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用钢锭和锻圆通用技术要求

锻造用钢锭和锻圆通用技术要求
锻造用钢锭和锻圆通用技术要求

锻造用钢锭和锻圆通用技术条件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锻造用钢锭和锻圆的通用外采及验收,如有特殊产品另行规定。

钢锭与锻圆的区别:

钢锭:订货时按照一一对应的工作令、图号按件数进行采购或根据批量常规产品相关技术要求采购的钢锭,具有固定的相关钢锭参数;

锻圆:订货时不按照图号要求,而是按批次、按重量采购,形状均为轴类,截面规格有要求,长度方向尺寸范围较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979-2001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SEP1584的第2版发蓝断口检测法检验钢中宏观非金属夹杂物

GB/T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JB/T5000.15-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

JB/T1266-2002 25MW~200MW汽轮机转盘及叶轮锻件技术要求

3 技术要求

3.1 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钢锭和锻圆成分表1规定。

3.2 材料用钢锭冶炼方法:采用电炉+精炼真空脱气进行冶炼。有要求时,可用电渣重熔钢锭、真空碳脱氧或按专用技术协议。

3.3 化学成份允许偏差按GB/T222标准规定。34CrMo、34CrNi3Mo、34CrMo1A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按JB/T1266-2002执行。[H]、[O]、[N]成品检测值不允许超出要求值上限的10%。

3.4 锻造比的要求:锻圆锻造比≥3;

3.5 锻圆直径方向允许偏差0~10mm,长度方向允许偏差0~40mm。

3.6 锻圆超声波探伤检验,结果均应符合JB/T5000.15-1998中Ⅲ级要求。钢锭要保证锻件探伤合格,标准符合JB/T5000.15-1998的Ⅲ级。

3.7 钢锭锭身比例要确保大于等于82%。

3.8 表面质量

钢锭和锻圆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重皮、裂纹、折叠、结疤、夹层、锻伤、夹渣等有害缺陷。如有上述缺陷必须清除,其清除深度不得超过尺寸下偏差的要求。决不允许对材料进行补焊处理。

3.8.1钢锭几何形状应符合供方向需方提供的钢锭外形尺寸,钢锭高度尺寸偏差最大允许值为±0.3%;钢锭冒口浇注高度应符合要求,最大正偏差不得超过3%,最大负偏差不得超过5%。

3.8.3.钢锭冒口要求收缩良好,以冒口端均匀收缩成弧度“盘面形”为宜。如冒口处明显收缩不好,去掉保护渣等露出钢面,测量凹坑最低点到冒口顶端平面的垂直距离大于或者等于冒口高度的1/3时,钢锭拒收。

3.8.

4.表面质量应光洁无裂纹、结疤、重皮、接痕等。一般钢种有深度(或高度)大于5毫米(≤5吨钢锭)和7毫米(>5吨钢锭)的锭身表面缺陷,重要钢种(包括叶轮钢、转子钢、等)有深度(或高度)大于3毫米(≤5吨钢锭)和5毫米(>5吨钢锭)的锭身表面缺陷须进行修磨。钢锭经修磨后,其凹坑深度不超过钢锭大头直径的3%,其凹坑深度与宽度之比应不小于1:4。每支钢锭修磨处不超过3处;同一断面上不超过2处,其凹坑深度之和不超过大头直径的5%。修磨处应圆滑,清理缺陷后打磨光洁。

3.8.5.钢锭的重量应符合相应的公称重量,最大偏差:20吨以上钢锭重量,不得超过±1.5%;10-20吨之间的钢锭重量不得超过±2.0%;10吨以下不得超过±2.5%。抽检率:同规格钢锭大于10支以上时,抽检率不低于20%;小于10支时,至少抽检2支。

3.8.6.钢锭回厂后成份复检时,用光谱仪靠进锭身底部、锭身中部、锭身冒口端打三点。

3.9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锻圆必须保证以下高低倍检验结果:在锻圆上取低倍试片,进行低倍检测。同一熔炼炉号任抽一支,在冒口端(或相当于冒口端)取样,按GB/T1979-2001规定做酸浸低倍组织检查,低倍级别检测符合下表2:

表1

3

备注:表内未注明的残余Cr、Ni含量各不大于0.30%,其它残余合金元素总量≤1.00%。

4

4. 标识及检测细则

4.1锻圆上用钢印及油漆笔同时标明冒口端(用“M”标识)、底部端(用“S”标识)或非底部及冒口端(用“Z”标识),回厂后据标识进行相关复检。

4.2确保锻造用钢锭的冒口端重皮等缺陷与底部端水口切除干净。

4.3供方自检成品分析及高低倍时,按冶炼炉号从锻圆的冒口端与底部端同时取样,分别出具报告(高倍取样位置按标准执行,即距表面1/2半径处);若锻圆截面≥400mm,需在上述检测基础上,,取样位置要增加位于钢锭冒口端及底部的1/2直径处(即中心位置)的检测,每端按90°方向取四个高低倍试样,一并出具报告,并注明取样位置,如“冒口1/2直径”等。同时在已取样检测的锻圆上注明“已取样”。材料回厂后,分公司在本冶炼炉次进行过上述取样检测之外的锻圆上取样复检。

4.4 锻圆必须有钢锭镦粗工序后拔长,并保证锻圆锻造比≥3。

4.5 材料尽量做到整炉批次提供,冶炼炉次最少化。

5 检验和验收

5.1 每支锻圆应依次分行打印材料牌号、熔炼炉号(同一炉号多件时应在炉号后面加编序号)、截面规格、长度尺寸,并明确注明冒口端,具体要求按第6条执行。

5.2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锻圆、钢锭合格证,内容包括:供货方名称、材料牌号、冶炼方法、化学成分、冶炼炉号、锻比、交货状态、高低倍报告、超声波探伤报告(毛坯参考)、出厂日期、数量等。并提供原始钢锭冶炼化学成份报告单。

