目所弄错的知识点并对该知识点进行阐述,然后针对题目的情况进行辨析分析观点的错误,最后总结出答案指明题目中情形的真实性质。如08年题:要约人甲向受约人乙发出要约,他想把一套房子送于乙。有的观点认为这是一种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你的观点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其答法就是:答:1]错;2]此观点弄错了知识点为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涵义与关系,阐明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涵义;3]题目混淆了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阐明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4]具体辨析题目中的情形,分析其观点错误; 5]总结该行为的真实涵义。 4、论述题的作答 由于综合课不同于专业课,其论述题也限于教材,并非开放式的题目,所以综合课论述题的作答方法本质上是简答题的扩大化,即按照简答题的方法作答,但是在答题时要注意在每个项目点下要附加一点丰富的解释或是阐述,以体现其论述性。 二、超纲题问题 考生还有很大疑问的是超纲题。确实,这是困扰广大考生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超纲题本身超出了指定教材的范围,对考生的作答构成了障碍,因此,为了解决这种障碍,急需解答两点:

法学专业各校排名

2010年全国大学法学A等学校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大学 3中国政法大学 4武汉大学 5西南政法大学 6吉林大学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厦门大学 9华东政法大学 10清华大学 11南京师范大学 12复旦大学 13浙江大学 14外对经贸大学 15山东大学 16南京大学 17湘潭大学 18上海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 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北京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安徽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贵州大学 海南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辽宁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清华大学 山东大学 山西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四川大学 苏州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湘潭大学 烟台大学 云南大学 郑州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重庆大学

国内名校法学专业院校的不同发展历程,学科发展的侧重,特色。 一、老牌劲旅,雄风不减 昔日名扬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称法学界的老牌劲旅,他们欣逢盛世,在激昂奋进的发展中在法学领域独领风骚,雄风不减。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06年法学专业全国各院校综合排名中,脱胎于“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宝座。 中国人民大学——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 人大法学院是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 【招生信息】开设硕士点专业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人大最近几年的招生简章都不公布招生人数。 【攻关秘笈】人大法学院历年来的录取分数线都很高。专业课考试采用人大版的21世纪法学指定教材,市面上容易买到。试题题型比较稳定,重复率也不低,通常是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而且试题90%出自指定的参考教材。这些试题看似容易但难拿高分。考生在答题时要注意逻辑性,尽量多答,以展示出自已的思维能力和知识面。 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全国领先 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无论是“大法学”(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等5个学科类)还是“小法学”,其实力与研究底蕴在全国范围内都相当不错。优势学科突出,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攻关秘笈】武汉大学复试分数线相对较低,复试比例较大;专业课考试有指定的参考教材,考题通常不会超过这些教材的范围。专业课题型比较灵活,常见题型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填空、案例分析、辨析等题型,比较重视考查考生理论的掌握和理解。另外,武大在启航考研网上有辅导班,对考研成功也有一定帮助。 北京大学——法学理论名师云集,实力雄厚 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为国家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的学科之一。名师云集,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北大法学理论学科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攻关秘笈】北大法学院的招生十分挑剔,如果对自己的实力与竞争力不是非常有信心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北大的研究生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平时积累很重要。考试试题基本上都是主观题,虽然考题不多,但是出题灵活,考查的信息量非常大,要求具备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和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有统有分的培养模式,法制史、诉讼法水平一流 中国政法大学的培养模式独具特色:被录取考生按专业分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学习。按照有统有分的教学计划,通识课程与20门左右主要专业课程是统一的,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学科优势为学生开设部分选修课程,既保证宽口径、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又实现法学专业特色人才的培养目标。法大在法学领域各个专业实力都很强,尤其是法制史和诉讼法的研究水平国内一流。 【攻关秘笈】法大保送生、推免生的比例不高,每年报考和录取的外校考生较多。专业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必修第一册第一单元《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测试题(答案解析)

一、选择题 1.已知集合{ } * N 2,0A x x y x y y =∈= +-≥∣,若B A ?且集合B 中恰有2个元 素,则满足条件的集合B 的个数为( ). A .1 B .3 C .6 D .10 2.已知:250p x ->,2:20q x x -->,则p 是q 的( )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又不必要条件 3.已知x 、y 都是实数,那么“x y >”的充分必要条件是( ). A .lg lg x y > B .22 x y > C .11x y > D .22x y > 4.24x >成立的一个充分非必要条件是( ) A .23x > B .2x C .2x ≥ D .3x > 5.全集U =R ,集合04x A x x ? ?=≤??-?? ,集合(){} 2log 12B x x =->,图中阴影部分 所表示的集合为( ) A .(] [],04,5-∞ B .()(],04,5-∞ C .()[],04,5-∞ D .(] (),45,-∞+∞ 6.已知α,β表示两个不同的平面,m 为平面α内的一条直线,则“α⊥β”是“m ⊥β” 的( )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7.已知集合{} 2 2 (,)1A x y x y =+=,{} (,)B x y y x ==,则A B 中元素的个数为 ( ) A .3 B .2 C .1 D .0 8.若命题“?x 0∈R ,x +(a -1)x 0+1<0”是真命题,则实数a 的取值范围是( ) A .(-1,3) B .[-1,3] C .(-∞,-1)∪(3,+∞) D .(-∞,-1]∪[3,+∞) 9.设点A ,B ,C 不共线,则“() AB AC BC +⊥”是“AB AC =”( )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与规范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与规范(经2012年3月5日第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华政办[2012]218号) 为倡导良好的学风,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严肃研究生学术纪律,提高研究生学术道德素养,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学术道德 第一条学术研究要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尊重和保护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 第二条学术研究要遵循科研规律,致力于创造对科学和社会有较大贡献的原创性学术成果。 第三条学术研究要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执行学术刊物引文规范和学位论文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现象,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第四条研究生要正确对待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名利与收益,反对急功近利、粗制滥造现象,严禁沽名钓誉、损人利已行为。 第五条学术研究要具有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诚实守信,甘于奉献。 第六条学术研究要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学风严谨,材料真实,