5.3 需方按冶炼炉号进行100%复检,在供方标明“已取样”之外的锻圆上取样,分别在底部端、冒口端切取试片,进行成品分析和高低倍检测(高倍取样位置为距表面1/2半径处),其中对于≥Φ500锻圆进行高倍检测时,需在上述检

测基础上,取样位置要增加位于钢锭冒口端及底部的1/2直径处(即中心位置)的检测,每端按90°方向取四个高低倍试样,并分别出具报告,同时在报告中明确注明取样位置。

5.4 产品制造过程保证在供方厂内完成,不能转包到第三方制造,如需转包,必须征得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5.5 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的现场监造、验收和不定期的现场抽查工作,但需方的监造、验收不免除供方的质量责任。

6 钢锭、锻圆钢印打印规定

6.1 打印内容:

6.1.1每支钢锭在底部端用10号字打印材料牌号、熔炼炉号、锭型重量,并要求用油漆笔书写或喷涂放大的标识。

锻圆在底部端用10号字逐件打印材料牌号、熔炼炉号、规格,并要求用油漆笔书写或喷涂放大的标识

6.2 材料牌号打印

印记中的打印材料牌号表示方法与现行材料标准相符合。

6.3 钢锭、锻圆端面钢印打印图示见图1

钢模板技术规格书

钢模板技术规格书 一、钢模板组成基本规定 1、钢模板由面板系统、支撑系统、操作平台系统及连接件等组成。 2、组成模板各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3、钢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钢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 4、钢模板应能满足现浇混凝土体成型和表面质量效果的要求。 5、钢模板结构构造应简单、重量轻、坚固耐用、便于加工制作。 6、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整装整拆,组装便利,在正常维护下应能重复周转使用。 二、钢模板的设计要求 1、钢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质量要求及施工设备和材料等结合施工工艺进行设计。 2、钢模板中的钢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大模板、滑升模板等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113?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应规定。 3、钢模板设计时板块规格尺寸宜标准化。 4、钢模板各组成部分应根据功能要求采用极限状态设计方法进行设计计算。 5、钢模板设计时应考虑运输、堆放和装拆过程中对模板变形的影响。

6、钢模板设计时应考虑组装方便便捷,连接处采用定位销孔。 7、钢模板设计最终应考达到的要求有:签字齐全的设计图纸、工装图、排料图、工艺图、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必要时。应有刚度、强度、稳定性的核算。 8、在材料选用上,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等不同情况,选用合适的钢材型号和材性,且宜采用Q235钢和Q345钢。 9、模板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 10、具体要求: ①钢模板的面板应选用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制作,材质不低于Q235A的性能要求。 ②钢模板的法兰采用钢板或角钢,横筋、竖筋采用型钢或钢板制作,材质宜与钢面板材质同一牌号,以保证焊接性能和结构性能。 ③钢模板的背杠及桁架采用型钢制作,材质不低于Q235A的性能要求。 ④钢模板的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⑤钢模板对拉螺栓材质硬不低于Q235A的钢材制作,应有足够的强度承受施工载荷。

制造工艺详解——铸造

制造工艺详解——铸造 铸造是人类掌握比较早的一种金属热加工工艺,已有约6000年的历史。中国约在公元前1700~前1000年之间已进入青铜铸件的全盛期,工艺上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一、铸造的定义和分类 铸造的定义:是将液体金属浇铸到与零件形状相适应的铸造空腔中,待其冷却凝固后,获得具有一定形状、尺寸和性能金属零件毛坯的成型方法。 常见的铸造方法有砂型铸造和精密铸造,详细的分类方法如下表所示。 砂型铸造:砂型铸造——在砂型中生产铸件的铸造方法。钢、铁和大多数有色合金铸件都可用砂型铸造方法获得。由于砂型铸造所用的造型材料价廉易得,铸型制造简便,对铸件的单件生产、成批生产和大量生产均能适应,长期以来,一直是铸造生产中的基本工艺。 精密铸造:精密铸造是用精密的造型方法获得精确铸件工艺的总称。它的产品精密、复杂、接近于零件最后形状,可不加工或很少加工就直接使用,是一种近净形成形的先进工艺。

铸造方法分类 二、常用的铸造方法及其优缺点 1. 普通砂型铸造 制造砂型的基本原材料是铸造砂和型砂粘结剂。最常用的铸造砂是硅质砂,硅砂的高温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则使用锆英砂、铬铁矿砂、刚玉砂等特种砂。应用最广的型砂粘结剂是粘土,也可采用各种干性油或半干性油、水溶性硅酸盐或磷酸盐和各种合成树脂作型砂粘结剂。 砂型铸造中所用的外砂型按型砂所用的粘结剂及其建立强度的方式不同分为粘土湿砂型、粘土干砂型和化学硬化砂型3种。

砂型铸造用的是最流行和最简单类型的铸件已延用几个世纪.砂型铸造是用来制造大型部件,如灰铸铁,球墨铸铁,不锈钢和其它类型钢材等工序的砂型铸造。其中主要步骤包括绘画,模具,制芯,造型,熔化及浇注,清洁等。 工艺参数的选择 加工余量:所谓加工余量,就是铸件上需要切削加工的表面,应预先留出一定的加工余量,其大小取决于铸造合金的种类、造型方法、铸件大小及加工面在铸型中的位置等诸多因素。 起模斜度:为了使模样便于从铸型中取出,垂直于分型面的立壁上所加的斜度称为起模斜度。 铸造圆角:为了防止铸件在壁的连接和拐角处产生应力和裂纹,防止铸型的尖角损坏和产生砂眼,在设计铸件时,铸件壁的连接和拐角部分应设计成圆角。 型芯头:为了保证型芯在铸型中的定位、固定和排气,模样和型芯都要设计

机械加工通用技术要求规范

机械加工通用技术要求 规范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机械加工通用技术规范 1.目的 对机加工产品质量控制,以确保满足公司的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机械加工应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则。 2.范围 适用所有机加工产品,和对供应商机加工产品的要求及产品的检验。 3.定义 A级表面:产品非常重要的装饰表面,即产品使用时始终可以看到的表面。 B级表面:产品的内表面或产品不翻动时客户偶尔能看到的表面。 C级表面:仅在产品翻动时才可见的表面,或产品的内部零件。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997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 GB/T145-2001中心孔 GB/T197-2003普通螺纹公差 GB/T1031-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表面结构轮廓法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GB/T1182-2008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1568-2008键技术条件 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4249-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公差原则 GB/梯形螺纹第4部分:公差 Q/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机柜半成品钣金件下料技术要求 5.术语和定义 GB/T1182-2008给出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切削加工 用切削工具(包括刀具、磨具和磨料)把坯料或上多余的材料层切去成为切屑,使工件获得规定的几何形状、尺寸和表面质量的加工方法。包括车削、铣削、刨削、磨削、拉削、钻孔、扩孔、铰孔、研磨、珩磨、抛光、超精加工及由它们组成的自动技术、数控技术、成组技术、组合机床、流水线、自动线。 特种加工 特种加工亦称“非传统加工”或“现代加工方法”,泛指用电能、热能、光能、电化学能、化学能、声能及特殊机械能等能量达到去除或增加材料的加工方法,从而实现材料被去除、变形、改变性能或被镀覆等。公司现有的特殊加工方法有线切割加工、激光加工、水切割加工。 公差带 有一个或几个理想的几何线或面所限定的、由线性公差值表示其大小的区域。 6.技术要求 加工原则 1)“基准先行”原则

钢模板生产技术条件

钢模板技术条件 范围1 本标准说明了钢模板的组成、结构形式;规定了钢模板的设计要求、加工制作要求、检验方法 及标志、保管和运输等。规范性引用文件2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JGJ 162-2008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 74-2003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 GB 50113-2005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T 700 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碳钢焊条GB/T 5117 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 级六角头螺栓CGB/T 5780 六角头螺栓GB/T 5782 GB/T 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T 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 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1995钢模板组成基本规定3 3.1 钢模板应由面板系统、支撑系统、操作平台系统及连接件等组成。组成钢模板各系统之间 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3.2 钢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钢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3.3 钢模板应能满足现浇混凝土体成型和表面质量效果的要求。3.4 钢模板结构构造应简单、重量轻、坚固耐用、便于加工制作。3.5 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整装整拆,组装便利,在正常维护下应3.6 能重复周转使用。钢模板的设计要求4 一般规定4.1 钢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质量要求及施工设备和材料等结合施工工艺进4.1.1 行设计。《钢结构设计规范》。大模板、滑升钢模板中的钢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0174.1.2 GB50113《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应规定。模板等的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4.1.3 钢 模板设计时板块规格尺寸宜标准化。 4.1.4 钢模板各组成部分应根据功能要求采用极限状态设 计方法进行设计计算。钢模板设计时应考虑运输、堆放和装拆过程中对模板变形的影响。4.1.5 个定位34.1.6 钢模板设计时应考虑组装方便变捷,连接处采用定位销孔,每条接缝处不少于销 孔,定位销及孔结构见示意图。 定位销及孔示意图 4.1.7 钢模板设计最终应达到的要求有:签字齐全的设计图纸(总图、零件图、细部拆分图)、 工装图、排料图、工艺图、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必要时,应有刚度、强度、稳定 性的核算。 4.2 材料选用 4.2.1 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 荷载特征、连接方法等不同情况,选用适合的钢材型号和材性,且宜采用Q235钢和Q345钢。

锻件 通用技术条件修改

QB 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M 002—2007 备案号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2007-09-12发布 2007-09-20实施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Q/SM 002—2007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内锻造技术和本公司开发的产品的技术要求及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立忠××× 本标准首次发布 1

Q/SM 002—2007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件的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机和锻锤自由锻造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的订货与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T5000.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件 GB/T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6402 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 JB/T5000.1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 3 订货要求 3.1 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图样上写明锻件采用的标准,锻件组别、钢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以及其他附加说明。 3.2 需方应提供订货图样。 3.3 当需方有补充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4 技术要求 4.1 热处理 锻件锻后以一定的方式冷却或热处理,防止锻件损坏,并具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锻件的最终热处理应按订货合同或图样上规定的交货状态进行。 4.2 化学成分 锻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订货合同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 4.3 力学性能 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指定标准或图样的规定。 4.4 探伤与其他补充要求 4.4.1 必要时,可向供方提出探伤、高温强度、低温韧性、金相组织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2 外购进厂的大型、重要锻件经粗加工后进行探伤,其质量等级应符合产品标准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产品常用锻件探伤质量见表1。 4.5 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4.5.1 一般要求 4.5.1.1 使用于锤上锻造含碳量不超过0.9%或其他合金成分总含量不超过4%的碳素钢和合金钢的自由锻件。 4.5.1.2 凡超过规定范围的自由锻件,其余量与允许偏差有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5.1.3 规定的余量与公差,适用于以钢坯锻造的自由锻件。凡采用钢锭锻造时,其余量与公差可增加15%。 4.5.1.4 自由锻件的形状与位置公差如无特殊要求时,均不应大于所规定的公差值。 2

钢模板施工规范

钢模板施工规范 1 概述 组合钢模板由钢模板和配件两部分组成。钢模板包括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联结角模以及其它形式的模板(如梯形、三角键槽模板等)。配件主要有连接件和支承件,包括U形卡、L形插销、钩头螺栓、蝴蝶卡等,支承件主要采用钢管。 用得较为普遍的主要为3015、1015型平面模板,由面板和肋条组成,面板厚2.5mm或2.75mm,肋条厚2.8mm。组合钢模板可以根据施工要求组装成各种不同形式、规格的整体模板。 2 作业流程图: 3 运输进仓 使用汽车拖运时,超出车厢栏板高度的模板必须用绳索捆绑固定,车厢内或模板上禁止同时载人。 运输过程中,驾驶员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车速不宜过快。 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模板,必须码放整齐,下部加方木垫平,码放不宜过高,谨防倾倒。 模板吊运进仓时,必须由起重人员进行指挥、挂钩,模板捆绑必须紧固,下系牵引绳,禁止单根绳起吊,禁止在模板内夹带其它物件;模板各种扣件须装在工具袋内,须吊运时,必须使用吊篮。 禁止将模板临边堆放,在脚手架、施工平台上堆放时,必须确保稳固,以防滑落,堆放不得超过限定载重量、不得影响交通。