数据可靠。 第七条研究生要敢于同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勇于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维护优良的学术氛围。 第二章学术规范 第八条全面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在作业、考试、征文和实践作品等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拒绝作弊和抄袭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九条学术研究与活动中,应规范地设计调查过程,保证调研数据、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论文写作(含发表学术论文、撰写学位论文)不得侵占、抄袭他人劳动成果。引用他人成果须注明出处,引文不能构成个人学术成果的主要部分和实质内容。从他人学术成果中转引第三人的成果,须作出说明。凡引用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研究成果如理论、原理、观点、方法、数据、图表等,必须明确说明并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等信息。 第十一条学术成果的发表、发布应通过正常渠道。应经过而未经过同行质(论)证的重大科研成果,不应向媒体发布。 第十二条凡署名“华东政法大学”或本人导师(不论署名位次)所发表的学术成果,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原始稿件必须经导师审核,投稿前由导师签字同意并留存备查。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成果,应把“华东政法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 第十三条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标注为“华东政法大学”承担或设立的资金项目资助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

华东政法大学 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华东政法大学 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614刑法学: 《刑法学》刘宪权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犯罪构成原论》,杨兴培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补充修改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六 个月以前的有关司法解释。 804法学综合(含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 讼法学、经济法学)。 法理学部分: 《法理学导论》徐永康主编、顾亚璐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第一、四、六、七、十、十二、十七章。 法律史部分: 《中国法制史》王立民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二章第 一、二 、三节,第七章第二、三、四节,第十三章第一、二、三节; 《外国法制史》(第四版)何勤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 四章、第九章。 宪法学部分: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练习题

导论法理学概述 1、什么是法学?法学产生的条件有哪些? 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法学和法理学的关系如何? 3、简述资产阶级法理学的发展轨迹以及主要法学流派的形成发展。 4、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5、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是法理学史上的一场深刻变革? 6、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具有何种关系? 7、法理学自身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哪些? 第一章法的概念 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2、强制性是否法律区别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之一? 3、如何理解法的本质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4、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可以完全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5、如何理解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 第二章法的要素 1、西方法哲学界关于法的要素的代表性学说有哪些? 2、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3、法律规则在法的要素中的地位如何? 4、在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有何作用? 5、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有哪些区别? 6、法律概念能否成为独立的法的要素? 第三章法的作用 1、法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2、法的指引作用有哪些种类?各有什么特点? 3、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4、法的消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5、为什么说法的作用不是无限的? 第四章法的价值 1、如何认识"法的价值"的涵义? 2、法的价值的内在要求有哪些? 3、什么是法的价值体系?怎样理解法的价值体系? 4、法的秩序价值主要通过哪些得以实现? 5、法律应该如何体现自由,实现自由? 第五章法律文化 1、怎样认识广义的法律文化定义? 2、法律文化的结构有哪些? 3、法律文化的特征有什么表现? 4、中西法律文化有哪些差异? 5、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何在? 第六章法律起源 1 为什么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调整系统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法律的调整? 2 法律产生的根源和动因是什么? 3 世界各民族和国家法律的产生有何共同规律? 4 法律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七章法律的历史发展 1、简述法律历史发展的形式和一般规律。 2、如何正确评价资本主义法律确认的人权原则? 3、什么是法律社会化?它有何社会意义? 4、资本主义法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何新的发展? 5、为什么说废除旧法体系与批判地继承旧法是辨证的统一? 6、如何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7、为什么社会主义法律必须坚持法治原则? 8、为什么人权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八章法系的一般分析 1、法律文明与文明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2、东方法律文明与西方法律文明具有哪些不同? 3、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有什么差别? 4、中国古代法有哪些特点? 第九章法律移植与法律融合 1、什么是法律移植?什么是法律融合?两者有何联系? 2、关于法律移植不同观点的症结何在? 3、法律移植通常有几种类型? 4、法律移植的形式和内容有哪几种情况? 5、如何评判法律移植的效果?怎样才能促使法律移植获得成功? 6、为什么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法律也能移植? 7、我国在法律移植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第十章法律现代化 1、什么是法制现代化?它有哪些类型? 2、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如何启动的?经历了哪些阶段? 3、在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正确对待传统法律文化? 4、法制现代化是否就是法律的西化? 5、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法律是否也可能全球化? 第十一章依法治国理论 1、如何理解法制和法治? 2、为什么说法治的基础是民主? 3、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经2018年9月10日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工作,明确学校与学位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学校在籍研究生,可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学校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科或专业范围内,申请授予硕士或者博士学位。 第三条学校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申请授予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二)完成各学科或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实习和研究任务,经考核,成绩合格;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按学校规定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一)学位申请书; (二)课程考核成绩证明; (三)中期考核意见; (四)符合规定的学位论文; (五)申请学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未按本条规定提交材料或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可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重新提交或补充材料。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间重交或补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三章学位论文的要求和撰写 第六条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并符合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学位论文的形式主要是学术论文。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类型包括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国家或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问题有系统、深入的见解,其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对学术发展或实践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博士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某一方面有创新性。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 2019年法律硕士考研的备考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随着19考研时间的公布,这也意外着预报名和正式报名马上来临,在法律硕士择校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当属分数线了。凯程法硕老师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2018年法律硕士考研分数线,备考法律硕士考研的学子可以依此结合自己的复习情况作为参考。 一、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介绍 1952年6月,华东政法学院建校,设立法律系。2003年5月,学校以原有的法律系为基础,建立法律学院。法律学院是华东政法大学的传统、主干法学院,是第一批“上海市高校法学教育高地”,是我校第一个“教育部应用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单位,是我校唯一一个“教育部中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单位。曾荣获上海市模范集体(2015)、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09)、