4 立模 起始仓立模 组合钢模板主要是在现场拼装,起始仓立模的方法很多,最常见的方法为: 4.1.1 施工放样。 4.1.2 先立侧面两到三块模板。 4.1.3 上竖围令及底脚横围令。 4.1.4 延伸并加高。 4.1.5 整标准,上拉条。 4.1.6 按需要在模板顶部加设护栏,以便在浇筑收仓时形成封闭的安全防护。 4.1.7 收尾(紧拉条、补缝、刮灰、刷油等)。 拆、立模 4.2.1 拆模时,先下蝴蝶卡螺丝,再下横围令。 4.2.2 松开竖向围令,并将其固定在上口露头螺杆处。 4.2.3 拆钢模并加高,再上好横围令。混凝土收仓面钢模不拆,以此模板为基础往上加。 4.2.4 其后程序与起始仓立模相同。 顶板面板施工 4.3.1 顶板模板支撑系统形成并验收合格后,即可铺上组合钢模板面板,面板采用木楔调平,并刮灰、刷油、贴布条,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支撑系统施工见“脚手架施工作业指导书”相关内容)。 4.3.2 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拆除模板及其支撑系统:

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

第五章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1、货物需求一览表 2、环境及公用工程条件 2.1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和当地气象资料 当地大气压: 101150Pa 绝对最高温度: 41℃ 绝对最低温度:-11.9℃ 年平均气温: 16.3℃ 最热月平均温度: 28.8℃ 最冷月平均温度: 3.1℃ 全年平均相对湿度: 74% 夏季平均相对湿度: 84% 冬季平均相对湿度: 75% 全年最大降雨量: 1780mm 全年最小降雨量: 580mm 一次最大连降暴雨量: 84.4mm 夏季主导风向:西南风 冬季主导风向:东北风 常年主导风向:西南风 夏季平均风速: 3.2m/s 冬季平均风速: 3.8m/s 年平均风速: 3.3m/s 最大风速: 24m/s 基本风压: 0.5kPa 最大积雪深度: 36cm 基本雪压: 0.5kPa 土壤冻结深度: 0.4m 地震烈度: 7度 海拔高度: 20米 2.2公用工程条件 2.2.1 生产用水水质

2.2.2电源条件 高压: 110kV,正、负电压偏差绝对值之和小于10%,50Hz±1% 中压: 10kV±7%,50Hz±1% 低压: 380三相/220V单相±10%,50Hz 频率偏差允许值:±0.5Hz 电源及电气设备电压见下表

注1:250kW至300kW交流电动机可根据工艺配置区域与高低压配电所区域配置结合考虑是否选用高压电动机。 注2:根据设备保护要求确定。 3 颚式破碎机设备要求 3.1主要技术参数 3.2 设备供货范围 为全套颚式破碎机,包括:主机、电机、全套衬板、辅机等,现场只要供给颚式破碎机所需的电源、润滑油等外部条件后,颚式破碎机即可正常工作。

机械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机械设备通用技术要求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机械设计通用的技术要求 1.零件去除氧化皮。 2.零件加工表面上,不应有划痕、擦伤等损伤零件表面的缺陷。 3.去除毛刺飞边。 4.经调质处理,HRC50~55。 5.零件进行高频淬火,350~370℃回火,HRC40~45。 6.渗碳深度0.3mm。 7.进行高温时效处理。 8.未注形状公差应符合GB1184-80的要求。 9.未注长度尺寸允许偏差±0.5mm。 10.铸件公差带对称于毛坯铸件基本尺寸配置。 11.未注圆角半径R5。 12.未注倒角均为2×45°。 13.锐角倒钝。 14.各密封件装配前必须浸透油。 15.装配滚动轴承允许采用机油加热进行热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100℃。

16.齿轮装配后,齿面的接触斑点和侧隙应符合GB10095和GB11365的规定。 17.装配液压系统时允许使用密封填料或密封胶,但应防止进入系统中。 18.进入装配的零件及部件(包括外购件、外协件),均必须具有检验部门的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 19.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油污、着色剂和灰尘等。 20.装配前应对零、部件的主要配合尺寸,特别是过盈配合尺寸及相关精度进行复查。 21.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允许磕、碰、划伤和锈蚀。 22.螺钉、螺栓和螺母紧固时,严禁打击或使用不合适的旋具和扳手。紧固后螺钉槽、螺母和螺钉、螺栓头部不得损坏。 23.规定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必须采用力矩扳手,并按规定的拧紧力矩紧固。 24.同一零件用多件螺钉(螺栓)紧固时,各螺钉(螺栓)需交叉、对称、逐步、均匀拧紧。 25.圆锥销装配时应与孔应进行涂色检查,其接触率不应小于配合长度的60%,并应均匀分布。 26.平键与轴上键槽两侧面应均匀接触,其配合面不得有间隙。 27.花键装配同时接触的齿面数不少于2/3,接触率在键齿的长度和高度方向不得低于50%。

钢模板管理办法

钢模板的管理和维护(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规范、有效地对钢模板进行管理,提高周转使用次数,节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钢模板)各种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适用于不同的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可事先按设计要求组拼成梁、柱、桥梁墩身的大型模板,施工方便,就地拼装、整体吊装就位的方法,通用性强,周转次数多,较好的提高了混凝土浇筑质量。 第三章现场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钢模板必须经过逐个检查,验收符合制作质量标准后方可进场使用。 第四条钢模板应尽可能存放在室内,或放置在现场的棚内,在露天时应当用帆布或铁皮遮盖,防止生锈。 第五条钢模板不论在仓库或是在工地上都应按规格分类堆放、叠堆整齐、不能任意乱放。现场堆放时,须注意模板堆放场地应夯实平整,堆放高度超过4米时,应在模板堆放周边搭设防护脚手架,并挂设安全网。 第六条钢模板保管期间,应对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涂上防锈油,背面的油漆如有局部脱落时应补充涂刷。 第七条固定在钢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 第八条钢模板拼装时,不能为施工方便,随意在模板上切割或开孔,

必须按照模板加工图进行拼装。 第九条模板应优先考虑整体拆除。一般可以采取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先支后拆,后支先拆;自下而上进场拆模。 第十条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除粘连物,涂刷隔离剂和清理模板连接件,模板连接螺栓(回型卡)等应及时回收集中管理。 第十一条模板拆除时严禁将模板从高处抛落,以防止模板变形损坏。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应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第十二条现场操作人员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第四章维护与回收 第十三条按照仓库管理要求验收入库、立帐、建卡、分类保管。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备用钢模板,必须堆码整齐,不得乱丢乱扔,做到文明施工。 第十五条保持钢模板的完好,必须做到轻拿轻放、文明拆模,不得随意电焊、氧焊、钻孔,坚决杜绝用钢模板垫路、垫机械设备或将钢模板烧割做它用,严禁从高空坠下。 第十六条对新购、外借或租赁的钢模板,设备物资部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并按照钢模板成色进行评估结算。 第十七条为保证钢模板质量,满足工程施工生产需求,芜湖建设有限公司实行统一采购可降低材料成本。由芜湖建设有限公司统一购置,然后调拨施工队组织使用,其产权属芜湖建设有限公司,其施工队自行管理。模板除正常损耗外,非正常损耗或丢失的模板由施工队全额赔偿。 第十八条施工队短期内不使用时,应及时将模板退还仓库,施工队必须对模板进行修理,保证板面平整,无变形,筋骨板齐全,混凝土清理干净,

锻件通用技术要求

1 、锻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7-86)

2 、铸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5-86) (铸件技术要求) : 铸件尺寸公差要求CT

3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3-86) 1. 焊接结构件的长度尺寸公差见1-245c 尺寸和形位公差数值.plb, 适用于焊接零件和焊接组件的长度尺寸. 焊接件 的直线度. 平面度和平行度公差见1-245c 尺寸和形位公差数.plb, 焊接结构件的尺寸公差与形位公差等级选用见 1-245b 尺寸和形位公差等级.plb 2. 标注和未标注角度的偏差见1-246a 角度偏差.plb, 角度偏差的公称尺寸以短边为基准边, 其长度从图样标明的基准点算起. 3. 喷丸处理的焊接件, 为了防止钢丸钻入焊缝, 必须焊接内焊缝, 并尽量避免内室和内腔. 如果结构上必须有内室和内腔, 则必须进行酸洗, 以便达到表面除锈质量等级Be(见JB/ZQ4000.10-86 附录A). 对此图样需作标注. 4. 由平炉钢制造的低碳钢结构件, 可在任何温度下进行焊接. 但为了避免焊接过程产生裂纹及脆性断裂, 厚度较大的焊 接件, 焊削必须根据工艺要求,进行预热和缓冷. 板厚超过30mm的重要焊接结构,焊后应立 即消除内应力, 消除内应力 采用550- 600℃ 回火, 或200℃局部低温回火. 5. 普通低合金结构钢制造的焊接件, 必须按照焊接零件的碳当量和合金元素含量、零件的厚度、钢结构件的用途和要求 进行焊前预热和焊后处理, 见表 1 .

4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10-88) 1. 涂装前对物体的表面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 除锈后的金属表面与涂底漆的间隔时间不得大于6h, 酸洗处理表面与第一次涂底漆时间不少于48h, 但无论间隔时间多少, 涂漆前表面不得有锈蚀或污染. 3. 铆接件相互接触的表面, 在联接前必须涂厚度30-40 μm防锈漆. 由于加工或焊接损坏的底漆, 要重新涂装. 4. 不封闭的箱形结构内表面, 在组焊前必须涂厚度60-80 μ m防锈漆, 封闭的箱体结构件内表面 不涂漆. 5. 溜槽、漏斗、裙板内表面、平衡的重箱内表面、安全罩内表面、封闭箱且在运输过程中是敞开 的内表面等, 必须涂厚度60-80 μ m防锈漆. 6. 涂层的检查项目及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X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在基本建设中贯彻执行以钢代木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组合钢模板,切实加强对组合钢模板的技术管理,加速模板的周转使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特制订本技术规X。 第1.0.2条本规X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所用的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和技术管理,对于其他构造形式相似的组合模板,均可参照本规X 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本规X所指的组合钢模板,系按模数制设计,钢模板经压轧成型,并有较完整的配套使用的配件,能组合拼装成不同大小尺寸的板面和整体模架,利于现场机械化施工的组合钢模板。 第1.0.4条组合钢模板的模数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相一致,设计单位在结构设计时,应与施工相结合,以利于组合钢模板的推广使用。 第1.0.5条凡本规X未明确规定的问题,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X的规定。 第二章组合钢模板的组成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组合钢模板设计应按标准荷载和容许应力进计算。

容许应力应按国家现行规X的容许应力乘以1.25的提高系数。 第2.1.2条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平面模板在规定荷载作用下的刚度和强度应符合表3.3.4的要求。其截面特征应符合附录三的要求。 第2.1.3条钢模板应接缝严密,装拆灵活,搬运方便。 第2.1.4条钢模板纵、横肋的孔距与模板的模数应一致,模板横竖都可以拼装。 第2.1.5条根据工程特点的需要,可增加其他专用模板,但其模数应与本规X钢模板的模数相一致。 第二节组成和要求 第2.2.1条组合钢模板由钢模板和配件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钢模板包括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联接角模等通用模板和倒棱模板、梁腋模板、柔性模板、搭接模板、可调模板及嵌补模板等专用模板。配件的连接件包括U形卡、L形插销、钩头螺栓、紧固螺栓、对拉螺栓、扣件等;配件的支承件包括钢楞、柱箍、钢支柱、斜撑、组合支柱、扣件、钢管支架、门式支架、梁卡具、圈梁卡和桁架等。 第2.2.2条钢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通用模板的宽度模数以50mm进级,长度模数以150mm进级,钢模板的规格应符合表2.2.2和附表2.1的要求。 第2.2.3条连接件应符合配套使用、装拆方便、操作安全的要求,连接件的规格应符合表2.2.3的要求。 第2.2.4条支承件均应设计成工具式,其规格应符合表2.2.4

锻钢通用技术要求.