上海市教卫党委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上海市总工会“模范教工小家”等荣誉称号。 法律学院设立民商法、刑法、法制史、法理、宪法、行政法、民诉法、刑诉法、立法学、法律文书等10个教研室作为本科教学的组织机构。根据章程,由全院专业教师选举设立学院教学事务委员会,作为本科教学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机构。法律学院现有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6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其中,法律史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民法与知识产权学科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设立了法律史研究中心、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等24个科研机构。其中,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刘宪权法律服务创新工作室获得上海 市总工会命名劳模工作室,上海市教育系统首批劳模工作室。 法律学院承担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列明的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的前8门课程教学任务。这八门课程都是国家或上海市精品课程,包括1门国家精品课程(中国法制史-2007),7门上海市精品课程(刑法学-2004,法理学-2005,刑事诉讼法-2007,民法学-2007,民事 诉讼法学-201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6,宪法学-2016)。法律学院合计有 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1门上海市精品课程。

法学专业介绍及全国高校最新排名

法学一直是高考报考的热门专业,虽然近年热度有所下降,但每年还是有很多学生争相报考。今天就为大家推荐10所法学类排名前十的学校,供大家参考。 法学是大学开设的一个大类,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毕业后可以做律师,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根据教育部的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前十的学校如下: No.1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与大部分高校向着综合性目标发展不同,人大各个专业紧凑、专业关联性高、粘性大,旗帜分明地将法学等作为其重点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法学在该校得到足够重视,施行小班教学,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教授,敢于在硬件和软件上下功夫。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学校重视度上,法学这一专业较其他学科都相对重要些。这可能也是人大法学排名在前的原因所在。 No.2 中国政法大学 “五院四系”是我国法学专业水平最高的几所学校,中国政法大学就是其一。在第四轮学科评估时,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一级学科同列最高等级A+。而且法学学科也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的一流学科 1

建设学科。相信在未来的几年里,中国政法大学将充分把握一流学科建设的机遇,将法学学科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巅峰。 No.3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的综合实力和法学专业水准有目共睹,在2018年发布的泰晤士亚洲大学排名中,北京大学在亚洲大学排行榜上高居第三,仅仅次于新加坡的国立大学和清华大学。北大平台高、学科多,人才济济,每年各个学科的国际论坛和交流机会就让人目不暇接,这是优点也是弱点。正因为北大是综合类高校,所以法学在其他学科中就显得不那么突出,所以相对而言,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和学科投入不算突出。 No.4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的法学院虽然成立的时间比较晚,但是发展得非常迅速。清华大学现在非常重视文科院系的发展,从法学的综合实力来说,可以说是在全国都是名列前茅的,个个老师都是非常有实力的。从就业率来说,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就业率是非常高的,很多毕业生都会因为清华大学的招牌而多了很多机会。 No.5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也是“五院四系”之一,是学法律的一流院校,如果去不了中国政法大学还想要学法可以考虑华东政法。而且华东政法大学的学风很强劲,在这方面它是不输于中国政法的。 No.6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在法学实力上是不输清华、北大,可能由于地理位置没有那么吸引考生,或者是因为不是专门的法学类院校所以没有华东政法大学更出名,但是武汉大学的法学学科评估也是A,尤其是国际法一直是国内第一,武大法学院所有的法学二级学科都是全国前十。 No.7 西南政法大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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