日本工业标准(JIS G 0306) 1.适用范围 这份日本工业标准详细拟定了应用于生产制造、试验、检验的锻钢件的通用技术要求。注:在本标准中,{}中所给出的单位和数值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制,这里仅做说明。标准中的传统单位和数值应该被换算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实行的国际标准制单位。 2.定义及分类 标准中主要条款的定义分类如下: (1)钢锻件:钢锭以及通过锻造、轧制或锻压等方法生产出来的钢材,采用冲压、锤击、锻轧、环形轧制等热加工工艺进行加工之后,通常再进行热处理以获取 特定的机械性能。 (2)轴类件:这类物体可以被加工成轴,比如直轴、台阶轴、法兰轴以及带轴的齿轮等,这些都有着圆形的截面,并且轴向长度大于其外径。 (3)筒形件:这类物体都是圆筒状,轴向长度大于其外径。筒状锻件都是中空的,但是这种中空不是由冲孔和机加工工艺做出。 (4)环形件:这类锻件都是环形,并且轴向长度小于或等于其外径。环状锻件都需要经过锻造扩孔工艺,不是由冲孔和机加工工艺做出。 (5)饼状件:这类锻件包括规则形状和不规则形状板件,并且轴向长度不大于其外径。这种板状锻件的最后工序都是墩粗,不是由剪切轴类材料的工艺做出。3.加工方法 3.1 钢锭 钢锭是由充分消除了内部缩孔和成分偏析的镇静钢加工而成。 3.2 锻造 采用压力、锤击、锻轧、环形轧制等热加工工艺对钢锭进行加工的方法。经过锻造、轧制或锻轧的钢材可以代替钢锭使用。 热加工工艺和锻造比的选定标准如下: (1)热加工 热加工应该作用到锻件的每一部分,并且逐渐均匀过渡到材料的芯部。通过热加工获得最终的形状和尺寸,并获得尽可能与锻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应力相适应的金属流线方向。(2)锻造比(1) 锻件锻造比的确定应该遵照以下标准: (a)对于轴类和筒状锻件,当只采用锻造加工时,主体截面部分大于3S,其它部分大于1.5S,当采用锻轧时,主体截面部分应该大于5S,其它部分大于3S。

锻造法兰的生产工艺流程

锻造法兰的生产工艺流程: 锻造工艺过程一般由以下工序组成,即选取优质钢坯下料、加热、成形、锻后冷却。锻造的工艺方法有自由锻、模锻和胎膜锻。生产时,按锻件质量的大小,生产批量的多少选择不同的锻造方法。 自由锻生产率低,加工余量大,但工具简单,通用性大,故被广泛用于锻造形状较简单的单件、小批生产的锻件。自由锻设备有空气锤、蒸汽-空气锤和水压机等,分别适合小、中和大型锻件的生产。模锻生产率高,操作简单,容易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模锻件尺寸精度高,机械加工余量小,锻件的纤维组织分布更为合理,可进一步提高零件的使用寿命。(本文转自:三环法兰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b7615260.html,) 一、自由锻的基本工序:自由锻造时,锻件的形状是通过一些基本变形工序将坯料逐步锻成的。自由锻造的基本工序有镦粗、拔长、冲孔、弯曲和切断等。 1.镦粗镦粗是对原坯料沿轴向锻打,使其高度减低、横截面增大的操作过程。这种工序常用于锻造齿轮坯和其他圆盘形类锻件。镦粗分为全部镦粗和局部锻粗两种。 2.拔长拔长是使坯料的长度增加,截面减小的锻造工序,通常用来生产轴类件毛坯,如车床主轴、连杆等。 3.冲孔用冲子在坯料上冲出通孔或不通孔的锻造工序。 4.弯曲使坯料弯曲成一定角度或形状的锻造工序。 5.扭转使坯料的一部分相对另一部分旋转一定角度的锻造工序。 6.切割分割坯料或切除料头的锻造工序。 二、模锻模锻全称为模型锻造,将加热后的坯料放置在固定于模锻设备上的锻模内锻造成形的。 1.模锻的基本工序模锻工艺过程:下料、加热、预锻、终锻、冲连皮、切边、调质、喷丸。常用工艺有镦粗、拔长,折弯、冲孔、成型。 2.常用模锻设备常用模锻设备有模锻锤、热模锻压力机、平锻机和摩擦压力机等。 通俗地讲,锻造法兰质量更好,一般是通过模锻生产,晶体组织细密,强度高,当然价格也贵一些。法兰锻件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b7615260.html,

钢模板技术通用规范

模板加工技术通用规范 (内控文件.通用型) 一、下发文件说明 1.本次下发的文件共页,详见图纸清单: 2.生产加工技术交底:页;加工图纸:模板图块页,桁架图块页,整体组装 图块页。 二、产品说明及工期要求 1.图纸内容:(详见《图纸目录》)。 2.供货产品:(详见《柯达表》)。 3.供货日期:(详见《工程指令单》)。 三、产品拼装说明 1.总说明:每加工顺序完成后均应试拼装,所有产品加工完成后须进行总装(含所有的桁 架、斜对拉螺栓、连接螺栓等各类配件)检查,法兰(企柱)孔必须全部对正,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 2.场内拼装注意事项:大板块的模板尺寸大、平面外刚度不能完全满足场内组拼调整的各 工况要求,组拼时应采取附加措施防止、减少模板的变形。 3.如有桁架时,每榀桁架应逐一试拼,经调整无误后,形成检验记录,编号予以标识。 4.加工过程中或产品最终成型后,若有和设计不符之处,须及时通知设计人员进行相关的 影响性分析和评价,并给出处理措施。 四、加工重点说明 1.【须特别控制项目】:因模板周转次数较多,必须保证焊接质量。 2.未注明的模板法兰、企柱孔为φ22,用M20*70螺栓连接(如无特殊说明,法兰与企柱的 连接螺栓均为4.8级M20,节点板处加强连接螺栓为8.8级M20)。 3.除特殊注明外,法兰、企柱拼缝处均采用平口连接,平口连接面板超出法兰、企柱边 0.5mm~1mm,保证面板连接紧密。 4.定位销板的安装位置需严格参照定位销图纸中的“定位销安装示意图”,需配装时进行逐 一安装;定位销规格为通用型,图纸不另行说明,除非对规格进行更新。 5.所有规则面板均需铣边,不规则板采用打磨,以消除剪切或火焰切割边的不平整。 6.模板法兰、企柱需按图纸加密筋板,以增加法兰、企柱的刚度,确保受力后不变形,必 要时按构造要求加三角筋板。 五、技术要求

2007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1 概况 2007年版《重型机械标准》(以下简称新《重标》)第一卷第3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共编入标准二十六项。其中包括: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标准一项,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T5000.1~15-2007及JB/ZQ4722-2006十六项,液压、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三项,以及运输包装方面的标准六项。与1998年版《重型机械标准》(以下简称原《重标》)第一卷第三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的项目相比,删除了一项标准,增加了五项标准,该套标准包含从原材料、外购件、铸件、焊件、锻件、切削加工件、配管、涂装、装配到产品包装全生产过程中各主要工序通用的,也是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是新《重标》的重点部分。新、旧《重标》通用技术条件标准项目对照。见表1。 JB/ZQ 4722-2006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补焊、JB/T 10607-2006 液压系统工作介质使用规范、GB/T 18923-2002 运输包装件质量界限、道路车辆外廓尺寸、GB 1589-2004轴荷及质量限值五项标准。取消了GB/T 1834- 80通用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GB/T 1413- 1998 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中已包含GB/T 1834- 80通用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的内容,GB/T 1413-1998将二项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下面重点介绍JB/T5000.1~15新、旧标准的主要差异。 2 JB/T 5000.1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检验》 2.1 产品检验的一般要求

2.1.1 增加了2.1条对半成品(原材料)的定义。 2.1.2 新《重标》根据使用要求,增加了2.1.3条对半成品的检验要求。 2.1.3 增加了2.3 C)条对外协配套件的选用要求。 2.1.4 新《重标》中的表2将焊缝缺陷等级、焊接件尺寸偏差及形位公差等级的图样标注由原来的4个等级改为3个等级,取消了原《重标》焊缝质量评定级别DS、DK级、焊缝缺陷等级Ⅳ级及尺寸与角度偏差等级D级和形位公差等级H级。 2.1.5 修改了铸件尺寸公差图样标注的毛坯基本尺寸范围及尺寸公差等级,新、旧标准对比见表2。 2500mm和有色金属铸件毛坯基本尺寸≥10~250mm的尺寸分段,增加了铸铁件尺寸公差等级CT11和有色金属铸件尺寸公差等级CT9并规定在图样上不标注。取消了铸钢件毛坯基本尺寸≤16mm的尺寸分段及尺寸公差等级CT12。 2.1.6 修改了涂装除绣等级与腐蚀类别及在图样上标注的规定,新、旧标准差异见表3。 a)新《重标》增加了除绣等级及其在图样上标注的规定; b)根据ISO12944将涂装类别改为腐蚀类别。 c)除绣等级、腐蚀类别、涂层厚度及面漆颜色均按JB/T 5000.12-2007的规定。 2.1.7 增加了2.13条对生产厂家的产品制造质量要求及2.14条对特殊装置的检验要求。 2.2 检验记录 2.2.1 产品质量检验记录种类的C)条增加了粘结剂的检验记录。 2.2.2 原《重标》的5.3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记录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填报与汇总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新《重标》在原基础上增加了“如合同约定由第三方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理,监理方可以见证制造厂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 3 JB/T 5000.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火焰切割件》 3.1 适用范围 修改了火焰切割件的适应范围,由原“本标准适用于重型机械产品中碳钢、低合金钢、钛及钛合金板材的火焰切割件”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6~300mm的低碳钢、中碳钢及普通低合金钢的火焰切割件”增加了厚度为6~300mm的低碳钢及取消了钛及钛合金板材的适用范围。 3.2 术语和定义 3.2.1 增加了1.1条火焰切割件、1.7条表面缺陷、1.8条上缘熔化及1.9条挂渣的定义。 3.2.2 修改了垂直度和倾斜度公差及表面粗糙度的定义 a) 垂直度公差原定义是“指在理论正确角度条件(与工件基准面成90°),通过切割面轮廓最高点和最低点的两条平行直线间的距离。垂直度公差用u表示”(见原标准的图1),现定义为“在本部分

制造工艺详解——铸造

制造工艺详解——铸造

制造工艺详解——铸造 铸造是人类掌握比较早的一种金属热加工工艺,已有约6000年的历史。中国约在公元前1700~前1000年之间已进入青铜铸件的全盛期,工艺上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一、铸造的定义和分类 铸造的定义:是将液体金属浇铸到与零件形状相适应的铸造空腔中,待其冷却凝固后,获得具有一定形状、尺寸和性能金属零件毛坯的成型方法。 常见的铸造方法有砂型铸造和精密铸造,详细的分类方法如下表所示。 砂型铸造:砂型铸造——在砂型中生产铸件的铸造方法。钢、铁和大多数有色合金铸件都可用砂型铸造方法获得。由于砂型铸造所用的造型材料价廉易得,铸型制造简便,对铸件的单件生产、成批生产和大量生产均能适应,长期以来,一直是铸造生产中的基本工艺。 精密铸造:精密铸造是用精密的造型方法获得精确铸件工艺的总称。它的产品精密、复杂、接近于零件最后形状,可不加工或很少加工就直接使用,是一种近净形成形的先进工艺。 铸造方法分类 二、常用的铸造方法及其优缺点

1. 普通砂型铸造 制造砂型的基本原材料是铸造砂和型砂粘结剂。最常用的铸造砂是硅质砂,硅砂的高温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则使用锆英砂、铬铁矿砂、刚玉砂等特种砂。应用最广的型砂粘结剂是粘土,也可采用各种干性油或半干性油、水溶性硅酸盐或磷酸盐和各种合成树脂作型砂粘结剂。 砂型铸造中所用的外砂型按型砂所用的粘结剂及其建立强度的方式不同分 为粘土湿砂型、粘土干砂型和化学硬化砂型3种。 砂型铸造用的是最流行和最简单类型的铸件已延用几个世纪.砂型铸造是用来制造大型部件,如灰铸铁,球墨铸铁,不锈钢和其它类型钢材等工序的砂型铸造。其中主要步骤包括绘画,模具,制芯,造型,熔化及浇注,清洁等。 工艺参数的选择 加工余量:所谓加工余量,就是铸件上需要切削加工的表面,应预先留出一定的加工余量,其大小取决于铸造合金的种类、造型方法、铸件大小及加工面在铸型中的位置等诸多因素。 起模斜度:为了使模样便于从铸型中取出,垂直于分型面的立壁上所加的斜度称为起模斜度。 铸造圆角:为了防止铸件在壁的连接和拐角处产生应力和裂纹,防止铸型的尖角损坏和产生砂眼,在设计铸件时,铸件壁的连接和拐角部分应设计成圆角。 型芯头:为了保证型芯在铸型中的定位、固定和排气,模样和型芯都要设计出型芯头。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214-89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214-89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0年1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在基本建设中贯彻执行以钢代木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组合钢模板,切实加强对组合钢模板的技术管理,加速模板的周转使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特制订本技术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所用的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和技术管理,对于其他构造形式相似的组合模板,均可参照本规范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本规范所指的组合钢模板,系按模数制设计,钢模板经压轧成型,并有较完整的配套使用的配件,能组合拼装成不同大小尺寸的板面和整体模架,利于现场机械化施工的组合钢模板。 第1.0.4条组合钢模板的模数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相一致,设计单位在结构设计时,应与施工相结合,以利于组合钢模板的推广使用。 第1.0.5条凡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问题,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组合钢模板的组成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组合钢模板设计应按标准荷载和容许应力进计算。容许应力应按国家现行规范的容许应力乘以1.25的提高系数。 第2.1.2条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平面模板在规定荷载作用下的刚度和强度应符合表3.3.4的要求。其截面特征应符合附录三的要求。 第2.1.3条钢模板应接缝严密,装拆灵活,搬运方便。 第2.1.4条钢模板纵、横肋的孔距与模板的模数应一致,模板横竖都可以拼装。 第2.1.5条根据工程特点的需要,可增加其他专用模板,但其模数应与本规范钢模板的模数相一致。 第二节组成和要求 第2.2.1条组合钢模板由钢模板和配件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钢模板包括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联接角模等通用模板和倒棱模板、梁腋模板、柔性模板、搭接模板、可调模板及嵌补模板等专用模板。配件的连接件包括U形卡、L形插销、钩头螺栓、紧固螺栓、对拉螺栓、扣件等;配件的支承件包括钢楞、柱箍、钢支柱、斜撑、组合支柱、扣件、钢管支架、门式支架、梁卡具、圈梁卡和桁架等。 第2.2.2条钢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通用模板的宽度模数以50mm进级,长度模数以150mm进级,钢模板的规格应符合表2.2.2和附表2.1的要求。 第2.2.3条连接件应符合配套使用、装拆方便、操作安全的要求,连接件的规格应符合表2.2.3的要求。 第2.2.4条支承件均应设计成工具式,其规格应符合表2.2.4的要求。 第三章组合钢模板的制作及检验 第一节材料 第3.1.1条组合钢模板的各类材料,其材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3.1.2条组合钢模板钢材的品种和规格应符合表3.1.2的要求,制作前应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照复查其出厂材质证明,对有疑问或无出厂材质证明的钢材,应按国家有关现行检验标准进行复检,并填写检验记录。

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1)

颚式破碎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84-10A TDT09153/02 第五章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 1、货物需求一览表 2、环境及公用工程条件 2.1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和当地气象资料 当地大气压: 101150Pa 绝对最高温度: 41℃ 绝对最低温度:-11.9℃ 年平均气温: 16.3℃ 最热月平均温度: 28.8℃ 最冷月平均温度: 3.1℃ 全年平均相对湿度: 74% 夏季平均相对湿度: 84% 冬季平均相对湿度: 75% 全年最大降雨量: 1780mm 全年最小降雨量: 580mm 一次最大连降暴雨量: 84.4mm 夏季主导风向:西南风 冬季主导风向:东北风 常年主导风向:西南风 夏季平均风速: 3.2m/s 冬季平均风速: 3.8m/s 年平均风速: 3.3m/s 最大风速: 24m/s 基本风压: 0.5kPa 最大积雪深度: 36cm 基本雪压: 0.5kPa 土壤冻结深度: 0.4m 地震烈度: 7度 海拔高度: 20米 2.2公用工程条件 2.2.1 生产用水水质

2.2.2电源条件 高压: 110kV,正、负电压偏差绝对值之和小于10%,50Hz±1% 中压: 10kV±7%,50Hz±1% 低压: 380三相/220V单相±10%,50Hz 频率偏差允许值:±0.5Hz 电源及电气设备电压见下表

注1:250kW至300kW交流电动机可根据工艺配置区域与高低压配电所区域配置结合考虑是否选用高压电动机。 注2:根据设备保护要求确定。 3 颚式破碎机设备要求 3.1主要技术参数 3.2 设备供货范围 为全套颚式破碎机,包括:主机、电机、全套衬板、辅机等,现场只要供给颚式破碎机所需的电源、润滑油等外部条件后,颚式破碎机即可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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